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01 11: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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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新時期,自西安市被列入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目標以來,經濟高速發展,各類城市建設項目的開發和建設力度空前,對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進一步落實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斷提高審批效能,提升城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高質量發展,西安市于2020年頒布實施了《城市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規范》(DB6101/T3094-2020),該規范將國家水土保持技術標準、規范與區域特性進行高度融合,對西安市城市生產建設項目提出了新的要求[1],為規范西安市城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審查、人為水土流失防治與專項驗收提供了堅實的保障。也將西安市城市建設項目人為水土流失防治與海綿城市建設有效融合,為進一步提升城市水土保持、城市生態環境奠定了基礎。
2現狀及問題
DB6101/T3094頒布一年來,2021年全市審批城市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734個,對城市生產建設項目人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但筆者在認真學習DB6101/T3094條文,并對照多個城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后發現,方案編制人員對DB6101/T3094中條文的理解尚不充分,編制的城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尚存在諸多問題。
2.1水土保持方案的針對性不強
與傳統山丘區生產建設項目相比,城市生產建設項目在擾動范圍、地形地貌、主要擾動形式上確有諸多相似或相近之處。但城市建設項目在建設內容、布局、施工組織、場地條件、施工條件等方面均存在差異或區別[2],若在方案編制過程中忽略這些差異點,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則沒有針對性,就失去了指導生產建設項目開展水土流失防治的意義。
2.2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不夠
多數城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在編制過程中,編制人員并未對主體項目的立項、土地、主體設計、施工報建等資料進行認真地分析,也未對建設項目的施工現狀、工程進展、施工工藝、施工組織等具體情況從水土保持角度進行深入分析[3],對建設項目組成及項目區介紹不清,水土保持的相符性分析不完整,布設的防治措施設計內容空泛,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存在“空、泛、虛”等問題,實際指導意義不強。
2.3編制人員對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標準、防治目標理解不到位
DB6101/T3094將城市建設項目分為房地產開發項目、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項目三個類別,并對不同類別的建設項目提出了相應的防治標準與目標體系。但受建設項目土地權屬、自身功能、建設規劃及在消防、環保、人防等因素的限制,部分項目個別防治指標存在實現、執行的制約條件。在方案編制過程中,編制人員將防治目標值與方案預測的可實現目標值混為一談,隨意設定或調整標準目標值,致使地方標準失去了權威性和設置的意義,也為后續監督、監管、水土保持設施專項驗收工作設置障礙[4]。
3方案編制的建議
與一般生產建設項目相比,城市生產建設項目具有以下幾方面特點:一是擾動范圍較小,但擾動頻繁,且相對集中;二是即使是同一類別的建設項目,在不同的城市規劃區域條件、建設設計等因素影響下,其施工組織、施工工藝以及擾動形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三是城市管網承載水土流失危害能力比較脆弱,城市生態建設要求相對較高,城市水土流失危害表現較為明顯;四是城市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土石方數量巨大,自身難以平衡,余方或借方需經相關部門審批、調配;五是項目施工期結束后水土流失的危害期亦基本結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管護責任便于落實,后續水土保持措施運行維護工作隱患較小。基于城市生產建設項目的以上特點,在水土保持方案編制過程中,方案應細致介紹城市生產建設項目的組成、布局、施工工藝、施工組織與施工方法,應密切結合主體工程內容與施工組織方法,制定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體系。在第三章項目概況中應詳細介紹項目的組成、布局、施工工藝、施工組織與施工方法,分析主體設計中與表土保護、土石方平衡、水量平衡、景觀綠化、海綿城市相關措施等內容,并在項目建設防治目標實現的制約條件概述中,說明主體工程建設存在的限制性條件及原因。在第四章相符性分析評價中,明確評價結論,提出方案需補充、完善的內容。進而在第五章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及防治目標章節中,匯總主體已有措施、方案新增措施,形成完整的措施體系,并對新增措施設計加以細化。以水量平衡分析為例,在項目概況中應根據主體設計,進行水量平衡分析計算,若相關指標不能滿足DB6101/T3094的規定,應在項目建設水土保持防治目標實現制約條件中,對受限原因加以分析;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結合項目建設現狀,在經濟性、合理性、適用性等前提下,增加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植草邊溝、雨水收集池、透水鋪裝等具有雨水攔蓄功能的水土保持措施,最大程度提高項目區雨水的利用率,減少雨水外排對城市雨水管網的壓力。水土保持方案的防治目標,一是規范、標準要求的普適性防治標準目標,這類標準目標值是國標及地方標準設定的常規性防治標準,是一般情況下,水土保持方案設計應滿足的最低要求;二是水土保持防治目標實現預測數值。該數值是水保方案設計措施內容生態效益指標性量化分析,若該預測值不能達到方案設定實現目標數值,應從建設項目行業自身特點和要求、項目建設的現狀出發,盡可能提高相關水土保持措施的規模和設計標準,對于確因實際建設條件、規劃設計、主體功能等原因,且無法通過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或不具備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條件,無法達到防治標準目標的項目,應在方案中充分論證說明,但不得隨意修正DB6101/T3094規定的防治目標值。
4結語
總之,在城市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過程中,技術人員應深入理解DB6101/T3094的相關條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透徹了解項目現場情況、設計情況、施工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水土保持方案設計,避免方案設計工作的空泛、雷同,提高方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確保后續自主驗收核查、監督執法地順利進行,體現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的重要意義,維護水土保持行業法律、法規要求的嚴肅性。充分發揮水土保持的服務功能,以建設宜居環境和海綿城市為目標,提升城市的生態環境質量,建設美麗西安和人文西安。
參考文獻
[1]楊權利,莫秋霞,王鶴鳴,等.城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審查審批的思考[J],水土保持,2021,9(1):11-15.
[2]張軍政,霍春平,張發民,等,白二磊等.城市房地產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要點[J].中國水土保持,2022(2):52-54
[3]張軍政,尤亞楠.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要點探討[J],中國水土保持,2020(7):17-20.
[4]邵亞鵬,吳鳳,張海輝,等.深圳市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面臨的困境及思考[J].中國水土保持,2019(4):12-14。
作者:邢少剛 張瑩 單位:西安市臨潼區水土保持監督監測站 楊凌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