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夫妻共同債務 共同生活 連帶債務 共同債務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法釋〔2018〕2號)廢除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將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重新確定為以共同生活為核心的認定標準,但由于后者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一致,則“法釋〔2018〕2號”文件中3處“夫妻共同債務”仍然存疑。對文件第1處和第2處,應當認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對第3處,應區分處理:債權人證明債務屬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除此之外的,屬于共同債務,非舉債一方僅以夫妻共同財產為限進行清償。
成都理工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要求:
{1}引言章節編號為0,一級標題按123等順序編號,二級標題使用1.1、1.2、1.3等,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等,一律左頂格。
{2}量和單位必須符合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須區分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字符的位置高低應區別明顯,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號請在第一次出現時注明。
{3}參考文獻按照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以方括號[1]、 [2]、 [3]連續編碼,統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標注時,如果位于句尾,則需要放在句號里面。
{4}來稿應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如出現抄襲、剽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情況,由作者自負責任。
{5}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1.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