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規訓權力 紀律 身份 勞動合同 親權
摘要:民事規訓關系是一種內含了以紀律的制定與執行作為其主要內容的規訓權力的“非純粹”民事法律關系,主要包括勞動、教育、住院醫療和親權關系等。它們都具有存在上的穩定性和差序化、定型化的結構,是融人身與財產、支配與請求于一體的兼具功能上的私益性和生命治理性的身份關系。其生成的法理基礎在于形式平等與實質不平等的分層實證化、自由向權威的妥協、法律與紀律的雙重規范與協作。這些關系在形成秩序和生產馴順而有用的生命時,也因其內含的權力的私利性、強制性和擴張性,權力作用的隱秘性、綿密性及其對個體的區別對待而隱含了對權利的潛在威脅,需要法律通過建基于弱者保護原則之上的各種分權制衡策略來更好地實現其調整,以保障被規訓者不墮其自由平等主體之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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