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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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局關于開展履行崗位職責 規范從政行為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階段學習動員的基礎上,對照崗位職責,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現將自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二、加強領導,確保組織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
為了認真抓好第二階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長為組長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對照五個方面的自查要求,帶頭自查,帶頭征求意見,落實責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從領導班子成員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職工,分層分級組織進行。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逐項逐條展開自查,找出差距廣泛聽取意見,真誠采納意見和建議。
1、行政班子說職責
學校行政班子成員重點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隨后,討論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并對職責范圍進行了局部調整。會上,大家還一致認為,作為組織者、管理者,必須從傳統辦學觀念中解放出來,增強創新意識,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說職責
班主任首先分年級組,集中圍繞帶好一個班,教好每一個學生,聯系好每一個家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普遍認為,班主任職責在于調查研究學生情況,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身體情況,以及個性心理特點、興趣特長,做好家訪工作;組織管理班級集體,班主任要依據教育方針、教育任務和學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班集體建設的目標,建立班級常規,培養良好的班風,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教育力量,溝通各種渠道,要負責聯系和組織科任教師商討本班的教育工作,協調各種活動和課業負擔,聯系本班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要訂好班主任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總結工作。會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寫自查自糾報告。
3、科任教師說職責
科任教師分備課組開展了履職情況匯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活動,然后分科組圍繞備好每一節課,上好每一節課,改好每一本作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一致認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師的歷史使命。
二、加強學習,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礎。
縣旅游局高度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堅持把綜治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計劃,擺上重要位置,緊抓不放。年初,根據縣綜治委要求,成立了以胡冰彬局長為組長的綜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了綜合治理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了綜治工作的資料臺帳。
二、切實抓好全縣旅游行業綜治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縣旅游局認真落實了景區景點、賓館酒店、旅行社等旅游經營單位的社會治安防范措施,將安全生產、安全防范提示做到常抓不懈。特別是節假日、五一小長假到來之前,縣旅游局都要集中部署各旅游經營單位治安防范安全工作,重申“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要求各旅游經營單位不得有絲毫的麻痹和松懈,思想上要認識到位,措施上要落實到位。加強旅游治安防范和安全質量檢查,并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為實現“健康、安全、秩序、質量四統一”的目標,我局要求各相關單位出臺有效措施,確保旅游安全生產:
1、要切實做好應對各類公共性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要制定緊急救援工作預案,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時妥善處理,并按報告制度及時上報。
2、要認真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租用車輛時,必須選擇信譽好的車隊、技術性能合格的車輛和責任心強、技術過硬的駕駛員,簽訂有關合同,明確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賠償處理辦法。要強化對駕駛員和旅行社陪同人員的安全防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司機違章駕駛、疲勞駕駛等行為,確保旅游行車安全。
3、對容易發生火災、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傷事故的人員聚集地(星級飯店、景區景點等場所)要進行檢查,切實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人員對旅游區(點)的步道、接待設施、娛樂設施等進行檢查并及時維修,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三、加強基層聯系點的指導和督查工作
一、主要負責的日常工作任務
(1)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一年來,公司共出臺了包括招投標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員工管理、檔案管理等八個方面近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經濟合同管理和大宗材料、設備采購是公司經濟管理的重點之一
(2)企業品牌建設
品牌是消費者對產品或企業的信賴與忠誠,而且是長期與持久的信賴與忠誠。品牌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獨樹一幟,也是對消費者的鄭重承諾,是企業綜合素質的體現。未來長期在市場競爭中取勝的法寶就是品牌。
(3)工程管理方面
通過工程部全體的努力,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程進度,各專項責任人全面負責自己區域內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
(4)物業管理方面
物業公司緊跟公司發展的節拍,不斷吸收和借鑒物業管理行業精華和成功經驗,專業服務水平和內部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高。現在,物業公司各班組已初步形成依章辦事,遵守公司規章紀律和客戶服務程序的良好風氣,各項工作基本實現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有記錄可查
(5)員工培訓方面
公司在提高全體員工的專業素質上和內部管理水平上做了不少努力,持續進行各種的員工培訓,通過學習,全體員工的工作意識與服務技巧有了較大的提高,專業素質得到加強。
二、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不足
在這一年里,經過全體公司員工的共同努力,使我們公司的知名度,在市場上被越來越多的客戶所認識,優質的產品加上優良的產品品質獲得了客戶一致好評,也取得了寶貴的銷售經驗和一些成功的客戶案例。這是我認為我們做的比較好的方面,但是在其它工作中我們做法還存在很大的問題。
下面是我們公司2014年總的銷售情況:
從銷售業績上來看,我們的工作是做的不夠好。客觀因素例如:產品品牌眾多,很多產品由于比較早的進入市場,導致產品價格混亂,但是雖然這些客觀因素的存在多多少少會影響到業績,但是我們在工作中的其他一些做法也大有問題,主要表現在:
(1)銷售工作最基本的客戶訪問量太少
從市場部得到的客戶訪問量的記錄總結: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我們基本的訪問客戶工作沒有做好
(2)溝通不夠深入
銷售人員在于客戶溝通過程中,不能把公司產品,企業文化十分清晰地傳達給客戶,了解客戶的真實想法和意圖。對客戶的某些建議不能迅速作出反應,不能及時了解客戶對我們產品的接受程度。
(3)工作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和詳細計劃
銷售人員沒有養成一個寫工作總結和計劃的習慣,銷售工作處于放任自流的狀態,從而引發銷售工作沒有一個統一的管理,工作時間沒有合理的分配,工作局面混亂等現象出現
(4)新業務的開拓力度不夠
業務增長小,也別業務員的工作責任心和工作計劃性不強,業務能有待提高。
展望2015
2015年里,望大家恪守以往取得的成績和好的工作方法,改善2014年的不足,互勉互勵,有則加勉,無則改之。以全新的面貌,飽滿的精神,積極的態度讓工作上一個新臺階,特在此列出如下的2015年工作計劃
(1)明年,我公司將相繼在杭州和無錫增建兩個辦事處,此舉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我公司知名度,擴展現有市場空間,壯大公司現有規模。
(2)明年7月份要在江西開始建造花園式的工業園區,主要是注塑加工;肯定了我們公司的專業技能。
(3)在2015年,為更改好的激發員工積極性和保障員工福利,我公司將會完善公司體系加大員工保險制度。比如我們將會將車連進行統一的改革,以及繳納員工住房公積金。
(4)積極創新、加大力度開拓營銷市場在明年,我們將會本著“全行抓營銷、全員抓營銷”的經營理念,上下齊心,積極創新。進一步的健全營銷體系、優化客戶結構、完善激勵機制、加強風險控制,努力提高核心競爭力,保持競爭優勢
(一)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動因
1、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存在盲區。海安縣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從2008年2月份開始,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機構編制責任審核主要是針對各區鎮、部門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部門(區鎮)職能的執行情況。并未涵蓋到絕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職能履行情況。
2、事業單位管理缺乏有效載體。目前對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設立審批階段,后續管理措施相對薄弱。不少事業單位依法登記后,拿到法人證書就萬事大吉,該變動的登記事項不主動申請變更,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得不到保障。事業單位實際運行的狀況更是難以掌握,少數單位不能按照宗旨和業務范圍正常開展工作,單位之間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僅靠年檢報告根本不能準確了解情況。因此,機構編制部門迫切需要一個有效載體來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
3、懲處措施沒有威懾力。雖然對事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的處罰手段有“警告并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撤銷登記并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實際中動真碰硬執行起來有難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處罰工作流于形式。
(二)開展履職評估的基本做法
1、確定評估對象和內容。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評估對象,涵蓋各種不同單位類別和經費管理類型的事業單位,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海安縣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2、實施履職評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傳發動。將《實施方案》和評估通知及時發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二是單位自評。事業單位接到評估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各類文件資料并形成自評報告。三是召開進點會。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會上先由評估組負責人作動員講話并通報履職評估實施方案,再由被評估單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職自評報告。四是廣泛收集情況。開展履職測評。評估會議結束后,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測評表》,表格當場收回;對主管部門領導、單位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服務對象代表進行個別座談;發放《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調查問卷》,了解各方面情況;查閱相關臺賬資料。五是形成報告并反饋。認真分析履職評估情況,形成事業單位法人評估報告。及時向被評估單位反饋評估情況,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3、評估結果的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被評估單位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履職評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同時,因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面臨著突出問題:
(一)少數事業單位無法依法運行。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附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常現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走向社會化的意識十分淡薄;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兼職現象影響履職。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在評估工作中我們還發現,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撲在事業上,這樣勢必會不能正常履職,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我們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方面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我們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我們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履職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一)積極宣傳,增強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積極向主要領導匯報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爭取領導重視,把評估結果納入事業單位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做到開會不忘討論、下基層不忘檢查、平時不忘過問,使部門負責人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時刻繃緊職能履行這根弦,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關注職能履行工作。
(二)科學設置,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發展環境。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評估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具體和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三)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評估,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層面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面,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特約監督員,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由機構編制部門及時予以解聘。
1個辦公室
今年4月梅隴鎮成立了人大辦公室,作為鎮人大的常設機構,新成立的人大辦公室配正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員2名,實體化運作,使人大工作日常辦事、辦文、辦會更加規范有序。據介紹,成立辦公室是為了加強人大工作制度化、機制化建設,相較之前只有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一個秘書的架構,新成立的辦公室配備了充足的人員,有能力為代表們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障,協助代表們在閉會期間更好地履行職責。
3項制度
與成立梅隴鎮人大辦公室的舉措相適應的,還有一系列鎮人大代表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它們將鎮人大代表的權利和職責加以規范,有效提升了人大代表的履職實效,夯實了人大工作的基礎。
基層人大履行監督職責,很大一部分取決于對問題調查研究的深度。為此,鎮人大制定《人大代表專題調研制度》,每年為人大代表遴選問題比較突出的專題調研課題,涉及全鎮經濟社會、重大民生和社會穩定等,最終由人大代表形成調研報告,向政府提出議案及意見、建議和批評,監督政府改進工作。今年,鎮人大就物業管理和社區服務站管理服務等七個課題進行了調研。
與《人大代表專題調研制度》同時出臺的還有《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制度》和《人大代表接受選民詢問制度》,首次將“每屆代表至少進行一次口頭述職、每年進行一次書面述職、履職優秀的人大代表向人代會述職”等要求制度化,方便選民了解自己選出的人大代表都在“忙什么”、“做什么”,使基層代表工作更加公開透明。制度還明確規定選民可以近距離就自己關心的問題向具有一定知情權的代表進行詢問,不僅使選民充分了解代表的工作情況,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了基層人大代表的主動履職。
為了讓每一位鎮人大代表不再做“會議代表”、“名譽代表”,不再僅限于“舉舉手”、“投投票”,梅隴鎮人大從機構設置和制度建設入手,為代表履職提供支持和保障,使代表能更有效、更積極履職,使人大代表的作用發揮得更加充分。
優秀表率+責任倒逼=與時俱進
優秀表率
梅隴鎮人大充分發揮履職優秀代表的表率作用,以此帶動全鎮人大代表并推動代表整體履職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制度》的要求,在7月16日召開的梅隴鎮四屆九次人代會上,區人大代表劉辛培向全體鎮人大代表及列席邀請人員作了述職報告。這份報告涵蓋了其履職四年來的認識體會和開展工作的具體方法,對與會代表起到了實務培訓的作用。
責任倒逼
(一)實行綜合監管的現實意義與要求
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工商所通過實施綜合監管。實現了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由被動管理向主動管理、由履行單一職能向履行綜合職能的轉變。通過整合監管力量和資源,最大限度減少了管理與執法的疏漏或重疊,優化管理職能,拓寬監管領域和權限,有效解決了上下分離、登管脫節、各自為政的問題,實現工商監管職能全面有效到位。工商綜合監管職能和管理權限重心逐漸下移,也對工商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樹立科學的監管理念。只有這樣,才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客觀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管理體系,合理劃分工作職責和權限,明確工作程序和標準。整合系統執法資源,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
2、實現職能的準確定位。只有準確定位管理職能,明確工作任務,才能建立合理的監管機制,有效配置各項資源,才能保證忠于職守,勇于負責,圍繞自身職能不斷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科學監管的途徑和模式。
3、采取先進的監管手段,提高工商所的綜合監管效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工商部門監管的對象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市場監管的手段也必須不斷更新,實現現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真正按照市場運行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實現科學監管。
4、提高人員綜合監管素質。增強工商所的綜合監管效能,關鍵在于人員素質的提高。工商部門尤其是處在一線的工商所干部,必須加強學習,切實掌握工商法規,提高自身素質,不斷提高管理能力。適應科學監管需要。
(二)實施綜合監管遇到的困難及主要原因
實際困難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基層工作能力不足,機構運轉不順暢。工商所內部機構沒有完全按照“小局大所”的監管模式設置,基層單打獨斗、各自為戰的局面時有存在。形成應對執法環境的能力、適應市場形勢的能力、調控市場秩序的能力不足等等。
2、基層執法裝備不足。工商所的巡查執法裝備少且差,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執法車輛和各種檢測設備等現代化監管技術設備不能配備齊全,且有的設備破舊,性能低下,不能滿足辦公和監管執法的需要。
3、目前基層工商所實際承擔的任務和職責已超出了《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規定的范圍。但是工商所還要受到《條例》的約束。另外在地方政府干預下,工商所承擔了過多的法定職責以外的工作,如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市場建設規劃等。工商所不能專心有效地履行市場監管的法定職能。
形成上述困難的原因主要有:
1、基層人員能力不適應綜合監管的要求
由于長期以來形成基層人員固有定勢,基層工商所存在隊伍素質不高、執法能力低下、監管手段單一現象。不能適應綜合監管的要求,不能借助現代化管理平臺進行巡查監管,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對待許多新形勢下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監管存在缺位。
2、基層監管力量不適應綜合監管的要求
經濟戶口管理體制推動了“小局大所”的模式初步形成,工商所承擔了大量的監管工作。但是,工商所人員配備并沒有隨著監管工作量的增加而相應增加,加上基層一線監管人員普遍年齡老化,工商所不能很好地適應監管維護好市場經濟秩序的要求,監管不能實現全面盡職。
3、基層工商所職能定位不適應綜合監管的要求
綜合監管要求工商所基層建設實現規范化,整體工作向實現“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法治化”轉變。目前工商所法律地位及職責定位不夠明確。基層工商所對職能的認識和定位與省市局存在上下錯位的現象,上級局更多地強調監管職責,要求全面落實監管與發展、服務、執法、維權的四個統一,而現實中基層工商所則更多地偏重收費,強調經費保障,在多數時候存在以經費多少決定巡查監管工作量多少的現象。
4、協作機制不適應綜合監管的要求
一是內部運行機制不完善,工商所現行執法監督機制仍不夠完善,綜合崗位和巡查監管崗位銜接不好。登記與管理脫節,內部監督制約差,缺乏有效監督。二是聯合執法機制不完善,沒有形成相應的制度約束,各部門聯合執法處于松散狀態,日常工作中不能做到信息互通,各自為戰現象普遍存在。
二、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制度的基本做法
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制度,是指基層工商所在實施綜合監管職能時,對超越自身權限和能力范圍內的管理問題,盡全力仍然解決不了的前提下。通過及時填寫綜合監管履職困難報告單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借助上級權能實現對轄區經濟秩序的有效管理的一種形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發現問題及時填寫困難報告單。基層監管人員發現問題后,在盡全力履職情況下不能解決的,或發現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范疇,在規定時間內填寫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單,向工商所分管領導報送。分管領導審查后發現問題超出自己職權范圍的,在報告上簽署意見后,報工商所長。
(二)工商所組織力量解決問題。解決不了的及時向上一層級報告。工商所長對下一層級遞交的履職困難報告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并統籌力量解決;如果是工商所層級解決不了需報告分局或同級政府部門的,由工商所提出處理建議。需報告上一級政府的,由工商所報告分局后,以分局的名義報送。同時在報告單上注明工商所的處理情況和建議。
(三)上級部門整合監管資源,集中力量解決問題。報告單上報后,在規定時間內,上級部門組織相關力量,進行綜合整治。工商所此時仍然要做好配合工作,便于上級部門及時了解情況,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內取得較好效果。
為了促使工商所各個崗位環節都能各負其責,保證在每一層面都能圍繞綜合監管目的,盡全力進行監管,我局在實際工作中,還具體明確綜合監管困難報告的范圍,明確綜合監管困難報告的原則、層級和時限,明確綜合監管困難報告的程序及要求,明確綜合監管困難報告的內容、登記及責任追究方式。
三、全面實行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制度取得的成效
綜合監管困難報告以履職盡責為目標,提高基層監管工作質量和監管效能,建立暢通的工作渠道,實現有效監管。我局自實行綜合監管困難報告以來,在多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整合監管資源,實現有效監管
綜合困難報告的實行。有效地實現監管資源整合,工商所內部和上級相關職能部門在工作中能有效銜接,實現履職盡責的綜合監管目的。分局錦屏工商所在查處
取締一例無照經營加油站過程中,監管人員采取限期辦照、責令停業、下達處罰決定等措施,仍然未能達到預期管理目的。鑒于該無照經營涉及危險品,隨時可能引發安全責任事故,監管人員及時果斷地作出綜合監管困難報告,上級有關部門按照市、區兩級政府關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責任的分工,組織聯合執法,落實關停措施,實現了初期監管目的――停業整頓。
(二)提升了基層工商所解決難題的能力
實施綜合監管,就是為了提升監管效能。在實施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前,工商所現有的力量很難解決監管中出現的難題。面對嚴峻現實。基層監管人員容易產生畏難情緒,對待困難不是想方設法去解決,而是簡單地采取逃避方式,以至于難題越來越多,監管工作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實施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后,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況下。基層可以借助上級部門的力量。很容易地解決監管過程中產生的難題,不僅提升了監管效能,還提高了基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
(三)有效地分流監管責任,降低風險
在現行體制機制下,工商所原則上了解干什么,怎么干,困難如何解決,責任如何分流。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制度的推行,使本職以外的管理事項得到落實。為達到管理目的奠定了基礎,也使部分責任流轉到了上級或其他職能部門,從而降低了基層監管崗位的履職風險。緩解了基層人員對履職風險盲目恐懼的心理,主動履職、全力盡職的意識強了。
(四)促進了基層職能的準確定位和內部運行機制的完善
由于困難報告制度從多方面對監管行為作了規定,所以在各個環節都要求監管人員始終堅持依法履行監管執法行為。通過綜合崗位和巡查監管崗位有機銜接,實現登記與管理相聯結,加上內部監督制約。基層監管人員對職能定位有了準確的認識。各個環節在日常工作中能做到相互暢通,內部運行機制日趨完善,基層監管工作基本實現系統性。
四、實行困難報告必須把握的幾個具體問題
(一)正確認識困難報告,不能將報告效力擴大化,把監管責任無限上交
困難報告的執行標準是局、所兩級的爭論焦點,客觀依據很難把握。無論是網格監管人員,還是巡查組、工商所,都要對綜合監管困難報告制度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困難報告制度的實行,的確對基層綜合監管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可以防止實際工作中監管困難問題擴大化或出現意外情況,通過上級的權力和有效管理,將監管問題縮小或消除,從而分擔基層的監管責任,化解監管工作中的問責風險。但是,在工商所也容易形成一個誤區,就是將困難報告的效力擴大化,認為凡是綜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只要打一個報告就萬事大吉,該監管不去監管,該盡全力不盡全力。通過一紙形式的制度,將監管責任無限上交,造成上一級部門被牽扯大量的精力,監管效能被大大地制約。
(二)困難報告要一事一報、一報一結、一報一回復,規范化運作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反腐、反失職、反瀆職力度的加強,法律法規對工商干部履職的要求也越來越明晰。目前,就基層而言,履職風險來源主要是散見于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性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和規定,主要是從五個方面對工商業務干部的履職標準進行了細化和具體化。如果對它們理解不深、重視不夠,履職的風險將會大大增加。
1、行政許可行為引起的履職風險。就注冊登記條線而言,風險主要來源于四個方面:一是對前置審批把關不嚴謹。表現在工作上就是需要前置審批文件的,沒要;不需要的,亂要。這兩種行為,一方面可能是業務不熟;另一方面,就是個別人員,存在靠山吃山和雁過拔毛的卡、要思想。二是對登記事項把關不嚴謹。對需要審查的事項輕易放過,更有甚者,幫助企業做假。例如,不認真審查有限公司的出資行為,甚至幫助、參與公司的虛假出資行為。三是對細節審查不嚴謹。雖然法律法規對工商部門的要求是形式審查,但是,如果是很明顯就能看出存在問題的,工商部門的審查責任將無法回避。四是對許可審批的具體環節不清楚。不在規定的時限內,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目前,較容易出現問題的是不按規定辦理變更、注銷、吊銷手續。
2、行政處罰行為引起的履職風險。從工商部門的實際情況看,一是因行政處罰程序不當帶來的風險。如在行政處罰中不按程序進行送達,在做出責令停業、吊銷營業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按規定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等。二是在處罰中的不廉行為帶來的風險。一些執法人員經不住當事人的不擇手段的利誘,接受當事人的吃請和禮品,被拉下了水,不按規定進行處罰。三是隨意增減處罰幅度帶來的風險。一些執法人員,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加大或減少處罰的幅度,結果是以罰代管,當事人繼續從事非法經營行為。
3、行政強制措施引起的履職風險。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中,只有《行政處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10余部法規,賦予工商部門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權力。實際上,一些執法人員為了辦案方便而超范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行為普遍存在。這種不按規定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一旦給當事人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必然會引發行政訴訟,一旦敗訴就會有一個責任追究的問題。
4、行政確認行為引發的履職風險。工商部門的行政確認行為主要是對外或提供證明。近年來,工商部門在探索新的監管思路上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在信用監管方面。對單位和個人來講,我們監管信息,必須有根有據,必須有的權利,特別是在一些有關企業商業信譽的事項時,要慎之又慎。在企業檔案查詢方面,要嚴格按照檔案查詢的管理辦法,認真審查查詢人員的資格,不能將企業的商業隱私供無關人員查詢。在對外出具證明時,只能就事論事,就材料而出具證明,不能超過職權,隨意為企業的經營情況或產品作擔保。從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人員,更不能有向社會推薦企業產品的行為。
5、行政監督行為引發的履職風險。工商部門除市場準入和行政執法外,還承擔著許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許多高危行業、重熱點行業監管上,責任不可小視。例如,在對危化品銷售監管上,必須認真監管到位,保證檢查的質量和數量,在職責范圍內,確保檢查工作落實到位,切不能閉門造車,該檢查的不檢查,該簽字的不簽字,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二、基層工商干部履職風險的形成原因
研析上述風險的類型,我們不難發覺履職風險形成的兩大重要原因:
(一)客觀原因
一是法律法規分工的不完善。隨著《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相繼頒布實施,工商部門的職能領域得到了擴展,但同時也帶來越來越大的執法風險。在這些法規中,有些條文對部門責任的規定并不明確,導致部分不應由工商部門承擔的責任卻往往由工商部門“買單”。由于工商部門監管的領域太廣,承擔的責任太重,且無證與無照存在前扣關聯性,多數地方都會將責任劃給工商部門,而其他許可審批部門卻依然可以穩坐“釣魚臺”。二是某些政府部門的壓力。某些政府部門為了招商引資,對一些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登記。有的地方專門出臺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門對一些企業進行正當的執法檢查。如果工商部門不遵守當地的“規矩”就要承受極大的壓力,如果違心地執行“規矩”則又會承擔瀆職風險。三是執法軟硬件條件的限制。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日用商品品種繁多,單是容易引起責任事故的食品就有上百種,要在現有的人力狀況下實現對轄區流通領域內所有商品類別的監管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裝備方面,工商部門無產品檢測機構,嚴重地制約了工商部門職能的發揮。
(二)主觀原因
主觀原因主要是六個方面:一是部分人員思想素質差。部分執法人員自身素質低下,不能正確對待自己的身份和權力,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從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外界的利益誘惑也對一些意志薄弱的執法人員產生了不良的影響;二是認識上不夠重視。當前,多數工商干部沒有樹立起責任風險意識,認為無論是行政賠償還是職務犯罪離自己都還很遙遠;三是工作責任心不強。雖然目前建立了各種責任制度,但真正能夠落實的寥寥無幾。由于責任追究制并未落實到人頭上,導致部分工商干部責任心不強;四是工作程序不到位。基層工商部門普遍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認為不管是白貓還是黑貓,只要能夠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就是好貓;五是業務素質不夠高。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強業務學習,不及時更新知識,干什么工作都憑借老經驗或是跟著感覺走。六是小團體利益作祟。某些單位負責人為了小團體和個人利益不惜鋌而走險,必將導致責任的追究。
三、工商干部規避風險的思考及對策
有崗必有權、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有險,法律法規既然賦予了每個工商干部監管市場秩序的權力,責任當然不可推托。當然,只要我們依法行政,認真履職、盡職,再大的風險也是可以避免的。
就組織而言,可從四個方面幫助干部規避風險:
一是分清責任,建議地方政府進一步明確各部門之間的權責。今年以來,泰州工商系統積極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建言獻策,出臺了《泰州市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明晰了各個部門在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方面的職責,并進行了廣泛的宣傳,這就有利于從法律上保護基層一線從事監督的工商干部。
二是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強化政務督查。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辦事程序、辦事時限及承辦人員基本情況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示,實行“陽光政務”,盡可能避免暗箱操作。同時,要加大政務督查力度,抓好“三個結合”:督查與交叉檢查相結合、自查與他查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對登記材料、案卷等及時進行隨機抽查,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
三是建立執法權力制約制度。實行案源發現錄入報告制。辦案單位要建立案件登記臺帳,詳細記載案件來源、發現時間、匯報時間、立案時間、調查人員、經辦人等,便于在發現問題時及時向相關人員追究責任。同時實行執法過程相互制約,即嚴格落實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共同操作的法律規定。推行重大案件集體會診制。以合理把握處罰尺度,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克服行政處罰中畸輕畸重現象的發生。實施強制措施規范管理制。對查封、扣押及罰沒物資建立詳細的清單,采取專人專管,指定場所保管,以避免出現違規使用等情況。
四是適時開展警示教育。對本系統內的職務犯罪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使執法人員不能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對本系統執法人員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傾向也不能輕易放過,要通過思想教育、勸戒引導等方式方法及時糾正干部的錯誤觀念和思想。
就個人而言,可從四個方面,自覺規避履職風險:
一是樹立掌權為民、執法為公的思想。我們工商干部的職權是組織上賦予的,組織賦予我們權力,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為經濟發展服務。如果我們把它異化為個人撈取好處的權柄時,就違背了組織授權的初衷,與依法治國的原則背道而馳。作為基層工商干部,直接接觸各類管理對象,受到的誘惑、面對的人情更多,更復雜。在這樣的環境下,要時刻自我警省,勿以惡小而為之,自覺加強職業道德的學習,切實做到警鐘長鳴。
二是充實強化了鎮辦監管職能。在鎮、街道辦事處安監站加掛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站牌子,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各鎮辦安監站長兼任,負責組織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監管部門實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報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員的培訓和使用等工作。同時,為解決好食品經營企業點多面廣,監管部門執法力量缺乏的問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協管員,充實到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問題隱患排查和信息報送等工作,并配套出臺了《張店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管理考核辦法(試行)》,進一步提高了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設了村、企監督觸角。在各村(居)、企業聘請具備食品安全工作經驗、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群眾基礎的同志,兼任村(居)、企業食品安全信息員,主要負責本村(居)、企業的食品安全情況收集、信息報送及情況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張店區食品安全信息員隊伍已達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蓋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饋隊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發揮了重要的輔助作用。
(淄博市張店區編辦 E:CWK)
鄒平縣“三個強化”助推食品安全監管履職檢查
一是強化學習,切實領會精神。縣編辦、監察局、食安辦組織有關人員集中學習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研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三定”規定,梳理出各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具體職責,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工作有關要求。
二是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縣編辦、監察局、食安辦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檢查方案,明晰檢點。以單位自查,查找部門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以社會調查,了解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評價意見;以實地檢查,深化各項治理整頓,解決突出問題,完善體制機制,共同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強化落實,建立長效機制。在完善縣級聯席會議協調機構的基礎上,健立健全縣、鎮(辦)、村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組織,進一步理清監管職責,細化部門責任,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向農村延伸。同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全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對各監管部門工作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切實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鄒平縣編辦 曲慶光 E:LDQ)
莘縣認真開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專項檢查
莘縣編辦會同縣監察局、縣政府食安辦組成了聯合檢查組,對全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此次專項檢查,分單位自查、社會調查、資料分析、實地檢查等階段逐步展開。縣農業、衛生、商務、工商、食品藥品監督、質監等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逐項梳理分析2010年以來落實“三定”規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情況、相關措施和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報告。聯合檢查組通過走訪監管對象、訪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開展社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并結合各單位上報的職責和履職情況自查報告,分析各單位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對其具體的評價,明確了工作的重點。實地檢查階段,通過聽取各部門的履行職責情況介紹、核查有關文件資料、查驗群眾反映問題和食品安全事件處置情況,進一步了解各部門履職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最后,聯合檢查組形成書面反饋意見,上報政府主要負責人,并要求各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以這次檢查為契機,縣農業、衛生、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形成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實現食品安全的全程監管,逐漸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格局。
(莘縣編辦 E:LDQ)
日照市東港區對17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履職檢查
近日,日照市東港區編辦牽頭區監察局和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開展對全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檢查。這次履職情況檢查一改過去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規檢查的基礎上走訪監管對象20余個(家)、訪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余人、開展社會調查問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視角、客觀地檢查了各部門的履職情況。通過檢查發現目前我區存在著監管力量缺乏與經費不足;法規政策不完善;部分職能分散交叉,權責不清;個別執法人員執法不嚴;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等一系列問題。各鎮、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行為缺少具體的監管文件規定,容易出現大包大攬,過度作為,出現監管錯位、空位,不利于工作開展。針對檢查梳理出的問題,東港區編召集主任辦公會進行了專門研究,提出問題解決意見及辦法,并把問題反饋到各鎮、街道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列出整改時間表,由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整改落實。
通過科學地進行履職檢查,一方面及時調整部門間職能界定不清、職能監管空白等問題,另一方面,通過強化履職監管,促使各部門準確履行職責,切實管好管住該管的事。(時桂英 E:WT)
昌邑市編辦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檢查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從市編辦、監察局、食安辦抽調6名同志組成聯合檢查組,召開檢查組成員和擁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單位的分管領導培訓會,學習省、市檢查精神,熟悉監管職責,為更好地開展檢查打下堅實基礎。針對部門和鎮(街道)職責的不同,分別研究制定了11大項、22小項檢查指標。
二是明確檢查步驟。首先是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在食品安全監管履行職責方面開展的工作、取得的實效、存在的問題、意見建議等匯報。重點了解部門(單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過程中,是否存在職責不清、職責交叉、監管空白等方面的問題。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科室人員進行座談,了解在具體監管過程中有沒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問題,重點了解在履職過程中的難點。從部門(單位)提供的監管對象名單中隨機抽取2-3個單位,進行走訪。再者是通過查看單位年度總結、科室總結、有關監管材料等,檢查部門(單位)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是否全部落實到相關職能科室。對照檢查指標,查看是否成立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
三是廣泛征求意見。從本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分別選擇10名代表、委員進行走訪,傾聽他們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建議。重點走訪提出建議、提案的委員,了解建議、提案的答復情況。在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監管對象時一并進行社會調查。本次檢查共發放社會調查問卷75份。
四是做好情況反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提出的意見、建議整理匯總,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后反饋給有關部門(單位),要求限期進行整改,同時安排專人跟蹤督查整改的情況,確保整改落到實處。
(昌邑市編辦 E:ZY)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縣委十三屆二次全會和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抓好思想大解放、作風大轉變、環境大優化三件大事,打好項目建設、新農村建設、城市建設、企業改制四個硬仗,建設實力、生態、文化、和諧新*”的總體工作思路,通過實行部門履職承諾制,進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切實增強各鄉鎮機關、縣直職能部門及其領導干部的事業心、責任心、緊迫感,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約束干部,用制度推進各項工作的良性機制,從而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
二、承諾單位
鄉(鎮)機關、縣直副科以上單位及條管部門。
三、承諾內容
各承諾單位都要根據縣委十三屆二次全會和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市級對口部門下達給各自單位的工作任務、指標,按照各自承擔的工作職責,圍繞實現縣委、政府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打勝四個硬仗、加快六大建設、辦好十件實事”的奮斗目標,提出實事求是、明確具體的承諾事項。承諾內容既要從全縣大局出發,突出全縣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又要切合各自部門、單位的實際,體現部門、單位的特點;既要圍繞服務全縣經濟建設、新農村建設,又要圍繞改進機關作風建設、加強效能建設;既要有宏偉目標,又要具體實在、便于操作,每項承諾都要落實到具體事項,提出明確的量化標準、完成期限。
四、承諾方式:
承諾方式分兩種:
(1)書面承諾
(2)會議承諾
五、承諾程序
(1)部門提諾。年初,各承諾單位要按照“承諾內容”要求,在認真調研并廣泛聽取干部群眾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針對性地確定具體的承諾事項,報縣分管領導審查,做到上下結合,有機統一。各承諾單位的履職承諾事項確定后由承諾人、縣級分管領導簽字,上報縣承諾工作領導組審核。
(2)組織審諾。縣承諾工作領導組要對承諾單位提出的承諾事項進行嚴格的審核把關,防止出現提出的承諾目標過高或過低的問題。對隨意應付、搞形式,或不負責任、說大話的予以糾正。經承諾工作領導組審核后的承諾事項,形成統一格式的《承諾書》,并一式四份,承諾人、承諾單位、分管領導、領導組各一份。
(3)公開承諾。所有承諾單位都要進行書面承諾,同時縣委將召開全縣履職承諾大會,鄉鎮機關、政府組成部門以及部分條管單位和經濟主管部門負責人要在全縣領導干部大會上進行公開承諾,并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報道。
(4)扎實督諾。縣履職承諾工作領導組將定期、不定期對承諾單位所作的承諾事項進行跟蹤檢查,并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宣傳報道,營造輿論氛圍,以進一步督促各承諾單位加強承諾事項的落實。
(5)認真踐諾。承諾單位要按照各自作出的承諾內容,制定具體措施,以實際行動履行承諾,確保承諾事項落實到位。縣委在年底召開承諾兌現會議,承諾單位負責人要向縣委、政府報告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
在過去的監管實踐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監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監管部門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適合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審批、輕管理”現象普遍,使監管僅僅滯留在任職資格管理上,缺乏后續行為監管措施,形成監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管工作的效果。目前,這方面問題仍然存在。
(一)現行監管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
(三)缺乏量化指標,高管人員履職行為難評價。現實工作中,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日常監管多采取質詢、約見談話、調查走訪、現場檢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評價中,采取定性東西多,定量指標少,考核內容也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況和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一般情況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員均能順利通過,很難全面對高管人員履職期間業務能力、管理能力、經營業績等履職行為進行綜合評價
(四)信息渠道不暢,履職行為監管出現斷層。由于對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相關信息多數從金融機構報送的資料中獲取,不足以全面及時反映高管人員情況,影響履職行為監管效果。同時,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目前還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未實現全省以至全國高管人員監管信息共享,對高管人員跨地區、跨省干部調動,造成監管信息斷層,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也使監管的連續性受到影響,給一些違規高管人員制造了可鉆空子。
(五)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存在表面現象。目前,從省、市分局層面來看,對高管人員的監管分散在各監管處室,且普遍沒有單獨設立機構高管監管崗位,而是由其他崗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業務。由于這部分人員既要承擔非現場監管報表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還要承擔繁重的現場檢查任務,工作量相當大,難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專心搞好履職行為監管,使這方面監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和方式設想
(一)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內容。鑒于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十分豐富,監管考評應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評價體系,對高管人員履職過程進行全方位監管,突出重點,著重考核經營績效。據此,可以將監管考評內容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履職期間基本素質的完備性,包括高管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制觀念;道德品行、行為操守、民主工作作風,是否誠信、廉潔、遵紀守法等;現代銀行經營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況;家庭重大事項,包括財務收支,直系親屬經商辦企業、出境學習工作情況等方面。2.履職期間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完備并得到有效遵守;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是否科學合理,崗位職責及培訓制度是否明確;是否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崗位的風險責任;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職期間業務運行的合規性,包括各項政策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業務開展過程中各個程序、環節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規定;有違規經營、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職期間的業務經營有效性,即表現為經營績效,主要體現為是否完成了上級行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是否取得預期結果;機構資產質量(不良資產升降)狀況,撥備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風險和經營指標變化情況等方面。
(二)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方式。在監管工作中,監管部門可依據監管的內容并結合被監管者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多樣的履職行為監管方式,在傳統約見談話、考試、現場檢查、質詢的基礎上,加大履職行為調查力度,對高管人員在履職期間的表現進行專項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對其任職行為的綜合評價。
1.制定考評辦法,進行量化考評。現行辦法雖規定把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納入任職資格管理的范圍,但對考核內容與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細規定。要從個人品行、工作作風、管理能力、業務經營等方面,通過指標量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履職行為考評,構建起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和任職資格取消的全方位、動態監管體系。2.堅持現場測評、監管評價和專家評審相結合。考評工作分為現場測評、監管部門評價和專家組評審三部分分別組織評審,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起來,對被考評人員分別給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不同評審結論,并對基本稱職、不稱職高管人員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3加強考核評價落實,強化履職行為后續監管。要將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人征求意見,充分尊重其申辯的權力,促使考評依法合規進行。對考評中發現的問題、相應的改進意見要分別送給被考評人員及其上級相應管理部門,并督促其落實整改,對未落實整改,工作無明顯改進或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則建議有關部門予以調整或撤換。
三、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對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高管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相應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便于操作掌握。針對目前管理現狀,一是建議盡快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增加和細化履職行為監管相關內容,使基層監管部門有章可循,增強基層監管部門的可操作性。二是出臺配套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和履職行行為監管的規定,從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監管體系。
(二)樹立以人為本理念,資格審查和履職行為監管有機結合。1.要嚴格市場準人,把好任職資格審查關,防止不合格的人員進入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一是嚴格考試談話制度,著重考察擬任高管人員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嚴格調查走訪制度,著重考察擬任人的思想品質和經營管理能力;三是嚴格離任審計制度,對離任審計中含糊不清的重大問題進行現場檢查;四是實行任職資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批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2.加強履職行為監管,建立高管人員動態監管體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定期匯報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以及年度談話、提醒談話與誡勉談話制度,對在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潛在隱患,對高管人員及時進行誡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二是嚴把考核關,明確并細化考核形式、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定性考核與量化考評相結合,使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考核有依據、監管有標準、處罰有尺度。任職資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經驗引入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使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實、準確、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實際情況;三是嚴把評價關,對于年度評價為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建議其主管部門給予獎勵,對于評價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實行降職、勸辭和免職處理,保持高管人員監管的嚴肅性。3.要嚴格市場退出,誰撞“紅線”就處理誰,促使高管人員嚴格自我管理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