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3 16: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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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城市規劃是對城市布局的一種人為設置,而城市布局必然涉及在城市中生活或經營各種事業的居民、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利益。因此,城市規劃其實是一種利益安排或調整。目前施行的《城市規劃法》(1989年制定)的確也意識到此,在諸多條款中體現立法者對不同利益之考慮,如“近期建設和遠景發展”、“城市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自然景觀”、“民族傳統”、“地方特色”、“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和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要求”、“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等等。
但是,由利益安排或調整之視角綜觀該法,可以發現存有兩個重大缺憾。
第一,對個體利益未給予充分重視。上列對各類利益的表述,多落位于公共利益。即便把“有利生產”、“方便生活”、“防火、抗震”等闡釋為牽涉個體利益在內,也只是在隱含的層面上,而沒有給予明確的彰顯。個別居民、企業或組織的正當權益,在城市規劃中未得到其應有之受尊重地位。
第二,或許是更為重要的,對利益之安排或調整基本上取決于政府。《城市規劃法》在細數政府制定城市規劃需考慮的利益因素、從而試圖對其施行實體控制以外,也在程序上明定城市規劃需報上級政府或同級人大審批。可是,列舉應當考慮之利益因素的方法,如果有控制效應的話,也是比較松軟的。這些利益在城市規劃過程中是如何確認的?有沒有被忽略或輕視的利益?各個不同利益的分量是多少?利益之間發生沖突(如繁榮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哪個予以優先考慮?諸如此類問題,看起來都在政府寬泛的自由裁量空間內。更何況,個體利益在立法上還未被確切提及,即使政府在現實運作中予以一定照顧,也同樣在自由裁量范圍之中。政府乃凡人組成,其組織結構和資源或許有助于作出考慮周全的規劃決策,但也不能否認其具有內在的智識局限或難以避免的利益偏袒。甚至,有的政府官員出于不當之動機,給某些利益以特殊關照,也并非罕見。由此,《城市規劃法》將城市規劃制定過程基本托付于政府,無異于讓政府成為在規劃領域中的“國王”。
任何紛爭皆與利益相關,無論利益乃情感的、精神的抑或物質的。城市規劃遭人詬病、引發紛爭愈多,愈益表明其在安排或調整利益上的機制存在功能不足之問題。因此,《城市規劃法》有關政府制定城市規劃的實體規則、程序規則,皆有慎重反思和修訂的必要。
就程序維度而言,當引入利益參與機制。既然城市規劃乃一利益安排或調整過程,既然政府作為假定的公共利益代表者在如何確認、重視、協調具體的不同利益上存有局限,就應給予可能的利益受影響者介入這一過程的機會和權利。把城市規劃制定過程視作各方利益充分主張、交流以及妥協的平臺來設計,即便不一定獲得令所有利益皆滿意的所謂“正確”決策,亦可在相當程度上減少可能的利益紛爭。搭建這個平臺的法律程序之核心,無非征求利害相關人的意見。
一方面,對利害相關人當作廣義界定。組織化的利益群體(如環保組織、文物保護組織)和未經組織化的利益群體(如特定區域的居民或企業),甚至法律規定承擔維護特定公共利益(如交通管理)的政府部門,都可列入利害相關人的范疇,只要他們針對某項擬定的城市規劃決策,提出了某種切實相關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具體的城市規劃決策,當分決策之輕重緩急,而定應當遵循之征求意見程序。有正當的公共利益理由必須在短期內及時作出決策的,可以采取非正式的征求書面評論意見的程序。否則,應以聽證會方式召集各方利害相關人,就擬定的具體規劃決策進行充分討論和對話。鑒于城市規劃決策少有緊急情況的,聽證會方式可謂至關重要。
就實體維度而言,應確立信賴保護和比例合理原則。信賴保護是指人民對政府行為或承諾的正當信賴必須予以合理保護,以使其免受不可預計的不利后果。城市規劃絕非一成不變,順應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調整之必要。然而,城市規劃亦是政府的一項決策,自其作出以后,就在社會中具有一定之拘束力,民眾也會對其形成正當的信賴,并據此安排自己的生活或經營。城市規劃的變更勢必影響民眾這一信賴以及基于信賴而獲得的利益。因此,城市規劃的變更除遵循征求意見之程序外,應當明確:第一,若變更可能贏得的公共利益,明顯小于利害相關人因信賴而形成的正當利益,可考慮不予變更;第二,若公共利益理由充分、規劃確需變更,可考慮(1)變更后的規劃留有一定的生效期間,以使利害相關人根據新規劃重新安排生活或經營;(2)對確實造成的利害相關人正當利益損害,給予合理的補償。
中圖分類號:F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2
一、低碳經濟理論的中心話題
作為一個語詞,“經濟”含有多種意義。“低碳經濟”中的“經濟”是指以生產、分配、流通和消費為根本內容的社會活動。這里的“低碳”是指這類社會活動的特定目的和由其目的所決定的其主體活動的方式和方法以及由它們所造成的其主體活動的過程形態和結果形態而言,其中觀念性的主體目的是所有其它因素的根本,這個目的就是這類社會活動所要獲致的參與其活動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互相統一的結果。故低碳經濟應被理解為以謀求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達到互相統一為本質特征的一種經濟形態,而低碳經濟理論本質上就是關于一定范圍①內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互相協同的經濟理論。
一般地說,經濟理論所涉及的對象包括社會物質生產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系和人與人的關系兩個基本方面,其中人與自然的關系是根本的方面,人與人的關系是從屬的方面,即人們在物質生產過程究竟結成何種形式的關系,是取決于他們所要應對的自然環境的現實狀況和與之相應的他們應對自然環境的現實能力。低碳經濟的概念及理論所處的特定語境是全球化時代人類所要應對的自然環境的現實狀況呈現出日趨惡化的勢態,以至于使人類面臨可能失去其永續發展的根本條件的危險,并且造成這種嚴峻的現實狀態的主因之一是由于長期以來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過度依賴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而導致溫室氣體過多排放于自然環境。故低碳經濟理論的研究很自然地要從探討下述現實問題著手:為什么長期以來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過度依賴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
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必須依賴于一定能源的消耗,其依賴于何種能源取決于人類從自然界中獲取其所需能源的技術手段的性質。長期以來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之所以過度依賴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其直接原因在于:自從人類發明了獲取此類能源的技術手段以來,人類除了不斷地改進或更新其技術手段以達到更經濟、更便捷、更高效地獲取此類能源的目的,至今尚未發明或發展出比這些技術手段能更加經濟、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地獲取足可替代此類能源來滿足人類現有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所需的另類能源(如風力能源、水力能源之類)的新技術手段。因此,假定這種新技術手段能被及時地創造出來并成功地應用于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的話,人類對高碳能源的依賴程度必將大為降低并降低到能使生態環境得到保護的程度,從而低碳經濟就將變成現實。但是,恰恰是這個假定的條件在一定時期內還只是一種抽象的可能性,而不是一種現實的可能性。如果它已經成為一種現實的可能性,即它在現實中有了充分的根據并且具備了從可能轉化為現實的必要條件的話,那么,關于低碳經濟的全部問題就不過是在于人類有否意愿采取行動來促成其由可能向現實轉化,從而低碳經濟問題在本質上就可以被歸結為關于人類應當選擇何種經濟形態的文化價值取向問題,這樣,低碳經濟理論也就不成其為一種經濟理論,而只是一種文化理論了。
低碳經濟理論是研究一定范圍內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何以達致其互相協同的復雜性經濟問題的經濟理論,這種經濟理論有其特定的歷史條件作為其立論的客觀依據,這個歷史條件就是:獲取諸如風力能源、水力能源之類的綠色能源(或曰清潔能源)的新技術手段尚未成熟到至少人類可以兼用綠色能源和高碳能源來滿足其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的需求從而使高碳能源的消耗足以達到環保標準的程度。正是這個歷史條件,使得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成了該歷史條件下的時代最為緊迫的需要,低碳經濟理論在價值上恰恰是應合了這個特殊的時代需要。正是該理論的這種價值特性,決定了其理論理所當然要把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作為達成一定范圍內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互相協同的條件,從而關于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就勢必成為低碳經濟理論的中心話題。
二、低碳經濟理論的學科歸屬
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是屬于科技范疇的主體活動過程,具體地開展這種科技活動,是相關領域的科技工作者的事兒;具體地研究這種科技活動,為這種活動提供科學理論、技術發明和工程設計,是該領域的科學家、技術專家和工程專家的任務。低碳經濟理論并不直接研究這種科技活動,而是研究這種科技活動所賴以開展的經濟條件——包括生產條件、分配條件、流通條件和消費條件,即研究在怎樣的生產關系、分配關系、流通關系和消費關系中這種科技活動才具有現實的可能性以及怎樣合理地構建這些經濟關系的體系等問題。如果把這些經濟關系理解為從事這種科技活動的科技工作者群體內部的社會關系,則低碳經濟理論就是屬于科學社會學范疇;如果把這些經濟關系理解為從事這種科技活動的科技工作者群體所在的國家的社會關系,則低碳經濟理論就是屬于政治經濟學范疇;如果把這些經濟關系理解為從事這種科技活動的科技工作者群體所在的世界的社會關系,則低碳經濟理論就是屬于世界經濟學范疇。這就是說,低碳經濟理論可分別從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層次來開展其研究:科學社會學范疇的低碳經濟理論是在微觀層次上進行研究,政治經濟學范疇的低碳經濟理論是在中觀層次上進行研究,世界經濟學范疇是在宏觀層次上進行研究。這三個層次的研究也可以被看作是分別研究上述三個不同范圍內的經濟關系對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這一特定科技活動的不同影響,從而把這些研究一并納入科技經濟學范疇。
三、低碳經濟理論的基本原則
為現實低碳經濟目標而進行的國別性經濟關系的調整,須以全球性經濟關系的調整為條件,只有在一種新的合于低碳經濟目標要求的國際經濟體系或全球經濟體系中,合乎同樣要求的國別經濟體系的建立才是可能的,因為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全球經濟體系是母系統,國別經濟體系是子系統,其子系統不能不從屬于其母系統;科學共同體內部為現實低碳經濟目標所要做出的經濟關系的調整,則有待于國別性經濟關系的相應調整,因為迄今為止尚未形成全球性的科學共同體,只有從屬于本國或本地區而為本國或本地區利益服務的科學共同體。因此,盡管可以在多種層次上來開展低碳經濟理論研究,但是應該看到,這些不同層次的研究具有內在關聯,而不是彼此孤立的,而且從其整體來看,低碳經濟理論研究應具有全球視野,首先從世界經濟學高度來研究具有何種結構的國際經濟體系才有利于推動世界各國為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而競相努力以及構建這種國際經濟體系的條件、途徑和方式方法。其它層次的研究必須以此作為基礎,否則難以有成效。
應該看到,低碳經濟的概念及理論所處的特定語境是全球化時代人類所要應對的自然環境的現實狀況呈現出日趨惡化的勢態,其影響是全球性的,其原因也是全球性因素而非局部性因素。為什么可持續發展概念及其理論問世已久并早已得到世界公認②,而到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時與會者在對溫室氣體減排的“責任共擔”問題上卻并未達成具有實質意義的共識?其本質原因不在意識領域,認識領域,而是在經濟領域,政治領域。當今世界經濟體系是由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集團所控制和起主導作用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在這樣的經濟體系中,不要說西方國家與非西方國家之間存在著難以調和的利益沖突,就是西方列強之間以及非西方國家之間也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利益沖突,這些利益沖突歸根到底是由現存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造成的,這種統治全世界的生產方式使人類從自然界中所獲取的物質財富在全球范圍內都必須按資本的有無和所擁有的資本的大小來進行分配,由此必然導致人類之間無資本的無產者與有資本的有產者的矛盾和有產者之間及國家之間小資本的擁有者與大資本的擁有者的矛盾,只要現存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不變,這些矛盾就將永遠存在并且不可調和,除非無產者和小資本的擁有者甘愿接受這種“按資分配”的原則。但是,在什么條件下,無產者和小資本的擁有者才會甘愿接受這種“按資分配”的原則呢?其條件應該是有產者和大資本的擁有者甘愿接受“按資擔責”的原則。當今世界經濟體系的根本缺陷就在于:這個體系只有“按資分配”的資本權利原則,而沒有“按資擔責”的資本責任原則。不以資本責任作為條件的資本權利就是資本霸權。當今世界經濟體系中所實行的“按資分配”的資本權利原則,正是不以“按資擔責”的資本責任原則作為條件的資本霸權原則。作為當今世界經濟體系的主導力量,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集團依靠其強大的軍事力量而在世界上肆行其霸權主義,正是為維護這種資本霸權原則。當今世界經濟體系中的種種利益沖突歸根到底是由于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的分離造成的,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集團在世界上所肆行的霸權主義則是造成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的分離的政治根源。只要這個世界還存在霸權主義,就不可能建立起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互相統一和協調的世界經濟體系;而只要世界經濟體系中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仍然是互相分離的,即只有“按資分配”的資本權利原則,而沒有“按資擔責”的資本責任原則作為它的補充,可持續發展就永遠只是一個空洞的理念,而不可能轉變為全人類的共同行動,從而低碳經濟也只能是一個美妙的幻想,而不可能變成美好的現實。低碳經濟是不可能在一國范圍內實現的。
要而言之,低碳經濟理論的基本原則,就是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相統一的原則。
一、居住區理論的概念及歷史沿革
1、居住區的概念。目前,有關我國的居住區規劃設計理論是五十年代蘇聯為適應現代化生活和交通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隨后形成了一系列規劃原則和手法。隨著城市的不斷成長,居住區層面的規劃內容與目標也在不斷地變化,相關理論在不斷地補充、完善,在東西方學者的努力下,關于居住區規劃理論研究的發展經歷了從偏重物質功能提高到注重人文內涵,再上升至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探索。
2、居住區設計理論的歷史沿革。 20世紀30年代,在美國出現的“鄰里單位”的居住區規劃思想要求在較大范圍內統一規劃居住區,內部與外部道路有一定的分工,防止外部交通在“臨里單位”內部穿越。它把居住區的安靜、朝向、衛生、安全放在了重要的地位,對以后的居住區規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并在此基礎上發展成“小區規劃”與“鄰里單位”等概念。
二、建筑規劃設計原則。現代居住區規劃建筑設計作為城市規劃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充分考慮城市經濟的發展狀況、城市特色、文化背景、民風習俗,根據整體環境和具體需要來綜合設計,充分體現國家人居戰略目標最基本的發展需求,符合居住區規劃建筑設計規范。具體而言,應遵循以下原則
1、整體性原則。完善建筑群空間布局藝術性、避免單一呆板兵營式的組群布局,體現以人為本人,與自然和諧、融洽,可持續發展三大原則。建筑形式和空間規劃應具有親切宜人的尺度和風格,居住社區環境設計應體現對使用者的關懷。要滿足不同年齡層次的活動需要,為其提供相應社區服務設施,在滿足生理需求的同時注重居民的精神生活,通過對物質形態精心規劃設計以及對住戶組織活動特性的研究創造更多積極空間,促進住戶之間的相互交往,提高其防范性和睦鄰性。
2、滿足多元化要求。運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材料、適應家庭結構的多元化、小型化、人口老齡化、住宅商品化、住區智能化、及私人汽車進入家庭的轉變提供滿足各階層各經濟水平住戶需求的多類型住房,如別墅、花園住宅、多層躍層、小高層、高層、錯層、賓館式住宅。最大限度滿足住戶使用功能,在安全性、私密性、舒適性原則下,應廣泛滿足諸如單身、兩口之家、三口之家、兩代居、老年人居等多種戶型結構:豐富建筑造型,使立面新穎,色彩搭配協調,細部裝飾美觀多樣統一。
3、突出生態質量,提高文化品位。低容積率,高綠化率;設置大面積綠地(生態性),分散組團綠地(可達性):應當關心綠地率,并非綠化率。綠地率指小區綠地與組團綠地占小區總用地百分比,不包括宅前或公建綠地(此兩項分別屬于住宅用地或公建用地)。而綠化率指空地(也可包括平屋面)綠化百分比:增加文化設施、交流場所,尊重歷史文脈,建設藝術學校、畫廊、圖書館、電影院等,形成一種風格、一種個性、一種特色、一種品位。
三、已建居住區規劃存在的問題分析
1、第一,已建居住區缺少人性化的考慮。 規劃往往以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居住條件為目的,只考慮物質空間的布局,很少考慮居民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和精神需求,更加忽略了居住區所需的綠地率與綠化率。并且居住區規劃設計沒有充分考慮公眾的參與,住戶只能被動地接受既定的居住環境和設施。因此,這種以物質環境內容決定居住區建設的做法只會導致居民缺乏交往,缺乏對社會的理解和認同。第二,綠化用地量不達標。不少新建居住區的綠化面積達不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同時有些開發商為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潤,片面增加建筑用地,壓縮綠化用地,甚至毀綠建房,致使居住區整體居住環境更加惡化。第三,居住區規劃建筑設計缺乏對城市發展的總體考慮。開發商在尋求自身開發利益時,很少考慮開發項目對城市的影響,很多居住區開發缺乏相應的必要設施,尤其是城市邊緣社區的出現,缺少相應的教育設施和文化娛樂設施。出現與城市脫離的現象,社會問題突出,犯罪率上升,住宅區內部交通與城市交通缺乏銜接,居民上下班不便,單一功能居住區的過分集中導致城市交通流量的不均勻,影響城市交通
2 現代居住區規劃設計的變化及特征分析
社會經濟發展對人的影響社會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們的居住行為和居住心理不斷發生變化,表現出許多新的社會特征。 第一,需求層次變化。人的需求由低級到高級可劃分為五個層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其實質是人的需求由簡單的物質需要向精神需要不斷發展,隨著居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的不斷提高,精神需求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已占據了重要的地位,居民對空間的需求也在發生變化,人們不再滿足于居住區內部的中心集中綠地,而是要從公共空間―半公共空間―半私密空間―私密空間等不同層次空間獲得精神感受。因此,在現代居住區規劃設計中,應考慮居民日常生活對文化、娛樂、健身設施及不同層次交往空間的需求。第二,居民居住行為的變化。居民在城市中的生活和工作中往往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即居民的日常行為軌跡,計劃經濟時代居民的這種生活規律性往往表現得十分明顯,這是已建居住區規劃設計需要遵循的重要內容。現代社會則有很多變化,比如生活、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生活閑暇時間增多、小汽車時代的來臨等都會對居民的居住行為產生影響,大型超市開始增多,生活服務設施呈現集中趨勢,小汽車、出租車開始增多,人們上班不再完全依賴公交車等。
第三,家庭結構和社會成員的變化。 現代家庭平均人口數量呈減小的趨勢,“核心家庭”數量越來越多,表現在同一居住區居民的各種需求會發生變化,家庭的需求結構、消費結構、生活觀念和方式都發生~定的變化,家庭勞務也呈現社會化的趨勢,社會成員在同一住宅區內也呈異質化的傾向,社會成員在經濟能力、教育程度、生活居住行為習慣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不同文化背景、居住習慣的居民集聚給現代居住區規劃設計和管理增加了難度。
四,規劃建筑設計理念
(1)“可持續發展”觀念的建立。住宅區規劃設計充分考慮對現有環境的保護、節約土地資源、減少能源消耗和生活污染排放等問題,使居住區改善小氣候,保護生態環境,恢復生態系統,維護居住區生態平衡,營造良好的環境,促進植物和其它生物多樣性發展。
總結以往鄉村表面的、無序治理與規劃的不合理性,從鄉村特性的分析中明確鄉村規劃必須基于村莊有機更新、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新鄉村治理結構三個方面,為實現本質的、有序的、可持續性的鄉村規劃,必須運用系統自組織思想理論研究鄉村問題。
1 鄉村人居環境空間規劃的目標和原則
1.1 規劃目標
鄉村人居環境的空間在規劃過程是需要堅持一定的目標的。首先與大自然形成親密的聯系是首先需要設定的一個目標,從而對歷史文脈進行較好的繼承和良好的發展;其次居住區和生產區的布局要合理,兩者要有機結合在一起,居住區的規模設計要適應居民居住,并保證居住區內部的生活環境質量,與之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也要形成合理的布局,從而創造帶有田園風光,布局合理、環境優美的區域范圍,具有顯著的地方特色,最終構建一個宜居宜耕的鄉村人居環境空間。
1.2 規劃原則
1.2.1 連續性原則
建設鄉村人居環境的過程中是鄉村人居環境規劃理論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建設過程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過程,同時,其也是各種因素相互組合在一起,相互作用的綜合體。對于規劃理論中各種因素和系統之間的相互連接和轉換通過連續性可以實現的,從而能夠將不適用整體規劃的局部障礙和整體規劃中較為脆弱的部分找出來,采取有效的措施對這類的區域進行調試,并將其中可能存在的鏈接關系進行分析,從而促進鄉村人居環境空間規劃向著良好的方向發展,其帶有良好的生存能力和宜居性。在這個過程中,鄉村規劃的主體是村民。由村民和規劃人員共同將規劃完成,鄉村居民要積極的參與到鄉村人居環境規劃和建設過程中,遇問題積極配合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將其解決,從而使鄉村人居規劃在實施過程中趨于合理。
1.2.2 地方性原則
在規劃鄉村人居環境的過程中,對于每一個村莊的特性要給予尊重。因為不同村莊在空間上的結構形式和節點空間存在較大的差異;在文化傳承上也都帶有特色鮮明的地方色彩,所以規劃過程中,地方性原則顯得尤為重要。具體的做法表現為,充分尊重和利用地方和區域的生態環境,充分尊重和彰顯當地文化和風俗,加大挖掘鄉土經濟潛力的力度,依托區域地形地貌及原有的空間組織結構有效的進行村落形態構建和改造,明確重要節點的規劃。
1.2.3 多義性原則
鄉村人居環境建設多義性是鄉村人居環境規劃過程中應該引起關注的。事物發展的復雜性和事物在發展過程中衍生出來具有豐富層次性和多樣性是尊重多義性原則所強調的。在規劃鄉村人居環境的過程中涉及的領域比較多,眾多包含其中的系統相互作用和協同,同時夾雜著彼此之間的相互競爭,因此說其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系統。多種因素的平衡相互制約,而形成天合一的觀念。在多義性原則的指導下,對鄉村人居環境的規劃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所以說鄉村人居環境規劃的完成單靠相關領域的學者和專家投入其中是不夠的,居民的參與和配合是規劃完成和實施的關鍵,還要其他多方的共同協作。
1.2.4 開放性原則
在鄉村人居環境規劃的過程中,鄉村人居環境系統的開放性需要強調,只有這樣,鄉村人居環境的建設水平才能夠提升。一個區域如果是完全封閉的狀態,那么這個區域的生存就會受到威脅,不利于其日后穩定和長期發展。因此,在規劃和建設鄉村人居環境的過程中要加強對開放性原則的重視。一個區域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都會與外界進行著物質和信息等元素的交流,對于輸入到自己區域內部的事物非常的敏感,并且還具有較高的需求。鄉村人居環境系統的開放是一種自主的開放形式,不是被動式的開放形式是,因此,鄉村人居環境空間的規劃和建設需要村民主動自愿的參與進來,只有這樣,鄉村人居環境空間規劃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
1.2.5 全益性原則
鄉村人居環境建設的全益性原則也就是參與規劃之中的各種因素之間的利益兼顧,而非只強調系統內部的某一個要素。整個鄉村利益的最優化是鄉村人居環境規劃過程中主要追求的。內部各個系統之間的平等是鄉村規劃全益性原則所強調的內容。該原則提倡自然界中有生命和沒有生命的事物均具有存在和發展的權利,與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具有同樣的地位。
1.2.6 全息性原則
生物學中的全息律是規劃鄉村人居環境全息性原則的來源,也就是生物體是整體的成比例的縮小,在化學組成的模式上與市整體相同。因此,會有一些重要的關鍵節點在鄉村人居環境的建設過程中,在整體中,這些節點是重要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時,其也是相對獨立的個體,與鄉村的人居環境空間系統存在很多的相似性,從關鍵節點的活力情況就可以看出整個系統的實際情況,而整個系統的調控是需要加強對關鍵節點的調試才能夠完成。
2 鄉村人居環境空間規劃的設計思路和內容
2.1 規劃思路
明確構成鄉村人居環境的六大系統,每個系統又自成體系。根據鄉村人居環境建設規劃的六項基本原則,逐步對水、能源、交通、建筑、環境景觀、社會事業每個系統進行規劃研究,完成農村居民參與的、相關領域學者協作的綜合性規劃,同時重視各個系統的相互作用和協調,共同構成鄉村人居環境這個自主開放的大系統。
2.2 內容體系
一是確定國家層面的六大系統自組織規劃設計內容,制定其技術體系。二是制定區域(省域、市域)層面的六大系統自組織規劃設計導則。三是研究鎮域層面的六大系統自組織的空間規劃。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規劃和建設鄉村人居環境的過程中,首先要明確規劃的目標,并在一定原則的指導下進行鄉村人居環境的規劃,在此基礎上,形成清晰的規劃思路和內容體系,最后落實鄉村人居環境空間的合理規劃,有利于城鄉差距的縮短,促進兩者的和諧發展,共同作用構建適宜人類生存發展的環境空間。■
中圖分類號: F301 文獻標識碼: A
0.引言
基層土地規劃是指國家對農村基層地區的土地進行管理和控制的綜合經濟行為。基層土地規劃工作在我國國土資源總體規劃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是一項集實踐性、規劃性和基礎性為一體的國家行政行為。科學合理規劃基層土地資源對于維護農業生產安全、緩解土地資源短缺、促進農村城鎮化進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有效解決“三農問題”的有力保障[1]。
1.當前農村基層土地規劃現狀
(1)農村基層土地政策更換頻繁。農村土地面積有限、用于農業發展用地控制嚴格,在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國家針對基層土地規劃的政策具有嚴肅性、強制性的特點,而農村基層土地規劃必須體現長期穩定性。然而不少農村地區,土地政策更換頻繁,導致土地規劃缺乏整體性長遠打算,最終出現規劃不合理、布局欠科學的弊端[2]。
(2)基層土地規劃缺乏匹配的經濟基礎。我國基層土地大部分處于農村地區,這些地區由于自身經濟發展較為緩慢,經濟基礎薄弱,盡管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財政的大力扶持,但是限于本地區的經濟基礎問題,加之交通條件、人們觀念的制約,導致基層土地規劃舉步維艱。
(3)基層土地規劃設計缺乏科學性。傳統的基層土地規劃設計和布局呈現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明顯,土地規劃缺乏科學性,從而造成土地利用率低、布局混亂、用地緊張等問題。
(4)基層土地規劃制度可行性低。在基層土地規劃制度方面,以往的土地規劃制度漏洞大、彈性空間大,以理論性為主,缺乏具體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和調整策略,導致制度在后推行過程中困難重重。加之群眾對土地資源規劃缺乏監督,導致一些行政人員濫用手中職權,。此外,由于受到設備和技術的制約,很多基層農村地位無視國家政策和法律,濫用用地,征用農業發展土地,導致基層土地問題越來越凸顯。
2.基層土地規劃基本原則
(1)經濟性原則。土地資源作為一種不可再生資源之一,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日益加快,土地資源的有限性和合理規劃利用逐漸成為國家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因此基層土地規劃工作必須嚴格遵循經濟性原則,科學合理規劃土地,合理布局土地分區和土地利用功能,樹立“節約用地,綠色環保”的思想。基層土地規劃中,應保證農業發展用地,滿足人們住房、娛樂、休閑等方面的用地要求,合理規劃和布局土地資源,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3]。
(2)發展性原則。發展性原則是指基層土地資源規劃要體現科學發展觀思想,既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基礎相協調,又要體現當地經濟長遠發展目標。因此政府土地資源規劃部門應該從科學高效的角度著手,因地制宜,深入挖掘當地土地資源優勢,以合理土地規劃促進當地經濟的繁榮發展。此外又必須做好土地資源保護節約工作,體現“可持續發展”理念。
3.實現基層土地規劃經濟型與發展性協調一致的途徑
(1)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制定行之有效的土地規劃方案。基層土地規劃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調查當地土地資源的利用狀況,找出當地土地規劃存在的問題,并從符合當地長遠經濟發展的角度制定布局合理、規劃科學的土地設計方案,避免出現土地布局矛盾、互補協調的現象發生。
(2)一切從實際出發,落實基層土地規劃。積極全面落實基層土地規劃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第一,協調新老城區土地關系。在城鄉一體化建設過程中,新老城區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規劃難免出現矛盾和交錯,為了避免新老城區土地利用矛盾,應該對新老城區交接地區以及新老城區的功能等做科學調研和周密布局,確保土地資源無浪費、無荒置現象發生。第三,科學布局農村用地。農村用地包括農業生產用地(種植、電網、灌溉、道路等)、農民生活用地(住房、娛樂、健身)。在處理兩者的關系時,應保證農業發展用地,滿足人們住房、娛樂、休閑等方面的用地要求。第三,土地資源的保護。基層土地資源應堅持“保護為主,開發為輔”的原則,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3)加強土地規劃管理和監督,減少濫用征用現象。農村基層土地用地方面存在土地荒置率高、土地不合理布局的現象。比如農村田埂過密、曬谷場面積過大、溝塘遺棄等。因此要加強土地管理和監督,重新規劃和整合農村基層土地,改變農業生產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水土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和浪費。同時政府部門成立基層土地資源監管小組,針對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流轉欠合法等行為應嚴懲不貸。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優化農村土地規劃配套設施。政府方面要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現狀給予必要的優惠政策和財政幫扶,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優化建設農村的道路、水利、電網等基礎設施,同時強化基層民眾的節約意識和科學合理利用土地的觀念,讓“土地節約,土地保護”觀念深入人心。
4.結束語
當前基層土地規劃中存在土地管理體系缺乏、土地布局混亂、土地政策延續性不強、制度可行性低、執行力度差等弊端。要成功促進基層土地規劃的經濟性與發展性協調一致,必須做好基層土地管理和規劃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一些從實際出發,堅持經濟性、發展性原則,加強土地整體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加強政府財政扶持力度,優化農村土地規劃配套設施,強化基層民眾的節約意識和科學合理利用土地的觀念,這樣才能為城鄉一體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 TU98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3)-20-80-1
在城市規劃建設中,統一的、規范的、科學的城市規劃標準固然重要,但是統一的、規范的、科學的城市規劃標準的實施前提是對城市空間的了解和對城市實體的考察,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合理的、科學的城市規范標準。
1 城市規劃的定義
對于城市規劃的定義各國也不盡相同。所謂城市規劃是指根據城市的地理環境、人文條件、經濟發展狀況等客觀條件制定適宜城市整體發展的計劃,從而協調城市各方面發展,并進一步對城市的空間布局、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等進行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的一項具有戰略性和綜合性的工作。
2 城市規劃應遵循的五項基本原則
2.1 整合原則
在城市規劃的過程中,首先必須依據實際情況,從全局出發,從實際情況出發,正確的處理和協調各種關系的整合原則。了解城市的空間與實體,城市的發展規模以及各項建設標準,并與城市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要正確處理好城市局部建設和整體發展的辯證關系。利用好城市用地,合理劃分功能區。
在城市規劃的過程中要把我們的眼光放長遠一些,要給城市的發展留有足夠的空間,要用科學的眼光預測城市遠景發展的需要,不能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長遠發展。
在城市規劃的過程中還應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通過綠化,可以減碳增氧,使空氣保持清新。同時可以凈化空氣,因此花草樹木具有吸引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物質,吸附煙塵、灰塵,同時可以調節氣候,隔音消聲,最終促進人類身體健康。城市綠化具有美化環境景觀的作用。綠化最直觀的作用就是美化環境,讓人們在鋼筋混凝土的城市里面能夠感受到大自然的美麗。
保護生態平衡,人與環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機整體,保持人與自然相互協調,既是當代人類的共同責任,也是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原則。
2.2 經濟原則
城市規劃過程中要把集約建設放在首位,珍惜每一寸土地,一定要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不能鋪張浪費,要本著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盡量少占農田、不占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載體,是不可再生資源。
2.3 安全原則
安全是人們生存的根本標準,因此在城市規劃過程中安全原則也是重中之重。規劃的安全合理是一種必然也可以說是硬性要求,這點毋庸置疑。這里說的安全原則指的是城市規劃應當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在規劃過程中就必須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安全問題,不容忽視。2.4 美學原則
美學原則尤其要說的是注意傳統與現代的協調,既要保護歷史文化、名勝古跡,也要有創新意識,符合時展要求,與時俱進。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協調,建筑格調與環境風貌的協調。城市規劃需要通過對建筑布局、密度。要體現城市的精神和氣質,滿足生態的要求。
2.5 社會原則
人是環境的主角,要注意協調好人與環境的關系,在規劃過程中廣場及公園是社會原則中要提到的兩點,還需特別提到的就是公共設施,在公共設施的建設中還要注意考慮老、幼、病、殘等特殊人群的使用方便問題,只有富有人情味的城市才是人們喜愛的城市。
3 結語
整合原則要注意從實際情況出發,然后再協調整合各種關系;經濟原則主要注意不能鋪張浪費,珍惜每一寸土地;安全原則要做到在規劃過程中防患于未然;美學原則要注意傳統與現代結合,同時滿足生態要求;社會原則關注人是環境的主體,致力打造富有人情味的城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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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規劃要充分與上一輪規劃相銜接,繼承和發揚在規劃編制、實施中的經驗。同時要與時俱進,做到六個“轉變”,即規劃定位向區域規劃轉變,工作任務向資源保護和集約利用并重轉變,規劃方法由指標控制型向空間控制型轉變,規劃內容由耕地保護研究向綜合研究轉變,決策方法逐步由領導決策向民主決策轉變,規劃實施由目標導向型向過程導向型轉變。努力使修編后的規劃更具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務于全市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原則
總體上要堅持“保護、保障、挖潛和集約利用”的原則。保護就是依法依法保護耕地、保障基本農田、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計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建設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潛,就是清理消化閑置土地和盤活存量土地;集約用地,就是努力提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則。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核心。要統籌合理安排各業用地,明確各土地利用區塊的用途,嚴禁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點是耕地保護,特別是加強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的保護,要立足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努力推進耕地保護向數量、質量和生態上并重轉變。
2、占補平衡原則。
根據《紹興市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進一步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力度,適度開發宜耕后備土地資源,大力推進農村居民點的撤并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確保實現全市耕地占補平衡。
3、合力建設原則。
“工業立市、開放興市、合力建市”是這幾年我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成功經驗,也是各項工作的指導方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按照明確重點,兼顧一般,統籌安排的原則,遵循市場化機制,在全市范圍內實現資金和資源的互補和互流,優化土地資源配置。
4、集約用地原則。
一是要加強土地利用水平評價,調查閑置土地情況,制定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進新增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的政策,完善“雙控”指標體系。
5、公眾參與原則。
規劃編制要充分利用“外腦”,依靠科研單位、專業技術單位和大專院校的技術力量,提高規劃編制的客觀性、科學性和技術性。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廣泛征求公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建立相關信息的交流和互動渠道,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聽證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規劃的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努力做到規劃“以人為本”、公正透明。
6、三規銜接原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正確把握社會經濟的發展方向和重點,科學預測用地需求,認真分析土地供應潛力,合理土地資源布局,正確處理“保護”和“保障”的關系,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十一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機結合。同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還要與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
7、成方成塊原則根據城市發展邊界理論,按發展階段、重要程度和資源供給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開發區的外延擴張邊界,開發區塊盡量做到成方成塊,以利于資源配置、規劃實施和耕地保護。
8、可持續利用原則。
要按照生態紹興建設的要求,充分考慮“環境
容量”和生態承載力,開展土地適宜性評價,進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確定性分析,減少對生態脆弱地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不合理的開發,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確保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9、信息化原則。
要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信息系統,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規劃編制、規劃審批、規劃實施,滿足規劃要素實時更新、快速統計、共享互動等要求,增加規劃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規劃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計劃及時間安排
工作時間總體上按省廳和市政府有關要求安排,即計劃在本年度完成整項工作。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及安排的影響,則作相應的時間調整。
1、健全組織機構。
(1)由市政府統一成立“三規”領導小組。(時間根據市政府安排)(2)在成立“三規”領導小組后半個月內設置聯絡員、專家咨詢組。
(3)成立市國土局規劃修編工作組。(4月1日---4月15日)2、落實資金。(4月1日----4月23日)已編制經費預算,由辦公室具體落實。
3、落實編制單位。(4月30日前)(1)確定落實編制單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2)收集編制單位的資料、信息;(4月11前)(3)按規定落實編制單位,簽訂委托協議。(4月23日前)
4、調查研究階段(4月24日至7月23日)這一階段與下階段的工作將穿行,主要工作包括資料收集、實地踏勘、召開座談會。總體規劃綜合性強,涉及部門多,需要進行多方調查。走訪各有關部門,調查各部門規劃期內用地需求,征求各部門對總體規劃的建議。深入各重點地塊進行實地踏勘和典型調查。
5、專題研究階段(5月24日至7月23日)在前期調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批準的基礎上,開展上一輪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土地供給與需求分析、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態勢與土地利用戰略研究等專題研究,為規劃大綱及規劃文本草案的編制提供依據。
6、規劃大綱擬定階段(7月24日至9月23日)規劃大綱文本包括紹興市基本概況、規劃總則、規劃目標、土地利用總體布局與結構優化、主要用地規劃和空間管制引導、規劃修編方法與實施機制創新、預期規劃實施成效等內容。規劃大綱編制完成后須報市、省批準后方可開展下步工作,時間進度較難把握。
7、規劃草案擬定與選優階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本階段主要是落實土地利用分區、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確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規劃草圖。
需擬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案、重點建設項目和城鎮建設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土地開發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區方案。最終提供2~3套供選規劃方案。
城市10kV配電網是城市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建設和改造的質量直接關系著城市的發展與居民生活的質量。所以,要全面考慮各種因素,對城市10kV配電網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最大限度地實現城市10kV配電網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城市10kV配電網進行規劃,首先要遵循規劃原則做好負荷預測這項基礎工作,其次要按照具體的規劃方法進行配電網的建設與改造。
10kV配電網規劃原則城市10kV配電網要以《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為依據,.結合城市供電的實際情況,加強10kV配電網規劃,合理調整電網結構,提高電網的供電能力和運行安全性。配電網的具體規劃原則包括:可靠性原則、安全性原則、資源利用和信息共享原則、可維護原則、可擴充原則、簡化原則、信息就地處理原則以及因網制宜原則。通過配電網規劃,使城市10kV配電網實現以下目標:1)供電能力提高,與用電負荷增長速度保持協調一致。2)供電質量和可靠性達到相關標準。3)最大限度地節約建設成本,實現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4)配電網絡得到完善,實現合理布局,配電設備得到更新,技術達到現代化水平,配網規劃與社會環境最終實現協調發展。2.電力負荷預測電力負荷預測是10kV配電網規劃與建設的前提和準備,是10kV配電網規劃建設的基礎工作。負荷預測是對規劃用電區域的負荷進行分析,確定該區域的用電負荷構成,進而預測該區域的負荷發展水平,根據負荷發展水平進行配電網絡規劃。負荷預測決定著網架結構、電源點布點和電壓等級的選擇,所以要十分重視電力負荷預測。負荷預測常用的方法有兩種:綜合用電水平法負荷密度法。在實際預測時,不能單一地運用某一方法進行預測,而是要結合功能分布、地理區域、用電性質等因素進行綜合預測,這樣才能確保預測結果的準確性。下面具體介紹綜合用電水平法和負荷密度法:1)綜合用電水平法。此方法是根據單位耗電量推算出各分類用戶的用電量,如根據每戶或每人的平均用電量可推算城市生活用電總量,根據相關資料和具體調查可推算出現在和歷史的綜合用電水平。2)負荷密度法。按照功能的不同把規劃區劃分為商業區、居民區和工業區,在每個功能區中選擇一個負荷密度值,利用公式計算出該區域的用電量。選擇負荷密度時,要以該規劃區基本情況為基礎,綜合考慮該區人口數量、居民收入等因素,同時參照其他類似地區的用電量,進而得出各功能區的負荷密度。
站點選址站點選址工作主要包括劃分供電范圍、選擇開關站和配電站的位置。結合城市發展規劃,根據負荷預測,合理劃分變電站的供電范圍,確定10kV饋電線的供電半徑。設立開關站是為了調節變電站出線間隔和增加網絡接線的靈活性。開關站選址時應接近負荷中心,這樣能夠減少配電線路的長度,方便敷設,降低投資成本。同時要注意,接線時避免繁雜,要為日后配電規劃留有發展空間。10kV配電站的選址也要遵循城市電網規劃的要求,同時結合規劃區的地理特征,綜合衡量各種因素進行合理選址。配電站選址時也要靠近負荷中心,同時要盡量與功能區周邊環境相協調例如小容量中壓變壓器具有占地面積小、可靠性高、維修量小等特點,適合設置在負荷密度低的居民區。
網絡構架建設隨著我國經濟增長和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對于城市10kV配電網規劃與建設也相應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早期的配電網絡已經不能滿足人們對電能質量的要求,解決這一矛盾的關鍵是建設一個優秀的網絡構架,從而有效提高供電質量,保證電網的可靠性和安全性。1)接線方式的選擇。10kV配電網的接線方式有很多種,如單環網、雙環網、輻射網、多分段多聯絡網等,每種接線方式都各具優缺點,應堅持以操作安全、運行靈活、供電可靠、節約成本為原則,結合配電區域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接線方式。通常配電網絡接線多采用環網接線方式,接線力求簡單,電網運行正常時可采取開環運行,出現異常時能夠轉移負荷。10kV配電網最常用的接線方式有兩種,即10kV環網、10kV輻射網。負荷密度較高的中心區采用10kV環網的接線方式,同時最大載流量要控制在電流的安全值范圍內。對于供電區域內的用戶專線則采用10kV輻射網,同時要控制其最大供電半徑和最大供電負荷。
本文作者:王宇平工作單位: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富平縣供電分公司
[關鍵詞]城市規劃 原則 作用
中圖分類號:F840.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22-0176-01
一、城市規劃
城市作為一個復雜的綜合體,它涉及到了政治、經濟、文化以及金融等各個方面的領域,為了使得這些方面能夠協調發展,就必須進行統籌安排,統一規劃。城市規劃是對一個城市未來的發展以及城市的合理布局,并且需要綜合安排城市的各項工程建設進行部署,城市規劃是這個城市一定時期內的發展藍圖,是整個城市進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如果要建設好一個城市,必須具備統一科學的城市規劃,并且需要嚴謹的依據城市規劃的內容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具有很強的科學性、政策性以及區域性。需要能夠預見并且合理地確定整個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以及布局,能夠協調各方面的關系以及統籌安排各項建設,讓整個城市的建設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協調、壞境優美的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各項生活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城市規劃遵循的原則
(一)整合原則
城市規劃需要,正確處理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從實際出發,對方面進行整合。
(1)要使整個城市的發展規模、定額指標以及各項建設設施的標準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2)需要處理好城市局部建設和整體發展計劃之間的辯證關系。要學會從全局出發,使得城市各個組成部分在空間布局上也可以做到職能明確,互相銜接,主次分明,認真科學的考慮城市建設用地之間存在的內在聯系,建設形成統一協調的整體。
(3)要正確的處理解決好城市規劃的近期建設和遠期發展之間的辯證關系。任何的城市都會有一個逐漸形成、發展、改造的過程,我們既要做到保持近期建設的相對完整,還要科學地預測城市遠景發展,絕對不能僅僅只顧眼前利益忽視長遠發展。
(4)要認真處理好整個城市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的辯證關系。注重改善保護城市的生態環境,加強城市綠化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不能為了片面的追求經濟效益而去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城市的經濟發展要和環境建設同步進行,相互協調。
(二)經濟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實用經濟的原則,這對于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1)要始終本著節約合理用地的原則,珍惜城市的土地,合理利用,做到精打細算,盡可能的少占農田。我國耕地人均數量比較少,我們必須長期堅持合理珍惜利用土地的方針。
(2)要量力而行,科學合理地確定城市建設用地,在城市發展中要節約建設,形成合理的布局,不斷提高對城幣發展中比較有可能出現的矛盾的預見性,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三)安全原則
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就是安全需要。需要把城市的防災對策納入道城市規劃的體系中去。
(1)在對城市規劃應該符合城巾防火、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需要。在有可能發生災害的地區,一定要在城市規劃中采取相應措施;特別是需要加強對高層建設的防火防風問題的注意。
(2)城市規劃的交通、治安、人民防空建設也是需要加強注意的問題。在城市規劃中要有意識地消除那些可能造成問題的因素。
(四)美學原則
城市規劃是一門綜合藝術,它需要依照美的規律安排城市的各種要素,以給人美的感受,從而構成城市的整體美。
(1)要注重傳統文化與現代設計的協調,保護好城市中那些名勝古跡和歷史文化設施的時候,也要注意體現時代精神。
(2)要建筑格調與整體環境風貌的相互協調,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能夠協調。城市規劃要能夠體現整個城市的精神和氣質,滿足生態需要。
(五)社會原則
社會原則是指在城市規劃中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盡量滿足人們的各種需要。設計要注重人與環境的和諧。讓人們能夠享受陽光、綠地、新鮮的空氣以及現代化的公共設施,這種比較具有生活情趣的城市環境,已經成為現代城市建設的目標。
三、城市規劃的作用
(一)管理城市的公共資源,保障城市公共利益的實現
城市建設是一種對城市公共資源的占用過程。城市的建設有公益性的建設行為,也有以經營為目的的開發行為。城市規劃可以幫助確定哪些用地用于什么建設從而可以保證城市的合理發展。通過城市規劃還可以管理好城市的各項公共資源,從而實現城市的社會公平。
(二)協調各種利益主體之問的矛盾,平衡社會各階層的需求
城市規劃可以依據土地利用的規律以及開發項目的類型、特征等,確定建設的約束條件和各項控制指標,這樣也可以使商業開發的行為受到一定的約束。所以說城市規劃也能夠起到規范開發行為,協調各利益主體的作用。
(三)處理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保障城市的文化傳承
展示城市風貌的特色地區以及大量歷史遺存的地區往往也是城市土地效益最高的地區,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很多開發商以犧牲人文資源為代價進行商業開發。城市規劃可以正確處理文化傳承與開發建設的關系,保證城市的文化傳承。
(四)有效經營城市資產,協調資源、環境等目標市場
經濟全球化使得城市之間的競爭也變得越來越激烈,地方政府為了使經濟效益最大化,往往忽略了對城市的環境的保護,從而影響了城市的長遠發展。城市規劃是合理協調各類資源的重要方法,在促進經濟不斷發展的同時,可以有效的保護資源。
(五)實現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
城市規劃確定了城市的性質、規模以及發展方向,可以合理的利用城市土地,對城市的空間布局進行協調。城市規劃可以作為建設和管理城市的依據,保證各項設施的合理利用,土地的有效開發,是實現整個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一項有效的綜合手段。
小結
城市是人類經濟社會各項活動的空間有機統一整體,所以在對城市的規劃工作方面,一定要首先注重對城市整體全局的協調。只有做好城市規劃,在城市規劃的控制引導下,整個城市健康發展的目標才能實現。特別是我國在改革開發以來,經濟迅速的發展,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城市建設的速度也變得迅猛異常。隨著城市的社會經濟活動規模不斷擴大,整個城市系統功能變得越來越復雜,城市規劃的重要性也更加明顯,而且對城市規劃質量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如果沒有及時合理的進行城市規劃,就會影響城市健康有序的發展。為了能夠更好地為促進城市經濟快速健康的發展,必須重視城市規劃,發揮城市規劃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中小城市居住小區綠化規劃的原則與植物配置的概念
1.1 綠化規劃的原則
(1)生態效益“突出化“原則,即基于城市生態系統,突出強調生態效益的必要性,由此實現城市居住小區環境質量的提高和生態平衡。(2)“美化”與“綠化”結合原則,即城市居住小區綠化規劃應綜合考慮集中塊狀綠地的設置和植物造景的利用,以此營造出安靜清潔、氣候宜人、使用美觀的人居環境。(3)合理規劃居民活動場地原則,即中小城市居民小區綠化規劃應綜合考慮居民的實際需要,合理安排公共綠化場地與活動場地的空間協調性,且注意居民活動場地面積應控制到該小區綠地面積1/10以內。
1.2 植物配置的概念
2 中小城市居住小區植物配置
2.1 綠化植物的優選
中小城市居住小區植物配置問題的基礎和關鍵在于綠化植物的優選。由于各類綠化植物間皆存在很大的差異,由此可見綠化植物的優選必然絕對著居民小區植物配置的成敗。綠化植物的優選通常應重點考慮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即綠化植物間季相變化分布的合理性;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既考慮到多數人的喜好也照顧到少數人的喜好;綠化骨干選定為喬木(同一小區通常選擇2到3種主體喬木、3到4種輔助樹種);綠化植物應盡可能選擇保健植物即無刺、無毒、無害,如雪松、香樟樹、枇杷樹、迎春花、桂花、月季花、臘梅等。
2.2 綠化樹種配置關系的合理確定
2.2.1 落葉樹種與常綠樹種的關系。眾所周知,常綠樹種具有四季變化少的特點,而落葉樹種具有季節變化大的特點。基于此,本文認為最好把落葉樹種與常綠樹種混搭在一起,以此豐富樹種間的層次感和季相變化。大量實踐表明,落葉植物與常綠樹間最好保持7:3的比例。
2.2.3 植物造景與建筑區的關系。(1)居住區中心綠地的植物配置。居住區中心綠地通常為居民室外休閑的主場所,其具有視野開闊、占地面積大等特點。中心綠地植物配置的合理性具體體現為:中心地段應種植有一顆形態特征俱佳的喬木,其四周分布著地被植物或草坪,同時把灌木種植在,以此隔開綠地和住宅。
3 總結
總體而言,中小城市居民小區綠化規劃問題具有專業性強、綜合性強等特點,其往往可準確體現出當時的文化特點和社會經濟形態。其次,中小城市居民小區植物配置問題是綠化規劃問題的具體體現,即植物配置的合理性直接體現了綠化規劃的合理性。由此可見,加強中小城市居民小區綠化規劃和植物配置研究是現代社會不斷進步和發展的必要要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