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5 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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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貫徹落實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切實做好防汛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鎮旱汛指發電【2018】7號)文件精神,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抗旱防汛工作,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此項工作,2018年7月9日至16日我鄉積極組織各村及相關單位對全鄉防汛安全進行隱患排查整改,對轄區范圍內的溝渠河道、鄉村主干道路、居民點、危房危窯等進行了一次全方位的隱患大檢查,強化了隱患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針對存在的問題,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落實整改防患措施,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受災情況:
受連續降雨天氣影響,2018年7月9日至10日,我鄉出現持續強降雨天氣,部分村組遭受洪澇災害。截至目前,經初步統計,此次降水致使我鄉11個村不同程度受災。其中:因災倒塌房屋5戶10間,嚴重毀壞房屋10戶10間,一般損壞房屋5戶5間,圍墻倒塌5戶25米。造成我鄉村組砂石路8處塌方,塌方面積120㎡,水毀道路2公里,其中砂石路1公里,土路1公里,此次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估計達80萬元。
二、工作措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7月9日接到通知后,政府鄉長李寶龍第一時間作出重要安排,要求嚴格落實防汛工作責任,提高思想認識,認真排查整改我鄉防汛工作存在的問題,特別是重點區域,做好我鄉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對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搶險隊伍人員和相關單位責任再次明確,做好值班值守,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強化防洪搶險隊伍,提高防洪搶險能力。嚴格落實各村和全村工作人員的值班紀律,各村小范圍安全隱患由各自村24小時巡查,并重點加強對地質災害監測點的監測力度,汛期落實專人進行24小時值班,發現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有序組織人員疏散,并及時上報情況,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對重點區域監測員和淤地壩管護員電話通知關注雨情做好防范,進行了責任再明確,落實巡查值守,關注天氣情況,做到通信暢通,做好信息報送。
三、對我鄉的防汛物資進行排查。針對物資短缺情況,按照“抗大災、防大患”的要求,不斷充實防災減災物資儲備,我鄉和個體經營者簽訂協議,儲備鏟車、砂石、麻袋、鐵鍬、帳篷、雨具、簡易食品等各類防洪搶險工具物資。
四、鄉街道雨污排水溝運行正常,未出現堵塞情況。
五、對人口相對集中的區域,如學校、醫院、新農村等進行重點排查,疏通排洪溝道,排除安全隱患。
六、組織各村對我鄉5個存在災害安全隱患易發生山體滑坡的地段進行現場排查,落實責任強化預警措施。
七、對村級公路所造成的遺留問題積極與建設單位聯系,爭取盡快將村級公路沿線的棄渣棄土清理,將毀壞的排洪溝道修復,保證出行村民的安全。對水毀道路設立警示標志,防治安全事故發生,同時爭取上級部門支持,對損毀的道路進行修復。
八、山區部分群眾居住危窯危房,汛期內發生暴雨山洪存在安全隱患,已通知危窯危房戶做好觀察,注意防范,責令村委會在汛期內加強監管,發現雨情,做好信息傳遞和防范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現將中央“回頭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序號30,整改銷號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意見
要系統推進長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減排和生態恢復規律,分輕重緩急,打好水環境治理殲滅戰、攻堅戰和持久戰。
二、整改目標
恢復和保護府澴河流域生態系統,完成省定國考斷面水質和跨界斷面水質達標任務。
三、整改措施
1.強化府澴河流域生態保護和修復。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推進水岸同治,啟動并實施隨州“五城繞水”項目,對府河、漂水、涢水、徐家河部分河段實施水生態綜合治理,開展水生態修復,統籌解決河道水環境問題。
2.對府澴河入河排污口分類施策,加強整治,不斷提升入河排污口監管水平。
3.推進實施府澴河流域區域水環境分區管控,加強水污染風險防控,建立污染源清單,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水環境應急管理。
4.加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升級、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完善配套管網,提升截污控源能力,減少污水直排。
5.積極推動河長履責,落實河長制聯席會議和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6.加強飲用水源地和流域重點監測斷面水質監測,健全監測預警機制,定期公示水質監測結果。
四、整改完成情況
1、對水資源總量控制嚴管理。2019年初,全縣地表水資源(不含河道)總量5.6億立方米,根據《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關于分解“三條紅線”年度控制目標的函》(隨水函〔2019〕20號),隨縣2019年用水控制總量為4.09億m³。
2、隨縣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1個(隨縣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1個、鄉鎮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個)。2018年10月,完成已建隨縣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補辦行政審批手續,完善相應整改提升工程。2018年11月,完成18個鎮場新建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行政審批手續,鄉鎮規模以上10個入河排污口全部納入相應鎮場污水處理廠管網,集中達標排放。2019年2月已將相關情況報送縣住建局(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單位)和縣環保局(污水處理廠排污許可單位)。2018年隨縣水利局共開展了3次全縣入河排污口普查和現場核查工作,重新摸排,登記造冊,建立了“一口一檔”臺賬,制定了“一口一策”方案,印發了《隨縣入河排污口整改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督辦各鎮場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要求落實入河排污口的整改提升工作。
3、隨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于2019年9月開工建設。已完成對AAO池、二沉池、回流污泥池的底板及二沉池閥門井砼澆筑,AAO池外池壁澆筑施工及池內壁模板安裝,二沉池池壁裝模、污泥回流池裝模及污泥脫水機房基礎錨栓頂埋等工作,2020年1月20日已完成全部工程量任務。
4.嚴格執行《湖北省河湖長巡查河湖暫行辦法》文件要求,履行河湖長制聯系單位職責,開展巡河,每月不少于1次,同時做好均河縣級河湖長巡查時的組織聯絡和服務保障工作,同時跟蹤做好巡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并積極向縣級河長制辦公室報送相關情況。加強河長制考核督辦,建立定期檢查督辦機制,推動河長責任落實落細。2018年,縣河長辦共印發“隨縣河長制工作簡報”27期;2019年3月底,已印發“隨縣河長制工作簡報”3期,通報了縣級河長巡河情況,推動落實了涉河問題30條。2018年11月,完成漂水河隨縣段確權劃界試點工作,落實了每季度對國控、省控斷面水質監測分析并公告。2018年1月,完成了涢水、漂水、?水隨縣段水生態綜合治理可研報告。
5、2020年隨縣厲山國控斷面、安居肖店省控斷面、洪山十四五新增斷面均達到Ш類標準。
根據中央“回頭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目標要求,該項目完成整改目標,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內若發現不屬實內容請舉報,舉報電話:3339208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來,作為XX鎮黨委書記,我自覺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充分認識河砂整治的重要意義,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和河砂整改主體責任,對縣委河砂整治專項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做到主動認領,認真剖析,限時整改,切實將整改行動與消除隱患、長效治理等結合起來,確保我鎮高標準、高質量全面完成河砂整改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正文】
一、立即行動,全面部置
國家煤監局來達州檢查通報會后,一是及時向上匯報。宣漢縣煤安中心及時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了專題報告,分析存在問題的根源,制定下步整改措施;二是及時傳達貫徹。11月26日上午縣政府分管副縣長許偉主持召開了“國家局來宣檢查指出問題整改工作專題會”,全縣煤礦業主、礦長和各級監管人員參加了會議。傳達了國家煤監局安全監察司副司長李大生一行來宣檢查指出我縣監管層面和企業層面存在問題,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增添措施,整改到位
一是督促煤礦企業全面整改。全縣所有煤礦企業在會議當天將國家局檢查指出問題,及時通報到礦級領導、科室和班組;結合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中規定的221項內容進行對標檢查、自查自改,從12月1日起,由縣煤安中心組織專班專人,逐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上峽煤礦、爐坪煤礦針對檢查指出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并上報縣煤安中心備案后,方可組織整改,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縣煤安中心組織驗收。二是切實抓好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攻堅行動。縣安委會牽頭抽調專人、組建專班,重新修訂完善《宣漢縣煤礦安全整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建立對煤礦安全整治三年攻堅行動工作考核機制,落實專人負責督促檢查、整改銷號、信息上報等工作,完善和落實煤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建立機制,常抓不懈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個體經商業戶為主的集貿市場如雨后春筍遍布城鄉各地,既給經營者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也進一步方便了廣大群眾的生活。但是集貿市場由于種種原因,存在可燃易燃物多、攤位數多、人員密集、防火間距小、用火用電量大、監督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等諸多問題,其潛在的火災隱患不容忽視。現筆者結合集貿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特點和預防措施,談一點粗淺的認識:
一、集貿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問題特點
1、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薄弱。一是現在許多市場內門面修建后基本上都是賣給了私人,一個市場內有幾十上百的業主,這給對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和日常管理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二是集貿市場內經營的商品基本上都是易燃可燃物品,由于受利益的驅動,市場內商品儲存、管理混亂,雖然明令禁止集貿市場內“三合一”場所,但很多市場的從業人員防火意識薄弱,安全意識不強,許多的經營者沒有經過消防知識安全培訓,對消防安全常識知之甚少,并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
2、市場內消防安全環境差。近幾年,集貿市場受市場經濟的影響,在各地而迅猛增多,集貿市場的不斷繁榮和擴展,加上有些經營戶利用寸土寸金的“黃金地段”,占用防火間距和通道現象普遍,有的甚至連消火栓也被圈占,從而使防火間距不足,消防通道不暢。一般小商品市場少則幾十個,多則數百個攤位,經營易燃可燃物品現象多,各攤主甚至出店經營,造成疏散通道狹窄,有的寬度不足一人寬,部分出口處還設置了攤位,室外路段也布滿了攤位,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火災的曼延,消防車無法通行實施滅火。
3、消防器材嚴重不足。集貿市場由于資金緊張,或領導安全意識淡薄等原因,減少了對消防設施的投入,對僅有的滅火器材也未能按規定放在明顯易于取用的位置而被攤位商品堆埋難以取用;有的雖有滅火器材,但選型不當或缺少維護保養,發生火災也難以發生作用。
4、市場內用火、用電措施不落實,管理不到位。多數市場內普遍存在使用明火、吸煙等現象,市場電器線路安裝不規范、亂拉亂接電線現象普遍,有的電氣線路原設計僅限于電燈照明以及少數大功率電器的使用,但經營者為吸引顧客長時間使用招牌燈、彩燈、大功率照明燈具,同時經營者使用電飯煲、電爐、電暖器、電熨斗、電熱水器等大功率電器現象嚴重,這一切都增加了電器線路的負荷;使用大容量的保險絲,使電路在不知不覺中始終處在經常超負荷運行中,加上市場內少數人隨意亂接、亂拉、亂設插座,致使接線不牢,接錯線路,導致電線短路,極易引起火災。
二、整改集貿市場火災隱患的對策
1、完善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集貿市場由政府牽頭,并由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安全領導組織機構,統一管理,明確責權,并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要將責任落實到戶到人。同時,建立健全消防安管理制度,落實日常防火巡查制度,實行24小時全天候消防安全保衛巡查,定期召開會議,要向廣大業主分析通報火災形勢;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分清輕重緩急,分批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市場內消防安全。
2、完善消防器材設施,加強維護保養。針對集貿市場攤位門市密集、客流量大的特點,嚴格要求各單位、各市場經營的門市、倉庫、住戶和柜臺,配置固定滅火器和移動滅火器材,對營業面積達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防火分區的集貿市場一定要設置自動噴淋裝置,設置區域防火分區,對現有的消防器材設施加強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其完好有效。
3、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消防意識。消防宣傳教育是同火災作斗爭的重要工具。要根據法律法規,運用廣播、標語、板報等形式對廣大經營戶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把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內容貫穿于宣傳教育之中,增強業主和客戶防火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的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能力。
4、消防部門加大消防監督管理力度。消防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規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突擊檢查等形式,嚴肅查處各類火災隱患。發現問題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下達整改意見書,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整改不力的業主和責任人,一定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養患成災,同時,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對違規違法等問題進行曝光,以輿論監督推動隱患整改,進一步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整改火災隱患特別是集貿市場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工程,既要保證安全,又要兼顧生產,還要考慮到單位的承受能力和民生問題。因此,必須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從而達到安全與生產、經濟與效益、形式與效果的統一。公安消防機構在確定重大火災隱患前,要積極會同設計、檢測、技術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專家,對隱患現狀進行論證,提出指導性意見和整改方案。要充分考慮消防管理工作的總體情況及隱患單位在今后的整改過程中將面臨的實際難題;要時時監管做好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要及時給予火災隱患整改單位技術上指導幫扶,確保隱患單位在整改火災隱患的工作中少走彎路,;對集貿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及時跟進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允許市場營業絕不允許 “帶病營業”;一定要克服松懈思想,保持清醒認識,切實做好日常監督工作,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積極為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參考文獻
1.監督檢查《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的執行情況;
2.受理對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并通過巡查、衛片執法檢查、媒體反映等途經及時發現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3.核查礦產資源違法違規線索,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
4.依照有關規定,向公安、檢察機關涉嫌犯罪的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對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責任人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黨紀、政紀處分建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我局依據《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40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41號令)、《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42號令)、《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國務院第150號令)、《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二、行政執法自查自糾情況
自我局于1996年成立以來特別是2009年人、財物管理體制上級市管理以后,我局在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中認真遵照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和市委、市政府、市礦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關部署,堅持“服務發展保護資源、保障權益”的方針和“預防、監管、查處相結合”的原則,以及“防范在前,發現及時,查處到位”的工作思路,積極開展礦產資源行政執法工作。
一是不斷加大執法監察巡查力度。把各鄉鎮、各礦區的探礦權、采礦權納入巡查范圍,把礦山持證情況、采礦活動、安全生產、探礦權實施情況以及因探礦、采礦活動引發的矛盾糾紛等等均列入巡查內容。并把全市17個鄉鎮劃為三個片區。我局各科室、隊人員以執法隊為主分成三個組,每個組由一個分管領導帶隊,實行劃片包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巡查工作。對資源或礦權較集中的重點鄉鎮每周巡查1-2次,資源或礦權設置較少的鄉鎮,每半月巡查1次,有時根據需要實行各組交叉巡查,全力開展巡查工作,不斷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確保把礦產資源違法違規活動發現在初始,遏制在萌芽。
二是不斷加強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在執法工作中,我們通過日常巡查、群眾舉報、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和各種礦業秩序整治專項行動排查等方式,發現和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對屢禁不止的非法礦點,則提請政府組織礦管、公安、林業、環保、水保、安監、水利、國土、工商、供電、鄉鎮政府實行聯合執法進行打擊。
自2009以來,我局共查處違法違規案件80件,其中立案查處80件,結案80件,實施行政處罰80件,移送司法機關查處的涉嫌犯罪案件1件。
二、方法步驟
按照“省政府督辦、市政府牽頭、縣政府負責、各級相關部門聯動”和“重點突破、全面治理”的整治原則,實行有重點、分階段的集中整治,做到責任落實、方法具體、措施得力、工作有效。活動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成立機構、制定方案、自查自糾。
1、成立機構,加強領導。縣政府成立以副縣長為組長、政府辦副主任、發展計劃局局長、工商局局長為副組長,縣發展計劃局、工商局、公安局、公路段、國土資源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創衛辦、廣播電視局等部門負責人和相關鄉鎮鎮長為成員的清理整頓公路沿線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點)和打擊車輛超限超載分(合)載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展計劃局(煤管辦),負責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辦事人員,落實工作任務和職責,集中人力、集中時間積極參與專項活動。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清理整頓工作。
2、調查摸底,制定方案。對公路沿線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點)由有關鄉鎮進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對已審批的要核實審批手續。在此基礎上,提出整治方案。
3、鄉鎮自查。有關鄉鎮要按照整改方案提出的目標抓好落實。該取締的堅決取締,該辦證的盡快督促申報辦證,該規范設施的督促盡快規范設施,特別要自查自糾用地方面存在問題。對未經土地部門審批,并未辦理煤炭經營許可證而擅自租賃耕地經營煤炭行為,除依照《土地法》處罰外,要限期恢復耕地,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對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要督促盡快完善設施,辦理煤炭經營許可證。對合法經營煤炭的企業進行限期整改,規范達標。
4、抓好宣傳,營造輿論氛圍。縣廣播電視臺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營造工作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督查和集中整頓。
1、鄉鎮匯報自查整治情況,部門進行督查落實。按分工對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點)和超限、超載、分(合)載車輛及運輸單位發放整改通知單,繼續督查、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2、縣整頓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對未辦理審批手續的非法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點)依法予以關閉和取締。
3、加強制度建設。各儲煤場(點)要建立裝卸貨登記制度,完善裝卸貨的計量設施。對放行超限超載車輛出站的煤炭儲煤場(點),按照相關規定從嚴處理。對裝卸貨登記制度和登記資料不完備煤炭儲煤場(點),由工商部門責令其停業整頓。質監部門要定期對計量設備進行檢定,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停業整頓。
4、對合法的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點)由縣煤管辦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規范達標,否則不予年檢。
5、公路、公安等部門要加強路查。加大路面巡查頻率,對發現在超限檢測站上下進行分(合)載的運煤車輛,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時制止和處理。對未消除違法狀態的運煤超限超載車輛,要就近將其引導至超限檢測站進行卸載等處理。對參與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較多的運輸單位,要對運輸企業進行整頓。尤其要加強對由儲煤場裝載的超限超載車輛的處罰,并依據發貨憑證追究煤炭生產、經營企業及儲煤場(點)的連帶責任。對公路沿線存在分(合)載行為的無牌照車輛、無證駕駛人員,加大處罰力度。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
1、各有關鄉鎮對照第一、二階段清理整頓情況,查缺補漏,確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2、縣整頓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鄉鎮整治專項活動進行檢查驗收,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工作滯后、治理效果差的單位,要限期補課并在全縣通報批評。
3、對全縣工作總結,迎接市政府檢查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土地管理法》和中央一系列從嚴從緊管理土地政策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市系統工作會議精神,通過對20*年5月以來全區違法占用地耕地項目的清理排查和整改復耕,大幅度降低違法用地占用耕地的總量和比例,實現全區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的目標,確保順利通過上級部門的檢查驗收,為我區三年大變樣的關鍵之年提供良好的執法保障和用地環境。
二、整治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
1、20*年5月至20*年12月期間新發生的違法填占以及開工建設占用耕地的項目。
2、雖在20*年5月前發生或開工,但在上述期間繼續違法填占以及建設或竣工的占用耕地項目一并列入整治范圍。
(二)整治內容
1、分類清理。按照重點工程項目、基礎公益設施(不含重點項目)、其它項目三類分別進行清理排查,全面查明違法占用耕地情況。
2、落實整改工作。在排查清理的基礎上,對符合補辦條件的重點工程以及基礎公益設施項目,在依法處理的前提下抓緊完善用地審批手續;對其他違法占用耕地的項目,按照綜合防控要求先行移交當地政府實施拆除復耕。
三、工作步驟和有關要求
(一)工作方式和步驟
專項整治采取邊查邊糾與督查指導相結合的方式,由各國土所、執法監察科(大隊)負責清查上報并提出整改意見,分局對整治行動進行全程督查指導,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時間劃分和具體步驟如下:
1、動員部署階段(2月20日前)。組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制訂計劃、成立組織、明確任務,進行動員部署。
2、清理排查階段(3月8日前)。會同鄉鎮(街道)政府,對整治范圍內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登記造冊。3月8日前,向區政府和市局報告清查情況,并附《違法占用耕地清查情況明細表》、《違法占用耕地清查情況匯總表》。
3、整改查處階段(4月8日前)。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主動協調各類重點工程以及基礎公益設施項目的用地手續補辦工作,督促指導鄉鎮(街道)政府抓緊拆除復耕,確保整改復耕到位。
4、抽查總結階段(4月28日前完成)。4月13日前,各國土所將匯總清理排查和整改查處情況上報分局,并由分局向區政府和市局上報專項整改行動總結,并附《違法占用耕地整改情況明細表》、《違法占用耕地整改情況匯總表》。4月23日,分局對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做好市局對分局專行整改行動的核查和抽查。
(二)有關要求
1、領導重視、組織健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從嚴監管土地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遏制違法用地的客觀需要。必須清醒認識新年度我區土地執法監管面臨的嚴峻形勢和艱巨任務,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超前謀劃、提前介入、主動服務,為我區經濟社會實現跨越發展提供堅強的用地保障。分局成立由徐波局長為組長(對此項工作負總責),韓強副局長為副組長(負責抓好具體落實),執法監察科(大隊)、土地規劃利用科、地籍科、征地事務所、國土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韓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全區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督查指導。
二、工作類別
時間安排在2020年6月11日。對鎮江關鄉進行交叉檢查,督查主要內容為91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邊緣戶,以及年度脫貧攻堅任務推進完成情況、脫貧成果鞏固提升情況、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情況、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駐村幫扶工作情況、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情況、問題整改“清零”情況、脫貧攻堅數據信息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情況等情況。
三、人員安排
成立由縣級聯系鄉領導盛鄉長、縣聯鄉領導何沂為組長,鄉黨委書記為副組長交叉檢查組,鄉脫貧辦工作人員、鄉部分工作人員、縣級部門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為成員。
四、檢查內容
1.年度脫貧攻堅任務推進完成情況
①剩余貧困人口“清零”方面。按照2020年4100元的脫貧標準,對所有貧困戶進行督查。②年度扶貧專項推進完成情況。對照《州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14個扶貧專項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阿州脫貧辦發〔2020〕4號)逐一督查推進及完成情況。
2.脫貧成果鞏固提升情況
①已脫貧人口鞏固情況。查看已脫貧家庭收入是否穩定,測算建檔立卡貧困戶2019年10月至今年5月收入情況,預估6月至9月收入情況,核查是否達到2020年脫貧標準(人均純收入4100元),重點查看產業、就業實現情況;查看貧困戶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情況,是否有因貧輟學現象,是否存在棄學入寺的現象以及各項教育扶貧資助政策精準落實情況;督導檢查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落實、住院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情況,貧困人口慢性病簽約服務落實、簽約質量情況,貧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慢性病認定和門診費用救助情況以及大病救助情況;查看貧困戶安全住房認定情況,住房建設政策享受和落實情況;查看貧困戶安全飲水達標情況,是否存在水質水量不達標的情況;查看貧困戶是否已通生活用電,檢查有看電視需求的,是否能收看電視。
②已退出貧困村鞏固提升情況。查看已退出的606個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利益聯結和穩定增收情況;查看通村硬化路、文化室、衛生室、通信網絡鞏固、維護情況。
③已摘帽縣鞏固情況。查看貧困縣鄉(鎮)標準中心校、達
標衛生院、便民服務中心鞏固提升情況。
3.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情況
①易地扶貧搬遷入住方面。進一步核實督導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實際入住情況,有無只裝修不入住的現象,確保搬遷實際入住率達到100%。
②易地扶貧搬遷戶后續扶持方面。督導檢查各縣(市)按照移民搬遷后續幫扶政策,精準落實搬遷戶產業發展項目、就業創
業項目和保障政策扶持情況。
③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方面。督導檢查移民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情況,有無移民搬遷工程質量問題和配套設施不完善的現象。
④拆舊復墾方面。督導檢查各縣(市)搬遷戶舊宅基地拆舊復墾情況,確保應拆盡拆,不留死角。
4.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①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方面。督導檢查縣(市)脫貧攻堅項目庫規范建設情況,是否按照備案計劃實施項目、招投標、項目公示公開、資金撥付支出情況,確保資金安全有效,杜絕資金閑置,杜絕出現“負面清單”項目。
②涉農資金整合方面。督導檢查縣(市)涉農資金整合程序履行、使用情況,是否做到因需而整、應整盡整。
③扶貧小額信貸管理方面。督促檢查小額信貸發放和到期資金回收情況,確保逾期率不超過0.5%。查看是否存在“戶貸企用”、使用不規范的現象。
5.駐村幫扶工作情況
①“五個一”駐村幫扶力量。督導檢查“五個一”駐村幫扶力量履職情況,是否嚴格執行駐村規定,幫扶措施是否有效。
②“兩聯一進”全覆蓋情況。查看“兩聯一進”全覆蓋工作落實情況,是否按照要求開展幫扶工作。
6.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情況
①返貧風險監測情況。②致貧風險監測情況。
7.問題整改“清零”情況
檢查脫貧攻堅問題整改“清零”行動落實情況,查看縣級是否安排部署,行業部門、鄉(鎮)是否制定問題整改方案,隨機抽查部分項目,查看整改結果是否真實有效。
①歷年存量問題整改情況。對2016年以來,“一增收”“兩不愁三保障”、回頭看大排查、巡視巡查、考核評估、督導調研、
審計監督、績效評價等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查看整改完善情況,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徹底等現象,檢查問題突出戶是否整改到位。
②考核增量問題整改情況。對2019年“國考”“省考”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③自查變量問題整改情況。督促檢查縣(市)對照2019年“國考”“省考”問題清單,開展“舉一反三”自查自糾情況,是否建立問題、責任、措施清單,是否同步推進問題整改。
8.脫貧攻堅數據信息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情況
①賬賬、賬實方面。查看各地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運行使用情況,核查數據錄入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是否存在賬賬不符、賬實不符的情況。
②檔案資料方面。查看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鄉(鎮)、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基礎數據信息完善情況。
五、方式方法
①入戶檢查。各督導組對照督導內容進行逐戶檢查,不在家戶可采取電話訪問方式檢查,無法聯系戶采取訪問村干部的方式檢查。
②專項檢查。問題的整改情況,檢查縣(市)整改工作安排情況和整改成效,實地抽查相關行業部門、部分鄉村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③監督檢查。督導組根據清零行動要求,監督檢查問題整改質量,是否存在走過場、虛假整改、虛假銷號的現象。
六、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要充分認識鄉鎮交叉檢查的重要意義,聯鄉領導、鄉鎮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鄉鎮分管領導要具體協調、具體跟進,層層壓實責任,將工作任務落實到人頭,確保任務目標落實到人、工作責任傳遞到人。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落實政府、部門、企業責任,立足于治理隱患、防范事故,切實強化尾礦庫安全專項整治,規范尾礦庫企業行為,促使尾礦庫安全運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整治目的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尾礦庫安全生產監督機制,促進尾礦庫安全生產、規范管理,及時消除隱患。2009年底前全面杜絕尾礦庫無證運行、帶病運行、無“三同時”手續等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尾礦庫安全隱患,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環境污染嚴重的尾礦庫,企業申辦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率達100%,堅決杜絕垮壩、潰壩事故發生,建立尾礦庫安全監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尾礦庫登記、建檔、監測、監控、備案率達100%,提高我縣尾礦庫安全管理總體水平。
(三)整治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行業嚴格管理、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的原則,根據尾礦庫的大小,危險程度,分清輕重緩急,實行縣、鄉鎮、企業分級監控,由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時限,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停產或關閉。
二、整治內容
(一)對以下8類尾礦庫依法進行關閉:
1、被確定為危庫且按期整改后無庫容的尾礦庫;
2、非法建設和生產運行的尾礦庫;
3、超量排放儲存尾礦、私堆亂建以及擅自違規加高壩體的尾礦庫;
4、廢棄的或無主管部門、無歸屬企業的尾礦庫和達到服務年限的尾礦庫;
5、建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尾礦庫;
6、嚴重威脅下游安全距離內居民和學校、集市、主干公路等重要設施或飲用水源安全的尾礦庫;
7、未認真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尾礦庫;
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關閉的尾礦庫。
(二)對以下4類尾礦庫實施停產整頓:
1、被確定為險庫的;
2、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通過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的尾礦庫;
3、庫內存在非法采(選)廠及其它非法設施,危及尾礦庫安全運行的;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停產整頓的尾礦庫。
三、整治期限
(一)8類關閉尾礦庫于20*年12月底前全部關停到位,并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隱患治理和閉庫;
(二)4類停產整頓尾礦庫于20*年12底前全部責令限期停產整改,整改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個別特殊情況最長期限不得超出6個月;
(三)凡關閉庫、停產整頓尾礦庫下游安全影響范圍內存在城鎮居民和學校、集市、主干公路等重要設施或涉及飲水安全的,責令于20*年12底前消除險情;險情未消除前必須完善應急處置措施,并實行24小時檢測監控制度。
四、整治程序
危庫、險庫的隱患整治和閉庫應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從工程地質勘察、安全評價、整改設計與審查批準、整改(閉庫)施工、施工監理、整改(閉庫)驗收評價,直至辦理驗收復產或閉庫手續,保證各環節工作到位。取締和關閉尾礦庫必須按《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完成閉庫。
五、驗收標準
(一)尾礦庫新建、改建、擴建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設施和環保“三同時”制度;
(二)尾礦庫必須經過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設計,并按照設計要求組織運行,按規定編制年度尾礦排放作業計劃;
(三)尾礦庫壩體通過穩定性復核,整治后的壩體無塌陷、裂縫、位移、沼澤化等情況,壩坡土石覆蓋保護層符合要求;
(四)排滲設施完好,排滲效果及排水水質符合要求,浸潤線深度符合設計要求;
(五)尾礦庫截洪、排洪、泄洪、排水系統完善,壩肩截水溝和壩坡排水溝按設計方案修筑;
(六)關閉的尾礦庫必須經整改達到管道設施規范,截洪、排洪、泄洪、排滲、排水系統完善,尾礦庫安全觀測、檢測設施齊全,尾砂壩庫植被覆蓋良好,達到閉庫標準和要求;
(七)尾礦庫最小干灘應按尾礦庫等級滿足要求;
(八)尾礦庫庫容不小于1萬立方米;
(九)尾礦庫壩體坡比達到《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要求;
(十)四等以上尾礦庫必須設置壩移觀測設施和浸潤線觀察設施;
(十一)尾礦庫特種作業人員(巡壩工、排砂工)持證上崗,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術教育和培訓;
(十二)尾礦庫企業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門的安全技術人員;
(十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
(十四)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和簽定應急救援協議,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配備裝備、定期組織演練;
(十五)尾礦庫現場應具備值班室,配備應急照明燈和報警設施、抗洪搶險儲備物質等。
(十六)對尾礦庫下游不符合安全距離要求的企業、居民區及重要設施,落實資金、場地和配套設施,盡快組織搬遷。
六、處罰措施
(一)對沒有正規設計或者資料不全、未通過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未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尾礦庫一律停產整頓,經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堅決依法關閉;
(二)對擅自利用廢棄尾礦庫進行生產的選廠一律吊銷相關證照,堅決依法取締、關閉;
(三)對超量排放儲存尾礦、沒有正規設計或私堆亂建以及擅自違規加高壩體的尾礦庫企業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下達停止生產指令;
(四)對庫容在1萬立方米以下的小尾礦庫一律予以關閉、取締;
(五)對未經尾礦庫管理單位同意、論證及安監部門批準的尾砂回采再利用行為一律取締;
(六)對非法建設和非法生產運行的尾礦庫一律關閉、取締;
(七)對廢棄或無主管部門的尾礦庫以及已達到設計庫容的尾礦庫一律予以閉庫;
(八)對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一律予以關閉;
(九)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但放松安全生產管理,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一律責令停產整改,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待整改合格通過驗收后方能恢復生產;
(十)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事尾礦庫管理的作業人員未接受尾礦庫專業培訓、尾礦工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一律責令糾正,并依法進行處罰。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查清尾礦庫安全現狀。由縣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對我縣境內的尾礦庫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尾礦庫基礎數據、圖片檔案資料庫,并實行動態信息跟蹤管理。嚴格按照《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對每座尾礦庫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每個環節進行嚴格審查,對壩體穩定性、防洪設施、排水設施、觀測設施及下游人員、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按照標準確定每座庫的安全度,對情況不明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一律進行安全評價,并將尾礦庫的基本情況報上級部門備案。
(二)制定完善治理方案,落實治理資金。針對尾礦庫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尾礦庫隱患臺帳,制定尾礦庫隱患治理方案,聘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危庫、險庫進行隱患整改設計或閉庫設計,制定尾礦庫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的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逐庫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治理”的原則,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責任主體及治理責任,督促有關企業落實治理資金,確保尾礦庫隱患治理到位。
(三)明確整治責任,實行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制。建立健全尾礦庫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尾礦庫安全專項整治責任,各尾礦庫企業為尾礦庫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要履行好尾礦庫安全監管的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好行業監管責任。對首批被省、州安監局確定為危庫、險庫的尾礦庫(見附件1),由省、州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其它危庫、險庫(見附件2)由縣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對于掛牌督辦的尾礦庫,要定期跟蹤檢查,督促隱患整改,尾礦庫未經整改驗收合格,不得銷號,不得生產運行。對拒絕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尾礦庫依法予以關閉。對于閉庫企業拒絕進行閉庫治理,將采取強制措施,依法吊銷企業相關證照,申請查封銀行帳號,取消采礦資格。為加快治理,縣政府采取以獎代補政策。其它未列入掛牌督辦的病、險、危庫,企業法人必須在2009年3月底前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