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新中國 文化產業 奠基期 繁榮期 引領期
摘要:在“中國化”路徑之下,文化產業的概念需要進行重新定義才具有符合中國國情的可闡釋性。與新中國同步的新中國文化產業史可以分為奠基期、繁榮期與引領期三個歷史時期。在奠基期實現了由點到面、從多地到全國、從星星之火到體系完備的質變,具有開拓性的歷史意義,并完成了新制度與新導向的確立。而在繁榮期,文化產業則逐漸確立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激活了民營經濟的力量并融入、開拓并培育了國際市場。在引領期,中國文化產業逐步建立了文化和科技融合與文旅融合創新體系,文化產業日漸成為拉動內需的重要引擎,而多元化的資本結構則將推動中國文化產業進一步發展壯大,在機制上形成了新的創新與“文化產業+宣傳思想”的聚合效應,在“一帶一路”與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大背景下,引領期的中國文化產業進一步加深了自身的國際化融入。因此,要牢固樹立中國文化產業的本質是社會主義文化產業這一觀念,并在堅持以社會主義文化產業為本的基礎上,保持創新的心態,進一步完善、健全國內文化產業法律法規與市場體系,控制資本市場的風險。今后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對內要依賴于城市化進程與不同地區的協調創新發展,對外應進一步響應“一帶一路”倡議,有效地將文化資源、資本與市場進行全球化配置與轉換,充分利用自身的后發優勢,使中國文化產業發展有更為堅實的國內基礎與國際空間。在大方向上繼續堅持求新精神,努力開拓出中國文化產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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