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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R471 [文獻標識碼]C [文章編號]1674-4721(2010)05(b)-084-02
Primary hospital pediatric clinic nurse-patient injection room to reduce conflict and evaluation
ZHONG Wanhong,HUANG Xiuting,WANGZhandi,CHEN Miaojuan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hilong Town,Dongguan City,Guangdong Province,Dongguan523320,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 improve communicating skill between nurse and patient, and to reduce the conflict between nurse and patient.Methods:The nurses were trained with etiquette and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communicating skill for injection nurse in child outpatient department, and to apply the investigate list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nurse and patient, and the effects were compare before and after training for patient and family treated in child outpatient department.Results:After do training of communicating skill, there were obvious improvement in relation between nurse and patient, nurse’s professional knowledge level, mastering of communication descriptions, familiar with communicating skill (P
[Key words] Conflict between nurse and patient;Communicating between nurse and patient;Training of communicating skill
門診是醫院的窗口,患者集中,病種復雜,流量大,就診人員有不同的需求,而患兒因其年齡等特殊原因,在溝通、語言能力等方面與成年人有著許多不同的地方[1]。只有掌握好與患兒及其家屬的溝通技巧,做好護患溝通,才能減少護患之間的磨擦和沖突。為此,本科2009年4~11月開展減少護患沖突的研究方法,現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全科護士8 名,均為女性,年齡22~50歲。學歷:中專6名,大專2名;職稱:主管護師2名,護師2名,護士4名。
1.2方法
1.2.1調查方法采用問卷及言談的方法。首先召開科會議,針對溝通的重點制定“護患溝通調查表”,內容包括護士專業知識水平、溝通內容掌握程度、溝通技巧熟練程度等7項。要求調查者于培訓前(2009年3月)和培訓后(2009年11月)對患者進行調查。培訓前(2009年3月)和培訓后(2009年11月)對患者進行問卷調查。培訓前發放問卷80份,收回有效問卷80份;培訓后發放問卷100份,收回有效問卷100份。
1.2.2培訓方法與內容
1.2.2.1護士禮儀培訓聘請禮儀公司的專業人員進行禮儀、著裝講座。
1.2.2.2 舉辦護患溝通技巧講座通過講座,讓護士掌握護患溝通的概念、方法與技巧、注意事項、宣傳教育技巧等。
1.2.2.3加強專業知識的培訓 包括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術的掌握,特別是新畢業的護士,由本科護士長或選1個護理理論和護理操作技術掌握得較好的護士做培訓老師,每月培訓1次。
1.2.2.4做好健康宣教治療期間給予常規護理及健康宣教。
1.3統計學方法
采用χ2檢驗。
2結果
具體結果見表1。
3 討論
良好的護患溝通技巧是建立護理中良好人際關系的基礎[2]。通過對本科護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培訓,使護士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舉止得體,面帶微笑,塑造出護士可親可敬、樂觀自信的美好形象,增加對嬰幼兒的親和力,從而減輕患兒緊張感和消除其陌生感,增加患兒及家屬對護士的信任感、安全感;減少護患的沖突、糾紛。通過培訓,護士對護理理論知識、操作技術能熟練掌握,對患者的病情掌握得較好,并提供良好的護理工作,對患兒及家屬提出的醫學問題,能詳細地解答,使其能較好地了解病情,減少誤會。同時,也增加其對護士的滿意度;運用溝通技巧,可準確獲得患者的信息,全方位地了解患者的身心需要,幫助滿足其需要。表1示,培訓后患者滿意度提高,說明此方法的有效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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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葉貞.基層醫院門診注射室糾紛與差錯預防措施探討[J].中國實用護理雜志,2005,41(7):56-57.
員工在職培訓(On-the-Job training,OJT)是員工通過實際從事某工作來逐步學會做這項工作。員工培訓的目的首先是增加員工知識、提高員工技能和改善員工態度,其次是考查這種學習結果是否能轉移到工作情境中使工作績效得以改進,轉化為生產力、最終達成組織效益。很多時候,培訓師在教學中沒有針對學員特點進行教學,沒有充分與學員進行交流教學,而是采用簡單的填鴨子式把大量的知識灌輸給學員。羅賓森(1995)的研究也表明,在職培訓中學習到的東西只有不到30%轉化到了工作中,可見培訓的效果轉化也是一個突出問題。
一個完整的培訓效果評估應該包括對學習過程和運用過程的評估,它可以劃分為四個層次:反應層次(reaction)、學習層次(learning)、行為層次(behavior)、結果層次(results);每個層次的躍遷和達成都離不開培訓師這個最關鍵的因素。目前企業對培訓的評估往往只停留在前兩個層次,即傳授和考核。本文試圖通過提升培訓師溝通技巧,引導員工主動參與、獲得過程體驗、團隊交流分享,并經過培訓師的引導、點撥,員工自己得出結論并提升到理論高度的培訓模式,提升員工培訓效果、提高企業生產力。
一、員工培訓特點研究
與學校教育慢工出細活不同,企業內部培訓在時間資源和財務成本上均有預算約束、講求收效,即功利性。培訓的起初,企業和被培訓者在乎培訓(師)的特質(FEATURES)諸如學歷、經歷、聲譽等;培訓過程中,更關注培訓(師)所能帶來的益處(BENEFITS)或提升,不僅要最終有效果、即價值性,還要求全程有笑果、即趣味性。這對于培訓師是不小的挑戰,因此有必要研究成年學員的特點尋求溝通解決方案。
(一)成年學員的特點
1.具有獨立的、不斷強化的、自我指導的個性。從兒童到成人,個性逐步由依賴向獨立、他律向自律發展。成人具有自我概念、自我認同及自我調節的能力。他們認為有能力進行自我指導、自我負責;希望具有獨立人格參與一切活動,肯定他們的獨立地位和活動能力。反過來,成人期望在學習中被人看重,因此又有害怕學習失敗,害怕考試的內心焦慮感。
2.具有豐富、多樣、個性化的經驗。成人的學習是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基礎上的再教育。學習興趣、動機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自己的經驗為依據的。每個人獨有的價值取向往往影響對知識的接納和取舍。
3.明確的目的性,以及時、有用為取向,以解決問題為核心。成人都承擔了一定的崗位職責和義務,學習是為了適應變化,提高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能力,明確的學習目的表現為以解決當前面臨的問題為核心,追求學習的直接有用性和時效性。
(二)成年學員的溝通對策
結合上述特點,培訓者一定要確保成年員工在學習環境和過程中具有安全感,通俗地講就是要顧及面子、展現培訓師的親和力和感染力。事實證明,在安全的學習環境中,人們不僅愿意而且樂于、渴望學習。其次,員工固有的知識和經驗積累需要趨利避害、因勢利導。
1.員工都是成年人,新入行的培訓師往往在工作初期會不由自主地運用以往學生時代的課堂經驗,而不是專業培訓師的經驗,這往往是溝通的第一個障礙。正確的方式,培訓師必須以一種禮貌的方式來對待成年員工,并讓對象感到被重視。
2.創造利于培訓的氛圍。不管每個學員有怎樣的不同,但相同的是學員們對培訓的第一印象都來自于培訓的第一堂課。即便提供最好的課程、面對最好的學員,如果培訓環境不符合學員的期望、培訓師不具備人格魅力,接下來所做的一切都將事倍功半。培訓師就像在走鋼絲,必須在輕松的氛圍與嚴肅的商業化環境中尋求平衡,營造自己獨特的氣場。
3.激發并保持興趣,利用活動增加學員參與度。當你正在進行培訓的時候,激發成年學員參與到培訓活動中,有三個基本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斗志,在培訓行業中,培訓師始終要自我質疑,直到得到學員的完全認可。第二個原因是激發興趣,創設問題情境,成功設置不同類型的可以讓學員參與的活動。第三個原因是可以延長學員積極性的持續時間。
4.善用成年學員的經驗。成年人豐富的經歷使得他們比青少年更容易聯想到你要表達的信息。培訓師必須尋找到具有普遍性的學員經驗,從而使他們的學習更加有效。從溝通的效果來看,人們對親耳聽到的,容易忘記;對親眼看到的,用心銘記;唯有身體力行后,方能心神領會。很多頂級的課程設計者和培訓師都將設置活動的技巧運用得靈活自如,因為他們清楚地認識到,每個人被賦予一項任務的挑戰比整體填鴨式的教學來說,更可以激發成年學員獲取知識的斗志、興趣及能力。
5.自主設定培訓的目標。培訓成年員工的一個簡單事實是,對于很多學員來說,他們可能很久沒有參加過系統培訓,坦率地說,很多學員已經全然忘記學習的方法。學員有難以分辨一個問題重要與否的困擾與焦慮,沒有培訓目標類似于迷航,學員將無法在課程的重要部分集中精力。我們當中的很多人都不能長期保持高度注意力,特別是我們從需要保持高度注意力的學校離開很久以后。讓學員們消除疑慮,知道你一定會強調需要知道的知識,與他們分享培訓的整體目標和自主設定合理的期望。
二、員工沉默行為與成人學習模式
人類學習能力的高峰在20-25歲之間,其后逐年下降。對成年人來說,智力、動機與學習能力,不僅依賴于心理功能,還更多地依賴知識的積累、社會經驗、環境及其人的社會化程度等因素。
同時,由于個體、情景、文化等眾多因素的影響,員工沉默在企業培訓中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的現象。員工沉默是指員工本可以基于自己的經驗和知識提出想法、建議和觀點,從而改善所在部門或組織的某些方面的工作,但卻因為種種原因而選擇保留觀點并沉默,或者提煉和過濾自己觀點的行為,其中帶來負面影響最大的當屬漠視性沉默和防御性沉默。
針對成年員工培訓的特點,培訓師有如下幾種學習模式可供靈活應用以解決員工沉默。
(一)合作學習模式
合作學習就是在員工培訓過程中,以學習小組為教學基本組織形式,培訓師與對象之間,學員之間彼此通過協調的活動,共同完成學習任務,并以小組總體表現為主要獎勵依據的一種培訓策略。具體分為小組合作分工學習、小組合作討論學習和小組合作交流學習。
成人合作學習的關鍵在于小組成員之間要相互依賴、相互溝通、相互合作、共同負責,從而達成共同的目標。小組可以考慮選拔種子選手作為組長。
(二)自我導向學習模式
強調個體的獨立自主性,強調在整個學習過程中,成人自行建立學習目標,負責尋找學習資源,設計學習策略和評價學習的結果,自主性、靈活性、普遍性和終身性是其主要特征。
(三)問題本位學習模式
問題本位學習模式主要是基于對“接受式學習”的改革而提出的。傳統的成人教育中,教師“一言堂”,學生大部分不作太多的思考,全盤接受。而理想的學習是讓成人學習者以對問題的探究為切入點,追根溯源、逆向學習,在真實或仿真的情境中去感受、體驗,去自覺地發現事物及其相互間的聯系,從而掌握知識并獲得深刻的理解。
(四)經驗學習模式
該模式注重具體經驗,學習的中心點就是學員的直接經驗,不僅把個人主觀的、充滿活力的意義注入了抽象的概念,也為學習提供了可以共享的具體參照。把概念和公式順化為外部世界的經驗,來自于外部的經驗通過同化進入現有的概念和公式。
三、培訓師溝通技巧應用
(一)培訓前溝通與對象分析
習慣或者慣性的力量使得個人自然而然地傾向于遵循他們舊有的行事與思考模式,培訓有時候近似于觀念或行事方式的變革,不可避免地威脅到習慣所營造的安全感。實際上,習慣就是常規的途徑解決重復的任務,通常能節約時間與精力,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必全盤否定。相反,高明的和成熟的培訓技巧包括換位思考和理解,這是培訓溝通的第一步或基石。因此,培訓師要善于察言觀色,辨認、理解不同職務、能力、性格、性別、年齡的員工并實施科學的分級管理,以便理解沖突性動機、需求與觀點。
培訓師需要設定溝通的優先順序,當(對象)其所需。有成效的經理與雇員通常較忙,行為改變也意味著他們不得不做出讓步與放棄。提前釋放培訓的預備性信息,既能降低排斥也能得到配合。
培訓師要能讓對象感到輕松自在,消除緊張。在溝通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對方的肢體語言,臉部表情來判斷下一步將講什么話,將用什么表情;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揣摩對方的言語,判斷對方的想法。
(二)培訓師溝通技巧
1.氛圍營造。在實訓參與環節,藝術性地劃分學習小組,組與組之間不再是平行的關系,而是具有差異化的功能,在模擬演練中確立相互對抗性的角色。有了合適的氛圍,很自然就能激發學習者的興趣或斗志。俗話說,模仿是高效的學習,模板是有效的工具。培訓師營造學習環境,使之與工作環境相似,便使技能轉換變得更容易。
2.重視互動與反饋的重要性。研究表明,給員工提供反饋比不給他們提供反饋有61%的可能性使他們在以后的績效中表現更好。反饋是一種能夠有效管理行為的人際溝通形式。這是因為人們有了解他們表現得如何的的強烈需要。培訓師有效提問的藝術,能讓學員們參與進來;及時的肯定,也能讓學員躍躍欲試。
3.培訓師可以輔以視覺教具、直觀教具,使用受訓者已熟悉的術語和概念,入鄉隨俗般拉近距離感。同時,熟悉的實例會有身臨其境的感覺,收獲更大。
4.風格與語調。培訓師最細致的任務是:選擇語言,讓對象敏感、使之清晰、帶有適度的強迫性、說服力和易于記憶。培訓師要恰到好處把握風格和語調,善用幽默和笑聲聚攏人心。最常見的幽默策略是自嘲,員工或屬下更喜歡看到有缺點的主管和培訓師,更真實,更能拉近距離。
5.具備精彩演講的藝術。培訓是講與演的藝術。培訓師必須不懈探索個性化的內在特征:包括如何展現完美的自己、如何將信息組織條理化、如何反復強調關鍵信息來加深學員印象。
6.培訓師必須懂得取舍之道,突出重點,無論什么時候全面重視意味著全面忽視,任何一次培訓必須懂得有的放矢。
四、溝通手段的運用
現代培訓強調通過多種方式刺激人的視、聽、說等各種感覺器官和心腦活動,使培訓者提高信息接受的敏感度和積極狀態。
培訓師應重視探索和運用培訓的新技術,如:應用多媒體技術、計算機軟件、網絡等,它有助于解決由于工作與培訓時間沖突帶來的問題。此外,培訓應從單純的知識講授型課程向互動型、討論型、情境型、模擬型多種形式結合的方向發展。多樣化培訓方式符合在職性、成人性的特點,能調動培訓對象的參與性,發揮它們的積極性、自主性和創造性,也能使學習成為一種愉快的經歷。
培訓師在把握大的框架和進度的前提下,可以放權讓受訓者自己確定學習速度和進度,把商業的契約精神融入培訓的每個環節。
五、培訓員工,讓客戶滿意
培訓本質上是一種學習過程,員工的培育更應該尊重人的主體性、能動性、學習和運用的規律。綜合上述分析,要求培訓師根據組織需要及員工工作績效與能力確定培訓溝通策略。總的指導原則是:當其需,當其時,當其位,當其愿。
只有跟要參加的受訓人員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反復、深入地溝通,才能了解其培訓需求,了解其培訓愿望。只有在開始真正的運動前做好“準備”運動,才可以在培訓時收到最好的培訓效果。變“要我培訓”為“我要培訓”,激發熱情,提高效果。
培訓師技巧是需要不斷錘煉的,上再多的溝通培訓,聽再多的類似于如何與人交流之類的講座,看再多的關于“說話”的工具書,還不如在生活中切切實實地鍛煉自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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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高等教育迅速發展的,高校教育事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高校迅速擴招,部分高校師生比例從原來的1/14發展到1/40,師生關系的失調現象隨之產生;其次高校學生自我意識和主體意識的逐步增強,獨生子女在高校學生中所占的比例增大等,這些現象都促使師生關系發生變化,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出現困難。本文以海南省高校師生溝通的現狀為例,通過對當前高校師生溝通現狀的分析,尋找構建良好師生溝通的渠道和行動對策,為高校教育取得成效提供具有實際參考價值的理論和依據。
一、高校師生溝通現狀
為了了解高校師生溝通的基本情況,2004年我們采用網絡調查及實地調查的方式,對海南省五所本科院校共864名師生溝通情況進行抽樣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師生對溝通需求迫切;師生雙方都認為師生之間的溝通對教學是十分重要的;師生皆期待以“朋友”的平等方式進行溝通。其次,缺乏良好的溝通渠道;非平等的溝通前提;不懂得溝通技巧等因素成為目前高校師生溝通的最大障礙。現將海南省高校師生溝通情況的現狀描述如下:
1、通過溝通實現人際目的,師生均認為喜歡與對方溝通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超過半數的師生認為自己喜歡與對方進行溝通。其中認為喜歡與教師溝通的學生占所調查人數的56.94%;認為學生喜歡與自己溝通的教師占調查人數的77.83%。根據人際溝通的人際目的理論,人際溝通是有目的的,人際溝通是為實現既定的人際目標而存在的。學生之所以認為喜歡與教師溝通出發點主要表現為:46.81%的學生認為是為了“促進溝通和了解”,40.98%認為是“能得到老師的指導和幫助”。在校園生活中,除了與同學溝通接觸外,大學生最重要的社交對象就是教師,在中國現行的教育環境中,教師又多扮演“主考官”和“裁判員”的角色,學生希望自己被教師所了解,將自己展示給教師,從而得到教師的肯定和認可,以達到人際目的,因此56.94%的學生認為自己喜歡與教師溝通。從教師角度而言, 教師期望自己的課堂教學能夠實現預期的目標,完成既定的目的,必須通過師生之間有效的高質量的溝通、學生的積極配合才有可能實現,因此在認定學生學習的目標與教師的教育目標一致的情況下,77.83%的教師認為學生喜歡與自己溝通。從以上分析可見,師生對雙方溝通的需求都是迫切的,師生雙方都認為師生之間的溝通對教學是十分重要的。
2、強烈的平等溝通意識,師生均認為“朋友”是雙方溝通的角色期待。
在問題“你認為教師在校園生活中應該扮演什么?”認為“權威”學生占3.94%,教師占1.74;認為“家長”的學生占5.21%,教師占3.91%;認為“教育者”的學生占5.84%,教師占13.48%;而認為應該扮演“朋友”角色的學生高達83.12%,教師達80.00% 。從調查中可以看出,師生均認為在師生溝通中教師應該扮演“朋友”的角色,“朋友”的角色是師生心目中雙方溝通的最佳定位。根據Eric Berne的交互作用分析理論,人們在溝通時會采取三種被稱為自我心態:家長、成人、孩童的心理定位中的一種,人們可以運用其中的任何一種,但在三種溝通狀態中,成人心態被認為是理智的、平等的溝通狀態。在日常的教學過程中,教師往往扮演“教育者”或“權威”的角色,雖然希望與學生的溝通中盡量能保持穩定、平和的態度,但在與學生溝通過程中卻常常自覺或不自覺采用家長式自我心態(Parent ego state),表現出保護、控制、呵護、批評或指導傾向。雖然如此,不能否認的是,調查中教師們已經意識到溝通過程中“成人狀態”的重要性,期待與學生以“朋友”角色進行溝通,80.00%的教師的認同“朋友”角色便是最好的證明。其次,從大學生的方面看,隨著大學生自我意識增強,主體意識和成人意識的發展,他們喜歡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希望在與教師的交往中,教師不是總是教育、批評甚至是訓斥的父母溝通態度,而能以平等的心態,像對待成年人一樣對待他們,從而縮短心理距離,使溝通得以順利進行同樣是他們對與教師溝通的理想期待。
3、非平等的溝通前提,導致師生關系疏遠與冷漠
調查中有15%的學生認為教師難以親近,彼此無法進行正常的情感交流;只有16%的學生覺得與教師相處十分愉快;23%的學生認為教師不想、不愿、不主動與他們溝通,從而導致師生間溝通出現障礙。以上現象的產生,有以下原因:受中國傳統儒家思想的師生觀影響,師生之間體現著“師道尊嚴”,部分教師仍以“權威者”“教育者”的形象自居,學生只是被動接受知識,教師的主宰、權威地位仍未動搖,這種舊的師生關系依然存在;其次部分高校教師認為與學生深入交往是輔導員或班主任的事,自己只要上好課即可,因而導致雙方疏遠與冷漠;再次,位差效應在師生溝通與交流過程中雙方心理的直接影響。54.80%的學生認為在課堂上無任何地位可言,80.67%以上的學生不會也不敢提任何具有挑戰性的問題,更談不上提尖銳直率的質疑和批判, 80.09%的學生認為教師往往以知識傳授者和答案給予者的身份出現。以上非平等的溝通前提,必然導致師生關系的疏遠與冷漠。
4、處于斷乳期的兒童心態,學生期待與行動存在差異
中國應試教育成長起來的大學生,從中學時代班主任及課任教師保姆式的教育進入大學自我管理。入學初期,必然要經歷從他人管理到自我管理的“斷乳期。初入大學時的不知所措,令他們期待老師對他們的關心與呵護,幫助與指引。調查資料顯示43.22%的學生覺得需要老師的關心,此時他們與老師的溝通狀態是典型的兒童狀態(Child ego state),
以沖動和變化為標志,希望得到老師的批準,更喜歡立即的回報;但是,從生理的角度,他們又認為自己已經是成年人,有強烈的自我意識和主體意識,教師應該以朋友的身份與他們進行溝通交流。兩者的矛盾導致了他們期待與行動的差異:一方面總認為老師對自己的關心不夠,為自己不被老師了解而產生失望、沮喪、自卑的情緒,行動上表現出對老師課程的抵觸感;另一方面卻期待老師能把自己當成年人來對待,不要過多干涉自己的事情,覺得對老師是否關心自己采取“可有可無”或無所謂態度的學生在調查中占28.55%,不是特別需要的占26.18%。這些數據都顯示學生對個人獨立意識的加強和不想過多依賴老師的期待成長心理。與此同時,在調查中,有29.34%的學生認為沒有得到老師的關心;50.16%的學生覺得自己得到教師的關心,但關心是微不足道的。與學生的認識相反,在調查中,70%的教師認為學生是需要老師關心的,71.30%的教師認為雖然對學生關心比較少但大部分學生能得到教師的關心,21.74%的教師認為大部分學生能得到較多的關心。教師與學生對同一個問題的反差其實也說明了這樣一個問題:在實際的教育領域中,師生關系并不像人們理想中的那樣,絕對地互相尊敬、熱愛,互相得到雙方需要的滿意回報。師生之間的溝通也應該如其他溝通一樣,雙方在彼此尊重、互相寬容,積極行為等方面做出應有的努力。
5、缺乏良好的溝通渠道、不懂得溝通技巧,是師生溝通的最大障礙
人際溝通理論認為,信息在交互的過程中會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溝通所處的特定時間、地點以及周圍的環境、氣候等有關因素對溝通起著相當大的制約和影響作用。其次,掌握一定的溝通技巧,如語言和非語言表達技巧、傾聽的技巧、建立關系和增進關系的技巧等是人際溝通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證。在師生人際溝通中要提高溝通效率,保持溝通通暢,良好的溝通環境和師生都接受的溝通方式是溝通成功的關鍵因素。調查中,我們發現,師生溝通不暢的原因,除了非平等溝通、師生不同的心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缺乏良好的溝通渠道及不懂得溝通技巧。調查資料顯示,學生認為不喜歡與教師溝通的原因不是溝通雙方存在代溝,認為存在“代溝”的只占12.82%;也不是老師喜歡擺架子,認為老師喜歡“擺架子”的不足10%;或者“其他原因”占16.49%。而認為“不知道用什么溝通方式”的卻高達60.80%。至于溝通環境, 46.09%的老師和43.69%的學生都認為辦公室不是一個良好的溝通環境,都不希望和老師在“辦公室面談”,反而對非面隊面的網絡、電話或書信溝通,學生更愿意接受。這說明無論是老師或者是學生認為辦公室是一個比較拘謹,過于嚴肅的溝通環境,是不利于學生與教師在較為和諧的氛圍中進行溝通和暢談的,老師或者學生都期待有一個較為寬松的溝通環境。以上數據表明師生溝通的最大障礙主要來自于缺乏良好的溝通環境和沒有掌握一定的溝通技巧。
二、高校師生溝通對策研究
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成功的教學依賴于一種真誠理解和相互信任的師生關系,依賴于一種和諧安寧的課堂氣氛。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也指出:“真正的教育意味著人和人心靈上最微妙的接觸,學校是人們心靈相互接觸的世界”。無數的教學實踐表明,師生良好的溝通,是實現教學目的,取得教學實效的重要途徑,也是影響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根據以上對海南省高校師生溝通的現狀的分析,我們對高校師生溝通提出以下溝通對策,以期更好解決目前高校師生溝通中存在的問題,為高校師生有效溝通提供具有實際參考價值的理論和依據。
1、對良性溝通動機的鼓勵與支持
根據馬斯洛的需要理論,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學生與教師溝通的目的是多種多樣的,其中最為重要的有兩方面:一是學生通過與教師的溝通,獲得教師對自己學習、生活以及情感等方面的指導,以期更好的完善自己,更好的成長;其二是促進學生與教師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建立更為和諧的師生關系,從而達到“教學相長”。以上的溝通動機是良性的,無論對學生的成長或者是對教師的教育目的的實現都是有益的,因此,針對調查中師生對雙方溝通的需求都是迫切的,師生雙方都認為師生之間的溝通對教學是十分重要的溝通目的與心理需求,筆者認為這樣良性的溝通動機在高校教學與管理中,應當是鼓勵、支持與提倡的。
人際溝通理論認為,信息在交互的過程中會受到外在環境的影響,在溝通過程中要提高溝通的效率,溝通環境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高校在學生管理工作中可通過多種渠道,鼓勵學生積極主動與教師進行溝通,相應增加對師生良性溝通動機的鼓勵和宣傳,引導和提倡,從而使學生對良性溝通動機的肯定與信心,消除害怕與教師溝通被誤解為討好教師,達到其他不良目的的思想負擔;其次,教師也可以在教學過程中適當表現出良性溝通動機的需求心理,給予良性溝通動機以積極的暗示,思想的鼓勵和行動的支持,從而在教學環境中形成良好的溝通氛圍,給予寬松的溝通環境,促進師生溝通的更好實現,最終達到教育的根本目的。
良性溝通動機的鼓勵與支持針對目前我國高校師生比嚴重失衡的現狀,對于師生更好進行溝通,爭取更多溝通機會是非常重要有意義的。
2、以平等為溝通前提
管理學中的位差效應理論是指由于地位的不同使人形成“上位心理”和“下位心理”。具有上位心理的人因處在比別人高的層次而具有某種優越感,具有下位心理的人因處在比別人低的層次而有某種自卑感。位差效應在人際溝通與交流過程中是客觀存在的,其對溝通過程中雙方心理有直接的影響。在高校師生溝通的過程中同樣存在位差效應。我國的高校中雖然一直倡導師生溝通的民主平等,但由于傳統的師生觀念的影響以及師生雙方實際處在直接或間接的隸屬關系中,各自的權限和地位的不平衡,因而形成了習慣性的心理定勢——教師自覺不自覺地表現出居高臨下“家長”的心理狀態,學生相應存在自卑或戒備的心理壓力。在師生溝通的過程中,學生表現出不同程度的不安或恐懼心理,無法大膽、坦誠地向教師敞開心扉;教師則多以權威者、施與者的身份出現,難于以成人的心態對待已經成人的學生;以至于溝通不成功或者根本無法進行。針對調查中高校學生處于“斷乳期”的特殊情況和師生雙方都希望以“朋友”的角色進行溝通的溝通期待,師生要進行有效的溝通,筆者認為最有效和最為可行的應該是首先應確立以平等為雙方溝通的前提的溝通思想。在溝通過程中,師生均應學會換位思考,注意位差效應,教師應有意識地控制自己的上位心理,平等待生,不厚此薄彼,以成人的心態而非以家長的心態與學生進行溝通和交流,主動調整自己形成平等的溝通氛圍引導學生展開溝通;而學生則應消除主觀先入的對教師的偏見與下位意識,在教師的幫助和個人的努力下盡快走出“斷乳期”,逐漸形成成熟的個人溝通心理,同樣以既相互尊重又彼此信任的成人心態而非兒童心態與教師進行有效的溝通交流。
3、建立多渠道的溝通方式
目前海南省以及我國大部分高校師生溝通多局限為課堂、講座等一對多的溝通方式,缺乏良好的溝通渠道及單一的溝通方式是調查中影響高校師生溝通的最大障礙。為此,建立多渠道的溝通方式,是解決目前高校師生溝通障礙的有效途徑。具體溝通方式建議如下:
(1)多種溝通媒體的使用,滿足師生溝通中對不同媒體形式提供不同的溝通方式的要求。
面隊面的溝通,以信息傳遞的及時以及信息反饋的快速成為人們喜歡的人際溝通重要方式之一。目前一些高校建立的“校長接待日”制度,借助這一制度,師生可以直接與校領導面對面進行溝通與交流,及時解決須解決的問題。建議教師也可在任課期間給予學生相對固定的溝通時間設立類似校長接待日的“教師接待日”,以便學生課后的溝通。
書信溝通,針對部分同學不習慣與教師面隊面的溝通,或者對一些問題難以面隊面提出,可以以書信為溝通的特殊媒介在師生之間開展溝通和交流活動,如可以設立“師生溝通信箱”“課程教師專用信箱”等形式,方便師生溝通。
電訊溝通,包括電話、手機短信、電子網絡等電訊溝通方式。目前“校長熱線”“書記熱線”已經成為校園溝通的常見的方式,但畢竟熱線有限,校長只能在一定的時間內進行熱線接待,平常的師生溝通則要頻繁的多。借助電子通訊設備進行師生溝通,是目前最為快捷有效和可行的溝通方式。電子通訊設備的不限時性和靈活性使溝通不限于時間、地點等因素,隨時可以進行。建議課任教師在任課的第一時間便可以給學生留下可聯系的電子通訊方式,可以是電話號碼、電子郵箱、QQ號等等,這樣做的結果不但可為學生提供可聯系的直接方式,更重要的是教師在第一時間通過公開聯系方式的方法很好地表現了教師積極的溝通思想與及對學生的信任,給予學生良好的第一印象,為以后課程的教學打下良好的合作基礎;學生亦應主動將聯系方式告知教師,以方便師生之間溝通。其次,在學校網絡上建立“師生論壇”,學校相關部門定期在論壇上、更新相關信息,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學生可在論壇上與教師進行交流;通過論壇,師生之間可以在此敞開心扉,自由交流,暢所欲言,不但能增進情感,還為教師及時教學信息,通知教學事項提供快速的服務,為師生溝通提供互動的平臺,
(2)個性化的溝通方式,滿足不同學生的溝通需要。
個別溝通。針對高校學生來自不同的地區,具有不同的個性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風俗習慣、不同的溝通需求、不同的思想認識,要求教師在與學生溝通時不能采用統一的,固定的方法處理所有學生的問題,師生可選擇個別溝通的方式,一對一進行溝通,從而了解學生的需求,更好地進行交流。
團隊溝通。團隊的人數以三到五個為宜,通過學生事前與教師約定談話問題的方法開展,如針對“大學生大學期間是否可以戀愛”問題,師生展開討論,通過討論的方式交流思想,加深認識,探討問題的解決方法。
專業溝通。通過在專業課程的學習和研究中進行師生溝通與交流。如學生通過參與教師課題研究的方式與教師進行長期的聯系與交流,學生不但可以在專業知識上有所收獲,同時也會在長期的合作中與指導教師加深了解,增進感情。筆者發現,在多年的教學中,認識和了解學生的最好方法就是指導學生課后的實踐活動,在實踐活動中,師生接觸頻繁,交流機會增加,隨著活動的開展,師生之間的了解逐漸加深,友誼隨即增長,師生情誼甚至在學生工作以后轉化成朋友關系。
(3)其他溝通方式。在高校師生溝通中,除以上溝通方式外,充分發揮學校現有的學生會、學生社團的橋梁作用,借助不同的學生活動,通過邀請教師指導,參與活動等方式,為教師與學生的溝通提供平臺。其次,目前各高校都已經建立的“學生心理咨詢室”也應在師生溝通中發揮積極的作用,而不是長期的閑置于閣,型同虛設。
4、學習一定的溝通技巧
有了良好的溝通動機、形成平等的溝通意識、具備一定的溝通環境氛圍,要達到師生良好的溝通,還需要掌握一定的溝通技巧,以提高溝通的能力。調查中,師生普遍認為,師生溝通的障礙還表現在對溝通技巧的缺乏,不懂得溝通技巧,往往給期望溝通者帶來許多的困惑和尷尬,甚至令溝通無法進行,因此,師生都應加強溝通技巧的學習。目前我國高校針對大一新生普遍開設思想道德修養、心理教育等課程,然而,開設人際溝通課程的學校卻極少,個別學校在全校性選修課程中開設了“人際溝通”(如海南省華南熱帶農業大學,學生選修踴躍),但由于學校的重視程度不夠,老師只能在教有余力的情況下才開設,不能保證每學期或每年課程的開設,也就無法滿足學生的要求。針對學生對人際溝通技巧學習的迫切與及人際溝通知識學習的重要性,建議各高校能對課程的開設給予一定的條件,如減輕任課教師其他專業課程教學的任務,增加課酬等方式,使任課教師能騰出時間及吸引教師進行人際溝通課程的教學;其次,可根據學校的不同情況,采用定期講座、溝通游戲活動等形式進行溝通技巧的學習。
參考文獻
1 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合作的意義
1.1 合作多贏
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各具優勢,各負使命,在人員、經費、館藏有限的情況下,雙方合作、資源共享,帶來的是互利多贏。一方面,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合作,能充分利用公共圖書館的館藏資源,發揮教育功能,吸引更多的教師及中小學生甚至家長利用圖書館,擴大公共圖書館的社會影響力和服務覆蓋面。另一方面,由于經濟發展不均衡,目前我國尚未實現中小學圖書館(室)全覆蓋,即使設置了圖書館(室)的中小學中也存在著館藏數量少、質量差、缺乏專職或專業管理人員等問題[1],與公共圖書館合作,使師生能更便捷地享受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和資源;同時,服務能力的提升,能改變中小學圖書館在學校中的附屬地位,促進中小學圖書館的建設和發展。在一些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社區、鄉鎮,圖書館、文化站有館藏卻沒有專職管理人員,這些地區的中小學幾乎沒有專門的圖書室,雙方合作,實現資源和管理人員共享,既可解決社區、鄉村圖書館的管理人員問題,又能改變學校沒有圖書館的現狀。
1.2 有利于從小培養未成年人的閱讀習慣,提高信息素養
閱讀是增長知識、拓寬視野的重要途徑。由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公布的《第十二次中國國民閱讀調查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0―17周歲未成年人圖書閱讀率為76.6%,人均圖書閱讀量僅為8.45本[2]。公共圖書館與學校合作可以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閱讀資源與閱讀教育,有利于培養他們的閱讀習慣,提高閱讀素養;另外,信息技術迅猛發展,網絡信息良莠不齊,雙方合作有助于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信息環境,提高中小學生的信息素養。
1.3 有助于從小培養未成年人利用圖書館的習慣
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合作,能從小培養中小學生利用圖書館的各項資源和服務進行學習和研究的習慣,為其終身學習和探索創新打下良好基礎。
2 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合作的范圍與途徑
2.1 人才培養合作――不斷提升未成年人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和技巧
館員是圖書館開展未成年人服務的核心。目前,中小學圖書館(室)管理人員缺乏,有的學校圖書館(室)沒有固定的專職管理人員,有的管理人員由教師兼職或轉崗而來,大多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專業水平較低,管理不規范,缺乏圖書流通管理的知識和經驗,加上開放時間隨意,不能很好地配合中小學生的作息時間,很難發揮中小學圖書館的作用。而公共圖書館員大多經過專業培訓,能夠提供高質量的書刊借閱、信息檢索與咨詢、閱讀指導和推廣、組織活動等服務,但缺乏為未成年讀者服務應具備的特殊知識,如兒童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館校合作后,公共圖書館可發揮自身優勢,定期不定期地免費組織中小學圖書館(室)管理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和個別輔導,使他們掌握專業的管理知識與服務技能,并幫助制定相應的工作守則和考核機制,培養專業化的中小學圖書館管理人員隊伍。而中小學教師則可為公共圖書館員免費傳授兒童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特殊技能,提高公共圖書館員的未成年讀者服務水平和溝通技巧。
2.2 館藏資源共享――豐富與完善未成年人服務資源
由于經費的限制和不確定性,中小學圖書館(室)大多藏書量不足,館藏類型單一,一般局限于紙質圖書,連續出版物或數字資源很少;再者,受應試教育影響,中小學圖書館(室)藏書側重于考試學科的教輔、教參和一些文學名著,很難滿足中小學生的學習和課外閱讀需要。公共圖書館館藏資源豐富,館藏類型多元,二者建立館藏共享機制,一方面可補充中小學圖書館(室)的館藏,豐富中小學生課外閱讀資源,滿足教師的教學科研信息需求,拓展學校圖書館的服務功能,提高公共圖書館的館藏使用率;另一方面,公共圖書館通過深入學校了解學生閱讀需求以及教師教學科研的信息需求,使館藏資源采購更具有針對性。
2.2.1 辦理公共圖書館借閱證。為方便學校圖書館使用公共圖書館館藏,由學校申請,公共圖書館為學校或學校教師辦理集體借閱證提供館藏資源集體外借服務;公共圖書館定期到中小學為學生上門辦理個人借閱證,引導、鼓勵中小學生個人到公共圖書館借閱書刊。
2.2.2 信息推送與送館藏上門。公共圖書館為學校師生主動或被動提供館藏借閱服務。主動提供是指公共圖書館館員根據中小學各年級的教學進度和教學內容,按主題搜集相關圖書或數字資源,不定期推送給學校師生預約借閱瀏覽;定期向學校推送各種館藏和服務信息,方便師生獲取所需資源和服務;向學生推介新技術、新熱點等,培養他們利用圖書館的習慣。被動提供是指中小學圖書館或教師根據教學科研的需要,查詢公共圖書館的館藏資源后,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公共圖書館提出借閱申請及清單,公共圖書館根據清單選配館藏并安排專人送至學校或將數字資源發送至指定的郵箱,供學校師生使用,此時需要學校圖書館擔負館藏管理職責,如有損壞或遺失,按公共圖書館的管理規定賠償。
2.2.3 鄉、村圖書室或農家書屋入駐學校。在一些經濟落后的農村,由于缺乏專職管理人員,文化站、農家書屋處于常年關閉狀態,而當地的學校卻沒有經費設立圖書室,可嘗試將鄉村文化站、圖書室、農家書屋設在學校內,館藏等資產歸屬不變,管理和使用權交給學校,既可解決雙方的困難,又能提高書刊資源的利用率,做到學生有書讀,鄉村文化站、農家書屋的書刊資源有人管、有人用,如果家長需要還可通過孩子從學校將書刊借回去閱讀,同樣可以發揮為當地村民服務的職能。
2.2.4 為教師提供信息服務,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公共圖書館作為地區的信息中心,不僅為未成年人提供閱讀、學習資源的支持,同時還可為中小學教師提供教研和學習所需的信息,成為廣大教師獲取信息資源的重要途徑。通過主動推送專題信息資源、為教師代查代檢課題等服務,滿足教師的信息需求,便于教師了解和掌握本學科領域的最新資源和技術,協助中小學圖書館充分發揮保障教學、服務教學、改善教學,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重要作用。
2.3 合作培養中小學生信息素養
信息素養是信息時代人們必備的基本能力,包括能夠判斷何時需要信息,并且懂得如何獲取信息,如何評價和有效利用所需的信息。學校圖書館肩負培養學生收集、整理資料,利用信息和終身學習的能力的任務,公共圖書館在這方面具有人員和設施、場地優勢,可與學校圖書館合作分級培養中小學生利用圖書館的意識,使每個孩子從小養成利用圖書館查找信息,解決學習、生活問題的能力。
2.3.1公共圖書館員到學校宣傳圖書館。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合作,設置專門的課程,由公共圖書館員前往學校宣講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內容,開展信息檢索與利用技能培訓,指導師生查詢利用圖書館的館藏,包括書目查詢、數字資源檢索下載,圖書館網站、微信、微博、讀者活動介紹;指導學生課內外閱讀,培養學生搜集、整理、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2.3.2 組織中小學生參觀圖書館。公共圖書館與學校協商制訂計劃安排學生參觀公共圖書館,設立專門的學生接待日,由公共圖書館館員為學生講解并引導學生使用圖書館。一次可接待1―2個班的同學,并根據學生的年齡設計不同的活動供學生參加,學生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借閱書刊,學生看完后可直接在學校圖書館歸還,再由學校圖書館統一歸還公共圖書館。距離公共圖書館較遠的學校,公共圖書館可根據經費情況為學生提供參觀的交通服務。
2.3.3提供中小學生寒暑假到公共圖書館社會實踐的機會。公共圖書館作為校外教育的重要補充,可在寒暑假期間開展“義務圖書管理員”活動,為中小學生提供社會實踐的平臺。義務圖書管理員通過參加圖書館的崗位培訓、圖書整理、歸架、引導讀者、回答簡單的讀者咨詢等實踐活動,不僅能提升能力、增長見識,而且通過體驗圖書館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檢索和查找能力,學會利用圖書館并愛上閱讀。
2.4 分級閱讀指導和推廣合作
閱讀是教育的核心,也是人們最基本的學習能力。閱讀是每個人自我提升的重要手段,在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小學階段是未成年人成長的關鍵期,有目的、有計劃地讀書,培養良好的閱讀能力,對他們的成長與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公共圖書館與學校圖書館同樣擔負著學生閱讀指導、培養學生閱讀興趣、提高學生閱讀能力的重要使命,二者合作將大大提高閱讀推廣的力度,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4.1分級閱讀指導服務。公共圖書館配合學校的課程安排對中小學生分級進行閱讀指導,首先是激發中小學生的閱讀興趣,其次是教會他們選擇讀物,最后教會中小學生正確的閱讀方法;對于閱讀能力較差、未養成良好閱讀習慣的學生,公共圖書館可配合教師采用指導學生寫讀書筆記的方式,提高學生閱讀的質量,根據不同的年齡選取讀物并提出具體的閱讀要求,共同引導這些孩子跨越閱讀障礙。
2.4.2 合作舉辦校內閱讀活動。為了推動中小學生開展課外閱讀,激發學生的閱讀熱情,公共圖書館還可以拿出經費、抽調館員參與學校或少先隊、團支部、學校社團設計組織閱讀活動,如讀書知識競賽、朗誦會、故事會、讀書筆記展、課外書課本劇表演、讀書匯報會、專題講座、周末讀書俱樂部、“故事爸媽”進校園、家庭閱讀等豐富有趣的活動。圖書館員或學校教師可向各年級學生推介讀物并提供讀物,由館員或學生帶領同學共同閱讀,并開展諸如讀后講述、專題討論、交流讀書心得、制作讀書導報等活動。另外,還可以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公共圖書館開展的社區閱讀推廣活動。通過各種活動,促進中小學生對閱讀的喜愛,為圖書館、家庭、學校、學生、教師架起合作溝通的橋梁。
2.4.3 開展假期閱讀活動。中小學圖書館寒暑假期間不開放,限制了中小學生的課外閱讀,公共圖書館365天開放,是除家庭和學校外最重要的閱讀場所,正好可以為中小學生提供假期閱讀服務。公共圖書館可在寒暑假之前與學校教師合作,為學生開列假期閱讀清單并按清單準備好讀物,教師按清單向學生布置假期的閱讀作業,以此推進中小學生假期參與公共圖書館的閱讀活動。
2.4.4 多樣化手段引導數字資源閱讀。數字時代未成年人對數字資源具有天然的親近感和接納度,如何引導未成年人以正確的態度對待數字閱讀,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有效地開展數字閱讀已成為新時期圖書館服務的重要使命。未成年人數字閱讀最大的問題是資源的質量無法得到保障和資源繁多難以選擇。公共圖書館應利用自身的環境和數字資源優勢,為中小學生傳播數字閱讀技術,提供安全健康的數字資源、推薦可靠的專業性較強的閱讀網站;結合中小學生學習實踐活動、社團活動等,開展多樣化的數字閱讀宣傳推廣,組織多層次的數字閱讀課外活動,教會未成年人掌握數字閱讀技術和閱讀技巧,避免數字閱讀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協調好數字閱讀與傳統閱讀的關系。
3 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合作促進機制
公共圖書館和中小學圖書館雖然在未成年人服務方面有明確共識,但雙方是不同類型的圖書館,分別隸屬于文化系統和教育系統,各自的資源、活動等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雙方合作不僅需要上級部門的支持,而且合作需要在調研的基礎上,按各自的實際情況,確定合作的范圍和深度,逐步探索建立雙方合作的促進機制,有利于合作健康、長遠發展。
3.1 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
為了打破雙方合作的行政壁壘,中小學圖書館與公共圖書館的合作,應有法規、政策和體制的要求與保障。2003年,教育部正式頒布了《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修訂)》,規定了圖書館的基本任務是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采集各類文獻信息,為師生提供書刊資料、信息;利用書刊資料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學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指導學生課內外閱讀,開展文獻檢索與利用知識的教育活動;培養學生搜集、整理資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終身學習的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3]。2015年6月1日,教育部、文化部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新時期中小學圖書館建設與應用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中小學圖書館與本地公共圖書館特別是少年兒童圖書館、高等學校圖書館要積極開展合作,推進資源共享,探索實現通借通還。中小學圖書館要主動探索向社區、社會開放,提高館藏資源利用率。農村中小學圖書館要發揮輻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服務農民精神文化需求[4]。這兩個文件的出臺,從行政層面對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合作起到了促進作用。
3.2 成立專門的協會或組織機構促進雙方的合作
建立專門的指導機構對公共圖書館和學校圖書館的合作進行指導、培訓,提供交流的機會,可采取舉辦學術會議、建立專門的合作指導網頁,提供合作的指南,展示合作成功的案例,發行刊物、創辦電子期刊、博客,創建在線學習社區等,為圖書館提供共享與交流平臺。中國圖書館學會下設的中小學圖書館委員會、閱讀推廣委員會、未成年人圖書館服務專業委員會的工作都與未成年人服務有關,可采取更多措施促進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的交流與合作,部分省市級圖書館學會也可設立指定的工作小組開展類似的工作。
3.3 簽訂合作協議,明確雙方合作方式及職責
公共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的合作方式靈活多樣,可以采取總分館模式,將中小學圖書館作為公共圖書館的分館來建設;也可以是部分合作模式,兩館取長補短,根據中小學師生的需要整合原有服務模式;還可以雙方各自保留原有管理方法與服務方式,只提供館藏資源或組織讀者。不管采取何種模式,雙方都應簽訂合作協議,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特別是館藏資源、人員、經費等方面的提供方式以及各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合作過程中溝通順暢、工作順利。
3.4 開展大范圍校際競賽活動促進合作
公共圖書館可以通過組織轄區內所有中小學間的合作競賽活動,如借書證辦理競賽、讀書朗誦會、講故事比賽、課外書課本劇表演賽、年度閱讀明星評選活動等,通過校際競賽調動學校與公共圖書館合作的積極性,避免公共圖書館“剃頭挑子一頭熱”的尷尬。
3.5 積極探索地區圖書館一體化的合作網絡建設
小兒頭皮針輸液治療是兒科最常見的治療手段,與成年人靜脈穿刺相比,小兒頭皮靜脈穿刺有較高的難度和技巧。因此,它一直是困擾兒科護士尤其是年輕護士的難題,也是影響兒科護理工作滿意度的重要因素。為提高兒科年輕護士頭皮靜脈穿刺技術,我院業務部對20名畢業3年以內的兒科護士進行為期3個月的強化培訓,取得了明顯效果。
資料與方法
培訓對象:畢業1~3年兒科護士20名,年齡18~25歲,平均21歲;學歷:中專10名,占50%;專科6名,占30%;本科4名,占20%。
培訓內容:根據年輕護士靜脈穿刺失敗原因:心理素質不穩定;操作前與病人(或家屬)溝通欠缺;不了解所選血管特性及未掌握穿刺技巧等[1]。業務部據此有針對性的制定出培訓計劃,重點在心理學、護患溝通、解剖學、穿刺流程及技巧等方面進行培訓。
培訓目標:通過3個月的強化培訓,使護士頭皮靜脈穿刺1次成功率達到90%以上,患兒家屬對護理工作滿意度上升至95%。
培訓方法:①教師講解:第1~2周,每周兩個下午,由業務部教師負責講解心理學、護患溝通、解剖學等知識,要求護士做好課堂筆記,授課結束后集中進行理論測試,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階段培訓。②模擬訓練:第3~4周,每周兩個下午,由科室指導老師講解頭皮靜脈穿刺前病人評估,穿刺流程、血管選擇、頭皮針選擇、進針手法、固定方法等一系列穿刺技巧,講解后利用模擬人進行穿刺訓練。每完成1次操作后進行護士自評與指導老師點評,總結穿刺過程中的經驗教訓。③臨床指導:第5~12周,由科室帶教老師在日常工作中進行“一對一”的操作指導,在取得患兒家屬配合的前提下,盡量讓年輕護士穿刺操作,以此營造有指導老師帶教的年輕護士多學、多做、多練的氛圍[2]。④終末考核:3個月的強化培訓結束后,業務部與科室聯合,再次進行理論與操作考核,并把考核成績記入個人技術檔案。
結 果
培訓結束后,科室建立參培護士頭皮靜脈1次穿刺成功率登記本,由護士長負責每日登統計工作,以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業務部負責不定期向患兒家長發放護理工作滿意度調查表。1個月后分別統計結果。
護士頭皮靜脈穿刺1次成功率提高,見表1。患兒家屬對護理工作滿意度上升,見表2。
討 論
拓寬了護士的知識面,營造了良好的學習氛圍:通過3個月的強化培訓,使年輕護士學到了許多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能,同時也提高了她們主動學習和被動學習的能力。定期考核,又使她們所學的知識及技能很好的得以鞏固。同樣,科室指導老師在進行臨床教學的同時,自己的綜合素質也在不斷提高,達到了“教學相長”的目的。
“一對一”強化培訓是提高兒科護士頭皮靜脈穿刺技術的有效方法:由于護理工作的特點,臨床護士經常陷于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單純依靠自己平時工作中的經驗積累,很難在短時間內掌握頭皮靜脈穿刺技巧,技術提高自然較慢。業務部利用“一對一”3個月強化培訓的辦法,不但提高了兒科年輕護士心理素質、溝通技巧,更重要的是頭皮靜脈穿刺技術在短時間內大幅度提高,使護士及患兒均受益匪淺。
培訓中應重視護士自信心的塑造:低年資護士剛踏入工作崗位時,往往心理素質不穩,尤其是兒科年輕護士,在靜脈穿刺時面對具有高期望值的患兒家長,無形中情緒會更加緊張,這也是兒科護士靜脈穿刺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培訓中帶教老師應不斷塑造年輕護士的自信心,多鼓勵指導,少批評指責,讓護士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同時還要傳授其與患兒及家長的溝通技巧,取得患兒及家長的充分理解與配合,為靜脈穿刺1次成功做好鋪墊。
表1 培訓前后護士頭皮靜脈穿刺1次
成功率比較(例)
P<0.01表2 培訓前后患兒家屬對護理
工作滿意率比較
P<0.05
Study on the Psychological Nursing of Venous Blood Sampling
HUANG Li
(Deyang People's Hospital,Deyang 628000,Sichuan,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psychological nursing methods of venous blood groups.Methods 120 cases of venous blood collection by issuing questionnaires way to understand the psychological status of the blood,and the corresponding psychological nursing measures accordingly.Results The main psychological reaction to potential tension and fear.Conclusion According to th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blood groups imposed targeted psychological nursing can improve the nursing quality of venous blood,relieve patients'pain.
Key words:Venous sampling;Psychological reaction;Nursing
靜脈采血是一項常見的護理操作,通常采血人員與護士能夠順利配合。但有些采血人員也會出現緊張、焦慮等情況。為分析采血人群的心理特征并據此制定相應的護理措施,涉及了采血時心理狀況的調查問卷并抽取120例采血人員進行填寫,現將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取2014年1月~2015年1月在我院靜脈采血人員120例,給予心理問卷調查,分析其采血時的心理反應特點。①潛在緊張型:可以順利完成靜脈采血操作,有較強的自控能力,雖然表現的鎮靜、從容,但心理還存在一定緊張感,主要因空腹采血、恐懼疼痛、擔心采血針安全問題、不了解采血相關知識等。多為身體和心理素質較好的成年人[1];②高度緊張型:能明顯的看出其緊張狀態,表現為暈針或暈血。此類患者多為體弱多病、空腹抽血且心理素質較差的成年人;③焦慮型:表現出明顯焦慮不安,抽血前存在各種疑慮,懷疑護理人員的操作水平,不愿配合采血;④恐懼型:表現出強烈的緊張、恐懼情緒。需要親友或護士耐心勸說才能完成采血工作;⑤煩躁不安型:表現為無法承受靜脈采血,大吵大鬧不肯配合護士的操作,這些心理反應與其性別、年齡、意志力、自覺性、受教育程度等有關,通常年齡較小。
l.2方法 ①潛在緊張型:此類人員雖然外表冷靜,但仍存在緊張感,故護理人員應態度友善,動作輕柔,不要因態度生硬造成不必要的護患關系緊張;②高度緊張型:不要急于采血,而是提前詢問采血人員是否出現過暈針及近來身體狀況。當預見患者可能會發生暈針反應時,應首先讓采血者取平臥位,保持全身放松狀態,不但會減少暈針反應發生而且還會避免跌倒[2]。如果未預見人員會暈針,采血時應詢問以往抽血史,觀察采血人員表現出的反應,當發現患者出冷汗、臉色蒼白、心慌氣短等癥狀時,應讓他們平臥于床上,對血壓、脈搏、神志、呼吸等生命體征進行嚴密觀察,并讓其服溫開水休息片刻,對其進行心理安慰;③焦慮型:對此類人員,重點是做好有效溝通。開展必要的宣教,以取得他們對護理工作的理解。護理人員需提高操作水平,減少不必要的反復穿刺[3];④恐懼型:對有恐懼心理的采血人員應與其進行親切的交談,找到他們產生恐懼心理的根源所在。如有采血者害怕抽血會對身體造成影響,我們應態度要溫和地對其進行心理教育,耐心地講解抽血的相關知識,抽血量不超過100mL,只占人體總血量的很少一部分,無需特殊對營養進行補充也不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傷害,可以進行自我調整[4];⑤煩躁不安型:此類型人員一看到醫生護士便會產生強烈的畏懼心理,繼而產生反抗心理。對其進行心理護理時,應多運用欣賞、贊美的語言。讓其觀察其他人采血時的勇敢表現,鼓勵其向表現好的人學習。根據采血者的愛好、性格特征等,選取他們感興趣的話題,便于針對性地做好其心理疏導。使他們產生安全感,并讓情緒趨于穩定。
2 結果
發放的120分調查份卷中,回收116份,其中有效問卷109份。者109份有效問卷顯示:潛在緊張型65例,高度緊張型6例,焦慮型5例,恐懼型28例,煩躁不安型5例。主要心理反應類型為潛在緊張型和恐懼型。
3 結論
根據采血人群的心理特征對其實施有針對性的心理護理能夠提高靜脈采血的護理質量,減輕患者痛苦。
4 討論
醫院應為采血者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舒適的醫療環境,防止造成采血人員的焦慮緊張心理。抽血過程中,護士要與采血人員建立良好的關系,巧妙地運用各種溝通技巧,有效地消除采血人員的緊張感和陌生感。護理人員還要注意語態、儀表、服裝等問題,給患者親切之感。在操作過程中應動作嫻熟冷靜,已取得采血人員的充分信任,使之配合操作的進行。抽血時幫助他們選擇舒適的,防止姿勢不當引起穿刺部位疼痛;力求一次穿刺成功,減少反復穿刺帶來的心理壓力及身體上的痛苦;穿刺時盡量繃緊周圍皮膚,快速進針,盡量縮短穿刺點與血管間的距離,以減少對皮膚神經末梢的刺激。通過以上方式取得采血人員的信任。讓采血工作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l]蒙遺仕,李受南,雷敬富,等.臨床護士心理壓力源分析及對策[J].護理實踐與研究,2011,6(4):357.
關鍵詞 高中班主任;溝通交流;技巧
班主任的職責不但要管理好班級的各項事務,提高學生學習成績,而且肩負著幫助學生培養優良的品質與道德,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等重任。高中生雖然心理素質己然漸漸趨于成熟,行為舉止也慢慢向成年人靠攏,但位于青春期,情感易于波動,時常懷有叛逆心,對人對事容易偏激,有的個性強,狂妄不羈,有的性格孤僻,不喜言笑,這些都需要班主任及時的進行溝通交流,引導學生走上正軌,幫助高中生樹立良好的性格和端正的品行,成為社會的有用之才一。
1.高中班主任與學生之間溝通交流的重要性
人與人之問的溝通與交流是社會交往的最基本形式,沒有人可以絕對孤立地存在,孤獨與自閉定會造成不良的后果。喜悅的心情需要與人分享,遭遇痛苦時需要找人傾訴,常言道“說出來就好了,憋在心里會難受”,可見交流和溝通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問題的解決。師生間的交流也一樣,正值青春期的高中生,更需要班主任及時的溝通與交流,解決心理上的疑問和煩惱,健康地邁向成年。不僅如此,高中班主任要想將班級管理實行得健全而有效,幾乎無時無刻不需要跟學生進行溝通,把學生的心拉攏在一起,全班上下擰成一股繩,而并非威嚴專斷地管理。沒有溝通的班級,班主任與學生之間的隔閡得不到消減和轉化,長期下去會使得班級的執行力下降,看上去一片散沙,或者班級秩序有名無實,學生敷衍地執行,沒有為班級爭光的榮譽思想跟覺悟。鑒于每一個學生的性格、家庭背景、以及家庭教育狀況都不盡相同,這就為高中班主任的溝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高中班主任在與學生進行溝通過程中的角色定位
在跟不同的人交流時,人們的態度和內心開放程度往往是不一樣的,高中班主任在與學生溝通交流時充當什么樣的角色對溝通的深度、溝通的效果都有著直接的影響。高中班主任若要想與學生在交流中實現思想的對勾與感情的通暢,必須選擇合理正確的角色定位。傳統印象中,班主任作為師長,一般都是以學生的直接教管人身份出現在學生面前,其與學生的溝通交流也帶有明顯的家長式口吻,具有較強的威懾性,使學生通常不敢暢所欲言。而一些睿智、有覺悟的班主任會選擇以朋友或親人的角色來跟學生進行交流、溝通,讓學生放下戒心,認同班主任的建議和忠告,學生能真正感受到班主任的關懷,便會虛心地接受教育和指引,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3.掌握有效的溝通技巧與高中生進行心靈溝通
溝通通常是以聊天的形式進行的,而溝通與聊天的區別就在于前者是有目的性的,所以通過溝通是否能達到預期的效果關鍵還在于溝通的技巧與方法。高中班主任只有掌握有效的溝通技巧,運用合理的溝通方式,才能與學生建立相互信任,在良好的溝通環境中促進彼此的了解,從而幫助學生發現和解決各類問題。溝通時掌握以下技巧,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1留意學生的動態,及時發現問題
班主任要時刻留意班上學生的行為動態,學生正處于青春躁動的年紀,對其關注絲毫不能放松,一旦發現學生的狀態異常,就要及時展開溝通談話,了解原因,充當心靈的開導師,幫助學生走出困境,給出正確、光明的指引。舉個例子,在一次考試之前,發現某學生狀態不佳,此時班主任就應找個機會單獨與其談話,詢問狀態不佳的原因,通過溝通,得知該學生是因為學習壓力大,擔心考試成績不佳,所以表現出憂郁的狀態。此時班主任就要對該學生進行心理疏導,使其明白考試的目的只在于幫大家查漏補缺,認識自己對知識的掌握情況,從而使該學生能夠放下包袱,以輕松的心態迎接考試。千萬不能置之不理,任其發展,最終釀成無法收拾的后果。
3.2尊重學生,主動走進學生的內心
在傳統的師生溝通中,學生對于班主任“命令式”的談話只表現出唯唯諾諾,并沒有從內心感激并接受老師給出的意見,所以,高中班主任與學生進行有效溝通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首先要尊重學生。在溝通交流時,班主任應放下架子,把溝通建立在平等的地位上來進行,鼓勵學生暢所欲言,大膽提出觀點和想法,用商量的方式來給出建議,讓學生感覺自己是一位朋友,是一位可以信賴的人,從而真正的走進學生的內心。
3.3說話要有親和力,多利用肢體語言進行溝通
以往高中生畏懼甚至逃避與班主任的交流,并不是他們不愿意與班主任接近,而是因為班主任的說教過于刻板和威懾,使交流氣氛難以融洽。例如:在溝通中班主任不要總皺著眉頭、板著臉,而是應該面帶微笑,以關注、認可的神情跟學生進行交流。在溝通中適當地對學生進行贊許,用點頭、豎姆指以及鼓掌等肢體動作,使學生能感受到班主任真摯的情感,溝通自然變得暢通無阻。
結語:
育學生是一項十分細致的工作,與學生進行交流溝通更是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高中班主任應該對高中生的心理特點進行仔細分析,掌握學生性格發展的特點,通過有效的溝通幫助學生進行心理疏導,促進師生感情的靠近,為學生學習任務的完成以及人格的健全發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譚慶寧淺析中學班主任和學生的溝通交流技巧[J].青年與社會,2013,10:213.
(一)英格蘭和威爾士少年司法制度的萌芽
1.少年犯的特殊處遇1640年英格蘭和威爾士工業革命之前,未成年人與成人適用相同法律。在中世紀,未滿7歲的兒童視為“身體脆弱”,已滿則視為“小成年人”。1816年英格蘭和威爾士首家國立青年犯罪調查機構“都市未成年人犯罪激增原因調查團”的報告認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因是成人的不良影響,提出主張將少年犯與成人隔離。①早期著名的少年犯隔離機構包括博愛團②和“未成年人流浪抑制團”③。1823年出現第一艘單獨運輸未成年人的囚船,1838年第一所國立未成年人監獄在帕克赫斯特設立。④2.從懲罰到教育1847年《未成年人罪犯法》是英格蘭和威爾士第一部對少年區別對待的法律。該法規定,若盜竊罪的嫌疑人是未滿14周歲,則只要本人同意,案發地治安法官可以即席判決,并處以較輕的刑罰。這樣,審判程序迅速、私密,也使犯罪少年免予審前長期羈押。1854年的《少年犯法》規定,法院可以判決犯罪兒童在“改造學校”學習2至5年,而不必關押在少年監獄。“改造學校”受國家監督,由民間主辦,費用來自國庫或者少年父母。①1857年《工讀學校法》規定,未滿15周歲的乞兒必須移送“工讀學校”,因為他們沒有生活來源、缺乏家庭管教,有犯罪傾向。改造學校關押少年犯,而工讀學校收容普通兒童。1861年《少年犯法》修正案擴大適用至盜竊同伙和未滿12周歲的少年犯,1866年該法的修正案進一步擴大適用至孤兒和父母入獄的兒童。1879年《即席審判法》規定,除了故意殺人罪,所有未滿12周歲兒童犯罪案件都必須即席審判。1884年的《改造學校法》規定,在成人監獄關押2周之后,已滿5歲未滿17周歲的兒童移送改造學校接受2年教育。1885年《少年犯法》規定,在成人監獄關押2周以后,任何兒童均移送改造學校接受2年至5年的教育。兒童維護費由父母承擔。1887年《初犯緩刑法》允許監外執行。但是,由于缺乏對少年的有效監督,實踐中法院適用監外執行很少。②1893年《改造學校法》允許治安法官直接移送少年犯至改造學校,無須在監獄短期關押。1899年修正案則直接廢除了監獄前置要求,法院可以將兒童移送至監獄或改造學校,但不得同時適用。上述立法雖然試圖從少年懲罰轉向教育,但實際效果有限。由于1854年《少年犯法》仍允許將少年犯移送監獄,所以從1856年到1875年,只有13%的少年囚犯被移送改造學校和工讀學校。懲罰依然是主流。而且,在1900年之前,改造學校和工讀學校教育措施缺乏,卻有3萬名兒童就讀,占全國兒童總數4.3‰,因此英格蘭和威爾士學者認為它們只不過是改頭換面的監獄而已。
(二)英格蘭和威爾士少年司法制度的形成
1.少年緩刑、感化院與未成年人法院的確立1901年《少年犯法》規定,治安法官有權將少年移送至濟貧院或委托監護人。④該法還規定,法院有權要求未滿16周歲的少年犯的父母對子女犯罪行為負責、并賠償其犯罪所造成的損失。1907年《緩刑法》規定,法院對涉及未滿16周歲的少年的案件可以委托緩刑官和兒童緩刑官辦理,以便更好地幫助少年犯回歸社會。⑤1908年《犯罪預防法》設立感化院,用于減少監獄內的少年犯數量。法院有權移送已滿16周歲未滿22周歲的少年犯至感化院1至3年。在感化院關押6個月后,可視情況釋放,刑滿釋放后保留最多6個月的監督期(1914年修正案延長為1年)。少年犯若違反改造學校規定或脫逃的,法院也有權將其移送至感化院。⑥感化院尊重自主性,崇尚道德感,提供勞動、職業技能培訓和受教育的機會。1908年《兒童法》規定了未成年人法院管轄已滿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少年福利案件和少年犯罪案件,刑事法院審理刑事重案,包括謀殺、試圖謀殺、普通殺人和故意傷害案,以及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犯案件。該法的特點在于確立了少年案件在實體和程序上與成人有異的原則。該法認為少年刑事責任低、不適用重刑,少年法院應獨立于成人法院,媒體不得報道少年姓名住址,以監外執行刑罰為主,包括移送緩刑官監督,委托其親友照料,委托改造學校或工讀學校,甚至適用鞭刑、罰金,未滿14周歲的少年犯禁止移送監獄等。2.從懲罰到福利1927年,莫洛尼委員會的《少年犯處遇報告》認為,大部分少年犯罪是由社會因素和心理問題產生,因此不能忽視少年福利,⑦應遴選關心少年法律人士⑧組成擔任未成年人法院法官,照料需要關心的兒童。1933年《兒童與少年法》遂采納福利原則,未成年人法院代行父母之責。①該法設立羈押所以實現與成年人隔離羈押;將改造學校和工讀學校合并為“批準學校”,規定少年移送批準學校不得超過3年,批準學校旨在提供教育和紀律,而非懲罰。該法還明確規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禁用死刑。二戰后,英格蘭和威爾士少年犯罪激增,對此,柯蒂斯委員會《兒童關愛報告》,認為正常家庭生活環境的缺乏造成了少年的心理問題,導致犯罪。②由此,1948年《兒童法》允許地方政府③設立社會工作者為少年的個性和能力發展提供保障。④同年,《刑事司法法》廢除鞭刑,并禁止在監獄中關押未滿17周歲的未成年人。在監外執行方面,該法設立參與中心和羈押中心。參與中心適用于已滿8周歲未滿18周歲的虞犯少年,主要用以豐富課余時間。羈押中心適用于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須監護、但無須在批準學校或感化院長期訓練的少年,期限為3到6個月。1950年成立第一個參與中心,1952年成立第一個羈押中心。1960年英格爾比委員會的報告也認為,兒童的被忽視和犯罪是“家庭失敗”的產物,因此建議強化犯罪預防,并將刑事責任年齡從8周歲至少提高至12周歲。⑤受此影響,1963年《兒童與少年法》將刑事責任年齡提高至10周歲。此外,該法賦予地方政府防范危險兒童犯罪之責,這比1948年起由社會工作者關懷虞犯兒童更進一步。1969年《兒童與少年法》不再區分“犯罪少年”與“需要關心和保護的少年”,⑥并貫徹社會福利原則。首先,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4周歲。其次,對未滿16周歲的少年以監督令和關懷令替代監獄羈押。⑦最后,少年問題的管理者從警察、治安法官和監獄轉移給了地方政府、社會工作者和衛生部門。但是,英格蘭和威爾士保守黨認為該法對少年犯處置過輕、干涉警察工作、法院職責不明,缺乏公正。⑧治安法官協會也認為該法將會提高少年犯罪率。⑨因此,1970年英格蘭和威爾士保守黨執政后,宣布不再實施該法。警察、法院和衛生部門也均采回避適用的態度。
(三)英格蘭和威爾士少年司法制度的發展
1.短暫的寬刑期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未成年人犯罪立法進一步確立了目前的英格蘭和威爾士少年司法制度。雖然延續福利和寬緩刑罰的傾向,但90年代以后對少年犯科處的刑罰趨重。1982年《刑事司法法》以多樣化處遇、去刑事化、非監禁化為原則。在少年權利保障方面,該法規定應為少年犯提供辯護人,法院應參考社會調查報告,并要求刑期確定和比例適當。在恢復性司法方面,引入了社區服務、少年監禁以及附公訴和控制條件的關懷令。該法廢除感化院,設立監禁中心,授權法院對少年犯做出超過3年的移送決定。除了以下3種情況,禁止對未滿21周歲的少年做出監禁判決:(1)少年犯已經表明不能或者不愿接受非監禁處遇的;(2)為了保護公眾安全的;(3)罪行嚴重,不監禁不公平的。1988年《刑事司法法》規定偷盜機動車適用即席判決,因此少年犯適用監禁情形更少了。該法引入少年犯機構取代監禁中心,并廢除了審前羈押中心。1989年《兒童法》將未成年人法院的兒童福利職責移交給了地方政府,而關懷令和監督令只能由家事法院作出,至此少年犯罪與少年福利案件管轄分離。1991年《刑事司法法》通過設立少年法院進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該法特點是:(1)少年案件年齡上限從17周歲提高到18周歲;(2)注重社區矯治令,其適用年齡上限也從16周歲提高到18周歲;(3)除了重罪,①少年犯機構的最長羈押期縮短為12個月。2.20世紀末的重刑化趨勢1993年,由于2個年僅10歲男孩犯下殺害幼童的罪行,時任英格蘭和威爾士首相梅杰倡議用重刑。②同年,《刑事司法法》要求法院量刑時充分參考少年犯的犯罪記錄及保釋期間的再犯情況。1994年《刑事司法和公共秩序法》將重罪適用羈押的年齡下限從14周歲降到10周歲。最長羈押期從12個月延長至24個月,且適用年齡從15周歲提高到18周歲。法院由此可作出安全訓練令,該令最長執行2年,有一半在監獄系統內新設的安全訓練中心執行。1996年審計委員會《年度少年報告》指摘少年司法系統低效,③政府次年以《不再推諉白皮書》作為回應,決定重刑化。④基于該報告,1998年《犯罪與違反秩序法》主要有如下規定:(1)建立全國性組織。設立少年司法委員會負責各項相關的具體規則的制定和監督。⑤(2)整合社會資源。設立少年法預防組,⑥強調所有地方政府、警方、衛生機構和地方緩刑官必須聯合辦案。⑦(3)重視早期預防。地方政府有權頒發兒童安全令、⑧兒童宵禁計劃⑨和行為令。⑩(4)推廣少年犯對受害人或社區的補償令。(5)強化父母責任。引入監護令,要求虞犯少年的家長與其他有經驗的父母探討溝通技巧、教養方式和兒童心理等話題。(6)強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效果。原來適用于已滿12周歲未滿15周歲的安全訓練令和適用于已滿15周歲未滿18周歲的羈押令合并為適用于已滿12周歲未滿18周歲的羈押訓練令。該令期限4個月到2年,后一半由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在社區監督執行。1998年《犯罪與騷亂法》與2008年《刑事司法與移民法》均以預防少年犯罪作為首要立法目標。這一趨勢受到英格蘭和威爾士國內學者批判,甚至英格蘭和威爾士被認為是全歐洲少年司法最嚴格的地區。
二、對英格蘭和威爾士少年司法制度的分析和展望
(一)較低的刑事責任年齡
在古代英格蘭和威爾士,刑事責任年齡經歷了提高又降低的過程。公元13世紀英格蘭的普通法上未滿12周歲的人是未成年人,屬法外人,不負刑事責任。①據公元15世紀的馬修•黑爾大法官對適用于英格蘭的羅馬法的整理,一般未滿7周歲為幼年,已滿7周歲未滿14周歲為臨近成熟期,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為成熟期,已滿18周歲為完全成熟期。一般14周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其中10周歲半以下視為不能犯罪,10周歲半以上雖然視為可能犯罪,但是由法官裁量,仍不被視為常人。②而根據18世紀布萊克斯通整理,羅馬法上未滿21周歲是未成年人。其中,未滿7周歲為幼年,已滿7周歲未滿14周歲為童年,已滿14周歲未滿21周歲為成熟期。童年又分兩階段,已滿7周歲未滿10周歲半為臨近幼年,已滿10周歲半未滿14周歲為臨近成熟期。布萊克斯通發現,免予刑事處罰的年齡實際是10周歲半。③但在中世紀的實踐中,年滿4周歲的兒童就可參加農業生產,而年滿7周歲就可充當手工業者的學徒,④這逐漸促使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工業革命之后,隨著童工的推廣,兒童參與社會生產實踐更為廣泛,因而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從臨近幼年降為幼年期末。1933年《兒童和青年法》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為8周歲,⑤1963年提高到10周歲,⑥1969年修改為14周歲,但因黨爭并未實施。因此,目前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是10周歲。在21世紀之前,雖然成文法上刑事責任年齡較低,而且20世紀之前少年與成人處刑無異,但是普通法上的不能犯罪原則為少年提供了保護。英格蘭和威爾士普通法中,定罪必須同時排除一切合理懷疑地證明客觀犯罪事實和主觀犯罪故意,且無抗辯。不能犯罪原則要求只能對認識到犯罪行為嚴重性的罪犯實施制裁,因此未成年的人不具有可罰性。當代判例法中,未滿7周歲的兒童一律不能犯罪,已滿7周歲未滿14周歲的兒童則被推定不能犯罪。因此,若檢察官要后者,需要證明他們能夠認識到犯罪行為的嚴重性。但是,如何判斷其主觀是否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卻存爭議。公元18世紀的布萊克斯通認為,應當基于兒童的理解力和判斷力的能力來評判其是否能區分善惡。⑦20世紀初索爾特法官認為,只有兒童已經認識到其犯有嚴重錯誤時才能定罪。⑧對于兒童是否有這種認識能力和認識程度,實踐中通常結合犯罪情節和兒童心智程度來認定,較多參考兒童在訊問時的表現、老師和心理醫生的證言、兒童的家庭環境。⑨但是,不能犯罪原則在20世紀末受到廣泛爭議。1994年,英格蘭和威爾士高等法院勞斯法官認為,隨著教育普及和兒童早熟,該原則已不合時宜。⑩雖然上議院勞里大法官也認為,推定不能犯罪確有邏輯缺陷,①但仍堅持成文法廢止之前,該規則依然適用。②此后,英格蘭和威爾士工黨通過會議進行成文法修正。1997年,內政部發表《不再推諉白皮書》,認為該規則不符合司法、被害人和少年犯自身的利益。③據此,1998年《犯罪和違反秩序法》廢除了不能犯罪原則。④雖然檢察官公訴時可以不再考慮不能犯罪原則,但是該原則是否仍可作為少年犯的抗辯理由?2007年,上訴法院史密斯法官通過對該法第34條的文義解釋,認為被廢除的僅僅是推定不能犯罪,并不包括以不能犯罪進行抗辯。⑤2008年,上訴法院萊瑟姆法官則通過歷史解釋,認為不能犯罪原則已經被完全廢除。⑥2009年,上議院菲利普大法官認為,雖然推定不能犯罪與不能犯罪抗辯卻有不同,但結合立法過程分析,議會確實旨在徹底廢除這一原則。⑦至此,英格蘭和威爾士普通法上少年犯的不能犯罪原則壽終正寢,刑事責任年齡嚴格確定為10周歲,似乎過于嚴苛。早在2000年聯合國兒童權利理事會報告即認為隨著該原則的廢止,應當相應提高刑事責任年齡。⑧在刑事責任年齡的基礎上,“少年”一詞在訴訟不同階段涵義不同。偵查階段的少年是指已滿10周歲,未滿17周歲的人;如果當事人看似未滿,且沒有相反證明的,也可視為少年。⑨審判階段的少年⑩包括已滿10周歲未滿14周歲的兒童與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青少年。警方為便于程序對接,規定若嫌疑人看似已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沒有相反證明的,仍可以將其視為少年。
(二)早期預防
作為犯罪預防措施,地方政府或警察有權向法院申請頒發兒童安全令、兒童宵禁計劃和行為令。1.兒童安全令兒童安全令①的保護對象包括:(1)已滿10周歲的兒童的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②(2)確有防止其犯罪必要的;③(3)違反宵禁;④(4)其行為已經或者將會導致其家庭以外的一人或多人受滋擾、驚恐或者痛苦的。⑤該令由社會工作者或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監督執行。⑥兒童安全令與監護令的區別在于期限較短,一般3個月,特殊情況最多12個月。⑦但該令的明顯缺陷是由此賦予地方政府監督未滿10周歲未犯罪的少年。英格蘭和威爾士學者認為實質為變相降低刑事責任年齡。⑧2.兒童宵禁計劃兒童宵禁計劃⑨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不受監督的少年晚上在公共場所聚集,驚擾社區,⑩它禁止未滿10周歲的少年,在缺乏成年人有效控制的情況下,在特定的時間和區域內,出現在公共場所。2001年《刑事司法和警察法》將適用年齡提高到15周歲,并將申請人從地方政府拓展到警察。由于兒童有權利在夜間正常出行,所以實踐中政府和警察極少申請。作為其補充,2003年《行為法》授權警察驅散任何年齡段的顯著、持續地滋擾公眾、給公眾帶來驚恐或者痛苦的行為。3.行為令行為令適用于已滿10周歲的,其行為已經或者將會導致其家庭以外的一人或多人受滋擾、驚恐或者痛苦的少年。但是受害人本人無權向法院申請,必須先取得政府或警方同意;如果兩者不同意,才能要求司法審查。該令的內容是禁止少年在2年以內為某種行為,如果違反將被處以罰金或5年以下監禁。由于行為令對違法行為的范圍并未嚴格界定,因此適用范圍較廣。鑒于該令內容嚴格,因此2002《警察改革法》設置臨時行為令,有行為之虞的少年須與政府、警方或者學校簽署保證協議。2003年《刑事司法法》引入個人支持令,要求行為令少年參加指定活動,接受戒毒治療。
(三)警察
警察系統獨立于地方政府,在少年司法中責任重大。1933年《兒童與少年法》、1984年《警察與犯罪證據法》及其守則、①1998年《犯罪與違反秩序法》等都是英格蘭和威爾士內政部警察司法的重要法律依據,涵蓋偵查、訊問、逮捕、羈押和移送檢察機關等各個階段。其中,合適成年人制度與作為恢復性司法的少年警示制度最具特色。1.盤查社區警員②有權在公共場所經當事少年同意后,盤查未滿18周歲的少年是否攜帶酒水,③以及未滿16周歲的吸煙少年是否攜帶煙草。④他有權在必要時羈押該少年。⑤2.辨認少年嫌疑人接收目擊者辨認必須經過成年人同意。未滿14周歲的須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已滿14周歲未滿17周歲的須經本人和父母或監護人同意;⑥由地方政府或自愿組織關懷的,則須經相關機構同意。⑦若父母、監護人、地方政府或自愿組織都未擔任合格成年人,則無需到場作出同意的表示。⑧在辨認開始前,父母或監護人有權獲得與少年嫌疑人相同的了解辨認流程的權利,⑨并有權與少年和合適成年人交談。⑩若父母或監護人不同意或失聯,則警察可組織錄像辨認。若無法及時獲得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警方有權搜查少年,并拍攝用于辨認的照片。在錄像辨認之前組織團體指認的過程中,警方可以對少年特殊安排。3.逮捕通常,被逮捕的少年分為初犯、已獲監督令、已獲關懷令、已由少年法院判決少年更生令4種情況。對于所有的少年,被逮捕后應及時通知其父母逮捕的理由和地點;已獲監督令的,還應通知監督責任人;已獲關懷令的,還應通知地方政府;①已判少年更生令的,還應通知負責官員。②一般不能在少年受教育的場所逮捕③和審訊④少年。若必須如此,則必須通知校長。⑤只有校長同意并在場,才能在學校訊問少年。⑥4.拘留在重新審查案件事實后,警方拘留官若決定拘留少年,必須及時向合適成年人通知少年被拘留的事實、原因和拘留地點。合適成年人包括父母、監護人,地方政府或自愿組織指定的人,⑦其他有責任能力的人,⑧負責已決少年犯監外執行的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⑨以及少年的合適成年人。⑩拘留期限是24小時,但警司有權延長至36小時。若警司再向治安法院申請,可延長至96小時。除非警署拘留室條件優于其他拘留所,否則禁止在拘留室內拘留少年。少年被拘留在拘留室的理由必須記錄在案,而且禁止少年與成年人同室拘留。少年拘留期間,應當安排醫生每天經常性探視。少年釋放后,警方應登門或電話回訪。若少年已被公訴,可由父母任擔保人取保候審、改由地方政府關懷或者繼續拘留。仍須拘留的情形有:少年的姓名、住址不詳或存疑的;有可能逃避出庭的;犯謀殺罪的;對于因拘禁刑逮捕的,可能繼續犯罪的;對14周歲以上的少年,可能需要取樣的;可能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可能干擾案件公正調查的;需對少年自身保護的。而且,對于確實無法作出安排的,或者沒有安全設施而且其他設施不足以預防該少年的社會危害的,可以繼續拘留。繼續拘留的理由必須記錄在案,并向法院出示。5.合適成年人制度合適成年人是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起保護作用的,在各個訴訟階段促進和各部門的溝通、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成年人。(1)合適成年人的選任標準。合適成年人可以是少年父母或監護人;若少年受地方政府或自愿組織關懷,則由它們派出的代表充任;①地方政府的社會工作者;②非警方的其他有責任能力的成年人。③但是,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證人、調查涉及的人不得擔任合適成年人。④若父母與少年關系疏遠,而且少年明確反對,則也不應選為合適成年人。⑤若少年已向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或社會工作者認罪,則應當另選他人擔任合適成年人。⑥(2)合適成年人與律師的關系。合適成年人選任后,少年還可選任律師,因為二者職責不同,前者提供溝通和保護,后者提供法律意見。上訴法院認為合適成年人最重要的任務是解釋法律咨詢的重要性,盡力說服少年聘請律師。⑦因此,即使少年本人明確拒絕,合適成年人仍然有權代為約見律師,但是不得強迫少年會見律師。⑧少年有單獨與律師見面的權利,甚至合適成年人也不得在場。⑨(3)合適成年人的權利。其有權被警方告知法定權利。⑩在辨認和拘留時,若警方需從少年嫌疑人處獲取信息的,必須有合適成年人在場;若獲取時其不在場,則必須當面再行獲取一次。若少年不識字,合適成年人可幫助其確認文書內容;經少年同意后,也可代為簽名。指認過程也必須有合適成年人在場。若出于辨認需要要解衣記錄身體特征,或在拘留時實施人身檢查或脫衣搜查,由少年決定合適成年人是否在場。合適成年人在少年被拘傳時作用明顯,他輔助少年回答訊問、監督審訊程序并促進少年與警方溝通。一般情況下,若無合適成年人在場,則少年不得接受訊問,不得簽署詢問筆錄等書面文件。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警司及以上級別警官決定立即審訊: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證據滅失的;驚動尚未逮捕的嫌疑人的;窩藏、轉移贓款贓物的。訊問少年嫌疑人年齡、心理狀態和能力等問題也需征詢合適成年人意見。若合適成年人妨礙合理提問,由警司或警督決定是否替換合適成年人。對少年進行X射線或者超聲檢查,必須經過合適成年人同意。但是,合適成年人有權檢查所有拘傳記錄。拘留官會對少年進行風險評估,①評估結果也須告知合適成年人。②若少年被警告時,沒有合適成年人在場,則必須在合適成年人在場時再警告一次。③若合適成年人不會說英語,警方需要提供翻譯人員。④合適成年人有權提出在每24小時的拘留時間內,少年必須保證休息8小時的權利。⑤少年被移送公訴的,合適成年人必須被通知⑥并獲得移送檢察機關的決定書副本。⑦6.警方處置警方對少年主要有3種處置,即釋放、少年警示和移送檢察機關。1998年《犯罪與違反秩序法》將原非正式警示和正式警示替代為申斥和最終警告,⑧2012年《罪犯法律救濟、量刑與懲罰法》又將申斥和最終警告替換為少年警示,⑨但制度設計基本一致。申斥適用于初犯,⑩最終警告適用于再犯或者初犯較嚴重的少年。申斥和最終警告不必在警察局作出,可以在街頭作出。若少年再次犯罪,則一般徑直由少年法院審判,除非再犯案件顯著輕微,或者兩次犯罪之間超過2年。《犯罪與違反秩序法》對這類行為制定的原則是“公訴不符合公共利益”。內政部的指南則建議運用警察協會罪行評估系統打分決定。由于警方對此類行為缺乏統一標準,2006年內政部建議警方在決定前盡早咨詢檢察官。2012年《罪犯法律救濟、量刑與懲罰法》明確了少年警示的條件是少年有犯罪行為,足以被檢察機關公訴,但是警員也有權不移送公訴,因此允許警方對這類行為做自由裁量。作出最終警告或者少年警示時,警察官將少年移送少年犯罪工作組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須附少年更生項目。評估使用少年司法委員會和牛津大學犯罪學研究中心共同開發的ASSET量表。最典型的更生項目是面向英格蘭和威爾士經濟較落后的50個地區的8至18周歲虞犯少年的“少年參與計劃”:包括組織少年集體活動、選任精神導師、提高學習和就業能力、培訓新技能等。申斥和最終警告記錄在全國警察系統中保存5年,少年是否參加過更生項目則由少年犯罪工作組記錄,這些記錄會對累犯身份有影響,進而影響到定罪量刑。警方的上述恢復性司法①措施有不少爭議。首先,警察參與申斥、最終警告、少年警示和委托令,缺乏公正性,容易造成行政權與司法權的混淆。②其次,警方處置仍過于嚴格。少年犯一般第三次犯罪時必須移送法院審判,而且都帶記錄。有申斥和最終警告記錄,容易被法庭從重處罰。③
(四)檢察機關
由于大量恢復性司法措施都由警察和法院實施,所以檢察機關在少年司法上的特殊作用并不明顯。2008年《刑事司法與移民法》賦予檢察機關對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少年實施附條件警示,并暫緩的權力。若少年接受附加的條件,則暫緩;若嗣后違反約定,則繼續。附條件警示的實施由警員、調查官或檢察機關授權的人監督執行。④
(五)少年案件的審理
1.管轄與審級少年案件的初審法院可能是少年法院、⑤治安法院,⑥和刑事法院。⑦少年法院雖然獨立于治安法院,但實際上人事、建筑共用,但出入口和法庭不同。如果少年犯的慣常居住地未設少年法院,則一般由治安法院受理。由于未滿10周歲不負刑事責任,⑧而法定少年犯年齡上限為18周歲,⑨所以其審判對象是已滿10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兒童或者少年。審判時已滿18周歲的被告人,將會從少年法院移送至同一治安法院的其他成人法庭審判。⑩刑事法院一審少年重罪、少年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重罪是指:(1)謀殺;(2)若有成人犯罪,可能判處14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犯;(4)兒童性犯罪;(5)或煽動;(6)持有或擴散管制武器或軍火;(7)持有或擴散仿真槍支。由于這些犯罪法定最低刑為2年監禁,超過了少年法院的判決權限,因此須移交刑事法院。實際上,雖然少年謀殺案件以及已滿16周歲的少年的槍支案件,必須移送刑事法院,但其他案件由少年法院自行決定是否移送。2002年,高等法院要求少年法院盡量減少移送刑事法院的案件數量。此外,涉及暴力或者性犯罪的案件,由于少年被視為具有危險性,因此可以移送刑事法院。2005年,上訴法院對少年危險性界定標準為:(1)嚴重損害的對象是公眾成員,也涵蓋特定群體,例如獄警和醫護人員。(2)確認的風險必須達到顯著、大量或者嚴重的程度。(3)風險參考依據包括少年當前罪行和前科、少年對受監督的態度和心理狀態、生活環境和社會因素。社會因素包括職業、教育、居住條件、家庭關系以及是否酗酒吸毒。①少年法院和治安法院可向刑事法院或高等法院的御座法庭上訴,刑事法院可向高等法院的御座法庭或者上訴法院的刑事法庭上訴。高等法院可向上訴法院或者最高法院上訴。②上訴法院也可向最高法院上訴。因此,英格蘭和威爾士除高級法院包括刑事法院、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此外,1908年《兒童法》曾創設未成年人法院,而1991年《刑事司法法》將少年犯罪與少年福利案件分離,前者納入新設少年法院,后者則由家庭法院③專屬管轄,其二審法院為高等法院家庭法庭或上訴法院民事法庭。對最高法院判決不服的少年可根據《歐洲人權公約》上訴至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但判決對英格蘭和威爾士國內法院不具有強制拘束力。2.庭審程序少年法院和治安法院的少年案件由獨任庭或合議庭審理,適用特殊訴訟程序。獨任庭由地區法官擔任,合議庭由3名治安法官組成,其中2人必須有2年以上成人法院審判經歷。未滿16周歲的犯罪嫌疑人,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必須在場,也允許被害人旁聽。案件一般不公開審理,媒體報告必須尊重少年隱私,但出于公共利益允許例外。④刑事法院在庭審前,法官要結合被告人的年齡、成熟度和理解力,讓其明白庭審的意義。庭審時,座椅應當適當增高,并允許少年與父母或人溝通。庭審使用兒童易懂的語言,并且不得有法警在場。⑤
(六)判決
1.委托令委托令是少年法院或治安法院對首次犯罪并認罪的未滿18周歲的少年作出的移送少年犯專家組監外矯正的刑罰替代措施,它是少年法院或者其他治安對初犯少年未宣判無罪、保外就醫或監禁時的標準判決。⑥委托令也排斥其他處分。⑦各地政府為執行委托令,須依法設立少年犯專家組。⑧專家組的任務是為少年犯、其父母及被害人提供溝通渠道。專家組定期召開各方協調會,⑨為少年犯制定預防再犯的具體“行動計劃”。⑩具體負責計劃執行的是少年犯罪工作組。2.主要判決少年法院判決包括判釋放,包括無條件釋放和附條件釋放、判處罰金、補償令、少年更生令和羈押訓練令。法院必須制作量刑前報告聽取緩刑官、社會工作者和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的建議,以便盡量適用恢復性司法。其中,2008年創設的少年更生令是少年犯社區矯正的標準判決模式,其源自2000年的社區令。社區令包括適用于全年齡段的宵禁令、驅逐令,適用于已滿16周歲者的社區更生令,又稱緩刑令、社區懲罰令、①社區懲罰更生令、②治療與測試令,③適用于21周歲以下者的參與中心令,④只適用于未滿18周歲少年的監督令⑤和行動計劃令。⑥根據2008年《刑事司法與移民法》,少年更生令與社區令的內容基本相同,⑦而其核心內容基于社區更生令。該令是為了防止少年再犯而在確定的時間內監督其活動的命令,該令最短期限為6個月,最長期限為3年。⑧社區更生令必須標示少年可以居住的地區,⑨并有該地的緩刑官或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負責監督。⑩該令不但期限長,而且附有其他要求,包括限制出行、禁止參與特定活動、出席社區更生中心、接受心理或戒毒、戒酒治療等,也可附加宵禁或驅逐要求。社區更生令結合懲罰形成社區懲罰更生令。該令重更生、輕懲罰,因此最短期限為12個月,最長期限為3年;勞動時間最少40個小時,最多只有100小時。(1)補償令補償令是指要求少年向被害人或整個社區進行非財產補償的命令。由于補償令旨在得到被害人諒解,因此過猶不及。
作出補償令前,法院須從補償令的監督者即緩刑官、社會工作者或者少年犯罪工作組處書面了解被害人的態度以及合適的補償方式;作出補償行為時,少年累計補償不得超過24小時,而且只有得到對方同意才能向其補償,且不得與少年的和學習安排相沖突;補償期限為作出命令之日起3個月。(2)少年更生令A.限制人身自由的要求a.居住要求。它要求犯罪時已滿16周歲的少年在指定的地點必須與指定的人共同生活,但只要負責人同意少年也可在其他地點居住。①但是,未經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地方緩刑委員會官員或緩刑服務提供者或地方政府社會工作者的肯定,法院不得要求少年居住在類似旅館之類的設施中。b.地方政府居住要求。它要求少年必須在政府提供的住所住滿規定的時間,②因而比居住要求更為嚴格。該要求的制定須得少年父母或監護人同意,③且最長期限僅為6個月,不得持續至少年18周歲以后。④該要求可以禁止少年與指定的人共同居住。⑤c.教養要求。它要求少年必須與養父母共同生活一定時間。⑥該令最長期限僅為12個月,不得持續至少年18周歲以后,⑦但可與地方政府居住要求疊加適用。⑧B.監督少年活動的要求a.監督要求。⑨監督要求源自1989年《兒童法》,由于該法規定關懷令只能由刑事法院頒發,因此該法允許少年法院頒發居住令,使兒童與父母短期分居,以便受到政府保護。⑩居住令2000年演變為監督令,2008年又演變為監督要求和居住要求。監督令規定由地方政府、緩刑官或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在監外監督少年。該令最長期限為3年。監督者有義務給少年犯提建議、協助少年犯并和少年犯交朋友。b.電子跟蹤要求。該要求主要用于配合宵禁要求、驅逐要求和出席中心要求,以便時時確定少年所處位置。C.需要積極作為的要求a.義工要求。義工要求源自社區懲罰令,該令是要求應判監禁刑的少年在社區義務勞動一定時間的命令。勞動時間最少40個小時,最多240個小時,且應自命令頒布之日起12個月內完全履行,但過期后未完成的小時數仍然有效。監督者由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擴展至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地方緩刑委員會官員或緩刑服務提供者①。②社區懲罰令必須標示少年可以居住的地區,③不得與少年的和學習安排相沖突,④獲令少年可以自由遷徙,但是必須通知監督者。⑤b.規劃要求。⑥規劃要求源自行動計劃令,該令是指在緩刑官、地方政府社會工作者或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監督和指導下,在指定期限內要求少年采取一系列行動的命令。⑦由于該令下少年所負行動義務多與其他令重合,⑧因此該令幾乎不能與其他令共同判處,⑨而且可能少年須遷移到指定之地,⑩并與他人合作完成計劃。法院在判決前須充分聽取緩刑官、社會工作者或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的建議,尤其要考慮對未滿16周歲的少年的家庭產生的影響,且不得與少年的和學習安排相沖突。c.參與中心要求。參與中心要求源自參與中心令,該令是要求少年在指定的中心累計參加一定時間活動的命令。一般,未滿14周歲的少年要求最多累計出席12小時,未滿16周歲的少年最多累計出席24小時,已滿16周歲的少年最多累計出席36小時,但最多1天1次,每次不超過3小時,且不得與少年的和學習安排相沖突。參與中心由國務大臣設立,為少年犯提供業余時間的活動場所。實踐中,少年多接受社會溝通和體育鍛煉的指導,涉及語文、數學、烹飪、急救、理財、自我認知、煙酒危害認知和性健康等科目。d.教育要求。①它要求少年在規定的期間接受經批準的教育計劃。該教育計劃是符合少年身心特點的行為指導,②可由地方教育機構或其父母實施。③D.需要不作為的要求a.禁止活動要求。④指禁止少年在某個日期或時間段從事特定活動或者持有武器⑤的要求。法院在判決前須充分聽取緩刑官、社會工作者或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的建議。⑥b.宵禁要求。⑦宵禁要求源自宵禁令,該令是要求少年在特定的時間出現在特定地點的命令,⑧其目的是禁止少年逃學、夜不歸宿。宵禁令的期限對未滿16周歲的少年為3個月,⑨對其他人則為6個月;⑩而宵禁要求統一為6個月。宵禁令對人身自由的限制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年指定的時間段不得超過12小時,但也不短于2小時,更不得與少年的和學習安排相沖突。宵禁令的負責監督人由國務大臣選任。c.驅逐要求。驅逐要求源自驅逐令,該令是禁止少年在特定時間出現在特定場所的命令,其目的是禁止少年出入不良場所。驅逐令的期限對未滿16周歲的少年為3個月,對其他人則為2年,驅逐要求則統一上限為3個月。驅逐要求允許與少年更生令所載時間、地點不一致,而且明確了“場所”包括“區域”。驅逐令必須標示少年可以居住的地區,且不得與少年的和學習安排相沖突。驅逐令的負責監督人由國務大臣選任。E.輔助要求a.心理健康治療要求。它要求少年接受專業醫師的心理治療,但出于治療效果考慮也允許少年在指定的地點以外的地方接受治療。①b.戒毒治療要求②和測試要求。③這兩個要求源自治療與測試令,它要求使用的少年定期進行治療和測試。④雖然治療與測試期限最短為6個月,最長為3年,⑤但仍以實際治療效果為準,因而法院最多每月1次⑥召開復審聽證,并及時修改原令。⑦測試令規定了每個月應提交的樣本數量。⑧該令由緩刑官負責監督,⑨少年必須與緩刑官定期聯系,測試結果也向其報告。⑩2008年法律要求只適用于明確表示愿意治療和測試的少年。d.戒酒治療要求。它要求少年逐漸解除對致醉物質的依賴,以免犯罪。法院對少年更生令的選擇基于少年犯的危險性和再犯可能。實踐中利用少年司法委員會的量表對少年進行評估,綜合打分。對于違反少年更生令的處罰主要有:維持原命令;罰金;修改命令期限;重新判刑。若少年犯“執意累犯”,法院可以適用嚴格監督令。雖然以委托令和少年更生令體現了少年法院對恢復性司法的貫徹,但是仍存在瑕疵。首先,英格蘭的恢復性司法仍然屬于少年司法的補充,并不能像蘇格蘭的兒童聽審制度或者新西蘭的家庭會議成為獨立的制度。而且,少年犯罪工作組只是兼職負責恢復性司法的實施,它招募大量志愿者同時參與兒童福利事業,難以確保司法實際效果。其次,由于少年更生令具體要求過于龐雜,可能造成同案不同判的結果,因人而異的判決缺乏透明度。(3)羈押訓練令1998年《犯罪與違反秩序法》設立羈押訓練令,它主要適用于已滿15周歲未滿18周歲的重罪少年和已滿12周歲未滿15周歲的常習犯。拘留期限4至14個月,其中一半時間在社區執行,由社會工作者、緩刑官和少年犯罪工作組成員監督。法院也可作出只有羈押而無訓練的命令,但只適用于已滿18周歲未滿21周歲的青少年,且一般這類重罪都須移送刑事法院。該令適用的條件是:(1)嚴重犯罪必須羈押的;(2)對于暴力犯罪和性犯罪,只有羈押才能保護公眾利益的。①而且,已滿15周歲未滿18周歲的必須證明其常習性,②對于已滿12周歲未滿15周歲的常習犯還須證明危險性。③判斷常習的屬于普通法上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圍,④法院通常參考少年之前受到申斥和最終警告的記錄,⑤甚至對于沒有任何犯罪記錄的初犯少年也可認定常習性。⑥羈押的機構主要有3種。兒童安全之家屬于政府社會服務系統。接受已滿12周歲未滿16周歲的少年,提供一對一生理、心理和行為輔導。由于它同時收容未犯罪的少年,因此為避免不良影響,有權拒絕少年法院移送少年犯的決定。除此之外有2種屬于監獄系統的機構。首先,全英格蘭和威爾士有4個安全訓練中心,⑦羈押總人數不超過80人,員工與犯人人數比較高,提供針對性訓練,防止再犯。少年犯接受一年52周、每周25小時的教育。其次,1988年取代羈押中心的少年犯管教所仍類似于傳統監獄,缺乏培訓項目,羈押了大部分的少年犯。最終決定少年應送機構類型并非由法院決定,而是由少年司法委員會決定。⑧因此,羈押訓練令仍存可改進之處。首先,常習犯標準應當明確,以防止偶爾違反少年更生令的少年就直接被羈押。其次,英格蘭和威爾士羈押的少年太多,在歐洲各國是名列前茅的。由于大部分少年仍在較為傳統的少年犯機構中羈押,管教人員配置較少,教育缺乏針對性。最后,在押少年犯在羈押期間容易遭受攻擊和其他暴力威脅,⑨釋放后再犯率高。⑩
理論心理學的研究告訴我們,情緒是個體的一種心理過程,情緒的變化與外界刺激及個體心理認知有關,情緒可以分為積極的情緒與消極的情緒。經過情緒心理學家多年的研究,他們認為情緒是可以認識和管理的,只要我們從積極的方面去調適,就可以提高自己的情緒智力。
――自我監控提高情緒知覺。當一些情緒由外界環境引起或伴隨著自己的一些看法和信念而產生,自我監控就能夠加強這些情緒知覺;對每天情緒的變化做記錄,并分析是什么信念和活動導致情緒出現變化。
――自我調節管理悲傷情緒。對于悲傷,要避免悲傷的情境,盡量關注困難情境中,不使你感到悲傷的方面,果斷地挑戰悲傷;對于焦慮,挑戰威脅定向的想法,且通過進入危險的情境鍛煉勇氣,利用應對策略降低焦慮;對于氣憤,回避引起氣憤的情境,盡量關注困難情境中,不那么困擾的方面,果斷的要求激怒你的人減少煽動性,自我克制且鍛煉共情。
――溝通。溝通技巧是與別人產生共鳴的基礎,理解他人說話的內容,為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問題建立基礎。在聽的時候,只聆聽不判斷,保留自己的觀點和情緒;總結你聽到的別人說話的內容,檢查你的總結是否正確;在說話的時候,決定你的要點,有邏輯地組織它們,清楚地表達出來,確定對方已經理解你了,不帶攻擊,責備或生氣的情緒陳述你的觀點,必要時重復一遍。
――問題解決。我們在生活,工作中,不僅需要用溝通技巧來實現相互的理解和移情,而且更需要用問題解決的技能來發展和實現有效的合作行動。在實際生活情境里,要把一些大的,模糊的問題分解成很多小的,具體的問題,根據可解決的條件定義這些問題;對事不對人,設想有可能解決的辦法;當所有的解決方法都想到以后,檢查每種方法的優點和缺點,選擇最終的解決方法,執行這種方法。回顧計劃完成的效果。
――培養自己的情緒感受性。在生活,工作過程中,學習更多產生在特定情境,經驗上的認知,情感和行為的體驗,以便提高識別和管理自己與別人情緒的能力。
情緒是可以認識和管理的。我們的情緒不管有多少類型,也不管是積極的或消極的,它都要通過面部表情,言語表情和肢體表情表達出來,進而影響我們的心理,生理及生活本身。提高情緒識別和管理技能,目的在于培養我們的情緒知覺,讓情緒成為我們自我實現和身心健康的積極力量。
摘自《搜狐社區》
心靈也要防“未病”
焦慮、抑郁、失眠、人際關系緊張……現實生活中的重重壓力,讓一些人患上了這樣的“情緒感冒”。而今,對心理問題的治療和咨詢已被百姓所熟知,但在和諧心理學創始人張曉平博士看來,“上醫醫未病”,心靈感冒同樣是“防”大于“治”。
善于把心理維持在一個平衡的狀態,就像一個人有強健的體質一樣,對抑郁、焦慮等心理問題有更強的免疫力。這種心理保健工作比出問題后再治療意義更大。
那么,如何預防心靈感冒呢?張曉平從愛情、親子、個人發展三方面進行了指導。
愛是最好的調節方式。愛越多,恨就越少,人的身心就越不容易失衡。張曉平認為,愛情是一種快樂魔法。“可惜的是,絕大多數人都不會談戀愛。”其實,像撫摸手部、一塊泡腳等這樣的溫馨小細節,都能促進美妙的戀情。
一般來說,團隊領導者對團隊凝聚力的追求往往首先始于行為層面的。每個團隊領導這最初對團隊凝聚力的理解,大概就是從“雞鳴而駕,塞井夷灶,唯余馬首是瞻”的感覺開始的吧?
這實在不好。這是團隊管理者內心小宇宙的自我膨脹,幻象中一幫隨從前呼后擁的虛榮體面的幼稚空想;也或是骨子里幻象出自己縱橫天下,一幫死士不計報酬不計條件死皮賴臉罵了不走打了還留的成年人童話癔癥。
團隊凝聚力之于領導者,不是裝飾品,也不是具體的工具。如果你把團隊凝聚力視為裝飾品,那么你追求的是員工外在的無條件服從,那么你會把追求團隊凝聚力的過程演變成為“暴君”式的強權壓制。如果你把團隊凝聚力視為具體的工具,那么你很可能會癡醉于各種管理學研究領域的“江湖神漢”、“演講大師”,天天癡迷于感恩教育,成功學講座,在不知不覺中,毀了自己,還坑了下屬,而且,不自知。
這尼瑪太2B了吧?
那么,團隊凝聚力對于領導者,究竟應該是什么?老孫認為,要回歸本源,把團隊凝聚力還原成為一種領導者身上的能力。這種能力,也就意味著,能凝聚團隊成員的,才是具有團隊凝聚力的。值得注意的是,團隊凝聚力,不是一時演講的煽情,不是一次虛偽的關懷,不是一種鏗鏘的口號。團隊凝聚力的擁有,是最需要時間的驗證的,是需要順境和逆境都進行洗禮的。
所以,團隊凝聚力絕不會靠著幾天的培訓學習、戶外拓展,就聲稱自己擁有了此種神技,這無異于掩耳盜鈴蒙眼偷燈捏著鼻子上茅房。團隊凝聚力是建立在將個人目標與團隊目標的一致性整合的基礎上,是借助于在團隊管理者的管理境界、溝通技能、人格魅力等的個人要素實現的。當然,團隊凝聚力也一定會受制于管理體制、時勢環境等因素。但顯然,這兩個因素,不是咱們要討論的。
將個人目標與團隊目標進行整合,這對每一個管理者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如何將員工從對眼前的、物質的追求中解脫出來?這不僅僅需要你有高超的溝通技巧,更需要你能真的幫他們實現眼前的、物質的追求。畫餅的方法,人人都曾用過,效果或好或壞,但終究不治本。你描繪的未來如果失去了他們在眼前就可以實現短期利益的印證,那個未來就不見得會進入員工的心中。
所以,塑造你的團隊凝聚力的第一步就是,先想法兒讓下屬賺到錢吧,這是你贏得他們信任的前提和基礎。
第二步,才是目標的整合。你得知道下屬要什么,團隊要什么。你甭指望一個想去廣州的人,會坐上你這輛往北京的火車。這是團隊組建的過程中必要的篩選工作。
第三步,展現你的管理技巧和人格影響力吧!讓這些乘坐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車的團隊成員們開始他們的快樂旅行,這就是你團隊的日常管理中體現的凝聚力。
你可能問了,老孫你為啥不談談團隊成員的凝聚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