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導言法律解釋是法院最常見的工作之一。然而長久以來,法院發現這項任務困難重重:他們運用了多種多樣、常常不甚一致的方法進行解釋,很難為此闡明一個連貫性的理論,他們的工作對該領域的學術研究影響甚微。與其他法院類似,加拿大最高法院也為法律解釋絞盡腦汁。盡管這是它的工作重心之一,也是監督下級法院的重要內容,但它常常采用前后矛盾的方法,始終沒有嘗試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解釋方法,直到最近情況
法律方法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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