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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模板(10篇)

時間:2022-11-24 05: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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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篇1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對社會產生的危害和影響,指導和規范我省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防治,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處置本省范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特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特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的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適用本預案。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訂預案。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3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

3.1.1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和職責

省人民政府成立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依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省衛生廳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啟動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建議。

3.1.2市、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市、縣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同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成,負責處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2日常管理機構職責

省衛生廳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工作。

各設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要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

3.3專家咨詢委員會職責

省衛生廳組建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

各設區市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

3.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職責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調度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報告與

4.1監測

全省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衛生專業機構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并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4.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研究、分析,對監測信息進行確認,及時做出相應級別的預警。

4.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衛生部、省衛生廳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和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與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迅速了解詳細情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報告的方式,把握和控制事態發展。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擴大趨勢,或出現無法控制時,應迅速向上級人民政府請示擴大應急。對在學校、全國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級別。

5.2應急響應措施

5.2.l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有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的,由省衛生廳報省人民政府決定;封鎖疫區可能導致中斷干線交通的,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囡,涉及2個以上設區市的,由省人民政府負責劃定控制范圍;在本設區市范圍內的,由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必要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封閉或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

(5)開展群防群治:組織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配合衛生部門和其它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6)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7)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8)新聞報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加強市場監管,嚴防、嚴查、嚴堵病死畜禽和霉變商品流入市場銷售,確保食品消費安全。

5.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信息與通報:省衛生廳按規定及時向社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

(4)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5)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5.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病控制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無故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5.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省、設區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后,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開展衛生消毒的技術指導,組織實施疫點消毒工作。

(3)實驗室檢測: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的標本,分送各設區市、省和國家應急處理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5.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5.2.6職業病與化學中毒預防控制機構

(1)做好職業病與化學中毒等現場監測、信息收集、報告和分析。

(2)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后,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測定事故危害區域、毒物品種、毒性及危害程度,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施中毒病人救治,對醫療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4)協助、指導有關部門開展現場洗消。

5.2.7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組織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5.2.8非事件發生地區應急響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當地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止事件發生、傳入和擴散。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7)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指揮和調度,支援事發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響應

省人民政府決定啟動本預案,實施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設區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別決定啟動本級預案,實施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省直相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組織力量,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

5.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I級、Ⅱ級應急響應終止,由省衛生廳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或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審批。批準后,由省衛生廳向衛生部報告。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要求執行。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終止,分別由設區市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或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審批。批準后,由衛生行政部門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6善后處理

6.1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6.2保持

應急響應終止后,各級人民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繼續保持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鞏固應急處置工作的成果,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6.3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追認表彰。

全社會應當尊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有關人員;對因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而導致其本人和親屬的正常工作、學習、生活受到影響的,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6.4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5撫恤和補助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6征用物資與勞務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備等,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按規定給予補償。

7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保障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的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大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順利開展。

7.1技術保障

7.1.1信息系統

省衛生廳建立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平臺,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構建覆蓋全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高效、快速、通暢、安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體系,實現省、市、縣(區)、鄉鎮(社區)信息報告聯網和信息資源共享,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時報告速度、組織指揮能力、應急處理效率和科學防治水平。

7.1.2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

7.1.3演練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有計劃的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準備、協調、處置等能力。任何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必須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

7.2物資與經費保障

7.2.1物資保障

各級衛生、經貿、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建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商經貿和財政部門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7.2.2經費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制定和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項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培訓演練、物資儲備、宣傳教育等)。

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7.3通訊與交通保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急機構、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因實際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和交通工具,購置設備的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統籌安排。交通、公安等部門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要及時對事件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綠色通道”。

7.4法律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7.5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應急預案制定

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2應急預案修訂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應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訂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8.3監督檢查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本部門應急人員、設施、裝備等落實情況。

9附則

9.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患者,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重大職業中毒是指由于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篇2

1.1資料來源

本文資料來源于2006年5月--2009年7月本院上報給區衛生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2方法

對各類突發事件的分類、次數、涉及人數及后果進行統計分析。

1.3途徑

由急診值班護士報告總值班,總值班核實后報告院應急辦,院應急辦再報告區衛生局應急辦。半小時內電話報告,重大事件2小時內書面報告。

2 結果

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送人本院的發生在同一地點、同一事件中涉及3人以上的車禍、斗毆、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共198起,病例數1 042人(表1)。

3 討論

3.1突發事件分析

198起突發事件中,車禍的發生次數和受傷人數最多,后果也最嚴重,其中1次事故中10人以上受傷的有4起,最多1次有22人來院診治。南匯區處在大開發、大發展的時期,雖然這幾年道路建設有了日新月異的變化,但車禍仍居高不下。

位居第二的是斗毆事件的發生。46起斗毆事件中,99.9%是外來民工的聚眾斗毆事件,具有人數眾多,聚集性強的特點。其中10人以上的事件有4起,最多1次有21人來院驗傷。南匯區常住人口在70萬左右,流動人口有40多萬,一些外來務工人員為了能在異鄉快速站住腳跟,不受他人歧視或排擠,往往會拉幫結派。當1人發生糾紛后,其他人就采用暴力手段,不計后果地盲目相助,對社會的穩定和諧產生了不良影響。

本文中的食物中毒是指在餐飲場所或家中食用了食物、水果后引起胃腸道癥狀的總稱,有些并沒有達到食物中毒的標準。雖然涉及的人數較多,但基本上都給予留觀補液處理,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這一方面說明南匯地區食品安全指數的提升,另一方面也說明人們的自我保健意識在提高。

意外傷是指刀傷、墜落傷、職業傷害等,發生的次數及危害的人數也比較多。化學中毒指煤氣及不明原因的氣體中毒,因其發展迅速,往往危及人的生命。5起爆炸事件都是在本地區社會影響較大、后果較惡劣的事件,對社會公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都產生了極壞的后果。

3.2對策

3.2.1健全應急組織體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突發性、意外性、群體性、危害性及嚴重性,處理的綜合性和系統性等特征。作為醫療機構,在做好醫療救治工作的同時,要承擔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控制、預防、救治等工作。要制定批量傷員院內救治的預案,成立醫療救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本院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由醫務科、護理部、門診辦公室、應急辦等科室組成工作小組,當批量傷員來院時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急診科人員進行救治。迅速通知應急醫療救護隊成員來院,并做好召集第二梯隊應急救護人員的準備,一旦需要能夠迅速召集后續隊伍充實救護力量。

3.2.2急救綠色通道暢通 醫院與120急救站建立信息互通機制。當發生批量傷員來院時,能提前通知醫院應急辦,使醫院能及早啟動應急預案,做好人、財、物的準備。急診醫生與120醫生做好傷病員的交接工作,由預檢護士登記病人信息,在病人的胸部佩戴標志,注明病人的姓名、性別。分別由醫生、護士、工勤人員各1人組成的小組,全程負責每個病人的檢查、化驗,執行醫囑、護送病人等,直至處置結束。各醫技科室如遇胸部有標志的病人,則優先給予檢查,各環節綠色通道暢通。

急診科可劃分接診、危重傷病員、重癥搶救、輕傷病和隔離治療等區域,當批量傷員來院時,能夠迅速開辟這些區域,快速分流病員,并開展分類救治。

篇3

二、強化監測預警等衛生應急準備。各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分析,及早發現,及時防控。做好衛生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方面的準備,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照預案啟動應急響應,迅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篇4

二.應急處置

1.院應急辦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衛生事件的處理,采取疫情控制。醫療救治組根據院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

篇5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 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報告網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并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年一月二十六日

南開區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部門職責

一、環保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監管醫療衛生部門對醫療廢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控醫療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和最終走向,記錄廢水、固體廢棄物產量、處理量、排放量并上報;督查醫療機構對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和固體廢物焚燒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等工作。

二、環衛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加強晨掃和日、晚兩次保潔工作,做好重點路段水洗壓塵工作。督查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做好全區垃圾轉運站的內外環境衛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日產日清;全天候開放轉運站并增加運輸車輛,及時接納重點區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區環衛公廁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時處理群眾熱線反映的問題。嚴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處罰和處理違章飼養的家禽和家畜。根據需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地域的清潔工作。

三、公安南開分局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強制管理拒不服從監控隔離規定的被隔離人員和外部闖入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嚴重擾亂救治秩序的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違章養犬行動。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做好查處工作;協助社區做好防治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借機制造恐慌、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制售偽劣防護用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必要時,選派警力全程駐守市傳染病醫院、防病站、醫學觀察所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等重要場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愛衛會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除四害,使蚊、蠅、蟑螂和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重點做好疫區及周邊地區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蠅、蟑螂和老鼠傳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大力治理外來商販違章擺賣等亂擺亂賣和違章占路擺賣;嚴格清理違法經營盒飯、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飲的馬路餐桌及馬路燒烤;徹底清理全區干、支道路兩側的餐飲、食品制售企業的里空外賣和露天加工;大力查處和拆除違章建筑,特別是嚴格治理對外來人口的違章建筑。聯合有關部門,負責農貿、封閉市場防控工作的檢查。

六、工商南開分局

加強市場巡查,強化對防治突發事件藥品及相關商品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查處借機進行違法經營的不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七、建管委

全面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及其外來民工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項防控制度的落實,專人負責各建筑工地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外出登記、民工駐地及重點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發現施工人員出現傳染病、中毒癥狀等,立即通報防疫部門,并立即進行對施工現場的消毒和有關人員的隔離。必要時,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衛生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果斷處理有關防控問題。

八、財政局

強化預算管理,保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并及時足額劃撥。加強監督,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九、交警南開支隊

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備勤工作,及時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做好對重點醫院和隔離區周邊的道路疏導,確保交通暢通;嚴格安全檢查。協助衛生等部門做好進津車輛所乘人員的體質監測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加強逐級報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負責轄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師生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統單位做好教室、圖書館、食堂、實驗室、宿舍、廁所等部位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環境整潔,空氣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統單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應急隊伍。督查系統單位設立隔離室;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消毒和隔離。普及防控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按全市統一部署,調整教學安排,合理安排學生生活。

十一、經貿委

全力組織好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市場供應,做好市場監控;督查所屬各經營單位的消毒、通風、依規購銷貨等防控措施的落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大中型商場與超市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治療等工作必須的藥品、器械、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十二、科委(科協)

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普及各種突發事件防治科學知識和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聯合有關部門,負責駐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市社會保障中心做好參保人員醫治突發事件涉及疾病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預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員和民政救助對象的疫病救治和社會救助工作。

十五、武裝部

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基層武裝部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和防控突發事件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控突發事件民兵應急分隊,建立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十六、僑辦、民宗辦(外辦)

負責區內歸僑僑眷、海外華僑華人、在區外國人及宗教活動場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預防和其他應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員的疫情報告制度 .

十七、房管局(含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域內各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建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聯絡協調組,開展互助和互檢,做到監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區居民的預防宣傳、保潔消毒和外來人員登記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時受理業主投訴。

十八、物價局

有效監控藥店、醫院、超市、市場經營的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依法從嚴處理拒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干預措施的單位和個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受理群眾投訴,穩定價格和群眾情緒。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強和規范網吧、歌舞場所、電子游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督查娛樂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聯合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娛樂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質量技術監督局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為;督查食品加工企業落實從業規定的情況。

二十一、消防南開支隊

做好執勤備戰工作;督查火災救援中心的各種防護措施的落實;做好參戰人員和器材裝備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時調集所需警力及器材,應對處理突發事件時出現的其他緊急情況。

二十二、招商辦

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防控突發事件總經理負責制,協助企業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識的宣傳工作,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關系。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外資、合資企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三、宣傳部門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市區有關突發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廣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工作;多角度、多側面宣傳突發事件防控的科學知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抗擊的良好氛圍。

二十四、供水、供電、商業部門(經貿委)

負責保障醫療機構、衛生防病機構和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等部門的用電、用水和有關生活用品的供應。

二十五、街道辦

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社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突發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幫助整改;及時協調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

篇6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當前社會共同面臨的嚴峻挑戰。為進一步掌握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給衛生行政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特對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如下分析。

1 對象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數據來源于河北省傳染病與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報告系統,所有事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臨床、流行病學、實驗室等專業調查證實。

1.2 方法 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學研究方法對數據進行分析。

2 結果

2.1 基本概況 2008年河北省共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00起,報告發病2 416人,死亡23人。其中一般事件97起,較大事件2起,重大事件1起,無特別重大事件。

2.2 事件分布

2.2.1 時間分布:全年12個月,出現了2個高峰,即3~5月和12月,分別報告53起、14起,分別占事件總數的53%、14%。2次高峰共報告67起,占事件總數的67%。見圖1。

2.2.2 地區分布:全省11市均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其中,石家莊市最多,共報告40起(40%);承德市次之,共報告17起(17%),其他市均在10起以下。

2.2.3 人群分布:100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各類學校、幼托機構等報告共89起(89%);發病2 251人,無死亡病例;其中小學70起,中學12起,其他學校7起;城市學校43起,農村學校46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全部為傳染病疫情。

圖1 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間分布圖

2.2.4 類型分布:事件主要以傳染病疫情為主,報告94起(94%);職業中毒和環境因素事件分別3起,各占3%。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以水痘為主,共報告50(50%);其次是流行性腮腺炎20(20%);風疹13起(13%);其他11起,包括甲型肝炎、其他感染性腹瀉病和手足口病各2起,戊型肝炎、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感冒和其他傳染病各1起。見圖2。

圖2 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類型分布圖

2.3 2008年與2007年比較 2008年與2007年相比,報告事件數、發病數、死亡數分別下降了45.7%、47.2%、34.3%。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數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數分別下降44.3%和80.0%。2007至2008年無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見表1。表1 2007與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比較

3 討論

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類型以傳染病為主、分布人群主要是在校學生,并呈現季節性高峰,這與近幾年情況基本一致。但也呈現本年度特點:(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大幅度下降。全年報告事件數、病例數、死亡數較2007年分別下降45.7%、47.2%、34.3%。(2)全年未報告食物中毒事件。(3)職業中毒事件有回升趨勢。全年共報告3起職業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分別為68人和17人。發生的1起重大職業中毒事件主要是由于煉鋼高爐煤氣泄露導致,死亡17人,占全年事件總死亡數的73.9%(17/23)。考慮造成這些特點的原因,主要與河北省衛生應急管理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措施落實較好有關,同時,也與2008年全省開展“迎奧運、保安全”活動,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加大防控力度有關。

綜上所述,學校是人群集中的場所,容易發生各種傳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近年來,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發生在學校,這與我國現階段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和趨勢相似。并且呼吸道傳染病傳播快、傳播力強,極容易在適宜年齡人口密集的場所發生,如學校、幼兒園等[2]。因此做好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別是農村地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控制,是做好整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重要組成部分[3],也是當前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工作的重點,尤其要加強對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風疹等呼吸道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并加大與教育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加強晨檢和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統計[3],確保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參考文獻】

 

篇7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8)06-0565-02

【關鍵詞】 公共衛生;傳染病;食物中毒;學生保健服務

學校是公共衛生工作的重點區域,也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高發場所。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僅危害學生的身心健康,而且嚴重影響學校的教學秩序。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筆者對臨滄市2007年度發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了分析,報道如下。

1 資料來源與方法

資料來源于臨滄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疫情報告管理科,結合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資料與檢驗檢測報告,應用描述流行病學方法對資料進行分析,同時對數據進行統計學處理。

2 結果

2.1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情況 臨滄市2007年度共報告學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21起,占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總數的70.0%;報告發病數1 071例,占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病例數的65.6%,無死亡病例。與2006年度相比,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病起數和病例數上升幅度分別為137%和103%。在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中,傳染病事件所占的比例最高,報告16起,占76.2%;食物中毒事件報告5起,占23.8%。報告事件數前3位的病種依次為風疹(8起)、水痘(3起)和麻疹(2起),3病種報告事件數占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數的61.9%。5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植物性食物中毒3起,細菌性食物中毒1起,化學性食物中毒1起。見表1。

2.2 流行病學特征

2.2.1 城鄉分布 81.0%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80.7%的病例發生在農村小學和鄉鎮中小學。見表2。

2.2.3 時間分布 從2007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資料可以看出,傳染病爆發疫情3-12月均有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主要集中于4-9月。

2.2.4 年齡與性別分布 1 071例病例中,發病學生最小年齡3歲,最大17歲,以7~14歲居多,占71.2%(763/1 071)。男生657例,占61.3%;女生414例,占38.7%。

2.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情況 21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到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報告時間統計,最短2 h,最長9 d,平均3 d。

3 討論

調查結果顯示,臨滄市2007年度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占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數的70%,上升幅度明顯高于2006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為傳染病爆發疫情,其次是食物中毒;地區分布多為農村小學和鄉鎮中小學。學校潛在的誘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素非常多,學校公共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威脅兒童青少年生命與健康的主要問題之一[1]。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檢驗檢測結果表明,導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頻發的主要原因為:農村中小學基礎衛生條件普遍較差,食品衛生和飲水安全存在薄弱環節;多數學校缺乏相應的衛生保健人員,而現有衛生保健人員素質亟待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嚴峻性認識不足,防控能力薄弱;學生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應積極采取相應的防制措施:(1)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強化學校衛生工作的督促檢查,保證學校衛生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實。(2)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工作[2],進一步強化學生養成教育,抓好學校環境衛生整治,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入托查驗接種證制度,認真組織開展免疫接種工作,提高接種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3]。(3)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規范報告工作,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到及時報告、迅速處置。(4)認真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建立健康檔案,對學生健康狀況進行科學分析和評價,全面掌握學生健康狀況。(5)建立健全學校食品、生活飲用水管理措施,加強從業人員的體檢、培訓工作,對食品采購、加工、儲存、銷售過程和餐具、炊具消毒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提高衛生質量,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6)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幫助學校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方案和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監測數據,提前發出預警信息,為預防和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提供科學依據。

4 參考文獻

[1] 徐勇.我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現狀與研究展望.中國學校衛生,2007,28(8):673-674.

篇8

中圖分類號:R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1-00-01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含義

我們都知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突發、公共、大范圍的危害等特性,對于社會造成嚴重的惡劣的影響。我們經常會聽到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它會對公眾的生命健康造成嚴重的后果,還影響著人們的身心,也拉低了社會的經濟發展。所以,采用合適的應急方式去應對這種情況,當出現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那就是構建公共的應對機制,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在我國的應急機制形成時,出現了一些嚴重的情況。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行程中出現的情況

(一)應對突發事件的經費支出少。根據一份科學的衛生報告資料現實,我國的衛生情況不容樂觀,而且我國對于公共衛生給予的經費不多,致使疾病的預防機制遲遲未能建設好,尤其是基層衛生部門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機制還有待提升,這也反映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衛生部門給予的服務與社會公眾的衛生需要之間存在問題,需要調和。

(二)應急制度不完善。因為衛生投入較少,基層衛生部門的應急設備存在不足,設施還有待衛生單位的更新,公共員工應該受到專業的訓練,而有些單位也不能滿足員工的工資,并缺少專門的組織帶領,有些藥品還是處在急缺的狀態,便不能凸顯出基層應急系統的影響。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不及時。中國當前的病疫檢測體系,存在監督制度不完善,對于病疫的觀察與匯報慢,報告不準確等情況,不具備承擔突發衛生事件的預告的能力。而且在應對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時,我們缺少一個實用的指揮協調制度,還存在責任與分工不清晰的情況,有關單位與對應的處理單位缺少合作的意識,體系之中需要匯報的內容很多,這樣就不能形成一個快速工作的操作系統,致使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不及時。

(四)缺少標準的應對方案。我國各級的衛生行政單位與病疫管理中心,對于突發的這些案件都做了研究,也制作了很多的應對方案。可是從實際的操作而言,目前的制作方案都在各個方面有待完善。而關于規范的突發衛生事件應對方案與檢測環境艱難區域的應對處理方案,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科學的標準。

(五)缺少公共衛生事件的安全意識。為了保證人們的生命安全,幫助人們樹立安全意識,我國開設了一門公共教育。借由教育教學的方式,可以讓社會人員樹立科學的安全意識與處理突發衛生事件的技術與水平,還可以形成科學的危機觀。可是筆者覺得,當前中國對于社會人員的安全教育還有待提升:我國還沒有制定科學的安全教育的書籍,來處理公共衛生案件,許多的高等院校也還沒設立科學的安全教育,安全組織還在等待建立;大量的衛生單位對于社會人員的安全教育并不是非常重視,也沒有落到實處,致使社會人員還沒有對公共事件形成安全意識,那么在危險來臨時就沒有科學的手段來應對。

三、改進突發衛生事件的應急方式

(一)增加衛生經費支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對于社會人員的生命健康是有一定影響的。在當前這個時期,盡管中國增加了衛生方面的經費支出,可是總量還沒有達到,不可以適應社會人員的衛生需要,對于經濟的進步也造成了約束作用。所以,中國要依據個地方的現實情形,增強衛生設施的配套,加強基層衛生單位的衛生支出,對于應急的職工進行專門的技術指導,優化相應的應急制度。

(二)建立科學規范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為了應對突然出現的公共事件,維持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我國要建立與現實符合的應急制度,各個衛生部門也要構建相應的指導體系。構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機制,各衛生單位要清晰地知道自身的目標與責任,要做到依法規范管理的任務,除此之外,政府單位也要使用出他們的職能力量,根據屬地化的方式來進行控制,共同構建起科學規范的應急制度。

(三)構建公共衛生的應急信息平臺。借由高科技的方式,將我國各個管理層級的疾控信息體系進行合作,可以構建起一個衛生的應急指導平臺,來保證國內疾控組織所知道的衛生信息進行很好地整理,還和各個衛生監督單位合作,共同構建起一個互利互助的衛生信息平臺,能夠及時地反映衛生事件的出現,做到及時處置。同時,還要構建起一個完善的衛生信息監測體系,來檢測某些疾病的傳播情況與社會人員的總體改變情況,進行適當的統計,也能夠用于平常的衛生管理,整理檢測的情況,來優化這個應急的信息平臺。對于突然出現的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認真監控,緊接著使用預警機制,認真觀察事件發生的來源,及時抑制,研究它接下來發展的方向,來盡快處理病情,并且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別與層級,有助于在突發衛生事件出現的時候,及時制定科學規范的處置手段,制定合適的策略,來減少由于突發事件而造成的嚴重的后果。

(四)及時制定應急方案。要及時制定應急方案,來控制突發衛生事件的出現,保證社會的進步與經濟增長。為了保證突發事件出現后更加科學的處置,還可以管理與安排妥當,那么方案的制定就要更加詳細與科學可行,將突發事件出現后的經濟消耗與公眾傷害降低到最小程度。除此之外,方案中還要進行科學的控制,要做到醫療治理、病疫檢測等基本手段,還需要員工、技術能力與經費的幫助。

(五)優化突發事件應急團隊建設。優化突發事件應急團隊建設,支持人事體系的完善,有助于培養出優秀的應急控制人員,還要增強應急團隊的能力訓練,讓他們不斷積累突發事件的處置經驗,為他們往后的發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礎。與此同時,在條件支持的時候,能夠聘請一些本單位的優秀員工,讓他們來指導應急人員的應對情況,有助于構建起一支強大的應急團隊,來做好突發衛生事件的應對。

四、結束語

我國人民一直對安全問題非常重視,也十分關注社會公眾的安全健康。而中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常出現,各種病疫的出現使人防備不過來。總之,我們建立合理的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機制,當公共衛生事件出現的時候,才可以很好地應對,為社會公眾的生命健康添一份力。

參考文獻:

篇9

   為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并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報請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并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并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于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于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群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后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審核、。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后,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了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系電話。為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并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為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置并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復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盡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并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癥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筑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篇10

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

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

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

我園實際,特制定我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

工作目標

1、

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

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

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和報送機制,做

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

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1、

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常務組長:***、***;副組長:辦公會成

員;

組員:全體園委會成員;對應科室:德育處、總務室、保健

室。

2、

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免疫接種(或服藥)造成的不良反應,以

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3、

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

上報流程:發現疫情的教職工保健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常務組長(后勤副園長、德育保育副園長)組長(園長)領導小組集體根據疫情分析研判

長宣布即啟動應急預案—常務組長分別向教育局、轄區衛生部門上報。染病病例、二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

事件時,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

話,

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以最快的

通訊

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

時向

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

5、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

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突發事件預防措施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園衛生工作的領導和

管理。幼兒園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

食堂必旅取得餐飲服務許可,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合

格證,加強食品原料采購與貯存、食品加工、餐飲具消毒、

食堂的安全保衛等各環節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

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幼兒園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衛生基礎

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衛生規范化管理。

1、

加強幼兒園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

病傳播。

2、

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

染環境和水源。

3、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公共環

境衛生,為幼兒園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幼兒園要切實履行職責,落實幼兒定期健康檢查制度、

晨午檢制度、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制度,及兒童入園查驗接種證

制度。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

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幼兒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

疾病的發生或流行。發現傳染病患者及時采取相應的隔離防范

措施。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

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幼兒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

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

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大力宣傳、普及

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開展經常性的演練,提高師生員工

及幼兒家長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幼兒及家長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

能力,教育幼兒及家長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俞

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建立聯系與信息報送機制。建立幼兒園分管部門

人員、幼兒園與家長、幼兒園與轄區醫療機構及教育行政

門信息聯動機制,完善信息收集報送渠道,保證信息暢通。對

各類可能引發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食物中毒等)

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并發出預警。

(六)做好應對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It力

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現場控

制的應急

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

按程序進行上報,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

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①聯系轄區衛生部門(醫院),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的可疑中毒食品;

③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④與中毒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

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⑤組織人員對共同進餐的幼兒或職工進行排查;

⑥積極配合衛健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

取樣留驗;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⑦按照政府和衛健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

施;

⑧對幼兒園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當

地政府以及衛健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

⑨在幼兒園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

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幼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

宣傳教育,提高師幼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⑩幼兒園在采取上述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向轄區衛健部

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傳染病應急措施:

①及時隔離患病的幼兒,并送至醫院進行治療;

②教室、寢室等人員集中的室內場所應經常開窗,做到

有效通風透氣,確保室內的空氣流通(主要針對呼吸道傳染

病);

③暫停組織室內場所的大型集體活動(主要針對呼吸道

傳染);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主要針對腸道傳染病);

④協助衛健部門對患病人群所在場所進行徹底消毒;

⑤對病人接觸過的人員,包括幼兒、老師進行隨訪,并

配合政府或衛健行政部門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⑥加強每日晨午檢工作,對缺勤的師幼逐一進行登記,并

查明缺勤的原因,對患有傳染病的師幼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

學觀察,暫停入園或上班;

⑦每日對患病師幼進行追蹤和記錄,了解疾病轉歸;

⑧密切關注傳染病流行情況,必要時經衛健行政部門組織

專家進行疫情風險評估后,可報請教育主管部門并經市政府批

準,采取臨時停課等特殊措施;

⑨與患病幼兒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

工作,穩定其情緒;

⑩按照政府和衛健行政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

措施;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市政府以及

衛健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

@在幼兒園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

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幼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

教育,提高師幼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幼兒園在采取上述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向衛健部門和

育主管部門報告。

(3)預防接種(或服藥)造成的不良反應或心因性反

應的應

急措施:

①聯系轄區衛健部門(醫院),對出現不良反應的幼兒

②停止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封存剩余接種疫苗或藥

品;組織人員對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的幼兒進行排查;

③與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

疫苗取樣留驗;

④按照市政府和衛健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

措施;

⑤對幼兒園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

政府以及衛健行政部門,并請求支持和幫助;

⑥在幼兒園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

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幼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

宣傳教育,提高師幼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⑦幼兒園在采取上述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向衛健部門和

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4)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措施:

除以上三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之外的其他類型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參照上述措施執行。

五、善后與恢復工作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

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幼兒園正

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寢室、

功能室、食堂、廁所、公共環境等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

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幼兒,必須在恢復健康,經衛

鍵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證明后方可復

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須經衛鍵部門檢

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

有關責任人或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二)幼兒園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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