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宗教教職人員 宗教事務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行政執法責任制 民族宗教
摘要: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本省各級宗教事務部門行政執法行為,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宗教事務條例》《廣東省宗教事務條例》《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宗教院校設立辦法》《宗教院校聘用外籍專業人員辦法》《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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