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縮略語 spect 論文 投稿 放射醫學
摘要:關于來稿中涉及的縮略語用法,本刊規定:已被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可以不加注釋直接使用,例如:DNA、RNA、ATP、PCR、RT—PCR、CT、MRI、PET、SPECT、PET—CT等。另外,本刊允許直接使用的與放射醫學和核醫學相關的縮略語如下:
國際放射醫學核醫學雜志要求:
{1}正文標題序號一般按照從大到小四級標題寫作,即:“一、”“(一)”“1.”“(1)”。
{2}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3}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4}文稿結構一般為題目、作者姓名、單位、摘要、關鍵詞(僅限技術天地欄目)、引言、正文、參考文獻、基金項目等。
{5}在正文中引用處右上角加注序號,所列文獻應為原始參考文獻,網絡文獻應給出和引用日期;除非作者人數在4人或4人以上,否則、應列出所有作者姓名,不能用“等”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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