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3 2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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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認識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選擇。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立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必將為中央企業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發展產生強大推動力。在全會精神的指引下,我國市場經濟立法進程將不斷加快,保障公平競爭的法律規范將更加完備;依法行政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的深度和廣度將進一步加大;公正司法通過一系列體制機制改革得到有效保障,司法公信力將明顯提高;全民法治觀念進一步增強,各類社會主體的依法治理能力也勢必大幅提升。所有這些,都將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同時也對中央企業平等適用法律、公平參與競爭、依法合規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務和挑戰。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內在要求。隨著國資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大都是比較難啃的硬骨頭,包括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和企業轉型升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組建和授權運作,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規范發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等等。全面深化改革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前所未有。改革必然帶來利益關系的調整和法律關系的重構,因此,改革越是艱難,越要依法合規。中央企業只有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自覺將改革精神與法治思維有機結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制度,規范運作,才能落實好各項改革措施,有效避免在實踐中出現重大矛盾和問題。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中央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近十幾年來,中央企業經過跨越式發展,資產規模不斷擴大,經營指標大幅攀升,經濟效益顯著增加。而國內外大企業經驗教訓表明,企業越大,其經營發展就越依賴法治。正如一艘巨輪在大海航行,法治就是壓艙石。如果離開了法治的保障,很有可能帶來巨輪傾覆的大風險。未來一個時期,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任務很重,提質增效和保增長的壓力也不小。面對宏觀經濟下行、市場需求不足、產能過剩以及融資成本偏高等不利因素,中央企業平衡短期增長與長期發展的難度將進一步加大。與此同時,中央企業還面臨著日益嚴峻的內外部法律挑戰。從國內市場監管看,有關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的統一規范更加嚴格;從國際經貿規則看,對國有企業的特殊約束將逐步加大。在這些挑戰面前,中央企業只有信法守法用法,才能使企業巨輪在市場經濟中乘風破浪駛向遠方,才能在全球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全面打造法治央企,是企業法制工作向更高目標邁進的強大動力。打造法治央企,是中央企業依法治企的升級版,代表著企業法制工作的新高度。法制工作的價值,始終體現在保障和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大局上。當前,中央企業主營業務伴生的傳統風險依然很多,重組整合遇到的風險問題錯綜復雜,國際化經營中的境外風險更加凸顯,社會各界對央企廣泛關注期待的輿情風險交織呈現。可以說,各種風險“警報聲”不絕于耳,中央企業對風險防范的需求比任何一個時期都更加迫切。然而,當前中央企業一些領導干部運用法治化解風險的能力仍然不強,對法制工作的重視程度仍有待提高,企業法律顧問的配備比例不足,隊伍的能力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企業快速增長的法律需求。因此,在順利完成三個三年目標基礎上,將央企法制建設全面提升到法治央企建設,這既是企業應對法律風險挑戰的現實需要,同時也是企業法治建設進程中要實現的一次新飛躍。
準確把握法治央企的核心內涵。
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要求中央企業根據法治中國建設的目標任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努力將企業打造成為對外依法經營、對內依法治理的法治社會模范成員。要深入理解法治央企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法治央企的核心內涵。
首先,法治央企是依法治理的企業法人。要使法治成為企業各級領導干部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價值觀。企業治理結構要依法構造,各治理主體要按規履職。企業規章制度體系要健全完備,制度執行要嚴格有效。全員合規意識要牢固樹立,依法辦事和按章操作要成為廣大員工高度自覺的行為習慣。
其次,法治央企是誠信守法的經營實體。要帶頭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堅決杜絕違法牟利現象,為全民守法作出表率。要崇尚契約精神和誠信精神,重合同、守信用。支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善于依法維護企業權益,切實保障國有資產安全。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充分發揮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法律顧問隊伍作用,確保法律審核全面到位,企業經營發展的法律支撐和保障堅強有力。
此外,法治央企是公平競爭的市場主體。要在遵守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通過自主平等、規范有序的市場行為,引領帶動各類所有制企業共同營造法治化的市場環境。要重視倡導公平正義,自覺維護市場秩序,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要進一步增強參與國際競爭的主力軍意識,熟練掌握國際規則和東道國主要法律,逐步取得有關國際規則制訂的話語權。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國家如此,企業亦如此。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使法治成為中央企業實現做強做優、世界一流目標的基本遵循和保障,這是中央企業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中承擔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職責。我們一定要大力彰顯法治精神,增強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經濟的踐行者、推進者和帶動者。
今后一個時期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
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必然要求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在順利完成三個三年目標的基礎上,努力實現“再深化、再提升、再創輝煌”。今后五年(2015―2019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中央企業改革發展中心任務,按照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總體要求,力爭再通過五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業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法律顧問隊伍全面實現專職化,法律人員配備比例接近國際同行業標準,全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業力爭進入世界先進行列,努力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做強做優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障。
根據上述總體目標,下一階段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重點任務是:
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再深化。
這是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服務企業改革發展、更好發揮作用的核心要求。要圍繞法治央企建設,進一步拓寬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領域。結合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規范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等重點改革任務,嚴格開展法律審核,確保企業各項改革于法有據,切實加強產權保護,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著力將法律服務全面融入企業轉型升級、創新驅動和國際化經營,重視處理好風險與商機的平衡,以更加完備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促進中央企業提質增效升級。要加快建立全集團統一的法律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法律審核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剛性約束,從而有效實現法律風險防范的全覆蓋。要針對境外企業法律風險高發頻發領域,深入研究制訂法律風險防范的具體措施,妥善應對境外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堅持獨立法人地位,有效防范因“刺破公司面紗”帶來的法律風險。
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再深化。
加強和深化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是推動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再上新臺階的重要組織保障。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關于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要求,切實把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在組織建設方面的重點任務。要繼續推進總法律顧問的專職化和專業化,全面落實總法律顧問職責。在業務規模大、國際化程度高、法律工作機制完備的企業,積極探索推動專業素質高、管理能力強的總法律顧問進入核心決策層。要適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的改革要求,深入研究企業法律顧問能力評價機制,抓緊推動建立并積極發揮全國性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的作用。要進一步加大企業法律顧問培養力度,健全保障激勵機制,拓寬職務職級和專業技術晉升通道,深入開展企業法律顧問崗位等級資格評審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適應法治央企建設需要、能與國際法律同行同臺過招的優秀法律顧問隊伍。
繼續推動企業法律工作體系建設再深化。健全完備的法律工作體系,是進一步提升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層次水平的重要基礎。要全面促進法律工作體系不斷完善提高,確保在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作用發揮三個方面同步推進。要科學界定企業法律部門承擔的法律管控、法律服務、法律監督等職責,深入推動法律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要加快健全中央企業境外法律工作體系,大力推動在境外重要子企業全面設立法律事務機構或配備專職法律顧問。要積極開展與國際跨國公司法律工作的對標,加快制訂本企業法律工作規范和指引,全面明確法律工作內容、程序和手段方法,努力提高企業法律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水平。
努力實現企業合規管理能力再提升。大力加強合規管理,是未來一個時期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應對法律規則變化、支撐企業穩健發展的重要著力點。所有中央企業都要堅持把依法合規作為業務開展的前提、檢驗結果的標準,在處理合規管理與經營業務的關系上,要始終堅持合規要求高于經濟利益,業務活動遵守合規制度,對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要盡快建立統一有效、全面覆蓋、內容明確的合規制度準則,健全企業前期防范、過程控制及違規懲處機制。要結合各企業實際,探索建立分工負責、協同聯動的合規管理工作體系,明確由總法律顧問牽頭,法律部門作為合規管理綜合部門,相關業務部門和紀檢審計監察等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要突出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反商業賄賂以及環境資源、稅務、勞工、知識產權等合規管理的重點領域,面向企業領導干部、關鍵崗位人員、海外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加強合規教育培訓,加快形成全員合規的良性機制。
努力實現依法治企能力再提升。不斷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是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最終目標。未來五年,要持續強化企業各級領導的法治思維,將企業領導干部集中學法制度化、常態化,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標。要深入推動將依法治企成效納入所屬子企業考核體系,積極探索具體有效的考核辦法。要進一步提高中央企業依法治理水平,高度重視公司章程作為企業內部的統領性、基礎性規范作用,依法明確公司治理各主體間的職責權限。要依法規范中央企業對子企業行使股東權,加快完善授權委托制度,正確處理好維護出資人權益與尊重子企業經營自的關系。要深入培育中央企業法治文化,努力為依法治企能力的再提升營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圍。
推動落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五年規劃的工作要求
上述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是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規劃。為確保完成,再提出五點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中央企業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實施新的五年規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我們要從推動國資國企改革、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研究明確新五年規劃的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實行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健全相關督促檢查和獎懲機制,確保這項工作落實到位。
制訂計劃,落實方案。所有中央企業都要以新五年規劃為依據,結合本企業實際,認真抓緊制訂具體工作計劃和方案,把準時間節點,細化分解任務。要在制訂方案中注重鞏固三個三年目標成果,防止工作滑坡。要突出問題導向,將解決本企業法制工作的薄弱環節作為下一步工作的落腳點。要加強調研論證,切實摸清底數,明確對照指標,確保各項措施可操作、可檢查、可考核。要在實施方案中注重將落實新五年規劃與支撐企業重點業務、保障企業重大項目結合起來,把能否依法促進企業提質增效升級作為檢驗法制工作的重要標準,爭取做到邊實施邊見成效。
突出重點,深化提升。新五年規劃的重點任務,概括起來就是“繼續推動三項建設再深化,努力實現兩種能力再提升”。要準確把握各項重點任務的內在聯系,做到環環相扣、協同推進。要始終以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為核心,以法律顧問隊伍建設為抓手,以深化完善法律工作體系為基礎,全面提高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水平。要將合規管理能力的提升,作為當前推進依法治企的重中之重,盡快建機制、定規則、成體系。要重視總結實踐成果,通過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手段,將依法治企的工作要求切實轉化為企業各部門、各業務板塊的行為準則和規范。
大膽探索,分類指導。中央企業在實施新五年規劃中,要堅持區分不同子企業的法律需求,因企施策,分類指導。要針對上市企業與非上市企業的不同特點,將證券市場準則和有關監管要求,融入上市企業的法律管理。要區分境外子企業與國內子企業面臨的不同法律環境,注重將國際經貿規則、東道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納入境外子企業投資并購、開展國際貿易法律審核的重點內容。要根據資本運營企業與實體企業的區別,針對資本運作法律風險防范的特點,著重加強項目的法律盡職調查和決策的法律程序監督。要區別混合所有制企業與國有獨資企業,對混合所有制企業重點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行使股東權利等方面把好關。
廣泛宣傳,營造環境。中央企業要以全面建設法治央企為契機,積極宣傳落實新五年規劃的重要意義,努力爭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重視調動企業各職能部門的積極性,凝聚合力,協同推進。要按照四中全會要求,深入開展企業全員法治教育,持續推進普法工作,積極創新法治宣傳形式,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2014年10月1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正式施行,中央企業要依據條例及時公示信息,維護企業信用,努力在全社會展示誠信央企、陽光央企的良好形象。
為切實做好對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五年規劃指導推動工作,國務院國資委將采取以下三項措施:
第一,強化兩類指導。一是貫徹四中全會精神,結合中央企業實際,研究制訂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指導意見,推動落實法制工作新五年規劃各項目標任務。二是針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中有關法律風險防范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出臺有關工作指引,進一步發揮法治在企業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中的支撐保障作用。
第二,完善兩項制度。一是繼續推動完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制度,積極參與“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相關改革任務的落實工作,努力爭取在立法層面進一步明確企業法律顧問的組織體系、職責范圍和總法律顧問的職責定位、職級待遇等。二是探索完善企業法律顧問評價制度,加強與相關部委的溝通協調,研究建立企業法律顧問能力評價體系,逐步構建企業法律顧問專業技術晉升渠道,統籌發揮全國性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的作用。
第三,推動兩個交流。一是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跨行業、跨區域的學習交流,樹立國內先進、世界領先的標桿企業,宣傳推廣法制工作的好經驗和好做法。二是積極推動中央企業與地方國有重點企業的廣泛交流,在法制工作領域互相取長補短、加強“央地合作”,充分發揮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五年規劃的示范帶動作用。
最后,關于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我再強調三點:
第一,四中全會的召開為中央企業法制工作迎來了又一個春天。面對法治建設的大好形勢,中央企業法治工作隊伍要抓住機遇,借力發力,突破重點,攻克難點。關于四中全會提出的剛性要求和國資委作出的明確部署,中央企業要逐條對照、加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