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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演練新聞稿模板(10篇)

時間:2023-06-30 15: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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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演練新聞稿

篇1

為加強地震應急救援和救災工作的領導,明確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的職責,確保地震應急快速、協調、高效、有序地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市地震應急預案》、《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方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鄉或發生在鄰區波及我鄉的地震,及與之相關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活動。

1.4工作原則

立即響應,自行啟動: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鄉政府和相關機構立即自動按照方案實施地震應急工作,處置本行政區域地震災害事件。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鄉政府是處置本行政區域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鄉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實施地震應急工作。

社會參與、協同行動:鄉政府有關部門和村、社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行動。緊緊依靠廣大群眾,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與救助機制;依靠和發揮人民、武警部隊、基干民兵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擊隊作用;依靠科學決策和先進的技術手段。

2地震應對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鄉抗震救災指揮部

2.1.1發生一般地震災害事件后,鄉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轉為鄉抗震救災指揮部,在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指揮下,協調組織本區域內的地震應對與救災工作。鄉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如下:

指揮長:鄉政府鄉長

副指揮長:鄉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鄉長

鄉武裝部負責人

成員:鄉黨政辦、鄉綜治辦、鄉財政所、鄉產業辦、鄉社會事業辦、鄉司法所、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為成員。

2.1.2鄉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地震應對方案。

(2)統一指揮全鄉抗震救災工作,組織鄉有關部門和村、社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救援,必要時派出現場指揮部。

(3)協調縣人裝部、縣武警中隊、全鄉基干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4)向市政府、縣政府報告震情、災情和地震發展趨勢,視災情請求市政府支援和對外呼吁援助。

(5)部署、協調、督促、檢查各部門和村、社區的地震應急、應對工作。

(6)在上級政府和縣委的領導下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7)必要時提出交通管制、征用物資、災區進入緊急狀態等措施的建議。

(8)處置地震應對和救災工作的各類突發事件,承擔其他有關地震應對和救災的重要工作。

2.1.3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鄉長兼任。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

(2)提出抗震救災方案、措施和建議。

(3)貫徹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之間的應對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實。

(4)掌握震情監視和會商情況,分析、判斷地震趨勢。

(5)制定新聞、宣傳工作方案,指導抗震救災宣傳,組織信息會,審核有關新聞稿。

(6)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

(7)承擔鄉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2鄉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視災情情況,成立鄉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其成員如下:

指揮長:鄉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鄉長

副指揮長:鄉武裝部部長

成員:鄉防震減災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單位和村、社區負責人。

鄉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指揮協調搶險救災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指揮協調公安消防部門迅速消除火災及其隱患;指揮協調衛生部門緊急搶救、運轉傷員;指揮協調民政部門迅速安置災民生活、發放救災款物;指揮協調通訊、供水、供電、供氣部門迅速解決臨時通訊、供水、供電、供氣問題;指揮協調建設、交通部門迅速搶修重要市政和交通設施;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及時反映震情、災情處置情況,并負責落實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決定,處置現場其他事宜。

3預警預防

提前識別地震前兆,對一定時間和空間區域的破壞性地震趨勢作出預測,及時預警信息,做好預防準備,落實應對措施。

3.1預警預防行動

鄉(鎮)政府根據地震預報,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防止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3.2地震預警級別及

鄉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按照國家和省確定的地震重點危險區執行。已經地震短期預報的地區,如果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鄉政府可以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同時向縣政府和縣地震局報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級以上地震,發生在其它地區7.0級以上的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299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5.9級地震,發生在其它地區6.5—6.9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49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4.5—4.9級地震,發生在其它地區6.0—6.4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4.0—4.4級地震,發生在其他地區5.0—5.9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其他地震應急事件,是指強有感地震(﹤5級的有感地震)、震情異常和地震謠傳。應對其他地震應急事件,在鄉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支持下,鄉防震減災辦公室組織、協調地震應急工作。

4.1.2地震應對分級響應

應對縣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分別啟動Ⅰ級、Ⅱ級、Ⅲ級響應。鄉抗震救災指揮部在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委的領導下開展地震應對工作。

應對縣內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鄉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地震應急、應對工作。

4.2擴大應對地震應對期間,在受災區域發生相同、更大等級地震災害事件,或受災區域發生洪災、傳染病暴發流行、社會動蕩等其他意外事件,產生更嚴重影響或破壞,災區喪失自我恢復能力或現有的應急力量不足,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迅速將情況報告縣政府并提出應對建議和援助請求,同時部署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地震應對工作的正常進行。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地震災害信息報送和處理的內容包括:震情速報和災情速報,鄉政府有關部門的災情報送和處理,震情災情公告。

4.3.1地震系統的震情速報

接上級地震部門的信息后,10分鐘內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報告。

4.3.2地震系統的災情速報

地震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等。地震災情速報的工作程序如下:

地震工作部門迅速啟動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匯總上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災情發展動態,按1、2、6、6、6、……小時間隔向上級地震局報告,直至應對結束,如有新的突發災情,應隨時報告。

4.3.3鄉政府的災情報送和處理

震區鄉政府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及時向縣政府和縣防震減災局報告。

鄉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災情進行初步核實,及時匯總統計,向縣政府報告。鄉政府各部門和各行業部門及時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災情信息。

發現因地震傷亡、失蹤或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鄉政府要迅速核實并上報縣政府和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政府。

4.3.4震情災情公告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震情、災情信息;有關震情災情的新聞報道須經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審查后,涉及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的報道,須經縣外事臺僑辦同意后。

4.4指揮與協調

4.4.1I、Ⅱ級響應

在省應急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4.4.2Ⅲ級響應

在市應急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4.4.3Ⅳ級響應

地震發生后,鄉政府和鄉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第一時間派人參加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鄉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鄉地震應對工作。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長召開鄉地震應急指揮部全體會議,通報震情災情,確定應對規模,決策和處理下列事項:

(1)組織搶救被壓埋人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組織實施緊急醫療救護,協調傷員轉移、接收與治療。

(3)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水利、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

(4)啟動應急避難場所或臨時避難場所,設置救濟物資供應點,提供救濟物品、簡易住所和臨時住所,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確保飲用水消毒和水質安全,積極開展衛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

(5)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做好次生災害的排查與監測預警工作,防范地震可能引發的火災、水災、爆炸、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或者劇毒、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漏等次生災害以及傳染病疫情的發生。

(6)依法采取維持社會秩序、維護社會治安的必要措施。

4.4.4其他地震應急事件

我鄉發生4.0-4.9級地震,由鄉防震減災辦公室組織、協調全鄉地震應對工作,及時收集震情和社會影響情況,提出震情趨勢判斷,并報告縣政府和縣防震減災局。負責人為分管副鄉長。

發生地震謠傳事件,立即由鄉防震減災辦公室牽頭處理,迅速調查了解地震謠傳緣由、影響范圍、群眾情緒等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平息地震謠傳方案;安排布置相關部門采取各種有力措施,追查謠傳根源,快速平息謠傳。

4.5緊急處置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地震現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對救援工作體制。

現場緊急處理的主要內容是: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險或威脅,消除次生災害;組織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時疏散居民;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設施;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組織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組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各類救援隊伍要服從地震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與協調,按照有關技術要求開展救援工作。

4.5.1搶險救災

牽頭單位:鄉武裝部

成員單位:鄉、村、組干部、民兵應急分隊、鄉團委(青年志愿者隊伍)等

應急工作:遵照鄉抗震救指揮部命令,組織調動鄉抗震、民兵預備隊迅速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搶救國家重要物資。

4.5.2醫療衛生救援

牽頭單位:鄉衛生院

成員單位:各村衛生站

應急工作:組織調動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受災現場進行救治,做好危重傷員轉運、護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及時清運垃圾、死亡牲畜,保持環境清潔,預防各種疫情,做好飲用水源保護、食品衛生監測檢查工作,保障應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

4.5.3交通運輸

牽頭單位:鄉交管站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對被毀公路、鐵路、橋梁和有關交通設施進行搶修,消除路面障礙,設置醒目標志,保證救災車輛通行,確保搶險救援人員、物資運輸和災民疏散,實行交通管制。

4.5.4城市基礎設施與工程搶險

牽頭單位: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電力系統破壞情況進行檢查,并迅速進行搶險、搶修,保障救災電力供應;負責供水、燃氣、排污、市政等城市基礎設施的檢查搶險,負責水庫、河道、堤壩等水利設施的搶險排險。

4.5.5通訊保障

牽頭單位:鄉產業辦

成員單位:鄉移動、聯通、電信營業廳

應對工作:在通訊線路、設施遭受地震破壞時,開通備用的應急通訊設備,保證抗震救災通訊暢通,并盡快恢復破壞的通訊設施。

4.5.6物資供應保障

牽頭單位:鄉社會事業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做好救災物資(帳篷、被服、食品、藥品等)的儲備、調運、發放、管理工作,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4.5.7社會治安保障

牽頭單位:鄉綜治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急工作:加強災區社會治安和國家重要財物、設施、次生災害源以及救災人員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對災區黨政機關、要害部門、物資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衛,預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4.5.8災民救濟及安置

牽頭單位:鄉社會事業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設置、檢查各避難場地,調集救災資金和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4.5.9震情跟蹤監測

牽頭單位:鄉防震減災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加強地震監測和震情跟蹤工作,及時向鄉政府報告震情信息和震后趨勢判定意見。

4.5.10災情調查與災害損失評估

牽頭單位:鄉防震減災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及時收集震區受災情況向鄉政府報告,按照相關規范,迅速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4.5.11應對工作資金保障

牽頭單位:鄉財政所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籌集、調撥應急資金。

4.5.12次生災害防御

牽頭單位: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對道路、橋梁、天然氣、供排水等重要基礎設施采取措施排除或控制險情,迅速組織力量對災區的建筑物進行鑒定,圈定危房、豎立標示牌,對可能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危險地段進行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控制險情;對已造成堵塞溝道、擋水堤壩損壞的險情,要采取緊急有效處置措施排除險情,防止次生洪災發生。對災害性天氣及時作出預報。各有關工業部門和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部門負責對災區易于發生火災、爆炸、毒泄、污染等次生災害的物資、設施采取緊急措施,預防次生災害發生。

4.5.13對外呼吁與接受外援

牽頭單位:鄉社會事業辦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按照有關規定鄉社會事業辦負責請求和接受社會各界向我鄉受災區提供的緊急救援和捐助,并及時向災區發放。

4.5.14宣傳報道

牽頭單位: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工對作:按《鄉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向社會震情、災情信息,及時、準確地報道抗震救災、重建家園等方面的情況,配合地震部門加強地震科普知識、防震抗震和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凡涉及震情、災情的報道,須經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審查同意。

4.5.15后勤保障與社會動員

牽頭單位:鄉抗震救災指揮部

成員單位:各村民委員會

應對工作: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4.6信息

地震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地震預報和地震災情信息通報工作。有關震情信息、抗震救災和災害損失情況的新聞報道,須經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審查后。

4.7應結對束

應對結束必備的四個條件:經地震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一般地震的可能;地震應急各項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鄉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地震應結對束命令的,并及時上報縣政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因救災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訊設備等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5.2社會救援

鄉社會事業辦負責接受、管理、安排社會各界的各類捐贈物資,并登記造冊,報鄉政府備案。鄉鎮政府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制定救災物資、資金的使用計劃,對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適時向社會公布。

5.3災后重建

合理安排、嚴格管理救災資金、物資,提出恢復重建的短期計劃,并啟動實施。鄉有關部門和各村、社區協同做好災區重建規劃,加強房屋和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工作。

5.4保險

鄉防震減災辦公室負責協調縣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及時實施理賠。

5.5調查和總結

鄉防震減災辦公室負責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對地震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并報送鄉政府。

6宣傳、培訓和演習

6.1宣傳

地震應急、應對宣傳堅持“主動、慎重、科學、有效”的原則,在鄉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地震、科技、教育、廣播電視、新聞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強化配合協作,采取多種方式,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

6.2培訓

各村、社區要加強地震應工對作培訓;承擔地震災害緊急救援任務的各村、社區,要加強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地震應對能力和水平;各村、社區要開展社會民眾震時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工作;鄉防震減災辦公室要加強對各村、社區防震減災助理員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6.3演習

各村、社區、學校和相關部門、行業、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整合各種應救對援資源,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對演習。

專業救援隊伍有關管理部門應定期與不定期進行演練,必要時舉行跨部門多種救援力量合練,檢驗應對聯動、緊急集結、快速反應、協調配合、現場救援、后期處置等能力。

7附則

7.1定義與說明

次生災害: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破壞。

生命線設施:指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熱力等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共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質災害、地震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物品等破壞引起的經濟損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7.2方案管理與更新

本方案由鄉政府批準。鄉有關部門和各村、社區應當根據本方案制訂本部門、本轄區的地震應對方案,報鄉防震減災辦公室備案。《鄉地震專項抗震救災應對工作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

篇2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思想素養。作為一名黨員,我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各種活動,并充分利用業余時間,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加強政治修養。通過學習黨的政治理論,使自己提高了對黨的認識,更加堅定了理想信念。

(二)加強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利用工余時間,仔細閱讀《計量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設備管理規范》等與日常工作有關的規章制度,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同時,我還通過經常性地閱讀《中國石油報》等載體,了解與本行業工作相關的動態,學習相關的管理知識,增強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今年,根據分公司的安排,我還參加了大連市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員培訓班,通過培訓,增長了見識,開拓了視野。此外,我還特別注意向領導和身邊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學習,細心學習他人長處,改進自己的不足,不斷地使自己在工作中有所提高。

(三)加強知識積累。為使自己在寫文章、辦事情時更有底氣,在想問題、拿主意時更有見地,在日常工作中,我還會讀一些管理類和文史類的書籍,以博采眾長,增加自己的知識積累。管理類書籍,今年我主要閱讀了《卓越的班組長》、《可視化管理》等。文史類書籍,今年我主要看了《新五代史》、《三國志》、《三番紀事本末》等。并寫了6篇讀書筆記。

二、履職情況

(一)認真做好文字工作:2009年,截至11月?日,我協助主任起草各類計劃、匯報、總結、報告共計?份。涉及油庫工作多個方面,主要包括春秋兩季換季、形勢教育、科學發展觀學習、“三基”工作、“安全月”活動、“安康杯”競賽等。在文稿起草方面,我認真領會上級文件精神和油庫領導工作方針,用心揣摩,邊寫邊改,精推細敲,努力提高文稿質量。經過一年的學習和鍛煉,自己在文字功夫上取得了一定的進步。

(二)認真做好信息統計與匯報:每個月底做好當月的職工考勤統計、職工績效統計、油庫安全信息統計、職工業務培訓統計等數據、材料、報表,保證下月5日前匯報給分公司人力、業務相關部門,從無疏漏。

(三)完成油庫消防檔案的重新整合:上半年,根據業務部的要求,在油庫原有消防檔案的基礎之上,借鑒于其他單位的經驗、資料,完成了油庫消防管理檔案的重新整合。通過整合消防檔案,使我逐步認識到,對于油庫設備、設施的系統性整理能夠使油庫安全生產管理更加規范化。油庫儲輸油系統,電器設備,油庫計量化驗工作都可以借鑒消防管理檔案的方式方法。

(四)認真管好自己的分擔區:我負責油庫油泵房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泵房環境清理,我能夠按照《設備管理規范》的要求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春秋換季時,能按照要求做好設備檢查維護,并正確及時填寫相關記錄。對分擔區周圍的雜草能做到及時清理。

(五)認真帶好作業班組。我帶的作業班組中有老同志,身體不是很好,在另一位班組成員休假期間,我這個三人的作業班組中就會有兩個老同志。我能以身作則,工作在前,也能誠心誠意,與他們溝通,使這個作業班組發揮最大的能力。今年7月作業高峰期,我和作業組成員黎浩明、王躍,充分發揚了不怕吃苦的精神,連續四次作業通宵堅持在卸油作業的崗位上,安全及時完成油料搶卸任務,以實際行動有力緩解了分公司業務高峰期油料供應緊張的局面。

(六)協助主任完成部分工作:年初,協助主任完成油庫全年工作計劃,并分解成每月工作計劃,下發油庫兩個分隊;每月協助主任完成當月工作匯報,并制成演示稿。月初,協助主任完成安全教育材料的整理,月末,協助主任完成當月油庫安全檢查內容和講評材料的整理與匯總。

(七)負責油庫qc工作:3月份,我完成了本年度油庫qc成果的材料整理,并對演示人員進行培訓,此項成果獲得2009年國家級成果。

(八)負責油庫業務培訓:09年,我接手油庫培訓工作以后,業務培訓從形式到內容都有了全新的變化。在形式上,油庫安全教育,形式教育,業務知識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在記錄格式上做到了統一。在內容上,既有會議宣貫,又有卷面考核,也有桌面演練,還有現場操作,參加學習與考核要求也更加嚴格。業務培訓能做到計劃性,也能根據工作的要求隨時調整。通過靈活的方式,油庫培訓工作廣度拓寬了,力度深化了,效果增強了。刷罐工作進行之前,我多方查找刷罐的技術規范,整理成講義,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并進行了考核,然后再現場進行刷罐作業,這樣做先打下理論知識的底子,再進行實踐操作,職工們對刷罐工作的各項要求真正做到了理解與掌握。

(九)負責應急預案的整理與培訓:我負責油庫應急預案計劃的制定與應急演練的具體實施。年初制定全年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月至少組織兩次應急預案演練,根據演練實際情況和演練效果不斷修訂各項專項應急預案,提高對各種突發事故的防范和處理能力。

今年“安全生產月”,我將油庫防臺風、防震、防洪三個予案整合在一起,針對雷雨、大風等季節特點,開展了夏季作業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一種新嘗試,提高了應急保障的效果。

今天建國60周年大慶前夕,按照主任的要求,我制定了《第一油庫安全保衛預案》,對油庫干部職工和保安進行了及時培訓,有力地保證了安全生產正常運行。

(十)負責資料室的管理:資料室的管理更加規范。對于資料室的重新規整,我主要采用了定置管理的基本方法。規整后的資料室做到了:有物必有區,有區必貼牌,有牌必分類;按區定置,按類存放,帳物一致。規整前連管記錄的人員都搞不清楚有多少種、多少本在用新記錄,規整后新記錄整齊擺放,品種、數量清清楚楚,隨取隨用,無須刻意管理。我又編制了資料室索引,大大方便了資料室資料、檔案、記錄的檢索。過去,油庫的產品說明書都是隨意的放在資料盒中甚至隨意放在信封里,雜亂無章,誰也不知道有多少種類。我對這些說明書進行了徹底清理,每種說明書都編寫了號碼,按號碼順序存放在指定資料盒內,又編寫了說明書目錄,查閱時可根據目錄檢索。2009年10月19日、22日,東北公司、集團公司檔案工作檢查組對油庫資料室檔案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組特別表揚了油庫在檔案管理工作中能夠大膽創新,采用了定置管理的基本方法。

(十一)新聞報道與宣傳工作:截止于09年月,我共投新聞稿?篇;為配合“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安全生產月”,“換季工作”等活動出黑板報4次;為配合“七、一”慶祝活動,設計電子板報1期;重新設計了庫區宣傳欄版面;配合主任制作油庫介紹材料的電子演示,根據油庫工作,全年不斷修改。

(十二)作業指導書的整合:從七月中旬到11月初,協助業務部整理、撰寫、修改油庫作業指導書共計19篇。

(十三)編制了《第一油庫記錄清單》:年初,為更方便對油庫使用的記錄進行管理和控制,我對油庫使用的全部記錄進行普查,之后按照通用與專用、工種、崗位等需要編排,

并根據需要隨時更新。在油庫的記錄管理和年度新記錄征訂中,發揮了明顯作用。

(十四)負責購買油庫辦公用品:我從不圖方便到商場或超市購買油庫辦公用品,盡可能到批發場所購買,我購買辦公用品的基本原則是,寧肯自己多跑一里路,不讓單位多花一分錢。每次購物留發票,留對方的聯系方式,附著在專用的辦公用品采購賬本上,由主任和我分別簽字,賬目清楚,隨時可供檢查。

篇3

為加強我市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提高對地震災害的綜合防御和應急處理能力,使地震應急工作快速、高效、協調、有序的進行,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應急預案》,《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實行以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和綜合協調、分級管理、權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和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地震災害事件能力。

(四)現狀與趨勢

我省是地震災害較為頻發的省區之一,根據地震活動規律推測,未來5年我省正處于地震活躍期,有發生2-3次5-6級中強以上地震的可能。我市位于華北地震區北緣,中國東部最大的活動斷裂(郯廬斷裂帶)北部延伸,從我市邊緣穿過,該斷裂帶歷史上曾多次發生7級以上強震,近期3—4級地震異常活躍。郯廬斷裂帶成為我市及周邊地區的主要發展構造帶。另外,“活動斷層探測與地震危險性評價”研究結果表明核心區有12條大于6公里的隱伏斷層分布,其中貫穿東西方向長達26公里的F6斷層是與地震活動有關的活動斷層,所以,具備發生6.5級左右地震的地質構造背景;是國務院確定的全國24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之一、全市三分之二的地區劃入遼蒙交界地震危險區范圍,列為國家Ⅶ度設防城市,近年來地區2級以上地震明顯增多,特別是2008年以來呈現十年最高值,達到近30次之多,其中震級最大(ML4.1)的一次地震就發生在我市。我市是的一部分,地處遼蒙交界區域,未來將面臨較為嚴重的震災威脅,形勢不容樂觀。

(五)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按照嚴重程度,地震災害事件分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Ⅰ級)、重大地震災害(Ⅱ級)、較大地震災害(Ⅲ級)和一般地震災害(Ⅳ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Ⅰ級)

指造成2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市上年國民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Ⅱ級)

指造成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的6.0-7.0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Ⅲ級)

指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的6.0-6.5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Ⅳ級)

指造成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的5.0-6.0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境內和鄰近地區發生(對我市產生重大影響)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的應急行動。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市境內發生地震災害事件后,經市政府批準,平時領導和指揮調度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的市防震抗震領導小組,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地震局。

(一)市抗震救災指揮部

1.組成

指揮長: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公安局局長、市人武部部長、市地震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市民政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住建局、市衛生局、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科技局、市糧食局、市物資總公司、市商業總公司、市人防辦、市法制辦、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火車站、聯通分公司、中保財險分公司、中保壽險分公司等有關部門。

2.職責

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根據地震趨勢意見,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駐軍和武警部隊迅速組織部隊參加搶險救災;視災情請求地震局派出現場工作組給予援助;視災情向政府提出越境緊急應急措施以及干線交通管制等緊急應急措施的建議;視災情請示政府啟動地震應急預案,并接受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

(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1.組成

主任: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市地震局局長

副主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市住建局副局長、市財政局副局長、市民政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經信局副局長、市商業總公司副總經理、市交通局副局長、市衛生局副局長、聯通分公司副總經理、火車站副站長

成員: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絡員。

2.職責

掌握震情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擬定抗震救災方案,提出具體措施建議;貫徹和傳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協調各救援隊伍的救援行動;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擬定地震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方案,指導抗震救災宣傳,組織地震事件新聞會,審核有關地震事件新聞稿;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并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三)市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1.組成

指揮長:市政府主管地震工作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地震局局長、市人武部部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地震災區主要領導(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

2.職責

分析、判斷地震趨勢,確定應急工作方案;協調各應急救援小組按職責開展緊急救援工作,必要時提出震區特別管制措施以及干線交通管制措施的建議;及時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匯報地震震情、災情,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救災指示;接待新聞單位來訪,組織好安定民心、穩定社會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應急組。

(1)震情監測預報組

組員單位:市地震局

主要職責:及時判定地震類型,密切監視震情發展,提出地震發展趨勢意見和防范對策。

(2)災情收集評估組

組員單位: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農村局

主要職責:調查地震破壞情況,對經濟損失進行初步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及時上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地震局等相關部門。

(3)搶險與次生災害源防治組

組員單位:市地震局、災區所在地(鄉鎮街)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駐軍和武警部隊、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農村局

主要職責:迅速搶救被壓埋人員;搶救國家重要財物、文物;負責火災預防和撲救;對處在災區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4)交通運輸與基礎設施搶修恢復組

組員單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供電公司、火車站

主要職責:盡快搶修遭受破壞的公路、橋梁、鐵路及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傷員、救災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組織力量搶修震區受損的水利、電力等設施及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設施,消除隱患,盡快恢復基礎設施功能。

(5)物資供應與災民安置組

組員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商業總公司、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主要職責:做好抗震救災物資(包括救災款項)特別是群眾生活急需物資的組織調撥、供應和管理,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災民轉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

(6)通信保障組

組員單位:聯通分公司、移動分公司

主要職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震區通信設備和線路,保證抗震救災通信暢通,必要時,經批準后,可調用其他有關部門的通信系統。

(7)安全保衛組

組員單位:市公安局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震區重要機關、機要部門、金融、救災物資等的安全。

(8)醫療防疫組

組員單位:市衛生局、市食藥監局

主要職責:迅速組織醫療防疫隊進入災區;組建震區臨時醫院或醫療點,搶救、轉運和醫治傷病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協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9)救災捐贈與涉外工作組

組員單位:市民政局

主要職責:根據震情、災情和國家有關規定,呼吁社會提供援助;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的救援物資、資金的接收和救濟工作。

(10)宣傳報道組

組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地震局

主要職責:負責抗震救災工作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三、預防和預警

(一)信息監測與報告

市地震局監測預報科(地震臺)和群測群防地震觀測網點及宏觀地震觀測場對地震信息進行監測、傳遞、分析、處理、存貯和報送;市地震局對全市各類地震信息進行接收、監控、存儲、分析處理并開展震情跟蹤工作。

(二)預防工作

1.市地震局負責全市群測群防地震網點及宏觀地震觀測場的安全運行和測震、前兆數據的及時處理,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初評工作,建立市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督促指導各鄉鎮街和各相關部門完善地震應急預案,開展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2.當我市被劃為年度地震危險區,或對我市短期地震預報和臨震預報意見時,市政府要按政府及地震局的要求采取地震應急防御措施。

(三)預警支持系統

預警支持系統由市突發事件應急總指揮部指揮系統等組成,并通過政務公開網保持同各鄉鎮街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的聯系。

市地震局建立和完善地震監測預警系統,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做好震情趨勢判定工作,及時收集與地震事件相關的各類信息,并進行分析研究,形成預報意見,上報地震局。

(四)地震預警級別及

1.地震預警級別

地震預警級別是綜合震情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作出分級。

(1)依據地震的緊迫程度,分為4級,作遞進式分級動態預警:

地震長期預報——是指對未來五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預警顏色為藍色(Ⅳ級);

地震中期預報——是指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預警顏色為黃色(Ⅲ級);

地震短期預報——是指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預警顏色為橙色(Ⅱ級);

臨震預報——是指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預警顏色為紅色(Ⅰ級)。

(2)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4級:

5級至6級地震(Ⅳ級);6級至6.5級地震(Ⅲ級);6.5級至7級地震(Ⅱ級);7級以上地震(Ⅰ級)。

2.地震預警的

(1)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由省政府確定;地震預報由省政府。

(2)省政府對我市地震短期預報后,若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以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同時向政府和地震局報告。

(3)預警解除由省政府。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和啟動條件

按照地震災害事件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劃分,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也相應的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4級。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

(二)基本響應程序

1.市政府運作程序

向災區派出工作組;公布災區實行緊急應急措施;啟動地震應急預案;視情況請求政府啟動地震應急預案;向鄰區(縣)請求提供援助事宜。

2.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運作程序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開始運作,組織指揮抗震救災工作,決策和處理下列事宜。

(1)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指揮部辦公室匯報震情、災情;確定地震事件新聞發言人;通知災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來自各級救災隊伍的救災銜接工作。

(2)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工作。

(3)派出市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具體領導現場救災工作。

(4)向市直各應急部門和單位下達地震應急命令,要求快速趕赴災區投入抗震救災。

(5)視情況協調駐軍和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6)調派地震災害應急救援自愿者隊、公安消防隊等災害救援隊和醫療救護隊趕赴災區。

(7)組織震情、災情新聞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震后應急宣傳。

(8)指導災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災后處置工作。

3.市地震局響應程序

(1)市地震局局長進入指揮崗位。

(2)迅速啟動市地震系統地震應急預案,在地震速報后40分鐘內提供震區的人文基本情況、震害快速評估結果和輔助決策意見。

(3)召開緊急震情會商會,在震后4小時內提出震情趨勢的初步判定意見,報地震局。

(4)加強震情跟蹤監視,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地震局報告震情災情。

(5)協助震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地震應急工作。

(6)向市政府提出地震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建議和措施。

(7)視情況請求地震局派遣工作組進行現場指導抗震救災工作。

(8)派遣地震局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

(9)收集、匯總和上報抗震救災的有關情況,編發災情簡報。

(11)應急結束后,向市政府和地震局匯報地震應急工作。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1.震情速報

我市境內發生震級大于等于3級的有感地震,市地震局在震后5分鐘內完成地震速報參數的初步測定,震后10分鐘內完成地震速報參數的精確測定;我市周邊地區發生震級大于等于5級的地震,市地震局在震后15分鐘內完成地震速報參數的精確測定,按速報規定進行速報。

2.災情速報

地震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等。地震災情速報的工作程序如下:市地震局負責迅速啟動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速報。市地震局迅速派出工作組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鄉鎮街了解震害信息,收集災害損失情況。

震區的防震減災助理員盡快了解地震影響和大致破壞情況,震后1小時內(夜間延長至2小時)將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報市地震局。市地震局要與震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和防震減災助理員及災情速報網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和掌握災情發展動態,防震減災助理員按1、2、6、6、6、…小時間隔向市地震局報告動態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災情,應隨時報告。

地震現場工作隊到達后,調查、收集地震災情,及時向市地震局報告,經市地震局匯總后,上報市政府和地震局。

震區防震減災助理員和災情速報網要做到有無災情均要速報,做到“有災報災,無災報平安”。

(四)通訊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利用公共網絡、電臺等通訊設備,及時獲得地震災害現場的情況,并保持災害現場與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及時聯絡。

(五)指揮與協調

1.緊急支援的指揮與協調

應對地震災害事件,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軍、武警部隊應實施對災區緊急支援。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市地震局協調組織地震災害應急救援自愿者隊趕撲災區,開展災區搜救工作;協調救援行動。

駐軍、武警部隊組織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進行工程搶險。

市公安局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

市衛生局組織醫療救護隊和衛生防疫隊趕赴災區搶救傷員。

市城建局組織力量對災區被破壞的給排水、燃氣熱力、公共場所、市政設施等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上述基礎設施功能。

市交通局、火車站組織對被破壞的公路、鐵路交通設施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交通。

(2)次生災害防御

市公安局協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災區社會穩定,保證救災工作順利展開。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安監局、市環保局對處在災區易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環保局加強環境監測、控制。

市地震局會同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監測地質災害險情。

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住建局、市安監局組織和協調對災區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行業和設施進行緊急處置。

(3)重要目標警衛

市公安局和武警部隊加強對我市重要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4)災民的轉移安置

市民政局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5)現場地震監測與分析預報

市地震局向震區派出現場應急工作隊,加強地震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協調震區與鄰區(縣)的監測預報工作。

(6)地震災害損失評估

市地震局負責協調上級地震部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并及時向市政府和地震局報告。

(7)呼吁與接受外援

市民政局按照有關規定呼吁社會向災區提供援助,負責接受社會提供的緊急救助款物。

市地震局負責接受和安排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隊伍。

2.現場應急救援協調機制

在地震災害現場,建立由當地政府統一領導、地震現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和單位積極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主要內容如下:

(1)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

(2)劃分救援區域,分配搜索營救與醫療救護任務;組織接待境外救援隊;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

(3)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組織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時疏散居民;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后果。

(4)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

(5)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6)組織對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

(六)新聞報道

我市發生地震災害時,市地震局負責震情和災情信息通報工作,新聞宣傳單位要在市委宣傳部統一領導下,根據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新聞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七)應急結束

符合以下條件,經市政府批準,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可宣布災區應急結束。

1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

2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3經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

4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地震災區要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和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及時歸還救災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等設備(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者作其它處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由于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現場清理工作,防止發生二次污染,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震后的恢復重建計劃并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二)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負責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和接受、分配國內外捐贈的救災款物。

(三)保險

逐步建立地震災害社會保險機制。按照有關規定,對地震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險公司要按照保險責任及時理賠。

(四)總結

地震應急工作基本結束后,由市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全面總結,內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處置情況、善后處置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等,報市政府和地震局。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聯通分公司、移動分公司盡快恢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抗震救災通信與信息暢通無阻。

(二)應急隊伍保障

1.應急隊伍的資源

(1)人員搶救隊伍: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公安局消防隊、各行業緊急救援隊、人民和武警部隊;

(2)工程搶險隊伍:電力搶險、橋梁搶險、防洪搶險、建筑工程搶險等隊伍;

(3)次生災害救援隊伍:公安局消防隊,石油化工搶險隊,煤氣、自來水搶險隊等隊伍;

(4)醫療救護隊伍:部隊和地方的急救醫療隊;

(5)地震現場應急隊伍:市地震局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和上級地震部門現場應急工作隊。

(6)建筑物安全鑒定隊伍:市城建局建筑物安全鑒定專業隊。

2.應急隊伍組織方案

(1)先期處置隊伍:由當地地震應急志愿者隊、當地搶險隊、當地醫療救護隊等組成。

(2)第一、第二支援梯隊隊伍:由駐軍、武警部隊和其他外援救援隊等組成。

(三)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火車站等部門協調運力,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優先運輸和災民的疏散;公路、鐵路、橋涵等交通設施受損時,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四)電力保障

市供電公司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功能,保障災區電力供應。

(五)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做好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衛生監督工作,防止疫情產生和蔓延;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緊急調用。市食藥監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安全監督,對藥品、醫藥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對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七)物資保障

市商業總公司、市糧食局等部門做好災民生產、生活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和國內外社會救援物資的接收和調撥工作。

(八)經費保障

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負責救災應急資金和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申請、撥付。

(九)社會動員保障

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市政府動員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抗震救災,對災區提供救助,開展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等活動。

(十)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1.市規劃、城建部門要把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城建總體規劃,利用公園、廣場、綠地、體育場、學校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或改造相結合,逐步建成一批設施完備、布局合理、能夠滿足人員緊急疏散的、有較大或永久性的避難基礎設施,確保疏散避難人員的生活基本需要。

2.臨震預報后,市政府應在公園、學校操場、體育場、街心空曠綠地等,設置緊急避難場所,保障臨時安置災民基本生活需求。

(十一)技術儲備與保障

1.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技術系統(待建)

(1)抗震救災管理信息系統:服務于應急快速響應、災情動態跟蹤、數據分析、對策生成、輔助決策、應急指揮,包括滿足工作需要的計算機軟硬件平臺、通信平臺、網絡平臺、控制平臺等。

(2)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包含我市各類基礎信息的數據庫及數據庫管理系統。

(3)地震現場信息的傳輸、接收處理系統。

(4)應急指揮通信與視頻會議系統。

2.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的技術研究

市地震局負責地震監測;中長期、短期地震預測;地震區劃、防震減災規劃、防震減災技術、應急處置技術等方面研究。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市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要按照“積極、謹慎、科學、有效”的原則,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公眾的防震減災科學知識的普及和宣傳教育,促進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的提高。

(二)培訓

1.勞動、人事等部門要統籌安排對干部和職工的防震減災、地震應急知識教育培訓,把防震減災、地震應急管理培訓納入領導干部、公務員培訓教育課程,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對地震突發事件的能力。

2.各專業救援隊所在部門,要加強救援人員的技能培訓。

3.地震部門要有計劃地對鄉鎮街防震減災助理員和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進行專業培訓,逐步建立持證上崗制度。

4.積極開展對政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民眾的震時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工作。

(三)演習

1.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行業、單位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急演習。

2.各專業救援隊所在部門、行業、單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演練,必要時舉行多部門合練。檢驗應急聯動、緊急集結、快速反應、協調配合、現場救援、后期處置等能力。

3.建立演習績效評估和總結制度,有針對性地修改和完善應急反應機制,不斷提高地震應急救援能力。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

1.次生災害:地震動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破壞。

2.生命線設施:指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油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設施。

3.直接經濟損失:指地震動及地震地質災害、地震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場地和文物古跡破壞不折算為經濟損失,只描述破壞狀態。

(二)預案管理

1.預案的制定

《地震應急預案》由地震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地震應急預案》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報市突發事件應急總指揮部備案。

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報市政府辦公室和市地震局備案。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參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地震應急預案,報本級政府批準,并報市地震局備案。

2.預案的修訂和更新

為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市地震局應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及時對《地震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地震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

3.預案的日常管理

《地震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擔。

(三)溝通與協作

積極開展防震減災國內、國際交流,借鑒國內先進城市和發達國家防震減災應急工作方面的先進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市地震災害的預防與應急處置工作。

(四)監督檢查與獎懲

1.監督檢查

由市地震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對《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2.獎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和《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地震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修訂,經市政府批準后下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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