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高質量發展 農產品治理 社會共治 責任機制
摘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多、治理難,僅僅依靠加強政府監管難以提高治理成效。社會共治是農產品高質量發展治理的有效方式,如何建立社會共治下的責任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共治各責任主體的積極性,讓每一個責任主體都能有序參與農產品高質量發展治理,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文章選取唐人神集團為對象進行案例研究,結果表明,社會共治的責任主體能夠通過責任機制提高農產品高質量發展治理實效。社會共治責任機制可以分為責任分工機制、責任激勵機制、責任追究機制、責任監管機制,這四種機制構成一個較為完整的多元主體責任機制治理網絡,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共同推進農產品高質量發展治理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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