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9 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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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同煤筐集團按照理念引領,科技支撐,系統管理,全面覆蓋,立體防范,安全發展的方針,大力實施“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法,為企業轉型跨越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金字塔”安全管理法實施以來,集團公司各生產礦井認真落實,全面組織,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加大了安全工作力度。做干部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視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沖擊安全,任何人都有責任搞好安全。
通過實施“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將切實抓好“六環”(煤炭安全環、電力安全環、化工安全環、新興產業安全環、生活安全環(包括家居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環),兌現五個步驟(每個安全環都要實行層次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評分考核、獎罰兌現五個步驟),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工作執行力,保障企業安全發展。
二、“六環五步”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
集團公司通過積極開展推行“六環五步”安全管理法的宣傳教育灌輸,持之以恒的開展企業安全理念宣傳教育活動,使員工真正明白和懂得“安全無小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健康第一;安全就要小題大作,就要雞蛋里挑骨頭”等安全觀念的深刻內涵與意義,從心里認同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礎。生產安全保證不了,工作質量、經濟效益更無從保障,提升自我、實現價值、家庭幸福就更難以實現。安全為天,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的安全穩定,才能確保企業的不斷發展。無論對企業,還是對家庭對員工,只有確保了安全,才能“打造新生活”。
我們要將推行“六環五步”管理法做為重點工作,加強基層干部的責任心教育,嚴肅整治只講生產不講安全、視安全工作為兒戲的壞風氣,努力使每一位基層干部“安全工作責任意識到位”。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基層干部是直接的指揮者和管理者,所以必須帶頭推行“六環五步”管理法,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的工作機制,對于那些忽視安全的基層干部要給予嚴肅處理,對不負責任的要及時撤換。
三、正確貫徹落實執行“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和“六環五步”安全管理體系
為了認真落實好“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和“六環五步”安全管理,推行了強化“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三全管理”,要落實 “三個三分之一”工作法,細化“零點班、四點班、八點班”三個班的安全工作任務、干部下井任務及工作標準。落實了“六化一落實”安全工作方法,廣泛發動員工群眾參與安全工作,全方位保證安全。這些工作方法都是保證安全工作體系的重要方法和措施,我們應認真執行落實。
正確處理好“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和“六環五步”安全管理考評工作。集團公司為了認真落實好“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和“六環五步”安全管理體系,還強化了考核制度。將月度工資結算額的30%用于安全績效考核,分解為安全目標、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崗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班組安全建設、安全綜合管理共六項考核內容,安全工作的好壞將直接決定各單位的工資水平,充分體現集團公司抓好安全工作的決心。
四、踐行“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法的心得體會
踐行“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法,調動全員安全主動性、積極性是保障。“金字塔”安全系統管理法將安全工作定位于全員、全方位、全時段、全過程的事,是各個單位和每一位操作工人的事。為此,要深入挖掘“六員一防”管理模式、創新載體,充分發揮組織、宣教優勢,不拘形式,不限內容,將安全工作人人關注、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引深到區隊、班組、小區、家庭,舉全員之力,從源頭排除。
(一)合同管理往往僅限于合同審查,缺乏全過程管理。合同審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雖然在實際工作中占據著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時間,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審查。但在大部分國企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審查,缺乏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如,對所簽訂合同涉及到的標的金額是否在企業的綜合計劃內,缺乏有效地事前管控;對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缺乏有效地事后監控。在國企中由于種種原因存在著一定數量的先簽后干的合同,對于此類合同,合同審查就形同虛設,無法起到合同審查的事前監督作用;無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風險;無法使企業的經營行為納入到有效的風險管體系中來,加大了企業的法律風險系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不僅存在于書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和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過程中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及合同欺詐行為都會給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法律風險。
(二)對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認識,部門設置和人員配備不合理當前,國有企業還不能從戰略的高度分析和認識合同管理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意義,缺乏對合同管理職能的重視,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甚至有些國企對于有關合同管理工作往往會放到企業中的綜合辦公室或企管計劃部中由一個人來負責;沒有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規范工作程序;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國企的法務部門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處于比較尷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現有:首先,無法介入日常業務和管理活動,找不到從“救火”到預防的有效途徑;其次,在合同審查中提出的問題和審查的周期往往被業務部門視為迅速完成業務的絆腳石;最后,內部法務工作的深層次價值受到質疑,法務部門不斷地被事務化、被動化。由于對合同管理部門的設置和人員配備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終就僅僅成為了合同審查,被動地成為流于形式審查。
(三)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監控國企中對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還比較低,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還沒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網絡資源,相互協調、配合機制也不完善,對于合同履行中的進度控制、問題解決等都產生了不利影響。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撐,已嚴重制約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細化,其主要表現為:1、由于每年簽署的合同類型多、數量大,對合同簽訂、審核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控制的難度較大;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撐,對合同相關的統計分析效率低下,無法對各類合同建立風險評估機制,難以提前采取應對措施,防范法律風險的發生。
二、完善國企合同管理的相關對策
(一)加強合同的全過程管理目前國內大部分國企對合同管理采取的是專業管理模式,即根據企業內部職能的分工,由不同部門各自負責合同的不同內容。在這種管理模式中,合同由企業的不同部門,如采購合同由采購部門負責,銷售合同由銷售部門負責,即使有法務部門,也沒有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只是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提供一些法律意見,在糾紛解決中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全過程、綜合管理雖然是合同管理模式發展的大趨勢。作為國有企業要在各自現有合同管理模式下,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審查前、審查后延伸,加強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定期對合同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合同管理部門要結合國有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不斷完善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要把合同管理與企業的綜合計劃、績效考核、各部門間職責協調結合起來,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比如,在合同審批單上注明此項合同是否在企業本年的綜合計劃內,所涉及到的合同標的金額是否超過綜合計劃內規定的金額,這樣不僅做到對合同管理做到了向前延伸,還方便了以后有關合同審計的相關工作。同時涉及到不同部門需要會簽的合同一定要有各部門主管領導在會簽單上的簽字,其不僅有利于各部門之間相關職責的銜接和配合,也為日后更好地履行合同提供了保障。合同管理部門要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和手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前、后延伸,更好地做到事前預防,事后監管,讓合同管理工作貫穿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中,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真正地起到保教護航的作用。
二、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合同是市場的產物,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我國現階段,市場主體對合同的簽訂往往高度重視,將簽訂合同本身看得很重,視為完成任務的一部分,因此,合同簽訂時的草率引發出的問題大多數產生在合同履行的中、后期階段,這給合同管理帶來諸多不便,并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縱觀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合同主體不當
合格主體是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既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
(二)合同文字不嚴謹
文字表述不嚴謹、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需要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載體。
(三)合同條款不完整
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雙方避諱講丑話,而一方當事人一旦發生違約,處理結果往往更難以把握。還有諸如產品質量標準等表述不夠詳盡,籠統表述為“保證質量”,造成驗收無依據。
(四)合同內容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合同當事人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往往導致嚴重后果。
(五)應當發出的書面通知等沒有發
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充分表述下,在履約過程中的操作細節是否執行到位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被忽視,結果自然受到懲罰。
(六)應鑒證確認的內容沒有辦理鑒證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鑒證是一種雙方約定行為。但有些具體執行人員對此并未引起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七)應當追究的法律責任卻過了訴訟時效
我國《民法通則》中明確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
(八)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有效的書面證據,應當是原件、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模式和應注重的方法、手段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管理已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能否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把好合同關,已成為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成敗的一個關鍵因素。
(一)應建立適合企業發展需要的合同管理模式
首先,合同管理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因為合同成立就明確了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可見,合同本身決定了其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在現代企業中,合同管理應采取企業法務部門歸口管理,同時,紀檢監察、財務等部門全程參與。其次,各業務部門或下屬機構對合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管理內容主要涉及合同義務的嚴格履行以及收集和固定相關有利證據,分階段向法務部門匯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
(二)應配備相應的合同管理人員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學習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可以有效地識別合同風險,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三)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應是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財務戰略是為謀求企業資金均衡、有效的流動和實現企業戰略,為加強企業財務競爭優勢,在分析企業內、外環境因素影響的基礎上,對企業資金流動進行全局性、長期性和創造性的謀劃。由此可見,財務戰略是戰略理論在
財務管理方面的應用與延伸不僅體現了財務戰略的“戰略”共性,而且勾畫出了財務戰略的“財務”個性。
一、財務戰略管理與傳統財務管理的區別
1.視角與層面不同
財務戰略管理運用理性戰略思維,著眼于未來,以企業的籌資、投資及收益的分配為工作對象,規劃了企業未來較長時期(至少3年,一般為5年以上)財務活動的發展方向、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基本途徑和策略,是企業日常財務管理活動的行動綱領和指南。傳統財務管理多屬“事務型”管理,主要依靠經驗來實施財務管理工作。
2.邏輯起點差異
財務戰略管理以理財環境分析和企業戰略為邏輯起點,圍繞企業戰略目標規劃戰略性財務活動。傳統財務管理主要以歷史財務數據為邏輯起點,多采用簡單趨勢分析法來規劃財務計劃。
3.職能范圍不一樣
財務戰略管理的職能范圍比傳統財務管理要寬泛得多,它除了應履行傳統財務管理所具有的籌資職能、投資職能、分配職能、監督職能外,還應全面參與企業戰略的制定與實施過程,履行分析、檢查、評估與修正職能等,
因此,財務戰略管理包含著許多對企業整體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內容,是牽涉面甚廣的一項重要的職能戰略。
二、財務戰略的類型
1.擴張型財務戰略
它是以實現企業資產規模的快速擴張為目的的一種財務戰略。為了實施這種財務戰略,企業往往需要在將絕大部分乃至全部利潤留存的同時,大量地進行外部籌資,更多地利用負債。大量籌措外部資金,是為了彌補內部積累相對于企業擴張需要的不足;更多地利用負債而不是股權籌資,是因為負債籌資既能為企業帶來財務杠桿效應,又能防止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稀釋。擴張型財務戰略一般會表現出“高負債、高收益、少分配”的特征。該戰略適用于處于“發展期”的企業。
2.平衡型財務戰略
它是以實現企業財務績效的穩定增長和資產規模的平穩擴張為目的一種財務戰略。實施平衡型財務戰略的企業,一般將盡可能優化現有資源的配置和提高現有資源的使用效率及效益作為首要任務,將利潤積累作為實現企業資產規模擴張的基本資金來源。為了防止過重的利息負擔,這類企業對利用負債實現企業資產規模和經營規模的擴張往往持十分謹慎的態度。所以,實施穩健型財務戰略的企業的一般財務特征是“適度負債、中收益、適度分配”。該戰略適用于處于“成熟期”的企業。
3.防御收縮型財務戰略
它是以預防出現財務危機和求得生存及新的發展為目的的一種財務戰略。實施防御收縮型財務戰略,一般將盡可能減少現金流出和盡可能增加現金流入作為首要任務,通過采取削減分部和精簡機構等措施,盤活存量資產,節約成本支出,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人力,用于企業的主導業務,以增強企業主導業務的市場競爭力。由于這類企業多在以往的發展過程中曾經遭遇挫折,也很可能曾經實施過擴張的財務戰略,因而歷史上所形成的負債包袱和當前經營上所面臨的困難,就成為迫使其采取防御收縮型財務戰略的兩個重要原因。”低負債、低收益、高分配”是實施這種財務戰略的企業的基本財務特征。該戰略適用于處于“衰退期”的企業。
三、我國企業財務戰略的現狀
1.現階段我國企業財務戰略定位的缺陷與不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漸從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并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競爭局面。加入wto后,我國企業競爭的廣度和深度不斷增加。企業如何準確定位財務戰略,是有待深入研究的課題。目前,我國企業對于財務戰略定位的認識尚存在偏差,使企業管理層在工作中走入一些誤區,影響了財務戰略的制定和有效實施。
2.沒有根據企業生命周期特征制定財務戰略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生命周期的形態日趨多樣化。以往,大多數企業的企業生命周期一般呈現出較長的創業期、緩慢的成長期、漫長的成熟期和正常的衰退期。而在現代,許多企業的生命周期出現了快速創業、快速成長、快速衰退等特點。面對這一變化,我國相當多的企業管理者沒有采取應對措施,沒有根據企業的生命周期特性來制定財務戰略。研究表明,在企業的生命周期中,經營風險曲線與財務風險曲線存在不同步現象,財務風險的發生期間滯后于經營風險的發生期間。因而在制定財務戰略時,不應單單把企業的當前情況作為判斷的主要依據,還應在對企業生命周期進行充分考察的基礎上,確定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并以此作為對企業制定財務戰略的重要依據之一。為了控制企業的總體風險,一般來講,對處于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企業,財務戰略的制定方針應當是不同的。
四、結合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進行相應的財務戰略管理
1.創立期的財務戰略管理
處于創立期的企業,由于未來的經營情況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經營風險很高。因此,為了控制企業總風險,一般采用低風險的權益資本進行融資,資金來源主要以從事高風險投資而要求高回報的風險投資為主要渠道,比如股份企業可以通過發售股票吸引風險投資者進行融資,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實收資本進行融資。同時,由于此階段企業的資金需求量比較大,內部積累一般滿足不了資金需求,因此,此階段一般采用低股利政策或者零股利政策(即剩余股利政策);對于一般合伙人,一般采用低工資或者不拿工資的薪金政策。此外,由于此階段的主要矛盾是資本需求,因此,此階段的財務預算一般以資本預算為起點。
2.成長期的財務戰略管理
處于成長期的企業,由于銷售規模快速增長,經營風險有所降低,戰略也會隨之而調整到營銷活動上來,導致對資金的需求量仍然很大。但由于此階段的經營風險已經大大降低,因此,為了滿足資金需求,可以進行適當的負債融資,使資產負債率適當提高,以利用財務杠桿效應。資金來源主要以私募、公開募集或者上市為主要融資渠道。同時,由于此階段企業的評估等級有所建立,為了獲取低成本和高彈性的資金,可以采取發行諸如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證券的方式進行融資。同時,由于此階段已經開始產生現金流入,可以適當提高股利分配水平(一般采用低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以吸引新的投資者;對于一般合伙人,一般采用底薪加提成的薪金政策。此外,由于此階段的主要矛盾是銷售增長,因此,此階段的財務預算一般以銷售預算為起點進行編制。值得注意是,雖然此階段的經營風險已經有所降低,但仍然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因此,處于成長期的企業,還是應當以新進入的投資者投入資金為主,少量的負債融資為輔。
3.成熟期的財務戰略管理
進行成熟期后,戰略會出現重大調整,由成長期的關注市場和市場份額轉移到關注盈利能力和獲取利潤上來。此階段企業的經營風險很小,也會產生大量的現金流入,同時,企業的再投資機會變得狹窄,資金的需求量降低。因此,為了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效應并合理節約所得稅成本,應當擴大債務融資比例,包括借債回購股份等,以提高資產負債率。同時,由于再投資機會減少,企業很難找到能夠滿足股東原先所要求的預期報酬率的投資項目,因此,企業應當提高股利支付率并采用固定股利政策,把富余資金分配給股東,以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財務目標。同時,為了提高員工滿意度,留住人才,此階段一般采用較高的固定工資。此外,由于此階段的主要矛盾是提高盈利能力以獲取較高的利潤,因此,此階段的財務預算一般以成本控制為編制起點。
4.衰退期的財務戰略管理
處于此階段的企業,銷售業績開始下滑,高額的固定成本會使得企業很快陷入虧損的局面。但由于此時處于低經營風險階段,因此,為了合理節約稅收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利潤,企業應當以短期借款為主要融資渠道,提高資產負債率。同時,雖然此階段的現金流量已經開始逐漸減少,但由于企業已慢慢地瀕臨關閉,對資金的需求量大大減少,所以一般采用剩余股利政策,提高股利支付率,將所產生的利潤都通過股利的形式分配給股東。對一般合伙人而言,一般采用有彈性的薪金政策。此外,由于此階段的主要矛盾是收回現金,因此,此階段的財務預算一般以現金流量為起點進行編制。
總之,為了控制企業總風險,在進行財務戰略管理時,應當將財務風險與經營風險進行反向搭配,以確保企業的總風險在控制范圍內。
參考文獻:
[1]楊激文:企業財務戰略執行力淺析[j].財會通訊(綜合版), 2005,(04).
2企業內部合同管理
企業內部合同管理主要是勞動合同的管理。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為形成新的企業用人機制,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依法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能有效發揮勞動合同制度激勵機制作用,從而調動職工積極性,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企業應當強化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企業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對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情況主要是其個人工資、休假、保險福利、加班及獎懲等有關資料要有記錄。勞動合同期滿前應當提前一個月向職工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確保企業內部合同管理的良好績效,才能提高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做好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是企業穩步發展的根本[1]。
3企業外部合同管理
3.1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審查當事人的合法資格及合同的主要條款;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履約能力;監督當事人對不能即時清結的經濟往來,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督促、檢查當事人全面履行合同;檢查變更或解除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續;檢查無效合同和利用合同違法的行為。
3.2合同的訂立的審查
企業訂立合同應注意審查以下內容。第一,訂立合同應審查對方主體資格,是否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人經手,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合同內容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欺詐。第二,合同文本盡量由本方提供,如對方提供,則應更加嚴格審查,尤其是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陷阱。合同落款應標注簽訂日期,并加蓋騎縫章。第三,合同履行是否全面,是否會導致企業訴訟風險、利益受損;慎重對待合同糾紛,妥善處理。
3.3定金合同的審查
定金合同是企業經營中常見的合同類型之一,使用頻率高,應當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在經濟往來中,使用定金擔保合同的履行是重要手段。定金法則具有特殊性。買方向賣方交付定金時,在當事人一方著手履行合同前,買方可以將其定金拋棄,賣方可以將其定金加倍返還而解除合同[2]。對于定金用語上,一定要注意,不能把“定金”寫成“訂金”。“定金”是法律專用術語,發生特定的法律效力。而“訂金”則是一般日常用語,不發生“定金”法則。有的合同當事人,為日后毀約留后手,特意將“定金”寫成“訂金”。對于沒有法律知識和相關經驗的當事人而言,容易埋下隱患,終將吃虧上當。此外,定金兼具擔保方式與違約責任兩種屬性,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的性質,若無特別約定,定金性質為違約定金。由此可見,定金與違約金都是針對違約行為的,若二者并用,一則有悖于違約金的補償性,使違約金具有了懲罰性;二則會造成非違約方的不當得利。所以,違約金和定金不能并用[3]。
3.4合同附隨義務條款的審查
隨附義務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內容。以買賣合同為例,存在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出賣人應將關于買賣標的物的法律上的種種關系告知于買受人。這也就是出賣人的告知義務。如果出賣人占有某項書據,應將該書據交與買受人。二是,標的物的危險,在交付前,已應由買受人負擔的,出賣人于危險轉移后,標的物交付前,如為標的物支出費用而屬必要的,則應根據委任的規定,屬于非必要的,應依據無因管理的規定,向買受人請求償還。這也就是買受人之費用償還義務[4]。
3.5合同爭議條款的選擇策略
爭議解決方法是合同的重要條款,如何設置爭議條款至關重要。一般來說,合同爭議解決方法分為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對于爭議不大的糾紛,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一般即可解決。對于當事人無法自行解決的合同糾紛,可以通過第三方進行調解。比如,提交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的弊端在于,達成的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定的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能靠合同糾紛當事人自覺履行。第三種爭議解決方式——仲裁,從廣義上講,可以分為民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體育仲裁等類型。其中,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后兩種仲裁形式屬于行業性仲裁。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一般適用民商事仲裁方式。民商事仲裁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而采取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選擇商事仲裁解決合同糾紛的優勢在于,商事仲裁一裁終決,快捷高效。并且,商事仲裁不公開審理,媒體也不能公開報道,這樣就有利于保護合同爭議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3.6建立合同備案制度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然會涉及簽訂各種合同事宜。合同的簽訂、審批和備案都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企業負責人是合同管理的經辦人或管理人。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一般應當設置法務部,配備專門的法務人員進行合同的日常管理。重大合同則需要上報企業高管審批。企業的全部合同都應該在法務部門進行備案,歸口管理。
3.7建立重大合同公證制度
公證制度是一項預防性司法證明制度,具有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等功能,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具有獨特的職能優勢和重要作用。公證以自愿公證為原則,以法定公證為例外。法定公證事項又稱為強制公證、必須公證,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公證證明的除外。企業發生不動產的買賣、分割、轉讓、抵押、拍賣和出租等重大利益變動行為時,最好以公證的方式簽訂合同,以減少合同糾紛和欺詐。
2企業內部合同管理
企業內部合同管理主要是勞動合同的管理。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為形成新的企業用人機制,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依法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能有效發揮勞動合同制度激勵機制作用,從而調動職工積極性,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企業應當強化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企業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對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情況主要是其個人工資、休假、保險福利、加班及獎懲等有關資料要有記錄。勞動合同期滿前應當提前一個月向職工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確保企業內部合同管理的良好績效,才能提高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做好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是企業穩步發展的根本[1]。
3企業外部合同管理
3.1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審查當事人的合法資格及合同的主要條款;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履約能力;監督當事人對不能即時清結的經濟往來,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督促、檢查當事人全面履行合同;檢查變更或解除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續;檢查無效合同和利用合同違法的行為。
3.2合同的訂立的審查
企業訂立合同應注意審查以下內容。第一,訂立合同應審查對方主體資格,是否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人經手,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合同內容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欺詐。第二,合同文本盡量由本方提供,如對方提供,則應更加嚴格審查,尤其是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陷阱。合同落款應標注簽訂日期,并加蓋騎縫章。第三,合同履行是否全面,是否會導致企業訴訟風險、利益受損;慎重對待合同糾紛,妥善處理。
3.3定金合同的審查
定金合同是企業經營中常見的合同類型之一,使用頻率高,應當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在經濟往來中,使用定金擔保合同的履行是重要手段。定金法則具有特殊性。買方向賣方交付定金時,在當事人一方著手履行合同前,買方可以將其定金拋棄,賣方可以將其定金加倍返還而解除合同[2]。對于定金用語上,一定要注意,不能把“定金”寫成“訂金”“。定金”是法律專用術語,發生特定的法律效力。而“訂金”則是一般日常用語,不發生“定金”法則。有的合同當事人,為日后毀約留后手,特意將“定金”寫成“訂金”。對于沒有法律知識和相關經驗的當事人而言,容易埋下隱患,終將吃虧上當。此外,定金兼具擔保方式與違約責任兩種屬性,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的性質,若無特別約定,定金性質為違約定金。由此可見,定金與違約金都是針對違約行為的,若二者并用,一則有悖于違約金的補償性,使違約金具有了懲罰性;二則會造成非違約方的不當得利。所以,違約金和定金不能并用[3]。
3.4合同附隨義務條款的審查
隨附義務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內容。以買賣合同為例,存在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出賣人應將關于買賣標的物的法律上的種種關系告知于買受人。這也就是出賣人的告知義務。如果出賣人占有某項書據,應將該書據交與買受人。二是,標的物的危險,在交付前,已應由買受人負擔的,出賣人于危險轉移后,標的物交付前,如為標的物支出費用而屬必要的,則應根據委任的規定,屬于非必要的,應依據無因管理的規定,向買受人請求償還。這也就是買受人之費用償還義務[4]。
3.5合同爭議條款的選擇策略
爭議解決方法是合同的重要條款,如何設置爭議條款至關重要。一般來說,合同爭議解決方法分為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對于爭議不大的糾紛,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一般即可解決。對于當事人無法自行解決的合同糾紛,可以通過第三方進行調解。比如,提交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的弊端在于,達成的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定的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能靠合同糾紛當事人自覺履行。第三種爭議解決方式——仲裁,從廣義上講,可以分為民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體育仲裁等類型。其中,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后兩種仲裁形式屬于行業性仲裁。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一般適用民商事仲裁方式。民商事仲裁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而采取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選擇商事仲裁解決合同糾紛的優勢在于,商事仲裁一裁終決,快捷高效。并且,商事仲裁不公開審理,媒體也不能公開報道,這樣就有利于保護合同爭議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3.6建立合同備案制度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然會涉及簽訂各種合同事宜。合同的簽訂、審批和備案都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企業負責人是合同管理的經辦人或管理人。對于規模較大的企業,一般應當設置法務部,配備專門的法務人員進行合同的日常管理。重大合同則需要上報企業高管審批。企業的全部合同都應該在法務部門進行備案,歸口管理。
3.7建立重大合同公證制度
公證制度是一項預防性司法證明制度,具有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等功能,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具有獨特的職能優勢和重要作用。公證以自愿公證為原則,以法定公證為例外。法定公證事項又稱為強制公證、必須公證,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公證證明的除外。企業發生不動產的買賣、分割、轉讓、抵押、拍賣和出租等重大利益變動行為時,最好以公證的方式簽訂合同,以減少合同糾紛和欺詐。
中圖分類號:TP3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7712 (2014) 02-0000-01
一、信息同步服務模塊
信息同步服務模塊主要實現PDA接入服務子系統與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之間的工單數據、計劃數據、工單狀態和計劃狀態的同步,以及將PDA客戶端上報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的各類工單處理數據、計劃處理數據同步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
信息同步服務模塊主要包括如下功能:
(一)工單信息同步服務
工單信息同步功能主要實現從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下載待處理工單信息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同時將PDA客戶端上報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的工單處理數據同步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
工單信息同步主要完成如下工單數據的同步:(1)故障工單;(2)CQT測試工單;(3)資源核查工單;(4)應急發電工單;(5)綜合接入工單。
(二)計劃信息同步服務
工單信息同步功能主要實現從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下載待執行計劃信息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同時將PDA客戶端上報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的已執行計劃數據同步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
計劃信息同步主要完成如下計劃數據的同步:代維巡檢計劃
二、應急發電服務模塊
應急發電服務模塊主要實現PDA接入服務子系統與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之間的應急發電工單接收、轉發、狀態同步等服務,以及將PDA客戶端上報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的應急發電工單現場處理數據、開始發電信息、結束發電信息、工單狀態信息同步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
應急發電服務模塊主要包括如下功能:
(一)應急發電工單接單服務
當代維人員同意處理待處理應急發電工單時,通過PDA客戶端的工單接單功能向PDA接入子系統請求接單操作時,代維應用服務的通過應急發電服務模塊的應急發電工單接單服務進行如下流程處理:(1)更新本地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已接單”;(2)調用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提供的工單狀態更新接口更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中相應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已接單”;
(二)應急發電工單退回服務
當代維人員因某些原因無法對待處理應急發電工單進行處理時,通過PDA客戶端的工單退回功能向PDA接入子系統請求退回操作時,代維應用服務的通過應急發電服務模塊的應急發電工單退回服務進行如下流程處理:(1)更新本地故障工單的狀態為“已退回”,并更新代維人員“退回理由”;(2)調用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提供的工單狀態更新接口更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中相應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已退回”并更新退回理由、退回時間等信息,此時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因將相應的應急發電工單重新派發給其他合適的代維人員并發送通知短信通知其進行處理;
(三)開始發電上報服務
當代維人員對待處理應急發電工單中的啟動油機完畢后,通過PDA客戶端的開發發電上報功能向PDA接入子系統上報油機處于開始發電狀態,代維應用服務通過應急發電服務模塊的開始發電上報服務進行如下流程處理:(1)更新本地應急發電工單的處理數據,包括油機啟動情況,啟動時間,代維人員、位置信息(RFID標簽、GPS經緯度信息、基站小區號)等信息,同時更新本地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開始發電”;(2)調用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提供的工單狀態更新接口更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中相應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開始發電”;(3)觸發信息同步服務模塊的工單信息同步功能將PDA客戶端上報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的應急發電工單中的油機啟動情況,啟動時間,代維人員、位置信息(RFID標簽、GPS經緯度信息、基站小區號)等信息處理信息同步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
(四)停止發電上報服務
當代維人員對待處理應急發電工單中的停止油機完畢后,通過PDA客戶端的開發發電上報功能向PDA接入子系統上報油機處于停止發電狀態,代維應用服務通過應急發電服務模塊的停止發電上報服務進行如下流程處理:(1)更新本地應急發電工單的處理數據,包括油機停止情況,停止時間,代維人員、位置信息(RFID標簽、GPS經緯度信息、基站小區號)等信息,同時更新本地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停止發電”;(2)調用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提供的工單狀態更新接口更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中相應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停止發電”;(3)觸發信息同步服務模塊的工單信息同步功能將PDA客戶端上報到PDA接入服務子系統的應急發電工單中的油機啟動情況,停止時間,代維人員、位置信息(RFID標簽、GPS經緯度信息、基站小區號)等信息處理信息同步到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
(五)應急發電工單報結服務
當電源管理系統確認應急發電已經完成時,會將觸發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將相應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更新為“已報結”狀態,合作單位統一管理系統調用PDA接入子系統的工單狀態更新接口更新該應急發電工單狀態為“已報結”,PDA接入子系統的代維應用服務通過應急發電工單報結服務將進行如下流程處理:(1)更新本地應急發電工單的狀態為“已報結”;(2)通過PDA通信服務通知PDA客戶端該應急發電工單“已報結”,PDA客戶端重新刷新待處理綜合接入工單列表,應急發電代維人員可以離開應急發電現場;
參考文獻:
一、通縣、大興、昌平、順義縣按房屋重置價格的80%掌握;密云、懷柔縣、門頭溝、房山區按房屋重置價格的70%掌握;延慶、平谷縣按房屋重置價格的60%掌握。
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及代碼
面試分數線
姓 名
準考證號
面試時間
備 注
政策法規司
政策法規處
(0401001001)
123.6
鄒璇
109111640105
2月27日
上午
靳鵬飛
109141242724
顧瑜
109111842028
申晶晶
109141141422
夏懿
109121100918
監督檢查司
創建活動指導處
(0401002001)
130.9
王華
109111861630
2月27日
上午
高雅
109134032502
熊雅婷
109136021719
袁麗
109139021730
俞丹妮
109133121923
經濟發展司
統計監測處
(0401003001)
115.7
李振
109111680302
2月27日
下午
馬帥
109111441520
邵麗紅
132133053222
調劑
梁雪嬌
702113031921
調劑
經濟發展司
民貿處
(0401003002)
111.6
張玲
109113015826
2月27日
下午
劉源
109111922223
馬磊
109111494205
錢卓夫
109111271112
教育科技司
綜合處
(0401004001)
134.5
丁承君
109142114008
2月27日
下午
王芳
109146013827
楊靜
109113032819
周曉舟
109134017615
苗文彖
109132034514
研究室研究一處
(0801005001)
128.6
周遙強
109141022609
2月28日
上午
朱珺
109144023325
許穎
109142100315
張煜錕
109122109203
楊祥
109111642219
研究室研究一處
(0801005002)
118.8
馬丁
109111942017
2月28日
上午
張茜
109142114715
張玉皎
109111641109
肖人夫
109111660730
李倩
109111651920
研究室研究二處
(0801005003)
122.4
姜越
109137022411
2月28日
上午
王慧
109111490126
楊貞
109161174205
楊楠
109112061520
魏錸
109131180722
研究室研究二處
(0801005004)
123.6
王斌
109111770313
2月28日
下午
莫依依
109111690327
竇雯璐
109111763814
丁小珊
109111651028
戴志洋
109143112917
研究室研究四處
(0801005005)
125.9
張頠頔
109122106109
2月28日
下午
張銀州
109111510524
覃奕
109111492822
黎沙
109132034112
安然
109122104827
研究室綜合處
(0801005006)
131.4
趙陽
109141017706
2月28日
下午
尹曉靜
109137051811
張榮峰
109142104301
張戴旭
109111760218
史曉巍
109139041517
遞補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m。
2.標題統一按“×××確認參加XXX(單位)××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將經本人簽名的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于2月15日24時前傳真至010-66508830。不在規定時間內傳真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分別于2016年2月27日和2月28日進行,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
1.2月27日
報考0401001001(政策法規司政策法規處)、0401002001(監督檢查司創建活動指導處)、0401003001(經濟發展司統計監測處)、0401003002(經濟發展司民貿處)、0401004001(教育科技司綜合處)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2.2月28日
報考0801005001(研究室研究一處)、0801005002(研究室研究一處)、0801005003(研究室研究二處)、0801005004(研究室研究二處)、0801005005(研究室研究四處)、0801005006(研究室綜合處)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3.面試于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所有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面試當日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國家民委機關3號辦公樓3層第三會議室。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可乘地鐵1號線或4號線西單站下,1號線或2號線復興門站下。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3月1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9點在國家民委機關集合,屆時統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國家民委承擔。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方式:010-66508810(電話)
010-66508830(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二、居住在與我國有外交關系國家的外國人提供的當地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文書,須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其內容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房地產管理機關應予采證。
三、華僑、外籍華人以及外國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辦理的公證文書,原則上需經該國外交部及與該國和我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如果華僑、外籍華人辦理這些認證手續確有困難,可請求房產所在地的縣以上的僑務部門根據本部門所掌握的情況,出具確認是該國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文書的證明,如果該公證文書的內容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房地產管理機關可視該項房產的具體情況予以采證。
四、香港同胞提供的經司法部委托的26位律師之一辦理的公證文書應予采證。
五、澳門南光公司、澳門南光(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中華教育會、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等機構、社團為本機構、社團工作人員和會員出具的證明文書,房地產管理機關應予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