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律師幫助權 律師介入 監察法 刑事訴訟法 留置
摘要:國家為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于增強反腐敗工作的法治保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了重要作用。《監察法》規定的留置措施在性質上與刑事訴訟強制措施極為類似,但《監察法》未在監察委員會調查階段規定律師介入的內容,對保護被調查人的正當權益極為不利。應當明晰律師介入調查程序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參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制度設計,化解不利風險,尋求最佳路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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