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02 09: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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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會計 管理 稅收 籌劃
稅收籌劃指的是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之內, 納稅人通過對經營活動、投資活動以及理財活動事先實行籌劃,在對稅收的優惠條件予以充分利用的基礎上,來選擇出最好最優惠的納稅方式,從而實現稅負最小化。 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增加企業收入、提高資金利潤率,是實現企業財務管理基本目標的重要途徑; 在稅收籌劃下企業進行有效的結構重組,促進企業迅速走上規模經營之路,而規模經營往往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企業財務管理最終目標的有效途徑。
一、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意義
1、促使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
企業的資金、 成本以及利潤這三者共同構成了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以及會計管理過程中的三個基本要素, 而稅收籌劃是企業理財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它的開展是圍繞著資金運動來進行的,它是把企業利益最大化的實現作為根本目的的。 具體來講,首先,企業在進行相關的財務決策以前,實行合理且詳細的稅收籌劃分析,能夠使得企業的行為更加規范化,能夠幫助企業制定有效的決策,是企業在整個經營過程中實現限量型循環的重要保證。 其次,實行稅收籌劃,能夠幫助企業做到精打細算,從而使企業的支出得到節省,使企業的浪費現象減少,進而有助于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 最后,稅收籌劃作為一項系統且復雜的工程,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上,存在一定的實用性,同時也存在一定的規范性和嚴密性。 企業要想最終實現節稅的目的,就必須要把自己的經營管理以及財務管理等工作做好,才能夠制定出好的稅收籌劃方案。
2、促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企業是一個把贏利作為根本目的的組織, 企業財務管理所一直追尋的目標之一就是追求稅后的利潤最大化。 那么,企業要想增加稅后利潤,具體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目的在于提升效益以及減輕負擔。 針對效益的提升來講, 在投資確定的情況之下, 雖然能夠產生一定的作為,但是所能產生作為的潛力是十分有限的。 企業實行稅收籌劃,其實就等于在為企業減少水分,即是為了稅后利潤才產生的。 企業在經過了成功且有效的稅收籌劃之后,能夠使企業實現節稅的目的,從而促使財務管理目標的有效實現。
3、促使企業納稅意識的提高
對于企業來講,必定都是有減輕稅負欲望的,這是客觀存在的一種思想,而且會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這種欲望會越得變越強烈。 如果企業在理論和實踐上有一定的減輕稅負空間的話,那么,企業完全沒有必要采取不正當的手段來偷稅漏稅, 所以企業在稅收籌劃中就會把自己的減稅行為始終控制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之內。 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之后,將有助于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有助于企業在謀求合法利益的基礎上自覺且主動地學習稅法,并且依法履行納稅的義務,進而使企業的納稅意識提升。
二、企業財務管理稅收籌劃的有效策略
1、融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
1.1合理選擇債務成本和權益成本。按照我國的相關稅法規定,負債的利息費用,是期間費用,是能夠在稅前予以扣除的,這樣一來,負債利息也就具備了抵稅的作用。 另外,還規定了股息以及其他權益資本等支付是不能夠作為期間費用的,也就是說只能夠在稅后利潤當中分配。 所以,企業在進行投資渠道確定的時候,必須要對債務資本的利用進行充分的分析。 當然,除此之外,負債的杠桿效應也是另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 只有在息稅之前的利潤相比較于企業負債成本率高的時候,進行負債籌資渠道的籌資,才可以使企業的稅負減輕,并且能夠把企業價值的最大化體現出來。
1.2合理選擇自我積累籌資。對于企業自我積累的資金來講,它是屬于稅后資金的范疇的,它是已經承擔有所得稅之后的負擔,另外,它的資金成本其實也就是所占用資金的機會成本。 我們知道,在向金融機構進行貸款的時候,它的利息是被計入到當期的損益中的,這樣一來,就能夠把當期所獲得的利潤進行抵扣,從而具有很明顯的稅收收益。
1.3合理利用融資租賃。對于融資租賃來講, 這是在企業融資過程中的一種比較常見且比較重要的融資方式。 當企業在對由融資租賃而獲取的資產進行管理的時候,可以把這一部分資產看作是自有資產,從而來計提折舊。 這樣一來,企業就并不需要籌集大量的資金就能夠進行資產的使用,而且計提而來的資產還能夠把當期的利潤進行抵扣, 進而減少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2、籌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
2.1固定資產投資稅收籌劃。對于這一稅收籌劃來講,應用的最多的就是建筑企業,這是因為建筑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的投資的時候,可以在資產使用期間,實行分期計提折舊,這樣一來,能夠使企業的所得稅大大減少。 另外,在投資的回收期中,一旦出現稅收制度的變化,就會對企業前期投資所獲得的收益產生影響。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的時候,所需要考慮的不僅僅是現行稅收制度所能夠帶來的影響, 而且還要對稅收制度的改革趨勢和對企業投資所產生的影響進行充分的考慮。
2.2合理的進行投資以及投資行業的選擇。對于企業來講,在進行投資選擇的時候,必須要對投資所處的稅收環境進行充分的考慮。 這是因為,國家為了對某一些區域的發展會進行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從而來促進這一區域發展目標的實現,在一定的時期里,對這一地區實行相關的政策傾斜制度,采取一系列的優惠政策。 所以,如果在這些地區投資的話,其實有很多稅是可以少交,甚至是可以不交的, 這和我國政府的政策導向以及我國稅法的立法是相符合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在國內進行投資的時候,可以適當的選取這些地區來進行。 不僅如此,國家稅收還會為了使產業結構得到優化,而在進行具體的稅收立法的時候,規定對一些行業給予鼓勵,對另外一些行業給予限制等等, 這也是企業在進行投資行業選擇的時候需要注意和考慮的問題。
3、經營活動中的稅收籌劃
3.1稅收收入籌劃。企業當期所發生的稅負, 會由于企業所獲得收入的方式不同和所獲得的時間的不同,對企業取得收入的一系列因素進行控制和選擇,這樣能夠使企業達到節稅的目的。 舉個例子來講,對于銷售收入的結算方式,往往會由于結算方式的不同而使得結算的時間不同,根據現在所實行的稅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對于直接收款銷售的方式來講,主要是把收到銷貨款或者是取得銷貨款作為主要的憑證; 對于賒銷和分銷貨方式來講,主要是把合同所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具體的收入確認時間;對于訂貨銷售的方式來講,主要是把待交付貨物時的時間作為確認時間。 所以, 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選擇銷售結算方式, 把收入確認的時間控制好,從而實現節稅的目的。
3.2成本費用攤銷籌劃。對于成本費用的攤銷來講,它主要就是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之內,通過不同的成本核算的方式,以及不同的攤銷方式來進行稅務籌劃,在會計制度中也提出了這樣的規定。 企業應該根據權責發生制中的主要原則,來把生產經營過程當中所發生的一系列費用和支出,根據各種不同的攤銷方式,將其在各期的產品成本中得到分攤,從而減少企業的稅負。
三、結語
總之,雖然稅法是已經制定出來并且是必須嚴格遵守的。 但是,企業的具體涉稅行為確實是能夠進行調整和變化的。 所以,企業應該盡可能的選擇合理的稅收籌劃措施,來促使自身的稅負減輕,真正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一)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 法律 、法規。具體表現在:(1)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2)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 會計 法規及其他 經濟 法規;(3)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決策,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到財務決策的 科學 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導企業作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稅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稅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稅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作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三)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使企業實現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即稅后利潤最大化,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擇低稅負,即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回收率;二是遲延納稅。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可以實現稅收支出的節約。要進一步考慮的是,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稅收籌劃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來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稅的財務杠桿效應,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杠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四)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 企業 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因為各個稅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不是企業稅收負擔的簡單比較,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稅收負擔的納稅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五)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 法律 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二、 現代 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一)稅收理念的改變為企業稅收籌劃排除了思想障礙。計劃 經濟 時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企業只須在政府派駐的稅收專管員直接輔導下申報納稅,甚至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混為一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 發展 并逐步國際化、知識化、信息化,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對偷逃稅的內涵和外延作了明確的界定。可以說,目前研究企業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已經基本消除。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改革開放30多年來,市場經濟體制得到的不斷發展并逐步完善,我國的會計體制、稅收體制也在不斷的改革與創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隨著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會計體制的改革,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以及稅務會計之間逐漸拉大差距。
1稅務會計的定義與基本職能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對而言,是以稅法法律制度為準繩,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運用會計學的原理和方法,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稅務與會計結合而形成的一門交叉學科。
稅務會計應按照稅法規定,正確計算和繳納稅款,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確保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繳庫。
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進行反映和監督。稅務會計要對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進行記錄、計算、匯總,并編制出納稅申報表;稅務會計要對納稅人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進行控制、檢查,并對違法行為加以糾正和制裁。這種反映和監督,只能在作為納稅人的企業單位里進行,并由納稅人的會計人員去實施。
2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區別
稅務會計與財務同屬于會計學科的范疇。稅務會計是一門新興的邊緣會計學科,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稅務會計并不是獨立存在的一項實質性會計工作,稅務會計工作必須建立在財務會計的基礎上,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并核算。稅務會計的數據也來源于財務會計,是針對財務會計中與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不相符的會計事項、基于稅收籌劃的角度需調整的會計事項,在稅收法律法規的制約下,用稅務會計的計算方法,完成計算或調整會計分錄,最后再融和到財務會計的帳簿或報告之中。
企業財務會計的處理、核算方法等,可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加以選擇,按照會計準則核算企業的財務成果,并為企業利益相關人(包括銀行、債務人、潛在投資者)提供真實相關的信息,便于他們投資決策。但作為企業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運作,受稅法制約,不能任意選擇或更改,實際是按照稅法來核算企業的收入、成本、利潤和所得稅的會計核算系統,其目的保證國家稅收的充分實現,調節經濟和公平稅負,為國家稅務部門和經營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例如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在固定資產的折舊上可在現行財務制度規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限總和法等幾種方法中選擇,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其中一種;在存貨核算中,企業可在加權平均法、后進先出法、先進后出法等五種方法中選擇,并可對不同種存貨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一經采用某種計價方法,就不能任意變更,但企業稅務會計只能依照企業所得稅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方式及存貨核算方法,并需報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
基于以上稅務會計的定義、基本職能以及與財務會計的不同之處,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分離的意義就越來越大了,其意義主要體現在稅務會計的稅收籌劃上。
3稅務會計不但能對企業稅務資金的變動反應起到監督作用,還可以通過對稅務因素的分析等合法手段,達到企業合理避稅的目的。
具體方式是企業稅務會計可根據稅法的具體規定并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籌劃企業的經營方式及納稅行為,達到企業既能夠依法納稅,又可以享受到稅收的相關優惠政策的目的,不多繳稅或盡量少繳稅,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為企業盡量減輕稅收負擔。例如,我國《企業增值稅法暫行條例》規定,企業采用現銷方式,收到貨款或是取得索取貨款的憑據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企業采用托收承付或是委托收款方式,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企業采用的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因此,企業可根據企業產品銷售策略選擇適當的銷售收入確認方式,盡量推遲確認銷售收入,從而推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使其推遲繳納所得稅,這樣可以視同國家提供的無息貸款,對企業而言,這是大有裨益的。
首先,稅務會計有助于實現企業的財務目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與其他企業在公開、公平的環境下競爭,取勝的關鍵很大程度上表現為能否降低公司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稅收是公司的一項重要外部成本,流轉稅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司營業成本的大小,所得稅的多少直接影響到公司投資成本的高低。可見,稅務會計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有助于公司實現財務目標。
其次,稅務會計有助于提高企業財務與會計管理水平。公司要進行納稅籌劃,必須對相關的會計法規和稅法規定非常熟悉,有關的業務流程和財務政策的規定必須非常清晰、明確,會計核算做到規范、完整,這樣方能降低涉稅風險。不然,一旦引起稅務機關的異議,就會得不償失。所以,納稅籌劃有助于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核算水平的提高。
最后,稅務管理有助于規避企業的涉稅風險,提升企業形象。由于理解等各種的原因,我國的稅收征管體系還不夠明晰,以前經常是同一問題詢多位稅務官員會得到不同的答案,使得“關系稅”、“人情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企業很難操作。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規范,稅務機關的征管力度將不斷加強,稅務機關也在涉稅問題的解釋上作了規范,稅政科作為權威部門的作用越來越明顯,以服務企業方便操作。對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來說,將更多面對政府,監管機構、投資者、中介機構挑剔的目光,良好的公司形象可以博得消費者、投資者和監管機構、政府的更多依賴,爭取到寬松的外部環境,贏得更多的市場機會。公司通過稅務管理,將過去的模糊作業轉化為清晰陽光作業,化解公司的涉稅風險,將有助于公司形象的提升。
4稅務會計和納稅籌劃是在在合法的前提下,事先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而后再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
第一,納稅籌劃的目的就是合理合法地減少稅收成本,取得稅收收益。這絕對不是野蠻操作,通過稅收欺詐行為進行偷稅漏稅,從而降低一個時期內企業的稅收成本,實現所所謂的“稅收利潤最大化”。而是要著眼于企業長期利益的穩定增長,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增強企業的涉稅核算能力,對企業的各類納稅事宜事先做出合理按排,有助于企業開展更多的、有成效的納稅籌劃,幫助企業避免不必要的納稅損失,并且在企業面臨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的情況下,充分利用各種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納稅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納稅意識和競爭能力。在以前,納稅籌劃這一說法不為大眾所接受,特別是稅務機關,總是帶著有色眼鏡去看,認為他和避稅是同一個概念,不值得不應該去研究。現在納稅籌劃越來越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視,并且都認同了他的積極作用,認為他是納稅意識提高到一定階段的表現,符合目前的經濟發展,且合法合理值得大力提倡;同時從長遠和整體來看,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減輕了稅負,有了持續發展的活力,競爭力提高了,收入利潤自然就多了,稅也隨之增加,所以納稅籌劃站到一定高度上來看,不僅不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反而還會增加。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4章。
經濟學理論所說的收入效應是用來說明貨幣收入一定條件下,商品價格上升與實際收入變化之間的關系,即被迫購買價格已經上漲的商品等于減少實際收入,從而減少幾乎所有商品的購買量。從稅收角度而言,所謂收入效應是指由于課稅或增稅使納稅主體的收入發生變化,改變總體收入水平,使納稅主體境況變壞的效應。稅收收入效應的大小由納稅主體的總收入與其繳納的稅金之比例,即平均稅率所決定的。平均稅率高,稅收負擔重,則對納稅主體的收入效應大;反之,則產生的收入效應小。一般來說,稅收的收入效應不會對納稅主體“工作努力”產生妨礙,因為稅收增加會使納稅主體收入減少,所以納稅主體為了取得更多的收入而不得不減少閑暇等其他方面的享受,能激勵人們更加發奮工作。
經濟學理論所說的替代效應是用來說明相對價格變化及其所造成的與私人支出模式變化之間的關系,即一種商品價格上升,而其他商品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用其他商品來替代價格上升了的商品。從稅收角度來看,所謂替代效應是指由于政府實行差別稅收待遇,使某種商品或勞務與另一種商品或勞務之間的相對價格發生變化,導致人們改變對各種商品或勞務的選擇,用一種不征稅或少征稅的商品或勞務來代替征稅的或稅負重的商品或勞務。替代效應是由稅收的邊際稅率或邊際稅負所決定的,邊際稅率越高,替代效應越大;反之則越小。一般地,替代效應不利于鼓勵人們努力工作,而會導致人們增加閑暇。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是稅收對納稅主體產生的兩大基本效應。收入效應反映了征納雙方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關系,也反映出稅收對經濟的激勵作用。替代效應則表明,當課稅超過一定限度時,人們通過逃避稅收,會對經濟產生抑制作用。著名的“拉弗曲線”揭示了稅收負擔程度的經濟效應和財政效應,同時也是對稅收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的最好證明,即,一定程度的稅收負擔既能保證稅收收入,又對納稅主體產生收入效應,激勵“工作努力”;稅負超過一定限度,不僅不能取得最佳稅收收入,反而產生較大的替代效應,激勵逃避稅收。政府課稅必須兼顧財政需要和納稅主體負擔能力或負擔心理,既保證稅收收入的極大實現,又維護納稅主體相應的合法權益,促進納稅人“工作努力”,力圖淡化稅收替代效應的負面影響。
二、稅收調控理論及其對納稅主體的激勵與制約
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及作用方式概括起來有兩種:其一,稅收自動穩定機制。稅收自動穩定機制也稱“內在穩定器”,是指政府稅收規模隨經濟景氣狀況而自動進行增減調整,從而“熨平”經濟波動的一種稅收宏觀調節機制。例如政府對所得課稅,在經濟衰退時期,納稅主體收入下降,即使不改變個人和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國家課征的所得稅稅額也會自動下降,并且在累進稅率的作用下,稅收減少的幅度大于納稅主體收入下降的幅度,從而增加社會總需求,起到反經濟衰退的作用。相反,在經濟高漲時,納稅主體的收入上升,國家征收的所得稅相應自動增加,并且在累進稅率的作用下,稅收增加的幅度會大于個人和企業收入上升的幅度,從而抑制社會總需求,減緩經濟活動的過度擴張。其二,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據經濟景氣狀況,有選擇的交替采用減稅和增稅的措施,以“熨平”經濟周期波動的調控政策。在經濟發展的不同時期,政府根據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對比狀況,以及總供給與總需求內部結構的分配狀況,通過增稅或減稅措施,以及稅負差別待遇,調整人們的收入分配狀況和消費水平,進而刺激或抑制消費和投資欲望,包括擴張性的稅收政策和緊縮性的稅收政策。比如,在經濟衰退時期,實行減稅措施,通過相對增加市場主體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費需求增加,推動生產規模擴大,刺激經濟復蘇,從而促進國民收入恢復到充分就業水平;在經濟繁榮時期,通過增稅措施,相應減少人們的可支配收入,抑制私人消費和投資需求,從而扼制社會總需求,防止經濟過熱。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調控方式的選擇要求遵循“黑箱原則”,即要求把受控的經濟主體作為一個“黑箱”看待。調控方式一般只考慮四個基本問題,即:(1)稅收政策的制定;(2)稅收政策與實施結果之間的關系;(3)受控經濟主體整體的行為反應;(4)適時調整稅收政策。具體來說,就是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并不深入到企業內部,過問企業內部的具體經濟情況和特性,而是針對經濟主體的整體狀況和國家的政策目標來制定稅收政策和組織實施,對所有的經濟主體產生同樣的效力。
三、稅收效應及稅收調控理論——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
由稅收效應理論和稅收調控理論的基本描述及其對納稅主體的影響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政府課稅應兼顧財政需要和納稅主體的利益,稅收籌劃是納稅主體的合法權益的體現。
稅收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理論表明,政府課稅應有一個合理的限度,必須兼顧財政需要和納稅主體的利益,稅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權威才能真正得以確立,稅收才能取得財政、經濟的最佳效應,這是依法治稅的前提。國家通過合理、完善的稅收制度,依法治稅,既保證國家的稅收權益,也依法維護納稅主體依法納稅后的合法權益。納稅主體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籌劃和安排,取得的任何經濟利益,包括節稅收益,歸根結底屬于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依法治稅是稅收籌劃合法性的前提。
2.稅收對經濟的調控與影響來自于納稅主體對課稅的回應,稅收籌劃是納稅主體對稅收的正向回應。
稅收調控理論表明,只要稅收存在,就必然對經濟產生一定的影響,這種影響來源于納稅主體對課稅的回應,包括正向回應和負向回應。政府利用稅收調節經濟實質上是通過稅收利益差別來引導納稅主體行為使之產生正向的影響,實現一定的社會、經濟目標,因而政府不僅注重如何制定稅收政策。而且更關注納稅主體對稅收政策的回應。就納稅主體而言,既然外在的稅收環境存在利益差別,不從中作出籌劃或抉擇顯然是不明智的。就課稅主體而言,運用稅收調節經濟旨在通過納稅主體對稅收利益的追逐來實現調控目標,而納稅主體追逐稅收利益的途徑有逃稅、避稅和稅收籌劃,其中,逃稅和避稅的主要后果是導致政府稅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對的;稅收籌劃則對經濟產生直接影響,這種影響是好是壞,取決于稅收制度是否合理。稅制合理,稅收籌劃對經濟產生正向影響;稅制不合理,稅收籌劃則產生負向影響。因此國家可以利用的只有稅收籌劃。也就是說,稅收籌劃不僅對納稅主體是必要的,對實現稅收調節目標同樣也是必要的。稅收籌劃本身與稅收政策導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稅收政策目標的實現。
3.稅收調控范圍和手段劃定了稅收籌劃的范圍和途徑。
稅收上的利益差別,使得稅收負擔具有彈性。從縱向看,在不同經濟時期,國家選擇實施擴張性或緊縮性稅收政策,使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具有彈性;從橫向看,國家在地區之間、產業之間、產品之間乃至行為之間,實施不同的稅收政策,也使稅收負擔具有彈性。由于稅收調控納稅主體行為是通過彈性稅負來誘導納稅主體行為的,因此在稅收負擔有差異或有彈性的領域里,稅收籌劃是可行的,是有利可圖并且是安全的,是國家所鼓勵、所利用的。而在稅負無彈性的領域,稅收籌劃則是無為的、無效的,納稅主體減輕稅負的行為,只能是逃稅或避稅。這也表明,如何根據稅收政策找出彈性稅負,才是稅收籌劃的根本途徑。
4.稅收調控方式決定了稅收籌劃是納稅主體獲得合法稅收利益的唯一途徑。
稅收通過外在稅收環境刺激或制約企業的行為選擇,使企業適應稅收的變化,形成對所有的經濟主體總體上一視同仁的激勵與制約機制。這表明稅收調控并不針對具體的納稅主體,不同的納稅主體所面臨的是同樣的稅收環境。在市場經濟中,納稅主體要想獲得合法的稅收利益,只有通過稅收籌劃才能實現,而企望得到國家的個別優惠是不現實的。同時,國家稅收政策也將根據調控目標與政策實施結果的狀況作出新的調整,這就要求企業稅收籌劃應及時與稅收政策變動作出相應的配合,與時俱進地更新稅收籌劃的內容與方法,而不是一成不變的。由于稅收政策的變動,某些今天看來行之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法,明天則可能是偷稅行為。
四、影響稅收籌劃的稅收因素分析
分析影響稅收籌劃的主要因素目的在于:把握稅收籌劃的必要程度,即納稅人在財務規劃中把多大精力放在稅收籌劃上是適宜的;了解稅收籌劃大致范圍和可能達到的程度有多大,節稅潛力如何;能帶來最大節稅利益且又最簡便易行的途徑何在以及稅收籌劃所應考慮的其他相關因素。
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稅收因素可概括為四個方面:
其一,稅收負擔水平。稅收負擔水平包括宏觀稅收負擔和微觀稅收負擔水平。從宏觀上看,衡量一國稅負高低的公認指標是稅收總額t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從微觀上看,衡量一個納稅人的總體稅負一般不是單純以某一稅種的稅負來衡量,而是以企業資本回報率即資本收益率來評價,資本收益率是凈收益與利息支出之和同投資總額之間的比值。通常情況下,稅負越輕,資本回報率越高,稅負越重,資本回報率越低。
稅收負擔水平對稅收籌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首先,稅收負擔水平決定稅收籌劃的廣度和深度。如果宏觀稅負和微觀稅負較低,企業稅負可以承受,納稅人就沒有必要精心籌劃節稅策略。因為如果進行稅收籌劃還要花費一筆節稅成本,而所取得的稅收利益對資本回報率影響又不大,此時稅收籌劃的必要性就大打折扣。但是,如果宏觀稅負和微觀稅負水平高,稅收則成為影響資本回報率的重要因素,是否實施節稅策略結果是完全不相同的。其次,國家間稅收負擔水平的差異,影響跨國納稅人的投資決策。由于國際市場上不同國家或地區同類商品稅負輕重不同,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所得稅稅負水平也有高低之差,相應的投資回報率也相當之懸殊,所以跨國納稅人在實施經營和投資過程的稅收籌劃時,往往青睞于稅負低的國家或地區。
其二,稅負彈性。稅負彈性是決定稅收籌劃潛力和節稅利益的關鍵因素。稅負彈性越大,稅收籌劃的余地和可能的節稅利益就越大,稅收籌劃就越有利可圖。在一次性總額人頭稅制下,由于不具有稅負彈性,不產生替代效應,納稅人就沒有稅收籌劃的余地。而在多種稅、多次征的復合稅制下,各個不同的稅種各有不同的彈性,為稅收籌劃提供了條件和空間。其中,主體稅種由于覆蓋范圍廣、稅源大、稅法規范相對比較復雜,其稅負的伸縮性就較大,成為稅收籌劃所瞄準的主要稅種。
稅負彈性取決于稅種的構成要素,其中主要包括稅基、扣除項目、稅率和稅收優惠。由于稅基的寬窄、扣除的大小、稅率的高低以及稅收優惠的多少,都有較大的彈性幅度,因此各稅種構成要素的彈性大小就決定了各稅種的稅負彈性。一般而言,所得稅的稅負彈性要高于其他稅種,也就成為稅收籌劃的主要稅種。
其三,稅收優惠。稅收優惠是國家稅制的組成部分,是政府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目的,通過給予一定的稅收利益而對納稅人實行的稅收鼓勵。稅收優惠反映了政府行為,是通過政策導向影響人們生產與消費偏好來實現的,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重要杠桿。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不把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引導投資方向、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加以運用。
一、稅收籌劃的風險及影響風險的因素
(一)稅收籌劃風險的概念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指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活動時,由于會受到各種不確定性因素或突發事件的影響,使得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得到的實際收益無法達到預期的期望值。這種風險具體可分為經營風險和稅收政策運用的風險。
(二)影響稅收籌劃風險的因素
1.經營風險的影響因素
(1)企業自身經營活動的多變性會導致風險的產生。任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隨著大環境的變化和企業戰略目標的調整進行相應的改變,稅收籌劃方案從確定到實施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這一期間正好發生一系列因素的變動,勢必會影響著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因此企業必須時刻提高警惕應對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2)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化會導致風險的產生。這里所說的經營環境變化包括來自企業外部和內部的經營環境發生變化。其中,外部環境的變化包括戰爭、自然災害、國民經濟衰退等,這些變化都是企業無法預見或難以預料的。內部環境的變化有企業因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等導致面臨破產清算、失去銷售市場等。這些變化可能使企業的持續經營受到影響,最終導致籌劃成本得不償失,整個籌劃方案的失敗。
2.稅收政策運用風險的影響因素
(1)稅收政策的變化產生的風險。國家的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它要跟隨一定時期國家的政治經濟形勢進行適時調整。因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籌劃項目從期初的選擇到最終達到目的都需要一段時間,這期間,如果恰逢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最初設定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變成不合法,或由合理變成不合理,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無法達到預期收益。
(2)利用稅收政策操作不當產生的風險。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在內容上存在一些模棱兩可之處,使得納稅人在利用稅收政策開展籌劃活動時帶來了一定的操作風險,如果稍有理解偏差或對法規理解不透徹便會引發操作失誤,有時候往往籌劃人自認為采取的行為符合國家的政策精神,但實際則不然,這便可能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敗。
二、稅收籌劃的收益及熱
(一)稅收籌劃收益的概念
稅收籌劃的收益是指稅收籌劃人憑借自身的專業知識、綜合運用國家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收籌劃,給企業帶來的未來預期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二)稅收籌劃收益的內容
稅收籌劃的收益主要包括節稅金額、避免行政處罰、建立企業的良好信譽、現金流入收益、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和核算水平的提高而使企業增加的收益等幾方面的內容。
三、稅收籌劃風險與收益的關系
(一)計算風險與收益的公式
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威廉.夏普教授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經濟行為的風險與收益往往成正比。因此,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的情況下,稅收籌劃的收益率為:R=RF+RR= RF+bV(式中:R為稅收籌劃的總收益率;RF為無風險籌劃收益率;RR為風險籌劃收益率;b為風險籌劃收益系數;V為籌劃標準離差率。)
(二)確定公式中收益率的方法
1.無風險籌劃收益率的確定方法
在稅收籌劃過程中,無風險收益幾乎不可能存在,因此確定這種收益率存在一定的難度。在此筆者提出以下幾種方法:
(1)根據國債利率或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確定。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一定的的成本費用支出,我們可以把這筆支出看成一項投資。針對這些支出,企業還可以作出其它選擇:首先,把這筆支出存入銀行或買理財產品,獲取利息收益;其次,用這筆支出購買國債,獲取投資收益。選擇這兩種方案帶來的收益可以認定為無風險收益。當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時,如果所帶來的收益大于或等于選擇這兩種方案帶來的收益,則由此推定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不存在風險的,即可以把國債的利率或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定為無風險籌劃收益率。
(2)比較把籌劃方案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當兩者相等時的收益率可確定為無風險收益率。
(3)借助無風險收益率的行業平均值來確定。同行業的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時可能會計算出本企業的無風險收益值,將這些數值加權求平均值,便可得出稅收籌劃無風險收益率的行業平均值。
2.風險籌劃收益率的確定方法
在實際稅收籌劃工作中,大多情況下都存在籌劃風險,因此,如何確定風險收益率顯得尤為重要。要想使計算的風險收益率盡量準確,關鍵是怎樣確定風險籌劃收益系數。筆者認為可采取以下幾種方法:
(1)專家職業判斷或經驗值法。企業稅收籌劃人員(或稅收籌劃人員)會同有關資深稅務專家經過多次研討與協商,憑借他們多年積累的工作經驗,加上職業判斷,進行定性評議,定量分析,最終獲得收益系數。
(2)可以通過bi=(St-Sf)/ Vi 其中:St為目標籌劃收益率;Sf為無風險籌劃收益率;V為籌劃標準離差率。
(3)用高低點法、散布圖法、回歸直線法,計算風險籌劃收益系數b。
四、稅收籌劃風險的規避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要從根本上消除這種風險及其影響是不現實的,我們只能樹立風險意識,正確的評估、防范及控制風險,進一步規避各種風險的產生。
(一)經營過程中的風險規避
1.樹立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力求使整體效益最大。可以通過設立風險預警值,提高風險意識的警惕性,防范風險的發生。
2.綜合考慮各種籌劃方案的有效性,防止某一稅收籌劃環節的失敗而造成企業整體利益的減少,從而導致整個稅收籌劃活動的失敗。首先要確定開展稅收籌劃的總體目標,在開展任何籌劃活動時必須緊緊圍繞這一總目標進行綜合分析,還要融合企業的戰略總方針,不能僅局限于個別稅種的某一環節,忽視全局,也不能僅著眼于開源節流。
3.貫徹成本效益原則,確保開展稅收籌劃產生的成本與獲得的收益之間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保證所花費的代價不能由此而產生的收益,力求實現收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任何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期望獲得稅收收益時,必然要事先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一定的成本費用,也會存在因為選擇某一N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產生一定的機會成本。因此,稅收籌劃活動既要考慮其產生的成本支出,還要比較選擇某種稅收籌劃方案所放棄其它方案而產生的機會成本。
(二)稅收政策運用過程中的風險規避
1.明確劃清違法與合法的界限,確保開展的各種籌劃活動必須依法進行,使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不能偏離國家的稅收政策導向,不能因為盲目追求收益最大化而隨意觸犯稅法的底線。
2.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調整及經營環境的變化,及時、系統地學習新的、變動的稅收政策,深刻領悟其內涵,把握瞬息萬變的經濟形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開展稅收籌劃時可以做到靈活選擇實施方案。
3.力求搞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稅收征管方式因地域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異,這就需要各企業與當地稅務機關及時溝通,隨時了解當地的稅收政策及實施細則,及時獲取有用的信息,避免風險的產生。
4.聘請資深的稅收籌劃專家開展籌劃活動,提高稅收籌劃的權威性、可靠性,規避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的風險。對于那些復雜的、綜合性與專業性比較強的、與企業生死存亡關系較大的稅收籌劃項目,最好還是聘請有一定資質的稅收籌劃專家,制定詳細、周密的稅收籌劃方案,將稅收籌劃的風險降到最低。
一、稅收籌劃的風險及影響風險的因素
(一)稅收籌劃風險的概念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指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活動時,由于會受到各種不確定性因素或突發事件的影響,使得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得到的實際收益無法達到預期的期望值。這種風險具體可分為經營風險和稅收政策運用的風險。
(二)影響稅收籌劃風險的因素
1.經營風險的影響因素(1)企業自身經營活動的多變性會導致風險的產生。任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隨著大環境的變化和企業戰略目標的調整進行相應的改變,稅收籌劃方案從確定到實施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這一期間正好發生一系列因素的變動,勢必會影響著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因此企業必須時刻提高警惕應對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2)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化會導致風險的產生。這里所說的經營環境變化包括來自企業外部和內部的經營環境發生變化。其中,外部環境的變化包括戰爭、自然災害、國民經濟衰退等,這些變化都是企業無法預見或難以預料的。內部環境的變化有企業因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等導致面臨破產清算、失去銷售市場等。這些變化可能使企業的持續經營受到影響,最終導致籌劃成本得不償失,整個籌劃方案的失敗。2.稅收政策運用風險的影響因素(1)稅收政策的變化產生的風險。國家的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它要跟隨一定時期國家的政治經濟形勢進行適時調整。因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籌劃項目從期初的選擇到最終達到目的都需要一段時間,這期間,如果恰逢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最初設定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變成不合法,或由合理變成不合理,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無法達到預期收益。(2)利用稅收政策操作不當產生的風險。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在內容上存在一些模棱兩可之處,使得納稅人在利用稅收政策開展籌劃活動時帶來了一定的操作風險,如果稍有理解偏差或對法規理解不透徹便會引發操作失誤,有時候往往籌劃人自認為采取的行為符合國家的政策精神,但實際則不然,這便可能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敗。
二、稅收籌劃的收益及內容
(一)稅收籌劃收益的概念
稅收籌劃的收益是指稅收籌劃人憑借自身的專業知識、綜合運用國家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收籌劃,給企業帶來的未來預期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二)稅收籌劃收益的內容
稅收籌劃的收益主要包括節稅金額、避免行政處罰、建立企業的良好信譽、現金流入收益、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和核算水平的提高而使企業增加的收益等幾方面的內容。
三、稅收籌劃風險與收益的關系
(一)計算風險與收益的公式
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威廉.夏普教授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經濟行為的風險與收益往往成正比。因此,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的情況下,稅收籌劃的收益率為:R=RF+RR=RF+bV(式中:R為稅收籌劃的總收益率;RF為無風險籌劃收益率;RR為風險籌劃收益率;b為風險籌劃收益系數;V為籌劃標準離差率。)
(二)確定公式中收益率的方法
1.無風險籌劃收益率的確定方法在稅收籌劃過程中,無風險收益幾乎不可能存在,因此確定這種收益率存在一定的難度。在此筆者提出以下幾種方法:(1)根據國債利率或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確定。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一定的的成本費用支出,我們可以把這筆支出看成一項投資。針對這些支出,企業還可以作出其它選擇:首先,把這筆支出存入銀行或買理財產品,獲取利息收益;其次,用這筆支出購買國債,獲取投資收益。選擇這兩種方案帶來的收益可以認定為無風險收益。當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時,如果所帶來的收益大于或等于選擇這兩種方案帶來的收益,則由此推定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不存在風險的,即可以把國債的利率或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定為無風險籌劃收益率。(2)比較把籌劃方案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當兩者相等時的收益率可確定為無風險收益率。(3)借助無風險收益率的行業平均值來確定。同行業的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時可能會計算出本企業的無風險收益值,將這些數值加權求平均值,便可得出稅收籌劃無風險收益率的行業平均值。2.風險籌劃收益率的確定方法在實際稅收籌劃工作中,大多情況下都存在籌劃風險,因此,如何確定風險收益率顯得尤為重要。要想使計算的風險收益率盡量準確,關鍵是怎樣確定風險籌劃收益系數。筆者認為可采取以下幾種方法:(1)專家職業判斷或經驗值法。企業稅收籌劃人員(或稅收籌劃人員)會同有關資深稅務專家經過多次研討與協商,憑借他們多年積累的工作經驗,加上職業判斷,進行定性評議,定量分析,最終獲得收益系數。(2)可以通過bi=(St-Sf)/Vi其中:St為目標籌劃收益率;Sf為無風險籌劃收益率;V為籌劃標準離差率。(3)用高低點法、散布圖法、回歸直線法,計算風險籌劃收益系數b。
四、稅收籌劃風險的規避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要從根本上消除這種風險及其影響是不現實的,我們只能樹立風險意識,正確的評估、防范及控制風險,進一步規避各種風險的產生。
(一)經營過程中的風險規避
1.樹立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力求使整體效益最大。可以通過設立風險預警值,提高風險意識的警惕性,防范風險的發生。
2.綜合考慮各種籌劃方案的有效性,防止某一稅收籌劃環節的失敗而造成企業整體利益的減少,從而導致整個稅收籌劃活動的失敗。首先要確定開展稅收籌劃的總體目標,在開展任何籌劃活動時必須緊緊圍繞這一總目標進行綜合分析,還要融合企業的戰略總方針,不能僅局限于個別稅種的某一環節,忽視全局,也不能僅著眼于開源節流。
3.貫徹成本效益原則,確保開展稅收籌劃產生的成本與獲得的收益之間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保證所花費的代價不能由此而產生的收益,力求實現收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任何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期望獲得稅收收益時,必然要事先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一定的成本費用,也會存在因為選擇某一種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產生一定的機會成本。因此,稅收籌劃活動既要考慮其產生的成本支出,還要比較選擇某種稅收籌劃方案所放棄其它方案而產生的機會成本。
(二)稅收政策運用過程中的風險規避
1.明確劃清違法與合法的界限,確保開展的各種籌劃活動必須依法進行,使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不能偏離國家的稅收政策導向,不能因為盲目追求收益最大化而隨意觸犯稅法的底線。
2.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調整及經營環境的變化,及時、系統地學習新的、變動的稅收政策,深刻領悟其內涵,把握瞬息萬變的經濟形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開展稅收籌劃時可以做到靈活選擇實施方案。
3.力求搞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稅收征管方式因地域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異,這就需要各企業與當地稅務機關及時溝通,隨時了解當地的稅收政策及實施細則,及時獲取有用的信息,避免風險的產生。
4.聘請資深的稅收籌劃專家開展籌劃活動,提高稅收籌劃的權威性、可靠性,規避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的風險。對于那些復雜的、綜合性與專業性比較強的、與企業生死存亡關系較大的稅收籌劃項目,最好還是聘請有一定資質的稅收籌劃專家,制定詳細、周密的稅收籌劃方案,將稅收籌劃的風險降到最低。
納稅籌劃指的是企業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前提下,通過對涉稅事項的預先安排以達到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延期繳納稅款的目的,使企業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理財活動。納稅籌劃是企業合理、合法納稅及獲得利益最大化的關鍵,它既可以給國家提供合理的稅收,還能夠使企業通過合法的節稅與非違法的避稅獲得最大利益。本文主要研究我國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特點意義,針對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技巧,為我國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借鑒。
一、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特點
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同其他行業的納稅籌劃基本相似,都具有合法性、事先籌劃性及明確的目的性。下面對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特點做較為詳細的闡述:
(一)合法性
合法性是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的重要原則和特點,非法的納稅籌劃會給國家稅收帶來嚴重影響,必然會受到國家相關政策及法律的制裁。因此,納稅籌劃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許可范圍內進行,遵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在多種納稅方案中,做出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只有合法的納稅籌劃才會被國家認可,才會受國家政策和法律保護,使國家、企業雙方受益。
(二)事先籌劃性
在經濟活動中,由于企業經濟行為在先,向國家繳納稅收在后,這必然導致納稅籌劃的事先籌劃性。這樣,我們就可以完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納稅籌劃,選擇最佳的納稅方案,爭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如果企業在納稅時沒有事先籌劃好,那就會在納稅時出現問題,很可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最終還是對企業本身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因此,事前納稅籌劃,對于企業發展至關重要。
(三)明確的目的性
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這是企業納稅籌劃的公認事實。企業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涉稅事項的預先安排以達到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延期繳納稅款的目的,使企業稅收利益最大化。
二、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意義
國家財政收入主要靠納稅收入,企業納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不僅可以使企業利益達到最大化,而且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總體而言,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一)有利于企業經濟行為有效率的選擇,增強企業競爭能力
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能夠使企業通過合法的節稅與非違法的避稅增加企業的可支配收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還有利于企業正確進行投資、生產經營決策,獲得最大化的稅收利益,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從而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所以,納稅籌劃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有利于實現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充分發揮稅收杠桿作用,增加國家收入
納稅籌劃不僅使企業通過合法的節稅與非違法的避稅獲得最大化的稅收利益,還可以增加國家稅收,發揮國家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國家財政收入主要靠納稅收入,企業納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納稅籌劃不僅可以增加國家稅收,還有利于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落實,從而警惕各大中小企業進行納稅籌劃,依法納稅。
三、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原則
我國建筑安裝企業的發展速度極快,建筑安裝企業在實際的稅收籌劃過程中必須遵循一些特定的原則,這樣才能為建筑安裝企業獲得最大利益提供保障。總體而言,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籌劃過程應遵循的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不違背稅收法律規定的原則
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必須在國家相關稅收法律范圍內進行,任何違背國家稅收法律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制裁。違背稅收法律規定的稅收籌劃不僅會對企業發展產生重要影響,而且對國家財政收入及國家稅收政策的執行產生消極影響。因此,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籌劃的法律性原則是第一原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進行納稅籌劃才會真正的促進企業健康快速成長。
(二)事前籌劃的原則
事前籌劃指的是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必須事前做出,這樣做的目的是保證企業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同時保證企業合理合法向國家繳納稅收。事后的納稅籌劃必然導致漏稅、偷稅現象的發生,這對企業來說無疑是違法行為。因此,事前籌劃保證的是企業與國家的雙方利益,使企業的發展與國家財政收入做到互利雙贏。
(三)效率原則
納稅籌劃的效率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提高稅務行政效率,使征稅費用最少。第二,對經濟活動的干預最小,使稅收的超額負擔盡可能小。第三,要有利于資源的最佳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這三條是納稅籌劃效率性的主要方面,因此,在實際的納稅籌劃當中,建筑安裝企業要加強對這三方面的管理,力圖促進納稅籌劃的高效率運轉。
四、建筑安裝企業的稅收籌劃技巧
對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特點、意義及原則有了深刻的了解后,納稅籌劃的技巧也就迎刃而解。目前。建筑安裝企業在納稅籌劃中的技巧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業務形式轉化的籌劃技巧
稅收籌劃是企業一項重要的管理活動,對企業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它不但幫助企業節約稅費支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企業的價值、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還能幫助提高企業的法律意識,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十分普遍,已成為企業制定經營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稅收籌劃起步較晚,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它被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和接受,各種形式的稅收籌劃活動已經在企業中悄然興起,日益成為企業理財和經營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稅收籌劃風險的含義
在實務中稅收籌劃風險并未引起納稅人的足夠重視。普遍認為,只要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很少考慮稅收籌劃的風險問題。從稅收籌劃的實際效果看,有的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沒有全面的進行財務安排,往往只考慮了稅收負擔的減輕,而未考慮其他方面的成本與付出,最終雖然可能取得稅收負擔減輕等利益,但可能使企業的整體成本增加,并超過稅收籌劃的收益。企業在運用稅收政策開展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也是不可避免的,稅收籌劃風險的高低賴于籌劃者對現行稅制的了解程度,依賴于籌劃者對各項稅收政策應用所產生的稅后收益是否有正確的評估等。重視稅收籌劃的風險及管理對廣大納稅人來說,已經變得十分迫切和必要[9]。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成因
1、稅收制度復雜多變
我國稅收制度的改革現正在處于高峰階段,很多符合可持續發展、人民大眾利益的稅收制度正在改進。相反,從納稅人方面來看,稅收法規的不斷出臺和完善,使得納稅人一方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隱含了更多的不確定性,納稅籌劃是一項持續項的工作,不是一個時點就能完成的,正是由于這種持續性,納稅籌劃的結果就更加多樣性,而這種多樣性往往就會帶來風險。
2、稅收籌劃的主觀性較強
稅收籌劃方案的選擇與實施完全取決于納稅人的主觀判斷,主要是其對稅收政策及稅收籌劃條件的認識與判斷。這種主觀性的判斷不可能是完全正確的,這也就使稅收籌劃的結果有成功或失敗的可能。一般來說,稅收籌劃成功的幾率與納稅人的業務素質成正比關系,如果納稅人的業務素質較高,對稅法、會計、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業務都比較熟悉,那么其稅收籌劃的成功率也就高;相反,失敗的可能性就越高。因此,稅收籌劃的主觀性就給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帶來一定風險。
3、征納雙方認定存在差異
稅收籌劃有合法性的特點,因此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應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但稅收籌劃方案究竟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能否成功并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收籌劃方案的認定與否。在這一認定過程中存在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并非偶然。由于我國稅法在某些規定上有一定的伸縮性,有些界定不是很明確,加上稅收籌劃在法律角度上難以規定它的合法性,就使征納雙方對稅收籌劃的認定有所差異。
4、企業活動復雜多變
企業稅收籌劃的過程實際上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稅收政策的差別進行選擇的過程,因而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企業要取得某項稅收利益,必須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某一方面符合所選擇稅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而這些特殊性往往制約著企業經營的靈活性。同時,企業稅務籌劃不僅要受到內部管理決策的制約,還要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而外部環境是企業內部管理決策難以改變的。一旦企業預期經營活動發生變化,如地點、投資對象、企業組織形式、利潤分配方式等某一方面發生變化,企業就會失去享受稅收優惠和稅收利益的必要特征和條件,導致籌劃結果與企業主觀預期存在偏差,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敗。
三、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治理對策
1、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預警正是對征兆的反應,預警的作用在于提供一種警示,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找到苗頭,制定有效的解決方案。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前要充分做好事前工作。
2、關注稅收政策變化防范政策風險
為了能夠及時調節經濟體現國家的政策,稅收政策處于不斷變化之中,稅收籌劃從某個角度講,就是利用稅收政策與經濟實際適應程度的變化,不斷研究經濟發展的特點,及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尋找納稅人在稅收上的利益增長點,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因此,為了保證稅收籌劃的合法性,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納稅人應該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準確把握立法宗旨,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涉稅事件的影響,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使稅收籌劃不斷適應新的稅收政策要求,確保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在稅收法律的范圍內實施,這樣就可以大大地降低政策變化風險。
3、加強與稅務機關溝通防范執法風險
由于在稅收上的立場不同,政府和納稅人在稅收籌劃上存在著利益沖突。減少稅收籌劃執法風險的唯一方法就是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稅務籌劃的許多活動是在法律的邊界運作, 稅務籌劃人員很難準確地把握其確切的界限, 有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本來就很模糊, 如稅務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等。這就要求從事稅務籌劃的人員在正確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的同時, 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一致,特別在一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稅收處理要能得到稅務部門的認可,以減少惡意避稅的嫌疑與風險。
4、注重稅收籌劃綜合性防范信譽風險
信譽風險會使企業因信譽的喪失而影響其生產經營活動。減少信譽風險要求企業注重稅收籌劃的綜合性,防止稅收籌劃方案因顧此失彼而造成企業總體利益的下降,導致稅收失敗并且信譽喪失。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減輕企業稅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稅收籌劃必須圍繞總體目標進行綜合策劃,將其納入企業整體戰略,不能局限于個別稅種,也不能僅僅著眼于節稅。因此稅收籌劃既要考慮某一稅種的節稅利益,也要考慮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另外,稅收利益雖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項目投資稅收的減少并不等于企業整體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種方案可供選擇,最優的方案應是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稅負最輕的方案。總而言之,注重稅收籌劃的綜合性將會降低信譽風險。
稅收籌劃風險是一個較新的研究課題,其涉及面廣,并且難以把握。本文只是對稅收籌劃風險及對策作初步的探討,缺乏深層次研究和分析。只有透過具體的籌劃方案,經過充分研究分析才能發現企業稅務籌劃存在的具體風險,以達到規避的目的。
參考文獻
關鍵詞 稅收籌劃 稅收博弈
稅收是國家參與社會剩余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點。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但對納稅人而言,它是其必須支付的一項成本,節約稅收支出就等于直接增加凈收益。因此,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納稅人一直在努力試圖減少稅收成本。隨著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征管力度的加強以及稅務機關對偷逃稅處罰的加大,納稅人如果繼續采用偷稅、騙稅等違法手段來減少應納稅款,不但要承擔稅法制裁的風險,而且其信譽也將受到影響。因此,采用稅收籌劃這種不違法的方式,便成為納稅人必然的選擇。
一、稅收籌劃與博弈論
1.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財稅工作中對稅收負擔的低位選擇行為,即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精心謀劃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所提供的優惠政策及可選擇性條款,從而獲得最大節稅利益的一種理財行為。可以說,稅收籌劃是市場經濟下納稅人(企業)的必然選擇。
2.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
(1) “經濟人”假說
“經濟人”假說是經濟學中兩個最基本的假設之一,它認為人的本質是自私的,其從事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理性的。這項假設應用到企業納稅中就是說企業具有“納稅理性”,總是在特定的稅收環境下進行自利的、主動的選擇,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最小投入(納稅成本)和最大產出(稅后利潤)的均衡。正是因為企業具有這種理性的行為選擇,以及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局限性,導致企業為了追求自身利潤最大化而紛紛采用各種手段來減少納稅。
(2) 稅收價格理論
政府的職能主要是提供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公共產品。稅收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所支付費用的補償來源,具有公共產品價格的性質。稅收價格理論的意義在于指出稅收征納雙方各自的地位和身份。政府可以看成是公共產品的提供者,是賣方;而納稅人則是公共產品的消費者,是買方。納稅人在享受定量的公共產品前提下,總是盡可能地減少自己要支付的公共產品價格――稅收,從而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又一理論基礎。
(3) 契約理論
契約,是有關規劃將來交換過程的當事人之間的各種關系。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企業是一系列契約的聯合,不同契約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利益沖突,稅收契約是影響企業運營的重要外部環境之一。稅收契約與其他契約之間也存在著利益沖突。因為企業逐利的本性,在同等條件下,企業總是希望納稅額越少越好,所以稅收契約雙方也存在利益沖突。
3.博弈論的定義
博弈論即對策論,是研究行為者之間策略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一種決策理論。在博弈論分析中,一定場合下的每個博弈者在決定采取何種行動時都策略地、有目的地行事,他既要考慮其他博弈者對自己決策行為的影響,又要考慮自己的決策對其他博弈者決策的可能影響,并在尋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來確定自己的決策。一個博弈所包括的要素有:參與人、信息、策略、行動的次序、收益、結果。
4.納什均衡
納什在他1950年的經典論文中,首先提出了他自己稱為“均衡”的納什均衡概念:如果一個博弈存在一個戰略組合,任何參與人要改變這一戰略組合都可能導致降低自身的效用水平(或只能保持原有的效用水平),因而任何參與人都沒有積極去改變這一戰略組合,這一戰略組合稱為該博弈的納什均衡。納什均衡揭示了博弈均衡與經濟均衡的內在聯系,它奠定了現代非合作博弈論的基石。
5.稅收籌劃的博弈行為分析
博弈論的出發點是理性的“經濟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納稅人在不違反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預先合理的籌劃與安排,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以求減少稅收支出,獲得稅后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是否能給納稅人帶來收益,涉及到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如果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認定為偷逃稅,納稅人除了要補繳稅款外,還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罰款。因此,理性的納稅人為了避免這種風險,通常將稅收籌劃的事務委托給精通稅法和財務管理的稅務機構來進行。因此,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往往涉及到納稅人、外部環境和稅務機關三個主體。各個主體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博弈行為便出現在納稅人與納稅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納稅人與外部環境之間。
二、納稅人之間的稅收籌劃博弈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市場競爭博弈的主體是理性的,總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原則來選擇最優的策略行動。本文假設在同一行業中存在兩家實力相當的大型企業A和B,都面臨著是否要進行稅收籌劃的選擇。他們經過測算得出:如果兩家企業都進行稅收籌劃,各自獲得正的節稅收益為X單位,而都不進行稅收籌劃各自獲得的節稅收益為零。如果A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而B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A企業獲得節稅收益為Y(注:Y < X ),而B企業的節稅收益為零(因為此時A企業降低了成本,增強了競爭力,能夠搶占B企業原來的市場份額),反之則亦然。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業,局中人(2)是B企業;行動策略:A、B企業都是籌劃或不籌劃;假設A、B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分別為P1和P2。則A籌劃B也籌劃的節稅收益為(X,X),A籌劃B不籌劃的節稅收益為(Y,0),A不籌劃B籌劃的節稅收益為(0,Y),雙方都不籌劃的節稅收益為(0,0)。
先站在A 企業的角度看:
籌劃的期望收益:EU1 = XP2 + Y(1- P2)> 0
不籌劃的期望收益:EU2 = 0
從分析可知,不管B企業采用什么策略,稅收籌劃都是A企業的嚴格優勢策略, 因而理性的A企業會選擇稅收籌劃。反觀B企業也一樣。所以,(籌劃,籌劃)的策略組合不僅是這個博弈的混合策略納什均衡的解,而且還是一個混合占優策略均衡的解。企業選擇稅收籌劃不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會增加整個系統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業都會選擇稅收籌劃來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的地位。
三、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之間稅收籌劃的博弈
在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博弈模型中,雖然雙方都是博弈的主體,但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納稅人負有納稅義務,而稅務機關則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職能部門。在納稅人確定要進行稅收籌劃時,稅務機關均有認定納稅人稅收籌劃的行為是合法與否的可能性。在以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為博弈主體的這種序貫博弈中,也存在著混合策略納什均衡,即兩個局中人的最優混合策略的組合,這里的最優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業,局中人(2)稅務機關。博弈雙方的策略:企業的行動選擇是籌劃或不籌劃,稅務機關行動選擇是認定企業的稅收籌劃為合法或不合法。模型中變量的含義:Y:企業扣除應納稅額后的收入;T:稅務機關征收的凈稅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企業稅收籌劃的成本;F: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對企業的罰款;M:企業稅收籌劃的收益;P: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的概率。
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稅務機關認定為合法時需支付(Y-C+M,T),認定為不合法時需支付(Y-C-F,T+F);企業不進行稅務籌劃,稅務機關認定為合法時需支付(Y,T),認定為不合法時需支付(Y-F,T+F)。
在假定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的概率為 P 時,企業選擇稅收籌劃和不籌劃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EU1 = (1-P)(Y-C+M)+P(Y-C-F)
EU2 = (1-P)Y+P(Y-F)
令:EU1 = EU2,得到均衡概率為P* =(M-C)/M=1-C/M.即:當P< P*時,企業的最優化策略是進行稅收籌劃;當P> P*時,企業的最優化策略是不進行稅收籌劃;當P= P*時,企業是否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相同。
從以上分析可知:1.企業獲得稅收籌劃的收益M越大,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越大;2.企業支付稅收籌劃的成本C越高,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越小。
四、納稅人和外部環境之間稅收籌劃的博弈
外部環境包括企業所處的市場環境和稅收環境,是企業經濟活動中不可控的因素。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花費的籌劃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直接成本是企業為取得稅收籌劃收益而發生的直接費用;機會成本是指企業為了采用特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其他潛在收益;風險成本是指稅收籌劃方案因外部環境的變化而使籌劃目標落空和籌劃方式選擇的不妥所導致要承擔法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為企業,局中人(2)為外部環境。博弈雙方的策略:企業為籌劃或不籌劃;外部環境為變化或不變化。模型中變量的含義:C1表示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稅收籌劃的機會成本;C3表示外部環境變化的風險成本;T表示稅收籌劃的收益;P表示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外部環境變化時需支付-C1-C2-C3,外部環境不變化需支付T-C1-C2;企業不進行稅務籌劃,無論外部環境變不變只需支付0。
由于企業所獲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業不能確定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設企業假定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為P,外部環境不變化的概率為1-P,可求出這個混合策略博弈的結果。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期望收益:EU1 =P(-C1-C2-C3)+(1-P)( T-C1-C2) ;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EU2 =0。只有當EU1>0,即P
五、結論
任何企業稅收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稅收法律環境下進行,以企業所獲的現有信息為基礎制訂的,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但是,由于稅收籌劃過程中存在各種風險,這種風險不僅可能使企業的稅收籌劃目標不能實現而且有可能會給企業帶來額外的損失。因此,稅收籌劃是一件非常復雜的、高智商專業化的活動,需要籌劃者具有創新精神和創造性的思維,在思維方式上不拘一格。而這種創造性不是想當然,它需要籌劃者相當熟悉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精通財務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由于企業不可能獲得充分而又完美的信息,這就要求企業在已有的信息條件下,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并結合本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全面分析,權衡利弊,因時因地制宜地設計具體的籌劃方案,以求得企業的整體利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1]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上海:三聯書店.2000.
一、企業并購重組中稅收籌劃的內涵
企業并購重組的稅收籌劃是指在稅法要求的范圍內,并購雙方從稅收角度對并購方案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減輕企業稅負,從而達到降低并購成本,實現企業整體價值最大化的目的。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以及財稅(2009)59號文件對企業并購重組稅收籌劃的影響
2008年1月1日,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全面實施,對企業并購重組的稅收籌劃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弱化了企業并購重組時利用地域優惠進行稅收籌劃的方式。原所得稅法下企業并購重組中利用地域性稅收優惠政策,熱衷于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主等區域的企業以享受低稅率的優惠。而新企業所得稅法強調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所得稅優惠格局。二是納稅人利用外資企業身份進行并購稅收籌劃不再可行。原所得稅法下內、外資企業稅負有差距,外資企業享受的是“超國民待遇”的稅收優惠政策,所以內資企業通過股權轉讓、合并等方式成為外資企業可降低稅負。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內、外資企業無差別對待,這使得納稅人利用外資企業身份進行企業并購重組的稅收籌劃途徑失去意義。三是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總體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企業并購重組中最大的稅務負擔就是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并降低為25%,減輕了企業并購重組中的所得稅負擔,增加了企業并購重組的熱情,使企業并購重組中所得稅項目的稅率降低。
2009年4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的財稅[2009]59號文件《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對企業并購重組的稅收籌劃也產生了重要影響。首先,使企業并購時進行所謂的“免稅籌劃”難度有所提高。其次,針對并購虧損企業進行虧損彌補的籌劃計算方法有所改變。最后,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于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因此,從稅務籌劃的角度分析,企業并購時必將體現傾向于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趨向,以節省所得稅款。
三、對當前企業并購重組稅收籌劃的一些建議
第一,企業并購前目標企業選擇的稅收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重視行業優惠,實施條例對行業優惠的范圍等做了進一步明確。所以企業在選擇并購的目標企業時,應充分重視行業優惠因素,在最大范圍內選擇并購這種類型的企業可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同時由于稅收優惠政策在地區之間存在差異,并購企業可選擇在享有優惠政策的地區譬如西部地區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從而降低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使并購后的納稅主體能夠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收益。
第二,企業并購中不同支付方式選擇的稅收籌劃。實踐中,企業并購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并購、股權并購、承擔債務式并購和綜合債券并購。以上各種并購支付方式不同,相應的稅務處理各異,也為企業并購的所得稅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的空間。在非股權支付額不高于所支付股權票面價值(或股本賬面價值)20%的情況下,并購企業接受被并購企業全部資產的計稅成本,須以被并購企業原賬面凈值為基礎確定。如果非股權支付額高于所支付股權票面價值20%的,并購企業接受被并購企業的資產在計稅時可以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認成本。由于兩種情況下并購企業接受被并購企業的資產計入成本費用的價值基礎不同,而使并購后并購企業的所得稅負不同。從折舊角度考慮,就并購企業而言,如果并購企業采用股權并購方式,并購中取得的資產其折舊基礎是資產原賬面價值,如果并購企業采用債券或現金支付方式,并購取得的資產其折舊基礎是支付價格,一般情況下支付價格高于原資產賬面價值。并購企業的資產價值總額增加,計提折舊也隨之增加,從而使并購企業增加折舊額而節稅。
第三,并購融資方式選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從稅負籌劃的角度分析來看,采取企業內部融資方式由于資金使用者和所有者為同一者,資金使用成本不能在稅前抵扣,存在雙重征稅問題,稅負較重。采取股權融資方式,企業只為股東支付股利,并購方不需要償還本金,流出大量現金,但其會稀釋每股股東收益,甚至稀釋大股東的控股權,所支付的股利不允許在稅前抵扣,增加稅收負擔。采取向銀行等貸款方式,并購方除少量的手續費外,主要成本是借款利息。根據稅法規定借款利息一般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所以從稅務籌劃的角度來看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可以起到減少企業所得稅款,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而發行債券的方式,首先,在時間上和流程上要比銀行信貸靈活很多。其次,如果發行的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如果企業業績良好,債券持有者愿意將債券轉為股份可以免除債券到期還款的壓力。最后,由于債券利息也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發行債券方式融資所承擔的稅負相對較輕。
在企業并購中,納稅籌劃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影響因素,充分合理地利用納稅籌劃不但能為企業創造現實的競爭優勢,而且可以從內部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切實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因此今后還需要對其進一步研究,發揮其合理作用。
參考文獻:
1.伊善鳳.我國企業并購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研究[D].中國石油大學,2010.
2.張天海.我國企業并購中的納稅籌劃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