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5 16: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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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意識淡薄由于我國高等院校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時間較短,我國高校領導層和一般管理者中的大部分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知識產權教育與培訓,傳統觀念和意識還存在于高校相當一部分領導、一般管理人員、教師和科技人員的頭腦中。他們對知識產權的深刻內涵缺乏真正了解,對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認識不足,意識薄弱。長期以來,我國高校一直把數、科研項目數、科研經費數、鑒定與獲獎成果數等當作科技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而且往往把這些指數作為教師職稱評定、晉級獎勵、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在這種“重成果輕專利”的政策導向下,教師們申請專利保護的敏感性差,缺乏市場觀念和競爭意識,偏重學術水平的評估,輕視經濟效益的發揮。科研成果一般以、成果鑒定、學術研討會等形式公諸于眾,使其喪失了作為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新穎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與此同時,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費被世界各國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1.2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疏漏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仍有部分高校沒有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機構,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沒有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知識產權工作大都由科技處管理人員兼管,這樣做不僅嚴重影響了科技人員申請專利的積極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高校的知識產權的健康開展。另外,這種相互脫節、互不協調的運行機制,出現了管理上的混亂和漏洞,形成了知識產權流失的“暗道”。如高校大量教師通過跳槽、考博、留學、訪問等途徑離開原學校,謀求新的發展,而將所掌握的技術資料、圖紙、成果、軟件等帶到新單位;大量碩士生、博士生、訪問學者,在校期間參與了導師的科研工作,離校時將有關技術秘密直接或變相地帶走;一些高校中有相當比例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在技術服務和社會兼職活動中,為了一己私利,將技術秘密非正常地轉移到兼職單位;有的把職務發明當作非職務發明進行專利申請等等。
1.3知識產權政策導向滯后政策問題的核心是如何調動科教人員積極性的問題,現在的激勵機制力度不夠,有些政策只是寫在紙上沒有落到實處沒有使那些從事專利技術轉化的人從自己的創造性勞動中得到應有的回報。[2]目前高校科研人員的收入主要有工資、崗位津貼、各類頭銜津貼、各類獎金、科研獎勵和社會服務收入(如擔當各種鑒定會、評獎會、課題立項評審會、評標會等)。以上各項收入都是與職稱掛鉤的,而職稱的評、聘等都需要看發表的論文數、出版的著作數和科研獎勵的級別等,均與專利無關。據有關部門統計,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學教師普遍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它與科研人員的住房問題以及福利待遇等多項利益緊密相關,而這些利益的獲得很少與專利工作以及專利技術轉化掛鉤,嚴重地影響了科研人員申請和從事專利工作的積極性。因此,在專利技術轉化方面,應盡快制訂一套足以調動教職工從事專利技術轉化工作積極性的政策和措施,確保專利技術轉化者能夠從中受益。
1.4管理經費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低按照有關規定,我國各高等院校應該設立專利基金,并對獲權專利給予一定的獎勵。但是,我國高校目前的情況并非如此,即使有些高校設有專利基金,卻也是嚴重不足。我們知道,從專利的申請到獲權后的維持都需要交納一定費用,這就需要足夠資金的支持。而我國高校目前普遍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經費,近年來高校專利權提前中止的現象屢有發生。這在一定程度上與維護費用嚴重不足有直接的關系。由于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的專項基金,一些本該申請專利的高科技成果喪失了專利制度的保護,喪失了國際競爭性。另外,我國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發和轉化無視市場導向,忽視對專利文獻的檢索無法了解和把握國內外最新技術水平的發展動向造成研發轉化與市場的嚴重脫節,加之一些高校教師申請專利時只追求數量,不注重質量,致使科技成果實現真正意義上轉化與產業化的比例低,且應用前景不佳。
1.5知識產權人才缺乏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范圍很廣,涉及面寬,情況復雜,且專業性、法律性非常強。這就要求我們的高等院校要有一批高質量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者,但我國高校卻普遍缺乏這方面的人才。我國多數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由學校的科技處代為管理,一般沒有配備接受過正規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的專業管理人員。這樣,兼職管理人員運用知識產權知識的能力和水平較差,也就必然造成了知識產權各環節管理的失衡。這些管理失衡、各種法律關系處理不當、各方權利義務不明確就直接導致高校知識產權的嚴重流失。
2加強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
高校是知識產權的密集之地,曾經有人統計,今天影響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70%來自于[3]高等院校。在知識產權日益成為現代化國家立國之基的背景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針對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如何借鑒國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制定確實可行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對策,已是我國高等院校迎接新挑戰、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整體綜合競爭能力的必然選擇。2.1大力強化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意識觀念意識問題是我們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針對我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觀念模糊和意識淡薄的現狀,我們應大張旗鼓地在全國高校范圍內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宣傳教育。通過這種宣傳教育活動,一方面增強保護和管理好自己知識產權的意識,另一方面強化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的觀念。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利用校報、學報、電臺、電視臺、宣傳欄、墻報、校園網等,還可以通過舉辦講座和學習班以及開設必修課的形式,廣泛宣傳普及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知識及知識產權管理知識,并進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提高我國高校師生員工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觀念和水平,強化其競爭能力與自我保護意識。
2.2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科教學人員申請專利獲取自主知識產權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知識產權創造激勵政策從制度上扭轉那種重論文和報獎、輕專利的思想,把知識產權創造納入到科研人員業績考核中,與職稱評定相結合,與崗位津貼相結合,與成果獎勵申報相結合。教育部門在各種檢查評估指標體系中也要逐步增加專利項目的比重;高校要對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科教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撐。教育部第3號令《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中指出“:高等學校應撥出專款或從技術實施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于支持補貼專利申請、維持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費用。”建議各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工作專項基金(經費),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將具有創新水平的成果及時申請保護,取得自主知識產權。
2.3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知識產權管理隊伍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競爭,歸根結底是知識產權人才的競爭。因此我國高校必須采取得力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首先,我們要有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專門機構。,在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要開辦知識產權學院或知識產權系,有計劃地、系統地、正規地培養知識產權方面的專門人才。在其他一些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中,應開設知識產權課程,使我們高校學生普遍具備知識產權方面的基礎知識。其次,我國高校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人才的引進工作。我們既可以從國內的一些法律機構、管理機構中引進知識產權人才,還可以從國外引進這方面的人才。再次,加大對現有知識產權人才的培訓力度。我們可以通過開辦講座、集中學習、到專門知識產權院(系)進修等方式對現有高校的知識產權人才進行教育、培訓。最后,大力開展國際間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合作與交流。使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與國際潮流相融合,以此共同推進人類知識產權事業的創新與進步。
摘要:高校是我國知識創新、傳播和創新人才培養的主力軍,目前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中主要存在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意識淡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疏漏;知識產權政策導向滯后,管理經費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知識產權人才缺乏,知識產權流失嚴重等問題,對此我們提出了相應的對策,這些對策包括大力強化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意識;建立健全高校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知識產權隊伍等。
關鍵詞: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問題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通知[Z].國發[2008]18號,2008206205.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Ji Chao,Xie Jianjun
(1.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Donghai Science And Techbology College;
(2.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Marine and Fisheries Research Institute,Zhoushan 316022,China)
Abstract:This thesis takes the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study. On the basis of deeply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screen out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and set up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 system, also considering the weigh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then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model . Subsequently, three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evaluation ob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This paper maybe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世界未淼木赫,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國家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8―2020)》中提出把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建立有效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可以激勵教師涌現出更多的發明創造,進行技術轉讓和培育新技術應用環境,從而更快地促進國家知識資產的增長。本文借助于層次分析法和模糊數學的方法,探索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評價體系。
一、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片面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曾撰文批評我國低質量的專利申報,指出在我國存在為申請專利而申請的現象。專利的市場價值與其維持時間成正相關。國內大多數專利維持年限小于5年,占總專利數的54.3%,只有4.8%的專利維持年限超過10年,在國外專利維持年限超過10年的卻高達24.7%。無效專利的產生與國家的政策導向密切相關:專利的申請量和授權量在高校評價中占有權重較大,項目合同對專利的申請數量有專門的指標,項目經費中允許列支專利申請費。國家對地方政府有專利申請數量上的要求,各級政府為了完成考核,將其作為硬性指標攤派下去,并用財政經費支付專利申請費用。
(二)缺乏專門的機構和人員
據統計,設立專利事務管理事務在科研處內部的高校占59.9%,設立專門的專利事務管理部門的高校只占25.6%。由于缺乏專門管理機構和人員,專利管理上多局限在專利費用結算,專利獎勵和專利統計等層面上,缺乏對本校知識產權的通盤考慮,更沒有在科研項目立項環節進行科技查新。在我國,尚有60%以上高校沒有制訂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已出臺相關政策的高校,也存在修訂不及時,內容上重專利的申請和授權,輕專利的應用和推廣等問題。
(三)激勵制度尚未發揮成效
根據最新修訂的《專利法》中“職務發明創造的報酬與獎勵”對職務發明有獎勵的最低標準,但大多高校對職務發明的獎勵僅參照最低標準,此外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導致政策的激勵作用大打折扣。教師考核中,專利成果的權重也不高。高校還未普遍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也影響了專利的保護和經營活動。
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評價指標體系
該體系主要對高校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經營進行評價,為保證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能得到中肯的評判,制定的評價指標體系,見表1。
三、建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評價模型
我們采用層次分析法,建立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評價模型,將模型的層次結構圖分為三個層次:目標層O,對高校知識產權工作進行評價;判斷層C,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評價因素;指標層P,對判斷層進一步細化,設立更為具體的評價指標。
(一)建立評價指標集
根據表1的評價指標體系,我們將判斷層設定為C,指標集設定為C = {C1 , C2 , C3 , C4 } ;
指標層為P,指標集為pij = { pi1 , ―, pin } i = 1,2, ―, 4; j = 1, 2, ―, n.
(二)設定指標權重的確定和評分
組織相關專家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情況按指標體系進行打分,在評價中專家的意見可能存在偏差較大,采用聚類分析中的歐幾里德距離判別法,去掉偏差較大的點集后,構造判斷矩陣,確立各指標的權重,見表2。C1權重為0.35,C2權重為0.3, C3權重0.1, C4權重為0.25。
(三)計算結果處理及一致性校驗。
按照層次分析法得到評價結果Z,Z在0~100之間,為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最終分數,分數越高,表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越好,反之,則不盡如人意。
四、實例分析
對浙江的三所高校進行問卷調研,計算出3所高校的知識產權工作的最終得分。通過統計形成最終結果。從表3中可以看出:在這3所高校中,知識產權工作綜合指標優秀的是W高校,最終結果83.6分;良好是Y高校,最終結果75.3分;合格的是Z高校,最終結果64.25分。該結果和實際相一致,體現了該指標體系具有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結束語
隨著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變得日益重要,本文通過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剖析,明確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影響因素,進一步對其評價體系進行初步的探索,對全面推進高校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升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經營水平也有直接意義。
參考文獻:
我國高校在知識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強,而當前高校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管理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不利情況都將制約高校的進一步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實施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高校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著作權及其鄰接權;高等學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志;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權利。
一、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統一的管理部門
有些高校缺少系統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對知識產權管理的機構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識產權屬于多個機構管理,其職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許多知識產權機構一般掛靠在科技主管部門內,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或專職管理人員,甚至有關人員根本不懂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產權管理實際上處于放任自流、無人負責的狀態。
(二)缺乏知識產權專用經費及有效的政策導向和利益機制
申請專利需要繳納一定的經費,尤其是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要繳納申請費、維持費、實審費和授權登記費等各種費用,還要繳納機構的費。如果到國外申請專利動輒需用上萬元。目前,高校中職務發明的專利費一般都由課題組從其課題經費中支付,由于課題組具有一定的時間性,課題任務一旦完成,專利維持就顯得很困難,而發明創造的專利權的有效性是以專利權人繳納規定數額的年費來維持,一些有前景的專利由于無法按時繳納維持費而不得不放棄專利權,造成學校知識產權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術含量高的發明專利,它的審查周期長,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時間才能授權,其效益的體現需要更長時間,如果僅由發明人決定專利維持與否,就很難有效地保護高校的專利。這與無知識產權專用經費有著密切的關系。此外,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明文規定了對發明人員的“一獎兩酬”,但至今許多高校由于經費不落實,對這一規定未能兌現或兌現不到位,影響了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積極性。
(三)缺乏嚴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動中,技術泄密問題比較嚴重。現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員利用手中掌握的屬于學校職務成果的技術資料,私下去從事校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兼職活動,泄漏了高校辛苦得來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員流動中有關人員離職后和高校簽訂的合同方面不夠完善,甚至有些人員是借著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識產權成果來謀取高薪和好的職位,許多科研數據和成果被流動的科技人員無償占有和帶走。還有一些科技人員故意?昆淆職務成果和非職務成果的所有權的歸屬問題,把其手中應屬與職務作品的成果當成非職務申報專利進行轉讓等,這樣都造成了高校的損失。
(四)科研成果重復研究多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科研人員適應了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選擇科研課題立項時,不是以市場經濟前景為指導,而是以獲得科研經費為目的,忽視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發展的最新動態、不管研究的課題內容是否重復、是否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的情況下,將他人已完成的項目、已取得專利的發明創造進行立項,重復研究,一方面浪費了大量的人、財、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嚴重的阻礙,影響高校開發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護一旦形成產品投入市場后很容易造成侵權,使高校在經濟上蒙受損失。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的狀況,制約了高校的科技創新。
二、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門和有關人員認識上存在差距,重視程度不夠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員對知識產權的深刻內涵缺乏了解,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如何保護的程序掌握的不夠全面,高校的知識產權保護缺乏戰略高度、全局觀念,知識產權保護缺乏專門人才。另外,管理人員認識上存在差異,重視程度不同。這些原因,造成多數高校沒有建立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目前,僅靠部分科研人員自身力量保護、應用和推廣科技成果,實現科技成果的轉化。
(二)評價體系不科學,缺乏激勵機制
高校的排名,教師職稱的評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為必備的基礎條件,而專利技術的成果在近幾年得到部分確認。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項目、科研經費、鑒定和獲獎結果等為體系,多數專利技術不作為評價因素。這些不合理的評價體系,影響了教師職稱評定、晉級獎勵、績效考核,使學校和科研人員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識產權的保護,而科研人員又無法從知識產權保護中得到有效的回報。
(三)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不重視專利技術保密問題
由于歷史原因和傳統的觀念,許多人對知識產權的概念、意識非常淡薄。研發人員自己不注重保護研發的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同時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對知識產權的技術缺乏保密意識,造成技術泄密,失去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條件。
(四)對研發的課題和項目缺乏系統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機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發人員未能及時掌握國際、國內的新動態,并受不同地區、研發人員的理論和技術水平、新技術運用能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致使研發的課題缺乏前瞻性,造成項目重復和浪費,科研成果難以實現轉化,制約高校科技創新。
三、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策略
(一)建立統一的知識產權經營管理部門
受國外著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啟示,目前我國國內高校也開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模式。中國科技大學就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以專利保護和合同管理為重點,逐步對該校的知識產權進行規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順產權關系、保護知識產權、規避技術風險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綜觀國內的情況和國際的經驗實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識產權流失,減少高校無形資產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現象,必須加強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的管理體系,設立合理的管理機構。
(二)積極完善知識產權歸屬制度
高校知識產權保護主要涉及到高校科技成果的專利保護或商業秘密保護、著作權和鄰接權保護、高校校名校標以及有關服務標記的使用權利保護等,具有涉及面廣、管理復雜的特點,所以完善高校知識產權歸屬制度,將有助于減少法律糾紛,預防高校的知識產權成果流失。完善高校知識產權歸屬制度,關鍵是應該在我國高校中推廣知識產權保證書制度。知識產權保證書制度是在國際知名大學中一種非常流行的保護和管理高校知識產權的手段,它有助于高校明確知識產權歸屬問題。知識產權保證書制度要求任何人員在進入高校的時候,了解學校的有關知識產權條例,統一與學校事先簽訂書面知識產權協議。
當然由于各個高校情況不同,所以每個學校應該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協定。在制定高校知識產權保證書的時候,可以參考西方一些著名企業與雇員簽訂的知識產權保證書,采取利益平衡來買斷雇員受雇期問幾乎所有的智力成果,這樣有利于減少糾紛與摩擦。也就是說該制度的推行必須和合理的獎勵制度相配套,不然就會打擊有關人員創新的積極性。
(三)實行合理的技術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本校的現實情況制定合理的保密制度,使切實可行的保密制度落實到科研課題組、實驗室等。學校各個單位要制定有關的保密規章,規章中要明確表明本單位的保密范圍。對外發表文章、展覽新科技和新產品以及交流有關資料時要進行嚴格的審查,以防泄密,造成學校不必要的損失。對于技術資料、實驗記錄等有關檔案的保管必須規范化,對于應該采取保密措施的要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有關資料外泄,同時制定嚴明的保密紀律,并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
另外由于知識產權大部分都有時間限制,到達一定時間的發明、技術就要進入公有領域,只有少部分的知識產權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長久維持下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四)建立專利優先的科研業績評價和激勵制度
進入市場經濟的今天,科研人員和科技管理人員“重論文、重成果、輕專利”的現象仍大量存在,所以高校應該建立專利優先的科研業績評價和激勵制度,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創新熱情,使他們主動、積極地從事知識創新活動,產生更多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自主知識產權。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法來激勵有關人員:
1.名譽獎勵和經濟獎勵并重。可以把知識產權因素與職稱評定或先進評選相結合,對于在知識產權取得及轉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者,在職稱評定或先進評選時優先考慮提升。同時高校可以把從專利中獲得的利益拿出一部分來,專門成立有關專利的獎金,用于獎勵發明人和在專利保護管理中有突出成績的管理者。
2.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收益分成。高校知識產權成果順利商業化、轉化后,一定要把轉化后的收益分給原發明人一部分。這一部分收益分給發明人的形式可以根據發明人的選擇或學校的情況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給予一次性的資金獎勵或分期給予獎金,也可以把知識產權因素與個人技術股相結合,制定專利轉化后明確的發明人可以占有技術股份的激勵政策,適用股份獎勵。這里強調的是,對待專利發明人,要注意給予他們獎勵和從他們自己的發明專利給予他們一定的利益是兩回事,要實行獎勵和利益都要給的制度,不能從他們應該得到的利益中抽取份額用于獎勵有關人員,這樣會打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
(五)積極構筑產學研新機制
知識產權是市場經濟中有效實現科技創新成果價值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形式,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科技成果,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或仿制;放棄對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等于放棄對創新成果的法律權益,也放棄了可能帶來的市場競爭優勢。應該切實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著力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大力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支撐。
1.高校是創造知識產權的重要來源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具有五大特征:知識產權的專有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知識產權的時間性、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和知識產權的雙重性(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部分)。
根據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試行),所稱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著作權(版權)、以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高校是高級人才密集、知識集中、學科綜合交叉的科研場所,具有其他研發機構無法比擬的優越性,是科學技術創新的重要源頭,成為我國科技創新的基地。在加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同時,嚴格掌控知識產權,必須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這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強有力的技術權利支撐,也是新時期國家科技項目的重要命題。
近年來,在國家政策激勵下,高校科技成果已達到每年2萬多項。高校是知識創新、教育創新、管理創新、科技創新和思想文化創新的源頭,肩負創新型國家的主力軍的作用,重點承擔國家、省部和地方科技項目,作為引領我國科技創新活動的國家科技項目,集中了我國重要的科技力量和科技資源,是創造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來源。在關鍵技術領域盡快形成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重要技術與產品,是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又一項新的任務和目標。
2.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狀況不容樂觀
高校已經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也有很多先進的具有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成功地進行了有效的轉化和付諸實施,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的經濟、政治、科技和社會的建設發展。但是,高校技術轉移過程中知識產權管理也面臨的諸多問題,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2.1科技成果轉化成功率低、效益差是普遍存在的事實。由于科研與生產脫節,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不到15%,專利實施率不到10%,而發達國家則高達70%—80%,由于現行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宣傳與實施力度不夠.科技成果與產業轉化之間仍存在較大的瓶頸,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轉化。
2.2許多科技人員對技術轉移法律法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等新的制度了解不透徹,激勵機制尚未在科技人員中發揮作用。
2.3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工作經費不足,導致科技成果轉讓無法獲得預期成效和收益。
2.4大學科研機構對科技人員的考核、晉升必備條件仍然是以科技項目、文章和科技獎勵為主要依據,而輕視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成績,這些因素造成科技人員技術轉移和轉化科技成果積極性不高。
2.5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流失現象也很嚴重。由于科技人員流動,或者下海經商、辦企業,或者在合作過程中不經意將知識產權流失,或者在對外交往中不經意泄露了自己的研發成果,傷失了本該屬于自己的知識產權等等現象。
2.6高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進行技術轉移和轉化需要加強立法,加強政策引導,要建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政策環境;高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成果侵權發生后,難以調查取證,難以維護權利、執法不力等現象。
3.提升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對策
人類的創造力是最偉大的力量,創造力決定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未來,身處一個創新和知識產權國際競爭激烈的時代,我國的科技工作已經由科技引進、科技跟蹤向實現自主創新的轉變;科技產品已經由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的轉變;國家發展戰略已經由科教興國、建設學習型社會向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轉變,在提升創造能力和實現戰略轉變過程中,必須要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切實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為了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升高校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必須加強知識產權立法、強化政策引導和宣傳、健全專兼職知識產權隊伍、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樹立社會誠信的良好風尚,國家制定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明確知識產權七個方面的專項任務,就是要加強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特殊領域知識產權、國防知識產權等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必須通過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鼓勵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加快知識產權法制建設、提高知識產權執法水平、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知識產權文化建設、擴大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等戰略措施,全面落實《2011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推進計劃》,才能不斷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為早日實現富國強民的中國夢做出更大貢獻。
參考文獻:
[1]國務院.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Z].2008
[2]孫國瑞,鄭瑞琨.知識產權法教程[M].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出版.2007
[3]陳省平,李子和,劉濤.科技項目管理[M].中山大學出版社,2007
[4]國家科委.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試行)[R].1994.
本文主要結合第二軍醫大學知識產權工作的實際經驗,對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策略進行初步的探討。
強化知識產權意識是做好專利工作的基礎
做好知識產權工作首先要做好廣大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思想認識工作,要讓他們通過學習了解知識產權的概念,從根本上認識到專利保護的重要性和侵權的嚴重后果。可以采取講座、授課和培訓等多種形式。
定期舉辦專題講座,讓知識產權專家用深厚的專業知識及精彩的實例剖析來啟迪和震撼科技人員的心智,對強化知識產權意識將起到積極而深遠的影響。針對當前研究生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愈來愈重要這一特點,組織開設專利知識課程,讓研究生在正式從事科研工作前就掌握專利知識,培養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可謂從源頭抓起的一種有效手段。此外,對知識產權管理干部進行必要的法規講解和專業培訓,提高專業素養,才能更有效地發揮管理職能。
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是做好知識產權工作的關鍵
知識產權工作依靠的是廣大科技干部的實際參與,他們的積極性是工作成敗的關鍵。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需要建立獎勵和督促機制。
高校可以設立專利基金,對專利申請、審查及授權后的有關費用予以資助,并對授權專利的發明人實施現金獎勵。在給予經濟資助和獎勵的同時,建立督促機制也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如將專利工作納入項目管理,作為申請立項、中期考核和結題驗收的重要依據之一;或將專利工作列入人事考核范疇,作為科技人員任期考核與職稱晉級評審的指標。
加強機關服務是做好知識產權工作的有效手段
專利申請專業性強,且過程復雜、周期較長,如果缺乏好的中介則既會影響科技人員專利申請的積極性,也會影響到專利申請的效率和質量。加強機關的服務與指導正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有效手段。
管理部門可以通過深入調研了解,將業務水平高、管理規范的機構以及熟悉相關科研領域的人向科技人員做針對性的推薦,并通過合作逐步與其建立起穩定的業務關系,甚至可以在校內(分校區)設立服務網點,請有關人固定時間來校上門服務。為切實方便廣大科技人員,第二軍醫大學由專人負責統一交納各項專利費用,對獲得授權的專利證書在堅持由學校統一歸檔管理的同時,考慮到科技人員的需求,會將證書復印和掃描,交科技人員留存。
規范過程管理是做好專利工作的重要保證
首先建立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機制。
知識產權管理是高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應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實施分級負責制。以第二軍醫大學為例,科研部為全校知識產權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申請登記、備案歸檔、資助、獎勵等事務。各下屬單位的科研科(辦)為基層管理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基層單位將對材料的真實性和發明人的署名及排序情況做出核實,由校科研部統一辦理委托、費用減免或經費資助等手續。專利申請以及審查、授權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文件均由校科研部統一登記歸檔,確保了資料的完整齊備,便于檢索查找。
其次建立科研過程審查把關制度。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審查把關制度,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學術交流前的審查。為了強化科技人員的專利申請和保護意識,避免無意的公開導致創新技術因喪失新穎性而無法獲得專利保護情況的發生,高校應對參加各類學術交流及論文投稿發表實行技術審查,由業務機關對科技人員進行及時提醒并請相關領域專家幫助把關,從而切實做到對能夠申請專利的科研成果首先申請專利保護。
二是對合作研發及專利申請的審查。不同單位(機構)間的科研合作是當前科技飛速發展的必然趨勢,應當鼓勵但同時也要正確處理好由合作而可能產生的一系列問題。知識產權歸屬就是一個重要而敏感的問題。學校與外單位或個人的合作,應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要求訂立具體條款以明確合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在有外單位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專利時,應要求提供合同或者證明文件,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報學校審批。這種事先約定、申報時審查的制度可有效保護合作各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三是對短期研究人員的離校審查。當前高校研究生規模快速擴大,來校進修或進行合作的人員數量也在不斷增加。這些短期研究人員均處在科研工作的前線,且流動性很大。對他們參與科研工作所取得成果的管理是一個不小的難題。筆者認為首先應從制度上明確:“有協議約定的除外,在本校學習、進修或者開展合作項目研究的學生、研究人員,在校期間參與由導師承擔的研究課題或者承擔學校安排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及其他技術成果權利歸屬學校。”在上述人員離校時,應進行必要的審查。如要求其將在校從事科研工作獲得的實驗記錄、技術圖紙、表格、軟件、芯片等全部技術資料交回。
重視質量效益是做好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動力
一是在保持數量的同時強調質量。解決好專利數量和質量的矛盾是大家一直都在關心的問題。普遍的看法是我國專利意識尚處在初級階段,應以鼓勵申請為主;同時,專利技術的前景具有不確定性,廣播種未嘗不是一個避免損失金種子的好方法。隨著高校知識產權氛圍的濃厚和專利申請數量的不斷提高,結合第二軍醫大學科研的特點和辦學目標,筆者認為應在保持數量的同時對追求高質量專利加以引導。所謂的高質量專利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指發明專利;二是指切實有應用價值,有必要進一步投入以實施轉化的發明創造。通過宣傳、課題驗收、差別獎勵等政策的引導,目前第二軍醫大學的發明專利比例已占到70%以上。
一、知識產權的產生與普及
1.知識產權的歷史背景。為了保護智力勞動成果,促進發明創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國際上已開始建立保護知識產權制度。1883年在巴黎簽署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886在瑞士伯爾尼簽署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891年在馬德里簽署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等等。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智力創造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享有的權利,具體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
2.我國保護知識產權制度的建設。20世紀80年代,中國開始逐步建立保護知識產權制度。1983年3月,中國實行了商標法;1985年4月實行了專利法;1990年9月又頒布了著作權法,并于1991年6月1月起開始實施。中國于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5年參加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990年12月,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成立。1992年1月l7日,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關于保護知識產權備忘錄》,至1994年5月,中國已經加入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專利合作條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等保護知識產權的主要國際公約。保護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全世界國家和人民的一個共識,2000年10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第35屆成員大會系列會議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
二、高校圖書館管理與知識產權風險防范
1.高校圖書館管理現狀及其發展。圖書館管理是對圖書館的文獻信息、人力、財金、物質資源,通過計劃和決策、組織、領導、控制、協調等~系列過程,來有效地達成圖書館的目標的活動。傳統的圖書館管理模式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財力來對圖書館資源進行優化配置,以實現圖書館管理的目標。隨著技術的進步,尤其是網絡的普及,數字圖書館的發展日新月異。數字圖書館(DigitalLibrary)是用數字技術處理和存儲各種圖文并茂文獻的圖書館,實質上是一種多媒體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統。它把各種不同載體、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資源用數字技術存貯,以便于跨越區域、面向對象的網絡查詢和傳播,它涉及信息資源加工、存儲、檢索、傳輸和利用的全過程。隨著信息化、網絡化的飛速發展。網絡數字化圖書館已成為2l世紀圖書館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世界各地的文獻、數據等信息資源通過互聯網在進行著全球性的共享與傳播。
2.傳統圖書館管理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傳統圖書館的信息資源以紙質作為載體,書本系傳統圖書館的采購、儲存、流通和編輯對向。由于高校圖書館所采購或租借的書籍系已經出版流通的出版物,高校本不應當對書本的形式和內容承擔知識產權風險。高校應當作為遵守社會規范的楷模,在不違犯法律法規的同時,亦應當主動尊重他人智力勞動成果。首先通過公開合法渠道采購、租借書籍,認真審查書籍銷售者的資質與商業信譽;其次規范高校圖書館的流通與管理,保持高校圖書館公益性;最后支持、協助著作權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3.高校數字化圖書館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數字化圖書館在給人們生活學習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侵犯知識產權糾紛。2002年6月27日,北京市海定區人民法院審判了我國首例數字圖書館侵權案,原告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育陳興良,被告系中國數字圖書館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l2月份,原告發現其享有版權的三本書《當代中國刑法新視界》、硎法適用總論》、《正當防衛論》已經上載到被告的網站上,并發現讀者只有在付費后,成為被告的會員才可上網閱讀并下載作品。據此,原告認為被告未經允許將自己的作品上傳至其網站上,侵犯了他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及承擔訴訟費8000元。自2002年至今,在北京地區此類著作權訴訟已過百起。在已審結的數字圖書館侵權案件中.除了原被告雙方自行和解而結案外。法院無一例外地判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2004年,谷歌這家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公司開始對圖書進行大規模數字化,準備建立全球最大的電子圖書館。5年多來,谷歌已經將全球尚存有著作權的近千萬種圖書收入其數字圖書館,沒有通報著作權所有者本人,僅在中國大陸地區,被侵權的作家就達五百多名,導致一系列的法律糾紛。我國大陸地區的高校數字圖書館的建設尚處在起步階段,部份高校的數字圖書館的數據是以商業的形式從市場上的數字圖書館處購得的,也有一些實力比較雄厚的高校利用自身的資源自己獨立構建數字圖書館,大部分高校的圖書館則是兼而有之。
一、知識產權的產生與普及
1.知識產權的歷史背景。為了保護智力勞動成果,促進發明創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國際上已開始建立保護知識產權制度。1883年在巴黎簽署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886在瑞士伯爾尼簽署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891年在馬德里簽署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等等。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智力創造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享有的權利,具體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
2.我國保護知識產權制度的建設。20世紀80年代,中國開始逐步建立保護知識產權制度。1983年3月,中國實行了商標法;1985年4月實行了專利法;1990年9月又頒布了著作權法,并于1991年6月1月起開始實施。中國于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5年參加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990年12月,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成立。1992年1月17日,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關于保護知識產權備忘錄》,至1994年5月,中國己經加入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專利合作條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徽旦界版權公約》等保護知識產權的主要國際公約。保護知識產權己經成為全世界國家和人民的一個共識,2000年10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第35屆成員大會系列會議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
二、高校圖書館管理與知識產權風險防范
1.高校圖書館管理現狀及其發展。圖書館管理是對圖書館的文獻信息、人力、財金、物質資源,通過計劃和決策、組織、領導、控制、協調等一系列過程,來有效地達成圖書館的目標的活動。傳統的圖書館管理模式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財力來對圖書館資源進行優化配置,以實現圖書館管理的目標。隨著技術的進步,尤其是網絡的普及,數字圖書館的發展日新月異。數字圖書館(DigitalLibrary)是用數字技術處理和存儲各種圖文并茂文獻的圖書館,實質上是一種多媒體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統。它把各種不同載體、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資源用數字技術存貯,以便于跨越區域、面向對象的網絡查詢和傳播,它涉及信息資源加工、存儲、檢索、傳輸和利用的全過程。隨著信息化、網絡化的飛速發展。網絡數字化圖書館已成為21世紀圖書館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世界各地的文獻、數據等信息資源通過互聯網在進行著全球性的共享與傳播。
2.傳統圖書館管理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傳統圖書館的信息資源以紙質作為載體,書本系傳統圖書館的采購、儲存、流通和編輯對向。由于高校圖書館所采購或租借的書籍系己經出版流通的出版物,高校本不應當對書本的形式和內容承擔知識產權風險。高校應當作為遵守社會規范的楷模,在不違犯法律法規的同時,亦應當主動尊重他人智力勞動成果。首先通過公開合法渠道采購、租借書籍,認真審查書籍銷售者的資質與商業信譽;其次規范高校圖書館的流通與管理,保持高校圖書館公益性;最后支持、協助著作權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3.高校數字化圖書館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數字化圖書館在給人們生活學習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侵犯知識產權糾紛。2002年6月27日,北京市海定區人民法院審判了我國首例數字圖書館侵權案,原告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育陳興良,被告系中國數字圖書館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12月份,原告發現其享有版權的三本書《當代中國刑法新視界》、《刪法適用總論》、《正當防衛論》己經上載到被告的網站上,并發現讀者只有在付費后,成為被告的會員才可上網閱讀并下載作品。據此,原告認為被告未經允許將自己的作品上傳至其網站上,侵犯了他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及承擔訴訟費8000元。自2002年至今,在北京地區此類著作權訴訟己過百起。在己審結的數字圖書館侵權案件中.除了原被告雙方自行和解而結案外。法院無一例外地判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2004年,谷歌這家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公司開始對圖書進行大規模數字化,準備建立全球最大的電子圖書館。5年多來,谷歌已經將全球尚存有著作權的近千萬種圖書收入其數字圖書館,沒有通報著作權所有者本人,僅在中國大陸地區,被侵權的作家就達五百多名,導致一系列的法律糾紛。我國大陸地區的高校數字圖書館的建設尚處在起步階段,部份高校的數字圖書館的數據是以商業的形式從市場上的數字圖書館處購得的,也有一些實力比較雄厚的高校利用自身的資源自己獨立構建數字圖書館,大部分高校的圖書館則是兼而有之。
2005年3月28日,國務院總理在全國科學技術獎勵大會上宣布,要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型國家。而建設創新型大學是建立創新型國家的必然要求。因此,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但目前,我國高校尚未建立一個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知識產權管理存在諸多問題,高校知識產權侵權屢見不鮮。這大大阻礙了高校知識產權的發展和創新型大學的建立。所以,高度關注并完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成為當務之急。
一、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概述
(一)知識產權管理
在現代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不僅是一種經法律確認和保護的財產權利,更是一種能為人力所控制,并帶來巨大財產性利益的經濟資源。然而這種經濟資源只有通過系統、有效的管理才能充分發揮其價值。知識產權管理就是一個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乃至國家對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資源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以實現最佳經濟效益和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過程。
知識產權管理根據管理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專利權的管理、商標權的管理、著作權的管理、商業秘密的管理。根據管理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根據管理的工作階段,可以分為知識產權的獲取管理、知識產權的維護及應用管理、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
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知識產權獲取,即知識產權的申請與獲得。2.知識產權實施,即自有知識產權的商業性利用,以發放許可證、簽署有關合同的形式授權他人使用自有知識產權。3.市場監控,即通過對相關市場的分析,確認存在知識產權侵權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市場上是否存在對自有知識產權的侵犯;本單位即將或正在進行的科研項目是否失去獲得知識產權的可能性,已完成的有關項目是否存在侵權因素等。4.合同管理。這里的合同主要包括兩類:職務發明的發明人和其所在單位的合同,權利人與使用人、受讓人之間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簽署與合同的保管、技術資料的檢索等。5.有關法律事務與糾紛處理,即對涉及以上三方面的法律問題的處置與解決。
(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
根據國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實施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的第三條規定,高校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著作權及其鄰接權;高等學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約定由高等學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識產權。
高等學校作為一個自由的科學園地,以其為主體的知識產權管理不同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有其獨有的特點。
1復雜性。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復雜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知識產權對象的復雜性和權利主體的復雜性。高校專業學科門類齊全、結構層次豐富,各學科之間相互交流與滲透,產生新的學術思想和科學成果。這些成果以各種形式體現出來,包括:學術論文與著作、計算機軟件、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著作成果,也有以新產品、新材料、新生產工藝、流程、技術等形式的專利技術與技術秘密。這些智力成果的誕生,除了依賴于發明人的智力勞動外,還需要大筆的資金、設備的投人。而一項成果的產出,往往參與人眾多,資金、設備的來源也多重,發明人之間、發明人與所在單位之間、各單位之間的關系復雜難辨。這些因素都導致了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復雜性。
2.綜合性。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復雜性使得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涉及面廣,涉及各種不同學科及其相互組合,這就決定了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必然帶有綜合性的特點。因此,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應具備多種學科的知識背景,除了掌握法學基礎知識外還應當能夠理解文、理、工、醫、經、管等等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動態,是多學科全面發展的復合型人才,這也是綜合性的一方面表現。
3.非營利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目的在于獲得最大利益,是以營利為根本目標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則不同,其目標在于建立起與知識產權制度相適應的,適合高校特點的管理體系,通過規劃指導、組織落實和管理模式達到防止知識產權流失,避免知識產權糾紛,提高科研起點,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成果轉化和知識利用,促進學校發展和社會發展,是不具有營利性質的。
二、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現狀與不足
調查已發生的高校知識產權糾紛可知,專利權和高校的校標和各種服務標記(以下簡稱為“高校標記,’)最易引發各種爭議和沖突。因此,對這兩部分的管理就顯得格外重要,下文也主要針對這兩部分展開論述。
高校標記主要包括:高校的校名、校訓、校徽、專用的圖形或標志,以及一些與高校特定歷史文化背景相關的非正式名稱,如高校標志性景點、建筑名稱、圖案等。其中,校名又包括校名的全稱、簡稱,中文、漢語拼音以及外文形式。近年來,侵犯高校標記的案件層出不窮,嚴重侵犯了高校的名譽和經濟利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全國大部分高校也逐漸意識到標記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于是紛紛選擇以申請注冊商標的方式來保護自有的知識產權。目前我國高校申請注冊商標時,選擇類別有所不同,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大部分高校只在有關教育培訓和科研服務的41,42類進行注冊。2.有的高校除了41,42類外,還會根據學校需要、辦學特點、專業傾向,在和學校教學活動密切相關、學校的優勢項目等方面有關的類別上進行注冊,如清華大學在9,11,16,35,37,41,42,44等類別注冊。3.有的高校則選擇了45類的全類注冊,如浙江大學、北京大學、同濟大學、復旦大學和鄭州大學。呈現出明顯的高校標記商標注冊登記不均的現象。
同時,我國自1985年實施《專利法》以來,各高校也相應地開展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近年來,高校專利申請量和專利授權量呈明顯上升趨勢。1999年以前,我國高校專利申請量一直在2000件以下小幅度徘徊。2000年始,專利申請量呈明顯遞增趨勢,2005年達19921件,是1986年的18.83倍。(2J(P133)專利申請量的日益提高,不僅是我國高校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視和知識產權意識提高的結果,同時也是一些政策和制度的引導、激勵和強化所致。
首先,部分高校制定了知識產權激勵機制,鼓勵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例,其設立專利資助與獎勵基金,用于資助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獎勵授權專利等。由學校委托的、以學校為第一申請人的國內發明專利,每項補貼費2001)元,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每項補貼費500元,授權國內發明專利每項獎勵4000元;由學校委托的、以學校為第一申請人的國外發明專利每項補貼1500元,授權國外發明專利每項獎勵5000元。并規定在學校將職務發明創造、職務技術成果或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許可他人使用、技術人股或產業化的,從收人納稅后提取不高于60%的比例,作為項目完成人的報酬。其次,目前很多學校都將教師、科技人員的專利申請數量作為其職稱、晉級、獎勵的重要指標,而各個高校之間也將專利申請數量作為教育質量、創新和科研成果重要的評價依據。學校在審批、調撥科研經費時一般需要教師或科研人員出示其相關項目的專利申請文件。
從上述可知,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已取得一定的進展。但由于諸多條件的限制,仍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還需進一步的改善。
(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不健全
目前我國高校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采取兩種模式,即掛靠式和獨立式。在掛靠式管理模式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一般掛靠在科研成果主管機構內,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辦公室或專業管理人員。高校只對管理機構的職能進行簡單的分工,知識產權屬于多個機構管理,其職能的形式是分散的。而在獨立模式下,高校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由專業管理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并配備必要的設備和一定的經費。目前,就全國范圍來看,只有36.4%的高校設置了知識產權辦公室或者在學校科研處下設專利科。45.5%的高校明確學校科研處為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而18.8%的高校既無專門的專利管理機構,也無專人管理專利工作。[6}可見,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普遍采取的是掛靠式。由于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具有復雜性和綜合性,而科技主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兼顧科技成果的鑒定、獎勵事宜下很難有足夠的精力投人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同時,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涉及諸多法律問題,而科技主管機構的工作人員一般不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很難有效的進行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
(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國關于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全國性文件,僅有教育部1999年《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關于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技創新作用的若干意見》以及2004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三部。而全國10%的高校尚未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已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設計不周全、不嚴密,更多的只是在重復一些法律條款,在智力成果的歸屬問題、專利的申請與維持、利益的分配等問題上還不完善,缺乏可行性,不能切實有效地保護高校知識產權。
(三)知識產權各環節管理失衡
1.知識產權獲得管理階段
首先,在智力成果研究之初,缺乏調研,忽視專利文獻檢索,造成重復勞動。專利文獻是科研重要的參考資源。全世界每年出版的100多萬份專利文獻中,記載了全世界95%的新發明、新技術,而且專利文獻提供的技術信息,要比其他媒體的報道早5-10年。在研究工作的各環節,充分地利用專利文獻有利于了解相關領域的最新動態,啟迪開發新思路,節約研究時間、降低研究成本,減小風險。但我國大多數高校在研究課題立項時,忽視專利文獻檢索,造成重復立項、低水平研究,新技術開發成效低。
其次,在智力成果完成時,缺乏嚴格的制度調節,發明人優先導致智力成果喪失新穎性而無法申請專利。目前我國許多高校在制定教師、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獎勵和職務聘任等業績標準時,較少考慮到專利問題。發明人投人巨大的智力勞動,申請專利所獲得的收益卻不如在不同級別期刊上獲得的獎勵。投人和產出遠遠不能匹配,導致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不高。并且,申請專利需花費一筆不小的申請費,而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中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僅有45.5%的高校設立了職務發明專利申請費資助,額度為1000~4000元,這又進一步加劇了失衡結果的發生。
最后,在申請專利時,利用我國專利審查制度的缺陷,進行重復申請。或將同一成果拆分申請,或將同一成果更換名稱多次申請,或將同一成果用同一名稱同時申請專.利和實用新型,更有甚者進行惡意申請、惡意搶注。這不僅造成高校資源的浪費,更致使我國專利審批和管理系統遲緩。
2.知識產權維護及應用管理階段
首先,無效專利多。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而近年來大部分高校專利權因提前終止而失效,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資金的缺乏。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科研單位與高等院校知識產權情況調查報告》顯示,選擇因繳納不起年費而放棄專利權的有33%,認為專利市場前景不好的占37%。高校專利的維持費一般是由該項目的科研經費來維持,而該項目一旦完成,專利的維持就難以繼續。對一些有前景但利益的體現需要一段時間的項目而言,如果因為缺乏維護資金而失效,導致其成為公有技術,就會造成高校財產的流失。
其次,專利實施率低。知識產權何以成為具有財產利益的經濟資源,主要體現于知識產權的實施上。而目前我國高校專利轉化率低,呈現出“成果多、轉化少、推廣難”的現象。一方面是由于高校課題項目側重理論研究,專利的核心技術比較粗糙,缺乏成熟性和穩定性,經不起復雜的現場條件檢驗:另一方面是由于高校側重于對知識產權的考核與評價,忽視知識產權的現實轉化,高校的大多數專利只是階段性成果,缺少二次開發。的成熟性,造成專利轉化風險增大;還有一方面是專利轉化機制的缺乏,使得高校和市場需求相脫節。
3.知識產權的保護管理階段
這一階段的管理失衡主要是指高校知識產權的嚴重流失。《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及對策研究》的調查數據表明,近30%的高校反映有科技成果流失現象,其中外單位竊取流失占40%,化公為私占10%左右,隨人員調配占20%。目前,高校中技術開發、合作研究、技術轉讓、技術投資等科技合作活動越來越頻繁,在這一過程中高校知識產權流失現象也越來越嚴重,主要表現為:技術轉讓時作價過低;高校投資人股創辦合資企業或對學校的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知識產權往往不計價或評估價值偏低;在和企業合作開發研究中,企業方因提供資金、設備等條件而獲得知識產權造成學校知識產權流失。
造成以上這些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作為權利人的高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發明人缺乏知識產權法律意識,認為自己研發、完成的技術成果應當歸自己所有,可以隨意支配。其二,缺乏對侵占高校知識產權行為的可實施的約束機制。其三,激勵機制不健全。我國高校長期存在“重成果鑒定、重報獎、重論文、輕專利、輕商業秘密”的現象,發明人投人了巨大的智力勞動,而只獲得遠小于投人的產出,導致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不高。而我國大部分高校規定的獎勵數額甚至低于法定的最低線,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無法真正發揮獎勵的效果。大部分高校規定在專利實施后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利益分配較低,沒有實現學校與發明人間利益的平衡。
三、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完善
高校應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努力探求解決之道,不斷完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一)加強知識產權普及教育
從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可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缺位是造成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強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就成為首要任務。首先,可以通過校內網絡、廣播、校報、校刊或在校內張貼宣傳畫冊等方式,使廣大師生員工對知識產權的相關概念有一個基礎性認識。其次,將知識產權納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授課范圍中,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的基礎知識。再次,可開設知識產權法律的公開課或培訓班,系統地傳授知識產權方面的知識。最后,還可通過舉辦講座、開展知識產權知識競賽、舉辦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校園活動,擴大知識產權在廣大師生員工中的影響,強化知識產權意識。將知識產權納人學校的普法教育計劃,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在全部師生員工中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逐步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為學校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
鑒于掛靠式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不足,高校應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形成人員、場所、經費三落實和管理人員專業化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借鑒國外大學的相關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可建立兩層結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上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作為學校知識產權重大事件決策機構,統籌管理全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由校各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主管學術研究的副校長任責任人。下設“知識產權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并具體負責知識產權的日常維護工作。學校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聘請2名以上的專業人員或利用校外的知識產權機構完成此項工作。
高校也應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要求和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性、系統性、可執行性強的規章制度,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組織機構、技術秘密審查、專利申請及保護、產權歸屬、檔案管理、人員流動、獎勵、人員培訓等。如浙江大學制定有《浙江大學科技成果知識產權保護若干規定》、《浙江大學專利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浙江大學專利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三)落實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措施
1.重視信息檢索工作。首先,高校應嚴格課題項目申請審批工作,強制施加項目申請人信息檢索的義務。要求項目申請人在提交的申請報告和階段報告中附加信息檢索報告書。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申請人的工作負擔,但有益于及時了解相關領域的最新動態,啟迪開發新思路,節約研究時間,也有益于及時終止那些失去獲得知識產權可能的項目,節約研究成本,降低風險。其次,高校可開設信息檢索與利用相關課程,指導科研人員高效地進行信息檢索工作。
2.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高校應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于支付商標注冊申請費和維持費、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維持等相關費用,以改善高校標記商標注冊登記不均的現象和無效專利多的問題。但對于職務發明的發明人而言,這種資金支持不是無條件的,而是要與專利的實施許可結合起來。高校可規定,在專利得到實施后,從專利實施的收益中抽取一定的比例金額作為學校的管理費用。如,中南大學規定,專利使用費的10%進人學校的專利基金,20%作為報酬直接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70%撥入相關科研課題的賬戶。專項基金的來源除了上述的專利實施收益外,還包括高校一定數額的經費撥款、政府有關部門的資助、社會公眾的捐款、商標授權使用費等。
3.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首先,改善我國高校長期存在的“重成果鑒定、重報獎、重論文、輕專利、輕商業秘密”的現象。在科研人員評定職稱、業績考核時,較多考慮專利問題,并視專利的申請、授權和轉化實施階段的不同給予不同的考量。其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獎勵政策,有助于扼制高校知識產權流失現象,促進知識產權的轉化實施。對于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給予發明人一定數額的獎勵。對于專利轉化實施的,從轉化實施所得的凈收人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對發明人及對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對于以專利投資人股或以專利為基礎成立公司的,可將報酬或獎勵折算為公司的股份份額或出資比例,發明人及有關人員依據其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資份額獲取收益。應注意的是,高校在制定獎勵數額與獎勵比例時,應充分考慮課題難易程度、所取得的成果、市場前景等諸多方面的因素,加大獎勵的力度,使獎勵金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否則無法真正發揮激勵的效果。
4.完善專利轉化機制。首先,構建專利轉化服務體系。設立一些為專利轉化實施所需環節服務的中間機構和組織,如知識產權評估機構、技術交易保險機構、融資服務機構等,客觀、公平、科學地評估高校知識產權,減小轉化風險。其次,搭建專利轉化平臺,充分提供中介咨詢服務,定期舉辦知識產權交流會、技術博覽會等,使得高校和市場需求相互連接,為轉化提供機遇。再次,政府制定產業政策,鼓勵和引導知識產權轉化工作。如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轉化實施高校知識產權的,享受一定的稅收減免;對知識產權轉化周期長、風險大的項目,政府向高校提供一定的經費資助,或是提供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渠道或服務。
0 引言
知識產權是關于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及其他來自智力活動所取得的一種財產屬性權利。當今世界,知識產權受到各國的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也越來越重要。2008年6月5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國發[2008]18號)《綱要》指出,要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著力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大幅度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支撐。[1]《綱要》的出臺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也標志著我國的知識產權工作從此邁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戰略作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知識產權工作的體制、機制完善與否,任務目標完成的質量如何,將直接影響到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以及創新型國家目標的實現。
1 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問題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就是高等院校對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資源進行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以實現最佳經濟效益和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過程。隨著我國科技事業的不斷發展,經濟建設的快速增長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法治的不斷健全,我國高等院校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
1.1 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意識淡薄 由于我國高等院校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時間較短,我國高校領導層和一般管理者中的大部分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知識產權教育與培訓,傳統觀念和意識還存在于高校相當一部分領導、一般管理人員、教師和科技人員的頭腦中。他們對知識產權的深刻內涵缺乏真正了解,對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認識不足,意識薄弱。長期以來,我國高校一直把數、科研項目數、科研經費數、鑒定與獲獎成果數等當作科技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而且往往把這些指數作為教師職稱評定、晉級獎勵、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在這種“重成果輕專利”的政策導向下,教師們申請專利保護的敏感性差,缺乏市場觀念和競爭意識,偏重學術水平的評估,輕視經濟效益的發揮。科研成果一般以、成果鑒定、學術研討會等形式公諸于眾,使其喪失了作為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新穎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與此同時,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費被世界各國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1.2 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疏漏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仍有部分高校沒有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機構,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沒有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知識產權工作大都由科技處管理人員兼管,這樣做不僅嚴重影響了科技人員申請專利的積極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高校的知識產權的健康開展。另外,這種相互脫節、互不協調的運行機制,出現了管理上的混亂和漏洞,形成了知識產權流失的“暗道”。如高校大量教師通過跳槽、考博、留學、訪問等途徑離開原學校,謀求新的發展,而將所掌握的技術資料、圖紙、成果、軟件等帶到新單位;大量碩士生、博士生、訪問學者,在校期間參與了導師的科研工作,離校時將有關技術秘密直接或變相地帶走;一些高校中有相當比例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在技術服務和社會兼職活動中,為了一己私利,將技術秘密非正常地轉移到兼職單位;有的把職務發明當作非職務發明進行專利申請等等。
1.3 知識產權政策導向滯后 政策問題的核心是如何調動科教人員積極性的問題,現在的激勵機制力度不夠,有些政策只是寫在紙上沒有落到實處沒有使那些從事專利技術轉化的人從自己的創造性勞動中得到應有的回報。[2]目前高校科研人員的收入主要有工資、崗位津貼、各類頭銜津貼、各類獎金、科研獎勵和社會服務收入(如擔當各種鑒定會、評獎會、課題立項評審會、評標會等)。以上各項收入都是與職稱掛鉤的,而職稱的評、聘等都需要看發表的論文數、出版的著作數和科研獎勵的級別等,均與專利無關。據有關部門統計,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學教師普遍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它與科研人員的住房問題以及福利待遇等多項利益緊密相關,而這些利益的獲得很少與專利工作以及專利技術轉化掛鉤,嚴重地影響了科研人員申請和從事專利工作的積極性。因此,在專利技術轉化方面,應盡快制訂一套足以調動教職工從事專利技術轉化工作積極性的政策和措施,確保專利技術轉化者能夠從中受益。
1.4 管理經費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低 按照有關規定,我國各高等院校應該設立專利基金,并對獲權專利給予一定的獎勵。但是,我國高校目前的情況并非如此,即使有些高校設有專利基金,卻也是嚴重不足。我們知道,從專利的申請到獲權后的維持都需要交納一定費用,這就需要足夠資金的支持。而我國高校目前普遍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經費,近年來高校專利權提前中止的現象屢有發生。這在一定程度上與維護費用嚴重不足有直接的關系。由于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的專項基金,一些本該申請專利的高科技成果喪失了專利制度的保護,喪失了國際競爭性。另外,我國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發和轉化無視市場導向,忽視對專利文獻的檢索無法了解和把握國內外最新技術水平的發展動向造成研發轉化與市場的嚴重脫節,加之一些高校教師申請專利時只追求數量,不注重質量,致使科技成果實現真正意義上轉化與產業化的比例低,且應用前景不佳。
1.5 知識產權人才缺乏 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范圍很廣,涉及面寬,情況復雜,且專業性、法律性非常強。這就要求我們的高等院校要有一批高質量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者,但我國高校卻普遍缺乏這方面的人才。我國多數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由學校的科技處代為管理,一般沒有配備接受過正規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的專業管理人員。這樣,兼職管理人員運用知識產權知識的能力和水平較差,也就必然造成了知識產權各環節管理的失衡。這些管理失衡、各種法律關系處理不當、各方權利義務不明確就直接導致高校知識產權的嚴重流失。
2 加強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
高校是知識產權的密集之地,曾經有人統計,今天影響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70%來自于[3]高等院校。在知識產權日益成為現代化國家立國之基的背景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針對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如何借鑒國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制定確實可行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對策,已是我國高等院校迎接新挑戰、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整體綜合競爭能力的必然選擇。
2.1 大力強化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意識 觀念意識問題是我們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針對我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觀念模糊和意識淡薄的現狀,我們應大張旗鼓地在全國高校范圍內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宣傳教育。通過這種宣傳教育活動,一方面增強保護和管理好自己知識產權的意識,另一方面強化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的觀念。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利用校報、學報、電臺、電視臺、宣傳欄、墻報、校園網等,還可以通過舉辦講座和學習班以及開設必修課的形式,廣泛宣傳普及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知識及知識產權管理知識,并進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提高我國高校師生員工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觀念和水平,強化其競爭能力與自我保護意識。
2.2 建立健全激勵機制 鼓勵高校科教學人員申請專利獲取自主知識產權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知識產權創造激勵政策從制度上扭轉那種重論文和報獎、輕專利的思想,把知識產權創造納入到科研人員業績考核中,與職稱評定相結合,與崗位津貼相結合,與成果獎勵申報相結合。教育部門在各種檢查評估指標體系中也要逐步增加專利項目的比重;高校要對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科教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撐。教育部第3號令《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中指出“:高等學校應撥出專款或從技術實施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于支持補貼專利申請、維持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費用。”建議各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工作專項基金(經費),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將具有創新水平的成果及時申請保護,取得自主知識產權。
2.3 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知識產權管理隊伍 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競爭,歸根結底是知識產權人才的競爭。因此我國高校必須采取得力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首先,我們要有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專門機構。,在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要開辦知識產權學院或知識產權系,有計劃地、系統地、正規地培養知識產權方面的專門人才。在其他一些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中,應開設知識產權課程,使我們高校學生普遍具備知識產權方面的基礎知識。其次,我國高校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人才的引進工作。我們既可以從國內的一些法律機構、管理機構中引進知識產權人才,還可以從國外引進這方面的人才。再次,加大對現有知識產權人才的培訓力度。我們可以通過開辦講座、集中學習、到專門知識產權院(系)進修等方式對現有高校的知識產權人才進行教育、培訓。最后,大力開展國際間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合作與交流。使我國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與國際潮流相融合,以此共同推進人類知識產權事業的創新與進步。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通知[Z].國發[2008]18 號,2008206205.
當今時代的發展已演變為以知識產權為軸心的競爭,知識產權在社會經濟的發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筆者預言,本世紀將會使知識經濟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現階段,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已初具雛形,但在管理體系與責任劃分上仍尚待完善,與國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具有較大的差距。因而,加大對于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探究力度對于高校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發展現狀
1.專利申請數量明顯增長
據《2012年中國有效專利年度報告》顯示,國內企業和高校的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確立,增長勢頭強勁,國內高校發明專利擁有量再創新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亦得到增強。2012年國內高校發明專利擁有量達9.7萬件,占總量的兩成多。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上海交大、浙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位居前五。2013年報告顯示,我國國內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量占比超三成,隨著我國整體創新能力的提升,我國專利結構與質量正在不斷優化與提升。如吉林大學2013年專利申請達到1116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743件,此外,該校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今年達到102件;柳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共申請113項發明創造成果專利,其中,申請發明專利77項、新型專利36項,已獲受理發明專利39項,實用新型專利17項;以上案例均證實,我國高校已成為知識產權創造的中堅力量,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生力軍。
2.專利成果轉化效果已得到顯現
近年來,各大高校相繼推行產-學-研的模式,高校與企業直接簡歷合作關系,建立校企聯合研究基地、實訓基地、科技園等途徑促進專利的轉化,均收獲了喜人的成績,如柳鐵職院將本校的百余項發明創造成果與企業進行緊密結合,部分專利還應用到教學工作及上汽通用五菱、東風柳汽等企業生產中,目前除了通過專利技術轉讓外,還可以委托企業開發、校企合作開發的方式實現專利技術的轉化。
二、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總體而言,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在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在實際工作中仍會遇到各種難以解決的困難,由此提示我們,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尚有許多亟待完善之處,筆者結合自身實際工作進行總結發現,管理工作還存有如下問題:
1.管理體制缺陷
我國現行的與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有關的規章體制并不在少數,盡管各校均建立了自身的管理體系,但在知識產權的轉化與轉讓等方面仍有不足,集中反應在以下幾個方面:
缺乏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理人才匱乏,導致知識產權的管理與保護工作缺乏力度與實效性,部分高校甚至并沒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而將其工作納入于科管部門,亦缺乏專業的管理人才,某些高校雖設立了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但工作重點仍局限于專利的申請。
缺乏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我國高效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起步較晚,體系尚未完善,高效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尚未得以顯現。由于配套體制的不健全,高效對于自身知識產權與成果缺乏嚴密的保密制度,缺乏完善的專利轉讓與合作項目簽約制度,高效與合作對象間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與責權。
尚未形成長效的知識產權運作機制,由于缺乏知識產權制度的運用能力,無明確的政策指導,缺乏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項目儲備制度、科技成果評估體系與獎勵制度,導致高校專利技術與成果缺乏對于商標、版權、專利等全面的保護,科研成果的轉化效果較差,而教師群體則注重職位晉升、職稱評定與成果評估,而對專利申請的積極性則相對較低。
2.知識產權管理意識淡薄
當前我國許多高校對于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淡薄,在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等方面的能力還需進一步的提升。由于高校未意識到自身科研成果參與到市場競爭中的價值,對本校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考慮不周,無法準確衡量科研成果的市場價值,
結果為學校帶來極大的損失,甚至是法律糾紛。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意識淡薄的問題不僅反襯出相關個人意識的淡薄,同時也折射出高校對于知識產權知識普及的缺位,絕大多數高校尚未建立知識產權教育的課程體系,相關科研人員對于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及意義較為模糊,另外,高校亦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相關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3. 知識產權收益的分配問題
一般而言,高校內一項科研項目的參與人數較多,但主要功臣卻屈指可數,但在涉及知識產權的收益分配問題時,往往推行均衡主義,結果導致發明人的權益與地位受損,筆者認為,應按照付出比例突出發明人與其他參與人的收益分配差異,如此才可極大地激發人員的創造力與積極性。另外,高校在科研人才與科研設備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但企業則擁有雄厚的資金支持,目前校企合作愈發緊密,但二者的成立性質、經濟地位、市場地位具有較大的差異,因而校企在知識產權的收益分配問題上也易發生分歧,企業大多認為自身出資后就有權享有知識產權專利的獨立申請權,而專利成果對高校與企業而言均是不可或缺的,企業需依賴于高校的技術成果,而高校則需要的資金支持,因而二者分配宜均等,而不宜實行差異分配。國家還應出臺相關政策給予支持,以利于校企合作模式得以長效發展。
三、完善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對策
1.構建完善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制度
筆者認為可適當借鑒OTL管理模式,具體為主要科研人員向OTL提交了技術成果后,由OTL管理人員實施篩選,對科研成果進行初步評估,再制定相應的許可方案,包括知識產權的形式選擇與專利申請方案,科研成果營銷方案,許可談判與產權收益的分配。在生成許可協議后,OTL管理人員還與企業繼續保持聯系與溝通,如可要求企業根據協議內容遞交財務報表,推薦新發明與新技術等。各大院校應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上對校長負責,下至各個院系相關的負責人員與教職工,未明確職責范圍,可劃分若干職能部門,分別進行知識產權的咨詢服務;知識產權的信息收集與資料管理;科研成果的后期篩查、評價、轉讓、收益分配等工作。此外,筆者經查閱資料發現,東南大學的科研管理系統亦為有效的嘗試,該系統為綜合信息化管理平臺,系統以項目管理為中心,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貫穿于科研立項、計劃、合同、成果、專利、成果轉化、人員、經費、學科建設等全過程。具備科研項目管理、科研考核、經費與成果管理等種功能,不但可作為評估教師科研水平的參考依據而且還可為學校科研管理提供依據。
2.多手段強化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意識
經過30余年的發展,高校的科研工作已發展成為國家科研的重要力量。無論是從學術論文的發表、高校科研人才的培養與儲備,還是實驗室設備管理等因素看來,都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但整體而言,高校對于大學科研成果轉化,對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經濟或法律常識的認識均有待提高。要想提高高校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管理意識,首先應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培訓計劃,開展系統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與經濟常識,列舉知識產權管理實例進行剖析,確實提高受訓人員的知識產權管理意識;通過舉辦專題講座、開設知識產權課程、舉辦研討會、開辦學習班等形式向全體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知識的宣教,培養相關人員對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重要性的正確認識。
3. 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激勵機制
建立長效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之余,還應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考核激勵機制,并為科研提供足夠的經費保障,可在最大程度上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意識,調動研發人員通過技術創新獲取自主知識產權的積極性,該類激勵機制需對高校與科研人員間的義務與責任進行明示,高校可設立知識產權專項扶持基金,并根據本校實際,對科研人員的業績考核體系與評價指標進行調整,在進行課題報項與成果評估時,適當增加對知識產權的考量。
4.合理分配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收益
高校在順利完成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后后,需謹慎對待成果轉化后的收益分配問題,制定明確而公正的分配原則,適當增加主要研發人的分配比重,突出收益分配中的技術要素原則,可按同一科研項目中,參與人員所做貢獻的大小進行分配比例的劃分。至于收益分配方式的選擇,高校既可根據自身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也可分期獎勵,或以技術入股的形式,確立成果轉化后發明人應有的技術股份份額的激勵政,實行股份制獎勵。正確處理好專利收益與獎勵的關系,否則將大小科研人員的創造積極性。
四、結語
總而言之,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發展中略顯不足,加大對于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分析,可對今后的管理工作發揮導向作用,高校應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適當國內外先進管理經驗,構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激勵機制等積極措施來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葛莉、王先鋒.陜西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問題淺析[J].渭南師范學院學報.2013,05(10):32-33
[2]徐鵬杰.國外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經驗及啟示[J].經濟研究導刊.2010,12(23):55-56
[3]馮愛玲.論創新型國家戰略下的高校知識產權保護[J].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05(13):64-66
[4]陳夢.基于耦合機理的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經營戰略系統構建[J].科技管理研究.2009,06(12):63-64
[5]張丹.知識產權保護下的高校科研管理流程再造[J].中國高校科技與產業化.2010,08(16):65-66
[6]潘麗,張義平.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缺失及對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10(20):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