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02 01:31:05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教師進修計劃,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依法治教就要堅決不移的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要自覺地學習《教師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要在教學中要與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保持一致,不違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言行,奉公守法,不做違法的事情。要廉潔從教就要做到不搞第二職業,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偏私任何學生。
二、要做到愛崗敬業、嚴謹治學。
我要做到熱愛自己的工作崗位,把學校看成是自己的家,把學生當成是自己的孩子。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要做到不斤斤計較,工作中任勞任怨。還要多看一些有關教學方面的書籍。如:〈〈數學教學〉〉、〈〈廣東教育〉〉等有關教育教學的理論方面的報刊雜志,以此來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在參加教研教學活動中,要積極上好一人一課,在參加評課活動中要積極發言,并注意吸取別人的意見,取長補短,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做到嚴謹治學。
三、要做好表率、為人師表。
教師是學生的典范,教師的一行一舉都會成為學生模仿的對象。身為一名教師要身先士卒,起到帶頭作用,言行舉止要正派,為人師表。
四、要積極學好電腦操作。
目前我校專任教師 人,其中本科學歷 人,專科學歷 人,中青年教師中省級骨干教師 名,地區骨干教師4人,市級骨干教師 人。我校專任教師60%以上已經參加了新課程的實驗,100%接受了新課改的通識性培訓,但一部分教師沒能靈活掌握新課程的策略,缺少自主研修,自主學習的意識,
二、研修主題
1、“有效”教學的理論及相關策略。
2、“有效”教學課題研究
3、學生識字、習作方面的問題與研究
4、學生的養成教育
5、教師二筆字
四、研訓形式
1、學習名家的業務講座,課堂實錄,領悟教學藝術。
2、加強課題研究,提倡協作研討。
3、教研組就教學中遇到的具體問題進行研討。
4、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作用,實行教研科研培訓一體化。
五、研修內容
1、師德修養
利用每周三的政治學習時間以集中學習、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認真學習相結合的方式,認真學習教育政策法規和現代教育理論,全面系統地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新義務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及優秀師德、典型等內容,通過培訓使教師樹立新的教育觀、人才觀、質量觀,形成以德治學、規范執教、精益求精、關愛學生、團結協作的優良師風,使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在原有基礎上得到較大提高,以適應新課改與發展的需要。
2、教育教學理念與實踐
以自主學習為主要形式,大力倡導讀書活動,讀書活動實行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集中學習與自修讀書相結合、讀書與反思相結合,引導教師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促進教師的自主成長和提高,研修書目有:《有效教學》、《建設理想的課堂》、《中小學班主任經典案例評價》、《班主任工作培訓讀本》。
3、新課程
(1)組織教師以踐行新課程,大練基本功為契機,通過課堂教學實踐,轉化成教學能力,提高教師的課堂教學能力。
(2)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作用,在全體教師之間開展“互幫、互聽、互學”活動,搞好骨干教師、青年教師示范課及年輕教師的匯報課,做好“傳、幫、帶”工作。
(3)以反思查擺問題為突破口搞好學校、教研組的教研活動。
通過定主題----(備課說課)----呈現(講課、匯報、示范、總結)----研討(評課、匯報)----反思----改進模式進行學校,教研組的教研活動。
(4)配合中心校做好“xx”課題《小學課堂教學中有效對話互動》課題的立項與研究工作,做好子課題的研究開發與實施,做好《小學生習慣養成教育》課題的開發。健全校本教研工作組織、完善,校本教研的工作制度,保證教研活動的正常開展。
(一)繼續抓好班主任專業化培訓、心理健康教師培訓、德育主任學校德育工作及自身素質提高的培訓。
1、班主任專業化培訓
從本學期開始啟動新一輪的班主任專業化培訓,在原有班主任專業化培訓的基礎上,根據當前德育工作的現狀,精心選擇貼近班主任教師實際工作需要的培訓內容,改變傳統的集中培訓方式,充分利用網絡優勢,使班主任培訓工作更具有實效性,時代性和前瞻性。并充分發掘我區名優班主任的優質教育經驗和資源,為名優教師搭建自我展示和自我提升的平臺,本學期將安排XX年香坊區優秀班主任東北師大高級研修班的優秀學員及參加省級培訓培訓者培訓的優秀教師為全區班主任進行學習匯報,把專家的思想和觀念與實際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為班主任教師提供自身專業發展的具有實效性的資源,并激發教師的思維,促進學校德育工作的開展。本學期班主任專業化培訓按要求安排8次,培訓內容重點放在班主任教師日常教育行為生命化效能。
2、心理健康教師培訓
(1)切實加強心理健康教研工作的實效性,為心理健康教師提供優質、可借鑒性資源。
本學期,繼續以"心理教師專業社群"為依托,開展常規教研活動。為避免中小學全體心理教師參加教研活動時教研內容與教師所教學段脫離,針對性有偏差,實效性不夠強等情況,本學期,以心理社群為依托,分小學組、中學組二個層級,計劃組織6次教研活動。分層級、有針對性的為教師創設教研活動新形式,使同一學段的教師群體產生積極的、及時的良性互動效應,把可借鑒性的教育資源發揮到最大化,使教師自主參與和自我成長需求相結合,并分組進行研討、展示、交流,以提高心理教師開展心理健康工作的實效性。
(2)加大力度普及學科專業知識,使心理教師輔導咨詢能力、學科授課能力得以提升。
我作為一名教師。在學習與日常工作中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身為教師肩上背負的重要責任。人們常說:“學生是祖國的花朵,教師是辛勤的園丁”祖國要振興,教育是基矗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而今時代的不斷進步就要求教師要不斷地學習文化知識,逐漸提高自身的專業素質,迎接時代的挑戰。為此,特擬定個人專業成長計劃如下:
一、加強政治學習,充實自己的思想政治知識以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平時要關心時政學習,積極擁護黨的方針政策,認真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學習(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專業指導精神,堅定愛崗敬業、獻身教育的信念,堅持以學生個體發展為本的宗旨。要依法執教,嚴謹治學,團結協作;要廉潔從教,以身作則。
二、積極投身于課程改革實驗中,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在個人角色定位上:一要從單純的教育者轉變為教育的有心人。在教學過程中,置身于教學情境中,用研究者的眼光分析教學理論和實踐問題,反思自己的行為,積累經驗,探索教育的新理念;二是從書本知識的傳授者轉變為創造型教師,用自己的創造性言行潛移默化的感染學生,為他們提供寬松、愉快的創造氛圍。
三、認真學習,努力實踐,合作交流,充實專業知識,培養專業技能。積極參與校本培訓,要以問題為中心,以崗位為課堂,以實踐為老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注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的發展,突出對課堂教學實際情境與自身教學經驗的多視角、多層次的分析和反思,要以回顧學生的視角進行反思,以教師的視角對自己教學觀念、行為、設計觀念進行深刻的審視。要通過孩子的眼睛來反思自己的教學,要通過同事間的“互聽互評”活動,觀察研究教學來反思,要通過撰寫教學反思及經驗總結等文章來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要通過家長對孩子的發展要求反思自己的教學。
鄒先生夫婦今年40歲,鄒先生是一名經理,月收入7000元,其愛人是老師,月收入4000元。鄒先生夫婦都買了基本的社會醫療保險,他們的孩子今年7歲,正在上小學。
鄒先生家有100平方米住房一套,無房貸、車貸,家庭月支出2500元,同時,鄒先生還有存款20萬元。
鄒先生沒有理財經驗,他聽說現在基金是很好的理財方式,就很想將年收入用于基金投資,但不知道如何投資合適。
理財分析
鄒先生的家庭生命周期屬于成長期,理財的重點應為子女教育金儲備,兼顧退休計劃。
投資規劃
鄒先生家庭屬于家境比較殷實的。夫婦每月收入合計11000元,扣除月支出2500元。還有85D0元可以用于投資,全年為8500×12=102000元。
家庭現有7歲的孩子,正在上小學。按照目前平均標準,供孩子念完大學或研究生大約需費用20萬元(現值)。
因此目前鄒先生的存款先扣除預留機動資金3萬以備不時之需,以存款或貨幣基金的形式保留,其余17萬元可以一次性投資于基金,以積累孩子的教育經費。根據鄒先生家庭的實際情況,風險承受能力較強,建議投資比例大約為股票型基金60%,債券型基金40%。
假設鄒先生夫婦55歲退休。退休后養老期為30年,若要使退休后家庭支出保持在月2500元,則鄒先生夫婦在退休時,養老金大約為200萬元(假定通貨膨脹率為5%)。
根據鄒先生家庭目前的收入水平。二人的養老金積累可以用每月收入的剩余進行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假設每月投資5000元用于股票型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投資回報率為12%。則15年后可以積累養老金大約223萬元,可以滿足養老需求。
保險規劃
鄒先生家庭收入較高。每月家庭收入扣除月支出和投資外,還有3500元的剩余。
因此,鄒先生家庭在投資的同時應該考慮整個家庭的保障。目前二人只有基本的社會醫療保險,保障功能明顯不足。鑒于家庭中鄒先生收入較高,是家庭的經濟支柱,所以應首先為鄒先生辦理保險,然后再考慮妻子和孩子。
中圖分類號: G42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1)06-0083-01
化學是一門以實驗為基礎學科,通過化學實驗教學,既能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提高學生的基本素質,又能改變學生的學習方法,形成其終身學習能力、創造能力、生存能力與發展能力。如何發揮化學實驗的功能,理論和實踐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寶貴的啟示。
一、化學實驗在提高學生基本素質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
1.幫助學生形成科學文化素質。化學教學應以提高和發展學生的文化科學素質為中心,而化學實驗又是化學的基礎,是掌握化學知識規律的入門向導,是應用化學基礎知識來研究、探索、解決化學中各種問題的有效手段。通過化學實驗,使學生學會如何記錄、分析觀察所得實驗資料與數據,得出正確結論,從而達到提高學生觀察能力和實驗能力,應用科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得能力。在化學實驗教學中,經常會遇到兩種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因某些條件不同而表現出不同的現象,經過科學的分析和討論,學生歸納出的結論就會注入創造動機,從而為學生獲得終身學習能力、創造能力以及生存能力與發展能力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提高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和身體心理素質。化學實驗是化學教學中培養學生德育和美育的重要方法和途徑。化學實驗本身存在物質與物質、物質與現象、變化與變化條件等諸多因素。化學實驗揭示了這些關系的實質,研究了事物變化過程中的各因素的相互影響,反映了結構與性質的關系。通過化學實驗讓學生了解內因與外因,量變與質變,對立與統一等辯證唯物主義觀點。同時在化學實驗中,教育學生正確處理廢水、廢氣、廢渣,規范的操作、合理簡潔地安裝操作順序都能使學生受到化學實驗美的教育和熏陶,培養審美觀點和能力。另外,化學實驗可以培養學生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還可以培養學生“怕挫折、勇于戰勝困難、頑強探求真理的精神和團結協作的品德,這些對學生形成正確思想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有著重要的意義。
3.培養學生動手能力,提高其勞動技能素質。面向21世紀,提高勞動技能是讓學生學會生存。化學中與知識內容聯系的演示,旨在培養學生動手能力的學生實驗,重在培養興趣和創造性的選作實驗和家庭小實驗,這些都是提高學生勞動技能素質的好材料。學生在化學實驗中學到制氣裝置氣密性的檢驗、可燃性氣純度的檢驗及泄露時應采去的措施、防止強腐蝕性藥品對人體腐蝕的措施、有毒氣體的防護及處理、正確連接儀器裝置、規范使用儀器等技能,都是一個合格公民應有的基本勞動技能,都為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存、學會關心(給試管里液體加熱是不能對著自己和有人的方向)鑒定良好的基礎。
二、化學實驗教學對改變學生學習方法、思維方式,形成終身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教師進修學校所開設化學及化學實驗教學,雖然絕大部分是對物質及變化的再認識,但從本質上看,這一過程與科學家進行科研中的化學實驗是一致的。當化學實驗被用作探究性學習的途徑時,化學實驗的創造性和探究性便充分顯示出來。學生在實驗過程中積極主動地動手、動腦,體現科學家探究的過程和方法,獲得科學探究的樂趣和成功的喜悅,為以后發揮他們的創造能力創造了有利條件。
化學實驗在教學中處于如此重要的地位,我們應如何在教學中發揮實驗的功能,理論和實踐給我們留下許多寶貴的啟示。
1.盡量讓學生動手,通過參與從實驗現象認識后現論知識,在參與中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從而提高他們的各種素質。為此,我們應該把課堂上的演示實驗改編成老師邊講邊操作,學生邊實驗。雖然近幾年我國經濟發展較迅速,但對教育投資比例相對較小,而常量的化學實驗每年消耗的藥品和更換的玻璃儀器有是巨大的。而且藥品價格也是比較昂貴的;目前教師進修學校的化學實驗條件相對較差,所以我們應設計以微型實驗代替常量實驗,即采用簡易的代用儀器和少量的藥品或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比較便宜藥品代替貴藥品就能起到明顯實驗效果的實驗,完成實驗教學任務,對邊遠山區廣大農村中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實驗時,我們應注意三個問題。
一是實驗老師要指導學生自制一部分實驗儀器,并會自行組裝實驗裝置。如制備氣體的化學實驗反應器。反應裝置和集氣瓶可用吊液體的小藥瓶,滴管用厚玻璃管拉制而成,長約3-4厘米,套上即可;導氣管用廢圓珠筆芯或細塑料管彎成,用自行車氣門芯膠管連接即可。又如自制酒精燈裝置:其燈體可用吊液體的小藥瓶,在膠蓋上打一個小孔,安裝上一段瓷管,用棉線做燈芯,用玻璃管少制成大小合適的燈蓋,盛上酒精即可。再例如制代用燃燒匙,將粗玻璃棒一端放在煤氣灶頭火焰進行燒,燒到玻璃棒剛好熔化,輕輕用尖嘴鉗子將這一端彎曲向上,在輕輕用鉗子夾成平的,這樣即制成了代用燃燒匙。
二是實驗教師要善于挖掘教材,多看一些資料,從中找出一些簡單替代實驗完成教學任務。例如,在講空氣組成時,因實驗室沒有紅磷和罩,筆者就取了一個玻璃水槽,將一根蠟燭固定在水槽中間,里面倒入適量水并滴了一滴紅墨水,然后將蠟燭點著,用一個直筒形茶杯(按容積分成5等份,用橡皮筋作記號)罩在蠟燭上,一會兒蠟燭熄滅了,水面上升茶杯約一個刻度,我順勢提問,為什么蠟燭熄滅了?水面上升了約一個刻度?然后分析:說明了支持蠟燭燃燒的氣體消耗了1/5,這樣茶杯內氣壓就小于外界大氣壓,所以水面上升了1/5,此氣體就是氧氣。接著在水中用一塊玻璃片蓋住茶杯口,移出水面,正放在桌上,將一根燃著的火柴伸入茶杯內,發現火柴熄滅了。從而說明茶杯內還有一種不支持燃燒的氣體,它就是氮氣。順理成章得出空氣主要是由氮氣和氧氣組成的結論,較好地完成了新課的內容。
三是學生實驗時,一定要讓學生注意安全;同時要培養學生的各種能力。學生實驗時教師要加強考核并及時巡查糾正,找出較典型的錯誤,分析錯誤原因和錯誤操作可能引起的后果,達到啟發一個而教育大家的目的。同時指導學生怎樣觀察、注意什么、怎樣操作?根據觀察到的現象,可以得出什么結論?說明了什么問題?然后由教師分析,得出正確結論。從而培養學生的觀察能力、思維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和創新能力。
在酒店的激烈競爭中,酒店的管理人員往往會因為過于重視酒店盈利,而容易忽視酒店員工的滿意度,進而會直接影響酒店的外部服務價值,對顧客滿意造成很大程度的影響,而顧客的忠誠度是顧客滿意的直接結果。因此基于員工滿意度的視角來分析和解決員工流失率原因和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理論綜述
員工滿意度,是企業的幸福指數,是企業管理的“晴雨表”。它不僅受員工個體因素和相關工作因素的影響,還受所在單位的總體經營狀態和發展前景的影響。因此關于員工滿意度的具體指標就成為員工滿意度研究的重要內容。
員工流失是指組織不愿意而員工個人卻愿意的資源流出,組織不希望出現的員工流出往往給企業帶來特殊的損失。作為勞動密集型的旅游飯店業的員工流失率應該不超過20%。
三、員工滿意度視角論下上海大華錦繡假日酒店西餐廳員工流失的原因
(一)崗位配置不合理且工作強度大
西餐廳包括咖啡廳、大堂吧、送餐部以及查理酒吧。其中咖啡廳吧臺、送餐部以及查理酒吧會有固定的人負責,但同時這個人也擔負著其他部門的工作,并且必須是在完成工作之后才能下班。通常情況下,每個班次的員工都不能按時下班,而且都是筋疲力盡。這樣長期下來,員工會逐漸積累負面情緒,進而會影響到工作狀況。
(二)自我實現需求及職業發展受限
據本人在大華錦繡假日酒店西餐廳的實踐了解到,員工一般都會因為不定時的工作而難以實現自我需求。久而久之,即使有的員工剛入職時對自身的工作發展前景做了一定的規劃,但是由于餐廳領導層沒有給予一定的重視,進行良好的溝通工作,員工開始萌生離職的想法。
(三)沒有建立合理的評估和選拔體制
通過本人在上海大華錦繡假日酒店西餐廳的實踐調查發現,西餐廳沒有一套完善的評估和選拔機制,西餐廳員工工作崗位后一直沒有變化過,有的員工有能力勝任比當前崗位更高的工作,但是管理層并沒有對老員工的工作能力進行審核與評估。對于優秀員工的選拔單憑人際關系由上層領導直接提拔。這樣的做法長期下去,員工不僅會對自身的能力產生懷疑,其之間的交流也會有一定的影響,久而久之也會對西餐廳失去信心。
(四)西餐廳管理方式不夠完善
一般一線員工直接和客人接觸,得到的客人反饋以及在工作中積累的的經驗特別寶貴。但是,經過本人的實踐調查發現,當員工針對餐廳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要求時,上級領導不是直接否定掉就是拿借口拒絕掉;同時總經理總是一味根據Heart beat分數(顧客滿意度狀況)情況以及本人在餐廳一瞬間遇到的情況來做各項安排和決定,從不管餐廳員工的建議。
四、解決對策
(一)合理配置崗位任務
西餐廳從崗位數量上來說屬于大部門,那么按最少的人員配置數量安排如下,根據每天的任務安排,早班至少需要6個人,中班3個人,晚班要1個人,酒吧班1個人,這樣每天總共至少需要11個人。再根據每個星期休兩天的班次安排,需要員工替換,至少還需要6個人。這樣整個西餐廳客房率在30%-40%的時候,最基本的人員配置需要17個人。
但逢周末以及各種節假日會有相應的促銷活動,根據當天的任務情況需在前一天做好安排適量兼職。
(二)為西餐廳員工量身定制職業生涯規劃
西餐廳可以為每位員工制定詳細的職業人生規劃,樹立一個職業目標,這樣不僅可以增強員工對酒店的歸屬感,更是酒店作為一個企業價值最大化的體現。本西餐廳的崗位包含很廣泛,餐廳的管理層應該根據員工的興趣和能力進行分配,并幫助員工制定最適合其自身要求的職業人生規劃。
(三)建立合理的評估和選拔體制
西餐廳可以為員工制定不同的晉升制度。具體做法是:為每個崗位設立不同的等級,同一崗位的員工可以根據等級的上升相應的增加工資。優秀的服務人員可以晉升更高的崗位級別。例如,高級服務員在自身崗位上取得最高級之后可以申請管理人員的崗位。這樣,既可以實現西餐廳對優秀員工的有效激勵,又可以使企業達到優化人力資源的目的。
(四)讓員工適度參與西餐廳管理決策
讓員工適度參與西餐廳管理決策可以增強員工對酒店的責任感與歸屬感,有利于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更有利于酒店的生存和發展。有助于員工了解管理狀況,減少或克服因不了解管理者意圖所引起的不滿心理。同時,如果員工的建議在管理決策過程中得到一定程度的體現,這類管理決策往往會由于得到員工的支持,在貫徹時會事半功倍。另外,參與管理決策還可以使管理者與員工的關系得到改善,以此加強彼此的溝通與信任。
(五)從源頭控制人員流失
人才是國家興盛的關鍵,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保證,是影響我國國際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高等院校作為人才培養的主要機構,提高師資水平、加強教師的進修培訓自然成為國家人才戰略中最為重要與迫切的環節。我國《教師法》以及前國家教育委員會1996年制定的《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等作出專門規定。而鑒于市場經濟內生的人才自由流動需求引發人才的安全問題,各高校普遍實行與進修培訓教師簽訂協議的做法。但相關法律法規不盡完善,致使協議的訂立、內容的擬定、法律效力的界分以及糾紛解決均在一定程度上顯得無所適從。
一、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法律性質
現階段我國高等院校教師進修培訓形式主要有:崗前培訓、教學實踐助教進修班、骨干教師進修班、短期研討班、國內外訪問學者、在職攻讀碩、博士學位等。其中,高等院校主要針對教師申請國內外訪問學者以及在職攻讀碩、博士學位等與教師簽訂進修培訓協議。但這類協議究竟為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勞動合同抑或其他,我國學界尚無相關的論述。2001年河南焦作市某區法院曾對河南焦作中央醫院訴湯躍卿及漯河市人民醫院一案,適用勞動法判決被告敗訴。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第1條則明確規定: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處理。若依此,我國高等院校與公立醫院同為事業單位,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其與教師簽訂的進修培訓協議當然也屬于勞動合同。但筆者以為,焦作市某區法院的對該案的判決,適用法律是不當的。我國《勞動法》第2條第1款明確排除事業單位對勞動法的適用,第2款“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顯然不針對公立醫院的醫生。就高等院校教師而言,其為學校提供的教學、科研服務雖有一定的勞動因素,但教學、科研本身的長期性、遠效性、復雜性以及產出衡量的不確定性,使得教師與學校之間無法適用《勞動法》的規定。那么,這類協議是否可歸屬于民事合同而適用《合同法》呢?按《合同法》第2條規定,民事合同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而高等院校與教師簽訂的進修培訓協議,其主體為高等院校與教師,兩者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而非平等主體。因此,教師進修培訓協議也不是民事合同。
事實上,按公共產品理論,對教育這種準公共產品的提供屬于政府的職責,而高等院校教師提供教育服務本質上也即是政府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的行政行為。校方對教師的管理自然屬于行政管理的范疇,他們之間簽訂的進修培訓協議無疑應是行政合同。我國近年來有步驟地在各級各類學校推行聘用制改革,這僅是依據我國《教育法》以及《教師法》對學校管理模式的革新。德國雖對教師實行公務員制度管理,但德國的大學一般也與教師訂立關于職業訓練返回訓練費用的契約;美國加利佛尼亞州《教育法》更詳細規定了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簽訂的程序與內容。我國臺灣地區《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同樣有相關規定。關于協議的性質,盡管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學界及實務界曾有過私法契約說與行政契約說的分歧,隨著德國學者對行政契約標的理論的提出,后者逐漸被人們贊同而成為通說。在行政合同理論上,行政合同有對等關系行政合同與隸屬關系行政合同之分。按德國學者的一般見解,如行政合同主體的雙方或多方均為行政主體則為對等關系行政合同;如一方為行政主體,另一方為公民時,則為隸屬關系行政合同。而隸屬關系行政合同按合同當事人是否互付給付義務再細分為和解合同與互易合同,因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為具有隸屬關系的校方與教師互付給付義務的合意,顯然可進一步歸屬于隸屬關系行政合同中的互易合同。
二、高等院校與教師訂立進修培訓協議的程序
雖然我國《教師法》以及《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對高等院校教師的進修培訓作出了一些規定,《規程》第23條并許可校方與教師訂立服務合同,但對訂立的具體程序未設條文。實踐中各高等院校由于對協議性質的誤解或法律知識欠缺,在協議訂立程序上普遍采用類似于行政處分的做法并有“乘人之危”之嫌。目前碩、博士培養單位招收研究生雖已不需要原工作單位簽字同意,但在職教師存在轉人事檔案或支付委培費的問題,教師出于各方面考慮此時不得不在協議書上簽字。實質上即校方利用學校管理權對教師締約自由權的強行剝奪,這不論從民事法或勞動法的角度,還是依行政法的規定來衡量都是違法的、不合理的,也是造成教師不愿履約的首要原因。
如前所述,教師進修培訓協議屬于隸屬關系行政合同中的互易合同,而隸屬關系行政合同“在于與本欲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訂立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所以,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訂立程序當然不同于行政處分。而鑒于隸屬關系行政合同當事人地位不平等,從而存在“出賣公權力”或利用公權力欺壓合同相對人的可能。如德國《德國行政程序法》第56條對互易合同訂立規定的限制條款有:(1)人民所給定之給付,須符合特定之行政目的;(2)人民所約定之給付,須為履行公法上任務;(3)人民之約定給付內容與行政給付內容是相當的;(4)禁止雙方給付內容有不合理之聯結。我國至今未制定行政程序法,在《教師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規存在明顯法律漏洞的情況下,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訂立程序能否比照《政府采購法》第43條的規定適用《合同法》呢?筆者認為不可。因為政府采購合同雖為行政合同,但理論上屬于私經濟行政范疇,契約標的雖具有公益性,但也可為私法標的。行政機關在公法的限制范圍及其管轄權限內享有私法上的“契約自由”權,該類行政契約的訂立程序當然可適用私法規定。而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標的主要是教育服務的提供,不可能成為私法標的,其訂立程序自無適用《合同法》的余地。所以,現階段在我國相關教育法律法規修改完善之前,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訂立程序必須并且也只能遵循理論上有關行政程序法的公開、公正、合理、參與、順序、效率等一般原則;并依互易行政合同的法理,側重對教師權益的保護,限制校方的訂約自由。因此,進修培訓協議在要約、承諾階段,校方負有必須訂約的義務,并不得撤回其意思表示。另外,需強調的是行政合同本質上是國家行政“民主化”“效率化”的產物,其既為“以行政法上之法律關系為契約標的,而發生、變更或消滅行政法上之權利義務之合意”,當然應是合同當事人間充分協商的結果,校方因其管理者的優勢地位使其必須切實保障教師參與及協商的權利。
三、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內容
教師進修培訓協議訂立程序的違法、不合理性直接導致協議內容的違法或不恰當,雖各高校與教師簽訂的協議內容不一,但問題較嚴重的基本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1.關于進修培訓費用的約定
因教師進修培訓的重要性,我國及世界其他各國或地區都將其作為政府的強制性義務,進修培訓的經費由高等院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而對教師進修培訓費用的具體負擔原則,臺灣地區視教師進修培訓是由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當局指派或保送還是教師經學校同意而不同。我國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第28條也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要設立教師培訓專項經費;各高等學校的教育事業費中,按不同層次和規模學校的情況,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師培訓;各高等學校根據需要和計劃安排教師培訓的費用必須予以保證。為充分發揮教師參與進修培訓的積極性,《規程》并不區分教師進修培訓的兩種情形,于第29條規定: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參加培訓的教師,學習及差旅費用應由學校支付。并且,第22條規定:為保證培訓計劃的落實,保障教師參加培訓的權利,對按計劃已安排培訓任務的教師,教研室、系和學校一般不得取消。因此,“根據需要或計劃”絕不如目前一些高等院校管理者所認為的意在授予其自由裁量權,可據此與教師約定進修培訓費用的負擔方法。目前教師進修培訓協議中對進修培訓費用的約定條款,如“約定”校方負擔一半或三分之一或只負擔一個具體的數目等,已然構成行政合同理論上的 “跛足之互易契約”,這是最為典型的以公權力欺壓相對人的行為,行政立法對此當然厲行禁止。不過,如教師參加學校業已確定不需要的或學校業已制定的計劃外的進修培訓項目,則校方不負支付進修培訓費用的公法義務,此時校方與教師協商約定費用負擔方法是允許的。
2.關于教師進修培訓期間的工資、津貼、福利、住房等待遇的約定
該項內容體現的主要是校方及教師在經濟上的利益,具有較明顯的私法屬性。所以,相關教育法律法規在側重保護教師權益時也強調雙方利益的平衡,但這主要體現在教師享受上述待遇的程序上,至于實體上則均應保證教師如同工作中一樣享有上述待遇。美國加利佛尼亞州《教育法》為保障學校及教育當局的利益不受到損失,第88224條規定:教師培訓或學習回校后,培訓或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采取補償的方法,即在回校服務的兩年內,學校按替班人員的工資補償給教師,差額部分由教育當局填補。我國教育部制定的《規程》第30條規定:根據需要或計劃安排,在校內或校外培訓的教師,其工資、津 貼、福利、住房分配等待遇,原則上應不受到影響。同時也可視情況在教師全部或部分享受之間進行協商,但應遵循行政合同中“禁止不合理之聯結”的法理。
3.關于教師進修培訓后回校服務期限的約定
回校履行服務義務作為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根本內容及主要目的,一方面事關各高校自身的發展利益,另一方面也直接影響人才自由流動及人才安全機制的正確建立與健康運行以及教師的個人發展。所以,立法得著眼于各國或地區的實際盡可能地在兩者之間尋求最佳的平衡,如美、德、法等發達國家一般沒有服務期限的限制。而我國臺灣地區《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12條規定: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限為帶職帶薪間的兩倍;留職停薪進修、研究或部分辦公時間以公假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限為留職停薪或公假之相同時間。我國目前的相關教育法律法規對此卻未設任何規定,實踐中各高校校方行使著“完全自由裁量”權,其不合理性不言自明。因此,筆者認為,我國立法對之作出限制規定勢在必行。其中,對在職進修培訓以及留職停薪脫產進修培訓應沒有服務期限的要求,而帶職帶薪的脫產進修培訓則以脫產時間的兩倍為宜。
4.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
目前大部分教師進修培訓協議都有違約責任的“約定”,且基本針對教師一方,如“約定”教師如違約需要退回進修培訓期間的所有工資、津貼、福利、進修培訓費用。并且在這之外一般還“約定”教師需向校方支付違約金。毋庸置疑,違約責任的約定作為擔保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構成私法合同的主要條款。然而,在教師進修培訓協議中作如上“約定”,卻值得懷疑。首先,依《規程》第23條規定:教師參加半年以上培訓后,未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或未履行完學校合同即調離、辭聘或辭職的,學校可根據不同情況收回培訓費。顯然,違約責任的約定應以培訓費用的部分或全部返還為限。“約定”教師退回進修培訓期間的所有工資、津貼、福利于法無據,同時這種“約定”也極不合理,因為教師依學校“需要或計劃安排”參加進修培訓已不簡單的是個人行為,它實際上是在履行學校確定的培訓義務,完成學校的任務,本質上已構成教師工作的一部分,當然具有獲取工資、津貼、福利等待遇的權利。臺灣地區《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13條也僅規定:教師進修、研究后,如未履行服務義務或未獲續聘,除有不可歸責于當事人之事由外,應按未履行義務期間比例,償還進修、研究期間所領之薪給及補助。其次,教師進修培訓協議中對違約金的“約定”,顯然對教師具有懲罰性。這不僅《規程》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規沒作規定,即便在勞動法中,不少國家都明令禁止,我國學者也認為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與勞動立法規定相違背,以及因其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性質,以及其適用的不對等性、造成對勞動力合理流動的限制等原因,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約定必須受到限制。私法合同中雖普遍約定違約金條款,但也以填補損失為原則,如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四、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的法律效力與糾紛解決
1.教師進修培訓協議法律效力的確定
教師進修培訓協議既屬于行政合同,其法律效力的確定當然遵從行政立法的規定與法理要求。德國《行政程序法》第59條規定:民法典中合同無效制度準用于行政合同。臺灣地區《行政程序法》也借鑒其規定,在第141條第1款規定: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但臺灣學者對此反對意見較大,認為民法有關契約無效的范圍太廣,與行政契約本質上不應使其動輒無效而盡量縮小其無效原因之特征不盡吻合,況且行政合同本意與私法中的合同相區分,此一規定極易造成混亂,影響行政契約法的穩定性與適用性。所以,行政合同的效力有無應只受行政程序法的約束,如行政機關超越訂約權限或違反法律法規關于不得締約的規定而訂立的行政合同無效;行政機關訂約時,未履行告知及相對人參與程序者無效。對此,澳門《行政程序法》第172條更進一步規定行政合同的效力尚取決于相關行政行為的效力,在訂立行政合同所取決之行政行為無效或可撤銷時,該行政合同亦為無效或可撤銷,且適用本法典之規定。所以,筆者認為,教師進修培訓協議法律效力的確定,首先應依《教師法》《規程》等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校方的訂約行為應嚴格體現“依法行政”的要求。首先,在訂立程序上未保障教師參與協商的,無效;協議內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無效;若法律法規未作規定或設有授權性規定時,則依合理性確定協議的效力;同時,協議部分無效應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并且協議無效不影響教師要求賠償的權利。
2.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糾紛的解決
一般來說,行政爭議的解決有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兩種形式。而對行政合同糾紛,尚可通過仲裁的辦法。如澳門《行政程序法》第175條規定:容許依據法律規定采用仲裁。依據我國人事部1997年的《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以及1999年的《人事爭議處理辦案規則》和《人事爭議仲裁員管理辦法》,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糾紛可通過人事仲裁解決。目前我國也已有27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制定了相應的人事仲裁條例或實施辦法,對人事仲裁的法律救濟,各地一般規定可要求再行仲裁,僅《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訟。”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第2條肯定了北京市的做法并賦予了人事仲裁司法強制執行的效力,即:當事人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又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然而,當事人不服人事仲裁裁決向法院,屬于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最高法院的規定與《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辦法》都未見明文。若依最高院《若干問題》第1條規定,似屬民事訴訟。但該條誤將教師進修培訓協議視為勞動合同,不恰當性已如上文所述。并且該條的錯誤也使第2條的適用無所適從,因人事爭議的仲裁在實體法上必然依據有關人事管理法律法規,而不服仲裁裁決提訟則如第1條規定適用《勞動法》,這不僅在訴訟法理論上是極其荒謬的,訴訟的實體判決也與仲裁裁決存在天壤之別。因此,在明確了教師進修培訓協議屬于行政合同之后,當事人如對人事仲裁結果不服的,當然應如同《政府采購法》第58條的規定一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總之,教師進修培訓協議糾紛的解決應包括三種途徑,即向高等院校的上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申請人事仲裁;提起行政訴訟。并且,行政復議并非必經程序,當事人可直接向法院,但人事仲裁卻是訴訟的必要前置程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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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翁岳生編.行政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 669-770.
[3] http://leginfo.ca.gov/cgi-bin/calawquery.
各有關高校人事處:
根據《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師國外訪學進修計劃》、《關于實施上海高校教師產學研踐習計劃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實驗技術隊伍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市教委2021年上海高校教師培養計劃有關項目申報工作即日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根據預算安排,結合本校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嚴格個人資助范圍和條件,組織相關部門對申報者進行初審,注意避免多個項目重復申報,擇優向市教委報送。
二、申報對象原則上為2021年可成行的教師。
三、報送要求:
1.報送材料包括:學校報送函一份,各計劃《推薦情況一覽表》一份及電子版、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
2.請在4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審核蓋章后送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3.“上海教衛人才網”網上申報要求請見附件。
四、“國外訪學進修計劃”、“產學研踐習計劃”和“實驗技術隊伍建設計劃”個人申請表通過網上申報自動生成。
五、“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計劃”申報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人事處
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章)
2021年3月26日
材料報送地址: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延安西路900號)
310室
聯 系 人:王樂,鮑文彬 電話:62518018,62523031
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師國外訪學進修計劃、上海高校
教師產學研踐習計劃、實驗技術隊伍建設計劃網上申報要求
市教委2021年“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師國外訪學進修計劃”、“上海高校教師產學研踐習計劃”和“實驗技術隊伍建設計劃”申報工作即日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有關高校根據上述計劃的工作要求,啟動2021年度推薦選派工作和完成網上申報程序。
二、即日起學校可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在市教委指定網站“上海教衛人才網”上申報,個人用戶帳號由學校統一發放。
三、申報流程:
1.計劃申報請登錄上海教衛人才網(shjwrc.edu.sh.cn/passport/login.aspx)。
2.學校管理員通過管理員賬戶登錄進入后臺系統,進行賬號添加,然后根據生成的賬號下發給需要申報的教師(學校人事部門管理員帳號與去年帳號相同,如需查詢,請致電鮑文彬老師)。
3.申報教師通過學校下發的賬號選擇普通用戶登錄網站,點擊申報項目進行申報。
4.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申請教師所填信息,經學校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上報,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15日。
2021年度上海高校教師產學研踐習計劃推薦人選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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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學位
專業技術職務
所在學科(崗位)
踐習單位(可多選)
踐習時間
踐習形式
導師/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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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師國外訪學進修推薦人選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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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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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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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訪學單位(可多選)
訪學專業
訪學期限
填報學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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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高校實驗技術隊伍建設計劃推薦人選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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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所
性別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專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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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崗位類型
申請項目類型
申請項目名稱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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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職教教師進修制度的確立及發展
日本的傳統文化將學校看作一個道德團體和培養良好公民的基礎訓練基地,要求教師對各級學生的道德教育、性格培養、價值觀念、正確的生活態度、良好的生活習慣的形成負有廣泛的責任。這些責任同教師在培養學生積極性、幫助學生達到中學和大學入學考試的較高學術標準方面的作用是同樣重要的。確保這一要求得以實現的關鍵在于擁有一支素質過硬、能力夠強的教師隊伍。在職繼續教育既是對職前教育不足的一種補充,同時也是保證教師能不斷自我完善的良好手段。在日本,是用“研修”來定位教師繼續教育的。在職教師的“研修”是指“研究和修養之意”,其實質就是使教師在繼續教育中學以致用,在學到更多的教學知識與技能,更好地適應學科教學需要的同時,還注重提高教師的個人修養,形成人格魅力,提高內在價值。
1949年日本政府第一次正式通過了專門針對在職教師繼續教育的法案《教育公務員特例法》。本法設立專章詳細闡明了教師進修的制度,并且將研修定為教師的義務。該法明確要求“教育公務員,為了履行自己的職責,必須不斷地努力研修”。此法案的制定,一方面是為了使曾于二戰期間為軍帝國主義服務過、二戰后幾乎全面癱瘓的職業技術教育機構能再次適應經濟社會的實際需要;另一方面是為了促進職教自身的穩定發展。進入60年代后,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新陳代謝周期的越來越短,教師只憑職前受到的專業培訓已經遠遠不能滿足要求。為了不被時代拋棄,同時也為了能更好地培育學生,要求教師不斷地吸取新的知識、掌握最新技術,從而提高自身的素質、夯實自己的專業基礎,最后達到提高教育質量的最終目的。基于這樣的背景,文部省為適應社會的發展形勢,1977年進一步改善了教師的進修制度,并在后來的幾年中積極地建立了幾所以在職教師進修為主要目的的新型教育大學(例如:鳴門教育大學、兵庫教育大學、上越教育大學)。這些新興的教育大學,以研究生為重點,主要招收在職教師。它們實際上是研究生水平層次的現職教師提升自己的教育場所,所以在日本人們把這些大學稱之為現職教師的進修大學。后來“科技立國”戰略的確定,又一次強化了教育改革的迫切性。為此,從1984年8月到1987年的3年期間,日本“臨時教育審議會”先后發表了四次咨詢審議報告,這些報告最顯著的成就就是對教師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議。文部省根據“臨教審”咨詢報告的建議,于1986年5月向“教育職員養成審議會”咨詢有關實施新任教師進修一年的問題。根據該審議會的意見,決定從1987年起在部分縣市試行新任教師進修制度,并公布1987年度“試行新任教師進修實施要點方案”、“都道府縣試行新任教師進修實施要求范例方案”,編寫“試行新任教師進修年間進修計劃要點方案”來指導各縣市試行新任教師進修制度。后來在1988年公布的《教育公務員特例法及地方教育行政法的部分修正法》又一次明確地提出了建立針對初任教師的研修制度,并將此舉定位于為培養新任用教師的實際指導能力、使命感以及開闊視野為主要目的的研修。日本政府決定自1989年度起,為了培養能夠適應時代急劇變化的具有實際指導能力的教師,日本政府就按一定的順序,分期分批地實施新任教師進修一年的制度。要求在實踐的過程中要特別重視對教師的實踐能力、專業發展以及“說明責任”的關注和塑造。2006年7月,日本的“中教審”又在《關于今后教師培養、資格制度改革目標》的咨詢報告中,正式提出了創建以教師培養為特定目的的“專職研究生院”即“教職研究生院”的設想,并闡明創建這批學院的宗旨在于通過實施綜合性的學習和擴充選擇科目,來提高教師基于現有學科框架上的教學指導能力。該設想提出后,其所推崇的理念受到了相關大學和地方政府的積極響應。隨后在京都地區,由京都府立大學、同志社大學、立命館大學、京都大學等15所大學聯合設置了“教職大學院”。在教育發展歷史上,如此多的大學聯合設置師范研究生院,在日本尚屬首次。
二、日本職教教師進修制度的實施現狀
二戰后日本政府之所以能夠快速走出衰敗景況并一躍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強國,關鍵在于緊緊抓住了職教教師繼續教育這個核心。現在日本擁有了一支合格的、有獻身精神的、受人尊敬的、待遇優厚的職業師資隊伍。這樣的成就,一方面得益于日本政府對在職教師進修提高的高度重視,并在實際的操作上制定了專門的法律、法規予以約束和督促;另一方面也在于各級教育人員對繼續教育的強烈需求的態度和積極參與的實踐行為。據1978年的一次調查,超過2/3的被調查教師認為職前師范教育所學的知識對于實際的教育工作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職后的大量補充學習。縣和地區教育委員會對職前師范教育也不完全滿意,教育部對此亦持否定態度。
在日本,職教教師在職進修制度的結構體系是由新任教師在初任職第一年內為期至少20天的在職進修和為確保公立學校教育質量而要求各級教師按計劃在一定期間內參加進修機會兩種方式構成。
1.新任教師的進修
執教第一年是新教師強化教師意識,順利進入教師角色,為獨立、順利開展教學工作奠定教學基礎的重要時期。在此時期,新任教師要結合日常工作進行系統學習,以培養實際工作能力和作為一名教師的崇高使命感、責任感。因此,這一時期對新教師的成長是極為重要的,基于這樣的認識,日本文部省要求新任教師在第一年中至少接受為期20天的純屬義務性的在職進修。新任教師的為期20天的在職進修要在經驗豐富的專家教師指導下在本校進行。在指導新教師的過程中,專家型教師承擔的是美國教育界稱之為主任教師、課程咨詢專家或導視員的作用。這些專家型教師利用自己的假期,根據新教師的個性和業務能力發展狀況,或讓新教師有針對性地觀摩某類指導教師、其他教師的教學活動,或讓教師先自己授課,然后根據新教師在授課和班級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和教師本人一起展開研究,分析問題出現的成因并找出解決的辦法。在這個過程當中,專家教師特別注重培養新教師在實驗、實習教學中的動手能力和對學生的組織管理能力。專家型教師正是通過這些措施來培養新任教師的實際教學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除了上述的校內進修之外,新任教師也參加校外進修。校外進修的地點主要在校外的地區教育中心。在教育中心,新任教師通過講座、演習、參觀學校、觀看各種教育設施、實地考察民間企業等方式來增加各種教育體驗和社會體驗。教育中心為了取得更好的培訓效果,還盡可能多地開設各種進修課題,以方便新任教師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補充教育;同時也組織一些形式多樣的活動,以增加新任教師的進修興趣,進一步增進對社會的了解。此外,日本文部省也很重視對新教師培訓活動的參與。例如:文部省通過定期舉辦針對新任教師職業教育實際技能講習班來提高新任教師的實際技能。
2.其他教師的進修
為確保每位教師在職期間都能有機會參加必要的進修,以保證教師能及時更新知識結構和掌握最新技術。在日本文部省、地方教育委員會、相關校長協會等多方的協作下,統籌安排了教師的繼續教育問題。按教師的從教年限劃分為5年、10年、20年教育經歷這三個等級,并分別規定了參與培訓的時期。然后讓這三類人員按照這一計劃定期參與培訓。進修機構主要是:文部省組織的中央講習班、以各都道府縣為主組織的各種進修班及國家與地方共同舉辦的各種講習研修活動。日本文部省設置的國立研究生機構(兵庫、上智、德高教育大學)每年也對幾百名教師進行為期兩年的培訓。這三個機構對參訓的教師要求很高,每年面對全國眾多的申請者只從其中挑選有經驗、有突出成就的教師進行教育。被挑選出來的教師要接受為期兩年的研究生專業教育。完成特別研究生教育項目的教師可獲得碩士學位,隨后又返回課堂繼續教學。此外,承擔教師在職進修的機構還有國立培訓中心,國立培訓中心的培訓是由文部省負責面對校長、副校長、課程咨詢專家等學校行政管理人員進行的培訓活動。最后,還有由各校長協會積極組織的各種類型的針對在職教師的進修活動。轉貼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