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1 16:35:3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對金融監管工作的認識,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1.監管目標模糊。對縣級人民銀行的監管目標問題,存在一些模糊認識。有的把貨幣政策目標等同于金融監管目標,有的把監管目標局限于保護存款人利益,有的則超前地把轉軌時期的監管目標等同于市場時期的監管目標。由于認識上的模糊,沒有把轉軌時期縣級人民銀行的監管目標界定在維護金融業的安全穩健、防止金融風險這一核心上來,導致縣支行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左右為難。
2.現行金融監管體系中監管職能分散、力量分散的缺陷,導致監管合力難以形成。縣級人民銀行內部監管部門按上級的要求必須對口設置后,由于縣級支行人員編制有限,在保證基礎業務科室基本規章制度執行的前提下,監管部門的一個科室只有1至2個工作人員,導致監管力量分散,職責分散,多頭監管,各監管部門工作不協調,不能形成監管合力,無法全面解決問題,嚴重影響到縣級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效率和監管質量。如金融管理科作為對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的主要監督管理部門,合作金融管理科作為對農村信用社的主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對分管金融的市場準人和退出、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離任審核及其經營活動的監管。但計劃、、國庫等部門作為現金、利率、開戶結算、國庫業務的監督管理部門,貨幣金銀科作為金融市場的監管部門,與機構監管部門在職責分工上形成交叉重復。這樣,既導致了人民銀行監管力量分散、重復勞動和資源浪費,又造成重復檢查而加大了被監管對象的接待負擔,極不利于金融監管效率的提高。這還與上級行在監管任務的安排上,缺乏統籌協調有關。
3.監管手段落后。監管上的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缺乏必要的設備和程序,監管檢查以手工為主,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信息核實效率低。金融監管中的技術手段落后,已不適應有效監管的需要,制約著監管效率和質量的提高。
4.監管人員素質低。監管效率的高低直接取決于監管人員的素質。由于中央銀行本身不經營商業性金融業務,不少監管人員缺乏實際金融業務經驗,部分監管人員素質偏低,有相當一部分監管工作人員不具備監管工作的資格和能力,這樣不僅很難做到及時發現金融機構存在的高風險和違規操作,而且在金融機構面前也難以樹立中央銀行的監管威信。
二、提高縣級人民銀行監管效率的對策措施
1.明晰監管目標。要提高監管效率,關鍵是樹立全新的監管理念,把“維護金融業的穩健、防止金融風險’作為當前轉軌時期的監管目標,避免監管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一方面,要采取斷然措施妥善化解已經出現的風險和處理已面臨支付困難的金融機構,最大限度減少震蕩,維護金融業整體安全與穩定;另一方面,必須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正確和判斷金融創新趨勢及其風險領域,建立起風險的早期識別和預警系統,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防止風險的積累、擴大和突然爆發。
在監管的和上也要進一步更新觀念,鼓勵金融創新,提高金融監管效力。我們的金融監管要逐步向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當前在金融監管中要逐步實現四個轉變:一是由單純的業務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性監管并重、以風險性監管為主的方向發展;二是由單一的現場檢查向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以非現場監督為主的方向發展;三是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傳統的手工檢查和的機檢查互補、以計算機檢查為主的方向發展;四是由對金融違法“創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確引導金融機構的創新活動、將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有機地結合起來的方向發展。
選準金融監管的著力點。根據不同時期監管政策的要求和金融企業的自身特點,努力尋找金融監管與金融機構內控的最佳結合點和結合方式,切實將金融監管政策融入金融企業完善內控、加強管理的工作之中,以此尋求金融監管與金融企業內控的最大合力,避免監管的無效勞動,提高監管的有效性。
2.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改革縣級支行的科室設置,完善央行監管前沿陣地——縣級人民銀行的監管體系。要克服治標不治本的短期監管行為,建立以穩健運行、金融整體有效性和金融中長期風險預測為主要的金融監管體系。一是合并縣支行的所有監管科室,集中力量、集中職責。對縣級支行的現有機構進行改革,按“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現有的科室進行撤并,由現在的6-8個科室撤并為兩部一室,即:撤銷金管科、計劃科、合作金融監管科成立金融監管部;撤銷科、國庫科、貨幣金銀科成立營業部;撤銷人秘科、保衛科成立辦公室。二是將原會計、國庫、貨幣發行等部門的監管職能全部移交金融監管部,一個窗口對外實施金融監管。這樣改革后有三大優越性:其一,可以解決縣級人民銀行監管職能和監管力量過度分散的。將原來各監管科室的力量進行了集中,有利于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和指揮,如利率、結算、現金等季度性檢查就無需對同一家機構分別組織三次甚至若干次的檢查,只需一次性檢查即可完成,能有效地避免重復檢查和重復勞動,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可大大減輕被監管機構的接待負擔。其二,有利于基礎業務科室集中精力搞好業務核算,提高基礎工作質量,嚴格執行基本規章制度,確保資金的安全。其三,可以實現“兩個結合”:一是實現監管與調研的有機結合。由于將計劃統計、非現場監管、調查等職能全部交由監管部負責,在工作安排上就可解決“單打一”問題,在對金融機構進行某項檢查時,就可同時對其它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和檢查,工作人員回行后再按工作分工進行分類匯總處理,分別上報。這種辦法能有效地解決縣級支行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節約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在組織專項調查時發現可能出現的風險性、苗頭性問題,能及時有效地采取監管措施,有利風險的及時化解。二是實現服務與監督的有機結合。既可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詢服務,又可在服務中對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為更好地搞好金融監管奠定基礎。
3.落實監管責任,改進監管手段。
(1)依據監管職責,建立監管目標責任制和監管內控制度。要保證監管目標的實現,提高監管效率,必須建立監管目標責任制和內控制度,對監管部門及人員所承擔的工作職責和目標作出明確規定。為保證監管工作的協調配合,建立責任制時,可實行監管職責AB制,即每個監管人員既承擔一部分主要監管職責,還要承擔一部分協助監管職責,避免出現監管工作空檔等問題的發生。同時,對于涉及區域金融秩序和金融風險等重大工作,實行統一制定方案、統一調配力量、統一組織實施等做法,有效地發揮監管部門的整體功能。
(2)強化督促落實,嚴格監管約束。制定實施工作考評制度、工作情況匯報制度,監管人員要根據本崗位工作要求,主動制定計劃,落實任務,匯報工作。同時,規定工作紀律,要求監管人員不以管謀私。對監管人員中出現的監管責任事故和發生的違反工作制度、工作紀律的問題進行記載,并根據所犯錯誤的程度和工作責任的大小,給予必要的處分,以進一步樹立人民銀行的良好形象。
(3)改善監管手段。一是要加快化建設步伐,盡快改變人民銀行主要依靠手工作業進行監管的現狀,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加大機在金融監管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非現場監管報表資料電腦化管理,實現金融監管指標電算化,把監管人員從復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力量,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工作,調查和處置金融服務中出現的新問題、難問題。二是要建立監管信息系統,充分利用已有資源信息。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金融監管檔案信息系統,是提高監管效率的重要環節。金融監管信息系統要全面記錄轄內每個金融機構業務、高級管理人員、金融風險、違規經營等情況,做到金融監管有效資源豐富,記錄全面、真實、準確,并實現信息共享。同時,建立金融政策法規檔案,通過掌握金融政策法規的沿革,理清監管思路,杜絕金融執法中的誤解和偏差。要對金融機構檔案、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檔案、非現場監管檔案進行整理、規范和完善。機構檔案要分系統按行別建立,檔案內容分機構設立、業務范圍、業務變更、違規查處、機構年檢、市場退出等六大類;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監管檔案分系統按人員建立,檔案內容包括任職審查、任職考核、離任稽核、任職資格取消等四大項;金融機構非現場監管檔案按行別收集,包括各機構報表資料、自查報告、非現場監管報告和報表等內容。
4.完善監管工作規程,提高監管效率。推行程序管理,實現監管工作的規范操作。為適應新形勢下監管工作的需要,必須實行程序化管理,即對的監管任務,依據操作的先后步驟,進行設計,優化篩取,組合出最優工作程序,并用以操作的一種管理方式。要涵蓋監管的全部,使各項監管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易于操作,統一規范,運作有序。程序化管理的實施,不僅可以規范監管工作的實際操作,而且可促使監管職責AB制落到實處。
5.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素質。金融改革的日益深化,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金融創新的空前活躍以及電腦在金融領域的廣泛運用,對縣級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金融監管隊伍面對層出不窮的金融新業務和金融創新顯得嚴重滯后。金融監管人員監管能力的增強和水平的提高與金融機構業務步伐還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須加大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盡快提高監管隊伍素質。
一、目前金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目標多重性。在實際工作中,對金融監管目標存在多種認識:一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確保轄內金融秩序穩定,這無疑是正確的;二是通過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查處金融機構違規經營行為,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三是貫徹有關金融法規,監督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保障金融業健康運行;四是依據當期國家貨幣政策及有關政策,對金融機構進行適時適度監督管理,以適應經濟的需要。以上認識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決定金融監管目標的依據是人民銀行的職責而不是監管過程和手段,而且應一致起來,否則將導致目標不明,事倍功半。
(二)操作無序性。人民銀行自單獨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以來,出臺了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這為規范金融監管行為打下了基礎。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更重要的是符合實際和具體細致的操作規范,如工作程序規范、檔案管理規范等等,這些規范性的操作管理制度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或不完善,或不細致,或不具操作性,或沒有認真落實,造成金融監管工作盲目無序,整體質量不高。
(三)偏狹性。按照金融監管責任制實施辦法有關要求,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的內容是寬泛的。但是,在具體工作中,由于人員少,頭緒多,任務重,往往顧此失彼,而且一些工作或流于形式,或擱置不管,或無暇顧及,導致監管范圍縮小。比如,在目前潛在風險突出情況下,集中大量時間、人力物力,對信貸資產質量和盈虧情況進行真實性檢查,而對機構設置合規性及其退出、高級管理人員人品及其經營品業績、政策性業務等缺乏有效的監管。凡此種種,使金融監管內容偏廢狹隘,弱化了監管整體效果。
(四)再監督滯后性。再監督是落實金融監管責任制、提高監管質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監察與內審肩負著這一重任,而目前這一點金融監管工作存在著明顯的不足。監察部門偏重于對行政違規行為查處,內審部門側重于對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金融監管過程、執法尺度、效果及監管人員執行紀律等情況卻監督甚少,或者根本沒有履行其再監督職能。這種再監督滯后的狀況不利于提高監管效能,必須認真并加以解決。
(五)行為隨意性。在當前,金融監管工作最突出的問題是缺乏計劃性,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金融
“消防”特征十分明顯。究其原因,一是基層人民銀行人員緊張,無法有計劃地實施監管工作,只能被動地搞突擊應付;二是監管體系沒有真正建立,科學地實施監管還缺乏條件,只得根據情況隨時調整和確定監管行為;三是各種法規政策正在逐步出臺和調整,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決定了監管行為的非計劃性;四是金融機構違規經營行為無可循,金融風險變幻莫測,實現監管計劃性實屬困難。
(六)查處軟弱性。依法監管,從嚴查處,是強化金融監管應遵循的原則。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受執法尺度、查處原則、關系、個人感情、行政干預等因素的,常常使監管查處不能從嚴執法,或避重就輕,或刪減問題,或久拖不決,不了了之,此類現象十分普遍且極不正常,削弱了金融法規的嚴肅性和人民銀行的監管效力。
(七)形式單調性。金融監管是一項枯燥而又艱苦的工作,法規制度條文的限制、紀律的約束、數字的核實、問題的查證以及撰寫報告的格式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和時間要求,在目前人員少、任務重的情況下,導致不僅監管范圍收縮,而且監管形式單調,主要表現:一是應付突擊性任務多,主動開展工作少;二是轄內本地檢查多,異地交叉檢查少;三是現場檢查多,非現場監管作用發揮不充分;四是人民銀行監管多,金融機構自律性監管少;五是一次性檢查多,跟蹤監測監管少。這種機械單調的監管方式極易形成范圍收縮甚至出現監管真空,影響監管工作的整體質量提高。
(八)手段落后性。在飛速的今天,作為人民銀行最重要的職能——監管——仍然處于低層次的半手工操作狀態:報表數據非自動傳輸匯總而是人工錄入,生成指標非微機處理而是手工,資料報送非傳輸而是信件郵寄,非現場監管預警預報非電子網絡監控而是通過人工報表處置,檔案資料管理非電子化而是文本式等等,這些顯然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
(九)重點模糊性。一些基層行明顯存在著或被動應付,疲于奔命,失去重點;或面對任務,茫然失措,找不到重點;或平均用力,講究均衡,沒有重點;或東一榔頭西一斧子,不要重點等等,以至于重點模糊。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弄不清當時的形勢和背景,有的找不準選擇重點的依據,有的吃不透監管政策精神,有的分不開輕重緩急,這種現象嚴重了金融監管的針對性和工作質量。
(十)績效考核不確定性。運用合理的指標評價監管效果工作相當薄弱:一些行根本沒有開展考核活動,僅僅滿足于階段性;有的聽聽匯報,下發個通報了事;有的甚至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或憑印象對監管工作進行評價;有的例行檢查,聽匯報,看資料,通過了解表面情況判斷監管績效。無論如何,目前的績效考核都是局限于定性評價和對表面現象的判斷,缺乏系統的、細致的、規范的、科學的、量化的監管考核指標體系,不僅影響考核效果,而且不利于調動監管積極性,也難以為監管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二、金融監管標準化的設想
實現標準化管理是金融監管工作由粗放到規范、由低級到高級的必然趨勢,也是基層人民銀行切實行使央行職能必須解決的,而且要堅持前瞻性和現實性相結合、性和操作性相結合、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等原則,制定出科學的監管標準。
一是目標統一化。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的目標由其地位和職能決定,根據《人民銀行法》第十二、第三十條規定,考慮到基層的實際情況,監管目標應該是:依法監督管理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努力防范和化解各類金融風險,維護一方金融平安,為地方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一些過程和手段來支撐,但它們并不是目標,應嚴格區別開來,保證目標的統一化。
二是操作規范化。(1)操作程序化。按照金融監管操作規程和責任制實施細則,依據層次管理和崗位負責制,一方面實施梯級管理,分工負責,另一方面分清先后順序,漸次推進,逐項落實。比如,日常工作由崗位人員負責具體落實,但重大事項必須報告主要領導,通過集體決定;又如,某項檢查從立項、發出文本通知到落實處理結果、文件資料歸檔等,必須按程序辦事。(2)管理制度化。認真執行金融監管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堅持把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每一次活動都納入制度規范之內,從嚴管理。(3)組織條理化。即按照監管及對象,合理分工,區別類型,動態管理,預警預報,分類處置,做到日常工作有條有理,按部就班,處理突發性問題聞變不驚,處驚不亂,分析情況,調整力量,果斷處置。(4)任務具體化。即對每一項監管工作合理布置,落實到位,尤其是對于重點任務在時間、人員、方案、措施及質量等方面細致安排,予以保證。
三是范圍最大化。基層人民銀行的監管內容很多,但是不能因此而顧此失彼,相反,要相互兼顧,合理布局,實施全方位監管。在確保完成重點任務的同時,對日常性工作妥善安排,抓住熱點,突破難點,掃除空白點,不留真空。為此,應在不斷提高隊伍素質的基礎上,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注重拓展監管范圍,延伸監管觸角,落實崗位責任。
四是形式多樣化。要不斷改進監管方式,提高工作質量。首先要在調查研究上下功夫,結合監管計劃,深入金融機構網點和居民區,了解經營情況及對金融市場的反映。尋找實施監督的切入點,提高監管針對性;其次要加強分析預報監測工作,對平時收集的資料和數字信息認真分析,從中找出異常變化,及時會診,快速反映,實施監督;再次要強化非現場監管,對重要指標定期測算分析,掌握動態,預警預報,妥善處置;同時要在以上基礎上擬訂方案,或有計劃地進行全面檢查,或有目的地進行重點抽查。上述諸法應相互配合,因時因地因情靈活使用,以實現監管形式多樣化,有針對性地解決各類問題。
五是手段化。應建立監管系統,實現報表數據信息電算化和傳輸化,資料和指標監測、動態管理、文件處理電腦化,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的預警預報系統,核查資料記錄及分類整理應逐步脫離手工操作,檔案資料應實現機管理和網絡化。為此,基層人民銀行要更新觀念,舍得投入,并著力培養高素質的監管人才,全面提高監管水平。
六是計劃化。(1)制定總體規劃,即根據上級行監管工作指導思想和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某一時期的監管總體思路、目標、步驟及措施;(2)制定年度計劃,即按照總體規劃和當期情況,確定本年度監管工作的項目表、時間安排、任務分解、目標責任及考核辦法,逐項分步實施;(3)編排項目順序,即依據年度計劃,按輕重緩急對所有監管項目進行排序,按崗位責任和工作性質分工負責,落實任務;(4)確定項目方案,即對每一個項目特別是重點項目進行認真研究,確定目的、時間、人員、、可能遇到的與解決對策等,做到提前布置,科學安排;(5)突擊臨時任務,即當計劃與變化發生沖突時,應在保證完成計劃內工作的同時,集中力量突擊臨時任務,做到兩不誤,切忌顧此失彼。
七是重點突出化。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應重點解決四個方面的關鍵問題:首先是中小金融機構經營性風險監管,重點是防范和化解信用社支付性風險,立足“三農”,樹立形象,扭轉被動局面;其次是存款市場監管,依法從嚴查處非法金融活動和違規經營行為,凈化存款市場,為金融機構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再次是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嚴把任職資格關,突出對遵章守紀、經營業績及道德品質等進行嚴格審查管理;同時對金融機構市場準入與退出實施規范性管理,確保機構合法合規。
美國雙重銀行體系的特點在于銀行可在州或聯邦一級自由地申請注冊、平行地接受監管,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金融監管當局獨立地行使注冊、管理和監督金融機構的職責。
美國的銀行主要分為國民銀行和州銀行。國民銀行是指在聯邦一級注冊的銀行,由美國貨幣監理署審查合格后取得許可證。州銀行是指在州一級注冊的銀行,由每個州的銀行監管當局審查批準。國民銀行注冊之后自然成為美國聯邦儲備體系(美國的中央銀行)的成員行,州銀行則可選擇是否申請成為聯邦儲備體系的成員行。國民銀行在開始營業前,必須獲得聯邦存款保險,州銀行監管當局對州注冊銀行也有類似要求。
根據美國銀行管理法規,銀行注冊管理當局有權對銀行進行監管;聯邦儲備體系對其成員行也有同等的監管權力;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則對享受存款保險的銀行有監督管理權。因此,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貨幣監理署、聯邦儲備體系、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州銀行監管當局等,形成多頭監管的格局。
美中金融監管的特點比較
首先,監管工作的計劃性、程序化和規范性。
美國的金融監管非常注重工作的計劃性、程序化和規范性。監管當局每年制訂出詳細的工作計劃,一切按程序行事。對金融監管的各領域都制訂出細致的標準和操作規則,從而使各監管機構能夠保持統一的監管思路、評價標準,以及一致的檢查程序和操作技術。而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工作,特別是現場檢查工作尚未形成系統的檢查標準和程序,現場檢查方案的制訂和檢查前問卷的設計完全依賴于主查人的主觀判斷和經驗,不利于檢查工作的專業化。
其次,現場檢查與內控評價的有機結合。
美國監管當局的現場檢查實際上是對商業銀行內控評價的具體操作過程。根據現場檢查結果會對商業銀行的內控管理進行正面評價,并提出相應的監管建議,促使商業銀行全面提高內控管理水平。目前,我國的現場檢查僅側重于點的方面,即單個問題,但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環節和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尚不能做出全面的評價。
第三,監管工作的連續性。
美國監管當局非常重視后續檢查,把每次檢查發現的需要銀行修正的問題都列出詳細的時間表,并采取嚴密的跟蹤程序,記錄每一個問題的最終結果。這樣既保證了檢查成果被充分利用,也保證了監管工作的連續性。而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工作大多注重發現問題,而問題是否得到實質性解決,監管部門尚未采取有效手段予以監控。
第四,監管工作的溝通與交流。
一是監管當局之間的交流。美國各家監管機構之間為提高監管工作效率,避免重復性檢查,往往達成監管協議,或分不同時間對同一家銀行進行檢查,或各方共同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各方認可并實行信息共享。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工作實行由下至上的信息傳遞渠道,各地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分行的監管情況會上報銀監會,但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情況尚未形成內部充分披露的渠道。此外,銀監會、人民銀行與各級財稅部門之間尚未形成信息共享機制,檢查結果的溝通交流尚待加強。
二是監管當局與商業銀行之間的溝通。美國監管當局會就銀行董事們日常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提供指南與建議,也會把一些好的管理方法或技術推薦給商業銀行。通過溝通,可讓被監管者充分理解監管者的思路和理念,增強風險意識,既能加強合作,提高監管的權威性,又能幫助商業銀行建立健康的管理文化。目前我國監管當局也力求通過窗口指導等方式傳達自己的監管理念,力求得到商業銀行的理解與支持。
第五,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有效性。
美國監管當局通常不做審計人員所做的詳細的財務檢查工作,而是對銀行業務發展中的風險性予以更多關注,有效發揮銀行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作用。目前我國金融監管也逐漸由合規性監管向風險性監管轉變,由事后監管向風險預警轉變。由于我國部分商業銀行分行內部稽核部門尚未實現由總行垂直管理,內部稽核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內部審計效果不顯著。而外部審計只做一些常規性檢查,與監管部門關注點有所不同。
第六,培訓制度的完善性。
美國監管當局有系統、完善的檢查官培訓制度。培訓內容涵蓋銀行監管各領域的政策、程序與方法。通過系統的培訓制度,提高了檢查官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并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檢查官的知識結構。目前,我國金融監管人員任務重,人手少,很難抽出時間進行后續培訓。但從監管工作的長遠發展考慮,人員的持續培訓對提高監管工作質量是非常必要的。
相關建議
首先,監管當局應建立系統的監管工作程序。
一是盡快出臺《商業銀行現場檢查手冊》,按照內部控制的基本框架與內控環境、授信與貸款業務內部控制、會計業務內部控制、存款柜臺業務內部控制、資金業務內部控制、中間業務內部控制、計算機業務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與糾正等八個方面,制訂詳細的現場檢查操作流程、檢查原則、檢點和方法,規范金融監管程序。
二是及時編撰并更新《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匯編》,并按照上述八個方面將法規分類匯總,使監管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其次,監管當局應注重對商業銀行內控的全面評價。
監管當局應將現場檢查與內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更高的層面幫助商業銀行發現內控管理的薄弱環節,提高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加強商業銀行內控管理水平。
第三,監管當局應加強監管工作的連續性。
監管當局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點應建立跟蹤系統,可在《現場檢查意見書》中要求商業銀行針對每一個問題上報詳細的整改措施、整改時間表,并落實整改責任人。商業銀行整改報告上報后,監管當局應關注其整改措施的具體落實,必要時可安排專項后續檢查,并在系統中記錄每個問題的最終整改結果,切實提高監管工作成效和監管權威性。
第四,監管當局應加強監管工作的信息交流。
一是銀監會與各地監管機構之間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其對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報告、檢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披露,使各地監管機構能夠整體把握被監管銀行的經營管理狀況。此外,銀監會、人民銀行與各級財稅部門之間應加強信息溝通,避免重復檢查。二是監管當局應進一步加強監管理念的宣傳力度,使商業銀行對風險監管工作能有更充分的認識,促使其將被動接受監管轉化為自覺、自律行為。
第五,監管當局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作用。
一、我國金融監管機構的重要作用
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行為的監管行為,能夠對那些不公平的金融行為進行很好的管理控制,進而為金融行業提供一個公平、健康的秩序,促進我國金融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而金融行業的發展變化與國家經濟的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所以,換句話講,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行為,能夠盡量避免國家經濟發展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促進國家經濟的健康發展,從而保障了社會的穩定發展。總而言之,金融監管機構對于國家的發展進步有極大的積極作用。
二、金融監管機構目前存在的不足之處
我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仍有很大的不足,阻礙了金融監管的有效執行,下面簡要分析了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中的幾點不足之處。
2.1、金融監管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金融監管機構是對所有金融行為的監督管理,但是,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內容并不是所有的金融行為。我國的法律法規對于一些金融行為沒有明確的規范,甚至對于某些非常重要的金融行為,都沒有很好的條文規定。例如,我國法律法規對于公司退出市場行為的規范很不明確,致使金融監管機構操作起來存在很大的難度,導致金融市場出現了一些問題。另外,金融行業也是在不斷發展的,但我國的法律規范卻沒能和金融發展很好的同步。現在,電子商業的發展非常迅速,在金融交易中的比例越來越重要,但法律法規還沒有更好的完善對于這些新興的金融行為的條文規定。
2.2、金融監管機構機制存在問題。由于我國金融監管機構的發展時間較短,所以,目前,我國金融監管機構的體制仍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我國不同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溝通不夠。各個機構的分工形式非常不錯,機構間也有溝通會議,但是對于會議沒有明確的規范,這樣的溝通是不夠的,阻礙了解我國金融行業的情況,不利于各個機構工作的良好開展。其次,金融監管機構理念仍然是傳統理念,導致對于金融行為的監管力度不夠。現在,金融行業發展迅速,監管機構面臨的情況是瞬息萬變。但由于監管理念的落后,導致了監管機構不能很好的發現金融行業內存在的風險或者潛在風險。可以說,這樣的金融監管是不到位的。
2.3、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沒有好的從業人員,再好的政策也不能被很好的實施。在我國,金融監管機構的很多監管人員對于業務的熟練程度不夠,整體的專業素質不高。目前,我國的監管人員的專業知識的儲備量、金融風險的認識判斷水平不能滿足對于金融監管的要求。而且,很多監管人員從業時間不長,經驗不足,這對于金融監管的影響同樣不小。另外,隨著金融行業的飛速發展,金融行業出現了很多新的情形。而我國很多的監管人員不能跟上金融行業的發展腳步,業務水平呈現出大幅度的落后。顯然,監管人員的素質不高阻礙了金融監管的良好執行。
三、金融監管機構不足的調整策略
3.1、完善金融監管的法律條文。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必須得到完善,才能促進金融監管的執行。首先,對于一些沒有法律規定的金融行為,或者隨著時展而產生的新興的金融行為,必須增加相應的法律條文規范。而對于一些有規范的金融行為,也應該隨著金融行業發展,不斷的去修改完善其中的法律條文細節,使規范更加細致準確。同時,對于那些市場影響巨大的金融行為,必須要不斷的去加強其法律規范,務求考慮到這些金融行為的所有情況,從而保證金融不會出現大范圍的波動,影響經濟的發展。
3.2、完善金融監管機構的機制。首先,要加強不同金融監管機構的溝通。對此,國家可以制定相應的條文規范,規定在金融機構開展機構會議時,不同監管機構的職責是什么,規定它們應該分析報告金融行業的哪些方面,從而加強金融監管機構間的全面溝通,實現不同金融監管機構間的信息共享。同時,還要改善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理念,加大對于金融監管的力度。從而對發展迅速的金融行業進行及時的監督管理,盡可能的去避免金融風險的出現。另外,也要完善監管機構內部的部門構造,數據收集、數據分析、風險監管等各個部門分工要明確,職能要分配清楚,這樣能夠很大程度的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
3.3、提高金融監管人員的素質。監管人員素質的提高是刻不容緩的。首先,要改善監管人員對于金融監管的理念,讓他們認識到金融監管的專業性和重要性,這樣他們就會更有責任感的去工作。其次,要提高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使其對于金融風險的分析判斷更加準確及時,從而提高其處理金融風險能力。也要促使其不斷的更新金融監管知識,對于新的金融行為有很好的分析了解。另外,可以實行老人帶新人的制度,在保證金融監管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下,提高新人的實踐能力,保證高能力金融監管人員的連續性。當然了,應該鼓勵監管人員自主學習,不斷的充實自己,掌握更多的知識。例如,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們的金融監管人員應該能夠掌握新技術的應用方法,盡量做到對新科技的熟練應用。總而言之,我們應該盡可能的提高金融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
四、總結
國家要意識到金融監管機構對于國家發展的重要性,同時,也要看清楚我國金融監管機構目前存在的問題,包括相應法律法規不完善、監管機構機制問題和監管人員素質不高等方面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國家應該制定相應的策略去解決問題,保證金融監管機構監管工作的正常執行,這樣才能保證金融發展的健康穩定,對于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都能產生很積極的效應。最后,需要強調的一點是,金融監管工作不僅僅需要國家安全金融監管機構的正常工作,也需要多方面對于金融行業監督管理的配合,這樣才能更好的發展我國金融行業。(作者單位:西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1] 王文亮.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監管法律問題[D].山西財經大學.2012.
[2] 周曄.我國政府在金融監管中面臨的職能定位困境及其對策分析[D].湖南大學.2011.
我叫,現年31歲,年7月畢業于省財政學院,同年分配到,從事會計工作。年8月調入,年機構改革,先后從事稽核、金融監管工作,年被市行指定為監管組成員。年被聘為助理會計師,年考取了全國會計師任職資格。現在金融管理科工作。
下面我將任助理會計師以來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是政治素質過硬,業務知識全面。
講學習、講政治是我始終不渝的追求和信念,是我提高思想認識和業務素質,做好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在任助師六年期間,本人尤其重視對金融、會計和經濟理論知識的學習。年順利通過了全國統一的會計師資格的考試。任職以來的學習和實踐證明,過硬的政治素質、全面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良好的職業素養為我做好會計工作和金融監管工作及提高自身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是突出金融監管重點,扎實有效地完成了各項工作。
我叫,現年歲,年月畢業于財政學院,同年分配到,從事會計工作。年月調入,年機構改革,先后從事稽核、金融監管工作,年被市行指定為監管組成員。年被聘為助理會計師,年考取了全國會計師任職資格。現在金融管理科工作。
下面我將任助理會計師以來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是政治素質過硬,業務知識全面。
講學習、講政治是我始終不渝的追求和信念,是我提高思想認識和業務素質,做好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在任助師六年期間,本人尤其重視對金融、會計和經濟理論知識的學習。年順利通過了全國統一的會計師資格的考試。任職以來的學習和實踐證明,過硬的政治素質、全面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良好的職業素養為我做好會計工作和金融監管工作及提高自身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是突出金融監管重點,扎實有效地完成了各項工作。
(3)金融監管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與監管需求存在一定的不適應性。當前,人民銀行縣支行內設機構改革后,大部分縣支行的原合作金融管理股、金管股、調統股已合并為金融機構監管股,由于中心支行原對應的科室仍各司其職,故縣支行原各部門人員繼續履行原有職能,使得某些支行員工產生了錯誤認識,致使縣支行金融監管合力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另外,基層人民銀行其他部門的人力、物力基本占用了支行總體力量的大部分,而履行基層央行主要職能的金融監管部門僅占支行總體的少部分,與內設機構合并后監管任務加重的實際狀況不相適應。
(4)金融監管的信息溝通體系和電子化建設滯后,制約監管效率的提高。依照系統論的觀點,任一系統都不是獨立和封閉的,其內部子系統之間是相互聯系、影響的,且與其他相對獨立的系統構成一個更大的系統。建立區域性金融安全區,決定于區域內的各項因素,也與鄰近區域的經濟金融運行質量、風險程度等相關。故而,建立起基層央行與各商業銀行和中小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間、基層央行分支機構間、基層央行與證監會和保監會分支機構間的信息溝通體系,實現信息共享、聯手監管,有利于構建牢固的金融風險“防火墻”。
(5)金融監管人員資格管理和人員素質有待改進和提高。當前,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人員的素質、能力要求很大程度上限于領導的評價和看法,監管人員的選配、調動主要取決于各級領導的意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難以全面、準確地考察選配人員的業務監管能力,缺乏一套有效的監管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來實現監管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結合上述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中存在問題的分析,特提出以下對策思路以供探討:(一)更新金融監管理念,樹立和增強監管中的“效益、市場、系統、持續”意識。正確的監管理念是指導金融監管的有力指南,亦須順應經濟金融環境的變遷而作出適應性的調整。
由此,我們認為,在堅持原有合理的監管理念基礎上,應結合新的形勢需要,適當引入和增強新的監管理念內涵。①適當引入監管中的“效益”理念。對一些經濟金融運行質量較差、金融風險積累突出的地方,人民銀行應強化金融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穩定金融秩序,及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對一些化解顯性金融風險已有明顯成績、經濟金融運行較為平穩的地方,人民銀行在履行好風險性監管職責的同時,監管重點宜有所傾斜,適度突出對金融機構經營效益的指引,帶動商業銀行金融業務的創新,較好地實現金融監管宏觀剛性和銀行微觀經營靈活度的協調統一。②樹立“市場約束”的監管理念。有效的市場約束,是商業銀行實行審慎經營的驅動力,也促使商業銀行保持雄厚的資本基礎以抵御風險,故可以作為有效銀行監管的重要手段,因而受到了國際金融界的日益關注和重視。市場約束要求較高的信息披露水平,對于市場化程度較低的我國銀行業而言,宜采取漸進式的逐步推進方式。同時,人民銀行實施金融監管時,可以充分發揮市場力量的制約作用,引入一些社會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等,對銀行等金融機構檢查、監督、資信評級等,以提升金融監管的效能。③增強“系統、持續”的監管理念。人民銀行在監管時應統籌規劃,注意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的銜接和良性互動,發揮非現場監管的風險預警機制和現場監管的查誤糾錯機制的作用,減少監管工作的隨意性、突擊性;深入研究銀行業務的周期性規律,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特征,盡可能減少或杜絕無效監管,在持續監管中逐漸提高監管工作的質量。
(二)改進和完善金融監管責任制的制度安排。①完善監管責任制體系,增強責任制的可操作性。從實際工作中看,實現“授權定責、權責平衡”是確保監管責任制落實到位的關鍵因素。按照監管權限來劃定責任,誰失誤由誰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劃分責任應明確、細致、具體,各級、各類監管責任人對哪些金融風險承擔責任及責任的種類,應具體細化,使其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②改進責任制中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監管人員的積極性。實行監管責任制后,監管者責任重大,從事監管工作具有風險性,應當建立績效掛鉤式的激勵機制。同時,可施行監管過錯責任追究制、消極作為追究制等,實現激勵與約束的有機兼容,使金融監管活力不斷激發出來。③加快責任制的相關配套制度建設。及早制定統一、規范、具體的監管崗位操作規程,以明確分解和定位崗位責任;建立以內審、監察部門為主實行的監督制衡機制,以預防、糾正和處罰執法失當等行為。為減少年終考評的主觀隨意性,可采取以科學設定的指標考核為主、結合抽查核實、個人述職的方式,區別各級不同責任人而分類考核,并輔之以平時累積的監管過程情況材料、表格等進行綜合性的監管考評。
(三)優化監管機構內部的人員配置,增強金融監管力量。目前,多數縣支行的金融監管仍采取分組的方法,這不利于金融監管整體力量的有效發揮,可以將監管業務劃分為現場監管、非現場監管和日常監管三個部分,以此來配備監管人員,發揮監管合力。與此同時,在人力資源上向監管部門傾斜,增加監管人員所占的比例,以強化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能。
1.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是發揮金融監管作用的本質體現。從監管實踐看,中國金融監管的行為目標就是要維護金融秩序,維護公眾利益,促進金融業穩健發展。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通過及時采取監管措施,規范金融的經營行為,不但可以建立公平競爭機制,維護金融秩序,而且可以促使金融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有效提高金融企業的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就是最充分地發揮金融監管的作用,實現金融監管的目的。
2.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根本保證。中國金融監管從最初的合規監管逐步轉向國際通行的以風險防范為重心,這無疑是金融企業穩健經營和整個金融安全運行的“護身符”。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通過對金融企業安全、穩健形成最大風險的領域進行持續有效的監管,不但可以識別、度量金融風險程度,而且可以監測和控制風險發生,制止風險蔓延,消除風險不利影響。因此,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必須切實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
3.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是提高金融監管質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金融監管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監管當局及其有關人員提高辦事效率、加大工作力度,用最小的投入完成高質量的監管任務。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通過加強監管隊伍建設,運用先進技術裝備和管理手段,不但可以提高監管工作的及時性、效率性,及時有效制止金融企業不良行為,強化金融服務職能,而且可以大大降低監管工作差錯,減少監管工作失誤,提高監管工作水平。因此,要提高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必須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的措施辦法能有效提高金融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中國金融監管有效性不足的主要表現
金融監管有效性不足主要通過金融企業、監管當局和外部機構表現出來。概括起來,主要有三方面:
1.控制制度難以到位。這是監管效率不高,對金融運行過程控制不力的集中體現,是監管有效性不足在金融企業自身的反映。主要是金融企業內部管理各環節控制不力,政策法規執行不到位、不及時,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從銀行方面考察,主要有高息攬存、違規開戶、壓匯壓票等。從保險方面考察,主要有手續辦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引起的差錯賠付;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偽造單證,歪曲或掩蓋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騙取保險賠款案;不規范或虛假引起的損失案件。從證券方面考察,主要有基金黑幕等操縱股市行為;證券交易操作員權力失控;對證券營業機構控制不嚴;高管人員得不到有效制約等。
2.信息反映嚴重失實。這是監管質量不高,監管有效性不足的綜合反映。主要是金融數據信息不真實,情況反映不明晰,甚至差異較大、相互矛盾。具體表現,一是金融企業內部上下級之間,內部各部門間因信息反映的目的、利益的差異,致使反映結果人為因素較重;二是金融企業與監管當局信息反映標準不統一,寬嚴尺度掌握不一,致使信息反映差異懸殊;三是金融企業與其他部門因政策理解程度、執行政策的力度不一,導致信息反映嚴重失實。這將導致決策依據不準確,政策指導出現嚴重偏差或失誤。從銀行方面考察,主要有為完成任務,上下級間的弄虛作假行為;有意隱瞞業務財務信息,長期從事違規經營;數據信息經過“加工”處理,可信度差;數據之間因技術處理不當和技術差錯事故導致失真。從保險方面考察,主要有不實宣傳引起的誤導和欺騙保險消費行為。從證券方面考察,主要有券商等機構投資者的虛假交易行為,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及時、不充分。
3、金融風險逐步顯現。這是金融監管有效性不足在外部的集中反映。主要是系統風險長期潛伏,局部風險集中釋放。具體表現為資產質量每況愈下,經濟效益難以提高;支付困難、危機四伏;案件突發,損失慘重等。從銀行方面考察,主要表現有信貸資產質量差,不良貸款居高不下;資產流動性差,不能適應支付變現要求;搶劫、盜竊、詐騙等突發案件時有發生等。從保險方面考察,主要表現有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形成的償付風險;保險資金運用不當引起的資產負債狀況惡化;再保險行為不規范等。從證券方面考察,主要表現有券商資本實力。資產規模太小,違規融資和挪用客戶保證金形成的政策風險和利益風險;因投資理念和預測未來發展趨勢錯誤,惡意炒作形成的經營風險;證券公司違規經營形成的不良產權、債權、股權等。
三、監管有效性不足的原因
從監管涉及的內外因素分析,中國金融監管有效性不足的原因,不但有監管當局的作用發揮,而且有金融自身行為的規范問題,還有環境的深層。概括起來,主要是:
1.金融監管當局的主體作用發揮不到位。主要是,監管行為關系不明晰,區域意識影響全局效力;間隙性、分散性、片面性監管影響整體效力;監管的程序化、可操作性不強影響效力發揮;監管行為多元化,難以形成強有力的監管合力;監管行為滯后,監管手段落后影響監管效力;少數監管機構及人員的舞弊行為影響監管效力。
2.金融企業非規范性行為對金融監管的負面影響。主要是金融企業對金融監管的認識不到位,形成惡意對抗意識;金融企業惡意規避金融監管,人為增加監管工作難度,使監管工作復雜化;金融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不健全,內控力度不夠,管理環節有漏洞,致使管理失控;金融企業資本不充足、人才匱乏以及金融企業背負的政策性負擔;金融企業盲目擴張,機構、人員的增長與業務的增長不相適應等。
3.社會、經濟環境對金融監管的阻礙和制約。主要是:金融企業所處的人文、地理等環境影響,貧富差異、開放程度等導致的金融監管中的思想意識障礙和行為規范差異;區域經濟、金融的異常要求及不良社會信用環境對金融監管的制約作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中國即將加入WTO,內外資金融企業的相互滲透與競爭,使監管要求、監管難度加大;同時,由于金融產品的多元化、金融運行過程的復雜化、金融創新周期的縮短使監管效力不能及時發揮到位。
四、提高中國金融監管有效性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金融運行過程的規范管理
1.構建堅實有力的運行基礎。金融企業要規范管理,必須要有堅實有力的運行基礎。也只有這樣,才能使金融企業不為簡單再生產而違規操作。對此,金融企業要走“三化”道路:一是產權股份化。主要是對金融企業進行全方位的股份制改造,提高資本充足率,達到有效監管的先決條件,并加快上市步伐,使金融企業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二是資產多元化。根據金融市場的發達狀況,金融企業的資產要保持恰當的證券化比例(增加政府證券、優質企業證券、特種證券等),增加投資品種,才能使金融企業既保持經營的安全性和靈活性,又能增強盈利性和市場應變能力,從而達到監管當局的流動性要求。三是內控規范化。金融企業處理內部各環節事務的、程序、原則和要求,是影響其運行規范與否的關鍵。因此,金融企業要建立健全規范化的規章制度,并通過貫徹實施這些制度米增強機構及其員工規范管理的自覺性。
2.建立明晰有序的監督機制。就是要在統一的監管政策原則下,對各類金融企業實施既政策統一又要求明晰、規范有序的分類監管體制,形成對金融企業的監管合力。對此,筆者提出“三化”監管機制。
一是監管機構一體化。我們認為,監管機構間的協調配合、監管機構內的合力形成、監管目標的一致性是實現有效監管的前提條件。從中國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發展方向及中國傳統文化的缺陷方面考慮,中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宜實行統一機構領導下的分責監管。這也是金融業相對不發達時期金融監管權力要相對集中的客觀要求。方案有二:其一,分別成立銀行、保險、證券三個監管局,由其實施分類監管,統一由中央銀行管理。其二,分別成立金融。銀行、證券。保險四個監管局,前者統管后三者,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制定實施貨幣政策和金融服務職能。
二是監管公開化。金融監管作為一種特殊的監督活動,其信息披露必須遵循層次分明、公開有度的原則。對需要全社會監督的內容,包括法規制度、各種系統信息等,要通過國際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進行充分披露,鼓勵社會各界廣泛監督;對只需在監管機構之間(不同監管部門間、不同地區間)進行披露的信息,可建立一種金融監管信息網,定期不定期披露不同地區不同業務種類的監管信息,便于相互通報情況,統一掌握尺度,特別是對關聯地區、關聯項目的監管,通過提供及時、準確、有用的信息,能切實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對需要在金融機構間披露的信息,如貸款、賬戶、異常支付等有關單位和個人資信、信用狀況的信息,可建立一種統一的查詢信息系統,通過及時提供咨詢服務,防止惡意規避監管、逃廢債務行為等的發生,提高金融系統的整體風險防范水平。
三是監管形式多樣化。作為實現監管目的的手段,監管形式要不拘一格,多管齊下,建立健全四種監管評價體系:其一,監管當局評價體系。主要包括現場監管體系和非現場監管體系。根據不同時期的不同需要或需重點解決的,可有選擇地重點采取現場監管或非現場監管形式。這是監管的主要形式。其二,中介機構評價體系。主要包括年審體系和專項評價體系。根據不同需要,可以由監管當局委托或金融自行委托進行。這是金融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對監管當局評價體系的必要補充。其三,專家診斷評價體系。根據金融企業存在問題的難易程度和解決某些問題的必要性,可由金融企業自行委托或監管當局責成金融企業自行委托有關專家對某一環節、某一技術難題、某一服務對象的風險、信用狀況等進行診斷,提出專家診治方案,供監管當局和金融企業決策使用。這是金融監管應當大力提倡并推行的監管形式。第四,金融企業自我評價體系。監管當局應要求金融企業定期開展自我評價;金融企業要建立健全自我評價體系,將自我評價作為加強其自律管理的自覺行為;監管當局要將其自我評價與其他評價進行對比,發現差異要及時采取相應監督措施。
3.要營造寬松有利的外部環境。金融運行要規范,必須要有既寬松又有利于金融機構的外部環境配合。首先,要大力整治信用。要通過、宣傳等措施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觀念;要動員社會力量監督社會信用狀況;各金融機構要采取聯合行動,打擊逃廢債、多頭開戶逃避監管等行為;要使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對惡意規避銀行監督,造成國家資金財產損失的,給予嚴厲的處罰和行政處分;要運用武器,依法管理社會信用,嚴厲打擊利用銀行信用、騙取銀行信用、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其次,要切實規范部門行為。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等各級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金融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提高執行金融法規的自覺性;在制定有關政策、執行有關規定時,要尊重和維護金融機構利益;在處理部門、企業單位經濟事務中,要主要聯系和協調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處理好金融事務;要堅持以金融法規為一切金融活動的準繩,杜絕經濟金融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避免隨意性,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小團體利益。第三,要堅決反對不當競爭。要合理界定各金融企業的業務范圍和業務區域,引導必要的正當競爭,用行政手段防止惡意競爭;要合理確定金融產品的盈虧臨界點,用匯率、利率、手續費比率等經濟杠桿調節和管理競爭行為;要制定明確具體的競爭規劃,包括競爭范圍、形式、、幅度等,用制度規范競爭行為;要加大對競爭行為的監督檢查,綜合利用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打擊不當競爭行為,使競爭既促其業務發展,又規范有序。
(二)加強監管體系與運行體系的協調配合
從我國金融運行的現狀,金融監管體系逐步建立、完善,而運行體系構架滯后,發展不平衡,致使二者運行時空錯位,各自行為目標不完全~致,從而迫切需要從法律、行政、經濟等各方面作進一步調整。
1.法律關系的進一步調整。主要是進一步調整監管體系與運行體系的法律地位、職能作用等。一方面,要增強各自地位的明晰度。主要是徹底解決政企職責不分問題,明晰代表性質和主客體關系。從代表性質上看,監管當局代表國家、代表政府、代表社會公眾利益,而金融企業行為只代表企業自身,只對其所有者負責。從主客體關系看,監管當局是監管的主體,金融企業是客體,要服從監管主體的監管;金融企業是金融運行過程的主體,監管當局是客體,要服務于主體,要通過監管與服務的共同作用使運行主體不致脫離正常的運行軌道,不隨意干預金融企業的正常業務活動。另方面,要增強職責約束力。即通過法律調整進一步強化職責約束,解決兩體系職資約束力不強的問題,使監管當局切實承擔起執法的職責,金融企業切實履行守法的義務;并且,執守雙方的職責權限不用行政手段規范,而用明確具體的法律條款來詳細規定;雙方職權一經確立,在相當時期應保持其法律效力。
2.行政關系的進一步協調。主要解決運行中人員、機構、業務的協調、持續和規范。首先,人才使用要市場化。,金融監管的突出問題之一就是按行政級別對等監管,而非投資產信用總量的大小來確定監管機構和人員。其根源是,占主導地位的國有銀行、證券、保險沒有取消其行政級別,其人員使用始終沒能擺脫計劃的束縛,這不但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而且導致監管中監管者與被監管者在心理和行為上的嚴重失衡,給監管帶來不應有的障礙。因此,金融企業必須取消其行政級別,實行真正的企業化人才管理。其次,機構設置要區域化。現行金融企業按行政區劃設置,不但自主性少,行政色彩濃,不符合市場經濟資源配置最優化原則,而且沒有考慮某一地區對某種金融企業是否需要、需要多少、規模大小等客觀要求,不符合經濟核算原則,容易導致不同機構間因基本生存需要而進行惡性競爭;同時,這還容易導致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不利干預,金融企業運行的穩定性和監管的有效性。特別是監管機構的區域化,需要金融企業的設置與之相適應。因此,區域化設置金融企業勢在必行。第三,業務經營要集約化。金融企業的集約化經營,不但有利于金融企業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合規經營效益,避免或減少金融企業使用不當手段得利,而且有利于金融企業集中人力物力,加大合法經營的力度,降低經營風險;不但有利于金融企業更新金融品種,提供快捷高效服務,增強競爭實力,而且有利于監管當局減少工作層次和工作量,降低監管成本,使監管當局能集中精力,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
3.經濟關系的進一步補充。主要是對監管體系和運行體系在管理形式、控制制度和方針政策上的差異性要求用經濟手段進行調整。首先,管理形式上要分類調控。主要是對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金融企業,分別制定實施不同的規范發展指引和違規處罰辦法。指引要充分尊重經濟金融發展,既全面具體,又規范明晰;違規處罰辦法要充分體現區別對待,分類調控的原則,避免“一刀切”給大企業和中小企業帶來的各自不同的種種不利影響。其次,控制程度上要寬嚴適度。主要是用經濟手段調控金融企業運行,既要充分考慮執行過程的難易程度,又要切實注意執行結果的影響力度。特別是對金融企業的懲罰性措施,既要考慮不同類型、不同規模企業的承受能力,又要充分考慮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作用力。第三,政策選擇上要重點突出。主要是在制定鼓勵性或限制性政策措施時,要充分體現國家產業政策、金融發展方向和需求狀況。對那些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社會需求旺盛的金融產品及其金融機構,在利率、匯率、費率、稅率等方面予以重點傾斜,給予相應激勵政策(如浮動政策);反之,則應限制發展或不予鼓勵。
(三)加快金融監管的化建設
現代金融體系的建立和發展,客觀上要求金融監管的現代化。從金融監管的資源條件、基礎設施等方面考慮,金融監管要從三方面著手進行現代化建設:
1.加快現代金融監管人才的培養。筆者認為,現代監管人才的多少、水平高低是金融監管成敗的關鍵。要培養造就一支適應現代金融監管需要的監管人才隊伍,必須建立完善三種制度:一是要建立完善監管人員素質的自我提高機制。就是要制訂金融監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明確監管人員任職條件,鼓勵監管人員自我完善,自學提高,促使監管人員限期達到規定要求。二是要建立完善監管人員的知識更新培訓制度,有計劃地組織監管人員進行定期培訓、進修。同時,要發揮高級監管人員和已培訓人員的轉培訓作用,以擴大培訓的覆蓋面,增強培訓的實效性。三是要建立完善監管人員的激勵競爭機制,實行監管人員的優勝劣汰制度。對那些自身素質提高較快、業績突出的監管人員,要給予精神的激質的和職務升遷等獎勵;對哪些自身素質達不到規定要求、業績平平甚至完不成任務的監管人員,要調離監管崗位或解除職務。同時,監管當局要給監管人員提供公平的競爭機制,實行監管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和監管人員競爭上崗制。這樣不但有利于提高監管工作質量和效率,增強監管工作的有效性,而且有利于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增強監管事業的發展后勁。
2.加大監管財力物力的投入。有效的監管必須依賴一定的基礎資源的支撐,包括技術手段的改進和各類信息的利用。按投入產出原則,這些都需要增加監管成本,擴大相關支出:一是要配置先進的技術裝備,包括音像設備、工具、機及其配套設備等:二是要引進和開發的技術手段,包括先進的管理技術、管理、計算機技術,特別是計算機應用于監管的技術等;三是要開發利用豐富的資源,包括共享的網絡資源和各種專有的、特殊的網絡資源,盡量用最少的成本支出獲取最多的有用信息。
3.綜合運用管理科學。筆者認為,有效的金融監管不但要有先進的監管措施,而且要有先進的監管理念。對此,應充分吸取其他科學的營養,建立和有特色的金融監管理論體系和理念,并以此來武裝監管隊伍,充分發揮監管人員的潛能。從理論體系角度考察,中國特色的監管理論體系不但要強調對“事權”的監管,而且更重要的是對“人權”的管理;與此相對應,金融監管體系要圍繞“人”的管理開展“事”的監管。在此基礎上,要建立和發展“以人為本”的監管理念。
(四)增強執法執紀的作用力
從金融監管實踐看,監管的有效性不足,很大程度上緣于法規制度特別是處罰辦法的作用發揮不到位。因此,必須從制度防止、過程控制和效力增強等方面充分發揮執法執紀的作用。
在新的社會形勢下,我國現有的經濟環境對于金融機構日常工作的開展也具有了較大的挑戰。為了能夠在新環境下更好的開展金融工作,就需要能夠做好金融機構的管理。而在現今金融機構管理工作開展中,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響,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對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行積極的把握、以針對性措施的應用解決這部分問題,則成為了金融機構管理的首要選擇。
一、我國金融機構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人員素質問題
在金融機構管理工作開展中,人員可以說是重要的主體。而在目前,我國央行在管理人員建設上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其主要體現在:第一,年齡結構。工作人員老齡化是現今我國金融機構普遍存在的問題,在很多金融機構中,全行的員工平均年齡會達到42周歲以上,其中,45、46年齡的員工更是在整個機構中占據著非常大的比例,年齡過大、激情較低,成為了制約管理工作開展的重要方面;第二,知識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將直接影響到管理工作的方式以及獲得的效果。目前,很多金融機構本科學歷以上的員工比重還沒有占據50%,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更少。這種情況的存在,同員工年齡的老齡化、難以吸取年輕高素質員工也具有較大的關聯;第三,高素質人才匱乏。高素質人才缺乏,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首先,我國很多金融機構近年來雖然積極提倡吸取新力量,大量招入剛畢業的員工。但對于這部分員工來說,其剛剛走出校園,在金融從業經驗方面還具有較大的缺乏現象,且很多需要在實際工作當中長期培訓。其次,隨著我國近年來經濟水平的提升,金融業務的發展速度也逐漸加快,很多新式金融業務層出不窮。對于很多地、市級的員工來說,由于在日常工作中忙于自身的基礎業務,就使其很少有時間、有精力對銀行的金融事務進行學習與了解。再加上其普遍缺乏橫向流動機會,就使其操作本領以及感性認知因此受到很大的限制,并由于實戰經驗的缺乏使金融機構管理工作開展缺乏高素質人才的支撐。
2、手段措施問題
在銀行管理工作開展中,金融管理可以說是其中的重要內容。而在我國分設銀監部門之后,基層銀行往往更多的側重于金融服務工作的開展,這就使基層金融機構在工作中出現了較為明顯的監管意識淡薄現象,且在金融管理方法探索、監管理念方面也因此面臨著較大的阻礙。在工作中面臨監管相關事務時,更多的還是以傳統較為片面的方式進行監管。目前,我國基層央行金融機構在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時,往往以“分頭出擊、各自為政”的方式開展工作,即首先由職能部門在業務范圍中進行單項檢查。而對于不同機構來說,其在檢查工作開展中由于程序、對象、方式以及內容等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且沒有統一對監管資源進行整合,則會由于在監管工作體系建設方面的缺失很難獲得好的監管效果。
3、權限內容問題
在基層人民銀行中,其雖然在工作當中能夠根據9項監管職責開展金融管理工作,但由于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沒有對其進行明確的授權,就使其在工作開展中存在著缺少執法依據以及缺少執法權力的情況,如金融穩定的維護權力、調查權以及征信管理職能都沒有得到明確等。法律方面支持不足以及效力的缺失,就使其在實際開展金融監管工作時往往無所依據,存在著“底氣不足”的情況。同時,由于受到權限方面的制約,在監管工作內容方面,基層銀行對金融穩定重大事件報告、金融信息安全執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貨幣政策傳導方面工作都很難獲得進一步的提升,監管工作更多的是針對很多常規性業務,而缺少真正剛性管理效果。這種情況的存在,不僅對人民銀行履職的公信力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也會對其在金融環境中的影響力以及履職權威遭到較大的損害。
4、履職困境問題
從法律方面看來,人民銀行具有著征信業以及反洗錢等職能。而在實際管理工作開展中,這部分職能卻并沒有得到良好的運用。在加上不同機構在地里區域上的差異以及沒有對履職層次進行良好的區分,無論是在何種情況下都以“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標準對自身的履職模式進行定位,就會在工作開展中出現方向偏移以及定位不準等情況,以此在地市區域中的金融管理作用出現了弱化甚至喪失問題。而在央行對自身職能進行調整之后,由于履職環境配套方面存在問題,基層央行更多的將工作重心放在了金融服務功能的建設與改進方面,而在金融監管職能方面則存在著一定的忽視現象,并因此對實際金融管理工作開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二、加強金融機構管理工作的措施
1、強化監管意識
要想積極改善金融機構管理工作效果,首先要樹立起良好的金融監管意識:第一,要提升認識,通過學習、培訓的方式,使銀行各級人員能夠充分認識到金融管理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在對其重要職責、重要使命產生正確認識的同時在新形勢下能夠樹立起信心,為未來金融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思想層面的保障;第二,在工作中,要將服務同管理這兩項工作引起同等的重視,以服務帶管理,以管理帶動服務,在對兩項工作進行積極平衡的同時,同時當好金融工作的服務者與管理者,以此不斷提升履職水平;第三,同上級部門加強溝通與聯系,在對金融監管這項工作引起高度重視的同時聯系我國金融環境的新形式、新特點,在對金融管理工作新定位積極把握的基礎上更好的對監管責任進行落實,在對央行工作職責以及監管權限進行明確的同時不斷豐富監管內涵,最終實現監管工作同其他工作的有機結合;第四,要做好權威的樹立。通過對央行處罰權、檢察權的充分應用,在提升自身監管工作威信力的同時樹立起央行履職權威。
2、推進制度建設
科學、完善的制度是工作的重要基礎與保障:首先,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根據地市級金融管理工作要求,金融管理機構需要加強組織領導,通過對金融管理平臺進行建立、對金融管理工作單獨設立部門的方式對管轄范圍內金融管理工作進行積極地統籌。對于縣一級支行,需要對金融管理部門進行設立,以該部門作為轄區內金融管理資源整合的重要渠道與平臺;其次,要深化制度建設,通過制度的完善對金融管理業務進行理順與規范。通過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綜合評價辦法》、《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制度的積極完善,在以現有金融制度為框架的基礎上對金融管理工作的程序進行落實,使金融管理工作更具規范性、科學性;再次,要加強隊伍建設。金融管理工作是一項技術性、政策性都非常強的工作,工作人員的素質水平以及儲備情況將直接對管理工作的開展效果產生影響。對此,基層央行就需要通過檢查、調研以及管理方式的應用對金融管理人才庫進行建立,以此為金融管理工作的開展做好人才的儲備。而在該人才庫建立的同時,也需要對管理辦法進行積極的完善,通過對人才選拔程度的規范,保證能夠篩選出綜合素質強、業務素質好以及責任意識高的人才進入到該人才庫之中。此外,也需要繼續拓寬選人、用人的視野,通過對人員應用方式的改革,將證券、保險以及銀行中優秀的金融管理人員吸納到金融管理部門之中,通過人力資源的豐富與保障提升金融管理工作的開展效果。
3、協調管理機制
在管理機制方面,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首先,要定期開展金融工作協調會議,通過該會議的開展,在以多種方式對金融機構管理層人員進行談話、交流的基礎上不斷加強金融機構間的信息協調與溝通,以此使轄區范圍內的金融機構能夠認識到金融管理工作開展的重要性;其次,要建立起學習機制。定期組織轄區內金融機構的領導、負責人員對最新的金融機構管理制度以及規范性文件進行學習,共同對當地金融穩定的維護方式研究應對的措施以及具體的方法,并以集中的方式對金融管理重大問題進行協商與解決;再次,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們進入到金融機構中對各項工作進行檢查與指導,如果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機構存在問題,則需要及時研究問題存在的原因,并幫助金融機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的解決,更好的促進金融機構的穩健發展;最后,要加強銀監部門同當地政府部門的溝通,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對轄區范圍內金融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情況進行交流、互動,在聯系轄區實際的基礎上對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以及金融穩定評估機制進行健全、完善,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有效性以及預見性進行主動的增強。
4、加強管理實踐
第一,規范開業管理。根據“集中受理、分項承辦、集中核驗、統一反饋”的原則對新設機構的接受、辦理操作流程以及相關指引進行制定,在對內部操作流程積極完善的同時使部門職責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加強歸口管理;第二,規劃營業管理。根據精簡高效、依法合規的原則,對金融機構的服務以及管理指引進行制定,以此對金融管理工作的條件、操作程序以及相關項目進行積極的明確;第三,綜合執法檢查。通過近年來金融機構執法經驗的總結,對未來一段時間內綜合執法工作開展的規劃進行制定,以此保證未來能夠以有步驟、有計劃的方式繼續推動綜合執法檢查工作的開展;第四,要建立起科學、完善的機構評價方式,在評價標準出臺的同時做好獎懲機制的建設,以此更好的提升金融管理工作的開展力度以及開展效果,積極促進金融機構在日常工作中能夠依規履責。
在我國新的經濟形勢下,金融機構管理工作也被賦予了更為重要的意義。在上文中,我們對我國金融機構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以及應對措施進行了一定的研究,需要央行部門在實際工作開展中能夠把握重點,以科學方式的應用進一步提升金融機構管理水平。
金融自由化是西方國家放寬對于資本的管制之后才出現的,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這種變化足夠影響到很多投資業務的決策。為此很多國家的相關學者一直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但是金融投資自由化究竟會給資本運作帶來什么風險目前國際上還沒有得出統一的結論。筆者認為對國內企業來說,進行投資業務時應該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才能夠及時規避風險。
1 國際金融投資市場的概述
國際金融市場是指由居民和非居民參加的,運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和通信工具而進行的,通過特定的交易方式與特定的途徑實現的資金融通和各種金融工具與金融資產跨國買賣的行為。國際金融市場相對于本國國內而言市場更為廣泛,金融管制也相對松一些,但是信用風險加大,一旦發生金融危機波及范圍廣,受害程度大。雖然存在著很多的風險,但是經濟全球化是一種趨勢,加入國際金融市場才能使得國家經濟更好發展,筆者認為金融投資自由化是一項風險與機遇并存的業務,因此要正確認識它的風險性,采取措施規避風險才是首要任務。
2 金融投資自由化條件下企業面對的風險
2.1 利率、匯率變化的風險
利率、匯率的變動風險又稱為市場風險,是指由于未來市場的不確定性導致利率、匯率甚至股票價格的變動而帶來的風險,而信貸關系是商業銀行最基本的合作關系,如果金融環境不穩定那么就很容易會影響銀行與投資公司之間的合作。金融危機之后市場波動性變大,儲戶的信用極易受到干擾,國內QDII產品幾大銀行都出現了非常嚴重的虧損,匯率的不規則變動還會影響到某些進口商品的價格以及國家的出口業務,這樣就會在某些行業內對國內的產業結構進行沖擊,不利于本國工業的發展,如果這個影響進一步擴大,也很容易影響世界資本市場的穩定。
筆者認為面對國際金融投資業務自由化所帶來的風險,我們應該從銀行的投資業務以及金融市場運作機制方面來制定出有針對性的措施,這樣才能夠降低市場風險對我們國家金融市場的影響,才能夠保證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
2.2 投資風險
隨著國際金融投資自由化的趨勢逐漸加強,使的銀行與非銀行機構以及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變的更加密切了。筆者認為這樣單一經濟機構對整個金融體系的沖擊就會加大,再就是現在的銀行客戶對于理財產品的選擇因為缺乏專業的知識很多時候都是聽從銀行人員的建議,但是在這樣的投資理財方式之下就很容易會出現“詐騙”的情況,不僅會給客戶的利益造成損失,還有損金融機構的信譽。另一方面來說就是,因為金融投資自由化的推動作用,銀行審查客戶方面的工作也比以前放的寬松了。
另外,雖然金融投資自由化風險會加劇國際間的資本流動,但是從本國工業的發展角度講,還是應該控制資本的引入。這樣能夠避免因為外資引入而產生消極影響,但是現在很多發展中國家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在發展本國經濟的過程中過度依賴外資,所以就導致了他們國內的很多行業的資金都處于為國外壟斷的地位,這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他們的經濟發展。對于資金的引入一定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到量力而行,特別是對于國際金融投資自由化風險日益嚴重的今天,這一點尤為重要。
2.3 金融體制差異帶來的風險
美國從很早的時候就開始對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了。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的金融業就開始了混合經營的模式,與此同時他們還對金融業的監管出臺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這時候美國金融立法的監管方式已經由過去的橫向監管轉變為了縱向監管,而且他們金融監管法律的制定過程都參照了世界上很多國家金融監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及他們先進的經驗。筆者認為他們的金融監管方式是非常合理的,在保證收益和規避風險的前提下確立了“傘狀+功能性的監管模式”,為他們的經濟發展以及金融監管工作帶來了新的活力。
目前我國的金融行業當中也是采取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方式,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是在中央銀行領導之下的,“銀監會”、“證監會”以及“保監會”組成的,除此之外“財政部”也承擔著一定的金融監管職能。除了央行對我國的金融行業進行宏觀調控之外,其余“三會”都各自負責自己職能范圍之內的監管工作。這樣的監管體系有一個好處就是責任劃分較為明顯,而且能夠保證各項細致工作不會偏離預定的目標,這種金融監管方式在過去的很長時間都對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方式的弊端也逐漸暴露出來了。因為金融行業的不斷發展,各種金融衍生產品不斷問世,筆者認為這就使得原有的金融行業的范圍逐漸變大了。因此傳統的監管模式在很多時候已經不適應現在金融行業的發展了,再就是金融行業在發展的同時涉及到的行業也越來越多,因此“行業融合”現象也非常普遍了。筆者認為這就在無形當中給我們的監管工作帶來了困難,再加上因為各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不到位,因此在對待具體的行業運作當中出現的問題就更覺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3 應對投資自由化的具體策略
3.1 推進改革,促進金融市場的完善
針對于金融投資自由化所帶來的風險,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推進現有的金融體系的改革。對于國有獨資銀行來說,應該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完善監督機制――派駐監理會,這樣能夠使得國有獨資銀行在運作上變的透明。對于投資方來說,應該完善風險管理工作,銀行高層管理者應該從日常工作環節中的細節入手,加強對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視,不僅如此為了推動金融自由化,國家還要不斷開放市場為金融自由化的發展創立穩定安全的環境。中國只有大力推進金融市場改革,采取一定的措施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真正實現金融資源的合理配置。中國的金融業很大一部分來自于銀行,因此為了加強銀行業的發展,必須改革中國銀行的產權結構,加強銀行業的穩定發展。
3.2 加強資本流通中的監管工作
雖說金融自由化,但是從某種方面來講還是需要依靠資本流通中的監管工作來提高其資本運作穩定性的。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們只能順應金融自由化的大趨勢,但是存在的種種風險都使得我們認識到金融監管的重要性,西方國家雖然大力推行金融自由化,但是在利率、匯率、資本輸出和輸入等方面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在我國要想使得金融自由化得以實施首先要降低政府干預的程度,政府的過分干預不利于自由化的實現;其次還要提高金融監管的功能性,會使得管理的協調性更高,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及漏洞更容易被發現;最后在國際金融中各國之間還需要相互協作,因為金融危機會隨著金融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在各國間轉移和擴散,所以應當加強與國際監管部門的協作,從而使得監管工作完備化。
3.3 引導投資者進行良性的投資
由于金融投資者個人意識的影響,會直接導致金融投資者行為的差異性,嚴重的甚至會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性。金融投資者個人意識會受到自身以及外界投資環境給予的影響,因此投資者應該從多方面多角度進行慎重、良性的投資。首先要增加金融信息的透明度,考慮到投資者參差不齊的素質,要及時詳細的做好法律法規的講解工作,以便于投資者能夠切實的掌握金融投資的法律知識,從而減少沖動投資和風險投資的發生。其次要加大對于金融市場的處罰力度,國家以及政府要制定硬性的條例文獻,對于嚴重危害金融市場穩定、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嚴肅處理,切實維護金融投資行業的穩定,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最后投資者要正確認識到金融投資的風險性,并且自身能夠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風險規避,很多人雖然都知道金融行業風險性很大,但卻不是自己親身經歷之后才得出這樣的結論,很多都只是旁觀了別人的經歷。因此投資者需要具備較高的心理素質,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不僅如此還要掌握一定的金融投資的知識和分析能力,減少投資帶來的風險及損失,理性的進行金融投資活動。
4 金融投資自由化之下的思考
現在國際金融投資自由化,絕對是機遇與挑戰并存的一項工作。我們能做的就是趨利避害,利用其中優勢的部分來推動現有金融行業的進步,因此應當用謹慎的態度去對待每一項政策的出臺,同時需要政府部門的適當干預,只有這樣才能及時的應對金融投資的風險,減少投資的經濟損失。對于投資者來說一定要具備較好的心理素質,要知道風險存在的必然性,并且掌握一定的風險投資的知識,一旦出現意外能夠及時收手,最大程度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各國之間不管是經濟交流還是文化交流都會越來越密切,這是帶給各國的機遇當然也是一種挑戰。金融危機、風險轉移,牽一發而動全身這樣的實例我們切身體會過,因此為了國際金融行業的總體穩定,需要各國之間的協力配合,共同來有效規避風險。
綜上所述,國際金融投資自由化是國際間的資本運作不斷完善的產物,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各個國家所面臨的行業環境各不相同,筆者認為“金融投資自由化”是一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發展點,為了能夠彌補金融投資自由化帶來的風險,各個國家的相關人士早就開始了有針對性的分析和研究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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