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06 0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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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 門面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商業門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車修理、酒店、廢品回收等臟污嚴重的行業)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 元每年(大寫: 圓整)租金按年以現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應提前一個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房屋設施、水電費押金為¥ 元(大寫:人民幣 整),待租賃期滿且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當日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反對,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門面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門面辦理好水電落戶,以及配備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15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
門面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門面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門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門面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門面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門面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租賃門面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3)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雙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甲方應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單方面原因被解除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 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門面,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 如系甲方單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納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還應賠償同等金額的賠償金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
濟損失。
十三、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租賃標的物及租賃目的
1.甲方將位于 鄭州 市金水東路 1 號綜合辦公樓 1 樓4 層轉租給乙方作辦公使用。
租賃期限及租金
2.租賃時間為叁年,即從 2013 年 6 月 01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31 止。
3.租金每月為(大寫)人民幣 貳萬 元(¥20,000元)整。
4.租金以人民幣統一結算,按月結算,先交后用,每月_ _02___日前交清。 5.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押金(大寫)人民幣壹萬元(¥_10,000元)整。該押金在乙方租賃期滿無違約行為后退還。
6.租賃期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甲方應優先乙方租用,租金另行協議。
甲方的權利義務
7.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于_2013_年 _ 6_ 月_01__日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乙方租賃期間為乙方合理使用租賃物提供便利。按約定收取租金。
8.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改動原房屋裝修及結構。如乙方損壞房屋裝修及結構。
9.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乙方在正常使用時屬自然磨損的損壞除外。
10.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政府規劃等非人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執行時,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12.甲方應協助提供給乙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所需的各種資料。
乙方的權利義務
13.在法律規定各合同約定范圍內使用租賃物,不受甲方干預。
14.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租賃物,不得改變租賃用途。
15.按約定交納租金,如超過十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16.接受產權單位的安全、消防監督,做好租賃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17.合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后三天內將租賃物返還甲方。
水電費的交納水電費按實際使用量,每月向甲方結算。
18.每月按有關規定交納衛生清理費。 違約責任
19.乙方未按本協議定期支付租金,甲方按每日__2__%收取欠交租金的滯納金,超過__10__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20.甲乙雙方應做好各使用的財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自行購買財產保險或消防器材,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21.合同終止或依法解除,乙方不按約定返還租賃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按上年平均日租金額雙倍交納違約金給甲方。
2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即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方式
23.甲乙雙方發生一般爭議時,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發生特別嚴重的爭議時,通過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訟。 合同的生效
2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即刻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經營場所柜臺的正常租賃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柜臺
1.1 所租賃柜臺為位于 號攤位的 節柜臺(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柜臺的使用面積為 ;
1.3 柜臺的裝修及設施
1.3.1 本租賃柜臺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后,必須愛護甲方的柜臺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柜臺設備,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柜臺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柜臺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于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帶走;
(3) 屬于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柜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布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范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柜臺用于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范圍進行經營,在經營范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柜臺貨架范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變柜臺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戶;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范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準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并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柜臺的租賃期限為:壹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柜臺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柜臺占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為每租賃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應于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租賃柜臺發生的水費、電費、曖氣費包括在租賃費當中,其他稅費等所有實際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4 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實際發生的各項稅費;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柜臺修繕責任
5.1 柜臺的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但因可歸責于乙方行為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2 發生按前款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修繕責任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修繕要求,甲方須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內予以修繕,以使其達到或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柜臺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除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柜臺,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柜臺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柜臺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柜臺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戶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收回柜臺,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賠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8.2 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或妨礙乙方經營活動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排除妨礙;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4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8.5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 財產保險
9.1 甲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經營的財產保險事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保險受益人亦為乙方;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于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訂的商戶手冊、商廈規章制度及雙方簽字認可的交接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簽署:
甲 方:
授權代表人:
乙 方: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門市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柜臺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協議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協議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協議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
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門市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門市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協議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協議說明:
根據國家交通運輸有關法規和條例,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簽訂協議甲乙雙方基本情況如下:
甲方:
名稱: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乙方:
名稱:長沙新時速貨物運輸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高洪纓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1、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信函及費用結算,均使用并只能使用本協議內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開戶銀行帳號。
2、 本協議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開戶銀行、賬號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該書面通知經加蓋公章并經變更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書面授權人員簽字確認方有效。
二、協議標的:
1、 甲方租用乙方的全包類車輛(長安牌七座面包車) 1 臺,用于甲方的配送業務及商務用車。
2、 由乙方對車輛的性能及合法性負全責,并保證車輛能夠在 長沙 及其周邊所屬區域內為甲方的配送業務使用;租賃期內,乙方車輛在任何不能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于:車輛在自身各種唯修、保養、故障、年審、事故、扣押期間等),必須在兩小時內免費提供替換的車輛和人員,確保甲方的業務不受影響。
3、 乙方在簽訂協議后初次提供甲方使用的所有車輛單臺總公里數小于8萬公里且車齡小于1年,綜合車況良好,租用期內車輛不符合約定(不符合約定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車齡、里程數超過雙方約定,車況不足以滿足等情況)時,乙方應無償更換良好車輛。
4、 車輛的累積行駛里程超過20萬公里或車輛在甲方使用的時間累計超過3年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更換后的車輛應滿足總公里數小于8萬公里且車輛小于1年的條件。甲方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應提前20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進行車輛更換
5、 租賃期內,全包類車輛由乙方負責提供車輛、駕駛人員和押車人員負責甲方貨物配送。甲方負責配送線路的規劃和設計,甲方安排的作業應合符相關法律法規,并具備相關的作業條件,;乙方在進行配送工作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沒有得到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自主對所承運的甲方貨物進行任何的處理或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對配送線路進行變更;;對與貨物無關的異常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后處理。
6、 乙方提供的所有車輛須具備國家行政部門規定的所有資質,因資質不全、過期等問題導致罰款、扣車、扣貨等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7、 甲方為乙方車輛和司機運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車輛停放等。
三、協議價格及費用結算:
1、 租賃期內,全包類車輛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駕駛人員和押車人員的薪金、加班費、食宿、過路(橋)費、停車費、燃油費等)由乙方承擔(除本協議第三條第8小條所列明的情況外,其他因素的變化不影響本協議價格執行);
2、 乙方必須對甲方租賃的所有車輛購買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乘客座位責任險、駕駛員座位責任險、不計免賠額等;其中,第三者責任險保額至少50萬,乘客及駕駛員座位責任險保額至少10萬),甲方或甲方客戶負責購買貨物的運輸保險。
3、 租賃期內,由于乙方車輛或人員的失職、惡意破壞、內盜等原因造成甲方貨物缺損、丟失及產生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在事故發生的十個工作日之內向甲方進行全額賠償;對于全包類車輛承運的貨物,自提貨完成簽收至收貨人簽收之間的運輸安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4、 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貨物損失,乙方需在五個工作日內內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據,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由于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由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證據,以便乙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5、 租賃期內乙方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事故處理、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需協助乙方提供相關證據。
6、 甲方租賃乙方全包類車輛(長安牌七座面包車)(大寫 壹 )輛,價格為: 元/月/輛,每臺車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每天(人民幣 )元計費;
7、 甲方臨時租賃乙方全包類車輛按日計費。
8、 在協議有效期內,燃油價格(以政府公布油價為準)的上漲/下調幅度超過10%,乙方/甲方可以要求甲方/乙方調整協議價格。
四、車輛的使用、管理:
1、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證全包類車輛及人員按自然月每周七天每天早上8:00至晚22:00點的管理權為甲方所有。
2、 對于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的問題,由雙方具體業務負責人(具體名單見附件)進行解釋、解決、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刁難或進行爭執。
3、 甲方對乙方配送人員的服務及相關事項進行免費培訓,以保證服務水準,乙方需協助甲方開展培訓,并確保乙方所有司乘人員和押車人員遵守甲方的工作規定和服務流程。
4、 乙方駕駛人員應遵守甲方調度及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對車輛的調派。
5、 乙方的每臺車輛必須配備一部手機,并保證正常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甲方及甲方客戶的電話。
6、 甲方有管理及自行選擇駕駛人員的權利,如甲方對乙方駕駛人員工作存有異議,可隨時要求乙方更換(需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7、 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對甲方公司或其客戶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及損失,由乙方負責道歉及賠償相關損失。
8、 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對車輛及駕駛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并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綜合素質培訓,以滿足甲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及業務提高的需求。
9、 租賃期內,乙方應保證車輛及人員在節、假日期間的正常工作(乙方的工作人員在節假日內的加班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人員休假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訂,但不能影響甲方工作的正常開展。
10、 甲方應當合理使用乙方車輛,不得要求乙方對車輛進行改裝或超載,不得運載禁運物品。
11、 派送過程中出現任何異常問題乙方均必須立刻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授權后方可進行處理。
12、 對于全包類車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任何人員以任何原因或形式提出的自行駕駛乙方車輛的請求,如果未經乙方同意擅自駕駛乙方車輛,均視同為違規,因違規駕駛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3、 甲方可對協議規定的租賃車輛的數量根據業務需求進行增減。若增加(減少)全包類車輛,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減少租賃車輛的,費用按本協議約定以實際使用車輛進行結算;增加租賃車輛的,增加車輛部分的費用按本協議約定的費用標準執行。
14、 甲方臨時租賃乙方車輛需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15、 若甲方需要租賃其它型號車輛,經雙方協調,并以“附件補充協議”形式增加,附件同本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五、付款方式:
1、 租賃費用由甲方統一付給乙方,甲方不再對全包類車輛的駕駛人員個人作任何結算,補償或獎勵。
2、 費用結算方式:月結60天。即乙方在每月5日前(遇公共假期則順延至假期后第一個工作日)根據上個月度產生的實際租賃費用向甲方開出對賬單,甲方工作人員應在收到賬單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核對并向乙方確認,乙方在收到甲方確認后開具正規的租賃業服務發票或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后應在不遲于次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以銀行匯款或支票的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 甲方每拖欠1日,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千分之一滯納金。
六、違約責任及終止權:
1、 自協議開始生效之日起,乙方未能提供協議中指定數量和型號的車輛或因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約定導致甲方無法按約定使用車輛的,乙方按 RMB 200 (人民幣 貳佰 ) 元/輛/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產生時尚有甲方未支付乙方的費用的,甲方有權自應支付費用中扣除違約金,不足部分乙方仍需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日內支付甲方。
2、 甲方臨時租用乙方車輛時,乙方車輛未按照雙方確定的時間到達,每延遲一小時(不含一小時)到達,扣除乙方該次車租賃費用的50%,直至扣完,乙方在扣除車款后必須履行派送工作。
3、 由于乙方駕駛員不服從甲方管理或乙方駕駛員的個人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在5天內賠償給甲方。
4、 對于乙方駕駛人員無故拒絕甲方調度安排的,甲方按每次200元處罰標準,對乙方進行處罰(甲方應將處罰書面通知乙方和乙方相關人員);從當月租車費中扣除。
5、 如協議其他條款無特別約定,本協議項下違約金應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十日內支付給甲方。
6、 如協議其他條款無特別約定,若協議期內乙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且在收到甲方要求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后5日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立即以書面通知形式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七、保密條款:
1、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應嚴守對方的一切相關秘密,包括商業、技術、公司政策、運作、客戶名錄、發貨情況等,任何一方如違反上述條款并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的,違反方必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雙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2、 本協議終止以后,在一年時間內,該保密條款對甲、乙雙方仍然有效。
八、其他事項:
1、 協議的有效期為2009 年12月 1 日至2010年5 月 31 日,其中2009年 12 月 1日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為試用期,在試用期期間如果乙方無法按甲方工作要求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甲方可終止與乙方的合作,但需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協議執行期間協商解決。
3、 協議的所有附件與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變更附件內容,變更后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并對外保密。
附件1:乙方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
附件2:乙方司機的駕駛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3:乙方押車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以下空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車牌租賃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碼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牌為:京 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為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 類型 車架號為 ,發動機號為 ,機動車登記證號為: .乙方并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于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三、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車牌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年,首年租賃費由乙方自其完成驗車上牌后三日內支付至甲方下列賬戶: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后續租賃費,乙方應在應在每年 月 日之前繳納。
四、租賃期滿后,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繼續租賃該車牌的,應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后繼續使用該車牌并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1個月的,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1年。
五、乙方所購機動車登記在甲方持有的上述號牌之下,該機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機動車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乙方購買機動車并登記后,該機動車的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契稅完稅證等全部有關證件、資料均由乙方持有。
六、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購置車輛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后,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將機動車過戶給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九、租賃期間乙方要妥善保管車輛牌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轉讓、轉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甲方配合過戶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的,逾期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不配合乙方處理號牌車輛相關事宜的,應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關系人對本合同所涉機動車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對該車主張權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處理該車,包括但不限于出賣、抵押、出借等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并支付違約金 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與甲方的糾紛,而對該車主張任何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并支付違約金 元。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_____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出租________樓事宜,簽定《________樓租賃預約協議》。
第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預約協議。
第二章 雙方法律地位
第三條 甲方系經中國政府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園區的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第四條 乙方系經國家批準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_____樓及租期
第五條 甲方將向乙方出租_________園_________號樓,建筑面積共計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作為乙方_________的經營場所。(實際面積以有關部門出具的面積勘測表為準)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租賃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________樓,租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________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 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條 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________樓的租金為: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年內,_____樓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日租金為___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
第八條 本預約協議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到甲方帳戶作為履約定金。待雙方簽訂________樓的租賃合同后,此定金可轉為租房押金。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通知簽訂________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未能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或簽訂合同的租賃期限不滿三年,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履約定金。反之,甲方違反本協議,并將預約房屋另租給他人,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本條通知應采取書面形式,乙方的通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為:_________。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本預約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預約協議的組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后與本預約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預約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條 本預約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和用途
甲方將戶縣五竹鄉周貴**村所屬土地約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 .
租地界址 .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每畝年租金為1000元/畝,壹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納給甲方 .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圍劃定,將地上附著物清理干凈,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開發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5、如果乙方改變土地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承擔費用。。
7、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屋(場所)坐落在XX市XX區XX路XX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所)法定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賃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 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使用。
第四條 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匯入甲方帳戶,開戶銀行: ,帳號: .
第五條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作為定金(或押金)
第六條 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網費、物業管理費,并承擔延期支付費用、違規操作等造成的違約責任;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房產稅、出租所得稅及附加費、水電表立戶費,但因乙方水電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服從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執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財產等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續齊全,屬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記為其他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場所;
4、查驗承租方是否辦理營業執照,發現承租方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應及時向工商部門反映;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從事經營活動時對消防條件的要求;
6、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7、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8、交房之前甲方應負責結清出租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費、電話費、網費、物業管理費);
9、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
10、租賃期內,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1、其他約定: .
第八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如將本租賃場所作為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保證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費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若未簽訂續租合同而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甲方又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6、乙方應負責繳納出租房屋租賃期限內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閉路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
8、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從事超越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的經營活動;
10、乙方變更營業場所,應在遷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結住所(營業場所)變更登記手續;
11、其它約定: .
第九條 出租方允許承租方對租賃的房屋(場所)進行正常的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如承租方有權對租賃房屋的內部進行裝修、隔斷等,但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拆除租賃房屋的結構,或變更用途。承租方若將承租的房屋(場所)轉租
給第三人,須經出租方同意。
租賃期滿,租賃房屋內可移動的裝修物品歸乙方,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給第三人的;
2、將承租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用途,損壞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連續達 天或累計達 天以上的;
5、因租賃房屋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6、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第十一條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從事超越經營范圍等違法活動或為他人的違法活動提供場所便利條件的,甲方一旦發現或經有關部門通知,應立即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或押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
3、出租房屋權屬不清,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
4、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5、以欺詐手段騙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當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滯納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轉租造成出租房屋(場所)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方因住所(營業場所)變更或終止經營活動需終止本合同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住所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并向出租方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方可終止合同。否則,視為續租,承租方必須按原約定的租金標準繼續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歸責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損毀、滅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第十六條 合同期滿,承租方應當在 天內返還租賃的房屋(場所),租金應在租賃期限到期時由甲方一次性歸還乙方(不計利息)
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在同等情況下,應優先租給乙方,租金參照當時周圍同檔次房屋的租金價格。如果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的房屋交接約定: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 天內,按以下約定條款交接:
1、裝修清場約定: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裝修狀況(或保留租期屆滿時的裝修狀況,或在期滿前 天與甲方協商后另定交接條件: )
2、定金(或押金)約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時,甲方應將定金(或押金)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欠繳的租金及其他未結清的費用,則甲方可將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3、遺留物約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權任意處置另一方的遺留物。
4、變更或注銷登記約定: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住所變更登記的證明;如終止經營,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結企業注銷登記的證明。
5、其他約定: .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條款無效、被撤消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送登記主管機關備案一份。
出租方(蓋章、簽字)
承租方(蓋章、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出租方應當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或處分權),承租方是指擬設立的企業或擬變更住所(營業場所)的企業。
2、承租方為擬設立的企業的,由擬任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全體股東簽字,承租方為擬變更住所(營業場所)的企業的,由企業加蓋公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盡量不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乙方:
甲乙雙方為充分、合理地利用信息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電信局至電業公司調度中心的4芯光纖及電信局傳輸中心至白芬子、庵上、石埠子、召忽、柘山、梧山、南逯、大盛、紅沙溝、慈埠、關王電信支局形成的環形光纖通信網中的2芯共__________芯公里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租用甲方的光纖組建電力光纖通信第三環行自愈網(見示意圖)中心站設在電業公司縣調中心交換機房,白芬子、庵上、柘山、大盛、紅沙溝、慈埠變電站設在環內分站。
三、光纖租金為每月每芯公里_____元人民幣。合計共租用___________芯公里,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出租光纖的質量達到規定要求,并及時維護檢修,確保乙方正常使用。若光纖出現故障,甲方應迅速組織搶修,其費用由甲方負責。當故障點在產權分界處時,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積極配合,盡快予以消除。
2、甲方支局到乙方變電站的接續光纜由乙方敷設,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負責電力通信環網內分站光纜的接續,其余環節均由甲方負責聯通,各項技術參數應符合信息產業部規定的技術標準,
3、乙方所租環內光纖,甲方不能借故隨意中斷乙方使用權。甲方環內光纜若需改造或改遷,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足夠的時間采取相應措施,保證通信暢通。乙方若有變故,也應及時通知甲方。
4、甲方的光纜環路若距變電站較近,而變電站距甲方支局較遠時,為減少投資,甲方應將光纜就近開口,以便與變電站光纖接續,開口所需材料費用由乙方負責。
5、對甲方支局到乙方變電站的光纜接續工程,在勘察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甲方應予積極配合并提供方便,對已有的桿路,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6、乙方所租甲方光纖只能用于與乙方業務有關的微機聯網、監控自動化等數據傳輸業務及內部調度話音業務,不能用于開展其他話音業務,更不能私自越權經營電信業務,如果違反,甲方有權單方面停止向乙方租賃光纖,并按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加倍罰款,直至終止合同。
7、乙方應每月隨電話費一起向甲方交納租賃費。若逾期兩個月仍欠費,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租賃光芯,并終止合同。
五、租用光纖的產權歸甲方所有,租賃期為10年,協議簽訂三年內,租費不變。協議續簽時,若遇國家資費調整,甲乙雙方應按新資費標準執行。
六、甲方最遲于______年___月底向乙方提供環內租用光纖,以免影響光纜線路接續及測試。其租費起始計算時間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七、本協議三年簽定一次,如無異議可繼續執行本協議。任一方對本協議任一條款提出異議時,雙方應重新協商并修訂相關條款內容。
八、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違背本協議,否則應賠償對方損失。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蓋章)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