關鍵詞:金石例 漢石碑志 文體正變
摘要:金石例研究在清代形成高潮,短短幾十年間相繼產生了近十部著作。清人不滿《金石三例》以唐宋碑志為例的做法,他們標舉漢代石刻碑志,試圖從中歸納碑版文原初的義例,卻不斷從漢石中發現變例,諸如書孫、生人作誄、稱公、私謚、書卒葬等現象,都與唐宋以來的金石例不合。對此,王芑孫試圖回歸韓愈、歐陽修之例,而劉寶楠等人則從維護漢石的立場出發,以文史考證和道德人倫論證漢石的合法性。漢石的沖擊使清代金石例研究在學術上獲得了消解文道合一觀念的理論新質,是乾嘉漢學思潮的一部分。
北京社會科學雜志要求:
{1}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位于文尾,按首字的拼音首字母順序排序,用序號[1]、[2]、[3]、[4]……標示,若只有一個參考文獻,則文獻前不加序號。
{2}根據刊物特點,編輯者有權對來稿酌情修改,若不同意修改請注明,否則視為同意本約定。
{3}本編輯部對擬用稿件有刪改權。若不同意,請來稿時說明。未能錄用的稿件,恕不退回。
{4}中文摘要(200字以內)與英文摘要應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簡要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
{5}圖、表或照片應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置于文中相應位置。圖中內容清晰,圖中文字建議使用小五號字。圖和照片的分辨率必須在600-900dpi之間,標題在插圖下居中。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