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30 17: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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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科計量經濟學的教學過程中,由于部分經濟學教師不能熟練掌握計量經濟學這門課程的相關理論和方法,導致學生對這門課的理解產生偏差。很多高校本科生的計量經濟學課程,主要介紹理論方法,除了一些課后習題和文中例題外,幾乎沒有關于結合理論進行應用的專門章節,即使有也特別老舊。有很多經典著名的國外教材也是如此設計。然而國內的很多高校教師仍然是不加修改的照搬國外的經典教材。此外,這些教材中很多例子適用于歐美的經濟情況,很多教師上課的時候不能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加以修改和補充。而且計量經濟學作為一門孤立的課程,看不到它與經濟學其他課程之間的聯系,就更加難以理解它在整個經濟學課程體系中的地位,甚至會覺得它是一門應用數學類課程,這種想法無形中會影響到學生,致使部分學生反感這門課程。由于計量經濟學的學習需要數學、統計學、線性代數等數學基礎知識,很多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過度強調數學推理,使得學生將計量經濟學當作一門數學課進行學習,因此達不到這門課程應有的效果和目的,無法使學生認識到計量經濟學在經濟學中的作用和地位。過多的強調理論公式的推導,使得計量經濟學很難被經濟學類的學生接受,陷入理論推導的怪圈,降低了經濟現象方面想象能力和求知欲望。另一方面,計量經濟學的理論部分的理解又需要較好的數學基礎。而目前我國大部分需要學習計量經濟學的學生屬于經濟學類專業,此專業中的絕大多數的學生是文科生。而對于文科生而言,數學基礎會稍微差一些,對數學敏感性較差,邏輯分析和定量分析的能力也較低。因此,當接觸到計量經濟學這門學科時,若得不到教師的正確引導,學生不難很難理解到理論計量的精髓而且也很難將計量經濟學理論應用于實證研究。大部分學生就會認為計量經濟學就是統計學或者數學,對其自身經濟學科而言是不需要的。這種負面思想也會影響到下屆學生。
1.2教學安排不合理
一般情況下,計量經濟學每學期54學時,因為課時有限,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只能著重理論課程方法的介紹,而并著重培養學生解決實際經濟問題的能力。當前,我校計量經濟學在授課過程中以基礎課程為主,而對于處理實際經濟問題涉及較少。原因總結為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在教學過程中使用的教材主要是介紹理論及其推導;第二,如果講授計量經濟學的應用,則需要如下過程:首先建立或選擇需要的模型;然后收集相應的數據;其次對模型進行檢驗并進行異方差、多重共線性和自相關等計量經濟學檢驗,然后使用學到的計量經濟學理論估計模型中的待估參數;估計參數后,利用模型的估計結果進行實際問題的分析,例如,經濟現象的分析,政策建議,經濟預測等。而計量經濟學設定的課程學時較少,課時有限,故不能完成此種程度的教學任務。Eviews等相關計量經濟學軟件是在實際應用分析常用的統計軟件,在計量經濟學教學過程中,由于課時有限,學生上機進行實際軟件操作的機會少,訓練不足,這使得學生在學習計量經濟學理論方法后出現不會應用的問題。實驗環節在高校培養學生實踐和創新能力最重要的部分,經濟管理類的實驗環節比理工類要薄弱很多。另外,為了滿足社會進步的需要,近年各高校經濟學的教學方法和手段上不斷地提高和改善。絕大多數高校已經實現了多媒體教學應用。由于多媒體的廣泛應用,計量經濟學教學過程中以多媒體為主,板書為副,這雖然加快了教學進度,但無形中加大了學生的思考負擔和思維強度,使得學生對必要的需要數理推導的理論部分無法理解深刻。
1.3教材內容分布不合理
現階段計量經濟學教材的內容主要側重于計量經濟學方法和理論知識的介紹,對實際問題的分析研究介紹的較少。學生在剛接觸計量經濟學時,就會看到大量的公式和數學符號,對學生的學習造成了較大的困難。在學完計量經濟學后,學生不知道如何運用計量經濟學方法去解決實際問題。另外,大量的計量經濟學教材的符號并沒有統一,同一術語不同的教材用不同的符號,使學生眼花繚亂,不知從何入手。
2計量經濟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如何解決計量經濟學是一門方法論的學科,具有應用性較強的課程。計量經濟學強調理論、案例和實驗三者的有機結合。為了加強學生對計量經濟學的了解,知道計量經濟學在經濟學科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該課程的教學達到預定的效果,能夠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筆者根據自己數年的教學經驗,有下面幾點建議。
2.1教師應正確理解
計量經濟學在整個經濟學課程體系中的地位,并且在教學過程中注意理論與應用并重首先教師應該正確的認識計量經濟學這門課程的位置及重要性。挪威的經濟學家RagnarFrisch作為首屆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1933年曾經在計量經濟學雜志中對于經濟學數量方面的研究進行了評述:即使部分經濟理論有數量特征的,但經濟統計學、一般的經濟理論和計量經濟學是不可以混為一談的。也不能將計量經濟學簡單地看作是數學在經濟學上的應用。只有真正的清楚經濟問題的數量關系并將其結合著理解,我們才能理解計量經濟學的內涵及本質。計量經濟學是一門由統計學、經濟學和數學相互結合的交叉學科,但是我們不能簡單的將計量經濟學看作是經濟學、統計學、或者應用數學在經濟學上的一種應用,而應將其看作一門在經濟學科中占舉足輕重地位的綜合性邊緣學科。其次,計量經濟學教學應當理論與應用并重。計量經濟學籠統的可以分為理論和應用計量經濟學兩部分。理論計量是以計量經濟學的方法為主,以數學推理為基礎,強調理論的數學證明與推導;應用計量側重理論的應用,以經濟學為基礎而對實際問題進行處理。在這方面的教學中,尤其應側重結合我國國情,設計相關的實例分析教學,使得學生能夠結合應用模型,加深對計量經濟學理論的應用理解和訓練。教師應當將計量經濟學這門課程作為經濟學人才所需掌握的基本方法論來設計。如果學生能夠掌握這些基本的方法論原理,就具備了解決經濟學中的相關問題的能力。因此,在本科計量經濟學的課程內容的設計中,應當堅持應用和理論并重,著重讓學生通過解決實際案例,加深對計量理論的理解程度。再次,對于計量經濟學的理論方法,思路是優于數學過程而更加需要重視的部分。描述計量經濟學理論方法離不開抽象的數學語言敘述過程,但讓本科生在有限的時間內掌握這些數學過程,一方面是具有難度的,另一方面,也是不必要的。學生可以通過自學從而掌握詳盡的數學推導過程。而有限的時間內,更為重要的是讓學生能夠理解整個學科的發展脈絡,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需要學生建立計量經濟學的理論框架和思路。教師需要引導學生掌握這種思路。例如,某一種計量經濟學理論方法,其思路的關鍵是什么?計量經濟學是一門不斷發展壯大的學科。在冗繁的模型和方法中,能夠建立整體的框架和思路尤為重要。是學生能夠提綱挈領的感受到淘汰舊的理論方法的原因以及發展新的理論方法的驅動力,這需要教師的引導和灌輸。比如新產生的方法怎樣突破舊的理論框架,解決了原來沒有考慮或者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的教學目的也是為了讓學生能夠掌握這些框架和思路,因為思路不僅反映了方法論產生的原因和發展的動力更主要的是學生如果能夠深刻理解這些,才可能在原有理論基礎上加以發展和創新。所以,在整個的計量經濟學教學過程中,教師始終應該秉承這一思想,給學生介紹整個計量經濟學體系的脈絡。掌握好這個總的脈絡,就能夠提綱挈領,提高對計量經濟學的整體認識。
2.2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合理改革
教師應在教學過程中結合實驗軟件,積極挖掘學創造力和主觀能動性。教師應當因材施教,根據學生的不同專業從而安排相應的結合其專業的案例和實驗教學內容,使學生能夠在掌握計量經濟學原理的同時,能夠很好的將計量理論應用于解決本專業的實際問題中去,同時在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加深對理論計量的理解和認識。為了使學生能夠有時間在課堂上建立計量經濟模型,并且切身體會到計量經濟學在其相應專業的應用價值和意義,學校應該在原54課時的基礎上增加課時,增加的課時用于是學生掌握必要的經濟和統計學軟件的使用。使得同學不僅學完統計檢驗、參數估計等理論基礎知識,而且能夠在掌握這些理論知識的同時,可以應用這些基礎知識解決與自身專業相關的實際應用問題。由于當前的計量經濟學教學是計量經濟學理論方法與實際的經濟例子、軟件操作,經濟理論分離,因此,筆者認為,教師在授課時應選用一種軟件,比如Eviews,在講授完基本的計量經濟學理論后,結合具體的經濟實例,首先教學生如何使用軟件來實現相應的理論結果,不需要解釋為什么使用軟件,只是讓同學知道軟件是解決問題的一種簡單的工具。比如,在學完前幾章的參數估計和檢驗后,教師應該引導學生找到自己感興趣的實際問題,然后使用Eviews軟件完成參數的估計和檢驗,最后讓學生對所得到的估計和檢驗結果做合理的解釋,這樣不僅使學生深刻掌握了所學習的計量經濟學理論和方法,而且也提高了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和分析能力。
2.3教材內容存在問題的合理改善
首先市面上不同的教材應該進行符號和內容統一,對于一些內容不同的理解應該給于詳盡的解釋。;其次,教材的編寫應該按照不同的層次進行區分,對于本科生使用的教材,建議刪除計量經濟學理論方法結論所需要的數學推導過程,主要側重于學生對計量經濟學方法的應用;而對于研究生教材,不僅要著重詳盡數學推導過程,也要注重對計量經濟學理論方法和內涵的理解,同時也不能放棄理論方法與實際相結合。最后,無論本科生教材,還是研究生教材都要引進最前沿的研究問題、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這樣,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創造力。
然而,研究流通領域經濟運行的流通經濟學卻于上個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陷入了低迷狀態(紀寶成,2001)。21世紀是商業的世紀,正是大商業、大流通、大市場形成和發展的時代(黃國雄,2002),流通經濟學的研究卻陷入了貧困狀態(夏春玉,1999)。應該說,市場經濟條件下復雜的、多樣的流通實踐更加需要正確的流通理論予以指導,研究流通理論應該得到重視,流通理論應該得到大發展。但現實卻是:流通經濟學被作為三級學科,流通經濟學的博士點為數極少(只有中國社科院、中國人民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幾個單位),全國大部分高校砍掉了流通經濟學專業,或改為市場營銷,或改為國際貿易,或改為產業經濟學,如今,保留流通經濟學專業(貿易經濟)的只有16家。流通領域研究的專業期刊只有幾家,即《財貿經濟》、《商貿經濟》、《中國流通經濟》、《商業時代·理論版》、《商業研究》、《商業經濟與管理》(其他流通類期刊流通方面的文章所占比重大大減少)。
這種現象不能不令人思索。為什么在市場經濟大發展,流通成為社會再生產的重要環節,成為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劉國光,2001)和基礎產業(黃國雄,2002)的時代,流通經濟學卻被社會遺忘,卻出現了流通研究的低潮?夏春玉(2000)提出了四點:一是生產者與消費者直接見面的假設使流通從新古典經濟學的視野中消失;二是經濟學的格式化過程間接影響了經濟學對流通的關注和研究;三是經濟現象的復雜性和經濟學家認識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經濟學關注流通的視野;四是馬克思的流通理論并不是完整的流通理論。全國高校商經教學研究會主持的《關于貿易經濟學科建設的思考》課題報告(2001)認為,西方理論缺少對交換問題的專門研究和馬克思流通理論的一般性未受到應有的重視是流通經濟學出現低潮的主要原因。紀寶成(2001)指出,對貿易經濟學科沖擊既有內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內部因素表現在:學科分離,內外貿專業的分離;缺乏與新學科、新專業的相互協調;非盈利專業與盈利專業相混淆;隊伍建設問題。外部因素有:政府機構改革,撤銷了貿易局;教育部對專業目錄的調整;盲目照搬別國經驗;教育學科的重理輕文等等。
這些認識也許并沒有抓住流通經濟學貧困的要害。首先,西方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一刻也沒有放棄對交換貿易的研究,從重商主義的自由貿易論到亞當·斯密的勞動分工交換論,從德國歷史學派的貿易保護論到埃奇沃思方框交換契約論,無不充滿著對交換、貿易的研究。西方非主流經濟學,如新制度經濟學也是從交易出發,研究交易費用和產權的關系,核心是研究制度和交易費用在交易中的關系,而且康芒斯把交易分為三類,其中一類就是平等的交易即交換,楊小凱、黃有光(1998)等人還嘗試從分工交換的角度研究流通,楊小凱指出,如果交易效率得到提高,則國內貿易將因一國之內的分工水平提高而產生。但如果交易效率提高幅度不是很大,則在沒有形成全國統一市場時,貿易可能在各個地方性市場內進行。隨著交易效率的進一步提高,全國性市場便因分工水平的提高而產生。如果交易效率繼續提高的話,則高效率的分工水平便會要求更大的市場規模與之相適應,此時局限于一國市場之內的貿易和產品交換無法充分利用高水平的分工經濟,因此國際貿易便會從國內貿易中產生。其次,馬克思的流通理論是十分完整的流通關系論,馬克思從商品的二重屬性開始,從分工入手,詳細論述了商業資本的流通和商人、商業的地位和作用,闡述了商業勞動的性質和商業利潤的來源,研究了商品交換的一般規律,同時還創造性地研究了國際貿易問題。再次,內外貿學科分離本身有一定道理,因為國際貿易畢竟是不同國家的經濟貿易交往,這種貿易和國內貿易不同,它時時要受匯率、關稅、國家的貿易政策所制約,因此,在研究領域上與國內貿易有相當大的區別;教育部對學科調整并不會妨礙一個學科的深入研究,只要這個學科是具有生命力的,就會形成研究群體。一個顯著的例子是入門對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教育部并沒有規定理論經濟學中有制度經濟學的學科,然而還是有眾多學者樂于從事這方面的研究。
可見,流通經濟學的貧困問題還是要從流通經濟學的內部人手才能解決。本文嘗試從核心概念和學科研究對象的角度進行分析,運用經濟學方法論,以新的研究范式建立一套較為完整的流通經濟學的理論框架,以求教于國內專家同仁。
二、流通經濟學的核心概念
任何一種規范的經濟學研究必然有其核心概念,該概念是對眾多經濟現象的高度邏輯抽象,概念必須以事實為基礎,同時又是對事實的高度概括。
商品流通是連續不斷的商品交換,是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馬克思指出,“每個商品的形態變化所形成的循環,同其他商品的循環不可分割地交錯在一起,這全部過程就表現為商品流通”。可見流通應該作為流通經濟學的核心概念。因為它反映了商品流通的實質,更能體現出流通經濟學的學科特點,具有較強的解釋力。這表現在:商品流通這一概念反映了商品運行的過程,而且是社會化大生產中商品多次不斷的運行,因此商品流通更能反映出交換在社會再生產中的中介溝通地位,錯綜復雜的商品循環更能反映出流通的復雜性,才需要探究商品流通運行的規律,研究如何有效地處理好商品所有者之間的關系,合理分析商品流通的資源配置。這一概念,既包括了交換,又涵蓋了市場,還暗含了商業出現的必然性,因為如此復雜的商品交換沒有媒介商品所有者的商業是不可想象的。可見這一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力,應該成為流通經濟學的核心概念。
對流通的專門研究,是政治經濟學所難以涵蓋的。因為政治經濟學雖然也研究商品流通,但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揭示商業資本的增值和生產關系,政治經濟學的核心概念是資本和剩余價值。西方經濟學也研究交換和貿易特別是國際貿易,而且形成了一套系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如要素稟賦理論、比較利益理論、H-O理論等,但它側重于把交換看作一種外在的機制,沒有觸及商品流通的內核,把國際貿易作為開拓市場的手段,輕視對國內貿易的研究,西方經濟學把一國內的商品流通當作一種黑箱(夏春玉,2000)。因此,流通經濟學有必要把流通作為核心概念對商品流通進行專門的研究。
三、研究對象的確定與學科體系的構建
確定學科研究對象是進行科學研究的前提。只有在學科對象確定后,才能確立研究范式,進而建立研究的邏輯框架,才能進行演繹推理,結合實證研究,解決研究對象的問題。目前,對流通經濟學的對象有四種觀點:關系論、規律論、服務論、主體論。
關系論認為,由于交換在社會再生產中的中介地位,流通經濟學一方面要研究流通與生產、分配、消費的外部關系,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商品流通領域內的商業內部關系。規律論認為,社會商品交換既受普通經濟規律的影響,也受流通過程特有經濟規律的作用;流通經濟學的任務是揭示商品流通活動中的這些特殊規律。服務論認為流通產業是由處于商品交換和流通過程中的所有中介人即商人構成的一個特定的產業,商人從事的活動表面上看來是進行商品交換,實質上是在流通產業內提供以“為賣而買”為核心內容的商業服務活動,即為商品交換和商品流通提供服務活動;既然商業活動的本質是提供商業服務,那么,流通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不應該是商品或商品交換活動本身,而應該是商業服務。主體論以流通領域中的每一個行為主體如商人、商業企業等為研究對象來研究流通領域中的具體問題。
以上這四種研究對象論各有特色,但是都普遍忽視了一點,即作為一門經濟學科應該研究資源配置問題。
流通經濟學作為一門應用性很強的經濟學科,必須研究流通領域的資源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問題。即研究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包括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推動商品運動的各種行為,如采購、運輸、倉儲、加工、銷售等不斷地社會化、規范化最終達到最優化。由于現代流通已經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因此流通領域資源合理配置問題實際上就演變為流通產業的資源配置和利用問題。這里有一個難題,就是流通領域與流通產業的關系。領域這個概念比較模糊,在《資本論》里,流通領域包括兩個環節,即G-W階段和W-G’階段。在這兩個階段,商品與貨幣的轉化都需要有流通組織的勞動耗費,從事這類活動組織的集合就成為流通產業。因此,研究流通領域的資源配置,具體到流通產業才能夠體現出來。從實踐來看,人們把研究農業、工業、流通業分別作為一、二、三產業,并分別叫做農業經濟學、產業經濟學、服務經濟學等。所以,可以把研究流通領域資源配置的流通經濟學稱為流通產業經濟學。如果不從對流通領域資源配置的研究過渡到對流通產業資源配置的研究,流通經濟學只能是停留在關系論、規律論的層次,無法上升到從產業層面來研究的高度。那么,對流通領域資源配置問題的研究也就難以深入。
明確了流通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就可以大致構建流通經濟學的基本框架。第一部分:流通的基本假設。一個學科的發展需要有該學科所公認的基本假設,一個學者的研究要形成一個體系,也必須有貫穿其所有研究工作的一致性假設,否則,其提出的理論模型之間容易出現自相矛盾而難于前后一致。筆者認為,流通經濟學基本假設主要有:流通時間節約假設,假設t1<t2,設U1為花費t1給流通企業帶來的效用,U2為花費t2給流通企業帶來的效用,則必有U1=F(t1)>U2=F(t2);流通費用最小化假設即滿足:maxC(x)stC(x)=f(x),U(x)≥U(x0);理性經濟人假設,即maxU(x),stU(x)=px-cx。第二部分,研究流通產業組織理論,即流通組織的SCP分析,流通產業組織的博弈分析,流通產業的競爭模型。第三部分,研究流通產業結構,即流通產業的不同業態之間的比例關系,流通產業的規模,流通的空間結構、地區結構的均衡,流通產業布局的合理化、產業的投入產出。第四部分,研究流通產業政策,用IS-LM模型和AD-AS模型分析由于流通產業政策的變動對流通增加值的影響,同時研究各種政策的配套和協調。第五部分,研究流通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運用計量經濟模型分析流通產業的發展對經濟增長的總體效應和溢出效應,分析國內商品流通與國際商品流通的相關關系。第六部分,研究流通產業的發展趨勢,運用產品生命周期假設等研究流通業未來的發展。第七部分,流通經濟學專題,主要研究流通經濟學中的電子商務問題,物流現代化問題,全球化背景下流通企業的跨國經營問題等。
四、流通經濟學研究的科學方法
(2)目前,統計學在各個學科中已經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統計學是一門科學系統的研究方法。每一種科學都是對客觀事物潛在的規律進行研究的,規律需要在反復的實驗中不斷地重復出現才得以確立,這些規律通常都會重復出現,而那些不會重復出現的事物就不能作為科學研究的對象,比如說四季都在運轉,不停的更替,這樣才能在不斷的重復中研究出變化的規律。統計學就是對不斷變化的事物進行潛在規律研究的一門科學。所以,統計學是其他學科得以進行科學研究的基礎,缺乏了統計學的科學研究是不能成功的,是缺乏新意的。其二,統計學是管理工作的最佳工具。正如同政治家離開了統計無法科學地施政一樣,企業家一旦脫離了統計,那么他的決策就會存在著不合理性。每一項工作在進行管理之前都需要對整體有一個深入的了解,這樣才能更好地掌握全局。所以,學好統計學就能夠更好地開展任意的工作。
2財經類專業中統計學的改革發展與現況
我國的統計學相對于國外來說起步較晚,但是也得到了不斷的發展和完善。尤其對于財經類的專業來說,統計學的定位和專業知識體系的改革和創新都要和其專業的主要學科協調和統一,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二者的和諧發展。因此,財經類專業統計學的改革應該建立在對統計學的具體應用的分析基礎上,比如可以對統計學理論在社會經濟中的有效運用進行實證分析。這是對統計學改革必須要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只要明確了統計學的發展方向和目標,才能更好地實現對統計學的改革,不斷地對統計學進行完善。根據上述的結論,財經類專業的統計學改革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2.1財經類專業統計學的課程體系改革
根據相關教育學理論的規定,高等院校的專業教育的知識體系是通過它的課程設計來進行體現的。所以,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財經類專業統計學在進行課程改革和設置的時候要嚴格貫徹以下指導思想:首先,要注意將理論和實際的管理進行有效的結合,比如可以將統計學的理論和經濟管理的實踐活動進行有效的結合,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統計學;其次,要根據專業的主要應用領域和層次來安排統計學的課程,不僅要注重理論知識的灌輸,同時還要強化技能性和操作性課程的比重;最后,要建立具有“參與型”的專業意識課程,并且打造相應的課程平臺,這樣就可以在實際的教學中實現統計學由“主導型”的課程體系逐步地向“參與型”的課程體系過渡。第一,要設置相應的通識教育課程。設置這一課程的主要目的在于,為培養統計學專業性的“參與型”人才打造基礎平臺。比如設置哲學課程,就可以為財經類專業的學生提供一種更為開闊和新穎的思維和研究方式;而開設數學、英語這些課程則主要是為了對學生以前學過的知識和方法進行鞏固,另外,它還可以成為學習專業課程的一種工具;設置這些通識課程就可以更好地幫助學生進行統計學的學習。第二,設置科學合理的經濟管理理論課程。由于財經類專業的學生將來所要面對的工作環境和研究領域主要是經濟建設,為我國的經濟發展培養出“參與型”的人才。所以作為統計學人才,他們不單單要掌握一定的經濟管理方法,同時還需要有“參與型”的意識,在實踐中獲得更多的經驗。由于經濟管理理論的課程是非常復雜的,所以為了更好地幫助學生掌握和統計學相關的理論,在課程設置的時候就要有目的地選擇那些和統計學關系最為密切的并且具有很強的實用價值的學科,來設置經濟管理理論課程。第三,設置最佳的統計學專業課程。統計學作為一門研究型極強的科學方法,在對其進行課程設置的時候要從多方面進行綜合的考慮,保證統計學的課程設計實現最佳的學習效果。在設置的時候要對以下方面進行綜合的考慮:(1)選擇最佳的統計方法論基礎課程,以滿足學生學習統計學的基本知識需求;(2)要設置相關的社會經濟統計學基本理論,可以有效地實現對統計學知識的延伸;(3)選擇出那些具有遠大發展空間的行業的統計方法理論課程,幫學生通過實例來更好地學習統計學,并掌握一定的分析能力;(4)與宏觀經濟統計核算相關的課程。設置以上課程是由淺到深的漸進模式,不僅有效地將統計學的知識體系進行點與面的有效結合,同時也是對統計學“參與型”課程意識的重要體現。這樣的課程設置,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學習和掌握統計學。第四,注重技能性和操作性課程的設置。財經類專業的統計學在注重統計學理論學習的同時,還需要加強落實操性課程的設置,實現學與練的最完美的結合。技能性和操作性課程作為統計學課程最完備的補充,它的主要目的是對學生進行與統計學相關的實踐或者操作性訓練,幫助學生更好地鞏固所學的統計學知識。同時,還可以借助相關的統計軟件或者多媒體等對學生的技能性進行綜合的訓練,幫助學生練就熟練的技能。
2.2財經類專業統計學教材的改革
課程建設的核心部分就是教材建設,教材在統計學的學習和改革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隨著我國教育改革理念的深入開展以及教學大綱的不斷修改,財經類專業統計學的教材也隨著不斷進行更新。統計學的內容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變化,它的內容會根據一定時期內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最新的、最先進的研究成果來進行更新或者完善。與傳統的統計學教材相比,目前的統計學教材具有以下顯著特點:首先,教材的內容更為明確地突出大統計學的思維,并且徹底地與社會經濟統計學的知識框架相脫離,這樣就不用再受傳統思維和知識框架的束縛,能夠更好地對社會經濟統計和數理統計這二者之間的關系進行協調;其次,將統計學研究的最新理論成果及時地補充進教材中,及時地對教材的知識進行更新和完善,并且對統計學的基本范疇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將那些沒有實用價值的、一些標志性的概念全數刪去,更加強調了變量這一概念。與此同時,教材還對統計學所要研究的目標、統計學與其他學科課程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科學系統的論述,這樣就可以讓學生更加一目了然地對統計學的理論知識進行了解和掌握。最后,在統計學教材中加入了多種統計分析方法和對各種統計學分析方法原理的討論,這樣有助于幫助學生掌握更多的知識;另外,在統計學教材中還突出了對統計學基本思想的分析和探究,幫助學生更好地在實踐中應用所學的理論知識,將學與練進行完美的結合。
2.3建設統計學試題庫
隨著統計學課程和教材的不斷改革和完善,部分高校在完成以上兩個環節的同時,還創新性地建設了統計學的試題庫,并且積極地將這一板塊進行補充和完善,使試題庫建設取到了顯著的成就,這樣就可以為有效開展“考教分離”這一環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目前,我國高校的統計學試題庫建設主要有兩種:其一就是一種可以根據試題庫內的試題進行隨機的自由組合生成試卷的方式,這套試題里基本上包含有單項、多項選擇題、填空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和計算題等多種類型的題型,并且所生成的試卷會覆蓋統計學所學的全部知識,不會出現內容的重復或者遺漏。這類試題庫主要是用來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學習成果的,一般用于期末考試等。其二就是試題庫的試卷都是已經生成的成套試題,這一類的題型基本上是以考察學生的分析和應用能力為主,比如這類試題都會設置一些有針對性的開放試題,讓學生用所學的知識進行回答,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和知識應用能力的考察。另外,財經類專業的統計學在學習的過程中會經常地開展一些與統計學相關的科學研究,這樣可以幫助學生對統計學知識進行深入的探究和學習,為學生以后進行深一步的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礎。
“善”是倫理學的核心研究內容,“美”是美學的核心研究內容。儒家思想強調“里仁為美”,注重善與美的統一,是中國傳統倫理美學的主干思想。儒家思想的核心是“禮”和“仁”,孟子的“仁者愛人”,“禮之用,和為貴”[3],董仲舒的“德莫大于和”。以“中和”為美,是中國倫理美學基本特色。“和”是宇宙萬物自然本真和最具生命力的狀態,體現出人與自然之間的親和統一,體現出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執中協調,體現出個人生命形態的和諧。儒家倫理美學認為“中和”是社會美、自然美、藝術美的最高原則。“盡善盡美”、“中庸”等是中和的典型形態。
(二)崇尚超然的“意境”美學
佛家禪宗的審美觀以“清凈、超脫”為主,是建立在人與自然共生一體基礎上的人生徹悟,是破除我執、擺脫妄念,回歸自然自在的心性修持。禪宗主張“無我”和“無物”,舍棄了現實的我和物,追求一切皆空,忘卻,超越自我的超然意境。六祖的“本來無一物”,足以讓人體會出禪宗美學思想的“空”、“悟”、“凈”,這讓人們以清靜無為的本心去體悟人生、體悟自然、體悟世界。禪宗的美學思想直接引導了中國古代最重要的美學范疇之一——“意境”。這個玄妙的境界以極其精致、細膩、豐富、空靈的精神體驗重新塑造了中國人的審美經驗。中國傳統的倫理美學思想對日本的園林,尤其是茶庭景觀設計,以及西方極簡主義風格的景觀設計產生了很重要的影響。
二、中國傳統倫理美學對現代景觀設計的啟示
(一)以人為本,意境在先
在“天人合一”、和諧美學的倫理美學影響下,中國古典傳統園林尤其是以私家園林為代表,創造了如詩如畫的自然山水園林,“雖由人作,宛如天開”。這些作品多是根據園主的意愿甚至在園主直接參與下而完成的,以某種意境入手,融入中國傳統文化藝術的方方面面,這些作品與園主的行為、心理需求緊密結合,在園主與自然環境要素之間形成了良好的互動關系。因此中國古典園林充滿了生機和活力。
(二)和諧自然,注重整體
在中國古典私家園林中,建筑通常是非常自然的融入環境之中,與山水、花木彼此協調,互為補充,在總體上達到一種人工與自然高度和諧的境界,一種“天人合一”的哲理境界。但是在我們的現代城市景觀中,建筑的表現更多的是標新立異,突出風格,尤其是在建設單棟建筑時,很少為整體環境而做統一考慮。現代城市的景觀設計,應該在充分考慮地域環境因素的基礎上,以整體設計的觀念把握景觀設計藝術中具體的設計要素,如空間、建筑、公共設施、自然要素、雕塑、燈光、色彩、材質等,注重設計施工完成后給人的整體效果,注重各要素相互協調、相互加強、相互補充的綜合效應,并注重加強整體的概念和各個部分的之間的有機聯系。
二、邏輯學的開端:從純粹的自我意識到存在
既然黑格爾把最高的統一性原則(理念)置入主體的思維當中,把純粹的思維等同于最高的統一性,那么為何黑格爾把邏輯學的開端界定為純存在,而非純粹的自我意識或自我的原始同一性呢?
(一)純粹自我意識與哲學的開端從先驗哲學的角度,純粹的自我意識能夠充當最高的統一性原則,似乎能夠作為《邏輯學》的開端。首先,因為這個純粹自我意識始終是同一個自我。理由很明顯,如果我們不能把我們任何的思想或認識歸結為同一個自我的意識,我們便無法意識到一個能夠思維任何對象的自我。既然我們能夠意識到能夠思維一切的自我,這個自我就必須是同一個自我。其次,由此便容易推出,這個自我意識具有統一性,它能夠把一切的思想綜合到純粹的自我之中。這就是康德所說的“我思必須伴隨著我的一切表象”。再次,這個純粹的自我意識也是空無一物的自我意識,它是抽象掉一切內容的純粹的我思,否則的話它就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具有同一性的自我了。由于這個純粹自我意識既具有統一性又是最抽象的,它無需任何認識的中介,那么這個純粹自我意識似乎是符合一般意義上開端的含義,即作為直接性的東西。“無需任何認識的中介”并非是說抽象的純粹“我思”無需任何對象還能被我們思維到,因為只要是“我思”就必須要有思維的對象,而是指只要對象被給予意識,意識對此進行思維時,我們便能夠直接意識到純粹的我思。但是,這里的純粹自我意識不是反思的結果嗎?它怎么能夠是直接性的呢?為了闡明這一點,我們必須要清楚地區分認識事物的中介和事物本身的中介。比如說某物X,如果我們要說出它是什么,就必須借助于一定的知性范疇才能對之進行規定,這被稱為認識事物的中介;當我們說X只有在Y的條件下它的存在才是可能的,這就被稱為事物本身的中介。因此,純粹自我意識既然不能夠通過特殊的知性范疇對之進行界定,那么它顯然就不能夠通過認識的中介來被認識。在觀念論中,它一般被規定為“理智直觀”,它無需認識的說明,是我們直接就能夠體驗到的。但這并沒有排除它本身的存在是經由中介得出的,即只有在一定的對象被給予的條件下,才能對我思進行理智的直觀。因此,這個進行理智直觀的純粹自我雖然是中介的結果,但它仍然可能是直接性的。當然,黑格爾并沒有否認純粹的自我意識能夠充當最高的統一性原則。在《精神現象學》中,黑格爾就已論證,康德的作為彼岸存在的自在自物世界其實就是純粹的自我意識的抽象[7]113-114。在《小邏輯》中,黑格爾直接認為康德的理性對象“即無條件東西或無限事物,無非是自相等同的東西,或者說,是已經提到的思維中的自我的原始同一性。理性就是把這種純粹同一性當作對象或目的的抽象自我或思維”[3]110。但是,黑格爾卻明確反對它能夠充當邏輯學的開端。在對費希特以自我為哲學的開端的批判性考察中,黑格爾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首先,黑格爾認為,雖然費希特以自我為出發點并考慮到“一切后繼的東西都必須從最初的真的東西演繹而出”和“最初的真的東西是一個已知的、尤其是一個直接確定的東西”[8]61,但是由于這個純粹的自我并非在意識中是直接現成的,所以以它作為哲學開端便是不當的。黑格爾所指責的這個自我不是直接現成的,是指這個純粹自我是在除去意識的一切具體性之后的一個純粹的綜合活動,也就是費希特所說的“本原行動”。黑格爾雖然正確地指出了費希特的自我在此意義上并不具有開端的直接性含義,但是當他把存在作為邏輯學的開端時,也遭受到人們這樣的指責(本文將在第三部分具體指出這種指責)。其次,由于這個純粹的自我不是指一般意義上與客體對立的主觀自我,而是客體與主體統一的純知,既然如此,在黑格爾看來,就沒有必要再以帶有濃厚的主觀色彩的純粹自我作為開端了。它不但容易引起人們把它與普通的自我相混淆,而且通過更進一步考察,我們會發現它仍舊是一個主觀的自我。因為從自我出發的科學真實發展,“表明了對象經常具有并保持著對自我說來是一個他物的規定”[8]140,所以這個自我并非是完全克服了主體與客體對立意識的純知。最后,黑格爾認為縱使作為理智直觀的純粹的自我能夠作為開端,但是一方面由于科學(邏輯學)所研究的,并不是自在的或內在現成的東西,而是“思維中內在的實存(Dasein)和這思維中這樣的實存所具有的規定性”①,[8]64,另一方面理智直觀固然是沒有認識的中介,能夠被我們直接體驗,但是它說出來的東西,都比簡單直接性要更多些,比方純粹的自我、絕對等。因此,黑格爾認為,縱使純粹的自我意識能夠充當統一性原則,即克服了意識中的主體與客體之間的對立,但是它仍然不能充當邏輯學的開端。
(二)《邏輯學》的開端和存在與無的相互轉化雖然黑格爾從開端所具有的直接性含義方面否定了純粹自我意識能夠充當邏輯學的開端,但是這里仍然具有的疑問是:在科學還未得以論證之前,我們如何知道科學必需要有一個開端?顯然,我們對此的任何說明將是前科學的,也就是說,這種先行的界說無法合理地證明自身就是科學的。對此,費爾巴哈曾用一種反諷的口吻說道:“人為什么一般地要有這樣一個開端呢?難道開端的概念不再是一個批判的對象,難道它是直接真實并普遍有效的嗎?為什么我就不能在開始的時候拋棄開端的概念,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現實的東西為依據呢?”[9]黑格爾并非沒有意識到這些問題,他在《小邏輯》中明確指出:“哲學的開端僅僅與決意作哲學思維的主體有關,而不是與這門科學本身有關。”也就是說,在我們對科學本身進行論證時,我們必須要有個出發點,至于這個出發點是什么才是最合理的,在科學本身得以論證之前,我們確實是不知曉的,但我們進行哲學思維時必須要有個出發點這是毫無疑問的。當然,這并不是說,我們可以隨意用一個事物或假設作為哲學的出發點。因為只要我們假定任何一個具體事物作為出發點,我們就必須對此進行說明,而這樣的說明在科學本身尚未界定之前無疑是不合理的。所以真正的問題是:必須用什么作為科學的開端才能無需另外的說明?這也是上文所說的,它無需通過認識的中介才能被我們意識到,盡管它本身可能是中介的結果。黑格爾有時干脆把這樣的開端稱為“無規定的直接性”(dasunbestimmteUnmittel-bare),即它是無需任何認識的中介就能被我們意識到的東西。至于費爾巴哈最后的指責,即“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現實的東西為依據呢?”黑格爾在《小邏輯》中曾回答過相似的質疑。這種質疑是,既然存在和本質的真理是概念,那么為何不用真正真的東西作為開端,反而用不真的東西作為開端呢?黑格爾明確地回答:“在求得思維認識的地方,之所以不能以這個真理為開端,是因為這個真理在構成開端時,是以單純的保證為基礎,而被思考的真理本身卻必須向思維證明自身是可靠的。”通過上述這番說明,黑格爾為何把邏輯學開端的無規定的直接性同時也稱為存在的問題就不難被回答了。我們知道,存在(Sein)在德語中是經由系動詞的原型(sein)名詞化得來的,由于它一方面是任何定義必須首先要使用的,包括對它自身的界定也是如此,另一方面它也是一切存在物總體的抽象,所以我們無法按傳統的“種加屬差”的方式對之進行定義。但存在的不可定義性并沒有妨礙人們對它的使用,就像海德格爾所說的,在對存在的使用中,我們“‘無需深究’,誰都懂得。誰都懂得‘天是藍的’、‘我是快活的’。然而這種通常的可理解不過表明了不可理解而已”[10]。這與上文中所指出的開端的無規定的直接性含義是一致的,即我們僅僅知道我們的思維必須要有一個開端,但這個開端是什么,我們則毫無所知。在此情況下,把存在界定為《邏輯學》的開端就是最恰當的選擇了。從這一層面來看,存在并非完全不同于純粹的自我意識。上文已經指出,這個純粹的自我意識也是最抽象的不可定義的東西,并且它能夠被我們直接意識到,所以,這個純粹的自我意識在此意義上就是純粹的存在。黑格爾由此認為:“假如純粹作為形式,還應該被認為與純有的統一體有所不同,那么,純有也就是純知的內容。”[8]57既然黑格爾是從《邏輯學》的開端的無規定的直接性方面推出它同時也能被表述為存在,那么顯然,從無規定的直接性中也能直接推出它就是無①。因為無規定的直接性已經蘊含了否定性,即它是對一切規定性的否定(un-bestimmt),也是對一切中介的否定(un-mittel),所以它僅僅是一個純粹的否定。因此,有和無是相互過渡的統一體,當我們談論純粹的存在,其實它已經是無,當我們談論純粹的無,它已經是純粹的存在。但是,從“無規定的直接性”出發論證存在與無的辯證關系,并非如黑格爾所說的那樣是一種簡單的見解,無需任何懷疑。黑格爾在世時,就已經有大量的異議針對存在與無的辯證法。為了使人們避免一些可能的誤解,黑格爾在《邏輯學》闡發存在與無的辯證法一章中增加了在篇幅上遠遠超過正文的四個注釋。盡管如此,在黑格爾逝世后,他的諸多闡釋者和反對者對存在能夠作為邏輯學的開端以及對存在與無的辯證法的解讀仍然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爭論仍然不斷。
三、對邏輯學開端的批判與反批判
根據迪特•亨利希的考察,在歷史上,人們對黑格爾存在與無的辯證法的批判粗略地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否定的批判,他們認為根據黑格爾所闡發的開端觀念,不可能發展出存在與無的統一性的辯證法,并沒有什么思想的前進運動;第二類是肯定性的批判,他們認為如果黑格爾整個體系要能夠保持一致性,那么人們就必須放棄黑格爾所闡發的開端的辯證法形態[11]76-84。由于本文主要是從黑格爾對統一性哲學思想的構想推出邏輯學的開端所必須具有的含義,而第一類的批判基本是針對這樣的解讀理路,因此下文將集中闡述這類批判。
二、語言的經濟屬性
語言不僅具有工具屬性和文化屬性,而且還具有經濟屬性,因為語言具備經濟學最本質的特征:價值和效用;費用和效益。總體說來,語言具備商品性質和人力資本性質。語言的商品性質。人類學家Sapir(1921)早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就曾將語言類比為商品,意大利哲學家Rossi-Landi把語言類比為經濟過程,把語言社區看作語言市場,“詞語、表達法和信息像商品一樣在流通”。從語言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語言的商品性質體現在以下方面。如同其他商品,語言的獲得也是需要付出勞動和資金成本的,所以語言的習得又被看做一種經濟投資;跟商品一樣,語言具有可交換性,是人們交流思想、傳達意圖的有效工具,其經濟價值體現在使用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能夠有效地表達和能被理解的互換性特征;同時語言的選擇跟其他商品的選擇一樣,受市場供需法則的支配,受到其在該社會范圍內被使用的程度、學成后為投資者帶來的效益和效用等因素的影響。語言的人力資本性質。Vaillancourt認為,“正如通過工作經驗或通過數學、歷史學等學科的正規教育所獲得的知識技能一樣,語言本身也是一種人力資本”。因為它能滿足人力資本的三個基本要求:具有生產力性質,可以降低勞動力與他人交流的成本,并能夠提高勞動力市場上的身價;語言技能必須通過人體現出來,具有和人的不可分離性;語言技能的獲得也是需要付出時間和資源等成本的。作為一種人力資本,語言可以補充或替代其他類型的人力資本,因為語言作為工具可以幫助人們獲取其他的技能和知識;同時人們還可以利用不斷完善的語言技能直接從事語言相關的職業。人力資本不同于物力資本和資金資本,它是人格化的知識和技術,是“活資本”,具有創新性和創造力,在資源配置和戰略調整等方面具有極強的市場應變能力,對技術革新,科技的進步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英語通用語的經濟學價值
英語作為通用語,從經濟學來看可以實現兩個層面的價值:宏觀層面的社會價值和微觀層面的個人價值。宏觀社會經濟價值:根據語言經濟學的觀點,語言可以直接服務于整個國家和社會,帶來不可估量的效益。瑞士經濟學家F.Grin指出,語言在瑞士國民生產總值中的貢獻度占到10%。英語通用語一方面降低全球經濟貿易往來的成本,另一方面在促進資源合理配置的同時促進全球經濟的增長。
1.英語通用語幫助消除交流障礙,降低交易成本。
沒有一種通用語,語言分散和社會經濟的高度發展是無法共存的。正如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交換要通過貨幣這個中介來完成,經濟全球化環境下各國政治、經濟、文化往來要通過語言這個中介來完成。如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曹和平教授所言“語言是社會領域的黏合劑因素,貨幣是經濟領域的黏合劑因素,它們共同構成了形成一個國家的軟性國力”。正如秦始皇統一了貨幣,消除了商品交換的貨幣障礙,減少了交易成本,促進了經濟貿易的發展,世界通用語的使用促進了國際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知識的共享和勞動力的有效流動,成為加快經濟全球化的進程的一大推動力,正促使人類奔赴名副其實的“地球村”。
2.英語作為通用語加速資本流通,促進經濟增長。
英語作為通用語的另一個經濟價值在于它加速了全球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加快了人力、物力資本的流通。英語作為通用語的使用,加速了勞動力市場的流動性,使經濟、貿易等各方面的交流跨越國界,使人才的分配更加趨于合理。社會發展到21世紀知識經濟時代,國家綜合國力的競爭更多的體現為知識的競爭。英語作為通用語,打破了科學、技術、知識等的國界,使得全世界知識共享成為可能,為各國技術引進、經驗借鑒打開了方便之門。同時在資金引進和資金全球流通方面,英語通用語無疑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英語通用語的微觀個人經濟價值,不僅體現該語言使用者物質利益的增加,同時表現在語言使用者精神層面的享受。
3.語言學習是一種經濟投資。
Grenier認為:“人們對語言的投資和他們對教育以及其他人力資本的投資出于同樣的理由—即為了最大化預期凈收益的現值。”將英語作為投資的首選,反映了其廣闊的應用市場和潛在的經濟價值。習得英語通用語意味著更高的收入,更多的機會,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如Kachru所言“英語為掌握該門工具的母語和非母語使用者提供空前的流動性和前進的動力。”
4.英語通用語成為文化資本的象征。
英語作為全球強有力的語言通貨,已經成為每個市場消費者必備的入場券。英語的學習不僅僅被認為成一種教育活動,一種工具的學習,越來越多的人將英語看成是一種消費品。具備這種語言能力,可以享受好萊塢大片、實現國際旅游、品味異域文化和情調,因而掌握英語已成為身份的標志、品味的象征。另外,通曉一門被廣泛使用的語言意味著更大的交際空間和潛在的交往能力,可以實現個體從語言網絡外到語言網絡內的轉變,進而享受該語言社群所提供的服務。同時,由于精通該語言,在處理國際交流事務中獲得的自信心和自我價值的實現,也是很難量化的英語的個人經濟價值的體現。
所謂未婚同居是指未婚男女間沒有合法婚姻關系而在一定時間內共同生活。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是用合同法而不是婚姻家庭法來調整未婚同居關系,如果未婚同居雙方當事人沒有事前協議,因同居而發生的糾紛很有可能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值得關注的是為什么男女雙方愿意采用這種擔負較少義務的形式?我們應該如何理性地對待愈演愈烈的未婚同居?
一、未婚同居——理性的選擇
自上世紀60年代,未婚同居在世界范圍內蔓延開來,以英格蘭為例,1960—2000年,每1000名男性中,首次結婚的人數由70人降到30人。人們新婚的年齡明顯上升,例如,在英格蘭,男女結婚年齡比以前大三歲。在出生人口中,未婚生育由原來的5%增加到35%。此外,20—50歲的女性中,同居的比例是原來的三倍。[1]在我國正如婚姻法學者巫昌禎教授指出:“從古到今,都不是每個人都會老老實實按部就班地結婚、生子地過完一生。……(同居)在國內隨著觀念的開放也越來越多。”[2]由下圖可以看出,在我國人口增長的情況下,1994年以來結婚人數在減少。[3]依據中國人口年鑒記載,我國離婚總對數從1979年的31.9萬對上升到1993年的90.9萬對,15年里增加了59萬對,平均每年增長7.8%;與此同時,我國的粗離婚率從1979年的0.33%提高到1993年的0.79%,平均每年增長6.4%;結婚離婚比從1979年的5.04%提高到9.9%,平均每年增長5%。90年代中國平均每10對結婚的就有1對離婚。[4]另椐筆者的調查,長沙地區法院2003年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1107件,調解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1048件;2004年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1921件,調解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1168件,近年來長沙地區離婚率持續上升。[5]據新快報報道,按照廣東省民政廳有關部門的調查,在全省1976萬多個家庭中,有將近1/10的“家庭”,即200萬個“家庭”由于種種原因,夫妻沒有結婚證。[6]僅廣東省就是如此,全國的情形如何,可想而知。這種趨勢說明人們的行為已經不同于以往,正遠離婚姻。其主要表現是結婚率下降,而離婚率上升,未婚同居現象蔓延。
結婚注冊統計人數圖
要分析人們為何選擇未婚同居,必須將未婚同居與婚姻對比。筆者一直認為婚姻的本質是契約。在婚姻契約觀下用經濟分析法對比婚姻和未婚同居,著實更為有說服力。經濟分析將婚姻和未婚同居視為當事人理性選擇的結果。
在婚姻市場,男女締結婚姻契約的第一步是尋找,但在一個人到達了尋找過程的約會階段之前,他還需克服兩大主要障礙。第一,向條件合適的大量市場參與者傳遞自身的信號,并且或者得到對方的信號;第二,該市場參與者必須尋找一個途徑,使自己從陌生人的地位轉變成熟人。想像中,這些行為似乎很直接、成本很低,但事實并非如此,這些行為常使人們內心感到不安、不確定、困窘甚至痛苦。在現代社會,一個人基本上可以用自己喜歡的任何方式向整個市場或特定個體傳遞信號。可矛盾的是,信號傳遞的方式的多樣化不但沒有降低交易成本,反而導致了交易成本驚人的增長水平。微弱的信號常會喪失或被誤解,而明顯的信號又經常使信號接受者認為信號發送者缺少應有的社會教養,甚至更糟。對暗示的信號做出反應是極大的冒險行為,最常見的就是使自己陷入窘境。當我想買某物品被拒絕時,我并不覺得丟臉,因為這只是我的要約報價不足而已。但是,如果我對愛情的“要約”被拒絕時,這說明我配不上對方。可見尋找結婚對象的成本很高。由于婚姻契約的長期性,離婚成本之高,使得婚姻市場參與者在尋找結婚對象更加慎重,這又增加了尋找結婚對象的成本。未婚同居,由于不受法律保護,意味著一方可以將另一方驅逐出門,但被驅逐方無權主張任何權利。因此尋找同居對象的成本較尋找結婚對象的成本低。
婚姻和未婚同居都要求雙方承諾互相扶持。在婚姻中,夫妻的利益緊密相連,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受法律保護,這種扶持比未婚同居更有價值。由于婚姻、生育子女和年齡增長,相對于男性來說,女性在婚姻市場中的價值遭受損失在許多國家里都是明擺著的事實。以同居代替婚姻實際上對女性更為不利。由于法定義務的存在,可以說婚姻為當事人提供了保險,特別是對家庭投資較多的妻子更是如此。
在未婚同居下,雙方只能依靠同居關系中的自然“抵押”,以避免或限制因未婚同居而帶來的種種機會主義行為。這種“抵押’’可能是孩子,有了孩子,同居中的一方可能希望保持這種契約關系。而且尋找新的同居伴侶的成本或單身生活所受的非議,可能會使人們長期居住在一起。在婚姻狀態下,這種“抵押”包括子女及配偶的扶養費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等。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未婚同居解體和婚姻破裂對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沒有區別。但對那些希望在關系終結時避免承擔義務或減輕義務的人來說,選擇未婚同居更明智一些。
表面看離婚訴訟成本的增加,婚姻法定義務的存在,類婚姻狀態的未婚同居確實是理想的選擇。但未婚同居由于不受法律保護,沒有權威的、統一的行為規范指引、規范,這使未婚同居產生的糾紛可能得不到合理合情的解決。因此,筆者認為,未婚同居應有一個理想的水平。
理想的未婚同居狀況是什么樣的?從同居者的角度來看,當雙方彼此了解,知道未婚同居的預期利益,這些預期利益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并且都不愿意受長期的法定婚姻義務約束時,此時未婚同居達到最佳效果。而在存在欺詐時,如一方謊稱不能結婚,則同居不是最佳的。同樣,如果一方錯誤地認為婚姻法規定了長期的財產分享義務,而采用未婚同居方式,這時,同居也不是最佳的。因此,借用合同法上的術語,至少有些未婚同居是基于重大誤解,這時,未婚同居對雙方來說并不是最佳選擇。為了避免未婚同居糾紛的發生,為了使未婚同居糾紛能較好地解決,當事人應在未婚同居前,就同居簽訂協議。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初步得出結論,從理性人的角度來看,未婚同居并不是結婚的前奏。確切地說,未婚同居是由于各種原因,個體回避婚姻而選擇的一種結合方式。因此,可以說,未婚同居是當事人的理性選擇。
二、未婚同居——對經濟狀況變化的反應
關于未婚同居理性選擇的另一個問題是,同居的急劇增長是否是對社會狀況變化的一種理性反應。明顯的社會變化是,女性經濟獨立性的增強。男性進入經濟成熟期步伐的減緩以及女性經濟上的獨立性,推遲了結婚時間。這時,未婚同居變得更有吸引力。
筆者對有關資料分析后認為,從20世紀90年代起,25歲左右的年輕男性的平均收入相對于45歲左右的男性的平均收入來說有所下降。因此,年輕男性需要更多的時間達到經濟成熟期。他們對渴望婚姻的女性不具有吸引力,因為他們失業的幾率較大,而找到一份高薪工作卻很難。現在的工作比二十年前需要更多的人力資本的投入。
大約從20世紀50年代起,25—40歲的女性的勞動力市場參與率,與同年齡段的男性相比,從40%增長到80%。女性實際工資在同時期也有所增長,盡管仍比男性工資低。女性積極參與到工作中來,盡管她們并未完全意識到這種現象的價值。
女性經濟獨立性的增強和男性經濟成熟期的減緩,增加了過早結婚的不確定性。根據貝克爾[7]的尋找理論,這種情形會引起兩種理性反應:其一,人們將更認真更廣泛地尋找一個長期的,因此,將結婚推遲了。
其二,人們需要更深入地了解和評價未來的伴侶,這樣,未婚同居為減少婚姻的不穩定性提供了一種有效的機制。此外,由于現代避孕方法的使用,意外懷孕的風險大大降低。可以說,即使同居關系終結,但某種意義上,這其實是避免了一場失敗的婚姻。
如果上述分析說明了未婚同居是降低婚姻不確定性的理性選擇,下面的分析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為什么女性經濟地位的提高,未婚同居現象的蔓延。
男女兩性生物學意義的差異,使他們向婚姻市場提供的服務——丈夫和妻子——也大相徑庭。在傳統的婚姻里,女性是用家庭服務換取長期的經濟扶養。由于女性的生育和扶養功能的不可替代性,其對婚姻的投資更大,主要是對子女的投資,投資于子女的成本及從中的收益需要一生的時間,這種長期投資的質量取決于其特定性,因為在婚姻關系終結時,投資的成本和收益會發生變化。在過去(或現在一些經濟不發達地區),子女是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父母期望對他們的投資可以得到經濟上或至少是物質上的回報(如養兒防老),而在現代社會特別是經濟發達的地區,子女主要是一種高成本的消費品。當作為一種投資品時,子女的出現可以維系其父母的婚姻,或在一方拋棄另一方時,減輕這種行為的損害。另一方面,撫養子女可能對父母特別是母親來說是沉重的負擔(高成本),一旦婚姻破裂,對子女的投資變為成沒成本。因此,隨著女性經濟獨立性的增強,女性對婚姻和家庭的依賴減低,類婚姻的未婚同居當然是婚姻的最好的替代品。
三、結語
對婚姻法與個人選擇之間相互作用的分析表明,未婚同居是雙方為減少對彼此承擔的義務或為尋找理想的結婚對象的一種高度理性的選擇。我們承認未婚同居合理,并不意味著這種權利會被無節制的濫用,從而導致社會的墮落。雖然未婚同居的選擇可能比較符合經濟學原則,但人類的行為動機顯然不僅僅是經濟上的,而是更復雜的眾多因素(包括道德的、倫理的、法律的等等)綜合作用的結果。筆者認為理想狀態的未婚同居以合意開始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自愿、誠信的基礎上生活,它將會成為一種新的兩性關系形式并與婚姻關系并行不悖越來越普遍存在。當然筆者也并不否認婚姻仍然是當今社會兩性結合的一種基本形式,法律應該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這是不容置疑的。但筆者也認為,更值得關注的是在這個前提下,法律同樣應該給子未婚同居以理性的、清醒的認識和認可,不管它是雙方最終的選擇還是只是婚姻的前奏。法律應該是社會的產物,相信會有相應的法律來回應這一社會需要。正如馬克思所言:“立法者應把自己看作一個自然科學家。他不是在創造法律,不是在發明法律,而僅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關系的內在規律表現在有意識的現行法律之中。”[8]
【參考文獻】
[1][英]安東尼.W.丹尼斯編,離婚與結婚的法經濟學分析[M],王世賢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46頁。
[2]新浪網2003年6月3日報道:訪婚姻法學研究會會長巫昌禎:同居女性請三思而后行。
[3]中國社科院人口研究所,中國人口年鑒(1982—2001)[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
[4]同[3]
[5]王琪主持湖南省教育廳課題《離婚婦女財產權益之經濟分析》調查資料,課題批準序號04C040。
中圖分類號:G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3)04(b)-0001-02
科學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簡稱SCI),是全世界最大最權威的引文索引數據庫。[1]我國高校非常重視學校師生的論文被SCI收錄情況和被引用情況,并已經成為公認的評價一所高校的科研實力與水平、衡量學術地位的重要指標和重要依據。
本文通過對2004年至2012年SCI收錄的北京交通大學科技論文進行計量分析,從論文數量、學科分布、被引用情況等不同維度,了解北京交通大學的科研論文的產出情況及相關學科的發展現狀,為學校今后的學科發展提供參考。
1 數據來源和研究方法
本文以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版(SCI-Expanded)數據庫為統計源,以北京交通大學為單位,對2004年至2012年發表的論文進行了統計。考慮到該校2003年恢復使用“北京交通大學”校名,在高級檢索頁面,編寫檢索式:“AD=beijing jiaotong univ”,時間跨度選擇“20040101-20121231”,在所有出版文獻類型和語言中檢索。共檢出3810篇,對檢出文獻逐一核對,結合數據庫平臺的分析工具以及Excel數據表的統計分析、篩選計算等功能,對北京交通大學SCI論文進行了計量分析。
2 結果與分析
2.1 論文數量和增長趨勢
SCI收錄的論文數量是衡量科研國際化水平和實力的重要指標,直接反映了學校的科研生產力。2004年至2012年北京交通大學共有3810篇文獻被SCI數據庫收錄。通過對發表年度進行統計分析,可以看到:八年來,北京交通大學SCI論文呈快速、平穩增長趨勢,在2004年發表SCI論文158篇,2012年高達606篇,是2004年的近4倍,年平均增長率達11.11%。(見圖1)說明北京交通大學近年來高度重視科學研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科研成果的增長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
2.2 論文作者分布和合作情況
2004年至2012年SCI收錄北京交通大學的3810篇文獻中,共有1910名作者參與,其中發表10篇以上的332人,發表50篇以上的23人,發表100篇以上的7人。說明北京交通大學SCI發文的參與面廣,參與學者比例較高,而且核心科研人員隊伍已經形成。表1所列為發文量位居前10的學者。
再通過對3810篇論文的作者署名單位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北京交通大學的科研合作伙伴遍及美國、新加坡、加拿大、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37個國家和地區。美國最多,共266篇,其次為加拿大,共77篇。如圖2所示。
此外,北京交通大學與世界范圍內400多個大學、研究機構都有合作關系。其中,與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南洋理工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合作密切,不過從前20名可以發現(表2),國內機構占了絕大多數,說明北京交通大學與國內其它高校、科研機構的合作度較高,但需進一步加強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和機構的合作研究。
2.3 論文學科分布
通過利用Web of Science 的分析工具對3810篇論文的學科進行統計分析,可以看到(圖3):北京交通大學科技論文的學科覆蓋面很廣,共涉及103個學科類別,廣泛涉及電子電氣、物理、材料科學、光學、計算機科學、電信學、數學、力學等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其中,共有23個學科的論文產出總數達到百篇以上,可見電子電氣、物理、計算機科學、工程學是北京交通大學最為活躍的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學術研究能力。
2.4 刊載論文的期刊分布
檢索出的3810篇文獻分布于519種國內外期刊上,平均每種期刊刊載7.34篇。載文最多的是《ACTA PHYSICA SINICA》,高達136篇,其次為《SPECTROSCOPY AND SPECTRAL ANALYSIS》,刊文117篇。其中,共有83種刊物上的載文在10篇(含10篇)以上,占論文總量的53.4%,說明論文分布比較集中。
從排列前10位的來源出版物可以看到(表3),有5種期刊來自中國,說明學校論文收錄在國內刊物較多,國際影響力不高,物理學、計算機科學、工程學等學科是北京交通大學SCI論文的重要載文期刊和學科來源,應得到相關科研管理人員的重視。
2.5 論文被引用情況
論文被引頻次反映了該論文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論文被引頻次越大,說明論文的利用率越高,論文在同行中引起的關注就越多。北京交通大學被SCI收錄的3810篇論文,被引頻次總計13095次,去除自引的被引頻次總計10448。施引文獻達10019余篇,去除自引的施引文獻8692篇。
經過統計發現(圖4),單篇文獻被引用頻次30次以上的共54篇,10~29次共326篇,6~9次共305篇,1~5次共1587篇,1538篇無被引。可見,北京交通大學論文的總體影響力偏低。
3 結論與建議
通過以上的統計和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其一,SCI收錄的北京交通大學科技論文數量呈現出持續、平穩增長的趨勢,該校近年來科學研究氣氛活躍,科研實力、科研水平逐年遞增。
其二,從論文作者統計結果看出該校的科研人員比例較高,核心科研人員隊伍已經形成,該校科研的可持續發展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人力資源保障。
其三,從收錄論文的學科分布來看,該校的優勢學科集中在工程類應用學科,其中工程學、物理、計算機科學是今后的優勢學科。
其四,刊載論文的期刊和論文篇均被引用頻次都較低,說明該校的論文影響力較低,論文質量需要提高。
通過本文的分析,希望借此能引起學校相關部門的重視,在今后科研政策的制定上要引導師生加強對論文質量的重視,加強對外國際交流,提高學校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要制定相應的學科發展規劃,保障優勢學科向更高、更強的方向發展,并培育交叉學科、新興學科以及協調發展薄弱學科。“沒有科學的評價,就沒有科學的管理;沒有科學的評價,就沒有科學的決策。”[2]希望本文有助于北京交通大學開展科學的管理和評價,為今后的發展和研究提供參考和思路。
參考文獻
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內涵、功能各異,但在推進人類文明進步中的作用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且具有內在的統一性。
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是人類文明整體的兩翼
人類的行為既要合目的性又要合規律性,人文為其合目的性提供基礎,而科學則為其合規律性提供基礎,兩者互補才是行為合理性的保證。然而,科技的迅速發展給人類帶來巨大財富的同時,也給人類社會造成了許多道德、倫理、貧富、環境等問題。于是,歷史上的科學主義者和人文主義者以形而上學的態度各執一端,認為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也是分離的。科學主義者和人文主義者的這種局限性,雖然歷經批判在理論上呈衰微趨勢,但事實上的分離不僅是存在的,而且呈擴大的趨勢。
現實生活中,一方面,經濟社會的發展過分追求科學技術的進步對GDP的貢獻率,社會對掌握一技之長的勞動者的需求經久不衰,而培養勞動者的高等乃至中等、高中教育又分為文、理等學科,學生們為了就業謀生往往又存在著重理工、輕人文的功利化傾向。另一方面,人文素質教育被邊緣化,從幼兒園到大學的教育,對智力開發、專業知識的灌輸趨之若鶩,而對于詩書禮樂、傳統經典、人文關懷、如何做人之類的人文教育實際上不夠重視,特別是理工科類院校,不僅人文類必修課程開得少、不系統,即便是不得不開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課時上也常常打折扣。如此培養出來的人才是不全面的。
造成這種人的發展不平衡和不協調狀況的根源是文化教育中的科學和人文兩者長期的分離。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實質上分離的現象還有理論支撐而加劇分離傾向。實踐證明,這種“互相包含、難分彼此”的統一論,更加劇了人文素質教育的邊緣化。所以,越是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越要提倡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融合與協調,由此,才能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推動人類文明的協調發展。
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統一是具體人的精神世界的統一
實現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統一,要從“培養什么樣的人,怎樣培育人”的高度出發,在教育實踐中確實把人文素質教育擺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把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統一起來,使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在具體的受教育者的精神世界統一起來。
知識經濟的綜合性,要求現代教育必須是文化科學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能力培育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教育,必然要求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的統一。為了適應知識經濟的時代要求,不僅需要我們普及科學技術知識,特別是高新科學技術知識,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而且要培養和造就一大批真正能站在世界科學技術前沿的科學家、發明家、學術帶頭人和工程技術方面的拔尖人才,以帶動和促進全民族科學技術水平與創新能力的提高。
但是,知識經濟所要求的知識結構不僅僅是科學技術知識,還應當包括人文知識,即哲學、歷史、文學、藝術等人文科學知識。實踐證明:成功的科學家、藝術家,他們往往既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又有深厚的人文底蘊。所以,要把素質教育貫穿于從幼兒園到大學教育的全過程,使受教育者具有厚實的科學和人文的知識結構,同時受到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熏陶,從而在具體人的精神世界實現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融合統一。
通過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的統一,推動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在具體人的精神世界相統一的表現形式是多方面的。可以是基本原理或觀念層次上的相互啟發,也可以是方法層次上的互相借用。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在具體人的精神世界相統一的表現形式的最高層次是學科上的整合與重構。也就是說,在知識經濟時代,各門學科都必須兼具科技與人文的豐富內涵, 任何單一學科發展都有礙于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具體的統一。比如醫學,它的形式是理學和工學,但它的本質是人學,在學科整合上必須突出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又比如建筑學,它是集力學、數學、材料學、地質學、美學等學科在內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只有具備了建筑學與美學的設計師和建筑師才能設計和建造既堅固耐用,又美觀漂亮;既有實用價值,又有觀賞價值的建筑物。通過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協作進步,推動了在某個具體的人身上那種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統一,教育所培養出來的人,才能既有人文方面的精神,又有科學方面的精神,同時,具有良好的科學與人文素質,使得人們在對待科學技術問題時,既能夠遵循著科學精神,又能夠顧慮著人類社會發展的問題,實現著用一種人文的精神來觀察和正確處理科學技術的自身與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形成的各類社會問題;在處理各類人文問題時,不只遵循著人文精神,也遵循科學精神的指引,使人文精神體現更多科學精神,能夠在正確地把握和理解人與社會發展規律的基礎上,處理好“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
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相統一的時代價值
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相統一,有利于轉變教育觀念,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教育的應用價值在于使人成其為人,教育的發展在于通過改變人的命運進而改變國家和民族的命運。但傳統的教育觀受科學主義和人文主義兩大教育思潮的影響根深蒂固,破壞了教育目標的整體性,使受教育者的個性發生扭曲,割裂了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關系。造成了教育上的不協調,也使受教育者個人的發展不完善。在現實教育實踐中,上述兩種教育觀的歷史影響依稀可見,尤以科學主義的教育觀根深蒂固。雖然也有不少人只關注心靈、情感、人格以及個性的發展,對科學知識一知半解,沒有真才實學。但主要的傾向是不少人只重視學習應用性、技術性的專業,而輕視基礎理論和人文學科,不注重實際能力的培訓,從而出現了智商高而德行低、學歷高而修養差、知識多而能力差的現象。“知書”而“不識禮”,遇到困難和挫折,心理脆弱,逃避現實,容易走向極端。這說明,如果教育只講科學不講人文,或是只講人文而不講科學,培養出來的往往是“單向度的人”。克服這種狀況的根本出路就是改變教育理念,通過加強科技與人文的教育,實現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在具體人的精神世界的統一,才能構建一個完整的現代人的精神世界,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相統一,有利于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責任感,使科學技術的發展更有利于造福人類社會。美國著名物理學家戴森在他的著作《宇宙波瀾》中有一個鮮明觀點:科學與道德主要之點是科學要充滿人文關懷。楊振寧博士也認為,科學家每一個人的活動都聽命于某一種心情,這就是科學家的社會責任。他說:如果我們退一步問,我們所鉆研的這些問題的深遠意義是什么?每一項研究結果的長遠價值是什么?那么,我相信基本的、最終的價值判斷標準就不會取決于為了科學的科學,而是取決于科學是否對人類有益。這是關于科技工作者社會責任感的典型詮釋。特別是當今科學研究對象已不僅僅是天然的自然,而是越來越成為人化的自然、社會化的自然。這種變化在性質上主要恢復和保持人的整體性,消除科技對人類社會以及自然環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面對這種變化,如果科學工作者沒有人文關懷和人文精神的指導,就很難樹立高尚的社會責任感。這種情況在生物學、醫療、心理學、生態環境科學研究中表現的尤為突出。特別是醫學的研究對象是活生生的人,最需要人文精神、人文關懷,但據南方醫科大學鄭木民校長主持的一項科研課題的調研顯示,90%的醫患糾紛是醫務人員缺乏人文素養、人文關懷造成的,純技術的因素只占10%,這反映出加強對醫生人文素質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相統一,有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使我國的現代化建設又好又快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現代化的關鍵是人的現代化。為確保現代化的快速實現,國家提出了“科教興國”的重大戰略。首要關注點是處理好人的素質問題。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融合統一的首要價值,就是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價值觀。
從民法學的理論來看,精神權利屬人身權的范圍,即它是不直接體現為財產內容,但與人身緊密聯系的一種權利。自然人是著作權主體,享有精神權利,此乃各國立法之通例,毫無疑問。但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能否成為作者精神權利的主體,各國法律中則有不同的規定。面對兩種不同的立法例,我們認為,應從社會的現實需要出發,即從人類文化的積累和發展、社會的文明進步之角度,來討論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應否成為作者精神權利的主體這一問題。
誠然,法人、非法人團體不同于自然人,無自然人的精神可言。盡管它們純屬一種沒有生命的組織體,但卻在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無論在社會的經濟生活中,還是意識形態領域里,它們都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正因為如此,在民法學理論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伙)都是其極重要的內容。就現實生活中作品的創作而言,法人、非法人組織所起的作用亦非單個自然人所能及。如組織勘察設計、制作音像制品、創作大型歌舞等,通常都是在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體的領導下才完成的。在這些作品中凝聚著每個自然人的心血,但由于是集體的創作,且是按照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意志來進行的,因此,從整體意義上看,是不能將這類作品支解為每個自然人的作品,也就是說,作為一部完整的作品,它的著作權主體只能是聯結、組織每個自然人的那個團體或組織。該團體不僅應享有該作品的問世而帶來的經濟利益,同時也享有諸如署名、保護作品完整和發表的精神權利。一部反映特定團體的意志,在該團體組織下由眾多自然人全力完成的大型作品,其整體的著作權只能歸該團體或組織,任何自然人都不可能享有此類作品整體的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再就作者精神權利的保護與行使來看,上述反映特定團體意志的作品,如果其整體受到侵犯,由于其按照團體意志參與創作的自然人眾多,以及其中部分參與創作的自然人的意志與該團體的意志有可能不一致等原因,因而各自然人難以完成保護及行使該整體作品精神權利的重任,因此,此重任只能由也必須由作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組織者來承擔。可見,否認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精神權利是不合實際的。
那么,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是通過何種方式獲得作者精神權的呢?我們知道,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有自己的意志,此為各國法律所確認。在我國,盡管非法人組織還沒有被確認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但作為一個有期限的組織體,理論上均認為存在一個體現該組織體整體成員的意志。如果缺乏這樣的意志,非法人組織也就無法存在了。因此,當不同的自然人被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召集在一起從事創作時,只能按照該組織體的意志進行,而不是各自為政。在進行創作的過程中,雖然每個自然人可就各自承擔的部分進行構思和再創作,但這種構思和創作要受組織體意志的制約,這樣,在最終完成的整體作品中體現的自然是組織體的意志。組織體雖然不能象自然人那樣撰稿、表演,但由于每個自然人與組織體之間存在著委托、雇傭或行政隸屬關系,因此,從法律關系的角度看,自然人的行為就被視為組織體的行為。眾多自然人按照組織體的意志為完成整體作品所為的法律行為,其后果當然由組織體來承擔了。
以鄭成思先生為代表,否認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是作者精神權利主體的學者其主要理由是:有關國家的立法中規定,版權中的精神權利僅能由自然人享有;另是從“作者精神權利的來源及版權制度保護它的目的”中推斷出。
誠然,世界上的確有一些國家的版權法沒有確認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精神權利,但這僅代表一種傾向,是它們根據本國的國情和習慣觀念作出的。與此相對立,有相當多國家的立法則主張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的精神權利,如日本版權法等即是。相比較而言,承認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是作者精神權利主體的立法比較普遍。
關于作者精神權利的來源,以鄭成思先生為代表的學者認為:“在版權法中保護精神權利,是法國大革命時代從天賦人權理論出發而提出的”。而“這里講的‘人權’僅僅是指自然人之權”。由此,他們得出作者精神權利只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結論。我們認為,這樣推論有些牽強,因為作者精神權利在人們觀念中形成,雖然得力于資產階級革命的成果及“天賦人權”理論,但不能因此就表明作者僅為自然人,一旦作者精神權利從法律上被確認后,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的發展和需要,這個“作者”就不可能僅限于自然人了。另外,后世法律確立作者精神權利也不全是因為或基于“天賦人權”理論,否則,在否認“天賦人權”理論的社會主義國家就不可能承認作者精神權利了。況且,即便作者精神權利的確立與“天賦人權”理論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天賦人權”理論創立時,還沒有法人等法律概念,因而當時的立法無法對此作出反映。所以,我們不能因“天賦人權”與作者精神權利有關,就否認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精神權利。
為論證作者精神權利僅限于自然人,上述學者提出:“法人意志會隨著法人代表更換,隨著法人破產、合并(或因其它情況的解體)而消失。在法人意志變更或消失后,那些真正執筆創作的自然人可能還活著,而且并未改變觀念。”我們認為這一理由也不充分。因為法人意志的變更與法人消失僅僅是法人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了變化而已,這如同自然人的意志有時會因某種原因發生變化及自然人死亡一樣,我們既然不能因自然人意志變更和死亡的事實而否認自然人對自己曾經完成的作品享有精神權利,又怎么能斷然否認法人對其曾經制作過的作品享有精神權利呢?
為進一步說明其觀點,上述學者提出:“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這里的作者是指公民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書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注:鄭成思主編:《知識產權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34頁、35頁。)顯然,這一意見也是偏頗的, 它否認了法人和非法人單位對該職務作品的整件應該享有的包括署名權在內的精神權利。事實上,我們主張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對作品享有著作權,僅是就整件作品而言,至于每個自然人,則可就各自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權(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14、15、16、17條。),所以,承認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對整件作品享有精神權利與保護自然人的權利與利益并不矛盾。這種“雙重承認”不僅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真正實現著作權制度所具有的鼓勵創作和繁榮文化的作用,而且還表現出對精神產品的一種社會責任,相反,否認法人及非法人組織作為精神權利主體的地位對社會沒有任何好處。
二、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的關系
探討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的關系,關鍵應弄清作者精神權利的性質。從作者精神權利的內容來看,其最基本的權利是署名權。署名權說明作者在完成某一作品以后對作品所產生的具有身份性質的權利。這一權利的行使及具體物質表現形式就是作者有權決定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即作者有權在其作品上署本名、假名或者不署名,同時作者有權禁止別人在其作品上署名。至于發表和保護作品完整的權利,實際上都是基于確認作者身份權才得以存在,即只有署名的作者才有權決定其作品是否發表和是否作改動。可見,所謂作者的精神權利,實為民法人身權的一個部分。本質上屬身份權的范圍。
為說明作者精神權利的特殊性,鄭成思先生還系統地將作者精神權利與人身權作了一比較,指出它們間有重大區別。
鄭先生認為,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的區別首先在于權利產生的依據不同。民法人身權要以權利主體的出生為依據,而作者精神權利則以主體所創作的作品為依據。這一見解把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與主體具體享有的權利混為一談了。鄭先生所說的人身權,實際上是一種民事權利能力,(注:公民、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其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而作者精神權利則為一種具體享有的權利,即通過作者自身的行為所獲得的一種權利。
人身權除了作權利能力理解外也可將其視為一種具體權利,但作為一種具體的權利,它必須有一定的法律事實的發生,人的出生是主體享有生命、健康等人格權的法律事實,而身份權卻不完全以人的出生為依據,如因婚姻、親子關系等發生的權利等則是主體在結婚、生育子女或為了收養等法律行為后才能擁有,這些與作者精神權利必須在作品完成這一法律事實產生后才為作者所實際擁有一樣。可見,上述學者把作為權利能力的人身權誤為一種具體享有的權利而同作者的精神權利進行比較是不妥的, 不足以說明作者精神權利與民法人身權有本質的差異。
既然具體權利的獲得需要一定法律事實的發生,因此上述學者舉列的第二種區別也就難以成立了。我們知道,人身權利并非“只與民法主體-‘人’相聯系”,在一定的情況下,它也會與一定的法律事實如結婚、委托等相聯系。但這里所稱的“聯系”決不能按以鄭成思先生為代表的學者所理解的那樣,是權利的附于關系,即所謂“與主體、客體同時聯系著的精神權利,在作者死亡后仍可附于作品上”。正確的理解應該是:對作者死后精神權利進行保護決不因為是作者精神權利附著于作品上,而是基于社會公正和善良風俗。這不僅體現在對死者精神權利的保護上,也體現在死者一般人格權如名譽榮譽等權利的保護上。這種保護應是國家的主動干預,而且應該是永久保護。否則,倘公民死亡后,別人對其人格大肆侮辱、侵犯,卻因公民死亡而得不到法律救濟,勢必不利于文化的積累和社會的文明進步。而國家的主動保護,正體現出國家對精神文明、社會秩序所予以的重視和擔負的責任。因此,對死者一般人格權的保護并非如上述學者所認為的那樣“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義”,相反,如同保護作者精神權利一樣,“可能永遠有實際意義”(注:我國《著作權法》第20條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三、作者精神權利能否轉讓與繼承
民法中的人身權是以人身為其內容、與人的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由于它是為維持主體生存與能力所必需的,故人身權又稱作是專屬權,即它是附屬權利主體不能移轉的權利(注:參見鄭玉波《民法概論》,臺灣開明書店印行,1979年版第21頁。)。既然人身權具有這樣的屬性,則作為人身權內容之一的作者精神權利也就同樣有了這樣的性質,即不能與著作權主體分離,或不可轉移。日本版權法第59條規定:“著作人精神權利屬著作人所有,不得轉讓。”我國著作權法第19條第1 款只規定了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發生繼承,不承認其中的精神權利繼承問題。
但是,我們說著作權的精神權利不能移轉,并不否認為了一定的目的,經著作權人授權委托,由他人代其行使精神權利。如經著作權人同意,由第三人為其作必要的文字改動或編排等工作。但很顯然,這并非就是人們所認為的是一種權利的移轉,因為第三人行使精神權利是基于授權委托,正是由于這樣的法律關系,所以在公眾看來,這種權利的行使仍然被視作著作權人的行為,而不能理解是作者精神權利發生轉移。當然,如果第三人對原作者的作品進行改編、翻譯、注釋、整理等工作,則又產生另外一個著作權,即由改編、翻譯、整理、注釋人享有著作權,該著作權有自己的精神權利,只要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該精神權利就是獨立合法的,與原作品精神權利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