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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這種機制轉變相對應,“通道制”也就有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積極意義:
“通道制”改變了運用行政機制來遴選和推薦發股公司,提高了市場機制對股票發行的影響力度。一個突出的現象是,在指標制條件下,各地方政府為了獲得盡可能多的發股指標,用盡了各種方式進行行政性“攻官”;各家擬發股公司為了獲得發股指標,用盡了各種方式向當地政府部門“攻官”;券商等中介機構為了獲得主承銷商等資格也用盡各種方式向地方政府部門和擬發股公司“攻官”。在這個過程中,不僅腐敗現象嚴重發生,而且因發股指標具體落實到哪家公司所引起的地方政府部門內部的各種矛盾也不再少數。在通道制條件下,發股通道具體落實哪家公司不再由地方政府部門決定,而由券商根據擬發股公司的具體情況決定,由此,上述現象自然消解了。
“通道制”培育了券商的市場競爭意識和市場競爭行為。2年多來,券商明顯改變了“指標制”條件下的通過“攻官”來爭取主承銷商資格的行為,將主要注意力集中到了發股公司的質量選擇、做好公司改制和上市輔導工作和嚴格審核擬發股公司的申報材料等方面,同時,為了能夠持續地推薦高質量的公司發股,一些券商加大了培育企業的力度;為了保障推薦擬發股公司的工作能夠順利展開,少返工或不返工,有效利用發股通道,爭取較好的發股收入,券商對發股公司申報材料的內部審核制度也逐步嚴格完善。應當說,如今券商在股票發行市場中的行為,與指標制條件下相比,已有了根本性變化。
“通道制”較為有效地保障了“發審會”的工作質量提高。在“指標制”條件下,擬發股公司既擁有發股指標又擁有地方政府部門的推薦函,在申報材料不合規的場合,“發審會”要取消其發股資格極為困難。在1993-2001的7年多時間內,被取消發股資格的擬發股公司屈指可數,絕大多數沒有通過“發審會”審查的公司被要求修正、補充或重新制作申報材料后再上“發審會”,因此,“發審會”的公正評判功能受到明顯影響并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橡皮圖章”會。實行“通道制”以后,“發審會”公正評判的功能明顯增強,一個突出的現象是,2年多來未能通過“發審會”的擬發股公司不論是絕對數還是比例數都明顯增加。
“通道制”的負面效應
發股“通道制”雖有其積極功能,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負面效應。這些負面效應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發股“通道制”依然在相當程度上貫徹著“指標制”機制,所不同的是,原先發股指標是通過行政機制下達給地方政府,現在發股通道則直接下達給券商;二是發股“通道制”中依然貫徹著“指標制”中存在的“合規性審核”機制,由此,不免引致一系列負面效應發生。
“通道制”抑制了券商之間的有效競爭。在“通道制”條件下,雖然證券主管部門在分配通道數量時考慮到了各家券商的實力狀況和業績狀況,采取了一定的差別對待措施,從而,使各家券商所獲得的通道數量不盡相同(例如,有的券商擁有8個通道,有的券商擁有6個、4個、2個通道),但在三個機制的制約下,這種通道的數量差別并沒有有效激發券商在發股市場中的競爭:
其一,排隊機制。券商使用通道采取排隊機制,即按照發股申報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上“發審會”的順序進行排隊,先來后到,發股1家再申報1家,由此,實力較強的券商只能與實力較弱的券商一同排隊,等待審核和核準,這樣,排隊機制弱化了各家券商在通道數量上的差別。
其二,發審機制。發股申報材料上“發審會”后,一旦未能通過,券商和擬發股公司可根據“發審會”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補充修改,并可不按照排隊順序再次上“發審會”,由此,使一些實力較弱的券商可通過多次修改發股申報材料來達到通過“發審”,這一過程再次降低了券商之間建立在實力差別基礎上的競爭。
其三,發股安排機制。2001年7月以后的2年左右時間內,股指和股價持續走低,受此制約,證券監管部門在發股上市安排中有意放慢了步速,由此,與排隊機制相聯系就發生了這樣一種情形,擁有8個通道的券商每年實際可發股僅2~4只,而擁有6個、4個、2個通道的券商每年的發股數量也在2~4只。
合規性發審未能有效確立股票發行的政策導向。“通道制”中繼續貫徹合規性發審機制,合規性發審的工作機理是,只要擬發股公司的申報材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即“合規”),就應核準該公司的發股申請。從理論上說,這一機理似乎是成立的,但從我國實踐情況來看,它實際上存在著明顯不足之處。關鍵問題在于,這種合規性發審缺乏市場競爭機制,給擬發股公司和券商以誤導。這是因為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發股的條件只做出了最低線要求(實際上,各國法律法規也只做出最低線要求),由此,在缺乏競爭機制的條件下,就很容易使發股公司和券商等中介機構將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制作合規的發股申報材料,輕視甚至忽視發股公司的素質提高。事實上,不論是“指標制”還是“通道制”都給擬上市公司一個誤導信號——只要各項文件合規就可申請發股融資,由此,只要公司經營業績大致符合發股上市要求,在輔導期內擬發股公司和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都集中精力制作文件使其達到合規要求,而對企業的業績成長、市場競爭力、發展潛力等直接關系資金配置效率、上市公司前途和股市發展前景的重大事項卻明顯重視不足,由此,上市公司的整體素質提高也就受到影響。
不利于保薦人制度的切實貫徹。保薦人制度的核心是落實券商等中介機構在推薦保舉上市公司中的法律責任以激勵券商之間的服務質量競爭。在一些發達國家和香港地區,保薦人的法定職責可延續至所推保的公司上市后的兩年時間內,即如若這些上市公司在上市后兩年時間內發生了與已公開披露的信息嚴重相悖的行為或現象,主承銷商或其他保薦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定經濟責任;如若發現這種不一致是券商與上市公司合謀的結果,那么,相關當事人甚至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在繼續實施“通道制”的條件下,保薦人制度的這些最基本規定,由于以下三個機制,可能難以切實落實或明顯打折:
其一,通道數量。保薦人制度基本要旨是,通過落實券商對所推保上市公司質量的法律責任來推進券商之間的服務質量競爭,實現優勝劣汰,但在通道制條件下,服務質量高的券商受通道數量(和排隊機制)制約難以推保更多的公司發股上市,而服務質量較低的券商則可通過多次修改發股申報材料實現所推保的公司發股上市,由此,在提交發股公司申報材料到“發審會”審核通過階段,保薦人制度的效應不明顯。
其二,實質性發審。合規性發審中實際上貫徹著實質性發審。所謂實質性發審,是指證券監管部門對每家發股公司的申報材料中每項內容進行詳盡的實質性審查,如若發現疑點則要求該公司和券商進行修改完善,待實質性審查通過后再提交“發審會”審核通過。這一機制的運用實際上意味著,每家公司的發股上市都得到了證券監管部門的“信用擔保”,因此,一旦發生上市公司質量發生問題,保薦人雖然逃脫不了干系,但證券監管部門也需分擔責任;可一旦需要由證券監管部門分擔責任,保薦人的法律責任落實就將打折扣甚至處于說不清狀態。通海高科就是一個可資借鑒的突出案例。
其三,發股上市的行政性安排。由證券監管部門運用行政機制安排發股上市步速,這是中國特有的現象。這種現象的存在一方面說明了發股上市并非只是一個市場行為,它更多的是一種行政安排,另一方面則給券商回避保薦人責任以口實。一個可設想的例子是,1家擬發股公司在申報材料通過了“發審會”審核后,在行政安排中發股上市所耗費的時間較長(如6個月、8個月等),由此使得原先估算的投資項目因條件變化難以繼續投資或投資收益有了較大的變化,其后果應由誰承擔?如果由保薦人承擔,恐怕不公平。但如果保薦人可因此免責,那么,這一口實將被普遍運用。“通道制”的負面效應還可從其他角度進行分析,但以上足以說明,這種股票發行制度因有著內在的缺陷應予以改革。
取消“通道制”落實保薦人制度
中國股票發行制度的目標模式應是登記制,但立即實行登記制,眼下各方面條件尚不充分具備,因此,需要有一個讓監管部門、券商等中介機構、擬發股公司、投資者等市場參與者逐步了解熟悉股票發行市場內在機制的過程(當然,這一過程不能耗時太長)。由此,從核準制到登記制的路程只能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實行核準制下的“通道制”,第二步是實行核準制下的保薦人制度。
2001年4月迄今,我們已走過了第一步,現在是邁開第二步步伐的時候了,即取消“通道制”、實行保薦人制度。所謂取消“通道制”,是指各家券商在推保擬發股公司過程中不再受發股“通道”的數量限制,由此,實力較強的券商可多推保擬發股公司,在發股市場中充分展示其競爭優勢。在取消“通道制”的條件下,保薦人制度將得到較為充分的落實,主要表現在:
第一,由于發股家數已不再受“通道”數量限制,所以,各家券商承銷股票的家數在很大程度上就取決于擬發股公司的質量和券商制作申報材料的質量,這樣,券商就不得不努力提高其選擇高質量擬發股公司的能力、對這些公司進行輔導和培育的能力和制作既合規又具競爭力的發股申報材料的能力,而這些能力的提高與保薦人制度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由于發股家數不再受“通道”數量限制,通過發股市場所供給的股票數量將明顯增加,由此,一方面將改變長期來由“指標制”和“通道制”所造成的股票供給嚴重不能滿足投資需求從而發股高溢價的狀況,推進股價向投資型回歸;另一方面,又將促使證券監管部門將主要精力從實質性審核和控制發股步速轉向監管發股行為,迫使券商在充分預期股市動態的基礎上優化服務質量、注重培育發股公司、完善股票承銷機制,變以數量取勝為以質量和信譽取勝,變爭取短期收入為爭取長期市場。這些變化與保薦人制度的要求是相符的。
第三,由于發股家數不再受“通道”數量限制,擬發股公司不需再為獲得發股通道而向券商“攻關”,實力較弱的券商不再可能以“合作”為名將通道賣給實力較強的券商,證券監管部門也不再面臨券商為增加發股通道而進行的“攻關”。由此,圍繞“通道”而發生的各種不規范甚至腐敗現象將自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擬發股公司、券商、證券監管部門彼此間的約束機制有效形成。如若擬發股公司不重視自身素質的提高,券商將不再選擇它;如若券商不重視行為的規范化,證券監管部門將對其進行嚴厲監管乃至懲處。這種各個主體各自履行自己的職責并相互制約的機制,是保薦人制度的內在要求。
一些人強調,一旦取消了“通道制”,各家券商報送的發股申報材料將大幅增加,由此,證券監管部門將處于兩難境地:要按規定期限審核完這么多的發股申報材料,人手不足;要推延審核時間,又違反有關審核期限的規定。
這種認識是不能成立的。審核發股申報材料的人手不足,完全可以通過增加審核人員的數量來解決(增加審核人員數量的方法也多種多樣);而如果考慮到,按照登記制要求,逐步取消實質性審核,則審核人員數量不足的問題就更容易解決(原因是,在登記制條件下,本來就不需要對發股申報材料進行全面詳盡的審核)。
一些人強調,如若大規模發股上市將嚴重影響股市投資者的利益,因此,還需要運用行政機制“有序”地安排發股步速。
這種認識是似是而非的。股市投資者并非僅以目前已入市的投資者計算,它應包括擁有資金而有意向入市的投資者。在中國13億人口中,已入市的投資者還只是一個小數;在上千萬個企業中,已入市也只是一個小數。中國股市的發展應著眼于眾多的投資者要求,只有股票供給規模達到比較充分從而股價具有投資價值的時候,才可能使真正的投資者大規模入市,這決定了發股規模必須著力擴大。
另一方面,限制發股步速并不能真實有效地維護現有股市投資者的利益。股市投資者的收益直接來源于股價的變動,其實質是股市投資者的可選擇空間。在控制發股步速的條件下,眾多中小投資者無法預期股市走勢,其操作機制是,每當股市走勢好轉就加快發股步速,每當股市走勢下落就放慢發股步速,結果常常是“莊家”獲利而中小投資者利益受到嚴重損失。2000年的“賺了指數賠了錢”,2001年7月以后的股指持續下落,都引致了大多數投資者利益的損失。毫無疑問,在取消“通道制”條件下,發股規模可能有一個快速擴容的過程,它可能引致發股價格從而交易價格的下落,就此而言,現有投資者的利益可能暫時受到某些影響,但因上市公司質量提高了、股市具有投資價值了,這樣,就長遠而言,投資者的利益是能夠得到市場機制保障的。事實上,即便不講發股規模擴大,隨著公司債券等非股票類證券品種的增加和規模擴大,股市價格也將面臨回歸本位的走勢。
切實貫徹保薦人制 應重視的幾個問題
值得強調的是,取消“通道制”只是推進保薦人制度的必要條件,不是充分發揮保薦人制度功能的充要條件,要切實貫徹保薦人制度,在繼續實行核準制和股票發審制度的條件下,應重視解決好如下幾個問題:
逐步弱化證券監管部門對發股申報材料的實質性審核。合規性審核有兩種情形:實質性審核和報備性審核。二者的差別不僅在于審核程序、審核內容的不同,而且在于審核目的、審核機制的不同。實質性審核中貫徹的基本機制是行政機制,其內在涵義是只有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的公司才是具備發股條件的“好”公司,但無數的事實證明,行政機制并不具備選擇“好人”的功能,因此,經過實質性審核的發股公司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還有“壞”的。報備性審核,只要求券商和擬發股公司將發股申報材料按照規定內容報送證券監管部門備案,一旦發現其中有不實內容(包括虛假內容),則后果完全由券商和擬發股公司承擔。中國現今暫時難以達到報備性審核的條件,但應努力向這一方向進取,因此,在實施保薦人制度的同時,應逐步減少實質性審核的內容并積極簡化實質性審核的程序。2001年4月以來,中國證監會在這方面已做出了大量努力,但也還有相當多工作需要做。
調整發股排隊機制。在“通道制”條件下,發股審核中需要排兩個隊:一是根據申報材料的送達順序進行審核排隊,二是在初步審核通過后進行上“發審會”的排隊。如若擬發股公司不能通過“發審會”,則只需加入上“發審會”的排隊,無需加入前一排隊。這種排隊機制不利于鞭策券商制作高質量發股申報材料,不利于支持券商之間的市場競爭,也與保薦人制度的要求相差較遠,因此,有必要予以調整。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
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支持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業設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河北省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規劃》等文件精神,支持制造企業設立工業設計中心,按照《河北省工業設計2021年工作要點》工作部署,我廳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指南(第一批)》,現印發給你們,請按有關要求認真做好項目培育和申報組織工作。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指南(第一批)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支持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業設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河北省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規劃》等文件精神,支持制造企業設立工業設計中心,按照《河北省工業設計2021年工作要點》《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和工業設計示范企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主體:在河北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管理規范的制造企業。
二、支持重點
2021年,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圍繞高端裝備、電子信息、醫療器械、食品飲料、服裝箱包、家居用品、文體器具等領域優勢企業,開展培育創建。專業模具設計制造企業按設計服務類劃分,申報河北省工業設計示范企業。
三、申報條件及材料
申報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應達到《管理辦法》第六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一)《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附件1);
(二)《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創建方案》(提綱見附件2);
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材料要求用A4紙打印/復印,編寫目錄和頁碼,膠裝成冊。
四、申報流程及數量
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按照本申報指南要求,負責組織本地區企業的申報和審查,擇優推薦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原則上,定州、辛集、雄安新區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其他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6家。
五、支持方式
根據省政府《關于支持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對經評估認定達到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標準的,省政府獎勵100萬元;達到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標準的,再獎勵100萬元。
六、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對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培育,支持指導優勢制造企業建設工業設計中心。
(二)各地要做好河北省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指導,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完整性和統一性進行審查,擇優推薦。各申報企業要認真、據實填報申請表并附相關材料,按要求編制創建方案,對所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請各市局及雄安新區改發局于2021年4月30日前將推薦意見、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和電子版)集中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于婷婷 康振杰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職稱辦同意,現將我省202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材料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2021年我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8〕2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執行。
(二)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三)省內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均可申報。
(四)非公有制企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人社廳發〔2020〕13號文的要求在所在地進行相關申報。
(五)外省或中央駐蘇企業、單位及其分支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需在我省申報評審的,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委托手續。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同意后受理申報(詳見蘇職稱辦〔2021〕39號文)。
(六)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后,有關專業年限計算、繼續教育、專業理論知識、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論文著作等其他評審材料的具體要求,對照《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七)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
(八)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經調查核實確認的,將按《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報送要求及時間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蘇財規〔2011〕11號)要求,對委托評審的材料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審核、公示和推薦工作,確保材料真實、齊全、手續完備。
1.申報人必須先行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2.申報人必須登錄江蘇省財政廳門戶網站(czt.jiangsu.gov.cn),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在“江蘇人才信息港”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上也有相應的鏈接)進行個人申報。網上申報的起止時間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具體詳見操作指南),逾期不補報。
3.申報人按要求在申報系統上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原件掃描上傳。提交之后,申報人應按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所有申報材料前往所在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辦理材料現場核對(受理后當場退回材料原件)和網上繳費等相關事宜(具體時間依當地的安排)。
4. 因評審工作全部在網上進行,申報人不再提交紙質材料。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后,評審通過人員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
5. 評審通過人員經評委會簽章后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末頁(需歸入本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將統一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從南京送達。
6.省各有關單位應于8月6日17:00 前,攜帶申報材料原件(包括申報人身份證等相關證書)至省財政廳會計處(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號天目大廈808、809室)進行現場核對(受理后當場退回材料原件)。
7.各設區市及昆山、泰興、沭陽縣(市)財政局于8月11日前,將經市職稱管理部門審核后的《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費標準及要求
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每人評審和面試及論文鑒定費500元。申報材料提交并現場核對通過后,由申報人在網上申報系統中直接支付(詳見網上申報系統操作說明)。8月6日24:00前未繳費的,視同放棄申報。繳費成功后,不辦理退費。需票據憑證的,可根據系統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截止2021年12月31日24:00)。
四、其他事項
1.本次評審擬于10月份進行。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采用評審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最終由執行評委會根據申報人綜合情況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2.《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所需填報的相關表格,請登錄江蘇省財政廳門戶網站( czt.jiangsu.gov.cn),在“會計綜合管理平臺”相關欄目中查詢下載。
聯系電話:025-83633209
附件:
1. 材料目錄及要求
2. 江蘇省申報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
PPP示范項目申報材料呈現出來的特點主要有:
1、申報項目數量多,質量參差不齊
項目總數達到700多,單交通類就有157個,相比第一批的兩類項目(新增和存量轉換共計120多個),第二批數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反映出地方政府對運作PPP的熱情高漲,認識在加深,動員工作也更扎實。有的項目申報材料準備精心,內容要素齊備,方法深度符合規范,質量很高;但也有的項目申報材料極簡單,要素缺失,甚至出現實施方案只有一頁的!
2、咨詢機構作用彰顯
從評審情況看,有咨詢機構參與協助的申報項目,材料質量明顯要高過無咨詢機構參與的申報材料。本次示范項目申報是在財政部76號文近一年,第一批示范項目清單后大半年,地方政府和市場參與者在經過比較充分的動員后進行的。借助市場提供的機會,參與PPP服務的咨詢機構數量得以充實、專業能力獲得快速成長,為政府方客戶運作PPP提供了良好的專業服務支撐,總體上切切實實提高了項目準備的質量。
3、政府方實施機構主體合規性差
這批申報項目近1/3在第一階段的定性篩選中出局,重要原因是項目確定的實施機構主體不符合規范。財政部113號文第十條規定“政府或其指定的有關職能部門或事業單位可作為項目實施機構,負責項目準備、采購、監管和移交等工作。”但是,相當一部分申報項目,將國有平臺公司或其他國有企業,定位為項目實施機構,這是完全錯誤的一種項目結構設計。我們知道,實施機構是在PPP項目中代表政府方的主體,是公權力的代表,應該由具有公權力代表資格的政府機構出任。但是,由于我們長期以來形成的政企不分,政府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邊界模糊問題,使得大量基建項目的前期工作由國有企業承擔和完成。當項目運作方式轉換成PPP時,地方政府仍然習慣性認為,下屬部門及國有企業應按“誰家孩子誰抱”的原則,把PPP項目簡單視為分配任務,交由原先負責項目前期工作的國有企業繼續負責,后者自然“被動”成為實施機構。
4、存在變相融資
雖然財政部57號文明令禁止將變相融資包裝為PPP項目,我們還是遺憾地從第二批申報項目材料中發現多起名為PPP,實質是固定回報、明股實債的變相融資。當然,經過博弈,地方政府變“聰明”了,他們即便想通過PPP變相融資,在實施方案等書面材料上包裝更加隱蔽,識別難度大了。我認為,單靠項目入選評審這一道關篩選判斷還不夠,今后應結合建立動態跟蹤檢查機制,對PPP全過程進行監管,讓“假、偽”PPP無處遁形。
5、按績效付費意識弱
申報材料中,不少項目實施方案似乎直接脫胎于可行性研究報告,對于PPP實施方案應該包含什么內容,這些要素如何展開和設計不甚清楚。例如,編制人對“產出說明”不能正確理解,常常將其描述為硬件設施的工程、技術指標,而沒有意識到PPP的產出說明是專指以績效指標反映的項目綜合產出―服務能力及其效果。導致的直接結果是,申報項目的回報機制中按照績效付費思路設計很少,即使提到內容也不準確。大多數項目體現的還是“建設工程+融資回報”的思路。
6.兩個評價論證的責任主體不清
由于了有關操作指引和填報要求,第二批申報項目的PPP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至少內容形式上有了,完全缺失兩個評價論證的申報材料很少。但是,究竟應該誰來做PPP項目的評估論證,認識和操作方面尚存在誤區。我認為,物有所值評價(VFM)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FAA)可以看作項目按PPP模式運作的可行性研究,由綜合部門如發改、財政在一個區域/一級財政的層面上根據項目重要性、優先度以及一定時期內的財政承受力總盤子進行綜合權衡和取舍更為合理。
申報項目中屢見不鮮的由某個行業管理部門甚至國資平臺公司自行委托咨詢機構做VFM+FAA的做法,很容易讓兩個評價論證流于形式:誰也不會讓咨詢機構評價出一個不可行的結論!更進一步,項目單位及行業管理部門也無法掌握評價論證所需的優先順序、綜合財力等關鍵數據和信息。承接的咨詢公司同樣很難保持獨立公正性,這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7、社會資本中民企外資少
在進展比較快的、有披露投資人的申報項目中,多數是央企和其他地方國企扮演社會資本角色,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作為社會資本的很少。這一現象反映出地方政府PPP項目的潛在投資人市場還有很大的拓展空間,但需要政府注意民營外資參與PPP項目的關切,真心誠意地引商、興商和穩商。
給政府PPP項目準備及采購工作提幾條建議:
一、過去半年多,各級地方政府出于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市場,引導更多有經驗有能力的專業服務機構有序進入PPP咨詢服務,同時也提高政府方采購咨詢服務的效率,建立了許多不同層級的咨詢機構庫,有省級、地市級,甚至還有縣級。存在大量重復的報名、提交資料,有的地方還提出交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者先免費編制一個PPP項目的實施方案來測試水平等聞所未聞的奇招、怪招,讓咨詢公司不勝其煩,苦不堪言。同時,重復建庫也浪費了政府的大量行政資源。強烈建議在國家層面推動建立一個分類別的咨詢機構庫和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各級政府需要時都可以引用。
二、建議在PPP實施方案中及PPP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上,將PPP運作時間計劃(至少涵蓋項目識別、準備及采購三階段的時間表)作為一項重要的必填要素和考核標準。明確的運作時間計劃一方面對政府行為提出了約束性要求,形成所謂按時序的項目儲備庫(pipeline);另一方面也給潛在投資人提供接觸項目、開發項目的重要指示性信息。這在國際上是通例,在我國大范圍推廣應用PPP的今天,有必要考慮它的作用和管理意義,盡快推行。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依法高效、科學合理、便民利民的原則,在清理規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全面梳理每一審批事項的審批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等,大力精減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優化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強化公開透明,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環境。
二、清理范圍
(一)市政府威政發[2012]38號文和威政發[2013]6號文公布的市級現行有效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帶許可審批性質的行政確認登記事項以及改變管理方式后的程序性工作事項。
(二)以往清理工作中保留的備案事項、年檢事項、行政審批附帶收費事項以及審批權限在省級以上的審查轉報事項。
(三)市政府威政發[2012]38號文和威政發[2013]6號文公布的下放事項因沒有下級承接部門部分市區尚由市級辦理的事項。
(四)因法律、法規、規章變動新增加、變更和減少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清理原則和要求
(一)法定原則。法律、法規、規章對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限有規定的,原則從其規定,如根據實際可以進行精減壓縮不影響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的,可以予以精減壓縮或提出精減壓縮的建議。省級主管部門超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增加設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或延長審批時限的,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溝通銜接,依法協商處理。市級超越法律、法規、規章和省級主管部門增加設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的,一律取消,延長審批時限的,一律進行壓縮,最長不得超過法定時限。
(二)科學設置原則。法律、法規、規章對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限沒有規定或僅有原則規定的,是省級主管部門設定或細化設定的,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溝通銜接,依法協商處理。市級自行設定或細化設定的,按照科學設置和簡化優化的原則,除必須的條件、材料和流程環節外一律取消,時限不能超過行政許可法規定的20個工作日,能壓縮的要壓縮到最低限并作出承諾(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三)直觀方便原則。對梳理后確認必須的審批流程,要細化到每一個操作環節,對每一事項都要從受理到辦結全過程繪制完整、直觀、可操作的辦理流程圖,以方便申請人咨詢和辦理。對適用范圍,屬按地域區分的要填寫準確是適用全市(即全市申請事項都要市級批)還是只適用市區(環翠區、高區、經區、工業新區),或者只適用高區、經區、工業新區,或者只適用工業新區等不同情況。屬按數量檔次區分的,要填寫明市級審批的具體數量范圍。屬按級別區分的,填寫明屬市級審批的具體范圍。屬按類型區分的,寫明由市級審批的具體類型,等等。不需要各市、區初審市級直接受理的,填寫注明市級直接受理,需要各市、區初審的,填寫注明各市、區初審轉報。讓申請人根據所在區域等情況提前明確所申請事項是否屬需要由市級審批,是否需要先到各市、區申請初審等,避免申請人多跑腿。
(四)公開公示原則。對經清理審核后確認必須的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和流程圖、審批時限、審批附帶收費依據和標準、辦理地點和電話等,都要通過政府和部門網站、網上審批系統、印制指南等多種途徑,全方位向社會公開公示,讓申請人對需要辦理事項到哪里去辦、需要達到什么條件、準備哪些材料、一步步怎么辦理等能早了解早知道,最大限度地讓申請人少跑腿,快辦事,真正將政府的審批權力和審批行為納入廣泛的社會監督之下,透明化運行。
四、工作步驟
(一)部門清理填報(3月20日―4月30日)。由有關部門參照以往清理結果(每個部門以往的清理結果同時印制發放,如需要電子版,請與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聯系),對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內容按本次清理原則和要求進行重新清理,該取消的取消,該縮減的縮減,該規范的重新進行規范,對本次需要填報的事項按附表要求分類進行填報,對新增事項要重新按要求內容填報,對內容有變動或取消的事項等要在有關欄目中予以標明。對所有法定或上級主管部門設定的審批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以及時限要求等,都要附報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等,并標明具體的設定條款,否則按無依據自行設定對待處理。對去年清理中的合并事項以及一個審批事項中涉及不同階段、不同類型對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審批時限等有不同要求的,要分階段分類填寫。對所有確認需要市級辦理的事項,對每一事項以及對同一事項在不同階段、不同類型對審批流程有不同要求的,都要逐一參照附件十三的模式繪制流程圖。所有填報表填寫蓋章和流程圖繪制好后,于4月30日前將紙質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審核確認(5月1日―6月31)。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部門清理填報結果逐項內容依法進行審核,就審核確認中遇到的有關問題與有關部門磋商,進一步精減不合法、不合理的事項及審批條件、材料、流程環節等,規范保留的事項及相關內容和辦理流程圖,并對清理審核結果進行匯編,提出有關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審定。
開展環境友好企業活動的目的是樹立一批經濟效益突出、資源利用合理、環境整潔優美、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的典范,推動全市深化工業污染防治,有效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增強企業治理污染、強化環境管理的自覺性,推行清潔生產,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實現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開展此項創建活動對樹立企業良好形象,提高企業知名度、信譽度將產生積極的作用,對全市經濟社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二、開展創建*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的范圍
*市所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所有工業企業。
三、*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環境指標
1、企業排放各類污染物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2、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水耗、單位工業產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達到市內同行業領先水平;
3、企業工業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綜合利用率達到市內同行業領先水平;
4、企業建立及實施完善的環境管理體系。
(二)管理指標
1、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行率達到100%,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依法進行排污申報登記,領取排污許可證。
2、自覺實施清潔生產,采用先進的清潔生產工藝成效明顯。
3、廠區清潔優美,綠化覆蓋率達到25%以上。
4、排污口符合規范化要求,主要排污口按規定安裝主要污染物在線監控裝置并保證正常運行;環保設施穩定運轉率達到95%以上。
5、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排污費。
6、環境管理納入企業標準化管理工作,有健全的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企業環境保護檔案完整;各種基礎數據資料齊全,有企業定期自行監測或委托監測的監測數據。
7、企業自愿繼續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三)企業周邊廠群關系融洽
1、二年內無重復環境案件,無環境污染事故;
2、企業周圍居民和企業員工對企業環保工作滿意率達到80%以上;
3、每年對企業員工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有員工提出的環境友好建議。
四、*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的申報和審批程序
本著自愿的原則,對照以上基本條件,經過自查符合要求的企業可以提出申請。
(一)申報程序
1、*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命名原則上每三年一次,企業向轄區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按照要求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申請表(一式3份);
(2)創建*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工作總結;
(3)創建*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技術報告;
(4)展示企業環保形象的照片或音像資料。
2、屬縣(市、區)管理的企業,由縣(市、區)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組織對企業進行核實;屬市級管理的,由*市環保局負責實施。
3、對審查合格的企業,屬縣(市、區)管理的,由縣(市、區)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向*市環保局上報推薦意見和企業申報材料;屬市級管理的,由*市環保局負責實施。
(二)審批程序
1、*市環保局收到縣(市、區)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推薦企業申請材料或市級管理企業申報材料后,經審核認為具備條件的企業,組織進行現場考核驗收。
2、對通過考核驗收的企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新聞媒體上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并組織對群眾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3、經公示沒有問題或有問題經查處群眾滿意的,由*市環保局批準。
五、表彰與復查
(一)對批準的企業授予“*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的稱號,頒發證書、獎牌并進行全市通報表彰。
(二)獲得“*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榮譽稱號可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向上級環保部門推薦參加省級以上“環境友好企業”評選;
2、企業的污染治理項目可由環保部門優先安排環保補助資金,協助企業申請國家、省相關補助資金或研發資金;
3、在*市環保網站上對企業的環保工作和環保業績進行宣傳。
(三)*市環保局每2年對授予“*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稱號的企業進行一次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企業且限期整改仍不達標者,取消其榮譽稱號。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市市級環境友好企業”,取消其榮譽稱號: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在浙江省境內注冊,主要經營網點分布在社區,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務的企業。
(二)申報企業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期為**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
二、資金支持的范圍及方式
(一)支持省級社區商貿服務業示范企業培育。根據省經貿委、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社區商貿服務工作的通知》(浙經貿商發展[**]439號)精神,在社區便利店(超市)、放心早餐、“菜籃子”專營店、家政服務等領域,新增部分省級社區商貿服務示范企業,并予以獎勵。
(二)支持社區商貿服務相關項目建設。重點是支持企業應用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到城市社區設立超市、便利店、早餐店、“菜籃子”專營店等各類便民、利民網點;面向社區居民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和改造項目;社區商貿服務企業信息化改造項目;家政服務業培訓項目。
(三)支持建設居民生活服務信息平臺。企業化運作的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務信息平臺,整合分散的社區商貿服務業資源,為居民提供網上網下相結合的社區便民服務項目。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其中省級社區商貿服務業示范企業的項目優先考慮。
三、申報有關要求
(一)申報數量
各市可申報1家社區商貿示范企業和2個財政專項補助項目。其中,義烏市可單獨上報1個項目。
(二)申報材料
社區商貿示范企業的申報條件、材料和申報程序按照浙經貿商發展〔**〕439號文件要求執行。
申報財政專項補助項目的,應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文件、申請表(附件1)、企業概況表(附件2),申請文件內容包括申報補助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進度和預計績效等內容;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網點建設、項目實施、投資額度等情況專項審計報告書;
3.經過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以上材料一律以電腦打字的形式填報,并裝訂成冊。申報表格可在省經貿委網站()“委發文件”欄目下載。
(三)申報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項專門用于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創新基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技術的第一次商品化過程,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對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1 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只有福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與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兩家。前者主要為除孵化器內企業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提供企業申報注冊、材料形式審查、項目申報、申報咨詢等科技服務,并接受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孵化器與各科技創業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功能類同。兩家服務機構自賦予創新基金服務職能以來,在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薦了200多項科技創新項目,其中61項獲得國家創新基金的立項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創新基金申報工作開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該專項基金剛設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對該基金的申報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對創新基金申報的規范運作存在畏難情緒,加之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審核經驗,未能給予企業及時明確的指導,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間,福州市僅有28個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經過各級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特別是2006年福州市設立地方科技創新資金后,進一步拉近了與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距離,福州市每年爭取到的國家創新基金項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在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方面,無論從申報項目的數量上看,還是從爭取基金的規模上看,我們都遠遠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這無疑將導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滯后,對我市經濟發展將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地區科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造成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成效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寧波市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情況(見下表)進行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出,寧波市2007年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37項,比2006年增加14項,增長61%,2007年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2045萬元,比2006年增加995萬元,增長95%。而同期福州市僅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19項,比2006年增長36%,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1035萬元,比2006增長116%,雖然進步明顯,但與寧波市相比,無論從項目立項數量還是從獲得創新基金額度,寧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這與寧波市多年來重視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分不開的。因此,加強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建設,培養一批熟悉國家創新基金申報程序和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建立一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提供從申報材料組織到技術、管理、財務方面技術咨詢的全程專業技術服務的新型科技服務機制,對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定位
2.1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揮的作用
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自1999年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創立起,就嚴格按規范的申報程序運作,它相對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難度會大一些。福州市負責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監理、驗收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于人員編制配備等客觀原因,在上述工作中難以統籌兼顧、面面俱到;同時,企業普遍反映對項目申報程序、要求等相關事宜了解不夠,項目材料難寫,企業財務報表編制質量要求高,提出了申報材料的深度不好把握、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對網上申報及附件錄入上傳等申報環節不熟悉等問題。因此,利用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聚集的專業人員優勢,來協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的各項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導入、項目評估、專家咨詢等知識服務。在以往長期的科技服務中與不少中小企業建立了聯系,比較了解中小企業的情況;在科技查新、項目咨詢、可行性分析等業務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另外,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初步組建了一支穩定、可靠的專家隊伍,能夠勝任各個技術領域的咨詢、調研任務。所以,在幫助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前期準備工作方面,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已經具備一定條件和優勢,不但能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優勢,也會極大地提高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2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業務定位
2.2.1 規范項目申報材料,把握編撰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評審的唯一依據就是企業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絡上傳的申報材料,不進行實地調研,也不約見項目當事人,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項目可以進行適當的包裝,但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以及科技創新方面的潛力充分挖掘出來。
申報材料的撰寫有一定的規律和技巧。一個項目有時既可以申請貸款貼息又可以申請無償資助,這時企業就要判斷申請哪一種資金支持方式。二者在資金數額上沒有多大差別,但相對來說,貼息容易獲得,因為貼息涉及到銀行貸款,能達到有效吸引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目的,起到了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
創新基金申報材料要求反映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產品質量、資金流量、應收應付、債權債務、發展規劃等,因此申報創新基金不僅要了解一個項目,而且要了解企業運行的全過程,要證明企業負責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而目前福州市有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孵化器里的企業,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申報材料普遍存在過于簡單、技術創新點不突出、項目成熟性把握不好、項目投融資闡述不完善以及夸大企業的經營業績等問題。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對當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掌握項目指南變化情況、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的必備要求與限制條件等,指導企業準確定位,找準切入點,把握優勢領域,結合企業自身特點組織申報;其次,還要指導企業從研發力量、技術依托和產品性能等方面考慮問題,選擇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特點的項目進行申報;此外,申報材料還要體現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項目成熟性、市場可容性,以及企業經營業績及債權債務等經濟指標、技術創新及激勵機制、營銷策略、人力資源情況等,材料應充分展示企業資源優勢與完成項目的技術可行性。
2.2.2 善于捕捉項目推薦申報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善于利用自身與政府各級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聯系密切的優勢,從工業高科技計劃、農業科技計劃、星火計劃、社會發展計劃、科技合作計劃以及科技成果推廣計劃中選擇優秀項目;從國家“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及專利成果中挖掘項目;還可以從企業委托查新項目、新產品開發計劃項目中尋找好項目,另外還可以從各行業技術中心創新項目中挖掘項目推薦上報。工作中,應圍繞創新基金申報條件,在不違反相關限制規定的情況下,靈活應用申報規范,最大限度地為企業創造申報條件,爭取盡量多的項目往國家推薦申報,遵循“以數量求質量,以質量促立項”的原則。
2.2.3 履行服務機構職責,推進項目實施
科技創新基金要求具有創新基金工作職能的服務機構協助科技管理部門(項目組織單位)做好項目的征集、篩選和認證工作,并接受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要組織專家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管理,促進地方、企業、專家、科技管理部門職能的實現,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項目申報、實施、監理、驗收工作逐步落到實處。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要嚴格監督企業匹配資金到位情況,包括創新基金支持是否按計劃到位,省科技廳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匹配資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自籌及其他資金是否落實。
2.3 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對策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性已為理論和實踐所證明。可以說,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正是基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迫切需求而產生的。為切實提高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的服務能力,需要從政策法規、經營管理、業務拓展、人才培養等方面多做努力。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可以借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這個平臺,充分展示自己在產學研合作、與政府職能部門聯系密切及熟悉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程序與運作等方面的優勢,開展特色服務,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拓展科技服務機構需求空間。可以采取:
(1)由政府科技部門牽頭聯合縣(市)區政府及地方科技服務機構共同實施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網絡計劃。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最直接的動力是地方中小企業的服務需求,創新服務只有植根于地方,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的網絡,才能卓有成效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培訓宣傳工作力度,大力宣傳創新基金的戰略意義、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可采用編輯宣傳材料或制作多媒體,召開工作會議,舉辦培訓班、座談會、技術講座,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報刊進行宣傳等方法,使更多企業真正了解創新基金的作用意義、性質特點、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對參加評審的專家進行宣傳,使他們在了解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及評審要求的基礎上,對自己手中的項目進行評估,考慮是否提出申報請求。
(3)在政府推行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如生產力中心協會、各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等組織溝通雙方,由行業協會或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確定對整個行業有用的共性技術,然后再經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研發;或建立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吸收專業行業協會、行業技術創新中心參加,通過他們與企業界以及與大學和研究機構的密切關系,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有效開展。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依托海峽信息網、福州科技信息網、福州農業服務信息網等已有設施,建立科技項目、專家數據庫,建設全市科技服務網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
(5)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創新和服務意識強、富有敬業精神的優秀人才從事科技服務工作。科技服務機構人員應注重自身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關注并了解國家創新基金工作動態及變化特點,熟練掌握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及相關操作規程,提高服務能力,對當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限制條件應熟記于心。只有這樣,才能對企業的各種咨詢提供及時的指導幫助。
以市場為導向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是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的永恒主題,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首先是一個市場主體,是市場競爭的一份子,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敢于面向市場。因此,如何認真研究市場,深入了解市場,把握市場脈搏,找準市場定位,是廣大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普遍面臨的課題。科技服務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還在發展過程中,各種資源需要我們去挖掘,服務領域需要我們去開拓,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需要我們通過開展特色服務、精品服務、有效服務去占領。沒有特色就沒有生命,沒有特色就沒有發展。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市場需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鞏固主導業務,拓展新興業務,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一)合法合規原則。扶持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企業應遵紀守法,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無不良記錄。
(二)輻射帶動原則。企業與農民建有穩定可靠的利益聯結機制,直接帶動當地農民增收。企業能夠吸收當地農民勞動力,解決農民就業。
(三)扶優扶強原則。對全市現代農業建設具有明顯示范帶動作用的項目優先扶持;對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項目優先扶持;對龍頭企業和三資農業企業中的成長型企業項目優先扶持;對出口企業項目優先扶持。
(四)公平公正原則。凡符合農業產業政策和支持條件的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和三資農業企業均可申報。
二、扶持范圍和申報條件
財政資金貼息范圍主要是產業化企業用于企業本身生產擴能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市場營銷網絡建設、科研開發、原料農產品基地建設、定單農業流動資金貸款等項目的貼息。已享受其他類別或部、省級支農項目扶持的,不再同時享受貼息扶持。
申報企業申請貼息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蘇州市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的必須:
1.具有一定規模。上年度銷售額不低于1000萬元,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成交額1億元以上。
2.輻射帶動能力強。企業在蘇州市范圍內有穩定的原料生產基地,與基地農戶有穩固的合同契約關系。
3.企業資信良好。企業的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
4.產權明晰,資產結構合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資產負債率低于70%。
5.產品具有競爭力。主營產品符合我市農業結構調整方向,產品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有較健全的市場營銷網絡,產銷率90%以上。
6.項目建設履行了合法審批程序,各種手續齊備,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完整。
(二)屬于蘇州市市級三資農業企業的必須:
1.緊密連接本地農業生產基地,發展潛力大、效益好、輻射帶動面廣、出口創匯能力強的優勢外向型農業企業。
2.對本地農業產業有明顯帶動作用的各類成長型、科技型、加工型農業企業。
3.符合我市農業產業布局規劃要求,具備企業化運作,實行規模化、機械化、設施化、標準化、產業化生產的各類高效農業示范園區(基地)。
4.能較好地解決當地農民就業,帶動農民增收,生態效益顯著,以“綠色、休閑、參與、體驗”為基本特征,集生產、生活、生態和農業產銷、農產品加工、農業旅游服務等三次產業于一體的生態休閑觀光農業企業。
三、申報審批程序
(一)項目申報。按照屬地原則,凡符合扶持范圍和條件的企業均可進行申報。其中: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直接向所在市、區發改委(局)和財政局申報;市級三資農業企業向所在市、區農林局和財政局申報。經企業所在地市、區發改委(局)或農林局分別會同財政局初審同意排序后,聯合行文上報市發改委或農林局和市財政局。
(二)申報材料。申報須提供以下材料:
1.各市、區發改委(局)或農林局和財政局聯合推薦文件;
2.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填報《蘇州市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
3.填寫《農業財政資金項目申報標準文本》,介紹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主營產品,加工能力,原料基地規模,帶動農民增收,消化農村勞動力等。同時,說明申報貼息項目情況。
4.項目貸款合同、擔保合同(有擔保的提供)、借款憑證、銀行結息憑證。
5.原料收購合同。
6.企業上年報表和當年上半年財務報表。
7.資信等級復印件。
(三)項目審核。市發改委全面負責市級龍頭企業項目的審查;市農林局負責對三資農業企業項目情況審查。市財政局負責對項目投資情況審查。市、區相關部門要對所推薦項目及其投資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四)資金下達。市財政局會同市發改委、農林局按照項目投資或貸款核實結果,據實測算項目的貼息補助金額,按程序審查確定并報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局分別會市發改委和農林局聯合行文下撥資金。
四、貼息額度
市級財政每年根據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發展和財政實際預算安排定量資金用于貼息,當年節余結轉下年安排。項目貼息額度:對市級農業龍頭企業,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市級三資農業企業,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貼息金額在貼息上限內按年度5%的貼息率據實計算,貼息期限為上年9月21日至當年9月20日。
二、試點步驟
根據省、市對試點工作的要求,我縣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共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8年11月10日前):成立縣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臺我縣開展小額貸款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第二階段(2008年11月10日-11月19日):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工作,擇優確定主發起人,審查參與組建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資格,初審試點申報材料,將申報材料上報市政府審核。
第三階段(2008年11月20日-12月31日):小額貸款公司申報材料經市政府轉報省金融辦審核批準后,依法注冊登記,正式開展業務。
第四階段(2009年1月1日后):總結試點經驗,積極向省、市爭取政策支持,逐步擴大小額貸款公司在我縣的推廣力度。
三、準入資格
(一)申報小額貸款公司除必須符合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各項必備條件外,主發起人及其他股東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為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且住所在我縣、凈資產不得低于2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連續三年盈利且利潤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工商企業。
2、試點期間,企業法人和經濟組織投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需具有法人資格,財務狀況良好,公司治理良好,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自然人投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需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3、主發起人與股東之間、股東與股東之間不得有相互投資關系。
4、小額貸款公司采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形式,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2000萬元,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4000萬元。
5、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的持股比例最高不超過注冊資本總額的20%,其他單個股東和關聯股東持有的股份最高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總額的10%。
(二)申報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及股東若有以下行為之一,取消申報資格:
1、企業法人及其法人代表有犯罪記錄的。
2、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四、申報程序
符合本文準入資格的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申報時需向縣發改委提供相關報表、材料(需經有關職能部門確認蓋章)。經縣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初審后擇優確定1家主發起人,主發起人的企業要及時協商選擇好參股股東,按照省、市規定的統一格式提供齊全的申報材料及本文規定的相關材料,經縣政府審核后,確定首家作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單位并上報市政府。
五、業務規定
(一)經營范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范圍僅限于發放貸款,不得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不得跨縣域經營,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二)貸款投向: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嚴格控制大額放貸,單戶貸款的最高余額不得超過資本金的5%;小額貸款公司的70%資金應發放給貸款余額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借款人,其余30%資金的單戶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金的5%。
(三)貸款利率:貸款利率上限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四)資金收付:經批準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在縣政府指定的銀行設立唯一賬戶,委托辦理現金收付和轉賬業務,并在業務發生后做好相應的賬務處理。
六、試點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