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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3-03-16 17: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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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論文

篇1

1、資金來源結構存在嚴重缺陷,銀行貸款和經營性欠款數量巨大。1997年以來,房地產投資的各種資金渠道中,國家預算內資金、債券、利用外資,以及外商直接投資均呈現回落趨勢,而國內貸款、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來源則迅速上升。論文百事通2003年國內貸款、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來源占當期房地產開發投資總額的比例高達98.5%,三項總計12932.29億元。2004年1-5月國內貸款、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來源占當期房地產開發投資總額的比例上升到98.7%,而銀行貸款和經營性欠款兩項合計就達3772.13億元,占全部資金來源的61.1%。

2、資金投向結構不合理,經濟適用房建設投入不足。1997-2003年住宅開發投資穩定增長,2003年達到6782.41億元,占當年房地產開發投資的67.1%;雖然經濟適用房的開發投資規模在各類住宅建設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最低的,但是與我國的收入結構比,這一比例明顯偏低。2004年1-5月在房地產和住宅開發投資增長分別高達32.0%和32.2%的同時,經濟適用房開發投資的增長只有9.1%。因此,造成供給與需求的結構性矛盾有加劇之勢。一些城市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供不應求,高檔商品房卻不同程度地空置積壓。截至2004年6月末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高達9697萬平方米,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達5673萬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總面積的58.5%;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同比增加0.2%。

二、房地產開發投融資體制面臨挑戰

1、降低國內貸款和預售籌資比例帶來的融資渠道相對收縮。隨著中國銀行體制改革,房地產投融資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隨著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出臺的關于住宅開發貸款和住宅按揭貸款的限制性文件的進一步落實,各家銀行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將更為慎重。另外,由于期房銷售受到限制,依靠預售房款籌集開發資金的渠道也越來越狹窄了。上述變化表明,我國房地產投資體制正在發生變化,將扭轉長期以來房地產開發過度依靠銀行貸款和預售貨款,從而加大金融風險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貸款難度加大,使開發商面臨開發資金緊張和還貸的雙重壓力,不僅會迫使開發商調整價格策略,以維持企業的有效運轉,同時也推動有關方面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2、自籌資金比例居高不下,債券融資拓展緩慢。1997年以來,自籌資金占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總額的比例不斷上升,2003年占到當年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的28.6%,2004年1-5月上升到31.1%。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中所占的份額一直很低,這與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階段是不適應的,應當大力拓展債券融資的空間。

3、經營性欠款數量巨大,其中蘊藏的風險需要及時化解。統計表明,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性欠款自1997年以來一直處于上升中,1997年經營性欠款占當年資金來源總額的38.1%,到2003年這一比例上升到46.1%。由于2004年以來各地清繳拖欠工程款的力度加大,加之有關部門對房屋預售做出了相對嚴格的規定,促使經營性欠款的比例有所下降,2004年1-5月下降到38.3%,但比例仍偏高。經營性欠款的主要部分表現為待出售的房地產項目,但是由于價格原因,供給和需求在低水平上維持均衡,短期內似乎難以改變,因此,及時降低這部分比例成為一段時間內的重要內容。

4、房地產業應對國際、國內沖擊的能力亟待提高。1997-2001年我國房地產開發利用外資額持續走低,2002年這一數字開始回升,2004年1-5月外商直接投資同比增長1.4%。結合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預示著外商對中國房地產的投資有可能持續回升,并成為我國房地產開發投資的重要力量。然而,外資以何種形式進入我國房地產市場,必須加以注意,以便妥為利用,防范負面影響。同時,國內游資對房地產的投機也值得關注,目前一些省份的游資有千億元之巨,如何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防范其負面影響,也是有關各方不可忽視的問題。

三、完善房地產投資相關政策建議

1、完善市場運行機制是根本,行政手段須慎用。房地產業作為我國經濟的一個新生長點,對國民經濟增長發揮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如果政策效力過猛,調控力度過大,有可能引起連鎖反應,抑制經濟增長。因此政策力度選擇應適當。此外,我國房地產開發的公平競爭環境問題一直比較突出,應當努力為房地產開發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完善市場功能,以期在實現調控目標同時兼收培育市場之功效。目前各地針對土地供應、“爛尾樓”出臺了不少政策,但是其中相當部分帶有明顯的行政強制色彩,對市場的作用重視不夠,一些地方明確提出“提高門檻”、“治理城市疤痕”等對策。其實關鍵在于建立公平競爭的環境,而不是強迫開發商服從政府意志,如果通過行政手段強制性地推行某些政策主張,甚至采取所謂的提高門檻等歧視性政策,不僅無助于降低市場風險,反而加重市場的扭曲,導致更大的風險。可取的政策導向是化解結構性矛盾,增加市場的公平性。

2、近期主要目標是結構調整。以結構優化促進總量調整,控制空置面積繼續增長,消化存量商品房。房地產業目前的金融風險不在規模上而在結構上。首先是資金使用的結構。很明顯,直到目前我國廣大城鎮家庭的居住面積仍沒有達到基本的標準,對房屋的購買欲望仍非常強烈,有購買力的需求也十分龐大。另一方面,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屋在5600萬平方米以上,龐大的需求和供給由于價格因素而無法有效實現。其次是資金來源結構。房地產開發投資中,銀行貸款和經營性欠款所占比例過高,2003年兩項合計占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總額的70%,2004年1-5月兩項合計占比仍高達61.1%。有效地改善供需結構、資金結構,是近期調控房地產市場,降低風險最有效的著力點。

3、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規范管理力度,把好土地源頭關。近年來,政府主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政策,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從以往簡單的行政手段為主轉向以法制手段為主。在此基礎上,應更深切體會土地資源對于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實施更嚴格、高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對建設用地進行合理控制,進一步完善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全面盤活土地資產,加快建立健全的、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和房地產業發展的土地產權制度。

篇2

為適應房地產業的發展需要,我國物業管理機構應該建立自己的經營管理服務理念,探索先進的物業管理服務模式和嶄新的物管企業運營機制,充分發掘企業文化和社區文化,著眼于打造物業管理品牌,才能在房地產營銷中保持主動。

二、綠色生態概念

房地產業內綠色生態概念風行。綠色營銷理論的核心是,企業營銷活動應該是以人類的綠色消費為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營銷活動,是實現公司贏利、消費者需求滿足和社會長遠利益三者動態平衡的新型營銷。綠色營銷觀念強調企業的營銷活動要保護環境,有利于維護生態平衡,減少污染,避免資源浪費,提供親近自然的、無害化產品和消費。

這股綠色生態概念之風自然很快吹向房地產業。企業在房產營銷中打出了環保、綠色、生態的口號,在營銷全過程力圖體現“綠色”關懷。例如,地段選擇盡可能遠離污染源,墻體和窗戶采用新型保溫隔熱隔音材料,拒絕使用粘土紅磚(減少土地資源消耗),裝修裝飾使用新型無污染、無刺激、無公害的材料,房屋建筑盡可能減少光污染、降低噪音、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等等。在生態營造方面,則普遍強調小區景觀的配套和環境的綠化,強調居住環境的舒適性、無害化以及生態環境的和諧性。這些都成為樓盤中的USP,成為吸引顧客的“賣點”。

三、歐式概念

歐式概念幾乎是全國房地產市場上最普遍、最常見的概念模式。從我國房地產業起步伊始的沿海和南方城市,到今天的內陸城市,歐式概念之風一直在熱吹之中,成為競相模仿和攀比的焦點之一。無論是建筑的外觀造型,還是小區環境的布局,力圖體現歐式建筑的古典美、現代美。在很多城市,稍有實力的開發商,稍大的樓盤,就要請海外設計師擔綱設計。外觀設計則往往是歐式圓形拱門,歐式窗戶、羅馬立柱,歐式門樓、檐口和墻面浮雕裝飾;小區景觀則城堡式建筑、歐式雕塑小品、歐式風景樹、歐式花園草坪等;還有實力雄厚的開發商,甚至將整個小區“歐化”。

四、品位概念

追求品位,是現代社會逐步富裕起來的人們的共同向往。

有一句幾乎成為經典的廣告語——“我選擇的是家,不是房子”。這句話似于把房子和家對立了起來。其實不然,如果換一個角度看,它恰恰體現了房子之于家的重要性。房為家的載體,沒有房,何以為家?在某種意義上說,房子是家的代名詞。對普通百姓而言,房子是一個家庭最大的“大件商品”,它是人們享受生活的基本條件。無房的人夢想有房,有了房的人則無不希望把“家”建設得溫馨、高雅和舒適。因此,在善于制造概念的房地產營銷人士頭腦里,品位概念自然又是一個重要的“噱頭”。

五、人文概念

現代都市人,每天奔波于繁華鬧市,車水馬龍,喧囂塵揚,更希望能尋得幽雅高尚之所,置業安家,與高尚人士為鄰,受文化環境熏陶,修身養性,讓自己和家人在享受生活的安逸、溫馨的同時,還能夠浸潤在一個文明、高尚的文化氛圍里。對人文氛圍的追求,是都市人在滿足了基本溫飽之后,生活境界和精神境界上的更高要求。

于是,在房地產營銷的概念演進中,人文概念的流行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開發商和企劃人都希望借助人文概念來提升樓盤的內涵和品質。什么“與高尚人士為鄰”、“某某家園,墨香中的家”,什么“某某花園,書香門第”之類的廣告,一個比一個喊得更響亮。

六、旅游休閑概念

現代人在緊張。工作之余,希望獲得休閑、旅游度假,調節心情,放松精神。休閑將成為現代人的重要生活方式。因此,那些在城郊結合部開發的項目,特別是別墅項目區,則著力營造旅游休閑概念。如泳池、沙灘、戲水池之外,辟有野趣燒烤樂園,隨物業贈送小型花圃或農莊(可代為打理),還有的項目干脆建在遠郊的旅游度假區。

最近,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公開發表一種觀點——擁有兩套住房才算小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他所說的另一套房主要被用作周末和節假日度假之用。可見,學者分析的和身體力行者們“想到一塊兒去了”。這說明旅游度假概念反映了房地產開發的一種重要趨勢,難怪開發商和企劃人們開始熱衷于營造這一概念。

七、會所概念

從字面意思上講,會所就是項目業主或小區內居民聚會之所。顧客在接受房地產廣告信息和作出購房選擇時,面對的大多數是期房或半期房,所以盡管很多發展商在樓書和規劃圖中展示了漂亮的會所“效果圖”,但更多的發展商主要是把它作為一個銷售賣點而已,至于會所何時能真正建成,提供哪些服務,由誰經營和如何經營等細節問題,并沒有確定,所以顧客得到的僅僅是一個美麗含混的承諾。

然而,深入考察一下,可以發現,會所概念在實際中存在著這樣的問題:

一是會所的功能定位問題。一般大型社區或比較成熟的物業,均配備有專門的物業管理機構。那么,會所為入住的業主提供的服務如何同物業管理區別開來,避免重復或空白呢?這就需要對會所作功能定位。我認為,會所應該定位于人際溝通和社區文化交流,應該成為社區居民人際交往和文化交流的場所、渠道。讓小區居民從家庭自我封閉中走出來,多作人際溝通,開展有特色的小區文化活動,如文化沙龍、小型圖書館、游藝活動、健身、聚會、社區教育等,面向社區大家庭,敞開心扉,親善友好,至于洗衣送餐、孩童托管之類的家政服務,則應該由物業管理部門承擔。

二是會所經營權和經營方式問題。即會所應該由誰經營,如何經營的問題。也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緣故,我們看到會所普遍由開發商經營。由于開發商的主業不在于此,如果開發商經營上出現問題,這就容易造成與業主的矛盾。因此,我們提倡會所可以引入社會的專業機構來經營,以提高經營水平和服務水準。在如何經營的問題,有開放式經營、封閉式經營和半開放式經營三種觀點。因服務的對象范圍大小不同,經營方式和對業主的影響也就有不同。更多的業主希望會所實行封閉式經營,以享受優越的服務,但這也會增加經營成本,提高會所消費代價。

八、親水概念

水也是21世紀最珍貴的資源。而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相對缺乏的國家。在很多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缺水嚴重,水就更顯珍貴。因此,生活在都市的人們,如果能選擇親水居住,是一種親近大自然的愜意人生。在這種追求下,親水概念不知不覺風行房地產界。不少開發商把項目用地由原來首選地段因素轉向臨水因素。于是乎,那些臨湖、臨江、臨河的項目開發一下子熱了起來。只要看看如今樓盤項目的名稱,便可以看到與水的關系:藍灣俊園、金色港灣、銀河灣、秀水公寓、海岸花園、戀湖公寓、玫瑰湖畔、碧水灣、錦繡香江、星河灣、山水庭苑、臨溪居……。

九、智能E化概念

篇3

我國法律、法規對單獨以房屋或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行為,并一直規定為摘要:“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但在房地產開發領域的實際抵押設定中,將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分別進行抵押的行為比比皆是,不論是開發商、債權人、還是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國土資源管理機關均對此行為“認同”,他們并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對“房隨地走”和“地隨房走”原則相悖,而是理所當然而為之。違反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之間存在的相依關系原則,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抵押行為顯然是無效行為。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即出讓土地使用權和通過依法轉讓取得的房地產可以抵押;而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直接抵押,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的證實。

本文針對上述新問題進行了探索,而對房地產抵押中存在的房屋產權抵押,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抵押相關法律新問題并未作出說明。

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統稱,房地產也是兩個基本形式的不動產。在我國的物權法未出臺的現行民法制度的法律狀態之下,房地產法律關系,通常是指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法律關系。基于房屋和土地的不能移動性,故房地產抵押也具有不可分離的特性,而實際在房地產抵押設定過程和所產生法律后果中存在著若干法律新問題。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房地產屬于不動產,設定房地產抵押權時,需依法履行抵押登記的法律行為,因此,房地產的抵押擔保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也極為普遍,隨之而來產生的抵押糾紛也相當多。對于抵押設定所生產的諸多法律關系和之對應的法律后果,所映射出的我國現行法律的相關新問題,以及糾紛的避免和處理也必須充分重視和探究。

一、房地產抵押的法律原則及相關新問題

(一)房和地的相依性原則摘要:

在房地產開發中,土地使用者都是因自己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才獲得利用房屋范圍內土地,離開了土地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只能是空中樓閣。因此,房屋產權的取得,必須建立在已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抵押人對自己的房屋產權或土地使用權中的任一種權利的處分,往往會涉及到另一種權利的變動。

正是由于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之間存在著這樣的依附和相依關系,我國法律、法規對單獨以房屋或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行為,一向采取“房隨地走”和“地隨房走”的雙向原則,并一直規定為摘要:“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但在房地產開發領域的實際抵押設定中,將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分別進行抵押的行為比比皆是,不論是開發商、債權人、還是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國土資源管理機關均對此行為“認同”,他們并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對“房隨地走”和“地隨房走”原則相悖,而是理所當然而為之。違反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之間存在的相依關系原則,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抵押行為顯然是無效行為。

在實際中,對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分離設定抵押的行為一般表現為兩種形式摘要:一是,將房地產因不同的債務需要分別設置兩個獨立的抵押,此時的抵押設定可能是同時設定,也可能是分期設定。所設定的抵押權人可能是同一的,也可能是兩個抵押權人。二是,根據一項債務需要,同時將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分別抵押給兩個以上的債權人。這種違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之間存在的相依關系的抵押行為之所以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大量生產,其原因雖和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內心動機分不開,而我國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抵押登記機關設置分離是其根本原因所在。

應當注重的是摘要:根據“房隨地走”和“地隨房走”這一相依關系原則,在抵押當事人對房屋產權或土地使用權抵押中的一種權利的處分時,即撤銷抵押以及撤銷抵押登記時,另一種權利的抵押也將隨之撤銷。

(二)抵押權和房地產轉讓之間的法律原則摘要:

我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摘要: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和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因此,受讓(購買)抵押房地產一定要謹慎和仔細審查,以避免得到的是無效轉讓的房地產。

(三)法定抵押登記擔保期限的原則摘要:

《擔保法》公布施行快十年了,擔保抵押設定的當事人現已完全接受和認同了“抵押不登記無效”的我國法律實行的強制登記制度。但對于登記擔保期限仍沒有明確的熟悉。本身對于“抵押當事人能否自行約定抵押期限”這一新問題,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學理上也存在多種不同的理論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摘要:抵押合同當事人自行約定的抵押期限是有效的。因為盡管抵押權為物權,但是抵押合同仍然可以適用合同法的合同自由原則,應貫徹尊重當事人的自主、自愿的原則。假如當事人約定了抵押期限,視為抵押權人接受了對抵押權的期限限制,抵押權人只能在該期限內實現抵押權,更何況我國法律并未明令禁止當事人自行約定抵押期限的行為,所以這種約定并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應當是合法有效的。盡管物權中的所有權具有無期限性,但并不排除其他物權的有期限性,以所謂物權的無期限性作為拒絕承認抵押權的期限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也有學者認為,我國《擔保法》第25條明確規定摘要:“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和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既然法律答應保證合同的當事人約定保證期限,而且在當事人未約定的情況下,應當適用法定期限,那么也應當答應抵押合同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抵押期限。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抵押合同是附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假如主合同未能得到清償,主合同并未終止,主債權人的債權仍然是有效的,這樣附屬于主債權的抵押權也仍然有效,抵押權人仍然有權向抵押人主張權利,而抵押人不能被免除擔保責任。因為抵押權在本質上屬于物權,并從屬于主債權,只要主債權存在,抵押權也就同時存在。也有人認為,當事人約定抵押期限實際上是約定免責條款,這種免責條款的約定,目的在于限制和免除抵押人的擔保責任,所以這種約定應當是無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適用%26lt;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26gt;若干新問題的解釋》實質上是接受了最后一種觀點。

(四)抵押物的特定化登記原則摘要:

對于房地產抵押登記,不少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均忽視這一原則。對于商品房開發中的房屋所有權獲得,一般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在符合法定條件、房屋竣工驗收后并由開發商履行相應的必備法定手續的條件下,按照房屋建筑的獨立體(幢、棟、樓,即在建筑施工前、開發立項報建時已核定的房屋單位)發給開發商該幢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權證,即俗稱的“大產權”。在一個開發項目往往有若干個房屋“大產權證”。在設定抵押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往往直接將一個或數個“大產權證”進行抵押和登記,而未將其按商品房的實際套為單位進行細化,即未特定化,這樣的抵押登記是無效的。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

(一)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

這里主要討論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些非凡情況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第三、五項規定摘要:(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摘要: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擔保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摘要:依照本法規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或者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后,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即出讓土地使用權和通過依法轉讓取得的房地產可以抵押;而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直接抵押,符合《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必須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在抵押登記時必須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的證實”,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但其土地在實現抵押權后,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這在進行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必須注重的。

同時,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辦理登記手續。根據《擔保法》第四十四規定摘要: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摘要: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八條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所以,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摘要:一是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依法能夠抵押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二是必須是辦理了土地登記、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有關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條件。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獲得劃撥土地的使用人,雖得到國有土地使用權,但因沒有支付出讓金給國家,因此其使用權的價值不能等同,應當遠遠小于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因而國家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作了相應的限制規定。

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了并自之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劃撥土地使用權“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因此,國家以行政法規的方式規定了,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直接抵押。

國家土地管理局〔1997〕國土〔籍〕字第2號《有關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新問題的通知》“三、有關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中規定摘要:“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的證實”。也表明劃撥土地使用的抵押是受限制的。

但是,同時又帶來了如下幾個新問題摘要:(1)、我國歷來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應當說不能以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就和“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定劃等號;(2)、《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屬于國家行政法規,國土資源局和最高人民法院無權以行政政策文件以及司法文件來修改國家行政法規,這樣的作法不符合《立法法》;(3)刊登在2004年6月25日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國土資源-全國土地日專刊〗上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陳書榮所著《解讀土地使用權抵押相關新問題》中,仍認為“劃撥土地使用不能直接抵押”、應“符合《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必須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而壓根沒有提及國土資源部的國土資發[20049號文;(4)、從維護國家土地的立場出發,《有關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新問題的通知》“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的證實”這一規定表明了應當確定了出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方可抵押。

(三)法律規定不能抵押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摘要:

1.土地所有權摘要: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根據上述規定不能抵押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即便是當事人簽訂了抵押合同也是無效的。

(四)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則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所以當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時,不可能進行單純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或房屋產權抵押,而必須土地和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同時抵押,并按照規定分別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和房產抵押登記。

除《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1條規定摘要:“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第47條規定摘要:“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擔保法》第36條“第三十六條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明確規定了”三個同時抵押“。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摘要:“轉讓、抵押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抵押;轉讓、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五)相關證實

這是和房屋產權抵押登記一樣的法定要求,抵押人是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在抵押時要提交企業職代會通過抵押的合法有效證實文件。抵押人若是三資企業或股份制企業,在抵押時要提供董事會同意抵押的證實。依法以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要提交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抵押的證實。其他類型的企業的相關證實要求如房屋產權抵押登記的要求一樣。

(六)土地使用權抵押前,應進行土地評估

一是辦理抵押登記的需要;二是確保抵押土地價值的準確性,貸款或者借款的全額收回。根據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要提供土地估價報告,而且土地估價報告提供的土地價值是貸款或借款的主要依據。所以在抵押之前,應請具有土地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予以評估,確保土地價值的準確性,確保抵押權實現時轉讓或者拍賣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能夠還貸款或借款。

(七)簽訂抵押合同

土地抵押權的設定屬于要式行為,因而設定土地抵押權必須訂立書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內容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九條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摘要: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

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八)辦理登記手續

我國對土地抵押權登記實行強制登記制度,抵押權登記作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當事人訂立書面抵押合同后未辦理登記的視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抵押不能對抗第三人。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時,假如是地上沒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的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假如是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的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則分別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并辦理他項權利證書。

(九)有關土地抵押合法憑證

根據〔1997〕國土〔籍〕字第2號《有關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新問題的通知》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合法憑證是《土地他項權利證實書》,《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不作為抵押權的法律憑證,抵押權人不得扣押抵押土地的土地證書。抵押權人扣押的土地證書無效,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原土地證書作廢,并辦理補發新證手續。

過去很多銀行、金融機構在辦理抵押登記時,直接扣押抵押人的土地證書,以為這樣保險,實際上存在著非常大的風險。

(十)保險新問題

根據《擔保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摘要: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因此土地使用權抵押辦理房地產保險,可以確保抵押人的權益。

所以,土地使用權抵押非凡是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抵押權人最好辦理保險手續,并在保險單上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的期限應長于抵押協議的期限。假如被抵押的土地因非凡原因受到損害,抵押權人可以根據抵押人讓和的賠償或補償請求權,代替抵押權人直接向第三人或保險公司請求損害賠償或要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

在商品房按揭銷售中,按揭銀行機構往往要求購房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對于這種抵押風險保險事項,開發商應首先在銷售宣傳和廣告中載明。其次,對于保險方式、費率、提前付款的退保退費等相關事項應當協商一致,以免在辦理購房手續過程中發生爭議和不必要的訟爭。

(十一)有關房地產抵押權和房地產出租的法律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適用%26lt;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26gt;若干新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摘要: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第六十六條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

即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已經出租的房地產抵押,這種情況租賃關系成立在先,抵押權設定在后,抵押和租賃關系互不影響,只要抵押人以書面形式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即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另一種情況是房地產權利將已經抵押的房地產出租,這種情況下抵押權設定在先,租賃關系成立在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租賃關系應隨著抵押權實現而解除。

參考文獻摘要:

1、王利民《有關抵押權若干新問題的探索》法律出版社2001年

2、陳書榮《解讀土地使用權抵押相關新問題》法律出版社1999年

篇4

在市場經濟中,房地產有三個基本功能:一是為消費者提供居住和工作場所;二是為個人和企業提供投資或投機機會;三是為整個信用制度提供最基本的抵押資產(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銀行抵押資產的90%是房地產)。前者是房地產的自然屬性,與是否市場經濟無關,后兩者則是房地產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的基本功能,沒有市場經濟就沒有這兩個功能。房地產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的基本功能引發房地產在市場經濟中正反兩個方面的基本作用:其正面的基本作用在于房地產可以迅速通過房地產信貸的杠桿撬動大量資金流向房地產發達地區,導致該地區經濟進一步發展(在中國這總是為地方政府帶來巨大的土地出讓和稅收收入);而基本的負面作用就是它可能帶來泡沫經濟的風險。可見,房地產在現代經濟運行中具有很強的虛擬經濟的運行特征,把房地產作為虛擬經濟的部門之一來進行研究更能體現房地產在市場經濟中的特性。

然而,在傳統經濟理論中,房地產(realestate)一直被認為是一種最重要的實物資產(realassets),屬于實體經濟的研究范疇,房地產的變動應該與經濟基本面相吻合。但是,現實經濟中的“房經背離”和“房地產泡沫”等種種“異象”又說明了僅把房地產作為一種實物資產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必須從當今經濟虛擬化的現實出發,運用虛擬經濟理論對之進行合理的解釋。

一、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研究

在現代經濟中,資本化定價方式越來越普遍,整個經濟系統中虛擬經濟部分的影響日益增強,相應地,虛擬經濟的研究也越來越重要。國內外學者對虛擬經濟的定義和稱呼有很多種,但是它與“實體經濟”相對獨立而存在的看法卻是共同的。虛擬經濟概念的本質意在概括一種不同于以往的經濟運行方式,其基礎就是資本化的定價方式。它是觀念支撐或心理支撐的價格形成系統,而實體經濟是成本支撐的價格形成系統。從這樣的認識出發,房地產的價格形成無疑屬于虛擬經濟系統。

可見,虛擬經濟理論重視預期和心理活動、不確定等因素的作用,它把整個經濟系統劃分為由成本支撐的實體經濟系統和由心理支撐的虛擬經濟系統。虛擬經濟是一種以資本化定價方式為其行為基礎的特殊的經濟運行關系,一種資產,不論其有形還是無形,也不論其是金融資產還是房地產,一旦以資本化定價方式來定價,它就具有虛擬資產的運行特征,就應該納入虛擬經濟的研究框架。虛擬經濟中的所有運行特征、運行規律和所發生的重大事件無不與資產的這種特殊定價方式有關。對房地產虛擬性的研究也是從資本化定價方式入手的。有關的研究如下:

1.關于房地產定價方式的研究。劉駿民(1998)指出:如果從定價方式的角度來看,即使是狹義的虛擬經濟的定義也要包括房地產。隨后,南開大學虛擬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課題組“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研究報告”指出房地產虛擬性是介于一般商品和金融資產之間的,房地產虛擬性的主要影響因素具體包括:房地產存量與市場、經濟發展與經濟虛擬化的程度以及制度因素(包括土地制度、法律制度和市場結構等影響房地產虛擬性質的主要制度因素)。

2.關于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與經濟穩定的關系研究。郭金興(2005)指出:房地產市場的波動并不必然導致宏觀經濟的不穩定,房地產具有穩定經濟的內在機理。房地產價格的長期增長趨勢可以使貨幣供應與經濟增長中的貨幣需求相適應,而房地產價值的相對穩定性對穩定貨幣發行,從而穩定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王國忠(2005)通過計量經濟模型的檢驗發現:房地產價格波動對整個經濟價值系統的影響是直接而顯性的。房地產價格與貨幣供應在整個區間內存在雙向的影響機制,房地產價格對股票價格與實體經濟的價格指標都有著單向的傳導機制,房地產的價格波動會影響股票市場的價格及實物生產價格的波動。這說明作為虛擬經濟的子集,房地產在國民經濟運行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如果把房地產部門看成是虛擬經濟的一部分,然后再來考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就會發現,房地產價格的變動對實體經濟的影響不但沒有減弱,反而出現了增強的趨勢。鞠方(2005)基于對現代經濟和房地產市場特殊性的分析,提出了一個基于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二元結構分析框架,提出了房地產市場貨幣積聚假說,對房地產泡沫的成因進行新的解釋。進而把房地產泡沫放在協調處理好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關系的角度進行研究,重點剖析房地產泡沫、經濟增長和金融發展三者之間的內在聯系,從而為三者的互動協調發展提供理論基礎。并指出:房地產市場是一個具有鮮明的虛擬經濟特征和實體經濟特征的特殊市場,正是由于這種“虛實兩重性”,決定了房地產“異象”成因的復雜性和多樣性。

二、從虛擬經濟的角度重構房地產經濟理論的基本思路

在認識到房地產的虛擬性的基礎上,我們可以按照虛擬經濟的理論框架(劉駿民,2003),從虛擬經濟角度來重構房地產經濟理論。這種重構包括以下幾個有機的組成部分:①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研究。這是從虛擬經濟的行為基礎——資本化定價方式的角度對房地產虛擬性進行的研究。②對房地產自身的穩定性的研究。首先,從虛擬經濟的運行特征——強波動性入手,然后,對房地產這種虛擬經濟成分自身的穩定性進行研究。③從價格的角度來研究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與宏觀經濟穩定的關系。說明房地產價格與宏觀經濟的互動關系——房地產如何影響宏觀經濟以及宏觀經濟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什么影響。④從資金流的角度闡述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與宏觀經濟穩定的關系,這種資金流包括貨幣資金流和信貸資金流。分析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與宏觀經濟穩定(波動)之間的關系構成了新的房地產經濟理論的核心部分。⑤指出在虛擬經濟條件下政府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干預,以促進經濟穩定。⑥案例研究。研究美國、英國、日本、中國等國房地產業的發展與宏觀經濟穩定的關系。

由此,從虛擬經濟的角度來重構房地產經濟理論的分析框架圖大致如下:

三、從虛擬經濟角度來重構房地產經濟理論的意義

在經濟虛擬化背景下,研究房地產虛擬性質與宏觀經濟穩定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大體而言,從虛擬經濟的角度重構房地產經濟理論有兩個基本特點:第一,強調房地產的投資和投機功能,從而將股市、債市、大宗商品期貨市場等看作一個整體來考察房地產,考察資金在這些領域中轉移流動的規律及其影響;第二,強調房地產作為資產的虛擬性質和可能的房地產引發的泡沫經濟的風險。這種從市場經濟功能視角的研究將有助于從整體上把握房地產經濟的發展。具體表現在:

有利于正確解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地產在國民經濟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傳統經濟理論難以有效解釋房地產市場運行中的“異象”,只有在對房地產虛擬性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才會對虛擬經濟的定義和研究領域有更深刻的了解;才會對虛擬經濟的理論出發點是把整個經濟看作一個價值系統而非物質系統有更深刻的理解;這種研究必將極大地豐富虛擬經濟的理論。

有利于提高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研究房地產虛擬性與宏觀經濟穩定的關系,指出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有利于維護整個社會的公平、穩定和協調發展,這在客觀上為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提供理論依據,并有利于提高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

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和實體經濟部門的協調發展。房地產市場和實體經濟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房地產的健康發展對經濟增長至關重要,研究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與宏觀經濟穩定,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和實體經濟部門的協調發展,從而為經濟增長服務。

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事關老百姓的安居樂業和社會穩定,房地產泡沫引發的財富分配效應可能加劇收入分配差距,造成社會利益主體的矛盾激化。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房地產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也呈逐年增加的趨勢,房地產業也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各國的GDP增長對房地產業的依賴性較強。在此情形下,如果房地產業出現不正常的發展,不僅會導致房地產業衰退,還會對金融體系甚至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帶來不良影響。因此,認識房地產虛擬性并在此基礎上解決房地產市場發展中的問題,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金融安全、投資決策和社會穩定,關系到和諧社會的構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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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千.房地產虛擬資產特性與宏觀經濟穩定[D].南開大學2006年博士學位論文.

[5]王國忠.虛擬經濟穩定性研究[D].南開大學2005年博士學位論文.

篇5

房地產業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量的行業,隨著近年來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不斷升高,這種形勢下房地產業必然會朝著低碳化的方向發展,但是因為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房地產業向低碳化發展的過程中始終有一些問題存在,因此必須加強對房地產經濟的管理,并實現管理工作的創新,從而促進房地產低碳化發展的實現。

【關鍵詞】低碳經濟;房地產;經濟管理創新

隨著近年來我國對新型經濟增長方式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尤其是在可持續發展觀念的引導下,低碳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實現了對科技與制度的創新,在減少廢棄物排放、降低能源消耗等方面取得了有效成果,有效推動了環境和經濟的共同發展。近年來各行各業都開始關注低碳經濟,隨著低碳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的生存環境得到了有效保護,經濟結構也得到了有效的優化與調整。因此,在低碳經濟背景下,急需進一步加快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的創新發展,這樣才能切實保證經濟與環境的共同發展。

1我國房地產發展提倡低碳經濟

1.1制定了低碳地產發展政策

目前我國的經濟環境非常復雜,其經濟發展過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這種形勢下如果不能發展低碳地產發展政策,低碳房產發展將會面臨很多問題,例如法律法規不完善,違法行為發生的幾率將會增加,在低碳房地產發展的過程中,犯罪的成本比較低,而房地產利潤較高,因此造成犯罪率非常高,還會出現房地產價格虛假的問題。因此,在目前的低碳經濟背景下,繼續加快房地產相關政策與法規的健全與完善。

1.2大力倡導綠色與環保

在目前的低碳經濟環境中,要想實現房地產業的低碳目標,就要不斷加快在技術與材料方面的創新,充分利用環保的、綠色的材料代替高能耗材料,這樣才能實現建筑材料的環保和綠色目標。在房地產業應該利用新型的保溫隔熱材料,這樣不僅可以達到良好的保溫效果,同時還能充分實現隔熱的目的,保證房屋始終處于一種良好的隔熱效果中,此外,對煤炭需求量也會相應降低,最終達到綠色環保的目的。

1.3不斷提高環保意識

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大對低碳環保的教育和宣傳力度,提高國民的環保意識,這樣人們在生產與生活中才能樹立起低碳意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意節能減排,積極利用節能減排產品,積極轉變人們的思想方式與生活方式,對人們的綠色生活進行引導,這樣才能為低碳房地產經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2低碳經濟對房地產經濟的影響

傳統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都使用粗放型模式,然而在低碳經濟背景下,很多地產企業不能適應新的發展方式,進而出現了虧損甚至倒閉的現象。低碳經濟是保證我國房地產經濟發展的重要條件,引導房地產企業朝著可持續發展的方向發展,這種情況下國家和企業應該共同努力,將房地產經濟管理創新發展工作做好,明確低碳經濟對房地產經濟帶來的影響,這樣才能使我國房地產行業更好的為我國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2.1大大增加房地產成本

當前我國的科學技術水平有限,這種情況下繼續進一步提高低碳技術,這種形勢下在房地產業中應用低碳技術,勢必會大大增加房地產成本,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往往需要投入更多資金。低碳經濟實際上就是利用新能源來代替傳統能源,當時新能源的利用會大大增加成本投入,因此會極大的增加房地產企業中企業的資金投入。從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的發展情況來看,大部分企業都是中小型的規模,他們沒有過多的資金投入到低碳經濟上,這無疑為低碳房地產發展造成了一些困難。

2.2低碳經濟的實行會使房價升溫

低碳經濟的目標要想得到實現,就需要再房地產發展過程中積極利用新能源和新技術,變相的增加了房地產企業在成本上的支出。當前,很多利用低碳能源的建筑,接著低碳的幌子將房價抬高,但是消費者只會認為只有房屋質量高,其價格才會提高,這在無形中使房價有了升溫的跡象。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消費能力較低的人群,根本不能承受地產升溫帶來的壓力,一些人買房的欲望大大降低,這對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2.3阻礙房地產經濟的發展

房地產在發展過程中會使用大量煤炭與木材,能耗總量非常大,據相關研究顯示,房地產產生的碳排放量在總排放量中占到了30%左右。從當前我國的房地產發展情況來看,房地產行業要想實現健康穩步發展的目標,首先必須有大量的能源作為保障,在目前低碳經濟的發展環境中,能源支持顯然受到了限制,同時房地產行業也會受到相應限制,這不僅會嚴重影響房地產業在一定范圍內的發展,同時對房地產經濟的整體情況也會造成一定影響。

3低碳經濟背景下如何做好房地產經濟管理創新

低碳經濟主要利用產業穿行、技術與制度創新等方式,最大限度的減少能源消耗量,減少廢氣的排放量,這樣經濟發展才能與環境保護實現協同發展。發展低碳經濟不僅可以有效保護環境,同時還能對經濟結構進行調整,促進能源利用率的提升。

3.1利用法律法規控制地產業碳排放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業獲得了比較大的發展,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來促進其發展,但是從目前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工作中可以看出,還有很多問題存在,特別是在低碳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還缺少健全的制度監管低碳經濟下的房地產業,這種情況下急需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對房地產業高耗能與高排放進行有效控制,超過標注的房地產企業應接受嚴厲的懲罰,這樣房地產業才能得到健康發展。

3.2對企業成本進行合理控制

低碳經濟背景下要求使用新型的環保的技術與材料,這種情況下企業的成本必然會增加,怎樣將低碳經濟背景下房地產業成本的控制工作做好顯得非常重要。①在技術與材料選用過程中,應該結合最優化原則選擇低耗能、低排放材料與技術;②在具體施工過程中要保證采用的技術能夠達到低排放的目的;③在開發低碳房地產的過程中使用的新材料通暢價位都比較高,因此必須將材料使用情況做好統計,避免出現浪費現象。此外,還要在前期工作中將成本控制工作做好。

3.3制定長期的房地產業發展目標

隨著近年來我國體制改革的不斷加快,對房地產業經濟發展方式與經濟結構都提出了要求,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要求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做到低排放和低耗能,因此國家不僅要對當前的經濟形態進行充分考慮,同時還要在發展房地產的過程中對其進行宏觀指導,保證房地產企業可以在低碳經濟背景下穩步發展,避免因為低碳經濟影響而造成的房地產經濟萎縮。

3.4完善房地產經濟管理機制

顯然,當前我國房地產發展過程中還有很多問題存在,特別是進入低碳房地產經濟發展階段以后,市場形勢越來越復雜,這種情況下單純依靠行政政策已經很難實現對房地產經濟的有效調節,因此國家相關部門應該結合低碳經濟對房地產業的要求,針對房地產經濟進行一些干預,對當前的房地產經濟管理機制進行完善,這樣才能充分保證低碳經濟背景下房地產業可以得到穩步發展。

3.5不斷調整房地產經濟財稅政策

在低碳經濟背景下企業要想實現發展就要增加資金投入,那些依靠銀行貸款的企業必然會面臨更大的投資風險,因此國家應該采取相應的財稅政策,對發展低碳經濟的企業提供支持,可以對于高耗能房地產企業征收污染稅,通過這種方式可以為房地產轉向低碳經濟方向發展的企業提供機遇,同時還應該利用降低稅收、增加財政補貼的方式,針對那些實施低碳經濟的企業提供支持,以不斷促進房地產企業朝著低碳經濟方向發展。

4結語

綜上所述,近年來能源緊缺的現象越來越嚴峻,低碳經濟開始成為各行各業發展的主流趨勢。在低碳經濟背景下,房地產企業發展可以更加快速的實現降低能源利用、減少污染的目標,同時不斷提高節能環保的意識,進一步推動房地產業朝著低碳方向發展。目前房地產行業低碳發展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必須在經濟管理工作中實現創新,不僅加快房地產經濟發展,同時還要積極改善居民生活環境質量,最終保證經濟與環境協同發展得以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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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地產經濟論文范文二:房地產經濟與市場經濟協調發展

引言

不可否認,房地產經濟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不但使人們的住房水平有明顯提升,而且還提供了很多就業崗位。然而,我國土地面積雖遼闊,但人口眾多,且適用土地有限,隨著人們對房屋需求的猛增,開始出現供不應求的現象,直接導致房價上漲。長期如此發展下去,必將影響到我國經濟的穩定性,所以必須對房地產經濟加以規范,促進其與市場經濟的協調。

一、發揮政府宏觀調控的作用

房價居高不下、住房難是我我國當前備受關注的社會話題。在市場經濟中,經濟發展要遵循市場規律,而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期,加上市場環境復雜多變,急需政府涉入,采取宏觀調控手段,合理控制房價,盡快把房價拉回與我國經濟水平相一致的軌道上,減少房地產泡沫帶來的危害。首先,政府需加強重視,并對當前房地產經濟有個明確的認識和科學的判斷,將控制和降低房地產市場風險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其次,應加強監督管理力度,時時掌握房地產市場動向,了解消費者的消費心理,予以科學地引導和調控。特別是地方政府的投資行為,和房地產業負債率過高的問題,應及時解決,確保房地產商能夠理性投資,避免較大金融風險的形成。地方政府過度干預,非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可能會出現新的問題,所以必須對地方政府加以約束。同時,在巨大經濟利益的引誘下,房地產交易中難免會出現金融詐騙行為,如有必要,政府應采取強制性手段予以制止。如果資產價值不斷增長,而實體經濟跟不上,將影響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防止這一現象繼續惡化,政府可提高銀行存款利率,或通過征收房產稅等手段加以控制。

二、實現房地產業的科學發展

房地產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極其重要,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也不容小覷,然而市場環境復雜多變,隨著房地產業的進一步壯大,出現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比如在銀行信貸中占據著高比例,一旦資金斷裂,銀行將首當其沖,其他行業也會受到影響。我國房價上漲的原因與實際價值并不相符,主要是開發商和炒房團引起的,價格與價值相背離,與市場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目標不符。所以,房地產業應盡快回歸到均衡、科學、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來。該行業不管是收縮還是擴張,都應尊重客觀事實,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并綜合考慮社會、人口、生態等多方面因素,使其在國民經濟中能夠發揮平穩支撐作用。任何行業發展,都有其底線,房地產業同樣如此,如果不加控制,任由其如此發展下去,必將會有衰退的一天,而其他許多行業也會受到影響,甚至會阻礙國民經濟的進步。所以,一方面,不管是房地產開發商,還是消費者,或是干預的地方政府,都應擺正心態,重新認識房地產業的優勢和其可能帶來的風險,減少盲目性;另一方面,應結合經濟實際水平、城鎮化水平、工業化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等條件考慮,走出一條科學均衡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三、房地產經濟需要合理轉型

經濟在發展,市場在隨時變化,新時代、新的消費需求對房地產業提出了新的要求。傳統的房地產業在擴張過程中存在明顯的盲目性,競爭方式較為粗放,且運營模式單一,不利于該行業的長遠發展。而如今,市場競爭加劇,房地產業不但要競爭產品數量和質量,還要樹立自己的形象品牌,提高產業服務水平,只有提高綜合實力,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占據優勢。運營模式也不再單一,反而傾向于綜合性配套服務運營。另外,過去的房屋產品耗能較高,污染嚴重,對人們的健康和環境都不利。當前時代提倡綠色、節能、環保,房地產業也逐漸走上了低碳環保的發展道路。隨著城鎮化水平加快,房地產也在經營理念上也應有所轉變,首先要重視產品的綜合性和多功能化,現代很多地產都兼具辦公、娛樂、居住、購物等多種功能。其次經營范疇要有一定的拓展,如在休閑度假、公共設施上增加投資。此外,相應的物業和服務水平也要跟上。低碳綠色房地產是今后的一個主要方向,綠色不僅僅是在房屋周圍種植綠樹,更多的是體現在房屋的材料上,應盡量使用環保、無毒害的材料。

四、建立起有效的相關政策

篇6

企業內部控制在兼顧全局的基礎上,要分清重要事項和重大風險業務單元,制定出更嚴格的措施,加強控制管理。對房地產企業來說,工程質量和人身安全事故是企業的重要事項和重大風險業務單元,對于這類事項要實行集體決策和聯簽制度。

2制衡性原則

房地產企業在公司治理結構、機構設置與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要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制衡。比如工程施工部和工程質量部要分別設置兩個科室,由不同的兩位副總分別管理;材料的采購與驗收部門要分開設置等,也就是說完成某項工作要由互不隸屬的兩個以上部門來完成,以便形成互相監督、相互制衡。

3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內部控制要講究實施成本與效益,忽略成本的控制是無意義的控制。企業內部控制建設必須全面考慮投入與產出效益之比,有些控制工作可能會影響工作效率,但能夠防范風險的發生,這種控制對企業來說仍然是必須的。

二加強房地產企業內部控制的策略

1加強企業資金管理與控制

建立科學規范的預算制度和體系,積極規避財務風險資金是企業的血脈,必須嚴格控制資金流入和流出,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從內部、外部多方位、多渠道籌集資金,保證支付能力和償債能力。企業應該在本年末對下年的資金進行全面的預算,嚴格按預算籌集、使用資金,嚴格按照預算的程序和審批權限管控資金,將資金管控貫穿于企業的各個環節,并實行預算與業績考核的無縫連接,做到節約有獎、超支有罰、獎罰分明的管理考核體制;對于確實需要超出預算的支出,應該按照預算的審批程序和權限,逐級報批調整預算,使企業資金管控科學合理。

2提高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素質

嚴格控制分包工程的質量房地產企業與一般的工業企業有本質的區別,它的產品金額較大并涉及到民生,一旦出現問題,給企業、國家、人民都會帶來巨大的損失,這要求房地產企業從業人員要有高度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在工作中要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公司對工程總承包商在進行工程分包時,要對分包工程的承包公司的情況、施工人員的素質和技術水平有所了解;作為總承包商應要求分包公司做好其公司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其員工的技術水平和人員素質;如果總承包方認為分包公司人員管理達不到其要求,也可向該公司安排專業人才進行管理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對于分包出去的工程,嚴格按照工程預算書規定使用的材料,對不達標的材料堅決予以退回,同時還要加強施工過程中工程量的監督,決不允許偷工減料;還要聘請專業的監理公司,對于技術標準要求比較嚴格的部分,要有監理公司監督管理;在有效監督施工質量的同時還要督促施工效率,減少怠工、費工現象,有效地縮短工程工期;企業可結合施工現場和施工單位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種影響因素,并制定出合理的方案,總承包方也可適當地給予技術支持和相應的獎懲制度。

3建立全局風險意識

全面識別企業風險,建立風險應急預案風險是未來一個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的可能性給既定的目標帶來的影響。風險無處不在,只要一個事物存在就會面臨種種風險,房地產企業亦如此。所以,房地產企業上至高層,下到普通員工,都應該有較強的風險管理意識,尤其是高層應及時全面地向全員灌輸風險管理思想,對工程質量、人員安全等各業務層面采用行業風險組合清單、職能部門風險匯總等辦法進行風險識別,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進行分析與判斷,結合房地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并不斷調險應對策略,企業還需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理程序,風險應急預案,一旦出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減少企業資產、聲譽等各方面的損失。

4結合本企業實際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控制體系內部控制是一項系統工程,建立和實施一套統一、高質量的內部控制體系,有助于企業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企業應當結合本企業實際,建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內部控制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等良好的內部控制架構體系,各部門職責分工明確,能夠相互制衡;在業務層面上,內部控制要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每項業務都要有科學合理的管控制度,使企業整個管控過程不存在空白點;對重大項目的招標、重大人事任免、重大責任事故的處理要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實行聯簽制度,任何人不能單獨決策或破壞聯簽制度,使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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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房地產泡沫成因

二戰后,日本百廢待興,尤其是住宅市場,供應嚴重不足,住房緊缺成為一個嚴重問題。為解決這一難題,日本政府采取了由政府、民間、個人共同集資的政策,大力發展房地產行業,使戰后日本住宅建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比例保持在6-8%左右。隨著日本經濟自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的快速發展,經濟實力的迅速增強,至1981年全日本基本解決了供需之間的數量上以及質量上的矛盾。此后,日本在繼續開發新建住宅區的同時,加快了舊區改造工作。

戰后日本住宅建設以及日本經濟自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的快速發展使人們相信在日本土地價格永遠上漲的神話。東京土地價格在1955-1987年保持年均增長16%的速度。土地的稀缺性,加上房產消費的盲目性,產生了土地神話。土地只會升值不會貶值的邏輯在日本人的腦海里根深蒂固。到1990年,日本的房地產的總價值約為20萬億美元,大約是1955年的75倍,相當于當時全球股市總市值的2倍。從地價來看,1990年僅東京的地價總值就相當于當時整個美國地價總值。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使日本出現了地產投機風潮,日本人買下紐約最有代表性的建筑洛克菲勒中心和美國人最驕傲的產業好萊塢影片公司,尤其是日元大幅度升值使得日本人極其富有,大舉向海外投資。伴隨“國富民強”,大量新資金沒有去處,只好集中和積聚在十分有限的土地上,造成土地和房屋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價格和泡沫與日俱增。地產價格不斷上揚,泡沫越吹越大,加之日本政府不明智地提高利率,最終使泡沫崩潰,國民經濟開始了長達十幾年的低迷和蕭條。

日本金融體系沒有限制商業銀行的資金最終流入股市的規定,從而為股市與房地產雙重“泡沫”的形成創造了條件。20世紀80年代以來,日本央行為了刺激經濟的持續發展,采取了非常寬松的金融政策。1985年9月美、英、德、法、日5國財長聚會紐約的廣場飯店,就爭執許久的日元升值達成協議,史稱“廣場協議”,迫使日元升值38%。之后一年時間里日元對美元升值一倍以上,由此對出口造成巨大沖擊。日本政府為了刺激國內經濟,完成外向型向內需型經濟過度,連續5次降低利率放松銀根,基礎利率跌至歷史最低點,貨幣供應量連續每年超過10%,1998年超過15%,造成市場上資金流動性過剩。但是由于當時日本上下對日元升值和經濟轉型的困難認識和準備不足,大量資金并不如政府所希望的那樣流入制造業和服務業,而是流入容易吸納和“見效”的股市樓市,過量投機資金云集不動產行業,造成股市樓市價格雙雙飆升。1985年以后的4年時間中,東京地區商業用地價格猛漲了2倍,大阪地區猛漲了8倍,東京大阪的住宅價格都上漲了2倍多。在此過程中日本政府并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引流資金和監管資金,而是聽之任之。

在資金泛濫的情況下,原本應該緊縮的信貸不僅沒有緊縮,相反進一步擴張,推波助瀾火上加油。為了追逐高額利潤,日本各大銀行將房地產作為最佳貸款項目,來者不拒有求必應。1990年危機已經一觸即發,但是銀行繼續大規模貸款。當年在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12家日本最大銀行向房地產發放貸款總額達到50萬億日元,占貸款總額的1/4,5年間猛增2.5倍。尤其錯誤的是為了擴大杠桿作用增加利潤,日本銀行違反國際清算銀行的巴塞爾協議,將持股人未實現利潤當作資本金向外出借,造成流通領域里的貨幣數量進一步擴張。1991年日本銀行總貸款額達到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90%,而美國僅為37%。為了爭奪利潤和分享市場,日本上千家財務公司和投資公司等非銀行機構也不顧政策限制,躋身于房地產金融行業,直接或間接向房地產貸款,總額高達40萬億日元。可以說日本金融機構是房地產泡沫的最大鼓吹者和最后支撐者,為泡沫源源不斷輸送能量直到最后一刻。

日本自1985年“廣場協議”以來房地產和金融泡沫已經相當嚴重,并在后來5年時間里執行的一系列錯誤政策,致使日本經濟在1991年第4季度開始崩潰,股價和房地產價格同時暴跌,房地產“泡沫”破裂。房地產“泡沫”破裂后,土地價格也大幅下跌。房地產價格暴跌重創了日本金融業,也重創了日本經濟,甚至直至今日尚未完全恢復。

日本政府在面對房地產泡沫的調控時,簡單地采用了貨幣緊縮政策。1988-1990年,提高利率3.5個百分點。致使大量房地產按揭貸款違約不能支付,引發金融危機。

泡沫破裂后許多日本居民成為千萬“負翁”,家庭資產大幅度縮水,長期背上嚴重的財務負擔,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嚴重影響正常消費。日本銀行及非銀行機構的不良債務高達100萬億日元,最后成為壞賬的達到幾十萬億日元。倒閉和被收購的銀行和房地產公司不計其數,大量建筑成為“爛尾樓”。建筑業飽受重創,1994年合同金額不足高峰期的1/3,國民經濟陷入長達十幾年的負增長和零增長。此外,日本新的不動產稅制的實施加重了日本國內的住房消費負擔,導致房產消費一蹶不振,經濟恢復緩慢。

二、日本房地產泡沫對中國的幾點啟示

(一)預防過度投機

一方面,土地交易制度不健全,行業管理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投機活動,產生大量投機性泡沫。土地是房地產行業的基礎,土地資源的稀缺性使得土地市場具有需求彈性大而供給彈性小的特點。當大量投機使土地需求增加時,土地價格急劇上漲,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市場無法在短時間內增大供給量,從而使需求與供給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在此情況下,有限的土地價格飛漲,嚴重脫離了其實有價值而產生地價泡沫,進而可能導致整個房地產業泡沫的形成。另一方面,房地產投資的過度增長使得房地產投資的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了城市化進程的速度,就容易造成市場供給與市場需求的嚴重不平衡,房屋空置率高,也會導致房地產價格急劇下跌,泡沫破滅。

(二)調整銀行和房地產業的關系,預防銀行信貸非理性擴張

貨幣政策既體現在存貸款利率方面,也體現在銀行業與房地產業之間的關系方面。中國的存款利率仍有上調空間,而且央行加息的可能性也一直在人們的預期范圍之內,這有助于降低普通百姓地產投資和投機的熱情。必要時選擇恰當的時機加息,未嘗不是一個有效的辦法。目前由于全球金融危機,中國采取降息措施刺激經濟發展,但是長期來看,只要房地產行業有過度投機的現象,中國就有可能再度加息。

由于房地產業是資金密集型行業,房地產開發必須擁有雄厚的資金,隨著房地產開發規模的不斷擴大,開發商僅靠自有資金是遠遠不夠的,其開發資金主要來源就是銀行貸款。而房地產的高回報,使許多銀行在貸款的實際操作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向開發商發放大量貸款,從而使行業進入門檻降低,造成過度開發,金融風險不斷堆積,使泡沫產生的可能性增加。美國的次貸危機、零首付購房等就是例子。

(三)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監控和管理

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的改變,往往會引起其他因素的連鎖反應,包括國家稅收、勞動就業、居民收入、金融環境、企業利潤等等。政府對宏觀經濟形勢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制定合適的政策,是防止房地產泡沫的首要措施。房地產兼有資產和消費品兩重性,正因為如此,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十分活躍,容易產生房地產泡沫時,就必須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首先,要加強對房地產建設的投資管理,根據收入的水平來確定投資規模,使房地產的產與銷基本適應,不至于過多積壓;其次,要加強房地產二級市場的管理,防止過分炒高樓市,使房地產泡沫劇增;最后,調整房地產開發結構,大力發展安居型房地產,同時應加強市場統計和預測工作,從而使房地產行業成為不含泡沫的實實在在的主導產業。

(四)強化土地資源管理

政府應當通過土地資源供應量的調整,控制商品房價格的不合理上漲。要根據房地產市場的要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應量和各類用地的供應比例,切實實行土地出讓公開招標制度,控制一些城市過高的地價。要堅決制止高檔住宅的盲目開發和大規模建設,防止出現新的積壓、出現由結構性過剩引發的泡沫。要嚴格懲處各類違規行為,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非法圈地、占地行為,避免為獲取臨時和短期的土地收益而擅自占用和交易土地,對凡是超過規定期限沒有進行開發的土地,政府應立即收回。全面清理土地市場,堅決打擊開發商的圈地和炒地行為,從源頭上防止土地批租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

(五)加強金融監管合理引導資金流向

首先,要進一步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增加監管手段,增強監管能力,提高監管水平;其次,要加強信用總規模的控制,不使社會總信用過度脫離實質經濟的要求而惡性膨脹,從源頭上防止現代泡沫經濟發生;再次,要加強投資結構的調控,通過利率、產業政策等,引導資金流向生產經營等實質經濟部門;最后,要加強外資和外債的管理,盡可能引進外資的直接投資和借長期外債。推動房地產泡沫產生的資金,絕大部分都是從銀行流出。因此,要加強對銀行的監管,從源頭上控制投機資本。

(六)保持人民幣對其他外匯匯率的長期穩定

日本房地產泡沫膨脹的一個國際背景,是1985日本迫于美國在“廣場協議”中施加的壓力而使日元升值,其后又為了扭轉因出口減少導致的經濟蕭條,刺激內需而多次大幅降低官定利率,導致了房地產資金供應的膨脹,為房地產泡沫的形成注入了最原始的動力。以此為鑒,中國的匯率政策應當長期保持穩定,并且阻斷國際游資涌人中國房地產業。

(七)加強對房地產開發規模的控制

在中國土地由政府壟斷出讓,政府向市場投放允許開發建設的土地,包括數量和質量都直接控制了房地產建設的規模和結構。近幾年,全國房地產開發土地購置呈高速增長趨勢,個別地區出現了圈地熱,助長了土地交易中的投機行為,從而引發土地價格上漲也就導致房價上升。此種情況政府是必須出面加以控制的,其中土地掛牌拍賣就是一種調控供量,避免暗箱操作的有效方式。要保護土地資源,規范土地市場秩序,防止樓市動蕩造成風險,清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設立的園區。

(八)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優化經濟適用房開發機制

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的管理,加快落實住房補貼,提高職工購房的支付能力。合理確定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規模,著力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遵循“以銷定產”的原則,合理確定分年度建設規模;經濟適用房建設要與危舊房改造相結合;根據“經濟”和“適用”的原則,制定經濟適用房建設標準;加強經濟適用房價格的監管,控制建設成本,保證工程質量;經濟適用房建設不能采取指令性方式確定建設單位,應公開招標。嚴格控制和防止目前經濟適用房戶型面積大、價格高、普通老百姓仍然買不起的情況。

(九)必要時提供購房的首付比例

中國央行邁出平抑房價的重要一步,從需求方面進行控制,當房地產泡沫出現時,提高房價增長過快地區的最低首付比例,這明顯加大了炒房者的投機難度,投機性貸款的需求將明顯下降。

(十)必要時征收物業稅

通過征收物業稅,加重購房者的經濟負擔,讓人們不敢輕易購房。同時,房子越多上稅越多,在增加國家稅收,補貼窮人的同時,抑制人們購買住房等待升值的投機心里。如美國有的州50萬美元的住房每年要上交2萬美元左右的物業稅,這樣人們買房主要用來自住,不會輕易買來投資。此外,在日本父母把住房轉贈給子女時,也要收取大概50%左右的遺產稅,這也讓人們不敢輕易買房投機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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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的房地產業發展迅速,已然成為我國國民經濟中的支柱性行業。為拉動中國經濟貢獻了不少GDP。過去幾年,房地產相關的建筑投資占中國固定資產投資的20%以上,并貢獻10%的就業。作為資金密集型產業,融資是房地產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當前,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還是以銀行信貸為主的單一融資格局,而另外融資渠道房地產信托、房地產基金、海外融資、股權融資等,由于各種各樣的限制,融資規模仍然有限。這種情形造成我國房地產業和銀行業存在極大風險。如何突破房地產業發展的資金瓶頸,盡快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房地產融資體系,是現階段我國房地產業面臨的重要問題。本文主要對當前房地產融資渠道進行分析。

一、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現狀

1.銀行貸款

目前,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國內貸款、自籌資金及其他資金(主要是定金及預付款)二個方面。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比例較低,主要依賴銀行貸款。銀行信貸資金貫穿于土地儲備、交易、房地產開發與銷售的整個過程。根據央行和銀監會對全國除以外的30個省(市)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的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中有55%的資金直接來自銀行系統,而另外的自籌資金主要由商品房銷售收入轉變而來,大部分來自購房者的銀行按揭貸款,按首付30%計算,企業自籌資金中有大約70%來自銀行貸款;“定金和預收款”也有30%的資金來自銀行貸款,如果將施工企業墊資中來源于銀行部分加上的話,來源于銀行的資金總比例將高達70%以上。銀行貸款實際上支撐了房產開發商經營周轉的主要資金鏈。對比銀行貸款最多不超過房地產總投資40%的國際通行標準,我國房地產企業對銀行的依賴度明顯過高。一旦房地產經濟發生波動,房地產企業的經營風險將轉變為銀行的金融風險,進而影響國家的金融安全。為此,政府開始頻頻出招調控,自2003年的“121號文”開始,2004年《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2005年“國六條”、“國十五條”相繼出臺,銀行信貸被逐步收緊。特別是2007年國家開始實行緊縮的貨幣政策,央行連續六次加息以及連續十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雖然這一措施并不是專門針對房地產市場的,而是為了收縮流動性、壓制通脹壓力,但給房地產的資金供應產生了不小的影響。房產企業資金鏈的脆弱顯露無遺,房地產企業融資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面對資金瓶頸,開發商有待拓寬融資渠道。

2.房地產信托

房地產信托一般是指以房地產及其相關資產為投向的資金信托投資方式,即信托投資公司制定信托投資計劃,與委托人(投資者)簽訂信托投資合同,委托人(投資者)將其合法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或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或購買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或進行相關的房地產投資活動。

緊縮性的宏觀政策使對銀行信貸依賴性極強的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非常緊張,這使房地產企業對銀行以外的融資渠道的資金需求增加,房地產信托業務得以發展。全國各信托投資公司陸續推出了自己的信托產品,比如,上海國投推出了多元組合的房地產信托業務模式—信托貸款、財產權信托、信托股權融資等。現階段我國信托產品主要有兩種模式:①是股權融資。②模式是債權融資。前者是對一些自有資本金不足35%的房地產企業,信托投資公司以注入股本金的方式與房地產公司組建有限責任公司,使其自有資本金達到35%的要求,信托投資公司作為股東獲得投資回報。后者則是針對雖然自有資金己達到國家要求,但是由于某些原因等造成房地產企業短期資金困難,這時候信托投資公司就可以籌集一定資金定向地貸給房地產開發企業,補上資金缺口,這種操作方式類似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而政策規定銀行不能這樣做。

2004年共發行了98支房地產集合資金(含財產)信托投資計劃(以下簡稱房地產信托),實際募集資金總計115.?866億元,平均每個房地產信托募集1.?18億元,與2003年相比總額增長93.?4%。

不過,目前信托產品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限制,例如,法律政策的制約、信托產品的流通性問題,以及信托計劃的異地發行、資金異地運用的管理與審批比較嚴格等,這些都制約著房地產信托的發展。但從長遠來看信托資金是一個能為房地產企業提供長期穩定資金的渠道,是對房地產業的融資渠道的一個很好的補充,這種模式將會發展成為中國房地產企業的主流融資模式。

3.上市融資

上市融資也是房地產企業一個理想的融資渠道,分直接上市融資和間接上市融資兩種。直接上市融資額比較大,但是上市融資的門檻高,比如負債率不能高于70%的規定使很多企業達不到上市要求。我國房地產企業由于傳統的融資渠道單一,一般負債率都在75%以上。因此,通過直接上市的企業數量很少。

更多的房地產企業選擇間接上市——買殼上市。買殼上市需要大量現金,買殼上市的目的是通過增發、配股再融資籌集資金,但前提是企業必須有很好的項目和資產進行置換。而擁有大量現金、好的開發項目與優質資產,這些都是中小企業很難具備的。因此我國房地產企業走上市融資的路子還很艱難。上市融資在房地產業總資金來源中的比重較小。2004年底,籌資總額占全部房地產企業的資金來源不足0.?5%?。06年到07年國內股市高奏凱歌,房產企業融資額可能突破千億。但隨著股市行情的逆轉,這種局面也只是曇花一現。我國目前的房地產企業多達4萬余家,而我國境內上市的房地產公司只有90家(根據2005年數據,其中79家在滬深兩市上市和11家在香港上市)。

4.海外房產基金

據初步統計目前進入我國的海外基金已超過100家。摩根士丹利、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SUN-REF盛陽地產基金、美林投資銀行等著名國際地產基金也都進入中國房地產市場。這些海外基金一般會挑選國內有實力的大企業強強聯合,合作開發。截至2006年1-11月份累計統計,中國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總量中外資增速明顯,利用外資總額313.6億元,同比增長21.6%。應該說海外房產基金的進入可以緩解國內房地產業對銀行信貸的過度依賴,有助于融資方式的多樣化。

但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再加上國內一些房產企業運作的不規范,所以,海外房產基金在中國的投資還存在著一些障礙。

另外海外資金在政策上得不到支持,中國并不缺資金只是缺少金融工具。為了防止海外資金的過多涌入,2006年和2007年間國家陸續出臺了《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關十進一步加強、規范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產業審批和監督的通知》等文件,一系列的限外令使海外基金在中國的運作困難重重。

5.債券融資

房地產證券是房地產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重要工具,也是房地產資金籌集的一條重要渠道。房地產債券較一般債券收益相對較高;與股票相比,又可以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而有較高的安全性,又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因此,在國外成熟的證券市場,企業債券成為企業外部融資的優先考慮的方式,債券融資額往往是股票融資額的3到10倍。而我國的房地產債券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債券融資額總量方面,遠遠不及股票融資額。目前,我國房地產債券的發行規模很小,債券流通市場不健全,債券發行程序不規范,債券評級的準確性、可信性還有問題。這些都影響了企業通過債券融資的規模。07年中國證監會正式頒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標志著我國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正式啟動,發行條件較原來寬松很多。《試點辦法》施行之后,房地產證券融資的比重有望增加。

二、發展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的對策和建議

1.建立多層次房地產融資體系

當前我國房地產融資的主要問題是建立一個穩定的多層次的房地產融資體系,滿足不同層次企業多樣化需求。長期以來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參與主體主要是商業銀行,缺少專業信貸機構,目前唯一的住房儲蓄銀行是天津市中德儲蓄銀行。房地產債券、房產信托和基金發育不良對我國房地產融資貢獻有限。股權融資門檻相對較高,中小企業很難達到要求通過上市融資。近年來在國家對金融的宏觀調控下,銀行縮緊信貸,房地產企業深感資金壓力。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多層次的融資體系,為不同類型企業提供不同的融資場所,才能真正減少對銀行貸款的依賴。

2.加緊開發房地產金融投資產品

房地產融資渠道的多元化發展,關鍵是需要設計出有差異的、服務不同房產企業的金融產品,從而形成一個穩定的房地產金融產品供應體系。目前,我國的房地產金融建設剛開始起步。世界流行的五大金融產品中,我國獨缺房地產金融產品。國內銀行還沒有專業的、系統的地產投資開發貸款。我們國家的房地產信托實際上和銀行貸款基本上是一樣,只不過銀行是吸收存款來的,地產開發資金是通過批發的,本質還是銀行的貸款。2008年開始銀行信貸正逐步退出房地產,取而代之的是地產基金、地產投資機構、地產專業投資銀行,包括地產信托和地產的信托基金。房地產自身的金融建設必然會成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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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資金風險近些年來,國家重視房地產融資渠道問題,出臺了一些具有針對性的宏觀政策,有效緩解了房地產企業融資難的現象,但以銀行貸款為主的融資方式沒有得到大幅改善,房地產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的過程仍然離不開銀行貸款,銀行貸款占據企業資金總量的一半以上,而房地產企業資產負債率高達七成以上,這種局面對企業而言,使資金實力弱的企業進軍房地產市場,不利于整個行業的發展;對銀行而言,固定的利率與房地產行業高風險不匹配,實質上承接了房地產企業風險,容易給金融市場造成沖擊,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還有,房地產企業通過預售房款和信托融資的的渠道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特別是應進一步擴大信托融資量,其實,上市融資的債務負擔相比其他方式輕,但具有上市實力的房地產企業非常少,有些只能依靠“后門上市”的方式融資,這也需要大量的資金,對大多數企業而言并不現實。

(二)政府宏觀調控政策

增加了房地產企業融資難度房地產企業資金密集型的特點要求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籌集資金渠道應呈現出多樣化,除銀行貸款、預售及定價自籌款以外,產業基金、房地產信托基金以及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都應成為融資渠道,但是,鑒于融資的過程也是資源重置的過程,國家對資金密集型的房地產行業出臺的宏觀政策較為謹慎,特別針對海外資金進入我國房地產行業進行了嚴格的限制,限制了海外資金比例,嚴格了審批和監督,使海外資金進入我國房地產行業的難度增加,同時也增加了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的難度。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發展的限制因素較多,發展水平不高,多種多樣的融資方式在房地產行業難以實現,這是當前也是今后一個時期限制房地產行業融資的一個難題。(三)房地產行業對資金的長時間需求與融資方式的短期供應產生矛盾,導致行業惡性循環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開發的信托資金、期貨等融資方式還不夠成熟,大多數房地產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是銀行貸款,銀行提供的貸款期限一般在5年以內,大多數3年左右,而房地產行業生產產品周期長,每個環節都要大量的資金支持,有些房地產企業就是因為生產過程中面臨資金壓力而被迫破產倒閉。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縮短施工周期,往往加快進度,導致房產質量無法保障,損害消費者和社會的利益,為了預防金融風險發生,國家會采取更加嚴厲的金融政策,導致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更加狹窄,融資難度不斷加大,形成了惡性循環,房地產行業在艱難的環境下謀生。

二、我國房地產行業強化籌融資管理的對策建議

針對本文中提出的房地產行業籌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究其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還不夠發達、為房地產企業量身定做的金融創新缺乏,導致房地產融資渠道狹窄,同時,法律法規制度建設的滯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解決存在的問題,緩解籌融資壓力,我國房地產企業在政策范圍內,可采取下面幾項措施。

(一)拓寬融資渠道

降低對銀行貸款的過渡依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金融市場進行了全面改革,戴在金融市場的緊箍咒進一步放松,金融市場將更加活躍。房地產行業應充分利用這次歷史機遇,探索新的融資渠道,比如,有實力的企業探索發行長期的債券,進一步擴大期貨融資在融資總量占的比例。要積極克服銀行貸款周期短和房地產生產周期長不協調的問題,從銀行爭取長期的按揭貸款,避免因生產過程中的資金流動問題導致風險。同時,民間擁有大量的限制資金,隨著金融市場政策變得寬松,民間融資將是具有強勁生命力和活力的新的融資渠道,房地產行業應密切關注動向,抓住機會,拓寬融資渠道。

(二)合理控制資金結構

避免因財務杠桿產生財務風險房地產密集型行業的特點導致企業資金負債率居高不下,甚至高達八成以上,盡管較高的資金負債率對企業盈利能力產生正作用,但是,一旦出現風險,其結果也是企業本身難以承受的。因此,企業應進一步強化資金管理,并預測未來一段時間內短期資金和長期資金的需求量,短期資金可適當加強運作,進行科學的理財計劃,長期資金可適當延長上家付款期限,使資金調度有方。

篇10

為適應房地產業的發展需要,我國物業管理機構應該建立自己的經營管理服務理念,探索先進的物業管理服務模式和嶄新的物管企業運營機制,充分發掘企業文化和社區文化,著眼于打造物業管理品牌,才能在房地產營銷中保持主動。

二、綠色生態概念

房地產業內綠色生態概念風行。綠色營銷理論的核心是,企業營銷活動應該是以人類的綠色消費為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營銷活動,是實現公司贏利、消費者需求滿足和社會長遠利益三者動態平衡的新型營銷。綠色營銷觀念強調企業的營銷活動要保護環境,有利于維護生態平衡,減少污染,避免資源浪費,提供親近自然的、無害化產品和消費。

這股綠色生態概念之風自然很快吹向房地產業。企業在房產營銷中打出了環保、綠色、生態的口號,在營銷全過程力圖體現“綠色”關懷。例如,地段選擇盡可能遠離污染源,墻體和窗戶采用新型保溫隔熱隔音材料,拒絕使用粘土紅磚(減少土地資源消耗),裝修裝飾使用新型無污染、無刺激、無公害的材料,房屋建筑盡可能減少光污染、降低噪音、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等等。在生態營造方面,則普遍強調小區景觀的配套和環境的綠化,強調居住環境的舒適性、無害化以及生態環境的和諧性。這些都成為樓盤中的USP,成為吸引顧客的“賣點”。

三、歐式概念

歐式概念幾乎是全國房地產市場上最普遍、最常見的概念模式。從我國房地產業起步伊始的沿海和南方城市,到今天的內陸城市,歐式概念之風一直在熱吹之中,成為競相模仿和攀比的焦點之一。無論是建筑的外觀造型,還是小區環境的布局,力圖體現歐式建筑的古典美、現代美。在很多城市,稍有實力的開發商,稍大的樓盤,就要請海外設計師擔綱設計。外觀設計則往往是歐式圓形拱門,歐式窗戶、羅馬立柱,歐式門樓、檐口和墻面浮雕裝飾;小區景觀則城堡式建筑、歐式雕塑小品、歐式風景樹、歐式花園草坪等;還有實力雄厚的開發商,甚至將整個小區“歐化”。

四、品位概念

追求品位,是現代社會逐步富裕起來的人們的共同向往。

有一句幾乎成為經典的廣告語——“我選擇的是家,不是房子”。這句話似于把房子和家對立了起來。其實不然,如果換一個角度看,它恰恰體現了房子之于家的重要性。房為家的載體,沒有房,何以為家?在某種意義上說,房子是家的代名詞。對普通百姓而言,房子是一個家庭最大的“大件商品”,它是人們享受生活的基本條件。無房的人夢想有房,有了房的人則無不希望把“家”建設得溫馨、高雅和舒適。因此,在善于制造概念的房地產營銷人士頭腦里,品位概念自然又是一個重要的“噱頭”。

五、人文概念

現代都市人,每天奔波于繁華鬧市,車水馬龍,喧囂塵揚,更希望能尋得幽雅高尚之所,置業安家,與高尚人士為鄰,受文化環境熏陶,修身養性,讓自己和家人在享受生活的安逸、溫馨的同時,還能夠浸潤在一個文明、高尚的文化氛圍里。對人文氛圍的追求,是都市人在滿足了基本溫飽之后,生活境界和精神境界上的更高要求。

于是,在房地產營銷的概念演進中,人文概念的流行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開發商和企劃人都希望借助人文概念來提升樓盤的內涵和品質。什么“與高尚人士為鄰”、“某某家園,墨香中的家”,什么“某某花園,書香門第”之類的廣告,一個比一個喊得更響亮。

六、旅游休閑概念

現代人在緊張。工作之余,希望獲得休閑、旅游度假,調節心情,放松精神。休閑將成為現代人的重要生活方式。因此,那些在城郊結合部開發的項目,特別是別墅項目區,則著力營造旅游休閑概念。如泳池、沙灘、戲水池之外,辟有野趣燒烤樂園,隨物業贈送小型花圃或農莊(可代為打理),還有的項目干脆建在遠郊的旅游度假區。

最近,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公開發表一種觀點——擁有兩套住房才算小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他所說的另一套房主要被用作周末和節假日度假之用。可見,學者分析的和身體力行者們“想到一塊兒去了”。這說明旅游度假概念反映了房地產開發的一種重要趨勢,難怪開發商和企劃人們開始熱衷于營造這一概念。

七、會所概念

從字面意思上講,會所就是項目業主或小區內居民聚會之所。顧客在接受房地產廣告信息和作出購房選擇時,面對的大多數是期房或半期房,所以盡管很多發展商在樓書和規劃圖中展示了漂亮的會所“效果圖”,但更多的發展商主要是把它作為一個銷售賣點而已,至于會所何時能真正建成,提供哪些服務,由誰經營和如何經營等細節問題,并沒有確定,所以顧客得到的僅僅是一個美麗含混的承諾。

然而,深入考察一下,可以發現,會所概念在實際中存在著這樣的問題:

一是會所的功能定位問題。一般大型社區或比較成熟的物業,均配備有專門的物業管理機構。那么,會所為入住的業主提供的服務如何同物業管理區別開來,避免重復或空白呢?這就需要對會所作功能定位。我認為,會所應該定位于人際溝通和社區文化交流,應該成為社區居民人際交往和文化交流的場所、渠道。讓小區居民從家庭自我封閉中走出來,多作人際溝通,開展有特色的小區文化活動,如文化沙龍、小型圖書館、游藝活動、健身、聚會、社區教育等,面向社區大家庭,敞開心扉,親善友好,至于洗衣送餐、孩童托管之類的家政服務,則應該由物業管理部門承擔。

二是會所經營權和經營方式問題。即會所應該由誰經營,如何經營的問題。也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緣故,我們看到會所普遍由開發商經營。由于開發商的主業不在于此,如果開發商經營上出現問題,這就容易造成與業主的矛盾。因此,我們提倡會所可以引入社會的專業機構來經營,以提高經營水平和服務水準。在如何經營的問題,有開放式經營、封閉式經營和半開放式經營三種觀點。因服務的對象范圍大小不同,經營方式和對業主的影響也就有不同。更多的業主希望會所實行封閉式經營,以享受優越的服務,但這也會增加經營成本,提高會所消費代價。

八、親水概念

水也是21世紀最珍貴的資源。而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相對缺乏的國家。在很多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缺水嚴重,水就更顯珍貴。因此,生活在都市的人們,如果能選擇親水居住,是一種親近大自然的愜意人生。在這種追求下,親水概念不知不覺風行房地產界。不少開發商把項目用地由原來首選地段因素轉向臨水因素。于是乎,那些臨湖、臨江、臨河的項目開發一下子熱了起來。只要看看如今樓盤項目的名稱,便可以看到與水的關系:藍灣俊園、金色港灣、銀河灣、秀水公寓、海岸花園、戀湖公寓、玫瑰湖畔、碧水灣、錦繡香江、星河灣、山水庭苑、臨溪居……。

九、智能E化概念

智能E化概念是近幾年提出的一個新概念。從近幾年的房地產文章和大量的房地產廣告中,“智能”、“E化”概念的熱炒,似乎標志著入住的業主能一夜跨入智能社會、數字時代。然而,對大多數市民和購房者來說,“智能化”仍然是霧里看花。不少人認為,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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