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例分八字 明清律典 傳統律學 成文法傳統 知識化轉型
摘要:"例分八字"是中國傳統律學和律典中的固有詞匯,最早約見于宋人傅霖撰《刑統賦》,是對歷代律典中最常用的"以"、"準"、"皆"、"各"、"其"、"及"、"即"、"若"八字的提煉總括,后經宋元律學家進一步疏解釋義。《大明律》始附"例分八字之義表"于"名例律",《大清律》沿襲此制并將其位置進一步提前。"例分八字"的立法語言和立法技術的實質,是為解決成文法傳統下法意與法條、法律與情偽之間的永恒矛盾,其從宋元至明清的源流軌跡和播遷過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明清時期刑事立法技術的提高和律學學術的發展,以及明清立法語言的規范化和法律知識傳播的廣泛性。在這背后,則蘊含著傳統律學從"人倫理性"走向"技藝理性"之知識化轉型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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