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免费,男生下面伸进女人下面的视频,美女跪下吃男人的j8视频,一本色道在线久88在线观看片

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模板(10篇)

時間:2022-04-08 23:05:33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于2005年設立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資助具有其他國家國籍45歲以下的華人學者全時全職在中國內地(除港澳臺地區之外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開展基礎研究。

申請條件

1、具有其他國家國籍的華人學者,愿為中國科技事業發展和經濟建設做貢獻,并能夠保證資助期內全時全職在中國內地開展基礎研究。

2、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45周歲。

3、已正式受聘于項目依托單位.聘期覆蓋項目執行期。申請者在國外沒有固定受聘職位,項目依托單位為申請者唯一聘用單位。

4、具有博士學位,現已被項目依托單位聘為教授或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5、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組織能力與把握學術方向的能力。曾在中國境外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科學研究,獨立主持過若干重要的研究項目或課題,具有較豐富的科研經歷.其研究成果已被國內外同行所認可,在本學科領域有一定的影響。

6、擬開展的研究工作方向明確,具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發展前景,屬國際前沿且為國內所急需,可帶動相關領域的發展或人才培養。

7、項目依托單位具有良好的支撐條件和發展環境.能夠為申請者項目研究提供必需人力,物力和實驗設備等。項目依托單位僅限于中國內地的大學或研究單位。

注意事項

1、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著重考察申請者本人的學術水平及把握學術方向的能力。為保證公平競爭,撰寫申請書時均不填寫“項目組成員”;

2、在申請書摘要部分,應填寫“主要學術成績”。

3、該基金為人才類基金,項目名稱欄目亦應填寫”研究領域”,而不是具體的研究課題名稱。

申請報送

申請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使用通用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按照“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申請書正文撰寫提綱”的要求,輸入準確信息、撰寫申請書并提交相關附件材料;依托單位應對申請書進行審核,對申請者的聘用情況及全時全職工作情況進行核憲學術委員會或專家組對申請人嚴格按照規定條件擇優遴選,經審核并簽署推薦意見后,將紙質申請書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

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資助在海外從事科學研究,暫不回國定居的,45歲以下優秀青年學者,每年在國內進行一定期限的自然科學基礎研究。

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學風和科學道德:

2、在海外從事科學研究,可保證每年在國內工作兩個月以上;

3、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45周歲;

4、具有所在國副教授級以上或成績突出的相當于助理教授級的專業技術職務,在海外獨立主持一個實驗室或一個重要的研究項目;

5、在自然科學基礎研究中,已取得國際同行承認的創新性學術成就,或在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的創造性科技成果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屬國際前沿且為國內所急需,與合作者有一定的合作基礎國內主要合作者一般也應是具有相當水平的青年學者。

6、在國內的合作研究單位(簡稱“合作單位”)已經落實并與其簽訂了合作研究協議書(簡稱《協議書》)。在協議書中,雙方應就以下主要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1)合作研究的課題名稱以及研究方向、預期目標等;

2)合作單位承諾保證合作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實驗設備以及人力、物力等條件的配備;

3)獲資助者每年在合作單位的工作時間至少在兩個月以上。

7、合作單位系指國內合作申請者所在單位,即本基金申請獲資助后的項目依托單位。

注意事項

1、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注重考察的是申請人學術水平、國家需求及合作基礎,因此申請者在申請該項基金之前首先須落實在國內的合作者及合作單位,并與其簽訂《協議書》

2、申請書摘要部分應填寫申請者的“主要學術成績”;

3、合作者信息填寫在“項目組成員”欄目的第一行。

4、申請者供職單位用英文原文填寫。

申請報送

申請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使用通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按照“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請書正文撰寫提綱”的要求,輸入準確信息。撰寫申請書并提交相關附件材料;通過合作單位提出申請。合作單位的學術委員會或專家組對申請者及合作者嚴格按照規定條件擇優遴選,經審核并簽署推薦意見后,按通告要求報送。

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講學專項基金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自1994年起設立資助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講學專項基金。

申請條件

本基金擇優資助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包括出國留學以后已獲得外國長期{永久}居留權或留學國再入境資格者)。申請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本人有突出的學術成就,包括:獲得過有影響的科學技術獎勵,有突出的發明創造,

近期在權威性學術刊物上發表過有影響的學術論文等;

2、本人短期回國工作講學有助于國內新興和交叉學科的發展:

3、已落實國內接待單位和回國短期工作講學計劃。

符合上述條件的其它留學人員也可申請。

資助內容

1、參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研究工作或和國內同行就某一基金課題進行合作研究;

2、作為主講人參加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有關的講習班或研討班;

3、參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的國際會議,并口頭宣讀其學術論文;

4、參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承擔單位的實驗室建設;

5、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認可的其它活動。

申批程序

1、申請人需通過國內接待單位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提出資助申請。接待單位需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講學申請書》,并附該留學人員要求回國短期工作講學的信函和工作講學詳細計劃及證明其學術成就的材料,一并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有關科學部;

2、在一時難于找到接待單位的情況下,申請人可通過我駐外使、領館科技和教育處、

組或直接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或有關科學部聯系,協助落實接待單位;

3.根據本專項基金資助經費金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常年受理留學人員申請,擇優資助,直到本年度專項基金經費額滿為止。申請者應在項目實施前三個月提出申請。對獲得資助或未獲得資助的申請者,都將在受理申請書之后及時給予答復。

注意事項

本基金原則上資助留學人員在國內工作講學期間的部分或全部接待費用(包括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等)。留學人員在國內期間的研究費用由接待單位承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中支付,若有特殊需要則要另報申請和經費預算,并經同行專家評審后決定資助與否。本基金也少量擇優資助國內接待單位和留學人員發起和舉辦的講習班或學術研討會。

補充規定

為鼓勵海外留學人員與國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承擔者開展深層次和可持續的合作研究與學術交流,以支持海外留學人員在國內逐漸形成研究工作基地(簡稱“兩個基地”模式),1999年9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又制定了本基金的補充規定。

申請“兩個基地”模式經費資助的海外留學人員和國內合作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1、留學人員在海外已有永久或相對穩定的工作崗位,獨立主持實驗室、研究組,有獨立的研究經費,有條件接待國內合作者進行合作研究;

2、留學人員一年內一次或多次累計回國工作時間應不少于一個月;在國內有合作單位和合作者,已商定合作研究內容并明確各自承擔的實質性工作,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合作研究計劃;

3、國內合作單位應有在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并具備完成該合作研究計劃的人員和設備條件;

4、雙方的研究內容應具有創新性并體現優勢互補,能促使國內合作單位人才培養、項目研究和基地建設的有機結合,同時,雙方已按國際慣例對分享合作成果達成共識。

篇2

中圖分類號:G644 文獻標識碼:A

科學研究是高等學校的重要活動,是實現高等學校三大職能(發展科學技術、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服務社會)的重要途徑,也是衡量高等學校水平的重要標志。自1986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成立以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始終堅持“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的資助原則,高等學院和科研單位已把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數量和質量看作衡量自身科研能力和科學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在如今競爭比較激烈的環境下,怎樣才能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命中率,已成為了科研人員和科研管理人員必須面對和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下面結合近幾年科研管理工作的經歷,就抓好科研項目的管理工作,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1 領導重視、積極組織,層層落實

學校一直把科研項目立項作為科研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題, 學校和各有關院、系(所)對此都給予足夠重視。在每年3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結束后,學校主管科研的校長就下一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開始了積極準備,親自部署,廣泛動員。各有關院、系(所)根據國家、學校的要求進行動員并層層落實。讓廣大教師充分認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重要意義,并全面分析去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獲得資助的整體情況和取得的成績,讓科研人員充分的樹立信心、積極準備、爭取機會。申報項目前期,主管科研的校長多次親自率領科學技術與產業部各處室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先后赴各有關院、系(所)等地推進基金申報工作,要求各有關院、系(所)精心組織所在單位的申報工作,嚴格把好質量關;要求科學技術與產業部科學技術處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經過保姆式三階段跟蹤指導、信息咨詢等服務,在廣泛動員的基礎上,根據課題指南要求和學校的優勢,將建議指標下達給各院、系(所),同時動員有實力、又有較好前期研究基礎的教師重點申報。在領導的重視和大家共同努力下,近五年來,我校申報項目數出現快速增長的勢頭,2008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受理我校申請基金項目為320項,2009年受理435項,2010年我??蒲许椖可陥髷盗棵黠@增加,受理項目為722項,2011年受理888項,2012年受理1097項,2013年受理1047項,連續兩年突破1000項,成為2013年江蘇省集中受理期申報數量唯一超過1000項的申報單位,為爭取更多項目的立項資助奠定了基礎。

2 提高項目申請書的質量

申請書的質量好壞是決定是否獲得立項的關鍵。申請者在確定科研思路以后, 應認真考慮怎樣用最簡練、準確、易懂的學術語言把自己的科研思路在申請書中準確地表述出來。目前,學校引進了很多優秀的海外留學人員,有些教師由于剛從國外回來,雖然他們有很好的科研思路和工作基礎,但是他們在基金項目的內容表述上還不簡練、準確,往往申請項目很難獲得批準。就此情況,學校舉行了一系列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書寫的講座,并聘請專家進行保姆式的指導。通過這些方式,教師覺得受益匪淺,避免了不必要的失誤,提高教師申請的命中率。

3 提高申請者自身科研水平,加快人才隊伍的建設

人才培養也是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命中率的關鍵,學校大力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特別是最近3年來,我??茖W研究水平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高水平的增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增多。這也為后期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學校同時也加強了對現有師資隊伍的培養,并設立了校級的預研項目,對有一定工作基礎和有較好科研思路的教師給予一定經費支持,為教師提供更好的科學研究的平臺。學校在多方面的努力下,近五年來,我校科學研究水平出現了快速增長的勢頭,從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來看,2008年獲批準68項,2009年獲批準95項,2010年獲批準176項,2011年獲批準232項,2012年獲批準265項,2013年獲批準310項。連續兩年經費超過1億元,2013年經費突破3個億。

4 加強科研項目的管理

嚴格的形式審查也是提高命中率的重要環節,管理部門在項目申報前對各個學院的科研秘書進行專門的形式審查培訓,并制作標準的申請書寫格式供申請老師和科研管理人員參考。在項目申報期間要求科研管理人員認真做到對每一份申請項目書的形式進行全面審核,在審查過程中重點審查大家容易忽視的內容,如:合作單位有無蓋章,章上的內容是否與標書里合作單位的名稱是否一致;申請人、課題組成員有無簽字,簽字是否標書上名字一致;嚴格檢查是否有超項申請;電子版是否與紙質版內容一致;須推薦但無推薦意見或推薦人不符合要求,在職博士生有無導師同意函等問題。對不合適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見。對經審查合格的申請書進行統一錄入。力求保證形式審查通過率達到100%。

篇3

聯合基金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聯合基金項目通過項目指南引導申請,以培育項目、重點支持項目和本地優秀青年人才培養專項的方式予以資助。

培育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以具體指南要求為準):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申請聯合基金培育項目,但在職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其受聘單位申請。

培育項目申請人應當充分了解國內外相關研究領域發展現狀與動態,能領導一個研究組開展創新研究工作;依托單位應當具備必要的實驗研究條件;申請人應當按照培育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申請的項目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研究價值,理論依據充分,學術思想新穎,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案可行。

培育項目一般由1個單位承擔,確有必要時,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資助期限一般為3年。

培育項目使用統一格式的申請書和撰寫提綱,申請書由信息表格及報告正文兩部分構成。

一、信息表格:為計算機錄入專用表格,包括基本信息、項目組主要參與者和經費申請表三張表格,須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選擇

或按要求輸入正確信息;經費申請表須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認真填寫,應保證信息準確清楚。

請申請人注意:項目批準資助后,申請書“基本信息”一頁的內容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或以其他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凡涉及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范圍和知識產權問題的內容不得寫入,項目依托單位須認真核查。必須寫入摘要中的保密內容應特殊聲明,并說明理由。有關聲明和說明以書面形式作為附件隨同紙質申請書一并申報,內容保密的摘要因申請人未提交聲明而被公開的責任自負。

二、報告正文:參照以下提綱撰寫,要求內容翔實、清晰,層次分明,標題突出。

(一)立項依據與研究內容(不超過8000字):

1. 項目的立項依據(研究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及發展動態分析,需結合科學研究發展趨勢來論述科學意義;或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科技問題來論述其應用前景。附主要參考文獻目錄)

2. 項目的研究內容、研究目標,以及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此部分為重點闡述內容)

3. 擬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有關方法、技術路線、實驗手段、關鍵技術等說明)

4. 本項目的特色與創新之處。

5. 年度研究計劃及預期研究結果。(包括擬組織的重要學術交流活動、國際合作與交流計劃等)

(二)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

1、工作基礎(與本項目相關的研究工作積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績)

2、工作條件(包括已具備的實驗條件,尚缺少的實驗條件和擬

解決的途徑,包括利用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部門重點實驗室等研究基地的計劃與落實情況)

3、申請人簡介(包括申請人和項目組主要參與者的學歷(從大學本科開始)和研究工作簡歷,近3年已發表與本項目有關的主要論著目錄和獲得學術獎勵情況及在本項目中承擔的任務。論著目錄要求詳細列出所有作者、論著題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頁碼等;獎勵情況也須詳細列出全部受獎人員、獎勵名稱等級、授獎年等)

1)、個人簡介(應包含本項目中承擔的任務)

2)、大學開始受教育經歷

例:××年-××年,單位,院系所,學歷/學位,導師

?

?

?

3)、研究工作經歷

例:××年-××年,單位,院系所,職務

?

?

?

4)、科研成果

?

?

4、承擔科研項目情況(申請人和項目組主要參與者正在承擔的科研項目情況,包括自然科學基金的項目,要注明項目的名稱和編號、經費來源、起止年月、與本項目的關系及負責的內容等)

5、完成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情況(對申請人負責的前一個已結題科學基金項目(項目名稱及批準號)完成情況、后續研究進展及與本申請項目的關系加以詳細說明。另附該已結題項目研究工作總結摘要(限500字)和相關成果的詳細目錄)

(三)經費申請說明購置單項經費5萬元以上固定資產及設備等,須逐項說明與項目研究的直接相關性及必要性。

篇4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是國家設立的專項基金,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管理。

第三條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績的青年學者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吸引海外人才,培養造就一批進人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帶頭人。

第四條自然科學基金委在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過程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并年度項目指南,

(二)組建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

(三)受理項目申請;

(四)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五)批準資助項目。

(六)管理和監督資助項目實施。

第五條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經費使用與管理,按照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申 請

第六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根據國家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基金發展規劃和基金資助工作評估報告制定年度項目指南。年度項目指南應當在接收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七條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45周歲;

(三)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五)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六)與境外單位沒有正式聘用關系;

(七)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華人青年學者,符合前款(二)至(七)條件的,可以申請。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獲得過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不得申請。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實際負責人,限為1人。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期限為4年。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按照年度項目指南要求,通過依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可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通訊評審專家名單。

第十條申請人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申請時注明:

(一)同年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各類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二)與正在承擔的各類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第十一條依托單位應當組織學術委員會或者專家組對申請人提出推薦意見;依托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統一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二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自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研究領域及依托單位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托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項目指南要求的I

(三)申請人在不得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處罰期內的;

(四)依托單位在不得作為依托單位的處罰期內的。

第三章 評審與批準

第十三條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組織同行專家對受理的項目申請進行評審。項目評審程序為通訊評審、會議評審、評審委員會評定。

第十四條評審委員會由科學家、工程技術專家以及國家有關部委的管理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評定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人選;

(二)研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五條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評審應當重點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研究成果的創新性和科學價值。

(二)對本學科領域或者相關學科領域發展的推動作用,

(三)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影響,

(四)擬開展的研究工作的創新性構思、研究方向、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案等。

第十六條對于已受理的項目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根據申請書內容和有關評審要求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5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

對于申請人提供的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自然科學基金委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每份項目申請的有效評審意見不得少于5份。

第十七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根據通訊評審情況對項目申請進行排序和分類,確定參加會議評審的項目申請。

會議評審專家應當來自專家評審組和評審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以特邀其他專家參加會議評審。到會評審專家應當為15人以上。

被確定參加會議評審的項目,其申請人應當到會答辯,不到會答辯的,視為放棄申請。

會議評審專家應當在充分考慮申請人答辯情況、通訊評審意見和資助計劃的基礎上,對到會答辯的申請人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建議予以資助的應當以出席會議評審專家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八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公布建議資助項目申請人名單。建議資助項目申請人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在15日內提出書面異議。

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異議的受理與調查,調查結果提交評審委員會。

第十九條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評審委員會會議。評審委員會會議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評審委員會委員出席方可召開。

根據需要可以特邀其他專家參加評審委員會會議。

評審委員會對建議資助項目申請人進行評定,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通過人選獲得的贊同票數應當超過到會專家人數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和評審委員會評定結果,決定予以資助的項目。

第二十一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以及資助額度等及時制作資助通知書,書面通知依托單位和申請人,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托單位名稱、研究領域、資助額度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說明理由。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并向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提供。

第二十二條申請人對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書面復審申請。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申請的理由。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復審申請進行審查和處理。

第四章 實施與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公告予

以資助項目負責人名單以及依托單位名稱,公告期為5日。公告期滿視為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收到資助通知。

依托單位應當組織項目負責人按照資助通知書的要求填寫項目計劃書(一式兩份),并在收到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自收到項目計劃書之日起30日內審核項目計劃書,并在核準后將其中l份返還依托單位。核準后的項目計劃書作為項目實施、經費撥付、檢查和結題的依據。

項目負責人除根據資助通知書要求對申請書內容進行調整外,不得對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逾期未提交項目計劃書且在規定期限內未說明理由的,視為放棄接受資助。

第二十四條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開展研究工作,做好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填寫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依托單位應當審核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并于次年1月15日前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五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審查提交的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對未按時提交的,責令其在10日內提交,并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在項目實施中期,組織同行專家以學術會議方式對項目進展和經費使用情況等進行檢查。中期檢查專家應當包括參加過該項目評審的專家。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整理中期檢查意見,作出是否繼續資助的決定并向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提供。

第二十七條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不得變更。項目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提出終止項目實施的申請,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自然科學基金委也可以直接作出終止項目實施的決定:

(一)不再是依托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的,

(二)不能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

(三)連續1年以上出國的;

(四)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項目負責人調入另一依托單位工作的,經所在依托單位與原依托單位協商一致,由原依托單位提出變更依托單位的申請,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協商不一致的,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終止該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項目實施的決定。

發生第一、二款情形,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批準、不予批準和終止決定的,應當及時通知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 自項目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撰寫結題報告、編制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取得研究成果的,應當同時提交研究成果報告。項目負責人應當對結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依托單位應當對結題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統一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責令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lO日內提交或者改正;逾期不提交或者改正的,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未按時提交結題報告的;

(二)未按時提交資助經費決算的;

(三)提交的結題報告材料不齊全或者手續不完備的;

(四)提交的資助經費決算手續不全或不符合填報要求的;

(五)其他不符合自然科學基金委要求的-情況。

第三十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組織同行專家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審查。

審查采取會議評審方式進行。會議評審專家應當為15人以上,其中應當包括參加過項目評審或者中期檢查的專家。

第三十一條評審專家應當從以下方面審查項目的完成情況,并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供評價意見:

(一)項目計劃執行情況;

(二)研究成果情況,

(三)人才培養情況;

(四)國際合作與交流情況;

(五)資助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根據結題材料提交的情況和評審專家的意見,作出予以結題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笫三十三條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公布準予結題項目的結題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和項目申請摘要。

第三十四條發表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應當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成果管理的有關規定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三十五條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研究形成的知識產權的歸屬、使用和轉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篇5

(1)項目名稱應簡明扼要,明確、直接反映主要研究內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名稱規定在50個漢字以內,江蘇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則限制在25字以內。

(2)申請者,也就是課題負責人,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要求申請者具備高級職稱,不具備者則必須有兩名同行高級職稱專家推薦方可申報。申請者的個人信息如電話和電子郵箱一定要填寫正確并且有效,以保證信息暢通無阻。

(3)項目依托單位名稱指申請者的工作單位,要填寫與單位公章一致的全稱,不得簡稱。我校申請者依托單位名稱應填寫“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信大”、“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學院”的填寫方式都是錯誤的。

2 數據表

數據表,又叫簡表或基本信息表,需申請者認真逐項填寫。數據表主要包含以下8個欄目。

(1)資助類別指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指導性項目等,申請者應參照當年的《項目指南》和《項目管理辦法》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2)研究屬性可選擇下列類別填寫: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發展(開發)研究等。基礎研究指以認識自然現象、探索自然規律為目的,不直接考慮應用目標的研究活動。應用基礎研究指有廣泛應用前景,但以獲取新知識、新原理、新方法為主要目的的研究。應用研究指以增加科學技術知識,并為某種特定實際目的,探討新知識應用而進行的研究。發展(開發)研究指運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以及實驗的知識開發新材料、新產品、新裝置、新方法或對現有材料、方法作重大改進而進行的研究活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一般以資助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為主。

(3)報審學科指申請項目所屬的學科,如涉及多學科可填寫2個,并先填為主學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需要填寫申請代碼以表明項目所屬研究方向。由于該欄目涉及到項目評審專家的遴選,申請者一定要正確填寫。

(4)申請資助金額用阿拉伯數字表示,一般以萬元為單位。

(5)起止年月一般從申請次年的1月至完成年度的12月。

(6)參加單位數指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數,包括主持和合作單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合作單位數不得超過2個。

(7)項目組主要成員指在項目組內,對學術思想、技術路線的制定、理論分析及對項目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的人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項目組成員的專業應包括項目所涉及的主要學科,既要有較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又要有掌握實驗技術、從事具體研究和操作的人員。要充分依靠和發揮中青年專家和科技人員的作用。成員數量按職稱高低一般呈塔狀分布,以5—8人為佳。其次,課題組成員項目分工要填寫具體,不宜籠統用“研究”“分析”之類的詞語,如果用“資料計算”“樣品采集”“分析測試”之類的詞匯就顯得分工明確、清楚;課題組成員安排的每年工作時間要充裕,一般填寫6—10個月較真實可信。

(8)研究內容摘要及關鍵詞。摘要字數有限,應精辟、高度濃縮,包括研究方法、途徑、手段以及要解決的問題、達到的目的、產生的效果等。關鍵詞的選取應恰當、能反映主要研究內容。

3 報告正文(課題論證報告)

報告正文是項目申請書的主體部分,這部分內容是說明: 1)為什么要做(why),即立項依據是什么; 2)要做什么(what),即研究目標、研究內容以及擬解決的關鍵問題是什么; 3)怎么做(how),即采用何種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實驗手段和關鍵技術等; 4)憑什么做,即有怎樣的研究基礎、工作條件以及項目組成員、經費預算等。

3.1 立項依據、研究內容、研究方案等(字數一般在4000~8000字)

3. 1. 1 立項依據

立項依據是指確立項目的科學依據,包括項目的研究意義、國內外發展動態以及相應的主要參考文獻。

(1)研究意義

要明確該問題的解決對推動相關學科有什么樣的科學價值,要從學術價值和應用前景的層面上來闡述。其中,是否具有創新意義是關鍵,應進行充分闡述。此外要表述對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或應用前景。

(2)國內外發展動態及相應的參考文獻

申請者對申請項目所涉及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研究狀況應有充分了解,在申請時要對國內外研究現狀、學術前沿、進展程度、發展趨勢、同行研究的新動向等加以闡述,并附主要的參考文獻。參考文獻的著錄并非簡單的拼湊,應是完整說明立項依據的有力輔證,應盡可能是最新的(經典文獻可略有涉及)、同行業內較權威的。

該部分可歸納分析為誰在做、做什么、做得怎樣、誰做得好或不足是什么、你打算怎么做才能更好?即: 1)問題來源是自己提出的,還是別人提出的,還是大家共知的問題; 2)與本項目相關的發展動態,哪些問題解決了,哪些還沒有解決好,問題的來龍去脈要敘述清楚,對國內外研究動態要有總體評價; 3)本人工作與他人工作的區別是什么?是否有人做過,做得如何?是否是別人做過而沒有解決好的等; 4)對國內外該領域的專家要有恰當的評價,評價時言辭要委婉客觀,自我評價要謙遜,盡量避免“首次發現”“首次研究”等用語。

3. 1. 2 研究目標、研究內容以及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1)研究目標說明本項研究最終期望要達到什么目的,是總體的表述與概括。

(2)研究內容是申請書的重中之重。是研究目標的具體體現與分解,是研究題目的細化與解釋,闡明了本項目到底要研究什么具體科學問題。研究內容的論述總結為:有限目標、抓住關鍵、重點突破、力求創新。

1)有限目標即研究內容要適度,研究任何新的科學問題都是在前人工作基礎上的開拓,且科學研究是無止境的,不可能設想在一個項目或一次研究中將所有或眾多的問題都解決,更何況科學基金的有限資助額度需要在有限時間內解決眾多問題是不現實,也是不可能的。

2)抓住關鍵即闡明本研究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是什么。所謂關鍵科學問題應理解為研究內容中所涉及科學問題的關鍵點,也可理解為就是問題的核心,只要把這一點或幾點(2—3點)關鍵問題解決了,所涉及的其他單個問題及整體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也可以理解為關鍵就是創新點,創新的閃光點往往蘊藏在這些關鍵問題之中,抓住了關鍵,也就抓住了創新。

3)重點突破即不是要求一項研究面面俱到,所有的關鍵問題都能有突破,而是要求在一個研究項目中,在有限目標的基礎上,能真正抓住并解決一個或幾個關鍵的科學問題。真正有一點突破,才能取得期望的進展和成果。當然,一定是有創新性的結果才可稱為成果。

4)力求創新。有限目標、抓住關鍵、重點突破,其最終目的是力求有創新性的研究成果。研究內容應該與選題、立論依據中學術上的創新相一致,在前人(也包括自己)工作基礎上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提出或完善新理論、新學說、新方法,解決沒有解決的問題。

綜上所述,研究內容的撰寫必須層次清晰、詳略得當,體現有限目標、抓往關鍵、重點突破、力求創新的要求。此外應注意: 1)內容不宜過多, 3—6點即可,讓評審專家形成整體印象。2)各內容之間盡量相對獨立,而不是相互包含。3)內容要明確、具體不空泛,不是框架性的東西,要具體到問題層面上。4)創新是基礎研究的本質所在,項目創新可體現在功能、手段、概念、問題或手段方法上。例如,這個問題剛剛有人開始做,是個新問題,那么你可以對新問題用新方法研究,但要說明你的新方法與別人比有何優勢;同樣也適用老問題新方法;當然研究新問題用傳統方法也可以。

3. 1. 3 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及可行性分析

本節是對理論分析、計算、實驗方法及步驟的合理性論證,主要闡述實現研究目標的方法、技術、實驗手段和關鍵技術。關鍵技術和創新技術要描述詳細、清晰、明確、具體,必要時加以公式、流程圖等直觀說明;可行性分析是對研究方案、技術路線是否能順利進行作一說明,要有理有據,使評審專家相信你設計的方案或路線是行得通的。

3. 1. 4 項目的特色與創新之處

特色與創新就是不同于別人的東西,主要表現為:具有原創性的新理論(學說)、新方法;運用已有的理論方法,研究解決從未有人研究過的新問題,進行開創性研究。撰寫時應用詞恰如其分而不過分夸張。

3. 1. 5 預期研究進展和研究成果

預期研究進展應是各研究階段的研究方案、階段成果與時間進度的綜合表述。預期研究成果應現實并突出創新性,包括成果內容、成果形式、成果數量3要素。成果內容:回答在什么問題上或哪幾個問題上將取得進展并獲得成果;成果形式:說明以什么樣載體來反映取得的研究結果,一般包括期刊論文、論文集、學術專著、研究報告、政策性建議,以及計算機軟件甚至系統設計等;成果數量:說明涉及到的成果形式的基本數量。

3.2 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

辦公實驗條件、資料設備、項目組成員以及有助于申請者完成項目的多方面扶持政策均可作為研究基礎和工作條件來填寫。辦公實驗條件的完備、資料的完整是項目得以實施的必要條件,申請者及主要參加者所做的與本項目有關的既往研究基礎、工作成績則是項目完成的有力保障,申請者應盡可能提煉并如實反映,這些都是項目評審的重要依據。其他扶持性政策包括國家的、省部的、甚至項目依托單位具備的支撐條件和資源配置,評審專家評審時均會加以考慮。

需要注意的是,這部分內容與3. 1. 3節中“可行性分析”容易引起混淆。事實上,前文3. 1. 3節重點闡述的是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合理操作、順利進展的可行性,而此處是重點分析整個項目得以順利完成的所有條件,后者包含前者,但敘述時側重點有所不同。

3.3 經費預算

填寫經費預算的基本依據是各類項目的《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申請者務必根據規定實事求是地提出預算,不宜過高或過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者在填寫經費預算時,需要參考本學部歷年平均資助額度,并在此基礎上略作上調。但其規定的一些固定比例不可變動,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重點)項目國際合作交流經費不得超過總資助經費的15% (10% ),勞務費不得超過總資助經費的15% (10% ),備注欄填寫“‘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員勞務費’,不得用于支付‘臨工和其他人員’費用,也不得用于支付學費等”;管理費占總資助經費的5%,備注欄填寫“項目依托單位管理費”;儀器設備費用于購買進行學術研究的一些非常規專用儀器設備;購置5萬元以上固定資產及設備時,需逐項說明與項目研究的直接相關性及必要性。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經費預算中“協作費”和“合作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須加以區分。協作費是指外單位(不包括合作單位)協作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部分研究試驗工作的費用。協作費的支出列入“研究經費—協作費”預算科目,使用時由項目依托單位依據協作合同轉撥。合作費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共同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研究工作的費用。經費決算表中無“合作費”預算科目,在編制項目經費預算時,合作費首先由各合作單位按照用途分別列入各支出預算科目中,再由牽頭單位匯總。

篇6

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注意事項

初篩:形式審查

?

?

?

?

?

?

?

?

?

?

? 超項 無公章 不屬于本學科資助范圍 不符合指南要求 無推薦書 無簽字 經費預算不合理、無詳細的經費預算 申請書寫得過于簡單、立論依據不足等 青年基金超齡、再次申請青年基金(35歲以下) 不符合地區基金申請條件 未按期結題(項目延期)

面上項目

限項規定:

?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科技工作者申請與承擔(含參加)面上、重點、重

大等類別基金項目的數量累計不得超過3項!

? 申請者同期只能申請1項面上項目;

? 申請者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項目組主要成員,當年申請及承擔(含參

加)在研的面上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2項

? 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申請者,當年申請及負責在研的面上項目數合計

不得超過1項,但參加項數不限。

簽字、蓋章:

? 申請者、項目組主要成員簽字

? 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蓋章

? 境外人員如本人未能在申請書上簽字,則應通過信件、傳真等本人簽字的紙

質文件,說明本人參加該項目申請并履行有關職責,以附件形式在申請項目時隨紙質申請書一并上報。

青年基金年齡規定:

?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者限在受理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并且

未曾獲得該類項目的資助。項目組的主要成員以青年為主

地區科學基金資助范圍規定:

? 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者須是規定的11類行政所轄單位的正式受聘人員,

重點支持結合當地條件和特點的研究工作。(11個行政所轄單位: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貴州省、江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經費預算規定:

? 面上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的15%;

? 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的15%;

? 管理費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的5%。

重點項目

按立項領域申請的重點項目“附注說明”欄要寫明所申請的領域名稱 “有條件”的自由申請重點項目“附注說明”欄要寫明“自由申請重點項目”

字樣,申請書最后附加一頁800字左右的“關

于已取得重要創新性進展的情況說明”。

? “個人簡歷”欄中詳細提供申請者及項目組主要成員的工作簡歷和受教育情

況、以往獲基金資助情況、結題情況、發表相關論文情況。所列論文要求將已和待分別列出,對已,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論文題目、發表的期刊號、頁碼等,并要求按論著、論文摘要、會議論文等類別分別列出。

? 紙質申請書后附5篇代表性論文的論文首頁

? 對于涉及醫學倫理學的研究項目,要求申請者在申請書中提供所在單位或上

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證明。

? 對于利用基因工程生物開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寫明其來源,如系由其他實驗

室贈予,須提供對方同意贈予的證明。

? 重點、重大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的10%; ? 重點、重大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的10%;

? 管理費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的5%。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

? 申請者當年1月1日未滿45周歲

? 紙質申請書和附件材料一式六分

? 撰寫申請書時不必填寫“項目組成員”,在申請書摘要部分應填寫“主要學

術成績”

? 《申請書》的章節目次:

(1)信息簡表;

(2)簡歷;

(3)主要學術成績、創新點及其科學意義;

(4)擬開展的研究工作;

(5)主要論著目錄;

(6)論文被收錄與引用情況統計表及其清單;

(7)經費申請及其簡要說明;

篇7

1 學校概況

蘇州大學坐落于素有"人間天堂"之稱的古城蘇州,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首批“2011計劃”牽頭高校和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其主要前身為創建于1900年的東吳大學。學?,F有26個博士后流動站;2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67個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一級學科專業學位博士點,47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44個碩士點以及21個專業學位碩士點; 4個國家重點學科,7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12個省級一級學科重點學科(含2個培育學科),22個省級重點學科; 1個國家工程實驗室,3個國家級公共服務平臺,1個國家大學科技園, 16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7個省部級公共服務平臺,4個省部級工程中心。

2 蘇州大學近年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概括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持的是學科前沿性和創新性的基礎性探索性研究,在培養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人才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長期以來,因其公平公正、資助領域廣,資助力度大,備受研究人員和科研院所及高校關注,一個單位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數量往往是衡量這個單位在國內學術界的學術地位以及它的水平和能力的一個指標,同時也為單位穩定基礎研究人才,獲取高水平研究成果奠定堅實基礎。近年來,我校十分重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工作,相關部門通過精心組織,廣泛動員,創新思路,科學安排,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數量和經費總量保持穩定增長的勢頭。

近年來,蘇州大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量從2006年的253項迅速增長到2014年1115項,增長了3.41倍;獲資助科學基金項目數從2006年44項增加到2013年311項,增長了6.07倍;資助率從2006年的17.39%增長到2013年的29.01%,資助經費從2008年的1835萬元增長到2013年的17931萬元。

3 蘇州大學自然科學基金管理過程中的幾點體會

蘇州大學高度重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基金管理條例,認真履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賦予項目依托單位的職責,積極為項目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并在此基礎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3.1 早宣傳、早動員,早部署

蘇州大學在學校的高度重視與統一部署下,每年9月份召開全校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啟動會,各項工作隨之穩定有序的開展,通過院校兩級模式,早動員,早部署,分管校領導攜科學技術與產業部各處室負責人赴各學院(部)、附屬醫院等地推進基金申報工作,通過過保姆式三階段跟蹤指導、信息咨詢等服務,及時了解各二級單位的自然科學基金情況,深入分析成功及失敗的原因,獲取有效信息。在每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指南之后,學校再次召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動員會,學習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及項目的相關規定辦法通知等文件精神,此外為了提高申請書的撰寫質量,學校和各學院不定期的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擬申請項目的老師進行一對一的指導,進行論證遴選,確保申請項目的質量和水平,在基金正式申報階段,進行院校兩級形式審查,針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及管理辦法中提到的申請要求,結合往年在形式審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最大限度的提高項目申請項目競爭力,通過各方面的努力,我校2014年度申報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初篩率僅為0.63%,遠低于全國2.87%的平均水平。

3.2 持續完善科研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蘇州大學對國家基金項目的管理非常重視,除了嚴格遵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各種規定辦法之外,還專門制定了一系列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條例,獎勵條例,加強導向作用,營造有利于科研人員成長的良好科研環境,充分調動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如在職稱評定,校內分配方面,使得承擔國家級項目的老師的獲得更多的績效收入,同時對于國家級項目根據不同類別,不同人員給予一定的匹配經費,切實調動科研人員從事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積極性,使廣大教師參與到科研工作中來。

3.3 設立校內預研基金,支持前期研究

為提高學校的科研競爭力,學校每年自籌經費,設立蘇州大學自然科學預研基金,為科研人員爭取競爭性科研經費支持提供前期研究基礎,通過蘇州大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預研項目,校青年教師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交叉學科預研項目等校內預研基金的設立資助了一批創新性較強發展前景較好的課題,明顯提高了我校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競爭力,據不完全統計,獲得校預研基金的教師已有近百人獲得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資助。

3.4 大力引進高端人才,營造科研氛圍

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高層次人才更是極其珍貴的資源,是國際人才競爭的焦點。人才強校是蘇州大學的戰略發展目標之一,蘇州大學近年來大力引進了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李述湯、柴之芳等一些列高端人才建立高質量的科研梯隊來保持高水平的基礎研究工作。同時通過在校內實施蘇州大學特聘教授,東吳學者等一些列人才計劃大力推進人才強校工作,促進人才總量穩步增長、素質不斷提高,以高水平的人才隊伍建設引領學科發展、增強科研能力、營造科研氛圍,通過人才的外引內扶,科研團隊的合理組建,蘇州大學承擔國家級項目的老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逐年提高,學校的科研氛圍也日益濃厚,有效推動了學校自然科學基金的不斷發展。

3.5 增強服務意識,強化中后期管理

蘇州大學目前在研自然科學基金700多項,學校對獲資助項目的過程管理也十分重視,使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最大的發揮其在基礎研究,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作用,對于獲資助項目,學校通過多種形式對項目負責人和學術骨干進行各類項目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等的講座和培訓,使廣大老師了解科學基金的有關管理辦法和要求,在項目執行過程中能自覺遵守科學基金的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上報各類表格,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我校每年不定期地組織專家抽查、赴相關學院了解全校在研項目的執行情況,熟悉科研工作的情況,了解研究中遇到的問題,幫助科研人員解決實際困難,盡一切努力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順利完成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4 結語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是我校基礎研究經費的來源之一,長期以來的支持使我校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整體實力、科研水平和廣大科研人員的研究能力、創新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取得了一批具有創新性和應用前景的科研成果,同時也有效推動了我校學科建設、高水平科研平臺建設的不斷發展。

近年來,我校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方面雖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國家級重大、重點項目較少,我校將認真履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賦予依托單位的職責,增強學習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進一步拓寬管理思路,創新基金管理工作方法。努力為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和實施營造和諧創新的環境,在科學基金的持續資助下使我校的基礎研究水平不斷提升!促進我?;A研究的整體水平取得新的突破。

【參考文獻】

篇8

第二條 國家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于資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基礎研究。

第三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捐資。

中央財政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經費列入預算。

第四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方針。

第五條 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基金資助項目),應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采取宏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機制。

第六條 國務院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依法進行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國務院財政部門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預算、財務進行管理和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章 組織與規劃

第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鸢l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的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規定優先支持的項目范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于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廣泛聽取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可以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為依托單位。

本條例施行前的依托單位要求注冊為依托單位的,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予以注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注冊的依托單位名稱。

第九條 依托單位在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二)審核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三)提供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條件,保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時間;

(四)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機構對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基金管理機構對依托單位的基金資助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 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經與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的依托單位協商,并取得該依托單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依托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有效管理。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以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為基礎確定研究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符合該要求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的項目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

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和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托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項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項目超過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量的。

第十三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聘請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同行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聘請評審專家的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十四條 基金管理機構對已受理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先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3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再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對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可以只進行通訊評審或者會議評審。

評審專家對基金管理機構安排其評審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認為難以作出學術判斷或者沒有精力評審的,應當及時告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選擇其他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還應當考慮申請人和參與者的研究經歷、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計劃的合理性、研究內容獲得其他資助的情況、申請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以及繼續予以資助的必要性。

會議評審提出的評審意見應當通過投票表決。

第十六條 對通訊評審中多數評審專家認為不應當予以資助,但創新性強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經2名參加會議評審的評審專家署名推薦,可以進行會議評審。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除外。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基金管理機構不得以與評審專家有不同的學術觀點為由否定專家的評審意見。

基金管理機構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擬資助的經費數額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說明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并向申請人提供。

第十八條 申請人對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復審請求。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請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復審請求,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認為原決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維持,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原決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撤銷原決定,重新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

第十九條 在基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中,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回避:

(一)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是申請人、參與者近親屬,或者與其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

(二)評審專家自己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與申請人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評審專家與申請人、參與者屬于同一法人單位的。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申請,經審查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回避決定。

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基金管理機構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第二十條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干預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不得披露未公開的評審專家的基本情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等與評審有關的信息。

第四章 資助與實施

第二十一條 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按照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填寫項目計劃書,報基金管理機構核準。

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計劃書,除根據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和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對已提交的申請書內容進行調整外,不得對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對本年度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國務院財政部門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預算撥款。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除外。

依托單位自收到基金資助經費之日起7日內,通知基金管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的要求使用基金資助經費,依托單位應當對項目負責人使用基金資助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項目負責人、依托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組織開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依托單位應當審核項目年度進展報告,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并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 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依托單位不得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者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基金管理機構也可以直接作出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一)不再是依托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的;

(二)不能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項目負責人調入另一依托單位工作的,經所在依托單位與原依托單位協商一致,由原依托單位提出變更依托單位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協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終止該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 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提出申請,經依托單位審核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

第二十六條 自基金資助項目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結題報告;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研究成果的,應當同時提交研究成果報告。

依托單位應當對結題報告進行審核,建立基金資助項目檔案。依托單位審核結題報告,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

第二十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審查結題報告。對不符合結題要求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并書面通知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結題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和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眾評論意見。

第二十八條 發表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應當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依托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時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抽查結果應當予以記錄并公布,公眾可以查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的信譽檔案。

第三十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建立評審專家信譽檔案;對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評審專家,不再聘請。

第三十一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公布本年度基金資助的項目、基金資助經費的撥付情況以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處罰情況等。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基金資助工作進行評估,公布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作為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 評審專家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后,申請人可以就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意見;基金管理機構在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進行評估時應當參考申請人的意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基金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依托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可以檢舉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

第三十三條 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外公開有關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申請人、參與者偽造或者變造申請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其申請項目已決定資助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3至5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五條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暫緩撥付基金資助經費,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不按照項目計劃書開展研究的;

(二)擅自變更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或者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提交弄虛作假的報告、原始記錄或者相關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六條 依托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3至5年不得作為依托單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條件的職責的;

(二)不對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提交的材料或者報告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結題報告和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縱容、包庇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弄虛作假的;

(五)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機構監督、檢查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第三十七條 評審專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基金管理機構不得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評審職責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四)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不公正評審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八條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三)干預評審專家評審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二)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偽造、變造印章的;

(四)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依托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以財物的;

(五)泄露國家秘密的。

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因前款規定的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四十條 違反有關財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決定資助的研究項目,按照作出決定時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在基金資助工作中,涉及項目組織實施費和與基礎研究有關的學術交流活動、基礎研究環境建設活動的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與管理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篇9

第二條國家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于資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基礎研究。

第三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捐資。

中央財政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經費列入預算。

第四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方針。

第五條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基金資助項目),應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采取宏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機制。

第六條國務院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依法進行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國務院財政部門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預算、財務進行管理和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規劃

第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基金發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的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規定優先支持的項目范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于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廣泛聽取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可以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為依托單位。

本條例施行前的依托單位要求注冊為依托單位的,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予以注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注冊的依托單位名稱。

第九條依托單位在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二)審核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三)提供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條件,保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時間;

(四)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機構對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基金管理機構對依托單位的基金資助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章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經與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的依托單位協商,并取得該依托單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依托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有效管理。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以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為基礎確定研究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符合該要求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的項目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和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托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項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項目超過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量的。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聘請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同行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聘請評審專家的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十四條基金管理機構對已受理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先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3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再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對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可以只進行通訊評審或者會議評審。

評審專家對基金管理機構安排其評審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認為難以作出學術判斷或者沒有精力評審的,應當及時告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選擇其他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還應當考慮申請人和參與者的研究經歷、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計劃的合理性、研究內容獲得其他資助的情況、申請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以及繼續予以資助的必要性。

會議評審提出的評審意見應當通過投票表決。

第十六條對通訊評審中多數評審專家認為不應當予以資助,但創新性強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經2名參加會議評審的評審專家署名推薦,可以進行會議評審。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除外。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鸸芾頇C構不得以與評審專家有不同的學術觀點為由否定專家的評審意見。

基金管理機構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托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擬資助的經費數額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并說明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并向申請人提供。

第十八條申請人對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復審請求。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請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復審請求,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認為原決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維持,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原決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撤銷原決定,重新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托單位。

第十九條在基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中,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回避:

(一)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是申請人、參與者近親屬,或者與其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

(二)評審專家自己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與申請人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評審專家與申請人、參與者屬于同一法人單位的。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申請,經審查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回避決定。

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基金管理機構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第二十條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干預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不得披露未公開的評審專家的基本情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等與評審有關的信息。

第四章資助與實施

第二十一條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按照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填寫項目計劃書,報基金管理機構核準。

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計劃書,除根據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和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對已提交的申請書內容進行調整外,不得對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基金管理機構對本年度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國務院財政部門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預算撥款。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除外。

依托單位自收到基金資助經費之日起7日內,通知基金管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的要求使用基金資助經費,依托單位應當對項目負責人使用基金資助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項目負責人、依托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鹳Y助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二十三條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組織開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依托單位應當審核項目年度進展報告,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并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依托單位不得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者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基金管理機構也可以直接作出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一)不再是依托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的;

(二)不能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項目負責人調入另一依托單位工作的,經所在依托單位與原依托單位協商一致,由原依托單位提出變更依托單位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協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終止該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提出申請,經依托單位審核報基金管理機構批準。

第二十六條自基金資助項目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通過依托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結題報告;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研究成果的,應當同時提交研究成果報告。

依托單位應當對結題報告進行審核,建立基金資助項目檔案。依托單位審核結題報告,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

第二十七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審查結題報告。對不符合結題要求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并書面通知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結題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和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眾評論意見。

第二十八條發表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應當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依托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時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抽查結果應當予以記錄并公布,公眾可以查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的信譽檔案。

第三十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建立評審專家信譽檔案;對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評審專家,不再聘請。

第三十一條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公布本年度基金資助的項目、基金資助經費的撥付情況以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處罰情況等。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基金資助工作進行評估,公布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作為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評審專家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后,申請人可以就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意見;基金管理機構在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進行評估時應當參考申請人的意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基金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依托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可以檢舉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

第三十三條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外公開有關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申請人、參與者偽造或者變造申請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其申請項目已決定資助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3至5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參與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暫緩撥付基金資助經費,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不按照項目計劃書開展研究的;

(二)擅自變更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或者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提交弄虛作假的報告、原始記錄或者相關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六條依托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3至5年不得作為依托單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條件的職責的;

(二)不對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提交的材料或者報告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結題報告和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縱容、包庇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弄虛作假的;

(五)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機構監督、檢查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第三十七條評審專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基金管理機構不得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評審職責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四)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不公正評審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八條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三)干預評審專家評審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二)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偽造、變造印章的;

(四)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依托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以財物的;

(五)泄露國家秘密的。

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因前款規定的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四十條違反有關財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處分。

第七章附則

篇10

諾貝爾獎獲得者丁肇中教授曾說過:“科學是多數服從少數,只有少數人把多數人的觀念以后,科學才能向前發展。因此,專家評審并不是絕對有用的,因為專家評審是依靠現有的知識,而科學的進展是現有的知識?!币虼耍痦椖吭u審應對有一定科學依據的想法、假說持鼓勵和支持的態度,這樣才能使創新性強的項目不被扼殺在搖籃中,才能使創新性人才脫穎而出。

那么,對另類思維的項目申請如何評審呢?考慮國內的實際情況,本人建議:

首先,推薦單位先組織專家對申請書進行會評,申請人在會上進行答辯,以鑒別其申請是否有一定的科學依據,是否違背基本的科學原理(如能量守恒定律,造永動機的想法純屬異想天開),其提出的想法或假說是否得到了初步的試驗或觀測數據驗證,是否有重要的科學意義或技術應用前景。

其次,對推薦單位通過的申請項目提交基金委進行形式審查。

再次,審查通過后,由基金委組織大同行與小同行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會評,給申請者與高層專家們一個面對面交流的機會。申請是否能通過,則主要取決于申請書的創新性和申請人的說服能力。

有人說,專家不公正怎么辦?其實不用擔心,就我所知道的情況看,對真正有創新的項目,大部分專家還是支持的:

首先,函評時專家是匿名的,確實有些專家寫評審意見不負責任;而會評專家提問題時,則較為認真,以免“掉價”。面對面交流會給申請者一個展示項目創新性與說服專家的機會。

主站蜘蛛池模板: 绥阳县| 大厂| 澳门| 搜索| 株洲县| 涞水县| 东山县| 临泽县| 长岭县| 女性| 五莲县| 应用必备| 个旧市| 延边| 澜沧| 阳新县| 三江| 晋宁县| 普定县| 克拉玛依市| 子长县| 三穗县| 清远市| 天水市| 汽车| 酉阳| 宝鸡市| 田林县| 上林县| 淮南市| 湾仔区| 望江县| 临朐县| 绥德县| 凤城市| 嘉善县| 南郑县| 苍溪县| 巧家县| 田林县| 丰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