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場所營造
摘要:場所營造是空間規劃與設計的藝術與科學,是為人的活動服務的,不過其方式有不同選擇:由一個主體實施(常常這并不是個好的路徑),或由多個主體負責(這經常是個好方法)。由學者、專家和非專業人士來承擔。然而,超越場所營造是'場所勞作''場所使用'或'場所行為'。當規劃、設計和建造任務完成之后,場所需要得以運營。此時,需要在場所之中注入'神奇之水',即人們的活動。
城市設計雜志要求:
{1}表應精選,應有中英文表序、表題;數學公式應正確無誤,推導過程嚴密,數據準確可靠,所采用的量、單位和符號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第一次出現的量、符號應給出物理意義。
{2}作者對所投稿件應擁有合法著作權。
{3}標題層次應分明。稿中節段層次序號分別用阿拉伯數字“1”“1.1”“1.1.1”形式表示。
{4}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置于文末,按國家標準GB/T 7714-2005規定的著錄規則。
{5}稿件應包括中文摘要(200—300字)、關鍵詞(3—5個)。不提供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