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5:19:0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金融類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出售。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組合中有某個組成項目持有的期限稍長也不受影響。
(3)屬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的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不能隨意將某項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即長期股權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只有在滿足以下條件時,企業才能將某項金融工具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此類資產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持有期間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1.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受以下條件限制
(1)如果企業管理層決定將某項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則在該金融資產未到期前,不能隨意地改變其“最初意圖”。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應當是明確的,除非遇到一些企業所不能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否則將持有至到期。
(2)企業應當于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意圖和能力進行評價。發生變化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或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處理。
(3)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如5%),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后應立即將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注意:這是懲罰性規定)。
2.持有至到期投資作為一種承諾,表示一種信用與能力,對資產結構產生影響,從而對信息使用者作決策產生影響;如果改變,則可能意味著違背承諾,必須作出合理的解析才能免除懲罰。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未到期時出售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對出售后余下部分不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出售日或重分類日距離該項投資到期日或贖回日較近(如到期前三個月內),且市場利率變化對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
(2)根據合同約定的償付方式,企業已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類是由于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所引起。此種情況產要包括:
①因被投資單位信用狀況嚴重惡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②因相關稅收法規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利息稅前可抵扣政策,或顯著減少了稅前可抵扣金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③因發生重大企業合并或重大處置,為保持現行利率風險頭寸或維持現行信用風險政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④因法律、行政法規對允許投資的范圍或特定投資品種的投資限額作出重大調整,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⑤因監管部門要求大幅度提高資產流動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的風險權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金融企業按當前市場條件發放的貸款,應按發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一般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根據實際利率計算。
貸款和應收款項泛指一類金融資產,主要指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不限于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不包括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債務工具)等,只要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可以劃分為這一類。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限制。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如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下列各類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此類資產按取得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持有期間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在國家金融體系日益完善以及銀行風險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作為企業直接融資工具的企業債券必將重新興起。與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迅速的其他金融工具相比,企業債作為有效的金融工具一直沒有得到良好的發展。國內金融市場的進一步完善及持續高儲蓄率的背景下,要改變企業外部融資過度依賴銀行貸款這種單一的融資結構,放松企業債市場以減輕企業間接融資所造成的銀行系統風險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從產品的替代性和互補性角度,分析了企業債券對目前的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及其設計的影響。
企業債與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替代性
企業債與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一樣都具有融資功能。企業債是企業直接融資工具,而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利用從委托方募集的資金同樣可以投放于企業或項目。在某種程度上講,企業債與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由于企業債在其發展中出現過一定問題,國家加強了企業債發行的審批與管制。目前國內企業主要融資方式還是通過銀行、股票市場和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融資。雖然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在這些融資方式中占的比例并不大,但企業債的發展必然會對這種替代金融產品造成沖擊。
短期融資券的出現已經昭顯國家放松企業債市場的趨勢。雖然國家發改委認為短期融資券并不屬企業債范圍(企業債主要是指期限超過一年的長期債券),但由于其融資成本較低,而國家對信托、REITs等融資渠道要求比較嚴格,已經有一些經營效益較好、具有較好償付能力的企業為尋求短期流動資金轉向企業債。這種情況也將隨著企業債市場的進一步放開而日趨明顯。企業債主要是融資目的,其與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競爭主要體現在融資市場上。產品銷售價格與數量直接決定于供給與需求。企業債的市場供給取決于企業對債券融資的需要,其結果直接來自于融資成本的比較。包括直接成本(比如股息、紅利、利息和發行費用等)與隱性成本(比如破產成本、控制權轉移成本與委托成本等)。企業債的市場需求,除投資方的資金規模外,主要體現在企業債券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的權衡與比較。目前,企業債市場特別是供給市場并不是完全市場化的,制度法規限制很嚴格。所以其對融資類集合信托產品的替代性是十分有限的。
從目前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供給來看,其限制并不如企業債那么多。而且,同其他金融工具相比,信托具有自身不可比擬的優勢,特別是在混業經營上,通過信托產品募集的資金可以直接用的資本市場、證券市場或產業市場。但目前我國的信托產品同美、日等發達國家相比尚有一段差距,具體體現在信托產品結構失衡上。對信托產品融資與投資功能的不同側重是我國信托產品與西方信托產品的主要差異,即一個注重融資,一個注重理財。我國信托公司主要是產品開發型業務,而中介顧問型業務較少。特別是投資銀行業務較少。同時,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銷售卻受到嚴格限制。由于信托融資受到314號文件、《資金信托管理辦法》以及《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等多重政策限制,特別是受到每期不得超過200份合同的限制,一般單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融資額度不超過億元,此外,銀監會在今年年初又一次加大了對信托行業的監管力度,導致目前以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為主業的信托公司直接面對企業債的沖擊更加陷入困境。
企業債與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互補性
這里所說的互補,并不是從供給角度講,而是從功能角度講,具體指產品開發與資金運用上的互補。同作為投融資工具,企業債與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各有其具有優勢的領域。在金融市場上,信托產品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聚集社會資金,形成一定規模的資金集合,使儲蓄有效轉化為投資。特別是融資類集合信托產品,為企業融資提供了新的方式。目前信托資金來源主要集中于社會中小投資人,這與以機構投資為主的企業債在目標客戶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從而在銷售對象上形成互補。
融資類集合信托產品與企業債各有一定的優勢范圍。如短期融資券的缺點主要就是融資風險大、融資彈性小和對企業的要求高。這就需要企業具有相當高的信用等級。從稅率角度看,企業債也有一定的弱勢。目前個人投資企業債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而且,根據《公司法》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才可以發行企業債。但企業債的興起也為信托公司提供了新的業務空間以及新的產品設計方向。目前,企業債和企業年金是信托業應關注的兩大業務增長點。
企業債與集合類信托產品還需要解決兩個重要問題,一個是利率市場化問題,另一個是信托產品的流動性問題,在這兩個問題解決之前,由于風險與收益不能得到合理的體現。可能會出現企業債或信托產品一頭冷一頭熱的情況。但總的來說,互補性依然存在。
企業債對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影響
企業債對信托公司產生沖擊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信托公司的產品結構較為簡單。在《信托法》出臺的大背景之下,經過整頓與重組的信托公司主營業務轉型為以所謂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為主體的信托業務模式。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銷售面臨的是兩個市場:一是以信托方為主體的財產委托方;一個是以項目方為主體的財產運用方。作為投融資的中介,信托公司的產品開發與銷售受到委托方和運用方影響。這兩個市場的機會都為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出現提供可能。目前的情況是,多數信托公司在進行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開發時還是以項目為中心,首先考慮的是項目特性和風險控制,所以,如果運用方資金總需求相對穩定,那么企業債注定要從信托產品口中分一杯羹。雖然企業債注定要成為企業直接融資的主要方式,但從當前的市場與制度環境看,企業債的市場發行門檻還比較高。首先,對發行企業債的企業要求較高,審批程序比較復雜且額度有限。其資金運用與使用方式也受到限制。其次,對發行企業其發行方式還未實現市場化。由于企業債利率未能實現市場化定價,抑制了企業債風險定價機制的形成。由于企業債未能與市場利率波動掛鉤,導致了廣受追捧或是無人問津兩極現象的出現。再次,我國的信用評級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還不完善,一是權威性不夠,二是評級機構與發行人和承銷商具有共同利益,導致信用評級權威性不夠,影響投資人的理性選擇。另外,企業債市場依賴合理的企業產權制度,發行企業要具備相當的市場競爭能力以及資信條件。由于一系列約束條件的存在,短期看企業債由于規模有限尚無力對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造成較大沖擊。
從長期看,企業債市場必然逐步全面放開,企業債融資較集合類信托產品的優勢也會逐步顯現出來。由于信托公司主要從社會委托人手中募集資金,其融資成本較高。從最基本的融資成本角度考慮,企業債較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更具成本優勢。資料顯示,銀行現行1年期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基準利率為5.58%,而同期限短期融資券的收益率基本穩定在2.92%~2.94%之間。而信托貸款的利息水平通常比銀行貸款略高。所以,隨著高信用度企業債的大量出現必然擠壓現有融資類信托產品的生存空間。信托公司要生存可以發展和企業債合作的信托產品形式以及逐步從籌資主導型向代客理財過度,增加財產權信托,股權信托、保險信托等新的信托品種。
對于信托公司來講,雖然委托方及運用方式對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都具決定性影響,但二者中仍要以委托方為先,這是開發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靈魂。信用,或者說對委托人的信用,是信托公司的生存之本。所以在產品開發過程中,必須從信托人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資金需求的企業利益出發。與發行企業相比,信托公司的重點在于其信用的長期性,如果集合類資金信托產品設計還是維持目前這種從運用方角度出發的產品設計概念,與企業直接發行相比并無本質上的優勢,所以受到影響在所難免。信用具累積效應,而這恰恰是企業單獨發行債券所難積累的。
企業債與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協同
以發行企業債作為直接融資方式不僅是金融體制改革的方向,也是企業調整資本結構,發揮財務杠桿作用的現實要求。但由于部分企業債券不能按期兌付,影響了企業債券的信用度,阻礙了企業債券籌資功能的發揮,這也就為新的信托產品出現提供了契機。
由于企業與投資人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即使有信用評級制度的情況下,通過發行無擔保企業債融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況且目前我國信用評級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尚不能得到很好執行的情況下,投資人很可能對企業債保持謹慎態度。所以企業債的順利發行必須依賴一定的擔保。而企業債券發行對債權人缺乏直接的物的擔保、擔保權的行使法律關系過于復雜是影響債券信用的關鍵。
銀行已經注定要逐漸淡化企業債擔保人的角色,如果利用民法上的擔保制度,一對一為大量債權人提供擔保在操作上并不可行。所以,通過附擔保傳遞出企業償付能力信號十分困難。那些具有好的發展前景但目前并不輝煌的企業無疑很難傳遞出有投資價值的信號。此時,利用信托產品無疑是一個明智的做法,通過附擔保企業債信托,企業可以借助于信托公司所積累的良好信譽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附擔保公司債信托業務是一種財產權信托業務,是公司債券債權人將作為債券發行抵(質)押物的實物資產上的擔保權信托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為受益人即全體債券債權人的利益,管理和行使擔保權的一種外部財產管理行為。
信托公司本身對信托資產運用的收益具有擔保色彩。特別是對那些規模大,產品種類多,收益較好的信托公司來講更是如此。信托公司通過其經營活動可以天然傳遞出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的優良信號,這是那些單獨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不具備的。所以,如果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設計的好,即使企業債的發行一定程度上得到解禁,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也相對具有一定優勢。
除與企業債結合開發新的信托產品外,信托公司也可以通過對有集合信托產品創新來鞏固并開拓市場。通過構建風險收益特征不同集合信托產品線來滿足不同風險收益偏好者的多樣化需求。這種多樣化特征具備企業債所不具備的融資優勢。從而吸引更多投資者。還有助于實現向以客戶(委托人)為中心開發信托產品轉型,這也是信托公司培養、探索形成自身可持續盈利模式和核心競爭力的核心。
綜上所述,企業債的出現雖然會對信托業目前的產品結構造成沖擊,但長期的講,企業債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與信托業結合。融資類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市場未來的發展在于信托公司自身的信用積累以及產品結構的調整。
一、關于操作風險分類的幾種觀點
目前,國內外學者和機構對操作風險的分類有一些不同的見解。比如英國銀行業協會(BBA)把操作風險分為四類0:人員因素導致的操作風險——雇員欺詐、越權行為、操作失誤、違反用工法、勞動力中斷、關鍵人員流失或缺乏;流程因素導致的操作風險——支付清算傳輸風險、文件合同風險、股價定價風險、內部外部報告風險、執行策略風險、管理變動、出售風險;系統因紊導致的操作風險——科技投資風險、系統開發和執行、系統功能、系統失敗、系統安全;外部事件導致的操作風險——法律公共責任、犯罪、外部采購,供應商風險、外部開發風險、基礎設施、政策調整、政治風險。其中,前三種操作風險為內部因素導致的操作風險,又稱為操作性失誤風險。第四種為外部因素導致的操作風險,又稱為操作性杠桿風險。
國內學者巴曙松將操作性失誤風險作了進一步的細分:(1)執行風險。即執行人員不能正確理解管理人員的意圖或者有意錯誤操作等;(2)信息風險,即信息在機構內部或者機構內外之間的產生、接收、處理、儲存、轉移等環節出現故障;(3)關系風險,即因為產品和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影響到客戶與金融機構的關系;(4)法律風險,即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活動不符合所在地的法律和監管要求所導致的風險;(5)人員風險,即缺乏足夠合格的員工、缺乏對員工表現的恰當評估等導致的風險;(6)系統事件風險,即電腦系統等出現故障可能導致的風險。
外國學者艾迪·凱德將操作風險分為四類:交易風險——結算、賬戶、傳送、清算、合同等的錯誤;操作控制風險——違反內部規則和交易限制、偷盜、欺詐、洗錢、怠工、關鍵職員風險;系統性風險——系統設計錯誤、或者規劃方法錯誤,通訊中斷等;業務事件風險——稅收、法律或監管的變化,政治、社會威脅和壓力,自然災害等系統風險。
瑞士銀行的兩位研究學者恩諾·庫納特和拉薇妮亞·斯塔布斯將操作風險稱為“間接風險”,并將其分為六類:交易過程風險——產生于交易過程中從交易執行到最終結算等任一環節的錯誤、失敗或不足;合規風險——由監管罰款或處罰、業務限制或終止、強制性糾錯成本所帶來的財務損失風險,這種風險可能源于未遵守適用的法律和規章制度、當地和國際慣例(包括道德標準)以及UBS的內部標準;法律風險——由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合同安排或其他原因而導致的合同不履行而產生的財務損失風險;責任風險——因對企業的法定或公正性要求權而產生的財務損失風險;安全風險——由意外事件或犯罪而對信息或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或可獲得性所造成的損失風險,包括IT安全和有形安全;稅收風險——因稅務當局反對企業集團現有的稅收措施而導致的財務損失風險。
荷蘭銀行將操作風險分為七類:內部詐騙——由于有意的欺詐、不當使用財產或規避條款、法律或公司政策而產生的損失,不包括分工、區別對待事件,以上至少包括一方存在內部人員;外部詐騙——第三方有意的欺詐、不當使用財產或規避條款、法律或公司政策而產生的損失,不包括惡意的損壞;工作實踐和環境的安全性風險——不遵從雇傭、健康或安全法律和協議而支付受傷人員費用或由于區別對待從而產生的損失;客戶、產品和商業實踐風險——由于無意或忽視而造成未對客戶(包括信托和恰當性的要求)履行應盡的專業職責而造成的損失,或由于產品本身或其設計而產生的損失;有形資產的損毀——由于自然災害或其他事件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敵意、蓄意或恐怖行為產生的損失;商業干擾和系統失敗——商業干擾和系統失敗造成的損失;執行、傳遞和處理管理風險——交易處理或信息傳遞和處理失敗而帶來的損失。
瑞士信貸集團的操作風險是由五大類組成:依據組織、政策/過程、技術、人員和外部而劃分的。其中,組織風險源于管理層的更迭、項目管理、公司文化和溝通、責任、分派和持續經營計劃;政策/過程風險源于薄弱的過程,如結算和支付、不遵守內部和外部政策規定、產品或客戶交往上的失敗;技術風險源于軟硬件欠缺、其他技術上的失敗,如網絡或電信,以及違背信息技術安全等;人員風險源于失敗的雇主、利益沖突,或其他內部欺詐行為;外部風險源于欺詐或外部機構對本公司的,以及機構及其代表缺乏人身安全。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對操作風險分類十分重視并進行了廣泛研究。為了使分類更具有操作性,巴塞爾委員會對操作風險按照兩個維度進行了分類。
1,按照事件原因或者說是風險因素將操作風險分為七類:(1)內部欺詐——故意騙取、盜用財產或違反監管規章、法律或公司政策導致的損失,此類事件至少涉及內部一方,但不包括性別種族歧視事件;(2)外部欺詐——第三方故意騙取、盜用財產或逃避法律導致的損失;(3)就業政策和工作場所安全性風險——違反就業、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協議,個人工傷賠付或者因性別腫族歧視事件導致的損失;(4)客戶、產品和業務操作風險——因疏忽未對特定客戶履行分內義務(如信托責任和適當性要求)或產品性質或設計缺陷導致的損失;(5)實體資產的損壞——實體資產由于自然災害或其他事件丟失或毀壞導致的損失;(6)業務中斷和系統失敗——業務中斷或系統失敗造成的損失;(7)執行、交割和流程管理風險——交易處理或流程管理失敗和因交易對手及外部銷售商關系導致的損失。
2,依據發生操作風險的業務部門或業務流程環節,將銀行業務分為八類:(1)公司金融:兼并與收購,承銷,私有化,證券化,研究,債務(政府、高收益),股本,銀團,首次公開發行上市,配股;(2)交易和銷售:固定收入,股權,外匯,商品,信貸,融資,自營證券頭寸,貸款和回購,經紀,債務,經紀人業務;(3)零售銀行業務:零售貸款和存款,銀行服務,信托和不動產,私人貸款和存款,投資咨詢,商戶/商業/公司卡,零售店品牌和零售業務;(4)商業銀行業務:項目融資,不動產,出口與貿易融資,保理,租賃,貸款,擔保,匯票;(5)支付與清算:支付和托收,資金轉賬,清算和結算;(6)服務:第三方賬戶托管,存托憑證,證券貸出,公司行為,發行和支付;(7)資產管理:集合,分散,零售,封閉式,開放式,私募基金;(8)零售經紀:執行指令等全套服務。
上述兩個維度的分類共同構成了操作風險分類的7×8矩陣。從上述的各種分類可以看出,盡管不同機構、不同學者對操作風險的分類有所不同,但他們的出發點都是基于本國或本機構的特點,從尋找操作風險的成因人手,著眼于方便操作風險管理,這也給我國銀行操作風險的分類提供了思路。
二、我國金融機構操作風險分類應遵循的原則
目前,經濟全球化的浪潮方興未艾,而我國的商業銀行正處于全面發展、積極參與的階段,因此與國際銀行界通行做法接軌是我們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鑒于此,筆者認為,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分類要遵循三個原則:第一,要充分考慮國際通行的規則和口徑,以加強國際間的比較與合作。第二,要從中國實際出發,不能脫離中國的經濟背景和國有商業銀行現行特點。第三,要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分類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三、建議采用的操作風險分類
根據上文所述,對我國的操作風險分類提出建議:基本上采納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對操作風險的分類思路,即基于一個二維矩陣方法來對操作風險事件進行分類。對于矩陣的第一維度,筆者認為“事件”維度是最具價值的選擇。對于矩陣的第二個維度,可以從組織架構的角度人手,第二維度可稱為“組織架構”維度,應選擇“產品線”作為矩陣的第二個維度。由于新資本協議給出的風險損失事件類型是8類,產品線有7類,不能體現我國的特殊情況,建議在產品線和損失事件上各增加一類,分別冠以“其他產品線”、“其他損失事件”稱謂,以收集我國商業銀行具有的但不能歸并于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分類的銀行業務和損失事件,待以后時機成熟時再加以命名。
金融會計具有核算和經營管理兩項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負責財務管理、損益計算和經濟核算;另一方面通過反映情況、提供信息、分析預測來實現計劃管理、資金管理,對整個銀行業務經營進行控制和調節。因此在分析會計風險時,我們應將重點放在如何強化金融會計職能方面,也就是在分析金融會計風險類型和我國金融業會計風險現狀、原因及控制時,界定在會計職能的發揮上面。
一、金融會計風險存在八種類型:
(一)信息失真風險
銀行的一切業務活動都要通過會計信息進行反映,為維護自身利益不少行違反金融政策和上級行有關要求,在會計信息處理上大做文章。致使會計部門提供的信息資料不真實、不充分,真賬假表、假賬假表、任意調整收支科目等現象事實上掩蓋了信貸資產的質量和風險,影響對銀行經營狀況的客觀評價進而帶來更大的風險。
(二)監督乏力風險
雖說我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均要求商業銀行必須依法經營,但在不正當利益的驅動下,發放繞規模貸款、違章拆借、賬外投資、私設小金庫、越權承兌、貼現銀行匯票等違規情況屢禁不止,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會計核算監督檢查不力、會計懲罰制度未跟上,從而變相地助長了違規經營情況的蔓延,加大了經營風險。
(三)財務成本風險
存款對于增強銀行資金實力、奠定在同業競爭中的地位無疑是必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存款既是立行之本,也是支出大戶。不顧效益擅自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增設網點機構,草率開辦各項新業務不計算資金成本,不搞盈虧臨界點分析等非正常現象,加大了財務風險。同時籌集來的資金如果運用不充分,造成資金在銀行內的積壓和閑置,無效益資產的增加也會直接影響銀行損益風險。
(四)操作管理風險
這類風險是指在銀行組織內,由于會計操作上的失誤帶來的風險。主要包括:會計、儲蓄或經辦員責任心不強和法制觀念淡薄而造成的財產損失。銀行會計作為一項專業性較強而風險性又大的部門會計,面對大量結算票據、現金資產,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憑證、有價單證等,一旦發生工作疏漏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資產損失是巨大的,同時還會造成銀行信譽受損。
(五)支付結算風險
會計結算制度通過幾十年的理論研究和業務實踐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體系,《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的頒布為加強銀行內部控制和管理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有許多細節問題尚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大額提現是結算管理中的一個薄弱環節。由于基層會計人員業務知識和風險防范意識的缺乏,越權辦理大額支付情況突出。對大額提現審核不嚴,極易產生支付結算風險。
(六)金融案件風險
目前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將銀行作為其獵擊的主要目標,各類案件居高不下、手段花樣層出不窮,無論是假匯票、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明目張膽地掄劫,還是監守自盜、貪污盜竊、索賄受賄,任何一個案件必然會多少涉及作為整個經營核算部門的會計部門,一旦會計部門放松管制、降低核算水平,那就會為罪犯作案客觀上開了綠燈,加大了經營風險。
(七)誤導決策風險
會計部門未能充分發揮會計管理職能,未能及時向領導層提供決策需要的反饋信息,甚至未能通過核算分析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使得領導層決策失誤,這是會計人員的失職。目前,會計部門普遍沒有制定風險量化監測指標體系,參與決策職能形同虛設,無助于決策的科學化、周密化,一旦決策失誤損失無法彌補。
(八)會計創新風險
無論是從市場競爭的需要、金融國際化趨勢的需要、擺脫當前困境的需要還是從銀行所經營的貨幣和信用實質內容上來看,銀行都必須創新。從會計的角度,會計創新也是必須的。特別是在各行的財務管理方面,待挖掘的領域尚大。但如果不顧及適應這種開拓的良好的內外部環境,盲目照搬先進經驗,就會造成先進的管理經驗和落后的經管水平、客觀條件相違背的情況,如目前對企業全面推行的“權責發生制”對于我國銀行業經營水平來說尚屬超前,造成的虛盈實虧、用信貸資金墊支利稅的情況使我國銀行業普遍存在潛在效益風險。
二、會計風險與信貸資產風險的關系
(一)會計風險直接產生信貸資產風險
首先,如果會計在金融業務核算、經營、管理中出錯以至于在提供決策依據時發生嚴重誤導,在存在會計風險的同時,決策上失誤也必然帶來信貸資產風險;其次,會計信息系統失靈,必然會導致對金融業存在的信貸資產風險心中無“度”,沒有一套完整的使會計風險與信貸資產風險充分結合的風險監測指標系統、不能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使金融風險日趨嚴重。
(二)信貸資產風險倒逼會計風險
資產質量差、利息回收率低,為追求利潤目標和眼前利益,必然存在人為調節各類報表,甚至采取種種手段虛增存款、利潤、壓縮逾期貸款比例,通過拆出資金、內部往來等科目超規模發放貸款等現象,促使會計風險更為加劇,核算質量難以保證。
(三)二者相互影響加大金融風險
會計風險與信貸資產風險二者產生后又互相影響、相互作用,共同增加了金融風險。所以在銀行業務經營中,要充分認識兩種風險的互動作用,在管理和控制金融風險時,必須二者并重、不能顧此失彼。
三、金融會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外部政策環境
首先,一九九三年的財會制度改革在我國確立了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則,權責發生制未將會計謹慎性原則貫穿于業務發展的始終,不采用會計謹慎原則來指導銀行經營行為,小則事關金融業自身的厲害得失,大則事關整個金融業的安危和整個社會經濟的穩定與否。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亞洲金融危機從自身的角度來說就是脫離會計謹慎性原則而導致的泡沫經濟造成的,只重視權責發生制而忽略謹慎性原則對防范經營風險極為不利,甚至直接導致風險;其次,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監管缺少經驗,監管力度不夠,措施沒有及時到位,因而很難在風險處于萌芽狀態時進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第三,金融改革開放后,對金融會計在金融機構中的作用從上到下認識不夠,有關法規不夠健全,管理制度滯后,直接制約著會計職能的發揮,會計僅限于記賬、算賬、報賬。而忽略了事前預測、事中參與決策、事后分析評價的管理功能。
(二)內部管理水平
長期以來,由于受傳統經濟體制和會計觀念的束縛,會計理論陳舊、人員素質低,核算手段落后,嚴重地影響了銀行會計職能的有效發揮。現有的銀行會計基本上都是按照《金融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對銀行的經營活動進行反映和核算,提供的會計信息較籠統,同時信息可加工性差,不能滿足風險管理對信息復雜多變的要求,會計信息質量不高。這表面上是由于目前的會計報表體系造成的,但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由目前銀行會計的服務目的決定的,目前銀行會計的服務主要是外向的,側重于對外界提供各種信息,對內會計特別是管理會計重視不夠,信息質量不能保證。除此之外內控制度不健全或者說缺乏行之有效的稽查機制也是金融會計風險時有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時會計人員工作繁重、知識更新慢,風險意識弱自我保護能力低再加上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不斷翻新、全融案件時有發生。在會計監管上,平時我們過于注重存款計劃、貸款計劃而忽略了成本計劃,造成成本觀念弱化以及在會計活動中法制觀念淡薄、競爭意識薄弱和競爭能力差等狀況,直接導致了銀行會計活動中風險的產生。
四、從宏觀、微觀兩個方面來規避會計風險
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在充分了解會計風險成因的基礎上,要采取正確的政策措施。其指導方針是: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據兩制、兩則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從自身人手,在強化風險意識、加強職業道德觀念、提高自身業務素質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防范約束機制,適量適度開展會計創新,督促金融機構強化內部控制,提高會計自身調節適應能力,防范化解金融會計風險、進而化解金融風險以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穩定發展。簡言之,就是依法監督、強化意識、提高素質、引導發展。
從微觀的角度來看,要防范金融會計風險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內控制度,實行集中核算
有效的內部控制實際上是金融機構從決策實施到管理、監督的一個完善的運行機制。其中獨立的會計及核算體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金融會計人員業務上只接受會計主管的領導,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的唯一依據是有效的會計憑征。推行統一的核算軟件,實行賬務集中核算,實行業務處理和會計處理的分離會計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由系統自動生成匯總上報,其他有關會計信息報表應當由會計人員獨立編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調整。這樣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絕銀行“三假”的產生,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才能有效控制人為調表而造成的會計信息失真現象。
(二)重視會計分析,建立預警機制
報表反映的是過去的經營狀況,但了解過去不是報表使用者的最終目的,報表的真正使用價值是通過對報表的分析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預測前景,幫助領導層了解過去、規劃未來。會計分析從內容上講包括資產負債表分析、財務分析兩部分,從形式上講包括常規分析和專項分析兩大類,只有加強會計分析,才能在充分了解存在問題的基礎上,面對未來的變化作出有針對性的反映。才能幫助銀行建立會計風險預警機制,優化控制、提高規劃決策能力,發揮會計職能作用。
(三)加強現金管理,提高支付水平
會計部門對企業使用現金要嚴格審查,明確授權制度,除工資性支出外、大額現金支付會計部門都要建立臺賬,逐筆登記,對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要登記備案,對具有儲蓄、貸款、匯兌功能的信用卡,也必須服從現金管理規定,對單位卡一律不得支付現金,嚴禁將公款轉入個人信用卡,個人提現只限于備用金,透支部分不得提現。
(四)拓展中間業務,分散經營風險
按國際慣例風險控制的主要方法是多角經營和多角籌資,而對于銀行業來說,拓展中間業務,將經營風險分散化是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作為會計人員來講,將會計服務多元化也是分散金觸會計風險的重要手段,會計人員可通過自身努力考取注冊會計師,通過本行申請辦理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開展財務咨詢活動,這詳既可開辟一項新的中間業務——財務咨詢來創造收入,同時對提高本行財會人員的監督核算水平也大有幫助。超級秘書網
(五)廣泛運用微機,推行責任會計
二、金融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范文之課題研究的意義
1.國內研究綜述
在國內,1997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修訂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將原目錄中的“貨幣銀行學”專業和“國際金融”專業合并為“金融學(含保險學)”專業。這種調整正是為了適應這種需要。整個金融課程體系知識面應該覆蓋整個金融學科的主要方面,如:金融制度、金融體系、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以及完整的金融運行結構,包括微觀金融運行、宏觀金融運行,以提供學生一個有關金融體系的整體框架。2004年9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由王廣謙、張亦春、姜波克和陳雨露主編的《金融學科建設與發展戰略研究》,該書反映了中央財經大學、廈門大學、復旦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承擔教育部“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金融學專業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項目的階段性成果,以及我國頂尖級金融學家和金融教育家、高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金融學科和其他重要高校金融學科帶頭人對金融學科建設的最新思考,代表了我國目前對金融學科建設研究的最新水平。如中國海洋大學宏觀金融學有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中央銀行學、金融市場學、中國金融史、貨幣金融理論前沿、金融理論與政策等;寧波大學設有西方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國際貿易、國際金融等宏觀金融課程;浙江財經學院采用金融學院模式,宏觀金融學課程分布在8個專業方向,具體有金融學、國際金融、利息理論、金融市場學、貨幣理論、財政學、中央銀行學等。
2.存在問題與研究命題
主要存在問題,第一,現有教學改革未能照顧到地方院校辦學環境和人才培養目標,重點研究了同類大學為培養高層次金融人才而面臨的金融學本科教學定位、課程設置以及教學改革問題,未能照顧到地方院校的辦學環境和人才培養目標——為社會各個領域輸送適應性強的應用型人才。第二,宏觀金融類課程急需按地方院校辦學環境和人才培養目標進行優化和改革,盡管各院校已順應金融宏觀化發展方向而開設了若干宏觀金融類課程,但尚未解決以下問題:宏觀金融類課程到底該包括哪些主干課程?如何避免相關課程教學內容的交叉?針對宏觀金融類課程要求,如何跟進相應的教學方法改革和實踐類課程?上述問題告訴我們宏觀金融類課程急需按各地方院校辦學環境和人才培養目標進行優化和改革。
二.地方應用型大學宏觀金融類課程群設置的特色與創新
1.課程群設置的特色
第一,順應宏觀金融的發展方向。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由單一的精英型體系向大眾型、精英型、國際化等多樣化人才培養體系的轉變,本科教育更應強調學習能力和宏觀思維能力的培養。
第二,堅持國內外前沿與地方性院校辦學模式相結合。本項目堅持國內外前沿與地方性院校辦學模式相結合,在改革金融學核心課程體系及教學方法時,既保障學生掌握本學科、專業教學基本要求,又顧及地方性大學辦學環境和培養應用性人才目標,強化宏觀類課程建設,以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實際操作能力,以適應“平臺+模塊”人才培養模式。
2.課程群設置的創新
第一,倡導團隊合作,形成推進宏觀金融課程體系建設的機制。課程體系建設既提倡體系的整體性和彈性化,又強調課程內容的系統性、前瞻性和探索性。為此,需要倡導團隊合作精神,并形成推進課程體系建設的一套機制。具體設想包括:定期舉行讀書報告會。通過指定學習教材、專著或其中的核心章節,聯系學術動態述評文獻;互相交流近期閱讀書目、研究課題,探討本學科前沿理論。集體申報課題、撰寫論文;定期舉行教研活動,討論并解決課堂教學中遇到的難點與重點;組織課堂教學觀摩;規范教學文件與秩序,鼓勵教學改革與創新。
第二,推進課內理論教學與課外實踐鍛煉相結合。鑒于金融學高度理論性與應用性并重的特點,在教學方式上堅持理論教學與實踐鍛煉相結合。一方面改革課堂教學方式,在強調講授基本理論、知識的同時,吸收現代教學理念,推進多樣化教學法,以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和主動性,從而優化教學過程;另一方面強化課外實踐,鼓勵同學參與社會實踐、學生科研等第二課堂,培養學生的知識學習和應用能力。
三.地方應用型大學宏觀金融類課程群實施對策
1.具體設置內容、預期目標和解決的關鍵問題
第一,具體設置內容:主要結合國內外金融學科相關宏觀金融課程設計的總體趨勢,突出服務地方金融機構與企業,強化宏觀金融對地方金融的指導功能,堅持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綜合素質,堅持國內外前沿與地方性院校辦學模式相結合,重點推進應用型宏觀金融課程群建設。
第二,預期目標:緊緊圍繞金融學科“課程群+核心課程教材+精品課程”三大類建設大框架,形成宏觀金融課程群建設的子框架和核心課程建設、造就一支具有敬業、創新精神的師資隊伍,并以此為基礎,為今后核心教材建設與精品課程培育奠定基礎。
第三,解決的關鍵問題:一是宏觀金融課程體系建設,確立宏觀金融課程群的核心課程,并規劃核心課程教材建設;二是配對形成每門課程的師資隊伍,基本保障每門課2名教師;三是完善并形成每門核心課程的教學大綱與考試大綱;四是探索教學改革的方法。
2.實施方案、實施方法、具體實施計劃及可行性分析
將推進以下教學改革:第一,改革思路是整合宏觀金融類課程,將宏觀金融類課程整合成基礎、國際、市場、監管四大類,明確每類課程包括的主要課程、設置目的,并從各自金融專業現有基礎出發提出具體的建設目標,如規劃核心課程教材建設目標、精品課程目標、課程后臺建設目標與教學方式創新目標。
第二,強化案例教學和課程設計。對于理論性較強課程,都增設一定經典案例教學,要求學生圍繞案例分小組討論,并撰寫學術小論文或讀書報告,以增強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感性認識、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對于應用性的課程,都將開設一定課時的實驗教學,要求學生進行仿真模擬金融業務操作,并撰寫實驗報告,以增強學生對業務知識的感性認識、理解應用能力和動手操作能力。
第三,堅持課內學習與課外實踐相結合。一方面要根據本學科、專業教學的基本規格和要求,采用課堂講授、案例教學、實驗教學等多種教學方法,強化在課內向學生傳授;另一方面又通過社會實踐環節、學生科研、金融論文大獎賽、虛擬炒股比賽等第二課堂形式,培養學生采用宏觀金融理論分析各種金融問題與經濟現象能力,重點提升學生解決金融問題能力。
第四,探索PBL(Problem-Based Learning,簡寫為PBL)教學法。通過設計問題為同學搭起各門課程的知識架構和內在聯系;通過學生自己收集、分析相關資料以感受和體驗知識的分析過程;通過建立學習小組和開展小組討論,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每一學習小組由5-6名左右的同學組成,選定某一主題組織課堂討論——包括小組交流、質疑和點評;要求每組制作PPT,內容包括選定主題的文獻綜述、課堂發言內容以及參考文獻,以充分展示同學的學習成果。
[此課題為寧波市教科所“十二五”重點課題:《基于“政產學研”聯動的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研究(YZD12025)》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1]何運信.非金融專業學科教學平臺中“金融學”教學內容改革研究[J].懷化學院學報.2007(12).
[2]龍春陽.課程群建設:高校課程教學改革的路徑選擇[J].現代教學科學.2010(03).
一、覆蓋了對金融和非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
自國資委于2003年成立之后所通過的法規或規章,比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下文簡稱“3號文”)等,均未將金融類國有企業納入其中(3號令雖然是國資委與財政部聯合,但不論是國資委還是財政部均認為該規定不能直接適用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該法所體現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其一是第11條第二款“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授權其他部門、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兜底的方式囊括了國資委之外的其他監管部門;其二是第76條“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監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在肯定了金融類國有企業監管的一般性特征的同時,為金融類企業的特殊立法規定留出了缺口。
二、定義“企業改制”,弱化對次級企業的直接監管
《企業國有資產法》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創新,就是明確定義了“企業改制”,僅含三種情形:一是國有獨資企業改為國有獨資公司;二是國有獨資企業或公司改為國有控股公司或非國有控股公司;三是國有控股公司改為非國有控股公司。除此之外,不影響控股地位的國有資產轉讓行為均不屬于“企業改制”。該法定義“企業改制”當然具有多方面的影響,其中之一可能就是加強對涉及控股地位等國有股權轉讓的監管,同時弱化對不涉及控股地位等國有股權轉讓的監管。但這一點在該法中并沒有明文支持,有待后續規定的進一步明確。
另外,對于次級企業監管的弱化,則早在2003年國資委3號文中就有了體現。該文規定,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其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產權轉讓,需要同級國資部門會簽財政部門后批準。可見,對于企業轉讓其間接持有的國有股權,一般來說不再需要行政審批,而只需要作為其股東的一級國有企業同意即可。
三、以完善公司治理的方式保護企業國有資產
注重以完善公司治理的方式來實現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護,可以算是《企業國有資產法》又一個較突出的特點和創新了,其17條第二款便規定國家出資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該法的第34條和40條規定,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的合并、分離、解散、申請破產等,以及企業改制,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做出決定或者向其委派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代表做出指示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這表明,涉及國有企業分立、合并、解散、破產、改制等重大行為的,政府審批行為在時間上先于股東大會決議。而在此之前的各項文件均無此規定,相反,3號文甚至要求政府審批的報批文件中就包括公司內部決議文件。
此外,《企業國有資產法》還專節規定了與關聯方交易的限制性條件,也是保護國有資產制度上的一項創新。并且其72條規定,在涉及關聯交易、國有資產轉讓等交易活動中,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有資產權益的,該交易行為無效。在這里,我們看到了《公司法》第22條的身影,可以說,這是《企業國有資產法》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同時,與《公司法》在某種程度上的契合。
四、《企業國有資產法》框架下的國有產權轉讓問題舉要
(一)轉讓方式
國務院于2003年和2005年分別轉發的國資委文件《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中,也進一步明確,國有企業改制包括“轉讓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或者通過增資擴股來提高非國有股的比例”,并且需要履行審批、評估、公開交易等程序性要求。
可見,以認購增資形式稀釋國有股權的,屬于轉讓國有資產的形式之一。在實際操作中,非國有資產認購國有企業的增資擴股導致國有股權比例下降,同樣適用國有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
(二)轉讓批準
在目前階段,國有資產轉讓的批準主體包括各級監管部門和所出資企業,即一級企業。其中,對于各級政府直接出資的一級國有企業,由該級政府的國資監管部門批準;對于其間接持股的次級企業,由該一級企業批準,而不再由國資監管機構直接審批。當然,符合特定條件的還需要報同級政府批準。
(三)清產核資
《企業國有資產法》所述“企業改制”并非2002年《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所稱改組國有企業,后者并沒有國有產權轉讓前后的控股要求,范圍更大。而此前相關規定要求進行清產核資的范圍也較新法為廣。其中3號文規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
在上述情況下,上位法的“企業改制”與下位法的“國有企業改組”的內涵和外延如何協調,不符合“企業改制”的國有資產轉讓是否有可能免去清產核資程序等等,這些問題也許還有待進一步的解釋。
(四)資產評估
資產評估,通過提供客觀價值標準的方式防止國有資產的賤賣,是從交易價格角度保護國有資產的有效方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7條對資產評估的規定為:“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轉讓重大財產,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目前,非金融類國有企業資產評估適用的辦法是2005年國務院國資委的《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該辦法,國有資產評估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相結合的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的備案制,整體上來說實行“誰批準,誰備案”的制度,即由國務院國資委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資委負責備案;經國務院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即中央企業)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該所出資企業(中央企業)備案;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所出資企業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分工,由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而金融類國有企業的資產評估,目前僅有2001年財政部頒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根據筆者向財政部金融司咨詢的結果,有關金融類國有資產評估的規定正在制定中,而實踐中基本上還是參照國資委的文件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經過評估并經認可或核準的價格為交易價格的依據,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價格90%的時候,必須暫停交易,待獲得原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交易。
(五)公開交易
《企業國有資產法》第54條規定,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除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國有資產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所公開進行。此前,在2002年《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2003年3號文、2004年《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2003]96號(轉發)和[2005]年60號(轉發)等諸多文件中均明文規定了公開市場交易制度,并且規定選擇產權交易所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論《企業國有資產法》還是上述其他文件,均在要求公開交易的情況下,為協議轉讓國有資產留出了缺口(需要履行特別的批準程序)。2006年《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列出了允許協議轉讓的條件:
(1)關系國民經濟關鍵行業的,轉讓后仍保持國有控股;(2)如果轉讓行為發生在所出資企業內部,則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為所出資企業或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
完善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的意義
隨著我國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基金業等金融行業內缺少大量專業人才。基于此種形勢,對金融各類人才需求總量呈現上升之勢。因此,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的實施,就要將目標明確,主要是滿足高職金融專業人才的市場需求。以證券業為例,自《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以來,從事證券業務的證券經紀人就有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即取得證券經紀人證書[1]。但是,實際上,達到規定要求的(具有執業資格)經紀人不足百分之五十。因此,在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實施過程中,校方應制定與金融行業特點緊密結合的人才培養目標。另外,雖然市場對金融人才的需求量較多,但是,其對于人才的質量和結構也有非常高的要求。高職院校在制定人才培養目標時,應以培養服務第一線的高等專業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為主,培養出具備一技之長和綜合素質的高素質技能型金融人才[2]。
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的實施
在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的實施過程中,現行的金融類專業畢業設計(論文) 是綜合性的實踐教學環節。該環節是教學的最終環節,集實踐性、 綜合性、 探索性、 應用性為一體[3]。這是檢測學生所學過的知識和技能的一種有效方法。為了保證金融專業學生將知識綜合地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高職院校需要努力探索并建立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一般而言,構建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應根據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的培養目標從課程結構與課程內容以及評價等方面進行。以下將作以具體分析。
以職業需求和崗位能力要求為主設置專業課程。就高職院校教育課程設置而言,需要考慮兩個方面,一是在金融行業發展情況下考慮畢業生就業形勢;二是考慮學生專業能力的達標情況。基于這兩點考慮,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課程應立足學生今后就業的崗位實施設置。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的學生,其綜合“應用能力”一定要符合基本標準,因此,在這方面的培養,高職院校需要多下功夫,培養學生的綜合核心技能。在其課程體系建設中,課程設置一定要合理。可以結合金融行業專家的分析論證和金融專業所涵蓋的業務崗位群分析,確定職業崗位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要求,進而設置課程。簡而言之,該課程設置需要以就業為導向組織課程內容。經分析總結,針對高職金融類專業能力要求有三點,一是通用能力,具體包括英語應用能力,數學應用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應用文寫作能力;二是基本能力,具體包括熟悉銀行、保險和證券等基本業務操作知識和業務流程,具有獨立搜集、處理信息、獨立獲取知識的能力,具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協調組織能力和社會交往能力[4]。三是專業能力,具體包括銀行綜合柜臺業務、信貸管理等銀行業務操作能力,金融產品營銷能力,證券投資分析能力。根據上述能力要求,院校設置課程內容,基礎課和專業課均要仔細安排。
選擇符合金融行業崗位所需的課程內容。在課程內容安排方面,要先分析不同金融機構特點和崗位(群)人員的需求。細致分析后,了解專業崗位的知識、能力、素質需求,才便于選擇課程內容。將各個需求進行模塊化分割,完善專業課程體系。同時,專業課程內容中,一定要包含實踐性和應用性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適合金融類專業的企業有三種,一類是銀行類方向。其崗位包括綜合柜員、產品營銷、客戶理財、銀行信貸管理,針對這些崗位可分別安排商業銀行綜合柜臺業務、金融崗位基本技能、金融服務禮儀;商業金融服務營銷、商業銀行業務、網絡金融;理財策劃、風險管理;商業銀行業務、商業銀行信貸管理等核心課程[5]。一類是證券類方向,其崗位有綜合柜員和證券經紀,據此,可安排證券經紀業務、金融服務禮儀;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等核心課程。一類是保險類方向,其崗位有保險銷售,可安排保險實務、保險營銷、壽險實務等核心課程。此外,專業課程內容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時間段內,應該將最新成果、最新的概念原理與操作技法融入專業課程中,以免難以適應市場。
實現課程設置與職業資格標準的對接。目前,高職院校所實行“雙證制”是主流趨勢。具體而言,即金融類專業學生在畢業之際需要有兩個證書,一個證書是學歷證書,證明自己學習的知識符合校方教育要求;另一個證書是職業資格證書,證明自己達到從事該行業的要求。現如今,證券行業、保險行業以及銀行業都逐漸加大了對從業者的要求,需要從業者持證上崗。在此情勢下,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更接近金融行業的錄用標準。為此,從業資格考試對于金融類專業學生非常重要,它是檢驗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唯一途徑。因此,校方可據此組織實施教學,針對“雙證制”進行完善。高職金融專業的課程在設置時,需要考慮職業資格標準(銀行業從業資格證、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保險人資格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等)等內容,有效的將二者對接,減輕高職院校學生就業壓力,進而培養出行業認可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采用多樣化教學方式,提升實踐教學的比重。金融專業具有實踐性強的特點,所以,高職院校在本專業教學體系中,應增加實踐教學的比重。可開展校內實訓、校外實踐、畢業實習等實踐教學內容。在實踐教學體系設計中,需要突出行業的職業能力,精心設計實訓課程。為了讓實踐教學內容更加合理,可系統化的在金融專業課程中安排實訓項目。譬如,第一學年,安排基礎課程和穿插部分專項技能訓練;第二學年,安排一半理論課程和一半實踐課程;第三學年,理論課程占少部分,實踐課程占大部分。同時,調出部分時間讓學生有頂崗實習的機會。
關于校內實訓,可借助計算機技術,靈活運用各個系統對證券模擬交易、期貨模擬交易、外匯模擬交易、商業銀行綜合業務、信貸業務及風險管理、國際結算、保險精算技術進行教學,從而實現金融實驗教學的目的[6]。同時,還要建設金融實驗室,創建模擬場景和項目,讓學生在實訓中加強對專業知識的理解,增強其實際動手能力。
關于校外實踐,校方可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建立校外實訓基地。企業參與實訓基地的建設,可以創建出真實的工作環境供學生進行見習、社會調查,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接觸到金融機構、金融業務,便于他們以后走上工作崗位。
關于畢業實習(頂崗實習期),校方應聯合金融機構,安排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學生提供指導,通過實際工作崗位上的訓練,盡快的掌握相應崗位的技能。在此期間,需要重視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讓學生具備愛崗敬業的職業品質。以此增加金融專業學生的競爭力,更快更好地適應工作。
建立實踐教學管理體系。為了確保高職院校金融類專業畢業教學體系的實施可行性,有必要建立實踐教學管理體系。其中,最關鍵的是完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這一評價體系也是最難完成的一項內容。分析金融類專業實踐活動,可以看出,它的綜合性非常強,因此,金融類專業實踐教學活動需要確定專門的指標,以確保衡量標準的有效性。另外,在確定金融類專業實踐教學評價指標的過程中,還要針對實踐過程中的控制和操作進行全面的考慮,以確保評價指標構成的合理性。通常情況下,針對金融類專業的實踐教學評價,應該綜合校內實踐 、校外實踐評價內容,細致評價。
第一部分是校內實踐教學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該部分的評價主要針對上述提到的校內實訓環節實施的教學內容。具體包括實訓室課程實訓和其他課程實訓。針對實訓室課程實訓活動的教學評價 , 其評價指標可設置三個,一是實訓教學條件,具體指實訓室建設和教師配置情況。在評價過程中,可具體針對實訓室硬件建設、實訓室銀行、證券教學軟件建設、指導教師雙師比例、師生比配等進行評價。二是實訓教學組織過程,具體指實習準備、實訓指導、實訓紀律。在評價過程中,可具體針對實訓大綱及指導書、實訓材料準備、指導教師日志填寫、創新指導、教師紀律、學生紀律等方面進行評價。三是實訓教學成果,具體指實訓成果。在評價過程中,可針對實訓內容操作考核、實訓總結 ( 含分析或投資報告)進行評價[7]。在一定階段內,按照上述評價指標進行評定,以完善高職院校實踐教學設備和實踐教學師資結構。
主管單位:
主辦單位:江西金融職工大學
出版周期:雙月刊
出版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語
種:中文
開
本:大16開
國際刊號:1672-5557
國內刊號:36-1232/F
郵發代號:
發行范圍:國內外統一發行
創刊時間:1988
期刊收錄:
核心期刊:
期刊榮譽:
Caj-cd規范獲獎期刊
聯系方式
一、金融沖擊概述
許多金融微觀數據表明,企業融資效率會對企業本身的經濟運轉造成嚴重的影響,但是金融宏觀數據很難能夠證明,很難具有說服力。
所謂金融沖擊對抗,體現了金融市場的制度不完善,這種制度缺失讓資金持有者手中的閑置資金不易流通起來,金融市場資金流通不暢,就會加大交易的全過程。
我們通過對企業固有資產投資資金的比例調查,可以發現在我國的企業的各類固有投資資金里,之前國內貸款的部分有了較顯著的空間下降,經濟周期的波動的走向也難以阻擋。而且這個態勢愈演愈烈。因此可以說現在我國企業融資難度越來越大,能夠獲得的貸款金額也十分有限。如果我國企業貸款能力被無形地削減,從另一個側面也體現了金融市場流通力度的下降。要知道這些約束大多都來源于金融部門,企業的借貸能力的下降,由此可見,我們把這種惡性影響叫做金融沖擊。
二、金融沖擊的現狀
(一)基于固定資產投資數據的現狀
本論文通過固定產出的數據,以圖表的形式來研究目前中國企業的融資現狀。固定產出的資金來源大概分為以下五項:國家體系預算金、國內貸款、個人資金、國際資金、其他。本論文拿“國內貸款”一類來進行論述。
“國內貸款”單指固定項目投資的各類國內借款,指各類社會合法機構、單位向金融類及非金融類機構籌措的資金。從這個定義可以得出,“國內貸款”首先有一個融資額度,代表貸款人或者貸款機構、單位能夠籌措的資金上限。按照國內貸款金額與固定資金之比,我們繪制如下圖表,根據時間序列橫向排開,數據區間從2000年第三季度到2015年第四季度。
圖1清晰地可以發現,從2000年到2015年,國內貸款數額占固有投資數額的比例幾乎是一個階段性下降的態勢。如果計算一個均值的話,得出的數值大概是0.3,由此可見從金融機構處獲得的企業的投資資金大約30%。這么低的比重也從側面展示了貸款難度。整體來看,不難得知我國企業未來的貸款形勢不容樂觀。(注:圖1底部左到右刻度分別從2000年至2015年)
現在我們利用H p濾波器,將國內貸款數額的周期性進行展示,圖2可以看出,長期波動過后,國內貸款數額的比例開始持續的短期波動。根據圖表觀察,這種周期性的波動異常頻繁,頻率值是0.93%。(注:圖2底部左到右刻度分別從2000年至2015年)
(二)基于信貸經濟數據的現狀
政府控制經濟所使用的重要舉措之一就是信貸管理。某種程度上政府的許多宏觀調控政策都能夠依靠銀行來提高信貸的供給量。由此可見,在中國這樣一個資本市場發展相對比較落后的國家,金融市場的主體還是銀行,而中國企業的外部融資必須要靠銀行的資金輸入才能完成,這就凸顯了金融機構的信貸功能的重要意義。
如圖3所示,為了說明信貸規模對中國宏觀經濟的重要程度,我們利用HP濾波器來解釋貸款總數額量里剩余數額波動和產出的波動。注:圖2底部左到右刻度分別從2000年至2015年)
從圖3數據來看,可能出于貨幣政策或其它原因考慮,金融機構不斷地調整信貸供給,這當然影響中國企業的金融活動,還會影響到總產出和總投資。面對信貸配給緊張時,有一些企業盡管能夠得到貸款,但遠遠低于他們的預期,不能全面的滿足資金預期。有一些企業很難獲得貸款,哪怕付出很多的代價也無濟于事。所以說金融部門的干擾尤其是銀行信貸,會對實體經濟帶來非常重要的沖擊。
從現狀來看,我國的金融體系正在發生一系列重大的變革,變革的深度與寬度難以預料。所以說找到金融變革的核心,這對中國未來經濟的影響異常重要。
現在國內很多學者都開始著手研究金融市場和經濟周期兩者是否存在著一些聯系,像著名學者王文甫以及劉方等都對中國經濟波動特征進行了解釋,他們都認為信用借貸和民間小額借貸對金融市場的有序流通起到了特殊的傳導作用。另外有一些經濟學者對銀行信貸進行了量化研究,除此之外,少數研究人員對銀行信貸服務對經濟波動的影響提出了獨特的想法。
三、金融沖擊與中國經濟波動的關系
通過分析我國企業固有資產資金數額,進一步對其潛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固定產出的資金來源大概分為以下五項:國家體系預算金、國內貸款、個人資金、國際資金、其他。在這里我們需要對國內貸款做深度的剖析,“國內貸款”單指固定項目投資的各類國內借款,指各類社會合法機構、單位向金融類及非金融類機構籌措的資金。我們認為國內貸款數額是有一個上限額度,許多案例都說明這個上限額度已經出現了逐步下降的態勢,現在中國大多數企業能夠流入的借貸比例大約只有22%,直接反映了中國企業貸款越來越難,障礙也越來越多。
四、結語
最近的金融海嘯和經濟危機再一次證明了金融市場和環境對經濟波動有實質性的影響。許多金融專家認為不能忽視金融市場環境對經濟產量帶來的波動和干擾。上文分析了金融沖擊的經濟后果,最后得出中國企業的固有資產資金數額里,國內貸款占比持續低落、經濟周期頻率上呈現了持續震動的結論,這種持續震動的后果體現了當下中國企業信貸能力的停滯不前,借貸渠道的干澀緊乏,上限額度的持續下降,這都體現了金融沖擊的可怕影響。
首先,本論文分析了固定資產投資資金數據,最終得出了我國企業國內貸款占比出現下降趨勢,企業獲得的貸款越來越少,借貸能力受到的約束也在加大,且未知干擾也越來越多。各類金融機構貸款數額中,貸款剩余數額與經濟波動之間具有密切的相關性。也就是說信貸是影響經濟階段性頻率波動的關鍵所在。其余原因包括整個金融市場上面融資信息的不均衡不對稱等,這些都干擾了中國企業的貸款質量和數量。
金融沖擊作為帶動我國經濟階段性波動的關鍵因素,它體現了可計算性。消費、就業、債權、債務、產出等增長波動都可被計算。我國大約75%的經濟產量增長浮動都能從金融沖擊的角度來體現,像產出、消費、投資和就業等宏觀經濟都可以被解釋。
總的來說,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抑制問題是當前許多國家普遍存在的問題,一方面由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環境和經濟市場體制的不成熟,另一方面與全球范圍內的金融海嘯動蕩有關聯,包括世界性政治文化等原因,都會對中國經濟波動產生微妙的關聯,所以分析中國經濟波動的原因,一定要全面具體的綜合考慮各種方面,這也是未來的主要探討思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