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詔書 石刻 李元嬰 唐太宗
摘要:新見貞觀十八年《授滕王李元嬰金州刺史詔》,體現了太宗依照封建宗藩制度,為皇族諸弟封官加爵,賦予重任拱衛帝室的皇帝意志。為制授官員公文提供了完整的標本,展示了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相互制約分工合作完成詔書的嚴密程序和制作中央文書的高效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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