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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員配置信息披露方面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部門配備的內部審計人員數量和質量直接影響著該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正常運行。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勝任能力直接影響著內部審計職責的發揮。從深交所2010到2013年公布的相關信息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配置情況還很不健全,有待進一步提高。2010年我國上市公司中披露內部審計人員配備的公司有230家,占比51%;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中披露的內部審計人員配備的公司有241家,占比53.4%;2012年我國上市公司中披露內部審計人員配備的公司有250家,占比55.43%。由此可見,近些年來我國上市公司逐漸重視內部審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內容,這是一種好的現象。但是,從總體來看我國上市公司對內部審計人員配置的信息披露還不是十分重視,亟待進一步加強。
(二)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信息披露方面
根據深交所公布的2010年至2012年相關信息可以知道,我國上市公司中大部分都已經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只有極少數的上市公司在其的財務報告中顯示“:內部審計機構尚未設置”。因此,可以看出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經設置了內部審計機構,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另外,根據相關審計學者和審計的機構的研究認為內部審計機構應該隸屬于董事會等最高機構,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目前來看,我國內部審計機構的隸屬模式主要分為三種:隸屬于董事會、隸屬于總經理和隸屬于其他部門。通過研究2010年到2012年的深交所公布的報告總結得出:我國上市公司中披露內部審計機構隸屬關系的公司,2010年占92.57%;2011年占95.1%;2012年占95.87%,呈現逐年好轉的跡象。但是更進一步查看各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隸屬關系卻不盡如人意。
三、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
對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第一,上市公司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信息不對稱性導致處于優勢地位的上市公司股東偏向于隱藏不利于自身發展的信息,當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在設置方面存在不合理時為了不影響其他利益相關者對該公司的信任度,選擇不披露的方式進行操作。第二,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導致了上市公司可以選擇性的披露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情況。我國目前對于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情況仍采取自愿性披露階段,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所以存在部分上市公司沒有及時公布內部審計信息披露的現象。
四、政策建議
(一)對于上市公司而言
首先,對于上市公司而言應該不斷提高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上市公司應該定期進行相關培訓,加強專業審計知識學習的同時應該加強國外優秀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案例的教學,讓相關內部審計人員注重質和量的雙重學習。其次,上市公司應該不斷完善其內部審計規范,對于內部審計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及時指正,及時糾正錯誤,實現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的內部審計目標。
(二)對于政府部門而言
首先,加強相應法律法規的約束。我國有關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信息披露的規范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需要相關政府部門提出相應法律條款,對我國上市公司進行規范。其次,加強相關政府部門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信息披露的監管。加強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是有效加強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信息披露的重要保障。對于違法違規的上市公司應該加大懲罰力度,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不斷完善我國資本市場。
(三)利益第三方而言
對于投資者等利益第三方而言,應該不斷加強我國上市公司利益第三方的監督意識。目前來說我國上市公司投資者等第三方利益相關者對于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重視度還不高,對內部審計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利益相關者應該不斷學習內部審計,認識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能夠及時發現投資的上市公司所存在的不足,及時改變投資策略將投資風險降到最低。
當人們充滿幸福的迎接21世紀到來的時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也頗感喜悅,但在此同時也感覺到了其隱藏的細微變化。曾經在深圳北京等地相繼發生過虛假會計報表與虛假驗貨案件,更有一些上市的公司發生過一些虛構欺詐的財務報表事件,在這一連串的案件中,人們不得不反思公司的內部治理與內部審計的問題,在完善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問題上做出了詳細的探討。
1 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二者之間的關系
1.1 內部審計是一種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作為制度安排,包括了諸多的治理機制。對于治理機制而言,它可以為公司章程對投資者做出保護的相關規定,也可以是相應的法律法規。亦或是市場之間的競爭機制與人為的設計制度。在現實中,內部審計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董事會行使職責離不開內部審計,而他的審計成果也被外部審計有所依賴。所以,內部審計作為公司內部諸多事項的助手,進而確定為是一種治理機制。
1.2 內部審計的作用
1.2.1 內部審計對公司股東監督經營者非常有利 在現代的內部審計中,它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為管理審計,一方面為財務審計。
內部審計能夠很好的來降低的成本與交易的成本,這充分的表現在財務會計信息確認方面與經營領域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1.2.2 內部審計對公司內部的經營管理非常有利 對于在監督方面而言,內部控制即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從系統有效性來看,完全需要一個處理在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并將其反饋給最高經營管理者的部門,最后使內部控制可以保證效率,而面對這些問題,內部審計可以很好的對內部控制進行控制與考核,它完全可以有效的對內部控制做出細致的評價。
1.2.3 內部審計對創造公司的價值非常有利 對于內部審計而言,它遠不止在監督方面、制衡方面起到保證的作用,而且它可以詳細的對公司的所有任務進行審查,充分利用到這一優勢,就可以將咨詢服務的技能做到完全的發揮,對提高公司價值的途徑做出詳細的研討,也能充分的提高公司的治理價值。
2 分析我國公司治理環境下內部審計存在的一些問題
2.1 內部審計機構定位模式不正確 因為我國在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時,別個國家已經建立很久,所以我國相對較晚,并且對于國外的一些經驗我國采取時也出現了許多的不一致,這時就進一步導致在我國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機構出現多種模式同時存在的局面,并且機構的定位模式也做得不正確。
2.2 內部審計發展趨勢不明顯 在以前的內部審計中,特點表現為處理事件是單一的以及事后的。但在目前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則應該突破這些傳統的方式,在公司里人們在交流與探討以及會議等許多事項中都要應用到計算機與網絡技術。并且隨著計算機與網絡技術的提高,內部的審計問題也逐漸從單一轉變成多項。
2.3 內部審計與被審計單位二者發生矛盾 在一個特定的企業中,內部審計的發揮效果直接決定于管理層對其的態度與看法,如果內部審計要想增加在企業中的價值就一定要得到管理層的信任,不然是會有讓自己失望的結果。
3 完善公司治理環境下的內部審計探討
3.1 完善目前存在的法律 在如今,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存在割裂的狀態,在《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中很少有關于內部審計的問題,所以對于一些法律準則而言,應該對完善公司的治理與內部審計方面的問題哦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都應該有大部分對內部審計來進行要求。
3.2 完善公司的治理
3.2.1 對于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調整要進一步加快 對于實現國有股的減持,公司要以穩妥并且積極的措施來實現這方面,這樣我國的上市公式就會以全新的面貌展現在大家的眼前,集多種經濟進行有機結合,成為了多元化的投資主體,這樣就將內部審計的作用完全的進行發揮,內部審計就真正成為了公司管理信息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部分。
3.2.2 對于建立獨立董事制度要進一步加快與推行 依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兩個法規所提出來的要求,在公司中一些制度要盡快的實施,例如完成獨立的董事聘任制度,在此基礎上還需建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成員主要為獨數的董事成員,通過此次文員會貫穿上市公司內部與外部的審計力量,進而使內部審計有更多的機會來參與上市公司的內部管理。
3.2.3 對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主管的培訓要進行加強 對于上市公司內部主管的培訓,建議證監部門應該加以重視,并將其盡快的列入到職業培訓與教育的行列。
3.2.4 對內部的審計機構進行合理的定位 內部審計機構作為內部審計工作的基礎,方法科學與積極有效的內部組織機構極大的促進了內部審計工作的發揮。
3.2.5 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水平進行提高 內部審計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素養以及可塑性與他們的來源是密不可分的,更明確地說也就是他們的來源直接決定了他們的素質。另外,要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組成結構加以重視。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程度加深,上市公司經營環境因之變得日趨復雜,經營風險大大增加。計算機技術的普及和經濟網絡化,要求內部審計對資源運動的合標性進行全程跟蹤審計,及時反饋信息。上市公司自身為適應環境求得生存也在不斷的變革中求發展,而變革是企業風險產生的一個重要來源。可見,企業風險無處不在,因此,上市公司經營者必須樹立風險意識,進行全面風險管理把減少企業面臨的風險作為企業實現目標的關鍵。
二、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的現狀
隨著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的程度,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要求相對弱化。被弱化的獨立性又制約了內部審計職能的實現。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和評價職能都是以內部審計的審計結論作為依據的,如果內審人員缺乏相應的權威性和獨立性,就很難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也就難以得到可靠的證據進而影響到公正的審計結論,引起內部審計風險。尤其是相當多的舞弊常常牽扯到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如果缺乏獨立性,內部審計對此將無能為力。因此,只有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及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和暢通的報告渠道,內部審計的職能才能得以實現。
三、中外上市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的比較分析
美國內部審計協會出臺的規范里明確要求各銀行設立獨立的審計部門,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銀行的重大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各分行的內部審計部門向總行內部審計部門報告工作,總行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對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審計部門的經營預算、工作計劃和審計工作的評價等,都由審計委員會決定。在這種垂直管理的組織架構下,內部審計機構利益與被審計部門完全分離,內部審計事項決策也不受被審計單位、被審計事項的影響,從而使得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具有較高的獨立性。中國商業銀行尚未真正實現內部稽核(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在我國,現行的商業銀行監督體制是:總行設置稽核部,主管全行的稽核工作。各地區分行設置稽核處,作為基層稽核單位。各地區分行稽核部門直接向分行行長報告工作,這種情況下很難實現分行稽核部門的獨立性。而且分行稽核人員的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均由稽核所在分行決定,使得稽核工作人員無法客觀公正地對分行管理層決策的事項和一些敏感性問題的是否合規、合法和經濟進行稽核,也就無法有效降低審計風險,從而影響了內部稽核部門監督職能的發揮。
四、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通過改善治理結構保障內部審計獨立性
公司治理結構的科學性,特別是對內部審計機構組織地位的設計,是保證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和內部審計人員客觀性的首要條件。內部審計機構應在組織結構中應處于較高地位,以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并且增強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從而有效地減少威脅客觀性的重大利益沖突。董事會對風險管理進行監督。董事會的監督通過內部審計人員的報告來實現。內部審計部門既要對基層部門的活動進行監督和確認,又要對高層的決策行為進行評估。所以,各層級的內部審計部門不應歸屬于同級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應向內部審計委員會報告,審計委員會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的相關情況,并及時向管理當局提供改進的建議。
(二)引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過程
首先是風險識別。內部審計部門可以采用通用風險分析模板及方法,識別上市公司要內外部環境中所有的風險事件。如:單位本身的風險和重要合作者的風險。內部審計部門還應該判斷管理層是否完全識別了單位的所有重大風險,若有遺漏要提醒管理層加以注意。其次是進行風險評估。在分析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導致的后果時,可以采用對已識別的風險事件進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很多情況下要主觀判斷不同結果發生的可能性是風險分析的復雜性和困難所在。這就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從其特有的獨立地位出發,從客觀的角度分析風險的假設和計算方法來評價風險,提出專業意見。最后是風險控制問題。單位要要采取的多種策略和方法應對不同的風險,比如:是避免風險、接受風險,還是降低風險。在內部審計人員參與風險管理的過程中,有一點需要注意,內部審計人員的主要工作在于分析、評價風險,提出減少風險導致損失的建議,并不建議參與風險管理的決策和執行工作。
參考文獻
[1]李潔.內部審計功能拓展及風險管理.財會研究,2010(9)68-69.
一、引言
在對公司治理問題的研究中,內部審計是重要的研究要素。普遍認為內部審計不僅能有效地改善公司治理效果,更可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中重要的監督機制,公司治理結構也同時構成了內部審計的環境內容。公司治理對內部審計的質量有沒有影響?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特征變量與內部審計質量之間是否具有顯著的相關關系?這是深入研究公司治理必須解決的問題,亦成為本文寫作的基本動機之。論文將通過對我國深市A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與內部審計質量之間的相關性進行檢驗,把內部審計置于公司治理這個環境中來進行分析,旨在豐富內部審計理論研究的視角,改變以往研究內部審計只關注于理論分析,實證檢驗結論較少的現狀。
二、文獻回顧
國外的Jensen與Meckling(1976)、Weisbach(1998)等曾檢驗了內部審計與公司經營業績的相關性。近年來,由于公司治理缺失、審計質量不高所引起的上市公司造假案件,使研究者關注了公司治理結構與審計質量的相關性。國內繞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的研究成果頗豐,但對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審計質量相關性的研究卻并不多見,僅有的研究也只是一些間接探討,沒有直接證明這兩者之間的相關性。例如,Cohen和Hanna研究了內部審計與審計風險的關系,Sullivan通過對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所占比例的高低與內部審計質量間的關系進行檢驗。此外,Gramling、Maletta、Schneider和Church四位學者于2004 年研究提出,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將影響內部審計部門與董事會、管理層以及外部審計師之間的關系,從而對公司治理產生影響。綜上所述,通過對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審計質量所進行的梳理,可以清楚地看到,國內外學術界無論是從理論研究上還是實證檢驗上,對有關公司治理結構方面的研究是比較成熟的,但對內部審計質量的研究卻遠遠不夠,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探討和完善。而在資本市場中,內部審計質量對財務報告信息的影響是非常明顯的。由此可見,基于內部審計質量與盈余管理之間關系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三、研究假設的提出
(一)股權結構與內部審計質量
在我國,國有股東通過委派政府官員作為國有資產的代表對企業進行管理,由于委派者對企業資產沒有剩余索取權,只能獲得固定的工資以及行政福利,國有投資者就無法保證作為國家資本出資人代表的政府官員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具有充分的積極性,從而降低內部審計的質量。同時,由于管理的可能缺位,國有投資者對持股較多的企業又比較重視,往往投入較多的資源進行治理,對內部審計的質量產生了正面的影響。所以,國有資本出資人對內部審計的強烈需求與實際管理者的自利行為形成矛盾,使得國有股比例的高低對公司內部審計質量的影響比較有限。因此,提出假設1:國有股比例與內部審計質量不相關。
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中,如果第一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大大高于其他股東,那么,股東大會就很可能被其操縱,從而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如果各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比較接近,就能形成較強的股權制衡,使得大股東侵占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有所減少,對上市公司整體利益產生有利影響。上市公司如果具有較好的股權制衡,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就越有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從而營造良好的管理氛圍,對公司內部審計產生好的影響,即股權制衡度越高,股東就越有可能重視內審工作,以保證其自身的經濟利益。有鑒于此,提出假設2:股權制衡度與內部審計質量正相關。
(二)董事會特征與內部審計質量
董事會成員的知識背景、年齡結構會影響企業的經營理念,因此,董事會規模越大,在董事會職能的履行中所遇到的溝通和協調問題就越多,控制管理層的能力會越低;董事會規模越大,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問題越多,從而進一步影響了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影響了內部審計的質量。故此提出假設3:董事會規模與內部審計質量負相關。
獨立董事地位特殊,在幫助公司進行經營決策,行使其監督公司經營者行為的過程中,可以不受管理層的影響,從而做到公平、公正。因此,獨立董事對內部審計的質量具有較高要求,希望其能為自己提供可信的信息,從而作出判斷。所以,獨立董事比例越高,公司的治理結構越完善,對公司內部審計質量的要求就越高。因此提出假設4:獨立董事比例與內部審計質量正相關。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使得決策與執行同為一人,從而對內部審計質量產生不利的影響。但是,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使得總經理具有了更大的權力與責任,能更加及時地應對經營環境的飛速變化,縮短決策與執行的時間,從而減少公司經營所面臨的風險。綜合以上分析,兩職合一對公司內部審計質量的影響尚不明確,是正向還是負向取決于其所帶來的利與弊的比較。因此提出假設5: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與內部審計質量無明顯相關關系。
董事會會議次數頻繁,表明董事們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比較活躍,在出現問題時,能維持較高的活動水平,從而對管理者的行為進行適當控制,保證公司經營的正常運轉。同時,董事們有更多的時間進行交流溝通,從而更好地對管理層進行監管,及時發現內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在上市公司治理過程中,年度董事會會議次數越多,越能表明公司積極的經營態度,能更有效地識別公司面臨的經營風險,以便及時加強內部的監督和控制,從而影響內部審計的質量。據此提出假設6:董事會會議次數與內部審計質量正相關。
(三)監事會會議次數、管理層持股比例與內部審計質量
監事會在年度內開會次數越多,就越有可能與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充分的溝通,很好地履行其監督職責。但是,由于我國上市公司的內審部門一般設置在董事會下,監事會對其沒有領導權,因此,筆者認為,監事會會議次數的多少,對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作用不明顯。監事會與內部審計的充分溝通,更多地表現為內部審計為監事會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從而有助于監事會職能的有效發揮。因此提出假設7:監事會會議次數與內部審計質量無明顯相關關系。
為了降低風險,企業通常采取管理者持股這一措施,對經理層進行激勵。經理人為了獲得較高收益就將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作為目標,不但要關心企業的現在,更要關心企業的未來,經理層對公司內部的審計工作將給予更多的投入,對公司的經營風險進行防范,這必將對公司內部審計的質量產生正面影響。因此提出假設8:管理層持股比例與內部審計質量正相關。
四、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和數據來源
本文以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的所有A股公司作為初選樣本,對其進行了數據的收集和整理。截止日的上市公司共有831家,剔除ST、*ST上市公司后剩余786家,最后,通過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在剔除了數據不全和數據缺失的公司后,最終得到有效樣本251家。本文內部審計質量方面的信息來自于上市公司在上披露的內部控制自查報告,公司治理結構方面的數據則來自于國泰君安的CSMAR數據庫。此外,對數據不全的上市公司,還查閱了各上市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年報,對其進行了數據的補充與完善。本文采用EVIEWS統計軟件對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審計質量間的關系進行檢驗。
(二)各變量的定義
1.被解釋變量的定義及其說明
本文從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內部審計制度的健全與否、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以及內部審計機構的規模四個方面進行了構建。
(1)內部審計的客觀性。上市公司內審報告對象既可能是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者董事會,又可能是公司的經理層或者總經理個人。一般而言,前一種報告關系客觀性較高,內審部門可以不受影響地將有關情況報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者董事會,因此具有較高的客觀性和權威性;而后者因為是向經理層或者總經理個人報告,很可能受到來自經理層和總經理個人的干涉和影響,缺乏客觀性,獨立性不高。因此在本文中使用Objective來表示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如果內部審計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者董事會報告,則Objective為1,否則為0。同時對其進行了最終賦值,Objective為1時賦值為4,為0時賦值為1。
(2)內部審計制度的健全與否。內部審計制度的健全與否是內部審計質量高低的一個重要衡量標準,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尚未統一,有的公司還尚未建立成型的內審制度規范,所以本文用虛擬變量Regulation來衡量上司公司內審工作的開展是否有專門的制度保證。如果上市公司制定了專門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規范,則Regulation賦值為1,否則Regulation賦值為0。同前面一樣,Regulation=1時最終賦值為4,Regulation=0時最終賦值為1。這里為了消除指標間等級上的差異,對其進行了最終賦值。
(3)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本文用Function代表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并將其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監督檢查;二是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咨詢和建議;三是對公司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預警管理。根據各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所包含這三個方面內容的多少,依次賦予1—3的分值。也就是說,一個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如果僅包含三者中的一項,則賦值為1,如包含兩項則為2,三項都包括的話則為3。
(4)內部審計機構的規模。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規模越大,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就越多,內審工作的質量才有可能越高,因此,采用內部審計機構的規模(Size)來間接地反映內部審計開展工作的多少。由于我國各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規模差異較大,有的上市公司只設內部審計崗位,只有1到2名內部審計人員,而有的公司內部審計人員較多,對內部審計工作比較重視。在此,將內審機構的規模分為3人以下、3至5人、5至10人、10人以上共四個檔次,并依次賦值1、2、3、4,對內審部門的規模進行衡量。
(5)內部審計質量的構建。由于審計質量的判斷需要,參照了其他學者的一貫做法,對其進行了主觀賦權。考慮到內審機構的客觀性和職能范圍對審計質量的影響較大,因此均賦權為30%;而內部機構規模和內部制度健全程度與前兩項相比較而言影響較小,因此賦權為20%。最后分別將四個指標的賦值和權重相乘并且求和,得到了內部審計質量的最終分值,該分值越高,說明內部審計質量越好。其計算公式:
IA Qualityi=Objectivei×30%+Regulationi×20%+Functioni×30%+Sizei×20%
其中,i=1,…,251。
2.解釋變量和控制變量的定義
根據前面的研究假設,本文共選取了8個變量作為公司治理結構的代表,如表1。
同時,本文還選取了公司總資產的自然對數和凈資產收益率兩個指標,作為對公司規模與盈利狀況的控制,如表2。
(三)實證模型的建立
本文以內部審計質量的量化指標作為被解釋變量,以反映公司治理結構的8個變量作為解釋變量,以公司規模和盈利狀況作為控制變量,構建了多元線性回歸模型,以此來研究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質量與公司治理結構之間的關系。模型如下:
IA Qualityi=β0+β1SSRi+β2GQZHi+β3BSi+β4IBi
+β5DUi+β6BMi+β7JMi+β8MSi+β9SIZEi+β10ROEi+εi
其中:β0為常數項;β1,β2,β3,β4,β5,β6,β7,β8為各自變量的系數;β9,β10為控制變量的系數;εi為誤差項;i=1,…,251。
五、實證分析與檢驗
(一)樣本數據的描述性統計
1.內部審計質量構成變量的描述性統計(表3)
在表3中,內部審計的客觀性最小值為0,最大值為1,均值為0.7888,這表明在我國現階段,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客觀性較高,直接向審計委員會或者董事會報告的上市公司數占到樣本總數的78.88%。這主要是因為經過多年的實踐經驗和公司治理的不斷完善,上市公司在內部審計報告對象這一問題上已基本達成共識,大多數公司都采取了在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的做法,內審部門直接向其報告,從而增強了客觀性,使其報告更加可信。在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健全與否的描述性統計中,可以看到,該變量的均值為0.6454,由此說明,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中,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經建立了諸如《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工作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但是,同時也說明,有少數上市公司沒有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使得內部審計工作無章可循,內部審計質量也得不到保證。內審工作的職能范圍是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主要因素之一,該變量的最小值為1,最大值為3,均值只有1.4382,這說明上市公司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運用是不完全、不充分的。內部審計規模的均值為1.7131,是對其賦值后的數據進行了描述性統計。此數據說明,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規模上,大多數公司傾向于采用3—5人的規模。這與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對其工作的需求極不相符,使得內部審計部門人手不夠,從而不能更有效、更全面地發揮較大的效用。
2.多元回歸方程中各變量的描述性統計(表4)
如表4所示,在樣本上市公司中,我國國有股東的持股比例最小值為0.0000,最大值為0.7428,均值為0.1229,這表明代表國家資本的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有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持股比例較高,對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股權制衡度的均值為0.3055,最大值為1.0000,最小值為0.0041,這表明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構成中,第一大股東擁有絕對的控制優勢,其他大股東由于其持股比例較少,難以對第一大股東形成有效的抗衡,使得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常常陷入“一股獨大”的不公正局面。樣本上市公司中董事會人數最多的為18人,最少的為5人,董事會規模的平均值是9人。由于近年來我國對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作出了諸多規定,有研究表明9人的董事會規模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發展以及董事會職能的發揮,因此,很多上市公司都選擇了9人的董事會規模。通過對獨立董事占董事會總人數的比例進行統計,發現,該比例的最小值為20%,最大值為57.14%,均值為36.44%,這表明大部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占董事會總人數的比例是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的,基本滿足了證監會1/3的要求。只有少數的公司沒有滿足這一要求,還有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其自身經營的需要,聘請了更多的獨立董事對其董事會的運行進行監督并提出有效的建議。此外,描述性統計還表明,在樣本公司中,有19.12%的上市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是合二為一的;董事會平均每年開會的次數為8次,樣本公司中開會次數最多的為31次,最少的則只有2次;監事會平均每年開會的次數為4次,最多的為10次,最少的則為1次。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在本文所選樣本公司中,董事會的勤勉程度良莠不一,董事會相比較于監事會而言,會議次數較多,對公司經營的參與程度也更深、更活躍。
(二)相關性分析(表5)
表5對多元回歸方程中的被解釋變量、解釋變量以及控制變量間的關系進行了相關性分析,各相關系數表明了各變量之間的相關程度。從表中可以看出,作為被解釋變量的內部審計質量與解釋變量股權制衡度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正相關,與管理層持股比例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正相關。說明股權制衡度高的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質量也高,管理層持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也具有較高的內部審計質量。還可以看到,內部審計質量與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內部審計質量與監事會會議次數這兩個解釋變量之間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這在一定的程度上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設。表5同時顯示了被解釋變量與控制變量間的相關關系。內部審計質量與控制樣本公司特征因素的兩個控制變量均存在明顯的相關關系,與代表公司規模的總資產的自然對數在5%的水平下正相關,與凈資產收益率在10%的水平下正相關,這表明公司規模越大,公司治理相對于規模較小的公司更加完善,那么內部審計機構的管理也更加完善,因此具有相對較高的內部審計質量。
同時也可以看出,各個解釋變量之間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相關關系,例如,國有股持股比例與董事會規模及獨立董事比例分別在10%、5%的顯著性水平下正相關,與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也是在10%的水平下負相關,這表明國有股比例越高的上市公司,傾向于規模較大、獨立董事較多的董事會結構,國有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也越不可能采取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的人事任命。此外,股權制衡度與監事會會議次數在10%的水平下反向相關,董事會規模與管理層持股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反向相關,說明股權制衡度高的上市公司,監事會會議次數反而較少,這可以解釋為,由于上市公司大股東之間形成了有效的股權制衡,不再由持股最多的大股東一人說了算,因此,公司治理中監事會便減少了會議次數,對公司的決策經營更加放心,減弱了監督的力度。還有,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與董事會會議次數在5%的水平下負相關,這說明上市公司在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的情況下,董事會會議次數較少。
(三)多元回歸分析(表6)
從表6可以看出:第一,國有股比例與內部審計質量間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與本文所提假設一致。這說明國有股比例的高低對內部審計質量無顯著影響。第二,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與內部審計質量間不具有顯著的相關關系,這與本文所提假設保持一致,說明上市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兩個職位是否兼任,對公司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并無顯著影響。第三,監事會會議次數與內部審計質量間不具有顯著的相關關系,說明上市公司監事會年度會議次數的多少與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并無顯著聯系。第四,管理層持股比例對內部審計質量的影響為0.01水平上顯著正相關,這與假設一致,說明管理層持股比例越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其對公司業績以及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表現更為關注,對公司內部審計的要求相對較高,比較支持較高的內審質量。第五,此外,回歸結果顯示,上市公司股權制衡度、董事會規模、獨立董事比例以及董事會會議次數與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之間并無顯著的相關關系。
(四)敏感性分析
為了使本文的研究更加嚴謹,所得出的結果更加可信,本文對實證分析過程進行了敏感性檢驗。首先,本文在樣本數據的敏感性分析中,對內部審計質量取自然對數之后作為被解釋變量進行了多元回歸分析。其次,在內部審計質量的構成中,通過四部分對其進行了構建,對各部分所占比重采取了主觀賦權,通過理論分析分別賦予內審部門的客觀性與內審部門職能范圍30%的權重,賦予內審部門規模與內審部門規章制度的完善與否20%的權重。在敏感性檢驗中,分別對上述四個方面賦予了25%、30%、20%、25%和25%、35%、15%、25%的權重,回歸結果與本文原模型回歸的結果基本一致,支持了本文的研究結論。
六、研究結論、建議與局限
本文的研究得到以下結論:一是國有股比例、股權制衡度與內部審計質量間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二是董事會規模、獨立董事比例以及董事會會議次數與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之間并無顯著聯系,與本文所提假設不一致。三是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監事會會議次數與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質量間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系,與所提假設一致。四是管理層持股比例與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質量間存在明顯的正相關。
根據實證研究的結果,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提高公司內部審計的質量,本文提出以下建議:一是進一步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逐步降低國有股比例以及加強股權持有者的多樣化。只有這樣,才能在公司制企業的管理中創造一種民主公平的局面,改善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狀以及由此帶來的諸多弊端。鑒于管理層持股的激勵效果,制定多樣化、有針對性的激勵政策,使管理者真正融入企業發展,是改善公司治理結構以及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首要方向,也是減少委托風險的方法之一,而委托風險的降低,又必將影響到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二是不斷提高董事會、監事會的運行效率。如從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以及專家性方面來衡量獨立董事的運行效率,從董事會有效的會議次數以及日常解決問題的情況來衡量董事會的運行效率,以此作為進一步研究的基礎。三是強化政府對內部審計職業的支持。除了加強企業內部治理機制的完善以及內部審計業務的改進,政府和行業組織對內部審計要高度重視,只有這樣,企業內部審計的質量才會逐漸提高,才會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的經營發展。
但是,由于現階段數據搜集的困難及研究條件的限制,本文的研究還存在以下局限:一是本文僅從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角度選取了變量對其與內部審計質量的相關性進行了檢驗,在對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特征變量的選取上也只是考慮了部分變量,因此本文的研究不全面、不完整。二是在對內部審計質量這一變量進行構建時,僅僅考慮了影響其質量的內部因素,沒有考量其外部因素。三是采用主觀賦權的量化方法對內審質量量化指標予以構建,缺乏必要的檢驗參考,具有一定的主觀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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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微企業財務風險防范研究
3、小微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4、市場實力、產品差異化與公司盈余管理
5、市場實力、產品差異化與企業社會責任
6、文化差異、財務背景與公司盈余管理
7、會計人員終身學習能力研究
8、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識別和披露問題研究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9、低碳經濟視角下環境會計的研究
10、我國增值稅會計問題研究
11、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
12、碳排放權及其交易會計問題研究
13、可持續發展戰略背景下建立我國綠色會計體系的研究
14、資產減值準備對會計謹慎性影響的研究
15、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會計問題研究
16、智力資本會計的研究與分析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17、××行業上市公司獲利能力比較分析
18、XXX(存貨、應收賬款等)審計程序研究
19、公允價值計量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問題研究
20、關于其他綜合收益列報與披露的探討
21、環境會計的XXXX問題研究
22、基于新修訂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變化對企業的財務影響
23、新合并財務報表準則解讀與準則經濟后果分析
24、職工薪酬會計準則的變化及對企業的影響分析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25、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及建議
26、內部控制審計——基于XX上市公司的實證分析
27、中小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幾點思考
28、新三板與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29、淺析新三板的現狀及發展
30、關于我國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思考
31、關于我國上市公司審計風險的研究
32、試論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5題
33、北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
34、北京市高校管理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
35、企業首次執行《會計準則》的調整事項以及工作流程研究;
36、新聞出版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工作流程研究;
37、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實施狀況調查分析;
38、企業會計制度體系構成以及應用分析研究;
39、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后企業所得稅調整事項以及籌劃對策研究;
40、北京市進出口行業外資企業稅收構成以及籌劃對策研究;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41、民營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探討
42、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探討
43、企業內部審計的增值性的探討
44、不同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的分析探討
45、財務共享服務的探討
46、創業板上市前后盈利能力差異探討
47、上市公司**行業盈余管理的分析
48、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的探討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4題
49、工業企業資金收支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50、某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分析
51、集團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52、工業企業作業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53、工業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54、上市公司財務評價指標體系研究
55、我國券商類上市公司經營業績評價研究
56、企業競爭力財務評價指標體系研究
57、我國輸變電設備制造業上市公司經營業績評價研究
58、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手段的研究
59、上市公司資產減值計提問題研究
60、關于或有事項相關問題的研究
61、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應用問題分析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62、我國上市公司財務舞弊手段分析
63、小微企業財務風險分析及其防范
64、企業現金流與利潤協調增長的方式探析
65、關于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66、我國銀行業上市公司財務能力的分析
67、我國乳業上市公司財務能力的分析
68、淺談企業產品成本計算法中的思想方法
69、企業產品的全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的比較分析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70、企業并購重組的財務分析
71、新版COSO報告的解析與啟示
72、公允價值與其他計量屬性的關系研究
73、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路徑選擇研究
74、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研究
75、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研究
76、上市公司年報評比與評級的思考與建議
77、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現狀與啟示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以下限選6題
78、中小企業籌資方式的比較與選擇
79、 企業資產管理效率分析
80、中小企業財務杠桿應用狀況分析
81、 財務管理目標與資本結構優化實證研究
82、EVA最大化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
【論文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委員會職能;公司治理;內部審計機構
新《基本規范》雖然在形式上借鑒了美國《內部控制整合框架》(COSO-IC)的五要素框架,但內容上卻充分體現了《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COSO-ERM)八要素框架的實質,始終貫穿了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并在文字上給予了更中國化的定義和細化。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下簡稱新《基本規范》),這是中國會計審計領域的又一重大改革舉措,體現了我國的內部控制規范正在向國際接軌。
《基本規范》將審計委員會確定為監督企業內控制度制定和執行的機構,明確提出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這表明審計委員會在公司內部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其職能也在發生變化。
一、《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相關要求
(一)現行內部控制的總體要求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提出,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企業應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成本效益的原則,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五個要素來制定和實施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可以看出,新《基本規范》有效地整合了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關系,將三者歸結為風險控制,提出了內部控制的關注重點。
(二)新《基本規范》對審計委員會的要求
新《基本規范》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他相關事宜等。
除了這些明確的規定以外,規范中時時刻刻突出了對企業風險管理的高度重視,因此審計委員會的作用滲透到了內部控制的全過程,它能否準確地定位、明確自身的職能、有效地發揮監督作用,對企業能否真正貫徹新《基本規范》的精神內涵至關重要。
筆者認為,審計委員會的目標應與企業內部控制緊密結合,可定為:監督和報告企業內控制度的制定和執行,確保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行為合法合規,確保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審計委員會的職能也應該由傳統的關注公司財務收支、監督企業經濟效益而有所擴大和發展。新《基本規范》突出體現了從會計控制到全面內部控制的轉變,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大大凸顯,因而審計委員會的職能也不應僅僅還停留在監督公司的財務和經濟效益上,而應對企業的機構治理和管理起到更加積極地作用。
根據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會長王道成在2009年內部審計熱點問題調查報告會上的發言,結合《基本規范》的精神,筆者認為審計委員會應該有以下職能:
1、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發現內部控制缺陷及時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匯報。
2、以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為導向,對董事會、經理層的經營決策行為進行監督,確保他們的行為合規、合法,無行為,并審查經營決策的結果,對董事會、經理層的風險評估、風險控制行為進行評判,適時對不當的決策提出批評和建議。
3、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確保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影響我國企業審計委員會職能發揮的主要因素
1、由于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審計委員會的作用受到限制
我國的審計委員會隸屬于董事會,對董事會負責,難以實現對董事會的監管。美國對這一問題的解決主要是規定審計委員會委員應當全部由獨立董事組成,并且除作為董事會成員和審計委員會成員外,不得從公司中接受任何咨詢、顧問費或者其他酬金,也不得為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的關聯人士。(見《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也規定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但是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還不健全,并且企業的獨立董事通常由大股東、董事會推薦產生,獨立董事依附于大股東,獨立性不。另外,獨立董事因為不在企業內部擔任其他職務,對公司的相關信息了解不足,加上他們分心于其他工作,參與性不夠,難以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和評估。
2、我國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權結構制約審計委員會發揮職能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的特征是國有股、國有法人股和社會法人股的比例占65%以上,且不能流通,而占上市公司股權比例35%的流通股相當分散,從而形成非流通股股東的過分集中,即存在所謂的“一股獨大”現象。上市公司的重大決策權由非流通股大股東掌握,非流通股控股股東對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有實質任免權。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中的另一個特征是國有股、國有法人股的產權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國有產權虛置,在“一股獨大”的情況下,上市公司高級經理層實際控制了上市公司的重大決策權,即形成了“內部人控制”。
這樣,處在董事會之下的審計委員會既被大股東所掌控,自然也被高級管理層所控制,無法實現對董事會和管理層的監督。
總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于:即使建立了良好的內控制度,但由于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對公司實際控制人缺乏必要制約,董事會和管理層任意超越內部控制,最終導致內部控制成為一紙空文,在戰略及經營目標實現方面的風險控制嚴重缺失。
(二)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能發揮受到限制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第十五條、第四十四條的要求,企業應當根據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規范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程序進行報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權直接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
內部審計委員會主要是由獨立董事構成,人員有限,對公司治理的參與也不多,主要依靠內部審計機構的具體工作獲取相關的信息,從而監控企業的內部控制。然而,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和其他職能部門一樣,一般都在管理層領導下工作,獨立性不強,容易被上級領導的意志所左右,再加上目前上市公司內部還沒有形成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使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受到了許多限制。再次,基于我國社會普遍存在的“面子”、“關系”、“人脈”等復雜的人際交往環境,企業利益與內部審計人員自身利益時有沖突,難免影響審計人員的判斷和報告,降低了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內部審計機構無法向審計委員會提供真實、有效、有用的信息,審計委員會的職能也得不到發揮。
三、如何更好地發揮審計委員會的職能
(一)改善公司股權結構,減少“內部人控制”的現象。
建議適當擴大流通股的數量,增加機構持股,削弱超級大股東的權力。董事會和經理層嚴格實行職務分離,只有公司的治理機制得到改進和完善,審計委員會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才能得到加強,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二)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的審計委員會制度是沒有法律保障的,缺乏一個強制性的關于審計委員會的報告制度。我國應該加緊制定相關的法律和規范,專門對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目標、職責、工作方法、成員等做出規定,以更好地指導上市公司的審計委員會在監督企業內部控制方面發揮作用。
筆者認為,審計署應該成為制定審計委員會相關法規的主要發起和推動部門,借鑒美國《薩班斯法案》和其他國外相關規范,盡早建立和健全適合我國國情和上市公司治理現狀的審計委員會制度,使內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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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設計(論文)要求",但在寫作目的,選題等方面,應符合以下要求
:
〖BT1〗一,畢業設計(論文)的目的
1.提高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理論知識的能力,探討會計,財務管理前沿理論問題;
2.運用所學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提高學生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出并
解決財務,會計實務中存在的問題;
4.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進一步提高學生的思想和業務素質.
〖BT1〗二,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
1.論文選題應盡量理論結合實際,達到能運用所學專業知識,解決會計實踐中的問題;
2.應注意選題的創新性,題目應盡量避免與往屆重復;
3.選題的難易程度,工作量應適當,避免過于簡單,達不到本科畢業論文要求的工作量;
也盡量避免難度過大,影響完成質量;更應避免選題面過寬,過大,無法縱深探討.
以下論文寫作方向和題目,可供大家在選題時參考:
1.標準成本法在企業中的應用研究
2.目標成本法在企業中的應用研究
3.責任會計在企業中的應用研究
4.作業成本法在企業中的應用
5.企業成本控制體系的建立
6.企業責任成本管理問題研究
7.企業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8.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問題研究
9.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問題的實證研究
10.激勵股票期權理論及應用研究
11.上市公司利潤操縱的行為與動機
12.資產減值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3.企業重組的會計問題研究
14.上市公司會計報表信息質量管理
15.企業兼并中的財務分析與財務決策
16.企業財務控制機制研究
17.企業激勵機制的建立
18.企業并購的會計處理方法研究
19.企業存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20.資本結構理論與應用研究
21.優化企業資本結構的實證研究
22.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企業成本控制中的應用
23.集權式財務管理體制在企業中的應用
24.分權式財務管理體制在企業中的應用
25.會計準則的國際比較
26.企業財務網絡化管理研究
27.企業成本核算系統設計
28.計算機輔助教學系統設計
29.會計會計報表系統設計
30.計算機會計學中總賬的設計分析
31.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32.獨立審計質量控制
33.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管理
34.企業內部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35.獨立審計風險的實證分析
36.審計風險及防范的實證研究
37.網絡經濟條件下的審計模式研究
38.電子商務下的審計風險及控制
39.人力資源會計研究
40.環境會計理論研究
41.債轉股問題及對策研究
42.風險投資問題研究
43.商業銀行貸款資產管理
4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研究
45.企業質量成本管理研究
46.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問題探討
47.企業對外投資財務控制研究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9-0087-01
一、引言
上市公司在經濟運行過程中要面臨各種風險,而這些風險往往將決定著上市公司的成敗及發展。從近年來上市公司的發展形勢來看,因缺少風險意識,對公司的風險沒有實施實質性的管理而導致破產或整頓的事件頻繁發生。因此,這些“災難”的發生促使我國對上市公司風險管理越來越重視。可通過對風險的處理及控制,將上市公司面臨的風險降到最后,盡可能用最小的成本防范最大的風險,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效益。
二、上市公司風險管理審計的目標
在西方,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變化的,內部的管理層次和控制范圍在逐漸擴大,基于上市公司內部經濟管理及監督的需要產生的,也是隨著管理的需要不斷發展的。在內部審計不斷發展的形勢下,內部審計目標也在發生一系列變化。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理事會指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經營。我國的內部審計管理需求一般是在政府的要求下,在國家審計部門的推動下建立起來的。伴隨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也受到多方重視,并且對內部審計的理解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國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中明確指出:內部審計是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是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從內部審計的發展可以知道,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目標就是要幫助上市公司實現目標。
三、上市公司風險管理審計存在的具體問題
1、管理當局沒有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只是對財務風險比較重視,卻沒能重視起內部控制風險、組織架構風險、信息風險等。而我國的上市公司還存在著管理者缺位的現象,這樣就會導致公司在內部控制體系和治理結構上無法發揮出作用,從而加大了內部控制風險、組織架構風險、信息風險。不僅如此,內部審計部門在風險管理中沒有發揮自身的作用,一方面上市公司的組織框架中所賦予審計部的職權并不充分,盡管我國已經開展審計工作20多年,但是審計部門對于公司風險并不能客觀、公正的評價。上市公司管理層的風險管理思想不成熟,也缺少科學的風險管理策略,這些問題都影響了我國上市公司的長遠發展。
2、缺乏一個適合本公司的風險管理體制
從當前形勢看,我國風險管理審計工作仍處于初級階段,只有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能夠采取一些風險管理措施。與國外相比,我國風險管理實行的較晚,也沒有國外的風險管理思想成熟。為此,就要建立一個適合本公司的風險管理體制,注意日常業務規劃和管理,并與公司的戰略愿景緊密聯系起來。
3、審計人員的管理意識和職業水平差
風險管理審計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因此就要求審計人員要有全面的知識,并且能夠熟練的將審計標準和程序應用于特定審計工作。有很多上市公司的審計人員在風險審計時仍然停留在表面,只是單純的指出了公司已存在的缺陷和不規范的操作控制流程。但是,對那些與公司戰略目標得以實現相關的風險卻沒有進行分析、預測和評價,對其沒有全面的認識,這種現象就說明風險管理理念缺乏前瞻性,同時也阻K了風險管理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4、風險管理審計工作職責不明確
有一些上市公司要求審計部門負責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風險評價,還有風險隱患的查找,進而提出改進建議。對于上述的這一職責權限,不僅使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客觀性被削弱了,也在一定程度上給風險管理審計工作的效果帶來了不利影響。此外,因大部分上市公司都由總經理負責審計工作,也就意味著在沒有獨立的審計準則委員會的情況下,要直接和董事會對話對于內部審計部門來說是十分困難的,如果內部審計部門所提出的風險管理建議沒能被采納,那么就無法有效執行風險管理措施,從而將給上市公司帶來極大的風險。在經濟全球化速度不斷加快的情況下,上市公司之間的競爭在日益激烈,無處不存在著風險,因此對風險的管理就尤為重要。崗位的職責分離不明確,這給上市公司風險管理帶來不利影響。
四、上市公司風險管理審計的對策
1、管理當局要承擔起全面風險管理的責任
我國上市公司的風險管理審計活動及其責任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戰略目標由董事會來制定,而公司的全面風險管理則由高管來負責,其余的風險由執行管理層負責管理,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要定期對公司進行內控評價,進而提出有針對性的審計意見,以此來協同其他部門進行公司風險管理。所以,上市公司管理層在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中要承擔起全部的風險管理責任。總之,上市公司的管理必須要樹立起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以推動上市公司的長遠發展。
2、公司董事會就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對股東大會負責
為了對現有風險管理資源進行整合,需要在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確保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總經理所委托的高級管理人員對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全面負責主持,成立風險管理部門,主要組織風險管理工作。在風險管理審計方面,內部審計部門主要負責的是全面風險管理監督評價體系的提出,同時制定監督評價相關制度,最后出具監督評價審計報告。
3、審計人員要提高職業水平和職業道德
首先,審計人員要適應上市公司內部隨時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和問題就必須要提高職業水平。此外,還要扮演好多個角色,如:增值服務的貢獻者、執行情況的監督者、優秀文化的倡導者等,推動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其次,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上市公司的風險管理中,內部審計的評價及其監督作用已經成為了公司風險管理控制的一道重要防線。所以,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人員要樹立起正直的品德;第三,科技在不斷進步發展,上市公司的環境也隨之不斷變化,審計人員要應對這一新趨勢就應該掌握更多的理論知識和技能。要學好會計、信息技術、稅法、金融等多方面的知識,并具備良好的溝通技能和表達能力,由此形成審計結論,表達審計目的。除此之外,也要注意到風險是普遍存在,在上市公司的競爭中,風險的時效性及偶發性都給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增加了難度。
4、做好上市公司的招聘工作
上市公司要公開招聘風險管理師,也可以聘請具有較強的風險管理能力的中介機構全面評價公司風險管理,在此基礎上給出風險管理評估及建議的專項報告,對風險管理人員做系統的培訓,并開辟風險管理溝通的專門渠道。
2006年,上交所頒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一個月后,深交所頒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對上市公司實施和健全內部控制提供了原則性指導。2008年,證監會、財政部等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02009年,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表示《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暫定于2010年起在境外上市公司實施。內部控制越來越多地受到企業、政府及相關機構的重視。
1內部控制的基本概念
①國外概念。"COSO報告”(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簡稱COSO),將內部控制定義為:“內部控制是一個由企業的董事長、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實現的過程,旨在為以下目標提供合理保證:一是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二是經營的效果和效率;三是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該準則將內部控制劃分為5個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上述5個要素間相互關聯,其中控制環境是其他4個要素的基礎。
②國內概念。財政部的《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試行)將內部控制定義為:“內部控制是單位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證監會的《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弓}》指出:“公司內部控制包括內部控制機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兩個方面,其中內部控制機制是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及其相互之間的運行制約關系;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為防范金融風險,保護資產安全和安整,促進各項經濟活動有效實施而制定的各種業務操作程序、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的總稱。”
2案例分析
2.1“三鹿毒奶粉”事件簡介
三鹿集團曾是我國國內最大的乳制品生產企業。1993年開始,其前身“幸福乳業生產合作社”實施品牌運營和集團化戰略運作,在全國多個省市進行低成本擴張,迅速崛起,1996年,成立三鹿集團,田文華擔任董事長,2006年,三鹿集團引進全球最制品原料出口商新西蘭恒天然集團。但是,2008年9月,三鹿集團因其嬰幼兒配方奶粉中摻雜致毒物質三聚氰胺被迅速推向破產的邊緣,2009年2月12日,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團破產,2009年3月4日,三元以61 650萬元的價格將其收購。
2.2三鹿集團破產原因分析
三鹿集團經歷三聚氰胺事件后頃刻破產,這是由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下面主要從其內部控制方面進行分析。
①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從股權結構來看,三鹿集團第一大股東為三鹿乳業,占56%股權,第二大股東為新西蘭恒天然集團,占43%股權,其余1%由小股東持有。從表面上看,其股權結構很合理,但是%%左右的股權由900多名老職工擁有,三鹿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相當分散。 ②企業風險意識差。在內部風險控制方面,三鹿集團未對管理層、經營層及關鍵崗位人員的職業操守進行分析,以防止因為個人偏好而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的風險。在外部風險方面,企業面臨奶源短缺的風險,三鹿集團在原奶的爭奪大戰中,弱化了對原奶的質量控制,加大了經營風險。在內外風險夾擊下,三鹿缺少應有的風險預警機制,而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是企業風險管理的基礎,可以使企業在面臨風險的時候立即做出應對措施。但三鹿集團在收到舉報初期,不是立即啟動風險應急措施,而是“推、拖、瞞”,導致企業不能在問題惡化前解決。
③監督體系不完善。三鹿集團的監督體系無論是內部監督體系還是外部監督體系都存在缺陷。內部監督是內部控制有效實施和運行的重要保證,三鹿集團內部監控中重要一環是通過向養殖區派出駐站員,監督原奶的整個生產過程,但是三鹿集團的駐站員并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使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原奶大量進人三鹿集團的生產企業。外部監督主要是指質檢部門,質檢部門未能在早期檢測出三鹿產品三聚氰胺超標,部分原因是受限于蛋白質的檢測技術,但是三聚氰胺微溶于水,完全可以通過沉淀物的異常來推斷被檢產品質量存在問題。
3啟示與反思
三鹿破產為我國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使企業所有者、管理層清晰認識到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完善企業內部控制,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①改進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三鹿集團公司治理存在的最大問題是以田文華為代表的大股東形成嚴重的內部人控制,使公司各組織之間未能發揮應有的制衡作用。改進公司治理結構迫在眉睫。其一,完善相關法規,《公司法》應當創設一種嶄新的機制確保公司治理各機構避免流于形式,強制上市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信息進行披露;其二,完善內部制衡機制,關鍵要做到重振股東大會、重新構建董事會、給予監事會實質監督權,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內部制衡機制。
內部控制是隨著企業對內加強管理和對外滿足社會需要而逐漸產生并發展起來的自我檢查、自我調整和自我制約的系統,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內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證單位有效進行經營管理,提供可靠的財務報告和其他信息,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實現企業整體目標。目前我國內部控制的主要問題是由于內部控制環境不完善而導致的企業監督執行不力,內部審計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內部控制對外信息披露不足。
一、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監督的關系
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及前提,是企業內部影響控制制度正常運作的環境因素,也是內部控制的宏觀因素[1]。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則是內部控制系統中的微觀因素,他們同時受制于宏觀因素的影響。一個企業即使有好的會計制度,科學的控制程序,但若沒有先進的企業管理文化理念作引導、缺乏健全的管理體制和組織結構鋪墊、或者沒有運用或實施科學的人力資源政策都會造成內部控制的執行系統失效,也就是說在內部控制這個體系中如果宏觀環境失效,那么將直接影響微觀因素的發揮,進而影響企業的整體效率。單位內部控制監督作為內部控制的執行元素,主要是通過各單位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保證發揮有效作用來實現,單位控制監督應當突出內部控制和內部約束機制的健全,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會計人員在對單位負責人負責的同時,受職業道德和財經法規約束。財政部門通過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培養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綜合素質和必要的檢查驗收來督促各單位加強內部控制監督,規范會計行為。而這些措施實際上是通過優化內部控制環境中的組織結構設置這一環節來實現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發展,各國企業對會計系統及控制程序的設計也日趨完善,會計程序中的漏洞越來越少。但我們也發現如安然、世通、銀廣廈這樣的因內部控制監督失效而造成的經濟案件仍層出不窮。究其深層原因,是企業領導者及其管理者的決策性失誤,而這種決策性失誤則是在一種錯誤的企業價值觀,偏激的企業管理理念及高層管理者本身素質等原因造成的。由此可見,內部審計的各要素都影響著內部控制監督目標及方法的實現。
二、健全內部審計的制度安排
目前企業中關于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情況不一,有些上市公司同時設立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大部分只設立審計部。只設立審計部的企業審計部的定位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由監事會領導;第二,由董事會領導;第二,接受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副總經理領導。
這樣,有關內部審計的制度問題目前需解決以下兩點: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與內部審計機構的定位。關于前者,單是設置審計部還是同時設立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如果只設置審計部并將其置于總經理的領導之下,董事會對總經理的領導就缺乏監控措施,產生的問題是加劇內部人控制。至于內部審計機構的定位問題,對于上市公司,由于其規模一般較大,業務也較復雜,所以應同時設置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從機構隸屬上來看,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計部分別對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同時二者存在著業務指導關系。
之所以選擇這種制度安排,原因在于: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實現所有者對受托經營的經理層的監督。因此,審計委員會只有直接對代表所有者利益又由參與企業主要經營決策的董事會負責,才能保證這種監督的效果。同時,內部審計又要滿足經理層的各種需要,若內部審計的一切活動都需直接由審計委員會決定,既無必要也影響效率,這就需要在董事會和經理層間就內部審計范圍進行權限的劃分。其中,以經理層為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活動,如對經理層執行董事會決議的監督、對經營業績的鑒證和評價、經理離任審計等,均應由審計專門委員會組織開展;而以分權單位為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活動,如對公司其他職能部門、下屬分支機構的監督、考評,以管理咨詢為目的的專題審計活動,都可由經理層組織實施,但審計結果應報審計委員會備案,且審計委員會有權對審計情況進行檢查。另外,對于監事會而言,它代表的是全體股東,其機構隸屬自然是股東大會,因而其定位應是內部監督評價體系的最高領導者,在必要時可檢查審計專門委員會組織的內部審計事宜,并對內部監督評價中發生的爭議作最終裁決。
三、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無論是內部控制還是公司治理都非常重視激勵與約束機制,二者在實施的方式手段上可以相互借鑒。具體來說:約束方面,一是合理的授權控制,內部控制實質上是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員工行為的控制,要把崗位的責權利嚴格確定下來,使員工的工作在制度的約束中進行。二是要建立適時的監控系統,讓不稱職的員工離開其崗位。二是嚴格的責任追究和懲罰制度,這是企業內控制度貫徹執行的根本保證。激勵方面,應借鑒公司治理中的激勵機制,引入相應的激勵措施進入業務執行層,提高基層人員參與內部控制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具體來說:一是科學的目標管理。要組織員工參加有關工作目標的制定,并將企業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員工,這樣有利十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并使其主動維護企業的各項制度。二是制定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業績考評機制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人力資源部門對普通員工的業績和履職情況進行考評,并據考評結果決定下一年度的薪酬、崗位安排等事宜。業績考評機制應具備以下特點。第一,激勵性。以報酬作為激勵是公司治理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手段,設計考核制度時,必須保證業績考核制度對員工的激勵性。第二,客觀性。在評價業績時,可借助十定量評分方法或中介機構,以客觀的立場和判斷加以評估,使業績評價工作盡量不受主觀、片面等人為因素影響。第二,責任性。在業績考核前必須先明確考核項目的責任歸屬,明確員工的權責范圍,排除外在因索影響,使業績考核工作更公平合理。第四,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相結合。因為有時候企業業績的好壞受很多外部因素的影響,比如行業的影響,相對指標與絕對指標相結合的方法使得評價更加客觀。第五,長期性。引入公司治理中用來激勵經營者的股票期權,希一望員工通過一定形式的股票持有或是將收入與股票價值變化掛鉤使自己的利益盡可能地與股東的利益相一致。
四、加強對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薩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規定公司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類似職務人士必須書面聲明對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負責,并且要求隨定期報告一同對外披露管理當局對有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內部報告還必須經過負責公司定期報告審計的注冊會計師的審核。美國安然、我國的中航油巨額虧損等案例充分暴露了公司關鍵人物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缺乏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問題[4]。內部抓控制信息披露能夠有效減少高管人員串通舞弊的機會,有效遏制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行為。鑒于我國上市公司及許多國有企業存在的諸多問題,我國政府應該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制訂有關規章制度,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進行強制性規定。具體措施如下:
1、確定信息披露的內容
因為內部控制設計范圍非常廣泛,如果要求上市公司對所有內容進行披露,從目前情況看不太現實。我國最新公布的審計準則將內部控制目標劃分為財務報告可靠性、經營效率效果、經營合規合法性,如果將所有目標全部要求進行披露,管理當局及公司等會大大地增加成本,而且目前許多制度尚不完備,即使全部披露不一定會收到很好成效,處于內部控制效益成本原則考慮,可以參考美國的做法只實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即管理當局只要求公司就財務報告可靠性的內部控制出具評價報告。
2、確定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
要保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準確性,保證內部控制責任落到實處,必須確定信息披露責任主體,即內部控制由誰負責。薩班斯法案的302條款被認為是對上市公司最有實際影響的條款,條款要求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必須承諾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公允性,并在對外提供經審核的內部控制財務報告上簽字認可。我國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所有相關文件都僅僅強調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審查責任,沒有直接明確內部控制的制定和執行由誰負責的問題。我國上市公司多數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董事會受到管理層和大股東控制控制現象較嚴重,在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情況下,內部控制環境薄弱,關鍵人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監管部門對于屢見不鮮的公司管理層舞弊作案感到束手無策。針對我國公司內部控制環境的特點,應該把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確定為掌有實權的關鍵人物和實際負責公司資產安全和財務可靠性的高級管理人員。
3、統一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和審核的標準。
為提高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報告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價應當遵循比較統一的標準。建議審計準則委員會研究有關指導意見,在我國公司治理環境下,對管理當局內部控制報告的驗證提供指導。
五、結論
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都是當前比較熱門的話題,將兩者結合起來更是有其特殊的意義。本文從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入手,從內部審計的角度得出完善內部控制的對策。內部控制框架與內部審計的關系是內部管理監控系統與制度環境的關系。完善的內部審計有利于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健全的內部控制機制也將促進內部審計的完善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參考文獻:
[1]劉金文,“三要素”內部控制理論框架的最佳組合[J],審計研究,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