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林學院學報雜志要求:
{1}本刊按國家標準編輯,要求來稿有較高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包括正確使用國際法定計量單位及其符號。
{2}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來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自稿件發出之日起3個月未收到本刊錄用通知,請及時向本刊雜志社查詢,確認不錄用后,可將稿件改投他刊。
{3}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的新文獻。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
{4}研究論文(包括研究簡報)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5}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并以注釋的形式在文后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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