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4 15:55:06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審計收費的標準,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問題的提出
在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收費標準由國家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及其他部門共同制定。這種價格制定的獨特背景使我國的審計收費與國際慣例有較大的區別。從具體情況來看,我國各地制定的審計收費標準存在較大的差異,且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審計收費規范并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各會計師事務所在實際收費中對收費標準的運用很不統一,對審計收費規范的偏離也各有不同。此狀況表明,我國的審計收費體系處于較為混亂的狀態之中。
審計服務的惡性價格競爭會導致注冊會計師以減少審計程序來降低審計成本,從而引起審計質量的下降,導致審計市場的無序與混亂。就此而論,我國證券市場的審計收費偏低且無統一標準進一步加劇了事務所壓價競爭的狀況,其直接后果就是事務所依賴于客戶,在執業過程中屈從于公司壓力,獨立性受到損害,造成一些審計違規現象。可以想象,如果市場本身無法淘汰那些獨立性低、質量差的審計服務,勢必造成審計行業的混亂,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后果,從而使社會公眾對會計師的信任程度降低,最終損害整個行業的利益。
從上述內容可看出,審計收費是關乎于審計執業體系良性發展的重要問題。在我國進行這種問題的探討,首先要對我國各地區的審計收費標準制定以及實施情況進行分析,探討各種收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運用情況。為此,本文從探究中國注冊會計師各地區的審計收費現狀入手,比較各地區審計收費政策的差異,并著重分析計件收費以及計時收費在運用過程中的利弊,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收費標準體系提供借鑒。
二、審計收費體系現狀
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的收費基本呈現出兩種方式:一是依據被審計單位規模定價,即計件制;二是根據工時定價,即計時制。從我國審計執業實務來看,雖然審計收費的計件制和計時制標準體系并存,但其適用性卻呈現出分化格局。具體來說,國際四大事務所采用作為國際慣例的計時收費體系,按照較高的標準收取審計費用;本土事務所大多采用計件收費的方式,按照客戶總資產規模的一定比率收費;加之各地區之間的收費標準不統一,本土所之間低價爭搶客戶、惡性競爭的情況比較嚴重。
同時,我國各地區對計件制和計時制的使用也有很大區別。通過對比所統計到的22個省市地區的審計收費辦法及標準發現,福建、江西、新疆3個省未規定具體的審計收費方式;海南、廣東、上海、天津4個省市規定該地區事務所審計收費可以采用計件收費或者計時收費兩種方式;貴州省規定可以采用計件收費方式,但這些省市均未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江蘇、浙江兩省僅對計件收費標準有所規定,對計時收費標準未作具體規定;只有安徽、北京、廣西、貴州、河南、湖北、湖南、遼寧、山西、陜西、深圳及四川12省市、地區對計件收費以及計時收費規定了具體標準。由此可見,在我國各地區的審計收費標準中,計件制較為普遍,計時制僅存在于部分地區,我國現階段的審計收費實際上是以計件制為主、計時制為輔的標準體系。
三、計件制收費體系
(一)計件制收費體系的特征
計件制是一種依據業務規模,乘以合理的系數來確定業務收費的標準體系。這種收費標準的關鍵是要選取特定的業務規模替代變量且確定合理的收費率,因此,其不僅要考慮替代變量的可獲得性、客觀性、合理性,而且要確保收費率能夠合理地反映工作時間、耗費的成本、承擔的風險等。
在我國各地的審計收費標準以及會計師實際審計收費中,計件制的依據有資產總額、注冊資本及營業收入等因素,其中使用最為普遍的是資產總額。這是因為:相對于注冊資本來說,資產總額以及營業收入能更確切地反映審計的工作量,也表現為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可決定需要實質性測驗的樣本量的大小;然而,在客觀性方面,營業收入數額的可變通性使其波動性較大,有著不夠穩定的一面,因此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將資產總額作為審計收費的計算依據。
在收費率方面,我國大部分地區采用的是超額累進制,對資產規模的不同區段采用不同的收費率。這種方式的合理之處是能夠反映審計規模擴大帶來的審計成本降低效應。
(二)計件制收費體系的不足
盡管計件制具有客觀依據鮮明、計算方便以及能夠合理反映規模成本遞減效應等優點,但是在反映收費成本、風險及正常利潤等方面存有不足之處。
首先,計件制收費只是對資產規模等簡單的量化。即,在計件制下,對審計成本的考量主要是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規模,并未考慮到審計復雜程度對工作量的影響。
其次,計件制收費未能對審計人員所承擔的風險進行量化。應當說,審計人員承擔的風險從兩個方面對審計收費有所影響:一是審計風險的增加直接帶來重要性水平上升,從而使審計人員必須執行更多的審計程序;二是會計師應對增加的審計風險要求更多的補償,以建立“深口袋”來彌補或有的應訴風險。而這樣的內容,并沒有在計件制收費標準中得到體現。
最后,計件收費不能合理反映會計師事務所所需的正常利潤。會計師事務所收費應當體現出審計質量、事務所的聲譽差異,使審計質量與審計收費相匹配,從而促進審計收費、審計質量與事務所聲譽成正比的合理市場秩序的形成。但是,類似這樣的因素,也沒有體現在計件制收費標準中。
四、計時制收費體系
(一)計時制收費的特征
計時收費由單位小時收費和工作時間兩個要素組成,單位小時收費須反映審計人員的層級、專業知識以及工作經驗,工作時間由工作過程中計量所得。因此,計時收費制度便涉及到兩個問題,即如何對人的內在能力定價以及如何科學考核必要的工作時間,這不僅增加了計時收費操作的難度,也賦予了計時制收費一定的主觀性。在實際審計收費中,部分地區對不同層級人員規定了不同的單位小時收費區間,會計師事務所在此區間內確定本所不同層級人員的單位小時收費率;相對而言,工作時間則一般以審計人員自己記錄、項目經理批準、客戶核查的方式表現。
(二)計時制收費的實施難度
計時制的性質決定了其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很大的難度。
首先,計時收費標準很難確定。收費標準的確定要考慮審計小組成員專業知識層次和技能、水平、經驗,以及提供專業服務所需承擔的責任等因素。但是如何確定審計人員的專業級別,又如何體現出不同級別的審計人員有差異的專業水準,以致于使標準客觀、合理是很困難的。
其次,審計業務工作總量很難預計。在承接業務時,事務所要根據工作總量確定派出人數、派出人員的等級。這就要求既避免低估工作量而使審計項目最終面臨預算超支的窘境,也要考慮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合理預計能為客戶提供的專業服務的價值。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規模、納入合并報表的子公司數量、財務報表復雜程度等因素都會影響審計時間,而這些綜合因素在作出派出人員的人數以及等級的決策時是很難確定的。
再次,計時制下審計業務的實際工作時間很難確定。客戶以及審計小組內部對審計時間的監督是計時準確性的合理保障,但實際審計業務中,由于審計小組工作的獨立性,客戶很難做到對審計工作時間的全面監督;而審計程序執行的復雜性,使項目經理不能夠對審計成員工作時間做到精確的記錄。
最后,與風險相適應的超額審計收費很難確定。即,如何在計時標準中考慮合理的審計差價,體現服務的復雜性,中介機構的資質等級、社會信譽等也存在一定的難度。
(三)計時制收費的不足之處
計時制本質帶有的主觀性特征,給計時制收費留下了“先天不足”的缺陷,表現為計時制收費在一定程度上為低價攬客提供了便利。具體來說,與計件制收費不同,計時制收費并不存在客觀基礎,只要改變派出人員的等級及其工作小時數便可以任意制定審計收費額。這樣,就給按被審計單位應允的審計收費數額定人、定時,而不顧及審計質量的情況提供了條件。這既是低價攬客的惡果之一,也進一步為低價攬客提供了理由。會計師事務所之所以能通過降低審計收費來招攬客戶,是由于其能通過減少審計時間或者降低人員等級來降低審計成本,這自然導致了審計質量的下降。
五、計件制和計時制的綜合比較
兩種收費標準體系既相互聯系,又互相區別。具體來說,使用計時收費體系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收費的估計依據于審計工作量對審計工時以及審計人員級別的需求,這與審計規模及審計復雜度密切相關,而后兩點恰恰是計件收費的立足之處。
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還不夠完善,沒能形成比較成熟的審計雙方的博弈市場,從而計時制這種相對高級的審計收費方式,由于其實施難度及不足,在我國審計行業還比較混亂的情況下,顯得有些“水土不服”。計件制由于其具有客觀依據、計算方便以及能夠合理反映規模成本遞減效應等優點,在現階段還處于主導地位。當然,對于計件制在反映收費成本、風險及正常利潤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可以在實踐中運用計時制作為適當的補充,以完善我國現階段的審計收費方式。此后,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審計行業國際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逐漸形成,本土會計師事務所規模的不斷擴張,審計收費的合理形成必然會促進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的不斷提升,到那時也許計時收費會成為主要的審計收費標準。就此而論,雖然應用計時制收費標準可能是各方面條件成熟后的必然趨勢,但是我國現階段最好還是采用以計件制為主的審計收費標準體系。
六、關于改進我國審計收費方法的建議
(一)應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體系,并考慮地區差異
面對我國各地區審計收費政策參差不齊的現狀,應當認真考慮制定全國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體系;鑒于我國地域廣闊及各地區經濟發展政策的差異、各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的實際情況,審計收費標準應體現出合理的地區差價。因此,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可以考慮規定審計收費的上下限,在全國范圍內由各地注冊會計師參照執行。
(二)建立統一體系,明確以計件制為主,充分考慮各種變化因素的新思路
在現階段,我國還是應該堅持以計件制為主、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的收費標準體系。在我國審計收費的多年實踐中,絕大多數審計業務都是按照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的不同比率收費,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因此,在考慮各種因素的同時,堅持計件制的主導地位,是我國業務實踐中的理性選擇。從理論上分析,堅持計件制為主也符合很多實證研究已經得出的結論,即公司規模是與審計收費高度正相關的主要因素。
(三)應以計時制為補充,使其成為對計件制完善的必要措施
計件制收費作為主要標準有時并不能完全反映審計風險和服務水準;而計時制也要充分考慮公司的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等與審計工作時間密切相關的因素,并由此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配備需要,再結合不同級別人員的小時收費標準,最終確定審計收費。因此,計時制可以對計件收費以很好的補充。這樣,堅持計件制的主導地位,可以確保公司規模這一主要因素仍然作為審計收費基礎;以計時制作為補充,又可充分考慮審計業務的復雜程度和審計風險。這樣做的目標就是通過二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出審計服務的穩定化、差異化并且促進高質化。
【參考文獻】
[1] 白曉紅.注冊會計師執業收費制度若干問題[J].會計之友,2005(9).
[2] 房巧玲,唐書虎.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的關聯性研究[J].財會月刊(理論),2006(9).
[3] 耿建新,楊鴻.審計收費探析[J].中國審計,2000(5).
[4] 胡波.淺論審計質量,審計定價與法律責任[J].中國注冊會計師,2008(4).
勞動部:
你部《申請調整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收費標準的函》(勞培字〔1993〕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同意你部統一印制的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由原每本1.30元調整到每本2.50元。
收費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所收費用專項用于《技術等級證書》的印制和發放等業務,不得挪作他用。
審計服務的惡性價格競爭會導致注冊會計師以減少審計程序來降低審計成本,從而引起審計質量的下降,導致審計市場的無序與混亂。就此而論,我國證券市場的審計收費偏低且無統一標準進一步加劇了事務所壓價競爭的狀況,其直接后果就是事務所依賴于客戶,在執業過程中屈從于公司壓力,獨立性受到損害,造成一些審計違規現象。可以想象,如果市場本身無法淘汰那些獨立性低、質量差的審計服務,勢必造成審計行業的混亂,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后果,從而使社會公眾對會計師的信任程度降低,最終損害整個行業的利益。
從上述內容可看出,審計收費是關乎于審計執業體系良性發展的重要問題。在我國進行這種問題的探討,首先要對我國各地區的審計收費標準制定以及實施情況進行分析,探討各種收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運用情況。為此,本文從探究中國注冊會計師各地區的審計收費現狀入手,比較各地區審計收費政策的差異,并著重分析計件收費以及計時收費在運用過程中的利弊,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收費標準體系提供借鑒。
二、審計收費體系現狀
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的收費基本呈現出兩種方式:一是依據被審計單位規模定價,即計件制;二是根據工時定價,即計時制。從我國審計執業實務來看,雖然審計收費的計件制和計時制標準體系并存,但其適用性卻呈現出分化格局。具體來說,國際四大事務所采用作為國際慣例的計時收費體系,按照較高的標準收取審計費用;本土事務所大多采用計件收費的方式,按照客戶總資產規模的一定比率收費;加之各地區之間的收費標準不統一,本土所之間低價爭搶客戶、惡性競爭的情況比較嚴重。
同時,我國各地區對計件制和計時制的使用也有很大區別。通過對比所統計到的22個省市地區的審計收費辦法及標準發現,福建、江西、新疆3個省未規定具體的審計收費方式;海南、廣東、上海、天津4個省市規定該地區事務所審計收費可以采用計件收費或者計時收費兩種方式;貴州省規定可以采用計件收費方式,但這些省市均未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江蘇、浙江兩省僅對計件收費標準有所規定,對計時收費標準未作具體規定;只有安徽、北京、廣西、貴州、河南、湖北、湖南、遼寧、山西、陜西、深圳及四川12省市、地區對計件收費以及計時收費規定了具體標準。由此可見,在我國各地區的審計收費標準中,計件制較為普遍,計時制僅存在于部分地區,我國現階段的審計收費實際上是以計件制為主、計時制為輔的標準體系。
三、計件制收費體系
(一)計件制收費體系的特征
計件制是一種依據業務規模,乘以合理的系數來確定業務收費的標準體系。這種收費標準的關鍵是要選取特定的業務規模替代變量且確定合理的收費率,因此,其不僅要考慮替代變量的可獲得性、客觀性、合理性,而且要確保收費率能夠合理地反映工作時間、耗費的成本、承擔的風險等。
在我國各地的審計收費標準以及會計師實際審計收費中,計件制的依據有資產總額、注冊資本及營業收入等因素,其中使用最為普遍的是資產總額。這是因為:相對于注冊資本來說,資產總額以及營業收入能更確切地反映審計的工作量,也表現為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可決定需要實質性測驗的樣本量的大小;然而,在客觀性方面,營業收入數額的可變通性使其波動性較大,有著不夠穩定的一面,因此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將資產總額作為審計收費的計算依據。
在收費率方面,我國大部分地區采用的是超額累進制,對資產規模的不同區段采用不同的收費率。這種方式的合理之處是能夠反映審計規模擴大帶來的審計成本降低效應。
(二)計件制收費體系的不足
盡管計件制具有客觀依據鮮明、計算方便以及能夠合理反映規模成本遞減效應等優點,但是在反映收費成本、風險及正常利潤等方面存有不足之處。
首先,計件制收費只是對資產規模等簡單的量化。即,在計件制下,對審計成本的考量主要是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規模,并未考慮到審計復雜程度對工作量的影響。
其次,計件制收費未能對審計人員所承擔的風險進行量化。應當說,審計人員承擔的風險從兩個方面對審計收費有所影響:一是審計風險的增加直接帶來重要性水平上升,從而使審計人員必須執行更多的審計程序;二是會計師應對增加的審計風險要求更多的補償,以建立“深口袋”來彌補或有的應訴風險。而這樣的內容,并沒有在計件制收費標準中得到體現。
最后,計件收費不能合理反映會計師事務所所需的正常利潤。會計師事務所收費應當體現出審計質量、事務所的聲譽差異,使審計質量與審計收費相匹配,從而促進審計收費、審計質量與事務所聲譽成正比的合理市場秩序的形成。但是,類似這樣的因素,也沒有體現在計件制收費標準中。
四、計時制收費體系
(一)計時制收費的特征
計時收費由單位小時收費和工作時間兩個要素組成,單位小時收費須反映審計人員的層級、專業知識以及工作經驗,工作時間由工作過程中計量所得。因此,計時收費制度便涉及到兩個問題,即如何對人的內在能力定價以及如何科學考核必要的工作時間,這不僅增加了計時收費操作的難度,也賦予了計時制收費一定的主觀性。在實際審計收費中,部分地區對不同層級人員規定了不同的單位小時收費區間,會計師事務所在此區間內確定本所不同層級人員的單位小時收費率;相對而言,工作時間則一般以審計人員自己記錄、項目經理批準、客戶核查的方式表現。
(二)計時制收費的實施難度
計時制的性質決定了其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很大的難度。
首先,計時收費標準很難確定。收費標準的確定要考慮審計小組成員專業知識層次和技能、水平、經驗,以及提供專業服務所需承擔的責任等因素。但是如何確定審計人員的專業級別,又如何體現出不同級別的審計人員有差異的專業水準,以致于使標準客觀、合理是很困難的。
其次,審計業務工作總量很難預計。在承接業務時,事務所要根據工作總量確定派出人數、派出人員的等級。這就要求既避免低估工作量而使審計項目最終面臨預算超支的窘境,也要考慮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合理預計能為客戶提供的專業服務的價值。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規模、納入合并報表的子公司數量、財務報表復雜程度等因素都會影響審計時間,而這些綜合因素在作出派出人員的人數以及等級的決策時是很難確定的。
再次,計時制下審計業務的實際工作時間很難確定。客戶以及審計小組內部對審計時間的監督是計時準確性的合理保障,但實際審計業務中,由于審計小組工作的獨立性,客戶很難做到對審計工作時間的全面監督;而審計程序執行的復雜性,使項目經理不能夠對審計成員工作時間做到精確的記錄。最后,與風險相適應的超額審計收費很難確定。即,如何在計時標準中考慮合理的審計差價,體現服務的復雜性,中介機構的資質等級、社會信譽等也存在一定的難度。
(三)計時制收費的不足之處
計時制本質帶有的主觀性特征,給計時制收費留下了“先天不足”的缺陷,表現為計時制收費在一定程度上為低價攬客提供了便利。具體來說,與計件制收費不同,計時制收費并不存在客觀基礎,只要改變派出人員的等級及其工作小時數便可以任意制定審計收費額。這樣,就給按被審計單位應允的審計收費數額定人、定時,而不顧及審計質量的情況提供了條件。這既是低價攬客的惡果之一,也進一步為低價攬客提供了理由。會計師事務所之所以能通過降低審計收費來招攬客戶,是由于其能通過減少審計時間或者降低人員等級來降低審計成本,這自然導致了審計質量的下降。
五、計件制和計時制的綜合比較
兩種收費標準體系既相互聯系,又互相區別。具體來說,使用計時收費體系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收費的估計依據于審計工作量對審計工時以及審計人員級別的需求,這與審計規模及審計復雜度密切相關,而后兩點恰恰是計件收費的立足之處。
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還不夠完善,沒能形成比較成熟的審計雙方的博弈市場,從而計時制這種相對高級的審計收費方式,由于其實施難度及不足,在我國審計行業還比較混亂的情況下,顯得有些“水土不服”。計件制由于其具有客觀依據、計算方便以及能夠合理反映規模成本遞減效應等優點,在現階段還處于主導地位。當然,對于計件制在反映收費成本、風險及正常利潤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可以在實踐中運用計時制作為適當的補充,以完善我國現階段的審計收費方式。此后,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審計行業國際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逐漸形成,本土會計師事務所規模的不斷擴張,審計收費的合理形成必然會促進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的不斷提升,到那時也許計時收費會成為主要的審計收費標準。就此而論,雖然應用計時制收費標準可能是各方面條件成熟后的必然趨勢,但是我國現階段最好還是采用以計件制為主的審計收費標準體系。
六、關于改進我國審計收費方法的建議
(一)應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體系,并考慮地區差異
面對我國各地區審計收費政策參差不齊的現狀,應當認真考慮制定全國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體系;鑒于我國地域廣闊及各地區經濟發展政策的差異、各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的實際情況,審計收費標準應體現出合理的地區差價。因此,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可以考慮規定審計收費的上下限,在全國范圍內由各地注冊會計師參照執行。
(二)建立統一體系,明確以計件制為主,充分考慮各種變化因素的新思路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注冊會計師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與此同時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失誤,從深圳原野、北京長城、海南中水的老三案,到東方鍋爐、紅光實業、瓊民源的新三案,使得注冊會計師行業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質疑。在此審計收費作為委托人與注冊會計師之間重要的經濟紐帶,隨著它對獨立性的影響探討的不斷深化,對于審計收費本身的研究也由邊緣轉為中心,逐漸成為熱門話題。
從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以“四大”為首的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順利進駐中國并迅速占據有利位置。資料顯示,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明顯以較少的客戶獲得了相對于國內會計師事務所較高的收入,國內所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若是為了贏得客戶而采取壓價競爭的策略,會導致注冊會計師為了降低審計成本而提供相應低質量的審計服務;若是為了獲取更高的收益而一味提高審計收費,那么會計師事務所將會面臨客戶流失的風險。因此,采取正確的審計收費策略,制定合理的審計收費標準在此顯得至關重要。
一、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中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普遍存在審計收費偏低現象
自2003年起,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始《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百家信息》,對排名前100位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收入、所在地、CPA人數等進行統計公開,以供業內外人士參考。從2003~2005這三年的數據來看,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入不僅穩居前四,而且遙遙領先于國內所。以2005年度的數據為例通過分析不難發現,國內會計師事務所與國際“四大”相比存在審計收費普遍偏低的現象。稍加分析,即可得出以下數據:排名前十位的會計師事務所總審計收入為322,054萬,而“四大”中僅普華永道中天一家就以113,025萬占據了前十位總審計收入的35.1%。相比之下,前十位中國內六家會計師事務所總審計收入為54,740萬,僅占前十位收入總和的16.9%。“四大”中最后一名的德勤華永,其審計收入也是國內所中“老大”上海立信長江的3倍多。
(二)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缺乏統一的標準且高低相差懸殊
1.國內審計收費缺乏統一的標準
國內注冊會計師行業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形成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由于審計產品本身的特殊性,它的價格高低往往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有的事務所認為審計費用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委托人資產規模的大小,有的則認為委托人公司盈利越多,則應繳納更高的審計費用。因此,有的事務所按總資產的一定比例計提收費,有的按客戶營業收入或凈利潤的一定比例收費,而更多的則是通過與客戶討價還價來確定審計收費,這是既不規范也不科學的。
2.審計收費相差懸殊
自從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12月24日了《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6號—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及其披露》以來,滬深兩市1164家上市公司共有100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1年度的審計費用。從披露的數據來看,首先,同樣資產規模上市公司的年報審計費用相差懸殊。舉個例子來看,格力電器與景谷林業的總資產規模分別為6.92億元和5.56億元,相差不大。但起審計費用卻相去甚遠。格力電器的審計費用為28萬元,景谷林業的則為40萬元。其次,同一家上市公司,由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來審或A、B股審計,審計費用相差也較大。例如,汕頭電力2000年度由中天勤審計,審計收費僅為10萬元,而2001年度改為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其費用則漲至35萬元。139家需要境外審計的上市公司支付報酬的情況也是不均衡的,最多的如中石化,有畢馬威審計收費高達5700萬港元,而最少的如深基地B,由香港羅賓咸永道審計收費僅13.5港元,相差400多倍。
二、審計收費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從市場環境來分析
1.“低價式進入策略”的普遍采納
“低價式進入策略”是指,會計師事務所為招攬審計業務,講最初幾年的審計費設定為低于其成本,并希望通過較長的審計約定來彌補此前的損失,而采取的定價策略。近年來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數量增長較快,尤其以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居多。為了在審計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它們普遍采納“低價式進入策略”,從而使“低價式進入策略”成為引發審計市場價格戰爭的根源之一。
2.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搶占國內市場的挑戰
以“四大”為首的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順利進駐中國,并迅速占有中國市場,給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四大”不僅手握著“世界500強”中大部分的老客戶,更以其過硬的品牌,優質的服務吸引了原屬于國內所的大量客戶,導致國內所嚴重的客戶流失,部分國內所更是面臨著生存困境。在這種情況下,國內所審計價格的普遍下挫也是在所難免。
3.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差異導致價格競爭。
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有的為有限責任制,有的則為無限責任制。從構成審計費用的三大要素:產品費用,即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出具審計報告所需要的審計費用,‚預期損失費用,包括訴訟損失和恢復名譽的潛在成本,ƒ會計師事務所正常利潤來看,承擔有限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其只以有限責任承擔賠償責任,風險成本較低,所以能夠以相對較低的審計成本收取較低的審計費用,而承擔無限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則不具有這方面的優勢,但為了贏得有限的客戶,不同組織形式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價格競爭在所難免。
(二)從政策制度背景來分析
1.采用招投標方式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的制度形式
首先會計師事務所與客戶是在招投標過程中先定下價格,再提供與接受服務的,在這種制度形式下,審計服務質量與價格的關系——“信價比”無法事先預測,故難免有些會計師事務所以低價中標,但同時也提供低質量的服務。給客戶的利益和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整體形象都造成不良影響。其次,據業內人士分析,招投標方式形式上是招投標雙方相互選擇的公平競爭方式,由于其容易造成價格惡性競爭,實質上是“價格招投標”,價低者得。價格決定一切。由此可見價格招投標方式是不合理的。
2.官定不合理收費標準與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之間的矛盾
目前國內業界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不同地區之間差異較大。有的是財政部門會同物價部門共同制定收費標準,而有則仍然沿用會計師事務所脫鉤改制以前政府制定的審計收費標準,沒有制定新的收費標準。隨著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審計準則越來越完善,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需要注冊會計師開展更多的工作,執行更多的審計程序。這樣勢必增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成本。在這種情況下舊的審計收費標準顯然無法適應新的審計執業環境。偏低的審計收費標準導致國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陷入無利經營,甚至是虧損經營的困境。更為嚴重的是,據調查發現,某些地方政府為扶持國有企業,下發文件規定扶貧地區企業無論資產規模多大,會計師事務所收取工商年檢費不得超過1萬元,破產、清算、轉制等審計收費一律減半,以犧牲會計師事務所的利益為代價來減輕國有企業的負擔,將本應當由當地政府、財政部門承擔的補助任務轉嫁于民間中介組織,這是極為不合理的。政府過度干預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收費,可能會導致這一新興行業秩序更為混亂,發展受到嚴重阻礙。
另外,通過以上論述,可知國內業界的審計收費采取政府指導價,并且存在某些地方政府過度干預審計收費,收費標準偏低等不合理現象。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國境內營業的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其審計收費卻從不受國內政府收費標準的約束。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憑借自身的實力以高收費攬得優質客戶,而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在低得收費標準下為求生存,只得爭取規模效應再次壓價以吸引客戶。然而審計質量再也無法得到保證,這種有失公平的競爭環境從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國內會計師事物所以低收費敗給了國際“四大”的高收費。
3.從國內會計師事務所自身來分析
首先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思想上短期意識嚴重,缺乏戰略眼光。它們不注重于改善自身的業務能力,拓展業務的廣度,反而專注于以低價招徠客戶,因此引發數量眾多的會計師事務所陷入價格戰爭的旋渦之中。其次,是由于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中小型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林立的現狀。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由于其資產規模較大,雄厚的實力保證了它們在遭遇訴訟之后較強的賠付能力,故在制定審計收費標準時能夠充分考慮到預期損失費用的因素,而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是有限責任制組織形式的,賠付能力有限,所以考慮較少或者根本不考慮預期損失費用的因素,因此相應地敢于給出低的審計定價,容易造成業內審計收費秩序混亂。
三、對解決審計收費問題的建議
(一)完善相關制度
1.制定科學的審計收費標準
為避免以上審計收費秩序混亂的現象,制定統一、公開的審計收費標準是非常必要的。西方國家大都采取以人工小時為基礎的審計收費標準,鑒于影響審計產品費用的三大因素:委托人規模、總體財務狀況和被審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廖洪、白華,2001),建議在制定審計計劃時考慮上述三大因素對審計工作量的影響,在確定具體的人員配備和工時,結合不同審計人員小時收費的差異,擬定出具體的審計收費標準。同時在此標準下根據審計人員的配備差異、地理位置的差異體現出合理的質量差價、地理差價。
2.改進招投標方式
首先應采取最低限價策略。招投標方式最不可取的地方在于容易引發低價競爭的現象,有關部門根據投標單位的綜合情況制定出價格最低線。若有的會計師事務所給出低于最低線的價格,則禁止其參與后續的招投標工作。其次,委托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不應只注重其給出的服務價格,應充分考慮到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規模、服務質量等因素,給出綜合評價。最后,應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制定出指導性政策規范會計師事務所聘用過程中的信息披露。
3.制定相關的懲罰制度,加大行業監管力度
在出臺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之后,再配套制定相關的懲罰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對于不同程度違規的會計師事務所所給予罰款、行政處罰等不同層次的懲罰措施,以保證審計收費標準的順利措施。
4.建議采取雙審制度
雙審制度,即一家上市公司的審計必須由兩家會計師事務所共同進行,且必須為國際“四大”之一和一家國內所。雙審制度和單審制度相比較,其優越性在于既可以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既降低或有收費等亂收費現象發生的機率,又可以緩解業內的惡性競爭,以及審計收費在國際所與國內所之間,不同地區的事務所之間相差懸殊的現象。
(二)改進注冊會計師行業自身
1.加強國內會計師自身規模的建設
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應擴大自身規模,拓展其業務的廣度。首先,是因為在上文已經論述到的國內因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眾多,而引起價格惡性競爭的現象;其次,在審計收費的高低上,上市公司的規模起決定性作用,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和品牌沒有決定性影響(周紅,2004),因而大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并不會引起價格壟斷。因此,只有擴大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才能應對中國會計審計市場發展對審計服務質量和多樣化日益強大的需求。
那么如何擴大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呢?強強聯合不失為一個方便快捷的方法,這樣的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可以相互彌補業務廣度、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為客戶提供全面的高質量的服務,從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競爭力。
2.在服務方式和組織形式上更為靈活
由于國內審計市場競爭激烈,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收費上遠不如“四大”。那么國內所可以采取“鉆空子”的策略,在保證審計服務的前提下,將主要精力轉移到“四大”涉及較少的領域,如稅務、工程造價、資產評估等,以在這些業務上的發展強大來彌補審計服務的“弱勢”。
參考文獻:
[1]廖洪、白華.2001.美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收費研究中國注冊會計師2001;8:028
[2]姜虹.2003.對我國審計收費制度指定及收費現狀的理性思考中央財經大學學學報2003;7:017
[3]周紅.2004.從倫敦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費看我國審計市場結構改革當代財經2004;5:026
[4]《會計師審計收費研究》課題組.2005.會計師事務所收費監管制度分析及政策建議會計研究2005;3:001
[5]余崢.2005.做大做強國內所系列報道(二)站在存亡的十字路口中國財經報
一、我國審計收費制度的現狀
在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總體規模較小、而數量偏多,加之審計行業服務的特殊性,我國事務所行業的服務具有同質化特點,因此市場定位也大致相同,這無疑加劇了行業內競爭者之間的競爭,一直以來,通過壓低審計收費這一方式來占據行業份額是業內慣用的手段,即審計行業內存在著嚴重的低價攬客與競爭的現象,并且它嚴重制約了我國審計行業健康的發展,成為近年來普遍關注的問題。為了遏制低價競爭行為,發改委、財政部聯合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協會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會計師事務所收費辦法和收費標準。然而,由于公司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的高低等都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公司規模越大、業務越復雜、審計風險越高的項目所需的工作小時越多,另外,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也不可避免地影響了標準的訂立,鑒于此,審計收費一直沒有建立起統一的標準。這是我國審計收費標準制定中表現出的一個突出問題。
另外,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雖然訂立除了最低審計收費標準,但與注冊會計師發展制度較為成熟的英、美等國家相比,明顯偏低,在某種程度上并沒有顯著提高收費水平,注冊會計師行業仍然處在低收費狀態。另外,在1998年事務所脫鉤改制后,事務所已經不再依附政府部門的財政幫扶,而成為一個盈利自負的獨立主體,出于成本效益原則,作為理性的經濟個體,會計師事務所面臨過低審計收費的壓力,必然會采取通過縮小審計范圍、減少必要的審計程序的途徑以降低審計成本,從而達到維護自身效益的目的,這無疑會加大審計風險,降低審計質量。可見,高風險、低收費也是我國CPA審計收費的一個重大問題。
二、我國審計最低收費制度形成原因分析
從總體上講,我國審計行業中從一開始就存在的惡性低價競爭行為直接導致了最低審計收費制度的訂立,該制度是順應行業環境與發展要求產生的。但是從源頭上來講,造成行業低價競爭的因素也是最低限價標準訂立的因素,主要由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我國審計風險成本水平較低
由于我國事務所規模普遍較小,因此面臨的風險較小。在“深口袋”理論中,面對審計失敗的情形時,被審計單位委托人、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都比較傾向于向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提訟,因此,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預期審計失敗訴訟成本遠大于小型事務所。另外,我國的司法堅持“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該制度增加了受害人的訴訟成本,提高了訴訟門檻,事務所由此承擔巨額賠償責任幾率較小,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事務所提供低質服務的法律風險。
(二)我國審計行業供求不平衡
由于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小、數量多,而上市公司數量較少,導致雙方供求不平衡,這造成了事務所之間為搶奪客戶而通過價格戰來爭奪客戶資源。為了保住大客戶,事務所審計業務的價格越壓越低,從而形成了惡性價格競爭,而事務所審計利潤也隨之減少,使審計師淪落為了名副其實的“簽字工具”。這不僅難以對上市公司虛增利潤、隱瞞債務等重大財務問題進行揭弊查錯,危害了股東與廣大投資者的利益,而且提高了自身的審計風險,降低了自身審計聲譽。為規避行業中存在的這些問題,發改委聯合財政部了最低審計收費管理辦法,最低收費制度才應運而生。
三、審計收費最低限價的影響
目前,國內研究政府審計收費最低限價與審計質量關系的文獻并不多。大部分集中于審計監管與審計質量的關系研究,而關于審計最低限價標準訂立是否合適,是否得到有效實施,從而能否提高審計質量這一問題,主要集中于兩種不同的觀點。
目前,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環境不佳,不正當價格競爭現象嚴重,尤其是在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相互壓價、同行詆毀、爭搶客戶現象時有發生。事務所之間的價格競爭也就是審計收費高低的競爭,研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緊迫性,它對于進一步保證審計質量和揭示審計師行為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審計收費的經濟學思考
從理論上看,審計收費一般有兩個部分構成:一是審計費用;二是事務所的正常利潤。根據Simunic(1980年)提出的審計費用模型E(c)=cq+E(d).E(p),審計費用包括審計業務成本以及預期的損失,預期損失費用是包括訴訟損失和恢復名譽的潛在成本,審計業務成本是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出具審計報告所需的成本,是審計收費的基本尺度。
從審計收費的構成可以看出,審計業務成本與審計收費存在相關性,審計業務成本是制定審計收費標準的直接依據。會計師是“經濟逐利人”,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審計服務和其他的有償服務一樣,必須考慮成本效益的原則,這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審計業務成本作為剛性指標,為審計收費提供了量度標尺,審計定價任何變動都必須以審計成本為底線,否則就是違背審計市場的基本規律。低廉的收費只能低業務成本相配比,為彌補減少的審計費用,CPA無法保持應有的職業道德水準,以致于減少審計測試程序,甚至根本不履行審計準則規定的審計程序,人為減少資源投入,在審計業務成本降低的同時也降低了審計質量。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審計收費越高,審計質量越高。合理的審計收費反映了CPA執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審計質量能得到一定的保證。
二、存在價格競爭的原因
1.市場需求缺乏,導致上市公司壓低審計收費
從我國審計市場的需求看,不存在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發達的資本市場對高質量的審計服務產生自然的需求,上市公司自然會接受高質量審計服務來向公眾證明自己的信息質量。但我國目前的社會審計是制度性安排,審計不是自發的市場需求,而是由政府創造的市場需求,即審計服務的真正需求者不是公眾而是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審計只是上市公司應付監管機構的形式而已。他們會更多的考慮上市公司的成本或費用,以價格的高低作為選擇會計師事務所的惟一標準,他們會有意壓低價格。在這樣的競爭環境下,會計師事務所也只能以低價來招攬業務,以求生存。
2.審計收費缺乏公認標準
在西方國家,工人的審計計費標準為審計項目所需要的審計工作小時,一般而言,公司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審計風險等都對審計工作小時密切相關,因此審計工作小時是比較合理的審計計費標準。但我國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審計計費標準,因此會計師事務所有的公司的總資產收費,有的按營業收入收費,更多的是通過客戶的討價還價來計算,這樣各個事務所就有更大的自由在價格上做文章,價格競爭現象就經常發生。
3.懲罰不夠嚴厲
我國資本市場處于幼稚階段,存在著法規不健全、監管不嚴、懲罰不力等問題。目前對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處罰主要停留在警告、沒收違法收入、罰款、通報批評和暫停執業資格上,即審計人員法定權利與其承擔的風險不對等,這種不對等致使審計人員在審計行為上表現為:只有獲取審計收費的沖動,而沒有風險對其行為的約束,這使得非理性的行為充斥審計市場,造成審計市場秩序混亂。如銀廣廈案件中,銀廣廈被中聯實業接管沒有被終止上市,對其非法募集2.54億資金的案件只給予了60萬元的罰款。
三、收費問題的解決措施
1.制定審計收費標準
我國財政監管部門可以考慮借鑒國際慣例,以審計工作小時為基本依據來制定公司統一的是審計收費標準,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公司規模、銷售收入、財務狀況和所處行業的會計處理的復雜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事先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的審計人員的配備需要,并根據不同級別人員的小時收費標準來決定最終的審計費用。這樣就可以解決收費標準不統一、收費水平高低懸殊的問題。
2.設立審計委托中介,改變現有的審計委托和付款方式
設立審計委托中介,最好是由政府或行業監管的權威部門組織和管理,該中介有權統一定期按照相關主管機關批準的審計收費標準向企業收取審計費用和手續費,并將審計報告轉交給企業。它是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聘請事務所來從事審計工作。這樣可以避免CPA和事務所為了爭奪客戶而引發的無序和惡性競爭,使其從對客戶負責轉向對審計中介機構負責,使其認識到必須保證審計質量,否則就面臨無法生存的困境。
審計作為一種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其審計質量的高低會對投資者、公眾以及資本市場產生直接影響,由此看來,保證審計質量工作至關重要。
一、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的關系
(一)從會計師事務所的角度分析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的關系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會計師事務所數量日益增加,其質量控制制度與職業質量是成正比的,同時事務所的審計成本也會由所在增加。因為健全的管理模式、完備的專業能力、以及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都是建立完善質量控制制度的基礎。作為一名“理性經濟人”,為了使收入成本持平,事務所在進行審計業務時,會增加審計收費,以此來彌補增加的審計成本。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事務所提高審計收費后,具備了更強的實力去保證審計質量,進而完善質量控制制度,有利于事務執業能力及審計質量的提升。
(二)從審計市場、上市公司、事務所三者的角度分析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的關系
除了市場需求以外,政府對我國會計信息的審計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質量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政府監督部門的管理。現在圍繞審計服務的相關利益方有由于地方政府、公司控股股東、公司管理當局、股票市場的投資者對審計服務質量的需求各有不同,但共同點在于他們都是根據審計服務獲取相關利益的,而這就需要提高審計服務質量,建立健全的審計服務體系。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審計收費的高低并不是選擇事務所的唯一標準,當前市場競爭較為激烈,尤其是會計行業,有部分事務所通過降低收費標準來爭奪更多的業務,審計收費降低了,審計成本自然不會高,因此就拉低了審計質量,審計市場發展阻礙重重。通過以上幾種分析可知,審計收費對審計成本、審計質量有直接影響,在合理獲取效益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審計收費政策,從而保證審計質量。
二、我國審計市場現狀
(一)對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內在需求少
就我國目前的審計制度來看,出現了一種市場質量需求低的境況,部分公司對于審計報告持有敷衍態度,僅僅是應付法律政策,為了降低企業支出,他們通常是根據審計服務的價格高低來選擇事務所,這就導致了事務所為了招攬業務降低收費標準、審計成本,審計質量也因此下降。
(二)審計市場競爭激烈
經濟迅速發展,涌現出了大量的會計師事務所,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到這個行業里來,以求獲利。但數量的增加拉低了質量,且事務所內會計從業人員水平不一,在當前市場競爭強烈的情況下,為了維持生存,多數事務所采取了保量不保質的做法,通過降低收費標準招攬大量客戶,十分不利于我國審計事業的發展。
(三)部分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意識淡薄
由于當前審計市場競爭激烈,會計師事務所不具備質量意識,由于審計時間較短,同時審計成本的彈性大,審計成本差異大,如雖然項目相同但卻要以不同的質量要求去處理。部分會計師事務所更是利用這一特點,降低審計收費標準,為避免虧損不顧業務質量。
(四)相關法制不健全
由于我國當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標準較為混亂,國家沒有指定相關的標準對其進行統一,每個公司各有各的收費計算方式,甚至有些公司還會與客戶討價還價,以此來降低風險成本。此外,相關部門監督工作不到位,管理效率低下,即便有違法違規行為,也不會給予較重的懲罰。
三、深化審計收費研究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一)規范審計收費
政府機構該不該干預審計收費?這已經成為了當前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一般來說,都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審計收費的,所以在理論與實踐兩方面來看,采用何種解決方法有待商榷。目前,部分地方注冊會計師協會都高度關注當地審計市場的惡性壓價競爭狀況,力求通過多種途徑予以限制:有的則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制定統一標準,規范審計收費。但這樣一來,市場本身的發展規律應當置于何處呢?如果可以通過制度來規范審計收費,那到時審計市場的競爭是否保持合理呢?
(二)控制市場競爭程度
一般情況下,產品質量的高低會影響到市場需求,而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下,只有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才能在此環境下生存發展。激烈競爭帶來的影響是有限的,不會波及大體。但目前我國審計市場存在需求不足、質量較低等問題,導致有些高品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無法生存。因此,在發展過程中要合理控制市場的競爭程度。此外,還有一些問題需要廣大工作者共同研究,如:應當采取何種方式控制市場競爭?是否要創設一種壟斷性形式來提高質量?如何在保證自由競爭的前提下,防止惡的出現?政府是否應當參與到審計市場競爭中來?市場自由發展十分應當設限?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將控制制度落實到每一處,為審計質量的提高打下基礎。
四、結語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運行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且缺乏相關政策的監管,無法有效的提高審計質量,同時也阻礙了審計市場的發展,審計收費影響審計質量,而審計質量的好壞決定了經營效益,因此應當建立健全的審計收費制度,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的審計信息,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維持市場秩序的穩定。
作者:李磊 單位:北京鐵路局秦皇島車務段計劃財務科
一、引言
現有關于審計收費的構成一般從審計服務的供需或單一從供給角度進行研究。國際會計師聯合會《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中規定,審計收費由專業服務所需技能和知識;提供專業服務所需的專業水平和經驗;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員所需時間;實施專業服務所承擔的風險等因素決定。《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中指出,決定審計收費的因素有:各類專業服務所需的技能和知識;實施專業服務所需人員的培訓水平和經驗;實施專業服務每一人員所需的時間;實施專業服務所承擔的責任程度。我國一般都使用審計收費由審計產品成本,預期損失費用和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正常利潤構成。另外一種是依照Simunic的審計定價模型,審計收費是企業風險狀況、損失的分擔機制、會計師事務所的生產函數、會計師事務所規模等的函數。
二、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確定
(一)影響審計收費的基本因素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被審計單位規模。客戶的規模越大,其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也越多。其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水平也可能越高,相應地注冊會計師就需要擴大審計測試的范圍,增加審計時間;同時注冊會計師所面臨的審計調整事項也越多。因此,客戶規模越大,審計收費也就越高。二是客戶復雜程度。客戶的復雜程度包括經濟業務的復雜性和公司財務報表的復雜性。審計業務越復雜,需要的審計證據越多,審計測試的范圍越大,相應地需要更多的時間和費用。三是審計風險或審計難度。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高審計風險將會直接導致會計師事務所支付高額訴訟費用巨額賠償,并會使其商譽遭受嚴重損失。所以,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收費決策時的重要考慮因素。一旦注冊會計師認為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較高時,必然要收取風險溢價收入以彌補在將來可能會遭受的損失。因此,審計風險較高時將會導致較高的審計收費。
(二)影響審計收費的其他因素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特征。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品牌)、提供的非審計服務、所在地、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與被審計單位,在同一地區和會計師事務所的連續服務年限都會影響審計收費。一方面注冊會計師的規模越大,其審計質量可能比較高,這就需要注冊會計師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財力。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規模越大,越可能被訴訟,其恢復名譽的成本更大。所以,大規模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會收取較高的審計費用。Simunic的研究發現,向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同時購買兩種服務的客戶所支付的審計用要顯著高于只購買審計服務的客戶所支付的審計費用。另有研究表明,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如果和被審計單位不在同一地區,審計收費會高于兩者在同一地區的收費。還有研究表明,在我國審計收費存在收費地區級差,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審計收費普遍高于西部不發達地區。由于“學習曲線”的存在,可能會計師事務所對一位客戶的連續服務年限越長其審計收費可能越低;當審計市場存在“低價攬客”行為時,審計收費可能隨著會計師事務所的連續服務年限而上升。二是(2)審計意見。相對于標準無保留意見,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對投資者可能傳遞負面的信號。上市公司管理當局會力圖避免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因此會加強與審計人員的談判,在最終的非標準意見出具以前,審計人員與客戶的各種意見分歧的協調與相互意見的溝通可能是個漫長的過程。這樣,非標準意見的出具往往會導致審計時間的增加。另外,對于審人員而言,出具何種性質的審計意見,必須遵循相關準則,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基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特殊性,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對此有特殊要求,所以追加的審計程序也會增加審計費用。三是上市公司的其它特征。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變更了會計師事務所、公司所在地、是否有中期報告、是否發行外資股、公司財務主管的任期長短等因素都會影響審計人員收費的高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越強,公司的支付能力相對就越強,審計收費對于上市公司而言負擔就越輕,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收取的審計收費可能會越高。國外的研究表明,會計師事務所普遍存在“低價攬客”的現象,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會導致審計收費的降低。由于我國東西部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加之我國相關法規的規定,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費水平應按照當地的物價水平而制定,所以公司所在地也會影響審計收費的水平。如果上市公司發行了外資股,由于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增多,對其質量的要求提高,因此公司傾向于聘請高質量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其提供審計服務,從而支付較高的審計收費。四是公司治理狀況。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管理當局有錯報財務結果的動機,作為股東利益的代表,董事會有責任防止和發現管理當局的這種財務報告行為,然而由于董事會的不同特征,在提高財務報告質量、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提高審計報告質量等方面的作用不同。公司治理方面影響審計收費的因素有盈余管理和公司所有制結構。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決定著審計風險的大小,而審計收費構成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審計風險的大小。審計收費的差異就體現在審計風險的不同。所以公司盈余管理的水平影響審計收費的高低。五是審計市場的競爭強度。審計市場存在不同類型的競爭,如會計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供求雙方的競爭,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若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競爭激烈,總體審計費用會減少。馬爾等證明,1974年至1977年,美國會計市場的審計費每年下降1.365%,1977年至1981年,審計費用每年下降3.908%,這正是激烈的市場競爭使得審計費總體顯著下降。若會計市場需求旺盛,總體審計費會增加。六是審計質量。審計收費和審計質量的關系在理論上是正相關的關系。高審計質量需要更多的審計努力作保障,所以審計意見越高,審計費用就會越大。
三、審計收費實證研究
(一)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研究模型 在已有的有關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研究中有兩種模型,一種是僅從供給角度研究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模型,另一種是從供求兩個角度共同研究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聯立方程模型。雖然不同研究人員建立的模型都不相同,但這些模型都是在Simunic的審計收費影響模型基礎上增加或刪除一些變量而建立起來的。這兩種模型中,使用較多的是供給角度模型中的第一個模型,在已有文獻中,多數研究都用的是該模型。只有很少比例的研究使用供給角度模型的第二個模型和供求角度聯立方程模型。
(二)審計收費實證研究樣本來源、篩選和數據處理工具 在現有的文獻中,研究樣本來源有:《巨潮資訊網》、《證監會網站》、省略、ibe2.cei.省略、.CSMAR系統、《中國證券報》、《2003年上市公司年報大全》等。其中較多的是《巨潮資訊網》、《證監會網站》和CSMAR系統。大多數研究對象是滬深兩市A股,少數是B股。有研究單獨研究深市或滬市的樣本,也有人滬
深兩市的樣本都研究。這些研究中有研究連續年限的審計收費影響因素,也有研究單一某一年的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研究主要都集中在2000年至2003年的數據,樣本數最多的為1015個,最少的為41個。大部分研究使用SPSS軟件進行數據處理,也有研究人員使用Eviews和SAS。
(三)實證研究方法 近年有關審計收費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大多使用描述性統計與假設檢驗相結合的實證研究方法。首先對模型中的變量進行描述性統計,再對變量使用樣本數據進行相關性分析,最后使用回歸分析方法(最小二乘法)對變量進行單變量檢驗和多變量檢驗。然后對回歸結果和假設進行比較,進一步解釋說明。
(四)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研究結果 對審計收費有顯著影響的因素有公司規模、合并子公司數、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特征中的審計服務年限、上市公司所在地、注冊會計師所在地、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是否處于保資格區間。其中對審計收費有較大解釋力的是公司規模,除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處保資格區間對審計收費是負方向影響外其余因素對審計收費都是正向影響。對審計收費無顯著影響的因素有描述審計風險程度的應收賬款占總資產的比例、存貨占總資產的比例、應收賬款和存貨之和占總資產的比例、股本占總資產的比例、速凍比率、長期負債占總資產的比例、以前年度損失情況和描述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資產報酬率,以及描述審計業務復雜程度的跨行業數。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規模(或品牌)、會計事務所變更、審計意見、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狀況等對審計收費的影響還有爭議,如有些研究表明這些因素顯著影響了審計收費,有些研究表明這些因素沒有顯著影響審計收費。所以這些因素對審計收費的影響還需進一步分析。總體而言,公司規模與審計業務復雜程度是影響審計收費的主要因素,而審計風險對審計收費的顯著影響在我國審計市場上沒有表現出來。
四、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分析
(一)審計意見對審計收費的影響 伍利娜在其《審計定價影響因素研究――來自中國上市公司首次審計費用批露的證據》一文中,將非標準審計意見劃分為帶解釋說明段無保留審計意見與負面審計意見,并假設這兩種審計意見與審計費用正相關。結果未發現公司被出具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與審計費用存在顯著相關關系。2001年負面審計意見在5%水平上與審計費用顯著正相關,2000年這個變量不顯著。說明現有統計資料不能證明上市公司有支付高審計費用進行審計意見類型變通的行為。
(二)會計師事務所規模(或品牌)對審計收費的影響 耿建新、房巧玲在其《國際四大所與我國本土大所審計收費比較研究――來自我國證券審計市場的初步證據》一文,中重點對國際四大所是否比我國本土會計師事務所收取了更高的審計費用進行了實證考察。作者將2001年至2003年境內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市場作為研究范圍,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規模進行了聚類分析,確定了我國審計市場中的“九大”,將其中的國際四大所與我國的本土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比較。首先對影響審計收費的被審計單位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審計風險、被審計單位所處地域、被審計單位所處年度、會計事務所服務年限等因素基于simunic審計收費影響因素實證模型進行了多元回歸分析。最終確定了審計收費基準線模型,在控制顯著影響審計收費客戶特征的基礎上,計算出每家會計師事務所的每個客戶的收費殘差。將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殘差作為觀察值,將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類型設為控制變量。使用spas軟件分別對2001年至2003年的樣本進行單因素方差分析方法。最后得出結論在2001年至2003年間,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審計質量水平大致相當的國際四大所和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收費水平上并不存在顯著差異。
(三)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任期對審計收費影響 宋衍蘅、殷德全在其《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審計收費與審計質量》一文中得出結論:繼任注冊會計師傾向于以公司的盈余管理幅度來衡量審計風險,并為此要求了較高的回報;對于財務狀況惡化的公司,繼任注冊會計師則會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降低審計收費。羅棟梁在其《上市公司審計費用決定因素的一般性研究》一文中,得出結論首次接受委托與審計費用正相關。即沒有證據表明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存在“低價競爭”。劉成立在其《審計師變更、審計師任期與審計收費關系研究――基于2001~2003年的實證分析》一文中發現審計師變更不影響審計收費。
一、我國CPA審計收費存在的問題及其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一)審計收費的支付方式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現行的審計費用支付方式是由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客戶收取審計費用,客戶管理當局充當實際委托人。這種方式導致審計人缺乏經濟上的獨立性,形成對被審計單位財務上的一定程度的依存性。我國CPA審計收費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在被客戶掌握了經濟命脈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很可能在遇到重大審計問題時受到經濟威脅,為了維持自身的經營,作出順應客戶管理當局意志的妥協,從而影響其獨立性。
(二)審計收費的費用額度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在我國,行業中的惡性競爭所導致的過低的審計費用會對獨立性產生重大的影響:迫使事務所減少審計程序和審計時間,雇傭更多的初審人員來代替注冊會計師,以損害審計質量為代價來減少審計成本,這樣有可能無法查出重大的審計問題,即便發現,也有可能迫于審計費用的壓力而與被審單位合謀。
(三)審計收費的費用結構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這里的費用結構指主要是指某一客戶的付費占整個事務所收入的比例。當某一或某幾家客戶所提供的審計收費占事務所整個費用收入總和的比重很大時,該事務所就有可能單純從利益出發,屈從于客戶管理當局的壓力,將很難保持獨立性。
(四)審計收費支付時間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審計費用的拖欠對獨立性的損害非常嚴重。所謂拖欠審計費用,一般是指在連續審計下截止簽訂本年度審計業務約定書時尚未完全支付上年度審計費用,在變更審計下對前任事務所尚未完全支付審計費用的行為。拖欠的審計費用是對今后年度審計工作的影響,說明上市公司和事務所之間存在著非本年度審計費用外的經濟利益關系,形式上與實質上均未完全獨立。
(五)審計收費的披露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審計收費的披露透明度不高,披露不充分,只是含糊公布一個數據,不能夠幫助使用者進行更為有效地決策,同時不利于監管機構掌握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經濟聯系,不利于社會各方利用這一信息的透明度,及時獲得相關的信息。
二、完善審計收費制度,提高審計獨立性的思路與對策
(一)對審計收費方式進行改革
針對我國現有的直接收費的方式的弊端,有一種在獨立性方面具有很大優越性的審計模式基于賬務報表保險制度的審計委托模式。
財務報表保險,是指公司不再任命和支付報酬給注冊會計師,而是購買財務報表保險,使投資者在面臨財務報表虛假陳述所帶來的損失時,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公司所能獲得的保額和為此支付的保險費將被公布。由保險公司任命并且支付報酬給注冊會計師,讓他們對潛在投保人的財務報表的準確性提供鑒定。那些公布高保額和低保險費組合的公司將脫穎而出,在投資者的眼中他們具有高質量的財務報表。因此,每家公司都將渴望得到更高的保額并且支付更少的保險費。這將導致報表質量的一次飛躍。
財務報表保險制度將保險公司置于整個審計委托模式的核心地位,由財產所有人通過批準購買財務報表保險的形式,委托保險公司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在此模式中,注冊會計師直接對保險公司負責,而由于保險公司在財務報表質量方面與股東利益的趨同,保險公司將樂于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客觀勤勉的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發表真實意見的動因。這就改變了傳統的審計關系,取消了注冊會計師與公司管理層的利益關聯,增強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
(二)制定合理的審計收費標準,適當提高審計收費金額
我國財政監管部門可以借鑒國際慣例,以審計工作小時為基本依據來制定全國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公司的規模、銷售收入、財務狀況和所處行業會計處理的復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事先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配備需要,并根據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小時收費標準,來確定最終的審計費用,這樣就可以解決收費標準不統一、收費水平高低懸殊的問題。
(三)對審計收費費用結構的改革
這可以通過兩個方面來實現,一是通過事務所之間的合并、重組來擴大事務所的規模,增強與客戶討價還價的能力,并且還可以讓國內的事務所像四大一樣可以去承接非審計業務,漸漸降低某一被審計客戶對事務所的影響,加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二是強制規定某客戶審計費用占事務所全部收入的比例。
(四)對審計收費支付時間的改革
審計收費應該在外勤工作結束時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盡管此時還有許多需要與上市公司溝通并調整的事項,審計意見也未形成,但審計工作的主體已經完成,審計意見對上市公司誠然重要,但這是事務所而不是公司的事情。我國也要對委托人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的時間做出明確規定,尤其應要求公司對審計費用的拖欠進行披露,以提高透明度,使投資者及社會公眾對事務所的獨立性作出自己的判斷。
(五)建立審計收費披露制度,增強審計收費的透明度
針對審計費用的披露問題,我國應重新制定條文或修訂原有規定,務求完善、堅持集中性、詳細性和強制性披露,信息披露形式可以指定網站,或指定報紙,也可以使兩者結合。同時,應加大對審計收費披露制度的監管,加強對不規范披露的懲罰力度。另外,事務所審計業務和非審計業務的收費應分別披露,以避免非審計業務收入過大而造成對獨立性的不良影響。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審計收費 審計獨立性 影響 對策
一、我國CPA審計收費存在的問題及其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一)審計收費的支付方式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現行的審計費用支付方式是由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客戶收取審計費用,客戶管理當局充當實際委托人。這種方式導致審計人缺乏經濟上的獨立性,形成對被審計單位財務上的一定程度的依存性。在被客戶掌握了經濟命脈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很可能在遇到重大審計問題時受到經濟威脅,為了維持自身的經營,作出順應客戶管理當局意志的妥協,從而影響其獨立性。
(二)審計收費的費用額度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在我國,行業中的惡性競爭所導致的過低的審計費用會對獨立性產生重大的影響:迫使事務所減少審計程序和審計時間,雇傭更多的初審人員來代替注冊會計師,以損害審計質量為代價來減少審計成本,這樣有可能無法查出重大的審計問題,即便發現,也有可能迫于審計費用的壓力而與被審單位合謀。
(三)審計收費的費用結構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這里的費用結構指主要是指某一客戶的付費占整個事務所收入的比例。當某一或某幾家客戶所提供的審計收費占事務所整個費用收入總和的比重很大時,該事務所就有可能單純從利益出發,屈從于客戶管理當局的壓力,將很難保持獨立性。
(四)審計收費支付時間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審計費用的拖欠對獨立性的損害非常嚴重。所謂拖欠審計費用,一般是指在連續審計下截止簽訂本年度審計業務約定書時尚未完全支付上年度審計費用,在變更審計下對前任事務所尚未完全支付審計費用的行為。拖欠的審計費用是對今后年度審計工作的影響,說明上市公司和事務所之間存在著非本年度審計費用外的經濟利益關系,形式上與實質上均未完全獨立。
(五)審計收費的披露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審計收費的披露透明度不高,披露不充分,只是含糊公布一個數據,不能夠幫助使用者進行更為有效地決策,同時不利于監管機構掌握被審計單位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經濟聯系,不利于社會各方利用這一信息的透明度,及時獲得相關的信息。
二、完善審計收費制度,提高審計獨立性的思路與對策
(一)對審計收費方式進行改革
針對我國現有的直接收費的方式的弊端,有一種在獨立性方面具有很大優越性的審計模式――基于賬務報表保險制度的審計委托模式。
財務報表保險,是指公司不再任命和支付報酬給注冊會計師,而是購買財務報表保險,使投資者在面臨財務報表虛假陳述所帶來的損失時,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公司所能獲得的保額和為此支付的保險費將被公布。由保險公司任命并且支付報酬給注冊會計師,讓他們對潛在投保人的財務報表的準確性提供鑒定。那些公布高保額和低保險費組合的公司將脫穎而出,在投資者的眼中他們具有高質量的財務報表。因此,每家公司都將渴望得到更高的保額并且支付更少的保險費。這將導致報表質量的一次飛躍。
財務報表保險制度將保險公司置于整個審計委托模式的核心地位,由財產所有人通過批準購買財務報表保險的形式,委托保險公司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在此模式中,注冊會計師直接對保險公司負責,而由于保險公司在財務報表質量方面與股東利益的趨同,保險公司將樂于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客觀勤勉的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發表真實意見的動因。這就改變了傳統的審計關系,取消了注冊會計師與公司管理層的利益關聯,增強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
(二)制定合理的審計收費標準,適當提高審計收費金額
我國財政監管部門可以借鑒國際慣例,以審計工作小時為基本依據來制定全國統一的審計收費標準,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公司的規模、銷售收入、財務狀況和所處行業會計處理的復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事先預測出工作量和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配備需要,并根據不同級別審計人員的小時收費標準,來確定最終的審計費用,這樣就可以解決收費標準不統一、收費水平高低懸殊的問題。
(三)對審計收費費用結構的改革
這可以通過兩個方面來實現,一是通過事務所之間的合并、重組來擴大事務所的規模,增強與客戶討價還價的能力,并且還可以讓國內的事務所像四大一樣可以去承接非審計業務,漸漸降低某一被審計客戶對事務所的影響,加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二是強制規定某客戶審計費用占事務所全部收入的比例。
(四)對審計收費支付時間的改革
審計收費應該在外勤工作結束時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盡管此時還有許多需要與上市公司溝通并調整的事項,審計意見也未形成,但審計工作的主體已經完成,審計意見對上市公司誠然重要,但這是事務所而不是公司的事情。我國也要對委托人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收費的時間做出明確規定,尤其應要求公司對審計費用的拖欠進行披露,以提高透明度,使投資者及社會公眾對事務所的獨立性作出自己的判斷。
(五)建立審計收費披露制度,增強審計收費的透明度
針對審計費用的披露問題,我國應重新制定條文或修訂原有規定,務求完善、堅持集中性、詳細性和強制性披露,信息披露形式可以指定網站,或指定報紙,也可以使兩者結合。同時,應加大對審計收費披露制度的監管,加強對不規范披露的懲罰力度。另外,事務所審計業務和非審計業務的收費應分別披露,以避免非審計業務收入過大而造成對獨立性的不良影響。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