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監督雜志是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主管,重慶市檢察官協會主辦的一本省級期刊。
法律與監督雜志創刊于,發行周期為月刊,雜志類別為政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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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監督》創刊以來,本刊堅持“傳播新理念,交流新經驗,面向全國發行的政法類學術期刊。《法律與監督》雜志以其豐富的內容,融學術性與技術性為一體的特點,獲得了廣大學者的喜愛。雜志是一本專注于法律領域和監督機制的專業刊物,旨在宣傳法律意識、弘揚法治精神,推動法律制度建設和監督機制的完善,為法律從業者、監督機構和社會各界提供權威、準確的法律信息和知識。
《法律與監督》雜志匯聚了法律專家、學者、法官、檢察官、律師和監督從業者,共同研究和探討法律與監督領域的重要問題。雜志發表高質量的法學論文、司法實踐經驗和案例分析,深入剖析法律條文和監督機制的意義和作用,為讀者提供法律規范、法律解釋和法律適用的有效指導。
雜志的內容涵蓋了法律領域和監督機制的多個方面。其中包括法律理論與研究,行政監督與執法,司法機關與審判實踐,法律職業道德與教育,反腐敗與廉政建設等。雜志關注法律法規的完善和修訂,監督機制的規范和創新,以及法治建設的進展和挑戰,為讀者提供深入、全面的法律與監督資訊。
欄目設置: 檢察官風采 一線傳真 聚焦司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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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保護知識產權和國家機密,來稿應保證不涉及泄密問題,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稿者本人負責。
{2}題名應直接體現論文的要旨,必須與論文的內容相吻合。為方便讀者檢索,題名還應盡可能包含論文的關鍵詞,以供二次文獻編制題錄、索引。
{3}參考文獻按國家標準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
{4}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400字以內,英文摘要250個實詞左右。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5}在稿件末尾,請分行寫明作者真實姓名、郵政地址、郵編、聯系方式(包括電話、手機、QQ、微信等)四項內容,以便于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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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正文。論文應論點明確、邏輯嚴密、數據可靠、內容翔實,提供詳細的分析數據與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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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引言應當簡明扼要地介紹本期刊物的主題、內容和重要亮點。引言可以強調本期刊物的意義、目的,以及對讀者的價值和影響。
{11}稿件中涉及的數據和引文須標明出處。參考文獻只列出在正中被引用的、最重要的、正式發表的文獻 ,因篇幅所限參考文獻盡量控制在 30 個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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