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4 15: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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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城市經濟、政治和文化的迅猛發展,如何實施社區組織管理體制模式的革故鼎新,以強化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自治建設,成為一項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我國城市社區組織管理體制的舊有模式及其缺陷眾所周知,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城市社區組織管理體制是一種行政一體化的外制型模式。它的集中性便于統一分散的力量,它的超強行政性克服了特定社會發展階段的無序狀態,對于鞏固和加強國家對城市基層行政區的建設和管理,穩定社會秩序,滿足當地居民的需求,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必須指出,這一模式本身存在諸多缺陷:1.社區組織結構不合理舊經濟體制下,城市基層社區的組織構架由相互聯系的區、街、居三級組織構成。這種組織結構具有明顯的不合理性。一是街、居組織機構過多而缺乏應有的權威性。二是社會團體和中介性社會組織發育不足,缺乏獨立性。2.社區組織管理職能不明確這主要表現為街道辦事處在社區管理中的職能不明確。街道辦事處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職能,但在社區管理中,行政、執法、街道經濟發展等各項任務都下放到街道辦事處,使它從一級基層政權的派出機構逐步演變為一個集行政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的綜合性機構。市、區的各專業管理部門也存在職能相互混淆的情況。3.社區組織管理目標的設定不科學社區組織管理的工作目標是社區發展、人的發展以及城市化、文化與教育水準的提高等,而過去我國城市社區工作卻把社區發展等同于經濟發展來規劃,過分注重社區物質與設施的建設,特別是街道經濟的發展。許多組織的社區服務工作,都帶有扶助經濟的性質,而忽略了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忽略了人的建設,使社區內組織干部的素質提高不夠,社區內人力資源的開發不夠,社區居民的自助、互助和自治不夠,社區的凝聚力不夠。4.社區組織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行政機構,對自身行政服務和管理的范圍沒有制定明確的制度規范,造成無權管理或越權管理。二是社區內的市、區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分別受各自條條的領導,按條條的指令行事,與街道辦事處之間的關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據,往往造成社區事務相互推托或相互扯皮。三是社區內的社會團體組織等沒有形成有效的行為規范,讓社區成員能共同遵守。對于社區行為越軌者,社區組織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適當而有效的懲罰。
二、我國城市社區組織管理體制改革進程中的三種模式及其比較為了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摸索和總結城市社區建設的經驗和規律,國家民政部于1999年在北京、上海、沈陽等10個城市確定了11個城區為“社區建設實驗區”,一些社區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區組織管理模式。筆者選取哈爾濱、上海和沈陽三個城市社區的改革為案例,對其不同的組織管理模式進行比較分析。1.行政主導型模式:以哈爾濱市南崗區為例哈爾濱市南崗區在改革中所建立的社區組織是以加強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為核心,以強化民政部門的主管職能為重點,以增強各部門的協調和社會各界的參與為基礎的行政主導型模式。南崗區社區組織管理體制從縱向分為區、街道、居委會三級。其改革重點放在區一級。在區一級,成立了南崗區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區委書記任委員會主任。委員會是社區建設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南崗區社區建設的統籌規劃、統一部署、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委員會下設“社區建設辦公室”和“社區建設指導中心”,前者為協調機構,協調社區建設指導中心的工作和其他相關工作;后者為日常工作機構,由民政局長兼任中心領導。在指導中心內部,根據社區建設的內容,由相關的委、辦、局組成7個工作指導部,它們均為實質性工作機構,其業務工作、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分別由相關的政府部門負責,同時這一管理工作系統自上而下延伸到居委會一級,以實現民政部門對社區工作強有力的領導和管理。2.半行政半自治型模式:以上海市盧灣區五里橋街道為例五里橋街道從社區不同的行政事務和目標出發,建立了三個層面的組織管理系統:(1)行政組織領導系統:街道辦事處及城區管理委員會。街道辦事處作為社區最基本的單元在社區行政管理中處于主導地位,行使領導、協調、監督等職責。城區管理委員會由街道辦事處、派出所、房管所、環衛所、工商所、街道醫院、房管辦、市容監察分隊等單位組成,其主要職能是商量、協調、督察城區管理的各項事務。(2)行政組織執行系統:四個工作委員會,即市政管理委員會、社區發展委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市政管理委員會對轄區內市政市容工作實行綜合管理;社區發展委員會負責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社區福利、勞動就業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要協助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治安工作;財政經濟委員會對街道企業負責,扶持和引導街道經濟的發展。(3)社會組織支持系統:中介組織。這一組織系統由社區內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居民群眾及其自治性組織構成。通過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事務咨詢委員會及各種居委會組織,對社區事務進行商議、協調、指導、監督和咨詢,以對社區行政提供支持,并促進社區行政管理的社會化。
在終身化學習的和構建學習型社會的背景下,存在于正規的學校教育之外的種種教育活動等越來越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正規學校教育雖然規范且相對成熟完善,但毫無疑問的一個人不可能終生在學校內學習教材。故我們需要其他的教育形式作為社區教育的有益補充。基于快速發展的信息技術和現代社區的逐步形成,學習型社會不再虛無縹緲,終身學習也逐步成為可能。社區教育的問題近年來在世界范圍內受到普遍的重視,不少國家將其視為構建學習型社會的基礎甚至途徑。比如日本提出要在發展社區文化教育的基礎上建立終身學習的社會,美國的社區教育也成為美國教育的一支生力軍。社區教育有著各種各樣的形式,那么在我國現階段這種情況下,社區教育管理應采取什么方法和策略?什么樣的管理體制是比較合理的呢?本文對這個問題做初步的探討。
一、社區教育的內涵與特征
(一)社區和社區教育
“社區”一詞本是社會學研究社會存在形式和內部結構所使用的一個概念,指處于一定區域內,由具有共同特征的人們組成的生活共同體。共同生活性、地域性、滿足社區居民各方面需要的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體系,以人們長期共同生活為基礎形成的社區意識是構成社區的基本要素。特定地理空間和社會空間的結合,使社區在社會生活、社會關系等方面具有其特殊性,構成了獨立的、具有一定特色的社會生活單元。①社區為教育提供了更為廣闊與實際的背景,同時也為教育提供了教育資源。關于社區的概念問題本文不做過多探討,下面根據所收集材料簡要概括一下當前對于社區這一概念存在著的共同認識:一是一定的地理區域是社區存在的前提,二是有一定量的人口因素以及人與人之間形成的各種社會關系,此外還包括為保證人們的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各種社會機構,這些都是社區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的規模是不同的,村莊、小城鎮、街道鄰里、城市的市區或郊區、大都市等,都是規模不等的社區。社區主要分為三種類型:城市社區、城鎮社區和農村社區。本文中所涉及的社區教育管理體制這一概念中,著重指的是城市社區,目的即是探討解決在城市社區這一背景下,社區教育管理體制應該如何構建的問題。
社區教育是在社區范圍內,利用社區內擁有的各類教育資源開展的旨在提高社區全體成員整體素質和生活質量,并服務于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教育活動。社區教育的思想可以說最早源于美國的杜威,他最先提出“學校是社會的基礎”的思想;隨后,社區教育的內涵被不斷豐富和完善,逐漸成為現代國際教育的一種現象和趨勢。
社區教育在我國是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興起的,最早在上海和天津兩個城市開展,相繼又在其他一些城市得到推廣和發展,而后,又從城市推向農村,逐漸出現蓬勃發展的局面。最初,社區教育的主要對象是青少年,其內容主要是提高青少年文化素養,是以學校教育的補充的形式存在的。后來,隨著構建“學習化社會”的提出,社區教育的對象和內容有了進一步的拓展,同時這種教育形式也逐步得到廣泛的關注。“學習社會的主體是學習者。人人享有學習的權利。學習成為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習成為人的發展的手段,成為人的一生持續和終身的活動”。②
(二)社區教育的主要類型和內容
1. 社區教育的類型
社區教育的類型是豐富多樣的,一個社區應通過提供不同的教育類型給居民以正確的學習導向,為社區居民提供各種學習機會。
(1)有教師參與并提供教材的正規學習。具體的形式是,教師根據事先確定的學習內容對社區內的學員進行集中授課和指導,可由社區學校組織也可由社區內相關負責的機構或部門組織居民參加學習。根據授課時間的長短可以將這種比較正式的學習分為以下幾種類型:長期培訓,短期培訓和講座。
長期培訓是指學習周期比較長有固定的學時的各種職業性、技能性的培訓。如職業培訓、操作技能培訓班等的教育課程。短期培訓是指學習周期相對比較短,有固定的周期對象目標內容的短期培訓活動。如青少年假日培訓班,離退休老人業余愛好培訓班和小區輔導員培訓班等。講座是一種比較常見又簡便易行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主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根據某個主題或類別的系列專題講座,比如關于家庭保健、運動休閑、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等一系列與社區文化和生活息息相關的話題。
(2)無固定的學員和教師、無固定學習內容的非正規學習。此類學習比較隨意,學時長短沒有限制,如在社區的組織的讀書活動,或者是由某些機構提供的咨詢活動如醫藥咨詢、家電維修咨詢等等。
(3)另外一類學習,是指在參與活動或者工作的同時,參與者所受到的思想上文化上的教育。比如在豐富多彩的社區文化活動中,參與者得到精神上的享受與滿足。另外,社區中組織的敬老、幫困、助殘等活動有助于培養社區成員的良好道德情操。
社區教育的形式靈活多樣,社區居民可以通過這些豐富的類型提高自身的科學文化素養,青少年可以通過社區內的舉行的科普教育活動來補充正規學校教育的內容。也就是說幾乎社區內的所有居民都可以因其豐富多樣的教育內容而受益。
2. 社區教育的內容
我們知道社區教育的對象是多樣化的,其對象不僅是包括許多不同年齡段的人,而且也包括很多不同職業不同社會背景的人,因此他們所需要接受的教育也是不盡相同的。以下我們對社區教育的內容做一下簡單的分類,即包括歷史文化教育、科普知識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等。
(1)歷史文化教育不同社會歷史時期都有不同的文化形態,社區作為人類生活居住的地方,保存了比較多歷史文化古跡和自然人文景觀等。這些直觀形象的教材可以更好地促進參觀者對祖國悠久文化的熱愛。此外社區內的某些文化類機構比如美術館、音樂廳等可以有效地提高居民的文化養。
(2)科普知識教育公民的科學文化素養可以說是衡量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重要體現。而在科教興國的教育戰略下,普及科學知識顯得尤其重要。社區作為居民生活的場所,就可以將科學知識的教育滲透到居民生活中去。比如社區內舉行的科技展,就有利于增加居民對最新科技情況的了解。
(3)職業技能教育包括現代的職業技術教育;傳統的民間手工藝培訓,如社區組織的剪紙、插花、編織等的培訓;此外與社區生活相關的簡單家電維修等也屬于此類。
此外,社區內也會有一些非正式的生活常識的交流,這些也可以看作生活教育的一部分。由于社區教育的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因此顯得有些無章可循,這就給社區教育管理帶來了困難。下邊我們試談一下社區教育管理體制的問題。
(三)社區教育管理體制的建立
由于中國的社區教育還處于起步階段,相關的法制政策等都不夠健全,資金來源也不夠穩定,所以要想為社區居民提供比較全面的教育服務,除了要解決上述困難之外,探討以下社區教育的管理體制問題也是相當必要的。
所謂體制是指體系化的制度。社區教育與正規教育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如形式自由多樣、內容豐富多彩,接受教育的對象也比較復雜多樣。關于社區教育的管理體制的問題,有的學者在參考日本的社會教育的管理體制的情況下,提出了建立“助成性”管理體制的建議,即“在法制化的基礎上,盡可能減少國家行政權利對社會教育活動的干預與介入,亦即給地區社會教育松綁”。③這種“助成性”管理體制只是給出了社區教育管理的一種理念性的建議,并未能解決一些操作層面的具體問題。因此我們有必要探討一下社區教育的管理體制如何實際構建的問題,畢竟任何一種教育的發展都離不開健全的體制。
1. 建立相應的社區教育管理機構是健全社區教育管理體制的前提
首先,應把社區中各種組織機構和教育機構聯系在一起,發揮整體性作用。社區教育要求社區內的各種教育因素相互協調和互動,因此單一的教育管理體制需要改革。社區中各個組織機構和教育組織之間相互配合、分工協作,形成整體合力;社區教育與社區雙向啟動、相互促進,推動社區教育的一體化。
其次,建立專門的社區教育管理機構。成立社區教育指導委員,其職責是研究研究制訂本社區內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指導、協調社區教育實驗工作的會,其原則是“政府統籌領導,教委歸口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各方參與”。委員會主任由區委、區府主管領導擔任。社區教育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由教委主管領導為主任,辦公室設2至3名專職人員,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社區教育實驗工作的實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具體制定社區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和指導社區教育各項實驗;總結經驗,加強督促檢查。
最后,按照社區教育的需要,建立具有特色的社區教育管理網絡體系。社區教育本身是有不同的層次的。有人認為有三級網絡,即“區縣的社區學院、街鎮的社區學校(成人學校)、居(村)委會的小區市民學校(即社區分院)”④。在社區教育的發展中,政府的應該起到引導、協調的作用,但具體的策劃、組織、參與則應該按照社區教育的不同層次由社區成員共同承擔。因此根據這些社區教育載體的不同網絡,建立社區教育管理的網絡體系是十分有必要的。
2. 建立健全的社區教育評估機制
加強社區教育評估制度是不斷提高社區教育工作水平的保證。首先要制定社區教育評估方案。社區教育評估方案應該具體到社區,由社區教育委員會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其次評估工作要定期開展,逐步將社區教育評估制度規范化。交流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命名一批學習型組織,推進社區教育工作的全面開展。
3. 加強并完善社區教育工作者資格培訓機制
(1)對社區教育管理者的培訓機制
社區教育管理者由以下幾類人員組成:首先是教育行政部門中,分管社區教育的人員;其次是政府機構各部門中負責社區教育的管理人員,如區(縣)、街道(鄉鎮)、居委會(村)內的相關人員;另外還有專門的社區教育管理機構,即社區教育委員會中的管理人員。
作為社區教育管理人員,應主動掌握社區教育的最新發展動態。社區教育目前仍然處于實驗階段,可以說無論從管理體制的建立還是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都是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的。社區教育管理人員的培訓主要以內容明確的短期培訓為主要模式。
(2)對從事社區教育的教師的培訓機制
對從事社區教育的教師的要求主要包括綜合知識素質和社會工作能力素質兩個方面。綜合知識素質是指作為教師所應具有的素質,具體包括良好的道德修養、廣博的知識范圍、較高的科研能力、積極的工作態度、扎實的教學技能等幾方面。這幾方面的培訓可以參考普通的教師培訓機制來進行。
社會工作能力素質是針對社區教育本身的特點所提出的,社區教育具有開放性、靈活性、全員性,從事社區教育的教師的身份不僅僅是在講臺上授業解惑的教師,更是一個社會工作者。從事社區教育的教師要經常深入基層、了解社區經濟和文化的需要,必要時可到企業、生產經營部門、管理部門接受實際工作的鍛煉。
在由原先的“街道體制”向“社區體制”的轉變過程中,在著手構建“小政府、大社會”的多元互動的城市社區管理體系的同時,作為社區教育這一依托社區的教育形式也必然產生一些新的特點,其管理也會呈現新的特色。本文僅僅就社區管理體制的問題做一些淺顯的探討,這一問題的解決還有待于進一步的研究。
注釋:
①宣兆凱編著:《新編社會學概論》,中國人事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第214-216頁。
②厲以賢,《中國成人教育》,2001年第11期,第5-7頁。
③小林文人,末本誠,吳遵民著.《當代社區教育新視野》,2003年11月第一版,第43-44頁。
④小林文人,末本誠,吳遵民著.《當代社區教育新視野》,2003年11月第一版,第194頁。
參考文獻:
[1]小林文人,末本誠,吳遵民.當代社區教育新視野.2003年11月第一版.
[2]劉如贊,張興.區域經濟發展與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創新.科學決策,2001年第3期,P25-29.
1.體現以人為本。社區建設應堅持自愿選擇、以人為本的人文理念,以社區居民參與為核心,突出社區的自治性,滿足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實現的需要,增強社區居民的歸屬感和凝聚力,為個人發展提供良好的社區氛圍,以更好地服務于人民,把關懷、方便、愛護帶給人民群眾,把人民群眾的尊嚴和幸福作為社區建設的出發點和歸宿點。
2.打破等級制,實現網絡化。在傳統的社區管理體制下,中國各類組織的結構基本上是按照行政系統納入各級政府部門的管理系統,形成了等級化的層次結構,弱化了其本應具有的獨立的意志、利益和目標。而新的社區管理體制應該界定政府的權限,提高社區的自治程度,突出各類社區組織對社區管理的參與,增加管理主體之間的聯系。
3.立足中國國情實現自治,體現公民社會和治理的時展趨勢。中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種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照搬照抄外國模式。中國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一要充分考慮到中國城市社區的實際情況,特別是街道和居委會的具體情況,以便于與原有的管理體制接軌。二要重視自治性的提高和中介組織的參與管理,實現居民參與社會的現實需要,體現公民社會和政府由“統治”向“治理”轉變的發展趨勢。
4.確立社區管理主體,理順政社關系,形成“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在新的模式中,政府已不是社區管理的主體,至少不再是惟一的主體,相對于傳統模式來說,政府的行政管理范圍將大大縮小。政府管理的方式手段也將發生變化,社會力量不斷增長,朝“小政府,大社會”的方向發展。
二、中國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創新模式的設想
擴大社區規模、完善社區功能、形成特色社區,是加強社區管理機構建設,強化管理職能,實現現代化社區管理的前提條件。應從結構和功能上對城市社區管理體制進行調整,構建新型的運行體系。
1.擴大社區規模廡善社區功能突出社區特色。針對城市社區劃分過細、功能不全且“弱化”的現實,改革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應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1)要合并現有的城市社區,使之成為規模較大、功能結構更合理的“大社區”。大社區的劃分,應充分考慮到土地面積與地理結構、建筑面積與人口數量、配套設施與服務功能等諸多因素。新建社區要適應城市政治、經濟和文化狀況、適應城市發展戰略的具體要求,規模以原社區的4倍~5倍為好。(2)大社區應具備較為完善的管理與服務功能,一般包括:治安、飲食、衛生、體育、娛樂、宣傳、文化、交通、通訊、郵政、休閑等。(3)大社區應形成各自的特色。社區特色的構建可根據居民的種族、宗教、文化、社會地位、經濟狀況、職業、地域以及物業的檔次、風格等因素,劃分為安居房住宅區、金融業住宅區、個私經營者住宅區等各具特色的社區,進而設計、實行不同的管理與服務,提高社區管理的效益與水平。
2.科學構建城市社區管理運作體系。城市社區管理新模式的構建與實施,必須明確社區居民自己建設社區、管理社區,實現居民“自治”和以專業人土進行社區管理與服務,實現社區管理與服務的“專業化”,把社區建設成為居民的溫馨家園的指導思想,科學地構建一個“小政府、大社會”的社會管理良性循環系統。
3.理順關系,明確職能,強化服務。(1)理順居民與業主的關系,以此確定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性質與職能。業主是以財產――物業權來劃分的,業主的權利主要是一種經濟權,居民是以居住地來劃分的,居民的權利主要是其作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政治權利,合理分配政治權與經濟權在社區管理機構中的比例份額,從而建立起能代表居民與業主共同利益的社區管理機構――社區管理委員會,代替居民委員會與業主委員會行使職權(建議取消居民委員會與舊制業主委員會)。(2)依法界定物業管理單位的企業性質,規范運作。由于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一開始就缺乏應有的規范,舊模式下的城市社區管理沒有明確界定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性質,帶來了其與社區管理委員會之間的矛盾,逢利則爭,遇事則推,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城市社區管理的無序與低效。因此,在進行城市社區管理模式改革中,要依法界定物業管理單位的服務性管理企業性質,使其回到經營的專業領域――對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而將社區文化建設、家政服務、治安、擁軍優屬服務、社會救助服務等功能歸位于社區管理委員會,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管理糾紛。(3)分清社區資產關系,疏暢經營與管理渠道。社區的資產大致可分為社區內的城市配套設施和社區管理費兩大組成部分。社區內的城市配套設施,主要部分由政府投資建造(在舊城區幾乎全由政府投資建造),政府是理所當然的業主;另一部分是開發商投資建造的(在新城區其所占比重更大),開發商自然是業主;還有一部分設施是由社會慈善機構或社區人士捐資建造,雖然這些捐資者并不一定就成為業主,但在對這些資產進行經營與管理時必須考慮捐資者的“主人翁”地位。社區內這部分資產的財產權歸屬界線較為明顯,社區管理委員會的責任就是將這部分資產管理好,但依據“政企分離”原則,社區管理委員會必須將這部分資產交給可靠的法人或自然人進行經營,而不能自行經營。
4.積極探索社區資源整合的路徑,加大對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社區的基礎設施是推進社區建設和拓展社區服務的重要載體,是社區管理良好運行的基礎物質保障,必須加大投入力度。而僅僅依靠單一的政府財政投入是不夠的,對于面廣量大的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而言,其只是杯水車薪,另外還容易導致社區自治組織的行政化趨向。筆者認為,可把擴大投資的著力點放在激活、整合社區資源上。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引導社區內企事業單位的設施向社區開放,讓閑置場地、設施為社區所用并鼓勵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以資金、房產、設備、技術、信息、勞務等形式投入社區服務業,把居委會的自治管理與街道辦事處的行政管理、物業公司的專業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責權利明確、協調配合、互相支援、管理到位的新型社區管理體制。另外,社區還可以對服務的受益者或使用者實行服務項目收費,收取服務實際成本金額,如家庭垃圾處理等。而社區管理只需對清潔公司步人社區以及對其社區服務質量進行管理和監督即可,不必管理到每家每戶。
中圖分類號:G811.4 文獻標志碼:A ?搖文章編號:1674-9324(2012)12-0039-02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城市社區新型管理體系的建立,城市社區體育已經發生、正在發生和將要發生重大的、深刻的、全面的、久遠的變化。傳統的社區體育管理體制已不能適應新時期的需要,而新型的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還不完善,成為制約我國城市社區體育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因此,必須進行改革。詳細分析我國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制約因素與創新動因,有助于分清形勢,有助于準確把握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系統內外矛盾,進而為尋求合理的改革途徑與策略提供幫助。
一、制約城市社區休閑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因素
社區體育管理體制的改革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所產生的必然結果,它面臨著以何種變革去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的抉擇。“改革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它涉及的面很廣,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會出現各種各樣復雜的情況和問題,一定會遇到重重障礙……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思想準備。”結合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實際,改革主要有以下制約因素。
(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社區體育發展滯后
近幾年來,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連續增長,經濟增長的速度和效益穩步提高。與此同時,社區建設與社區管理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一個顯著問題是:經濟的快速發展與社會文化基礎設施供給不足。經濟與社會發展狀況,對于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有著決定性的影響。社區體育是社會的子系統,它的發展不可能超越或凌駕于社會發展之上,它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的,它只有在社會發展的前提下,才能實現自身的發展。社會是社區體育生存、發展的土壤,社會體制中的弊端必然在社區體育領域內存在,從而制約了社區體育的健康、快速發展。社會各種體制的改革徹底不徹底,發展完善不完善,決定了社區體育體制改革與發展的程度。
(二)文化傳統
文化傳統對社區體育管理體制的影響是間接的。從社區體育活動的組織管理來看,中華民族重群體,重權威,強調統一的文化特質,表現出管理的集權化傾向,社區體育管理的行政色彩比較明顯。相反,在西方文化中,傾向于強調個性發展,因而在西方國家的社區體育管理中極少有集權制的管理,社區體育事務的具體管理幾乎都交由各種社會體育組織進行管理。例如,英國、德國、日本的社區體育俱樂部,美國的公園與休閑委員會,它們都是社區體育活動的主要組織者與管理者。而反觀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由于宏觀的體育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弊端,致使各種社會體育組織發展緩慢,管理的職能不能充分體現,社區體育的產業化、社會化道路進程受阻,它們發展壯大的可能性也就大打折扣。
(三)管理觀念的制約
體制改革需要科學的理論觀念指導,沒有科學的理論觀念指導,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難免會出現偏差。社區體育管理觀念的制約作用表現在,傳統的理論觀念作為一種穩定結構,具有抗拒歷史變化趨勢、保持自身高度的長期穩定性的能力,要打破這種結構的任務是艱巨的。
(四)社區體育法制建設欠缺
十多年來,社區體育法制建設得到了各級領導和全社會的重視,體育法制意識、執法隊伍建設等,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國家的體育法制建設明顯滯后于城市社區改革和發展的實踐,還不能全面適應依法治體的需要。首先,社區體育領域無法可依的現象還比較多,有關社區體育管理的法規還比較欠缺。特別是對于當前社區全民健身路徑管理的法規、條例更是欠缺。其次,執法不嚴和違法追究不力仍有發生。體育法制不僅僅是靜態意義上的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存在形式,也包括司法、執法等動態法律活動形式。完備的社區體育法規是社區體育法制的靜態一面。而法律、法規的生命在于執行,社區體育法制動態的一面更為重要。目前,我們所頒布的一些社區體育法規因為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所造成的“半途而廢”現象并不少見。
二、城市社區休閑體育管理體的建議
(一)壯大健身指導員隊伍
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是推動群眾性體育組織發展的重要力量。我國從1994年開始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目前已經發展到43萬人的規模。實踐證明,這一制度對推動我國群眾性體育健身組織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進一步壯大健身指導員隊伍的基礎上,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加大健身指導員管理力度,建立指導員評估體系,完善健身指導員獎勵制度,加強健身指導員培訓。為擴展健身指導員隊伍,也可在高等體育院校設立不同類別的“體育健身指導社團”或“體育志愿者”,利用學生的晨練或空余時間到晨、晚練點有針對性的進行體育健身指導,還可通過體育大學生的假期社會實踐活動到體育活動點、晨晚練點、體育活動輔導站中進行長期的、有規律的、可持續的實習健身指導。這樣,一來鍛煉了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二來能夠緩解業務主管單位既管理又指導的雙重壓力。
(二)多渠道籌集資金
注意提高籌資能力,加大籌資的力度,多渠道籌集資金。《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第二十條明確提出要重視資金問題。“體育部門要改善資金支出結構。逐步增加群眾體育事業費在預算中的支出比重。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資助體育健身活動。提倡家庭和個人為體育健身投資,引導群眾進行體育消費,拓寬體育消費領域,開發適應我國群眾消費水平的體育健身、康復、娛樂等市場。”群眾性體育健身團體的經費來源渠道通暢與否,是直接關系社團能否正常運轉的決定性因素。健身團體的發展僅靠政府的撥款是遠遠不夠的,還需開辟新的持久的籌集資金的途徑。籌資是一項高度專業化的活動,體育健身團體組織高層管理人員很多不重視籌資,缺乏籌資的策略。針對這種狀況,健身團體組織必須解決觀念上的問題,把籌資當成一項重要的工作,充分開發籌資的人力資源。隨著體育團體組織籌資的重要性越來越被人關注,一些國際、國內的專業的籌資咨詢公司會應運而生,應把體育團體組織有關人員派出培訓、多進行交流,通過學習及早提高籌資的水平。另外,在政府對體育的投入發揮主渠道作用的基礎上,群眾性健身組織經費應充分依托社會,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實行社會集資、廣告冠名權出讓等多種籌資形式。
由于管理觀念的制約、價值標準選擇的復雜性、國內外體育體制改革與發展趨勢的影響、社區體育法制建設的欠缺、社區體育自治組織(社團)自身發展的欠缺,以及對社區體育管理體制自身改革與發展的認識不足,改革存在較大阻力。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沖擊,社區管理體制的轉軌,宏觀的中國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沖擊、國際體育管理體制改革與發展趨勢的影響作用、體育性質認識與價值取向的轉變,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之路不可逆轉。
參考文獻:
[1]盧元鎮.體育社會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12-113.
中圖分類號:D669.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3)04-0017-04
社區是城市的細胞,是城市建設與管理的基礎,更是政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本立足點和最終落腳點。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作為城市管理最基層組織的社區,其作用越來越凸現,所承載的功能越來越廣泛。與此同時,原有的管理體制已不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2011年2月19日,同志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上強調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把人力、財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層,努力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力量、整合基層資源、強化基礎工作,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因此,深化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社區管理體制,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自治能力,是社會建設在現實層面上的具體體現,也是基層治理模式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剖析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層次原因,對各地改革經驗和實踐模式的利弊加以分析,并對未來路徑選擇中的幾個核心問題和幾種關系進行梳理,以期為今后構建城市社區新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提供參鑒。
一、追根溯源: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動因
從根本上說,我國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源于兩種力量的推動:一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進;二是自下而上的社會推進。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動是政府面對原有社區管理體制困境的積極表現,也是政府實現公共事務的高效管理,防止政府機構膨脹的應然之舉;而自下而上的社會推動源于公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和公民意識的增強。綜合來看,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是政府內生性的變革意愿與社會外在性需求意愿合力的結果,它是對社會轉型和經濟轉軌的一種積極回應。
1.突破原有管理體制困境的必然要求。20世紀90年代中期,發端于上海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把“街道辦”作為第三層級的管理單位,通過行政能力強化來解決越來越多的社區問題,這種體制在當時維系了城市管理的正常運轉,也快速推進了城市社區建設,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社區建設的不斷深化,其弊端日益顯現。首先,街道辦事處權責不統一,功能錯位。一方面,街道辦事處作為城市治理的“神經末梢”,雖然名義上在很多工作上擁有協調權、監督權,但實際上則有事權而無職權。因為街道辦事處作為區政府的派出機關,從法律地位上來講,本身不具有完全的行政執法權、行政許可權和行政管理權。加之,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職能關系比較模糊,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在強調“工作向基層延伸,一切工作進社區”的口號下,把大量工作“漏”到街道辦事處一級,街道辦事處在沒有相應的法定地位和權力來承接的情況下,只能按照各職能部門的委托辦事或充當信息集中和發送的平臺,久而久之,其“二傳手”的角色定位日益明確。另一方面,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涉及城市建設管理、招商引資、協稅護稅、拆遷安置、民政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障、計劃生育、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多方面。既有履行政府職能的行政功能,也有組織經濟活動的盈利功能,還有社區的社會服務功能。在實際工作中,政社不分的現象突出。許多街道辦事處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與街道財力緊密相關的經濟創收上,造成功能錯位。其次,居委會行政化色彩濃重,自治地位異化。“兩級政府、三級管理”體制雖然表面上強化了街道的管理職能,但是與掌握的管理資源相比,明顯負擔過重。街道辦事處又將大量事務下移到社區,使社區成為行政網絡中的“第四級”,成為政府辦事的另一條“腿”。過多地承擔了政府的行政職能、市場組織職能和社會事業單位專業職能的社區居委會,變成了一個依附于街道辦事處的、功能混淆重疊的全能主義組織。其過度的行政化帶來的必然后果就是它對城市基層社會的代表性不足,自治地位異化,這種異化也造成了其自身的運轉不良和居民對其認同感的下降。
2.對公民多層次服務需求的有效回應。隨著社會轉型、企業轉制和政府職能轉變等變革,社區的人口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單位中國”趨于瓦解,數以千萬計的“單位人”變成“社會人”,社區成為城市最重要的組織方式。此外,在城鎮化和市場化的驅動下,農村富余勞動力源源不斷地涌入城市尋求更好的發展機會,社區的人口結構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與此同時,伴隨著“單位制”的解體,原來政府企業承擔的大量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自然而然地轉移到社區,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內容也隨之發生了深刻變化。大量的低保人員、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服務都納入進社區管理的范圍。據統計,全國8.7 萬個城市社區平均每個社區的居民人數均超過1萬人。[1]此外,社區居民因文化層次、經濟水平、健康狀況、年齡性別、興趣愛好等不同,服務需求有所差異。家庭結構小型化和人口老齡化的同時出現,也導致社區居民福利需求呈現出多層次化的特點。[2]社區人口結構和社區工作內容的變化最終集中體現于城市社會組織管理的最小單元:社區。城市社會管理的難度、廣度、復雜程度進一步加大,相伴的是居民委員會要不斷提升處理公共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優化社區功能,適應不同類型居民的利益訴求和多層次的服務需求,以從根本上體現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組織屬性。
3.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功能的重要舉措。在“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中,街道辦事處在處理許多行政事務時必須“上傳”給區政府職能部門辦理,扮演著“二傳手”的角色,致使管理層次增加、管理成本加大、行政效率降低、信息有效傳遞受阻。因此,隨著政府機構改革目標向“小政府、大社會”格局的推進,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務功能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此外,在國家――社會關系的轉型中,政府從全能型逐漸向有限型轉型,還權于民,還權于社會,進行職能調整與重配。在這一過程中,社會自治和市場調節的空間不斷擴大,實現體制優化和政績改善的雙重目標、實現政府一元管理模式到以政府為主導、各類社會組織、企業和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協同治理的多元主體模式、賦予公民、社會組織更多更好地參與自主管理的機會成為必然。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是政府出自管理需要,強力推動的結果,也是政府從一元管理到政府、社會組織、公民共同治理、構建和諧社會的模式的大膽嘗試與探索。
二、溫故知新: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模式之比較
面對“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管理體制的困境和社會的現實要求,自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開始,我國大中城市掀起了一股社區建設的熱潮。1999年,民政部第一次在10個城市確定了11個城區為“社區建設實驗區”,經過幾年的探索,各地出現了各具特色的社區管理模式,如北京九道灣模式、哈爾濱南崗模式、沈陽模式、江漢模式、上海盧灣模式、武漢百步亭模式、深圳鹽田模式和成都錦江模式等。這些探索對于社區組織自治的回歸、社區組織結構的改革和完善、社區建設乃至社會建設的進一步推進、城市社會結構的調整,都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與實踐價值。
社區管理的核心就是“管理社區”,由誰來管理,即管理的主體有哪些?管理什么,即管理的內容是什么?如何管理,即管理的性質怎樣?各管理主體間的分工和關系如何等構成了社區管理體制。由此可見,社區管理體制不是割裂的,而是置于區――街道――社區互動中的一個大系統。既有的諸多模式雖然都是針對地域情境的有效探索,特點與優勢各不相同,但主要都是圍繞著優化社區組織結構和重構社區組織體系這個目標進行的,核心問題也是街道和社區兩個行動主體如何更好發揮其應然角色。
1.理論構想。(1)街道辦的“去”與“留”。為了摒棄街道辦事處權責不統一,功能錯位的弊端,實現社區自治的應然角色,“對街道辦的結構職能進行調整”是諸多學者關注的焦點。理論界對“街道辦”的改革構想有三:第一種,主張將“街道辦”變成名副其實的一級政府。因為事實上“街道辦”在日常運行中已經承擔了一級政府的工作,做其事而無其名,因此,應從法律上明確規定,從而結束現實中“街道辦”之行政于法無據的現象。第二種,主張取消“街道辦”的建制。理由是目前“兩級政府,三級管理”體制導致管理的縱向層次太多,不符合城市政府管理職能轉變和效率要求。而“兩級政府,兩級管理”的模式不僅管理幅度與管理層級更加科學,而且其合理化設置符合現代城市管理高效率的要求,同時也符合“大社區”的構想。第三種,主張維持現狀,但要對街道辦的結構進行重組并對職能進行重配。一方面,按照“政社分開”原則,將屬于社會管理的職能交給社區管理。另一方面,街道辦事處要在剝離專業管理職責的前提下,根據自身承擔的職能,進行內設機構的調整,減少與專業管理部門對應的科室,實行“大科制”,加強綜合管理和組織公共服務的部門。[3]
(2)社區組織原則的“議行合一”與“議行分設”。 在批判居委會行政化色彩過濃、自治性較弱的同時,大部分城市在對居委會層面的改革中將原來“議行合一”的組織原則變為“議行分設”。就是把居委會原先承擔的議事權、決策權和執行權分離,居委會只作為議事和決策機構,由居民依法選舉產生,成員兼職且是義務的,實行屬地化管理。居委會作為“非官方”的自治機構,其主要工作通過召開議事會議和開展各項活動來進行。另外成立社區工作站,作為專門的執行機構,它也是政府在社區公共服務的平臺,負責各項行政事務。社區工作站的運作方式按照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參照事業單位和政府工作部門工作模式,依法、規范運作,可以實行聘任制等多種方式。而社區中對居民的社會化服務則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或其他方式引入社會組織來承擔。議行分設充分體現了社區居委會“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性質,真正使社區成為群眾的“頭”,而不只是政府的“腿”。
2.實踐模式的比較分析。在上述構想基礎上,中國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實踐展現的是從無到有、從零星的東部少數發達地區向中西部地區不斷拓展的圖景。當眾多研究者傾心于闡述不同模式的積極作用時,我們不禁要問各地實踐中產生的模式在中國大部分的土壤中是否適應?它的成長、壯大及推廣是否需要時間的驗證和實踐的不斷演練?俗話說:溫故而知新。重新審視各地實踐模式對新一輪的社區管理體制改革不無裨益。
將“街道辦”升格為一級政府需經國家立法機關修改憲法和地方組織法,不符合國際慣例,短期內難以實現,因此,這種構想并無對應的實踐模式。而撤銷“街道辦”的建制,在青島市市北區浮山后社區、南京市白下區淮海路社區、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社區、安徽銅陵銅官山社區進行了試點,實現了“區直管社區”。不可否認,撤銷街道辦在政府層面減少了管理層級,實現了扁平化管理,達到了人員精簡和效率提高的目標,使區政府各職能部門直接與社區互動,可謂“一竿子插到底”,方便了群眾辦事,也降低了管理過程中的信息失真,為構建“小政府、大社會、小機構、大服務”的管理體制奠定了基礎;在社區層面按照“政事分離、政社分離”的原則,各職能部門把原先交給街道辦事處的職能向上收回,將政府行政職能從社區中剝離出來,而把社會性、群眾性的事務剝離出來向下交予社區和市場,為社區自治角色的實現提供了條件和可能。但是,撤銷街道辦事處建制的做法,不僅需要根據實際對原有的行政區劃進行調整,而且還改變了區政府權利運作模式及各職能部門歸口工作的重新分配,屬于大刀闊斧式的改革,風險較大。本著積極穩妥,逐步推進的原則,這一模式在短期內可能難以推廣。比較而言,對街道辦的結構進行重組并對職能進行重配,進一步理順條塊關系,難度較小,大部分地區在實踐中多采用這種模式,以上海效果最好。上海在調整中著重強化了街道辦事處在社區的綜合管理職能,創造條件逐步淡化并最終取消了中心城區街道辦招商引資的職能,保證街道辦事處將更多精力轉移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但是經濟職能的弱化是否會影響街道辦事處的積極性和能動性,進而影響到社區建設和管理質量呢?此外,街道功能的調整,也必然牽扯到區政府功能的一系列調整,如何在區級層面上建立專項的社區公共財政體系,區政府職能部門如何真正實現專業管理到底,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和演練。
在社區組織原則上深圳的鹽田模式成了各地學習的樣本。為了讓居委會的自治功能得以實現,1999年開始,深圳鹽田區先后通過三次改革創新,從“議行合一”的舊體制逐漸向以“議行分設”新理念構建的社區組織體制過渡,讓曾經承擔著許多政府各職能部門下沉下來的大量行政事務的居委會逐漸還位于真正的居民自治組織。在此基礎上還進一步推行了“居站分設”,也就是成立社區工作站作為行政機構,專門承擔原先由居委會承擔的行政事務,這樣居委會承擔的行政事務就可以剝離出來,從而可以專門發揮自治功能。[4]不可否認,社區管理體制“議行分設”的探索是治療居委會行政化色彩過濃的一劑良藥,但是,必須注意的是理論與實踐的差距。在中國社區現有發展階段上,通過何種具體措施來保證“議行分設”的運行效果是關鍵問題。理論上,采取“議行分設”的做法,居委會在形式上行政化色彩的確得到減弱,但在中國這樣一個長期缺乏民主傳統的國度里,在權威主義政府占優勢和社會組織處于相對弱勢的環境中,各地居民的參與意識參差不齊,總體態勢不是很強。此外,由于居委會成員是兼職的而且是義務性的,無法對社區事務做到全面細致地了解,又沒有相應的保障機制來保證其積極性、責任心、議事權和決策權,在實踐中難免出現居委會只有“行”而沒有“議”的尷尬局面,有可能導致居委會地位的邊緣化和空心化。這種邊緣化和空心化在“居站分設”的模式中更容易出現。
以上分析表明:當前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現狀仍不容樂觀,仍有許多值得深思和反思的問題。本文認為,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在街道層面不應在管理層級多少這個層面做文章,而應在服務流程科學化,即強化功能、提高服務這個層面花心思;在居委會層面關鍵不在于按照“議行分設”或“議行合一”的原則來設置其組織框架,而是怎樣保證社區居民有暢通廣泛的參與渠道和平臺、怎樣使居委會成為表達居民整體意志的載體、怎樣使居委會真正成為聯系政府和社區居民的橋梁。各地由于受一些客觀經濟因素和地方政策的影響,各種構想指導下的實踐模式真實的效率圖景只在部分地方成為了現實,但由于大部分地區正處在新舊體制的碰撞和過渡中,存在較多的阻滯因素,因此理想效率圖景要成為現實還有漫長而遙遠的路要走。
三、吐故納新: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未來的路徑選擇分析
如前文所述,社區管理體制是區、街道、社區三個行動主體構成的系統整體,他們是社區管理的主體,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在于如何使行政管理職能、公共服務職能和自治職能在區政府――街道辦――社區三者互動中形成和諧高效關系,從而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達到資源配置的最優與管理績效最佳。未來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應在借鑒原有模式優勢基礎之上,揚棄其不足,結合各地現實,大膽創新。在未來路徑選擇中應進一步厘清幾個核心問題和幾種關系,才能避免走入誤區,減少改革中遇到的阻力,降低改革帶來的社會不穩定風險。
1.社區自治與政府參與應是互斥關系還是合作關系。綜觀全球,社區自治是世界的經驗,也是中國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社區是居民自己的家園,因此,無論從本質還是從實踐來看,社區自治都是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是否因為要避免社區行政化狀況的出現就一定不能有政府的參與?有政府的參與社區就不能實現其自治的功能呢?實際上,這兩者之間并非絕對的互斥關系。政府的參與并不一定有礙于自治的實現,而社區的自治也不是完全排斥政府的參與,二者之間應是一種合作關系而不是互斥關系。合作關系就是按照“行政歸行政,自治歸自治”的原則,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實現“善治和良治”的目標,由原來的政府“替民做主”變為政府指導下居民的“自己做主”。即使在社區自治下,政府依然要發揮起“舵手”的職能,對社區工作進行指導、撥款支持社區自治、為社會自治組織的成長創造條件。目前,社會組織能力較弱、社區居民參與意識淡薄,還不具備自治能力和條件,政府應當在社區建設中承擔更多責任,這并非越俎代庖,而是政府對社會公共事務負責的體現;當社區在實踐鍛煉中具備了成熟的治理能力時,國家權力自然退出。政府參與的程度并非一成不變,應隨著經濟發展水平和社區自治能力動態變化,而政府與社區權力責任分配的最優點,也應隨著社區資源結構的差異性動態變化。
2.社區自治是不是就排斥政府的撥款。按照法律規定,街道和社區之間應是一種“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但是,長期以來,城市街道辦事處憑借其對社區居委會人、財、物的控制,將政府職能延伸到社區,街道辦事處與居委會之間“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往往只停留在字面意義上,而實際呈現出“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上級”與“下級”的關系。這也就不難理解一些社會成員,甚至包括相當部分的政府官員將“社區”等同于“街道”,認為兩者只是名稱的不同,本質上沒有根本區別,社區管理不過就是“街道辦”或居委會管理的范圍擴大、內容擴展和權限增大。[5]在未來改革和路徑選擇中應走出這種誤區,即認為由于政府撥給居委會錢,居委會就理所當然地應接受政府的領導的認識是錯誤的。居委會是社區居民的自治性組織,而不是基層政權組織形式,這一點毋庸置疑。當然雖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是居委會自治的充分體現,但也不意味政府對社區撒手不管。政府對居委會工作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是國家支持和協助社區建設的責任體現,不應成為政府干涉居委會工作的合理借口。目前,在政府資源占優勢,而居委會和社區社會組織自籌能力較差且缺乏專門的公共資源配置下,政府應把社區自治和社區公共服務的支出納入財政預算,通過專項財政支出或一定量的撥款來支持社區自治發展。這種方式為社會組織和社區居民更好地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創造了條件,也使居委會代表當地居民利益,在轄區范圍內行使管理各項社會事務的權力成為可能。政府和社會認為社會組織運轉所需資源大多應靠自己籌集,這一思想本身就是錯誤的,即便在西方國家,社會組織運作所需的資源大多也是政府讓渡出來的,靠的是一種制度性安排。[6]需要謹記的是,主張政府給予社區社會組織資金支持并非主張政府權力的滲透,而意味著二者伙伴關系良好態勢的發展。
中圖分類號:G8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612(2007)03―0317―04
1 研究對象與方法
1.1研究對象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是城市社區體育管理的機構設置、權限劃分、運行機制等方面的體系和制度的總稱。它包括靜態的結構體制和動態的運行機制。研究對象主要是結構體制中管理主體的職能定性與定位。
1.2研究方法
1.2.1文獻資料法通過internet檢索清華學術期刊網收錄的1995年以來關于我國城市社區體育方面的研究成果,并進行了分析歸納。
1.2.2問卷調查法采用分層抽樣和隨機抽樣的方法,選取杭州市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干區、西湖區(包括西湖風景名勝區)、濱江區6個城區30個街道329個社區,在社區內對居民發放調查問卷。本研究共發放問卷2500份,回收2167份,回收率為86.68%。有效問卷1955份,有效率為90.22%。
1.2.3訪問座談法對政府群眾體育工作者、對部分街道辦事處負責人、體育社團負責人、體育俱樂部經理和晨晚練點負責人進行了訪談。
1.2.4統計分析法對問卷調查獲得的數據,應用SPSS10.0統計軟件進行統計與分析。
2 杭州市社區體育活動現狀及其體制性缺陷
2.1社區體育活動的管理者與指導者社區體育活動的管理者以兼職為主,專職為輔。各級政府體育行政部門一般都有相應的群眾體育科(室),但沒有專門負責社區體育管理的人員。各單項體育協會一般掛靠在縣(市)體育總會開展活動,在業務上接受體育總會的指導。社區晨晚練點的管理者則多為居委會干部,或者是老年體協負責人。
實地調查發現,居民鍛煉時幾乎沒有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指導。各種社區體育活動小組,如秧歌隊、健美操隊的指導者一般都是其負責人。
2.2社區體育活動的組織當前,杭州市城市社區體育活動形式主要有日常性活動和不定期的體育活動。不定期的體育活動一般安排在節假日,是由體育行政部門組織,街道社區體協配合,街道各種單項體育協會組織會員參加比賽,活動規模較大,參與人數較多。2004年全民健身活動月期間,市及各區、縣(市)、鄉鎮、街道、各體育協會共組織相關活動641次,參與人數61萬。日常性活動主要是在社區晨晚練點進行,受場地器材條件的限制,參與人數較少,參與人群單一,一般以老年人為主。主要依靠社區成員的自發組織。
2.3社區體育管理體制中存在的缺陷杭州市現行的社區體育管理體制,主要是以街道社區體協為核心,以市、區體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文化(體)站或文體科為政府體育行政管理部門,以政府其他派出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為參加單位,形成條塊結合的組織網絡,共同構成社區體育管理組織系統。街道社區體協以街道辦事處為依托,附設在街道文化(體)站,接受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轄區單位體協、社區晨晚練點、社區體育俱樂部等社會體育組織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開展社區體育活動,同時,又都接受街道社區體協的監督、指導。
2.3.1社會管理主體管理職能的“缺位” 當前,杭州市社區體育管理主體可以劃分為政府體育部門和社會管理主體,其中社會管理主體又包括各種社區體育組織(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以及專業性社區體育服務機構。但是,從目前實踐情況看,社會管理主體對社區體育的管理還很欠缺。社會管理主體管理職能的“缺位”具體表現如下。
首先,街道社區體協還不能承擔對社區體育晨晚練點、社區體育俱樂部、轄區單位體協的有效管理,沒有發揮其在社區居民大量日常性的體育活動中的組織、指導、管理職能。目前居民參加體育活動多數是一種自發行為,居民參與體育活動的主要形式是個人獨自活動。
其次,正式的社區體育組織與自發性的社區體育組織之間缺乏聯系。目前社區體育管理主要由街道社區體協等正式體育組織承擔,大量經常性的社區體育活動則由自發性的社區體育組織來承擔,例如社區體育晨晚練點,或者是體育活動站。但是,街道社區體協還沒有與數量眾多的轄區單位體協、自發性的社區體育組織建立起正常的聯系。
最后,體育總會作為群眾性體育組織的指導者,沒有發揮其在業務上的組織、領導與指導職能。通過對杭州市體育總會的實地調查發現,體育總會在對各種體育社會團體的管理上還存在著很大的漏洞,對體育社團的登記、注冊需要進一步加強,“”的深刻教訓對體育總會加強體育社團管理敲響了警鐘。
2.3.2政府管理職能的“越位”所謂政府角色或職能的“越位”,乃是一種通俗的說法,其實質是指政府在行政過程中超越了其本來的職能與權限,是超職責、超權限的行政過程。政府,特別是街道辦事處的這種“越位”現象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1)“以政代社”,承攬了過多的應由社會組織所承擔的職能,如直接組織和承辦了許多社區內的文體活動、全民健身活動等;2)受傳統計劃經濟思想的影響,自覺或不自覺的將社會組織作為依附在政府身上的附屬單位或下屬機構,直接干預這些社會組織的活動;3)在財政安排上觀念轉變不夠,投入――產出效益不高;4)在體育健身公共器材的建設與管理上,政府只投入,不計產出,事無巨細的進行干預,制約了其他企業實體進行融資,不利于體育社會化、產業化道路的發展。
2.3.3社區體育管理體制中“條”與“塊”之間的矛盾 這里的“條”是指社區體育管理的縱向結構,各級政府體育行政職能部門自上而下的運行和管理,形成市體育局――區文體局――街道文化站的垂直管理體系。這里的“塊”是指社區體育管理主體的橫向體系,即在街道層面上,社區體育運行的橫向組織結構,包括街道社區體協、政府派出機構體育組織、企事業單位體育組織、單項體育協會、社區體育組織等,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這種“條塊”結合的社區體育管理體制致使管理主體內部缺乏橫向聯系,條塊分割現象嚴重。
首先,在街道層面,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分別隸屬于相應的主管部門,多數企事業單位和體育社團組織(例如,各單項體育協會)也各有不同的隸屬關系,它們都在本系統內部形成了一個相對穩定的、封閉的管理系統,相互之間并
無直接聯系。其次,由于條塊分割的存在,造成社區體育管理對象不一致。體育社團(例如,各單項體育協會)組織關心的是活動能否順利開展,社團能否成長壯大,資金能否保障;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企事業單位更多的是關心自己本單位內的體育設施,其服務對象一般也僅限于本單位的員工。它們之間缺乏一種有效的協調,溝通交流不夠。最后,由于多頭管理主體、管理對象的不一致,各自為政,彼此間缺乏良性的互動關系,結果造成社區內的體育服務設施利用率不高,資源整合難以實現。例如學校體育設施在非教學時間內的閑置比較厲害,對社會開發程度還不夠。一些社區居民急需的體育健身娛樂設施卻因為資金、管理等原因而不能興建,調查顯示,從制約居民參加體育活動的客觀因素來看,缺少健身器材(22.2%),缺少活動場地(19.2%)占有很重要的比例。同時,有58.1%的居民提議增加體育活動場所。
3 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制約因素
3.1我國宏觀的體育體制改革的制約 當前,我國體育體制改革采取的是一種漸進式的改革方式,新的體制還不完善,而舊的政府型管理體制還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臺,還有它存活的空間和環境,新舊體制目前還處于一種此消彼長的過程;而且,這個過程還將是漫長的。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會碰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和阻力。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作為我國宏觀體育管理體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改革與發展也必然同外部的宏觀體育管理體制緊密相連,因而,宏觀的體育管理體制的改革徹底不徹底,發展完善不完善,也決定了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與發展完善程度。
3.2政府管理主體的管理觀念 由于歷史原因,傳統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國家是唯一的體育事務管理主體的觀念還在政府體育部門領導頭腦中占有重要位置,既“管體育”,又“辦體育”。這種管理的職能觀念嚴重制約了社會體育組織的發展,不利于發揮社區體育自治組織以及專業性的社區體育服務機構的管理職能,不利于真正形成社區體育多元管理主體的局面。
3.3社區體育自治組織(社團)自身發展欠缺杭州市全市現有法人資格體育社團61個。另有104個單項體育協會直接掛靠市、縣二級體育總會,并在二級體育總會指導下開展活動。但目前體育社團的發展,無論是內部管理還是外部管理都還沒有制度化,人治色彩較濃,組織化程度還不夠高。調查表明,社區居民鍛煉形式仍以個人鍛煉為主,體育社會團體對社區體育活動的組織與管理,還遠遠難以真正做到社團管理,實現社區體育自治。社區體育自治組織(社團)自身發展的不足,成為真正實現社區體育自治的重要制約因素之一,也是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制約因素之一。
3.4對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自身改革與發展的認識不足
對社區體育管理體制自身的認識與理解,至今仍有許多問題我們探討和研究得不夠全面、不夠深入。
4 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創新動因
4.1經濟體制改革是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催化劑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與城市現代化建設的推進,一方面國家與社會的職能分化正在加速進行,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長期承擔的許多社會職能正在向社會轉移,其中相當一部分職能需要由城市社區承接;另一方面,城市規模的擴大,城市職能和居民生活的多樣化又推動著城市管理重心向基層社區的轉移。
4.2社區管理體制的轉軌我國的社區建設和社區發展,一開始就是一種政府行為,并在政府主導下,形成了區、街道、居民委員會三級框架的社區服務網絡管理體系。當前杭州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也基本上是依托原有的社區行政管理體系上成立的。隨著社區管理體制的改革,相應地,社區體育管理體制也將發生改變。
首先,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目的是國家行政權力的下放,管理重心下移,利益轉交給社會,打破計劃經濟條件下統包、統管的局面,克服由于管理職能觀念造成的管理職能錯位、權責失衡等弊端,實行政府有限職能觀。這就對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提出了相應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國家簡政放權,改“辦體育”為“管體育”,把各種具體的社區體育事務交由體育社會團體去組織、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政府轉變職能,加強社區體育管理的宏觀調控,加大對社區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經費的投入,滿足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其次,政府管理權力與利益轉交給社會,就必然激發社會力量辦體育的積極性,溝通社會渠道,推進社區體育社會化進程。
4.3宏觀的中國體育體制改革的推動作用 如果將中國體育管理體制看作是一個系統,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則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2004年6月,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杭州市全民健身條例》,所有這一切,為杭州市體育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為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
4.4城市化發展進程的加快杭州市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社會結構的轉型也為社區體育的發展提供了契機,為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注入了新的血液。首先,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城市社區基層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眾多的社會服務功能由工作單位分離到社區,社區在城市化進程中的社會整合功能進一步加強。其次,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城市職能和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樣性發展變化,城市管理重心正在向基層社區轉移,這就為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帶來了發展的動力。最后,面對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更應發揮社區體育自身獨特的功能魅力(滿足居民的體育需求,豐富業余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質量,密切人際關系,培養社區感情),促進社區體育健康、快速發展。
5 城市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創新構想
5.1構筑強政府與大社會相結合的社區體育管理模式我國體育體制改革的根本特點就在于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模式特征是“小政府,大社會”。從80年代開始的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市場要素和社會要素的發育,都是在政府的主導和推動下進行的,是政府的一次“自我革命”。離開了政府的調控和推動,經濟領域、社會領域、體育領域的改革和發展都是無法完成的。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我們需要塑造的“小政府”同時還是一個“強政府”。也就是說,“強政府,大社會”的社區體育管理新模式,應是我國城市社區體育健康、快速發展的體制要求與體制特征。
“強政府”的基本含義是:在社區體育建設與發展過程中,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是一個能夠對其實施有效調控的強勢政府。即政府在法定的權限內,對社區體育事務的管理有側重點,主要集中在社區體育的計劃、指導、各級關系的協調、監督等方面。而放棄社區體育具體活動或者事務的組織管理職能,以強化社會體育組織在社區體育活動中的組織管理,將管理重心真正下放到基層,順應我國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時代潮流。“大社會”的基本含義是:各類非政府的社會體育組織與民間體育團體發育、發展狀況良好,更關鍵的是,在政社職
能明確區分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其在社區體育活動中的組織管理職能,真正實現社區體育自治。
5.2強政府與大社會相結合的社區體育管理模式具體構想
按照系統論的觀點,結構合理,各要素的功能才能正常發揮。因此,構筑強政府與大社會相結合的社區體育管理新模式,首先在于構建合理的社區體育組織結構。新模式劃分為四個層面:領導系統、決策系統、協調系統、實施操作系統。
5.2.1領導系統社區體育的領導系統主要指各級人民政府,包括市政府、區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系統的主要職責是:1)從宏觀上加強領導,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2)提供社區體育發展的政策與經費支持;3)發揮其在各種政府職能部門間的協調職能。
5.2.2決策系統社區體育的決策系統主要由政府體育行政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組成。
決策系統的主要職責是:1)具體實施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制定開展社區體育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考評制度;2)制定社區體育設施、器材裝備標準;3)開展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并負責把他們安排到相應的社區,切實發揮作用;4)建立本級國民體質監測制度;5)組織舉辦一些大型全民健身活動及群體表演,營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圍。
5.2.3協調系統社區體育協調系統由社會體育管理系統組成,包括市體育總會、區體協和街道體協。
協調系統的主要職責是:1)做好晨晚練點的登記、注冊工作;2)認真開展健身氣功活動站(點)注冊工作;3)對同級各單項體育協會,各行業體育協會以及青少年體育活動俱樂部進行登記管理,提供業務指導;4)協助體育政府部門開展大型社區體育活動;5)宣傳和推動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并進行經驗交流;6)舉辦全市(區、街道)性的社區體育活動;7)協調體育行政部門與各單項體協、行業體協之間的關系,并爭取一定的經費支持。
5.2.4實施操作系統根據“小政府,大社會”的體育體制改革設想,為了真正實現社區體育基層管理,依據我國目前城市社區建設與管理的特點,本研究提出在社區層面上,在街道辦事處轄區范圍內,設立非政府組織――社區體育指導中心。
在社區層面上設立社區體育指導中心,其作用有以下幾點:1)這種組織結構有利于發揮社會管理主體對社區體育的組織管理,形成“大社會”格局;2)從社區建設與管理體制的發展趨勢來看,社區的基層管理職能必將越來越重要,在社區層面上設立社區體育指導中心,有利于社區體育自治;3)在社區層面上設立社區體育指導中心,符合我國社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加強社區體育的基層管理,有利于開展各種體育活動,切實滿足居民的體育需求;4)社區體育指導中心有利于彌補街道體協、街道單項(行業)體協與社區晨晚練點、輔導站、俱樂部、體育活動小組之間出現的“斷層”,起到一種“橋梁”作用;5)指導中心能有效的把目前我國城市社區管理主體聯系起來,消除“條塊”分割的矛盾。表現在:街道文體站將不再直接干預社區體育事務,而是通過參加指導中心來體現政府意志并實現其社區體育管理職能;駐街政府職能部門與一般的駐街企事業單位通過參與指導中心來實現與其它社區體育組織發生聯系;6)社區體育指導中心可以利用社區居委會作為決策系統組成部分之一,來實現與政府體育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解決開展社區體育活動的經費與體育場地設施問題,縮短了政府體育部門與基層社區體育管理主體之間的距離,有利于政府體育部門全面、及時、準確了解情況,進行科學決策。
1.1社區醫院護理質量管理人員管理素質較低:目前,社區醫院由于人員配置不足,護理質量管理人員多是從在社區醫院選出來的優秀的護士,這些人員在學校及工作后很少接受系統管理知識的培訓,從而欠缺科學嚴謹的管理知識。社區醫院護理質量管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多以自己經驗作為標準,造成一些弊端和誤差
1.2社區護理質量管理中缺少合理的考核考評體系:目前,大多數社區護理主要由各個醫院或者本地的衛生單位負責,盡管衛生系統了發展社區護理的相關文件,但并未明確制定規章制度及評價指標。衛生機構或者醫院領導均把臨床擺在第一位,而輕視了社區護理,導致社區護理質量評價處于雜亂無章,均是自發形成的考核考評體系。
1.3考核過程中忽略了社區醫院服務的社區居民的重要性:與國外發達地區相比,我國的社區護理人員還沒有真正從以疾病為中心調整到以患者為中心。指標與質量評定及指標的制定缺乏務實性,違背了現代倡導的以人為本的理念,忽略了以醫院內護理調整到以社區家庭護理,因此目前社區醫院護理質量管理體制來看,在制定指標時未以社區居民為核心,僅強調患者適應社區醫院制度,而社區醫院未適應患者需求。在評價護理質量中忽略了社區居民對護理質量的訴求及感受,脫離了實際與群眾。
1.4社區護理人員對質量管理疲于應付:大多數社區醫院護理質量評審多采用事后查,考核內容多為護士記錄來評定護理質量,因此在考核時,很多護士為了應付檢查,補寫記錄,甚至篡改記錄,護士把考核看做包袱,疲于應對;同時,由于衛生資源分布不均,對社區醫院物力投入較少,投入到社區護理上的資金更少,導致社區護理人員績效獎勵制度未有相應的財政支持,績效難以準確執行,很難調動社區護理人員的積極性,因此社區護理人員很難重視護理質量的管理,不能起到提升護理質量的目的。
2對策
2.1加大對社區護理質量管理人員的管理培訓:現任的社區護理質量管理人員因為欠缺護理管理知識,致使在管理過程中會出現盲目性與偏差。因而對于管理人員的培訓很有必要,管理素質培訓后進行必要的考核,考核通過者允許上崗,從而提升管理人員的管理素質。
物業管理的實質是為業主提供服務,就是為業主營造一個“安全、干凈、舒適、方便”的居住環境。服務的內容主要涉及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的運行與維護服務,公共場所的環境美化、衛生保潔服務,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服務,客戶服務及其他特約的有償服務等。歸根結底,物業管理就是在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向服務要質量,物業管理的終極目標就要在管理質量上不斷創造新的業績。
一、油田社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油田社區物業管理水平雖說這幾年有了快速發展,但與其他行業相比還有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一些問題的存在對油田社區物業管理質量的提高帶來了一定影響。
一是質量管理體系還不夠完善。如何完善質量管理體系,這對以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物業行業來說,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工作之一。物業企業的質量管理是一個不斷改進、不斷提高的往復循環的動態過程。服務企業要想運行良好,其運行體系、規章制度首先必須完善。有些物業公司雖然有自己的規章制度體系,但其內容卻極為空洞,沒有詳細的執行標準,這些內容有的雖然也在一定時期內進行修改補充,但由于修改的力度不大,內容仍然不夠全面,勢必導致物業公司企業員工在實際的操作中不夠規范,仍舊按照老框框進行習慣性操作,這不可避免的出現執行結果與質量目標不一致的問題。這種質量管理的文件內容與實踐相脫節或不適用導致制度與執行相脫節的現象,實質上就是質量管理體系不夠完善的一種表現。
二是質量管理戰略規劃不清晰。物業質量管理戰略規劃應腳踏實地、著眼長遠,如果制定的質量管理戰略規劃不清晰,沒有厘清企業所處的現狀,看不到未來對于質量管理戰略的制約和影響,就不能看作一個成功的規劃。就物業公司而言,在制定質量管理戰略規劃時,應該在固守已有經驗的同時,參照成功的物業質量管理體系的經驗,取長補短。特別是在業主不斷變化的、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需求方面,更應該與時俱進,不斷刷新自己的質量管理戰略目標。如果仍然一成不變的沿襲老一套管理模式,不與時俱進,不提高配套服務,就會導致更多的投訴事情發生,這既大大降低了業主對物業、對居住區的滿意度,又會增加公司現有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
三是配套設施和服務難以適應現代物業管理的需要。從一些先進城市的物業管理來看,配套設施和服務是有效開展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和途徑。近年來,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車輛從奢侈品變成了油田不少小康人家的生活必需品。每到上、下班和夜晚,油田小區居民樓前后就停滿了各式各樣的車輛。由于小區里沒有停車場,居民又沒有車庫,有的車主就將自家的車隨意停在小區干道或人行道上,有人干脆把車停在樓道口。一些車輛不時地響起自動報警聲,干擾居民休息。上下班時,一陣陣汽車發動聲、喇叭聲傳來,叫人有苦難言。這些都是配套設施不完善所致,也是現代物業管理服務必須注意的方面。
四是物業盈利模式單一,長效發展難以實現。目前,油田物業企業普遍存在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不足開支的現象,補貼依賴思想嚴重,這些都是物業公司盈利、創收能力較低,沒有形成自身造血機制所致,經營效益更是無從談起。近年來,隨著油田油氣主業的逐步轉移,油田對社區的補貼也隨之減少,物業企業的補貼隨之減少,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公共財政又覆蓋不到以及越來越高的人工成本等,已嚴重制約了物業企業的長效發展。
二、提高油田社區物業管理質量的對策
提高油田物業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關鍵是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和質量。要實現油田物業管理可持續發展,除繼續加大對各居住區配套設施的投入、制定合理的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外,還必須從以下幾方面加大力度,以確保物業管理質量得到切實提高。
一要不斷修訂完善公司發展的質量管理體系。現代物業的質量管理體系首先要抓住把滿足業主對物業管理明確和隱含的需求作為企業生存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一提高業主滿意度的根本。物業公司要通過不斷修訂完善高標準、精細化的管理制度,優化各種服務流程這一抓手,探尋出一套符合本公司發展特色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模式,并不斷加以調整,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管理文件、管理規定等綱領性文件要相互配合使用,以提高工作手冊的針對性、靈活性和可操作性。在房屋及公共設施、設備管理維護方面,尤其要建立“科學、規范、嚴謹、高效”的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
二要把以人為本的理念融入親情管理模式。要經常引導員工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技能,經常性開展“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假如我是業主”等主題交流和討論活動,努力為業主提供超值服務,形成以人為本的服務意識、規范的服務行為、高度的安全責任心為特色的“親情服務”管理模式。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有關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崗位培訓和技術比武,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在服務中融入真情,提升服務的內涵和品位,努力為業主打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居住環境和生活環境。
三要實行層級化管理責任制,提高全員素質。要根據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現狀,充分發揮部門經理和主管的職能作用,實行分級管理、各盡其責、部門包干、獎優罰劣的激勵機制,調動部門經理和主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另外還有針對員工實際,通過送出去請進來的方式有針對性的對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部門經理和主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凈化工作氛圍,降低管理成本,明確崗位責任,杜絕內耗和扯皮,提倡整體合力。還要大膽授權和放權,調動部門經理和主管的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質量管理體系的可持續發展。在物業管理從業人員方面,要教育他們克服“背靠大樹好乘涼”的依賴心理,增強他們的服務意識、競爭意識、危機意識,樹立強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使他們在服務和創收上各盡所能,只有這樣,油田社區物業管理才會越來越好。
四要實行首接負責制,搭建快速處理問題的平臺。以業主為中心是物業服務行業的行為準則,物業公司實行咨詢投訴“首接負責制”,搭建一個供業主與管理人員及時交流溝通、快速解決問題的平臺,就是以業主為中心的重要體現。首個接待業主的物業管理人員要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簡單的方法解決業主提出的合理訴求,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有合理的解決方案。要保證該制度的順利實施,各物業部門還應實行一系列的服務公示制度,設立公示牌,標明負責人、工作人員、服務事項、服務標準、事項辦理程序(條件、權限、時間、方法)、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等,讓業主一目了然,以此增加物業服務工作的透明度,實現照章管理、文明服務,確保“首接負責制”發揮功能,不走過場。“首接負責制”的實施,一方面能使物業管理人員進一步掌握業主的需求變化情況,對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法、充實服務內容起到促進作用。另一方面,還能從根本上保障業主的利益,體現以業主為中心的服務理念,進一步增強物業管理人員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積極性和責任感,進而促進物業管理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摘 要】目的:研究社區型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的組織和管理問題。方法:對我社區所管轄的兒童群體進行乙腦疫苗和麻疹疫苗接種,通過 采取相應的接種組織管理措施,分析觀察采取措施下兒童群體行預防接種的不良反應情況和接種率。結果:本研究的4023 例調查對象中,成功接種疫苗率均在95% 以上,兩種接種疫苗在接種率上無顯著統計學差異(P>0.05)。其中麻疹疫苗接診兒童不良反應發生4 例,采取措施后均恢復正常,乙腦疫苗接診兒童無不良反應發生。結論:社區型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應該給予足夠的社會和上級支持,制定精密計劃,以科學、合理、全面為基礎進行組織和管理。
關鍵詞 社區型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 組織管理
急性傳染病是兒童疾病中發病率較高的一種,致死率較重威脅兒童群體的生命安全,部分種類的急性傳染病具有較高的致畸致殘率,嚴重威脅到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發育,帶來了各種嚴重不良影響。然而傳染病是具有可預防性和可控性的,對兒童進行定期的各種自動免疫系統性的的預防性接種,對保護易感兒童群體杜絕傳染的發生具有重要意義。麻疹和乙型腦炎是常見的兒童傳染病,前些年在我省發病率非常高已經超出全國平均水平,因此省衛生廳為保護兒童健康,開展了一系列的麻疹疫苗和乙腦疫苗的強化免疫工作,對適宜接種的兒童群體對象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本社區嚴格依照衛生局制定的相關方案,精心組織和管理,順利完成轄區內適齡兒童麻疹和乙腦疫苗的群體性預防接種工作,獲得較高的接種率,現報告如下。
1 研究資料和方法
1.1 臨床資料
選取本社區管轄范圍的兒童群體共4341 例,年齡在8 個月-14 歲之間。其中部分8 個月-14 歲的兒童接種麻疹疫苗,8個月-6 歲的兒童接種乙腦疫苗。全部接種兒童均無乙腦患病史及明確乙腦疫苗接種史,對于8 個月-6 歲的兒童只接種過一劑乙腦疫苗應接種一劑,但兩劑間隔至少1年。本研究所選取的所有患兒在年齡、性別、家庭等一般資料已經機體健康水平方面均無顯著統計學差異(P<0.05),具有可比性。
1.2 疫苗組織管理方法
1.2.1 組織動員宣教
在預防接種前及預防接種期間廣泛開展宣傳活動。與社區干部干部、學校和托幼機構老師聯系,請他們在居民和學生、幼兒中做好宣傳;制作宣傳橫幅懸掛于兒童生活環境的每個角落;在兒童生活相關的小區、街道等地方張貼宣傳畫、制作宣傳欄;在人口密集和流動量大的地方散發宣傳單。通過健康宣教,做到家喻戶曉,讓讓家長以及其他相關監護人主動帶小孩進行預防接種。
1.2.2 人員培訓
派遣業務骨干參加疾控中心的專項培訓,然后通過業務骨干培訓中心參與免疫活動的人員,使參與免疫活動的人員都明白自己的職責、任務,掌握預防接種工作規范。
1.2.3 目標兒童摸底調查
在接種前1 周深入兒童所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居民小區、出租房進行目標兒童摸底調查登記,掌握轄區應種兒童數,尤其注意對流動兒童的調查。
1.2.4 制定實施計劃
根據摸底調查結果,制定實施訓一劃,包括: ①疫苗領取的數量、冷鏈設備數量; ②接種器械、急救物資藥品和車輛的準備; ③成立接種小組,共2 個,一個負責中心內固定接種點的接種工作,另一個負責臨時接種點的接種工作,成員包括1 名全科醫生、3 名護士,臨時接種點小組增設1 名司機,明確各小組成員的職責和分工; ④臨時接種點設置的地點、數量; ⑤各臨時接種點集中接種的時間安排表。
1.2.5 制定接種工作流程
環境布置( 確定接種室出入口、張貼標識及宣傳資料、工作臺和坐凳擺放恰當位置)、排查、登記、核對、注射、觀察。
1.2.6 建立不良反應報告和處理制度
成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小組,如有異常反應立即進行現場處理,及時登記記錄,屬于應報告范圍的應及時上報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疾控中心。
1.2 統計學方法
本研究采用統計學軟件spss17.0 進行數據分析,計數資料采用卡方檢驗分析,設P<0.05 時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基本接種情況
麻疹疫苗應接種兒童數4023 例,設臨時接種點10 個;乙腦疫苗應接種兒童數318 例,設臨時接種點3 個。
2.2 接種疫苗兒童反應情況和成功率
麻疹群體性預防接種導致的發熱反應共4 例,體溫均在38.5 以下,通過對癥處理第2 天體溫恢復正常;發生精神性反應共3 例,通過口服糖水、休息、暗示治療后半小時內恢復正常。乙腦疫苗群體性預防接種無不良反應發生。麻疹、乙腦疫苗群體性預防接種情況如表1 所示如下,兩種接種方式產生的接種率之間無顯著統計學差異(P>0.05)。
3 討論
3.1 廣泛的社會支持對兒童預防性接種非常重要
社會支持對開展社區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非常重要。社區兒童的群體性預防接種的宣傳動員、摸底調查和實施執行等都要依賴當地社區行政部門、學校、托幼機構的積極支持和配合[1-2]。所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必須跟當地社區行政部門、學校、托幼機構等建立和諧融洽的合作關系,提高彼此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獲得他們的支持,最終保證社區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順利實施。
3.2 健全的實施計劃對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具有保障意義
周密的實施計劃對社區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順利進行具有重要的保障意義。大型群體性預防接種離不開各式各樣的人、財、物的支持和保障。社區部門必須根據摸底調查情況,制定周密實施計劃,保障人、財、物的需求。第一要重視醫務人員的保障,接種小組成員必須為從事預防接種工作或接受過預防接種相關技能培訓的人員,選派經驗豐富的醫務人員擔任小組長,負責接種現場工作的統籌和安排。第二,購置充足的冷藏設備,保證疫苗質量,臨時接種點應安置在人口相對密集的地方,接種點要求寬敞、明亮、通風良好,避免擁擠和群體性精神性反應[3]。我們的臨時接種點都設在學校或幼兒園,兒童集中,接種點符合寬敞、明亮、通風良好的條件,并且是兒童熟悉的地方,可減少兒童緊張、恐懼的心理反應。
3.3 接種流程的科學性、合理性、全面性
科學合理的工作流程是確保兒童群體性預防接種安全、高效的必要條件。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工作流程是決定工作成敗的關鍵口。群體性預防接種現場,兒童、家長多,部分兒童還會吵鬧、亂跑,為了保證現場秩序井然,工作有條不紊,防止生兒童跌傷、撞傷或漏種、重種等事故,我們制定了科學合理的工作流程,使接種兒童在接種室內有序地流動,保證接種工作快速、安全、高效地進行[4-5]。本研究中的兩次群體性預防接種均未發生兒童意外傷害事故和接種差錯事故,4 例發熱反應和3 例精神性反應經及時、正確的處理均迅速恢復,實際接種率分別為97. 32%,97. 17%,均大于目標接種率,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性的進展。
4 結論
通過采取合理措施,給予高度這回支持和關注,采用合理、科學的接種流程管理,對社區型兒童性群體接種疫苗接種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對減少兒童接種的不良反應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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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6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9187-(2012)03-0076-05
重慶兩江新區是繼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之后,我國第三個副省級經濟開發區,也是我國內陸唯一國家級新區。設立兩江新區是繼三峽工程百萬大移民之后,中央賦予重慶的又一重大歷史使命。科學合理的行政管理體制是兩江新區開發開放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作為先行者,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教訓,值得兩江新區學習借鑒。本文在歸納浦東新區和濱海新區實踐啟示基礎上,提出構建兩江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架構的建議。
一、兩江新區現行“1+3”行政管理體制
兩江新區位于重慶市主城長江以北、嘉陵江以東,包括江北區、渝北區、北碚區三個行政區部分區域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兩路寸灘內陸保稅港區,規劃面積1200平方公里,其中可開發建設面積550平方公里。兩江新區戰略定位準確、明晰,根據國務院批復,重慶兩江新區被賦予五大功能定位:一是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先行區;二是內陸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三是長江上游地區的金融中心和創新中心;四是內陸地區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五是科學發展的示范窗口。依據功能定位,兩江新區確立了“一心四帶”產業規劃——江北嘴金融中心及中央商務區(一心)、都市功能產業帶、物流加工產業帶、生態低碳產業帶和先進制造產業帶(四帶)。
目前,兩江新區采取“1+3”的管理體制,即在開發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具體負責兩江新區的統一協調、統一政策、統一規劃、統一宣傳、統一口徑。重慶市政府設有兩江新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兩江新區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在開發任務執行上,兩江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會同江北、渝北、北碚三個行政區實施“1+3”的開發模式,平行推進。開發平臺采取“三拖一”模式:北部新區、兩路寸灘保稅港區管委會是市政府直屬派出機構,市政府委托兩江新區管委會代管,再加上由管委會直管兩江新區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兩江工業園區的開發建設),三個平臺共同拉動兩江新區經濟發展。兩江新區社會管理事務仍然由江北、渝北、北碚三個行政區管理。
二、浦東和濱海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踐的啟示浦東和濱海新區在各自20年左右發展歷程中,不斷進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探索,積累了大量經驗教訓,值得兩江新區借鑒,加以歸納,主要有以下幾點。
1.妥善處理理想體制與階段性體制的關系,以理想行政管理體制建立為目標,針對不同開發時期實際情況,分階段漸進式推進體制改革,切實保障開發工作順利進行
開發區建設不是一蹴而就,開發區的行政管理方式也總是在經歷不斷調整之后,逐漸趨于合理。開發區的不同發展階段和不同區域對政府職能有不同要求,有關政府大或小、強或弱的探討需要服從于開發開放的實際要求,對政府邊界的界定永遠是在政府與市場和社會的互動中形成。既有實踐表明,我國地方政府通常在開發區建設啟動初期,以強勢地位集中土地、資金等重要市場要素,并制定相關政策,強力推動開發區建設迅速取得績效。當開發區發展日益成熟,不再只具有單一經濟形態,逐步向功能綜合、各有特點的城區發展時,政府經濟管理功能將更多地體現在保障市場主體競爭有序方面。而且,對于像濱海新區這樣的整合已有功能區和行政區形成的綜合性開發區而言,在開發中還會受到舊的體制機制困擾,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更具復雜性,更需要根據現實發展情況,分階段逐步推進,在不同發展階段采取不同體制。
濱海新區走過了比浦東新區更加艱辛曲折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之路。從決定開發濱海新區到濱海新區成為統一的行政區劃,整整經歷了近16年時間。在濱海新區統一為行政區之前,曾有過條塊分割,政出多門、權責不清、分工不明現象。兩江新區與濱海類似,也是整合已有行政區形成的,行政管理體制建立與完善也會有一個不斷調整過程。在各階段具體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中,一方面要充分考慮體制機制調整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改革成本,另一方面應該以理想體制為目標,使現階段的制度安排為理想體制的建立累積基礎、做好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