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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盡量采用示范文本。
為了避免合同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減少合同爭議,所以,與工程管理相關的各類合同應盡量采用示范文本。同時,發生合同糾紛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仲裁、裁判等。筆者所參與的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的簽訂歷時半年,雙方將當時所能考慮到的問題均寫入了合同,示范文本上未包含的特殊情況,也均在“補充條款”中注明,不能明示的條款,也有框架式的約定,后續施工管理遇到問題,就有了指導性的方向。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最好從工程招投標階段就參與進來,工程中標后,對前期投標報價和后期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更全面、切實,具有預見性。
2)基本條件不具備的分析與應對。
長期跟蹤的工程項目,因施工單位投入了太多的精力,所以即使業主在基本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倉促招標,施工單位一般也不會就此放棄。這就需要在招投標、合同簽訂、后續管理等階段制訂出完備的應對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首先,工程報價的調整因素要充分考慮,對各種因素都需給出相應“宗旨”,并寫入合同,這樣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千變萬化”都“不離其宗”。其次,合同中對施工基本條件的約定,一定要明示出原則底限,在正常施工受到這些條件影響時,可以立即明確責任人,并要求其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處理。對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圖紙問題,必須在接收圖紙過程中,做好圖紙收發文簽收記錄,對因反復更改、未提前預留預埋、功能應急變化等非正常情況導致的各種返工、維修等,均做好過程資料并要求當事人簽認,或以報告的形式發文至對方。從總承包單位到各專業承包人,過程資料一定要詳細,如:接到變更或維修指令時,原設計圖紙情況如何,原設計圖紙功能布局如何,什么原因導致情況改變,原設計圖紙發放日期、已按原設計圖紙施工至什么程度而又修改了設計等等。否則最后結算時,沒有較詳細的資料,審計單位會認為有些情況是施工單位組織安排不合理,或者施工中漏掉了預埋預留等而產生的,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結算糾紛,影響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1.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是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員除了熟悉合同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程序,還應了解不同專業的施工、材料、設備、勞務等知識,這樣才能規范、細化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可操作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最后,把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管理過程中善加利用。
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總承包單位及各專業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應組織合同交底,把合同的主要內容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2)責任分解。
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目標,明確其工作范圍、責任和完成時間,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再將合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整體配合、協調,共同實施合同。
3)階段工作溝通。
各職能部門工作情況、未來一周工作計劃、生產及技術協調會事宜應及時與合同管理部門溝通,以便合同管理人員篩選、分析、應對合同履約情況,做出正確決策。因為預結算人員對現場合同不熟悉,導致費用索賠項目未能納入當月付款申請的實例,建議合同與預結算劃歸同一部門,便于及時溝通。
4)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
同時建立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除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部門對相關完成情況把關外,也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與計劃。
5)輔助管理辦法。
施工總承包單位還需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出詳細的總承包管理辦法,以載明在合同中不便明示的現場安全文明、衛生、臨時設施使用、開會制度、競賽規則以及獎罰細則等等。同時通過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三大體系認證,進一步規范總承包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制度越細,執行和管理的操作性就越強。
1.3商定重要事務工作流程并專人負責
針對業主職能安排不實際,辦事效率低的情況,如在合同中無法提前確定具體流程,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各單位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及人員安排,在例會、報告會上及時提出具體工作流程,形成相應紀要或文件,然后及時發放至各單位,用具體的工作流程對其形成約束。如果程序復雜實在難以精減,總承包單位與各專業承包單位就進行人員優化分工,選出擅長處理各類重要事務的專人負責施工方案審批、現場簽證辦理、工程款報審與跟蹤、索賠等重要事務。采用專人積極主動加“橡皮糖”的工作方式,既能促進各類事務的辦理效率,又能通過這種主動的方式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產生積極的影響,有利于建立長效溝通交流,便于合同目標順利實現。
1.4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
一個施工總承包的管理模式,各參與方的利益關系既有對立,又有統一。做好總承包模式下的管理必須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筆者所參與的工程,工程造價以2005定額為計價依據,2005定額與以往定額的主要區別是技術措施費的計算必須依據審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除了要指導施工外,還需為技術措施費的計算提供完備的技術基礎資料。2006年施工時,因為工程部門疏忽,未及時報送安全防護方案,造成2006年的安全防護費用結算無據,出現不必要的結算爭議。2007年施工過程中,因為技術方案簡化,地溝土方在施工方案中沒有體現,最終因為沒有書面依據,只能按定額中規定的放坡與工作面結算地溝土方,因結算依據與實際有差距而造成了部分費用損失。這樣的結果,工程、技術、合同管理部門均有責任。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龍頭,貫穿項目始終,只有做好與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采購、后勤保障等職能部門的分工、合作及監督,和諧地進行團隊協作,才能使項目管理機構有機地鏈接在一起,保證三大管理目標不會脫節,從而實現項目管理的最大效益化。
1.5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從工程招投標到工程全部結束,肩負的職責包括:參與市場調查、預測與決策;起草合同文本,指導和審查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和解除;直接參與各類合同的談判簽約;督促檢查合同的履行;對合同文件進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收集合同談判或履行后的信息反饋,為下輪參加競爭提供決策依據。特別是總承包管理涉及專業更多,人際關系處理更繁雜,各種知識涉及面更廣,所以,總承包單位選用的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
1)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作基礎;
2)要有市場意識和較高的業務能力;
3)要掌握較深的法律知識;
4)要有一定的經營管理工作能力;
5)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尚的職業道德。
合同管理人員只有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應對合同管理中的各項事務,及時處理變更、索賠、停工損失等細致繁雜的工作,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合法程序,有理、有據、有節地簽認各種經濟資料。如:筆者參與的工程中,橡膠地板供貨商在合同簽訂時,對其所供的進口商品未考慮匯率對價格的影響,從而與業主簽訂了固定單價合同。而2008年,各種建筑材料價格異常波動,其他供貨商相繼依據合同進行了價格調整,而橡膠地板供貨商在2008年供貨數量最大,但至今追加貨款無望。在此案例中,合同管理人員如果具備一定的金融、關稅知識,這筆損失可以避免。
1.6項目經理參與合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1)參與工程變更與索賠。
工程項目實踐中工程變更比較頻繁,尤其是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而工程變更是導致索賠糾紛的主要因素,當前建設領域還未完全依靠合同來規范當事人的交易行為,行政手段還占據著一定的市場,施工過程中的許多正當索賠往往是業主領導說了算,有些業主領導在不了解詳情的情況下看到索賠文件會推諉,許多正當的索賠就會經歷很長時間,甚至不予解決。所以,這就要求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也參與到合同管理中來,以其行政級別的方便,與業主單位的領導進行及時溝通。同時,項目管理層日常工作中,對業主的要求要做出積極地反應,以加強雙方的誠信與信任。上下通力,相信許多棘手問題都會容易解決。項目經理是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施工單位的領頭人,有了項目經理的參與,項目合同管理就能按照分級管理制度,層層突破,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經濟效益。
2)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
項目經理還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承包合同管理內容豐富,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以便隨時調整各種問題和風險的應對策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和教訓,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工程建設活動是一種涉及面廣,內容復雜的綜合性經濟活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門通過簽訂合同將參加該項活動的各方有機地結合起來,并使得參與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得到法律上的確認,這就是項目施工合同,又稱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是當事人進行工程項目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據,是項目建設過程中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隨著國家近幾年基建項目的萎縮,施工企業為了在激烈的市場夾縫中求生存,往往是項目業主所開的合同條件施工企業照單全收,先中標拿活再說,對合同相關條款約定及合同風險研究不透,若項目實施過程中管理不當,尤其是對合同管理不重視,將直接影響項目管理各項指標及項目能否順利實施,甚至造成項目巨額虧損,給企業帶來負擔。因此,對項目施工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意義重大。
一、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開展總承包工作重要的一個前提就是合同管理,目前總承包企業(總包方)所簽訂建筑工程合同主要有以下幾類:與發包人(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與材料商或設備供應商簽訂的購銷合同;與專業分包商及勞務分包商簽訂的分包合同。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造價、工期、質量等向業主負責,而材料和設備供應商及分包企業則按照分包合同或購銷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所以,工程總承包工作能否順利開展,是和有效的合同管理工作之間是密不可分的。合同管理是指企業依法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進行訂立、變更、履行、轉讓、解除、終止以及監督、控制、審查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履行、訂立、解除、變更、轉讓、終止;監督、審查、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合同的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動態性的、系統性的。全過程的合同管理就是由草擬、洽談、生效、簽訂開始,最后直至合同失效做結。不僅要對簽訂前的管理加強重視,更不可以忽視對簽訂后的管理。一般情況下只要是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就要求其管理必須系統化、規范化。動態性就是要注重對全過程變化情況的履約,特別要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變更、修改、補充或終止,全面掌控合同變化的主動性。目前,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與靈魂,已成為與成本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在建筑工程的建設中,如果合同意識不夠強的話,則整體的工程項目目標也就不明朗,不明確;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占據很大的比重,如果沒有合同管理,整個項目管理的系統性就很難成形,高效率也將不復可能。如果合同管理失控或無效,工程項目管理則就無從談起,工程項目的目標也就不可能實現。
二、施工企業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建立缺失,沒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而將合同管理依附于其他部門,或者已設立但職責分工不清、交叉混淆,形成“都管都不管”的局面。
由于施工合同往往是招投標后簽訂,所以企業往往會把簽訂和合同管理歸結為招投標部門的責任,實際上招投標部門主要負責項目前期的投標成本分析、市場詢價、報價等工作,由于時間緊工作繁瑣,往往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重視合同的簽訂,合同管理便成為附屬任務,而且相關法務部門也沒有就合同的風險進行評估,為合同的履行和成本控制埋下隱患。
(二)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全面
管理合同的人員多數都是造價及商務人員,有成本控制的意識,但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相對薄弱,而且多數造價及商務人員沒有深入現場,合同管理與現場情況脫節,一手資料收集不全,對日后的結算及合同糾紛等問題解決非常不利。
(三)合同管理不僅僅是一個部門的問題,它是整個項目執行鏈條的關鍵,是全員、全部門的事情。施工單位大多實行集團、公司、項目經理部三級管理模式,但往往只有預算員和公司級的合同管理人員了解合同內容,項目其他人員尤其是一線人員知之甚少,這樣容易造成盲目指揮、亂簽字、資料收集不全甚至成本失控等現象。
(四)合同動態管理制度沒有完全建立,沒有應急應變預案,造成執行過程中發生大量的變更等事宜得不到及時的歸結處理,往往為項目后期的結算埋下隱患。
(五)前期法律風險預估不足,合同條款分析不到位,造成合同履行及結算處處受制,效益流失。
三、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做好合同交底工作,有針對性的編制商務策劃書和施工方案
為保證工程順利完成達到預期目標,第一步是必須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要讓每一個項目參與人員都熟悉本項目的虧損點、盈利點和風險點。合同簽訂后,應投標文件的要求要立即組建項目部,合同談判者或者合同管理部門要代表企業立即對各有關部門及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交底工作,同時項目部要著手編制“商務策劃書”及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這些工作的開展首先要對專業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施工合同、招投文件的說明、交底,讓他們能夠清楚地了解到合同規定的施工具體的范圍、要求以及風險,讓他們知道投標過程及合同簽訂過程的意圖及預想的目標等,并提出應該注意的事項。在施工方案的編制過程中,要充分體現合同的責權關系,從節約施工成本,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等多個角度出發,對于施工的人員、設備以及施工的工藝、方法等要做到合理安排,敘述詳盡,既要滿足業主需求,也要達到施工方目標。
(二)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及時、積極主動地完善工程變更、簽證手續
工程變更、簽證幾乎發生在所有的工程項目施工中,而且會發生在各個階段,當工程發生變更、簽證時,施工單位和投資方就必須在嚴格遵守合同的條件下,及時做好工程變更簽證手續。無論是工程的設計、計劃進度以及施工條件的變動,還是在材料的使用和項目的增加方面,都需要及時做好登記備案和變更手續的簽認工作。工程變更、簽證,是施工單位創效的一條主要途徑,變更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變更,更可怕的是有變更而沒有抓住機會。在變更工程的價格再議時候,如果施工企業能夠把握機會,掌握主動權,那么它的利潤收益則會非常可觀,而且,針對某些虧損點施工企業還可以變向提出變更,以減少損失。但是如果某些變更使施工成本發生了較大的增加(收不抵支),施工企業的利益受到了影響,那么,施工企業就必須為了自身的利益積極同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不能單從合同的角度出發,而要結合實際突破合同,爭取讓投資方同情、理解并支持,確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損。另外還要注意,工程變更手續必須要經合同約定的甲方代表、施工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的簽字方能生效。
(三)監督檢查合同管理情況,及時糾偏
許多建筑施工企業都很重視合同的監督檢查,而且實踐中也制定了合同監督檢查制度,但往往執行力不強,過程中的隨意性、盲目性、走過場很普遍。所以,首先除了要制定合同監督檢查辦法,明確監督檢查的主體、檢查程序、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標準、檢查評價以及檢查后的整改反饋等,關鍵在于執行、落實與追責獎罰。二是建筑施工企業合同量很大,涉及到的合同類型多,且大多數合同標的額相當大,可以要求各基層單位先對照檢查標準開展自查,然后由合同綜合管理部門采取重點檢查和抽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簽訂情況,主要檢查合同文本;合同履約情況,察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以及合同變更情況;合同違約情況,查看合同當事人是否存在違約,這是監督檢查的主要工作。己方違約時,合同綜合管理部門應及時調查違約原因,督促承辦部門盡早采取補救措施,并盡快與對方協商確定處理辦法,為防止合同相對方過分追究違約責任,應特別注意保存相應有利的證據材料。在合同相對方違約或預期違約時,應及時掌握違約的事實證據,必要時依法中止履行合同,避免擴大經濟損失,并及時與相對方協商處理(因為處理違約情況涉及大量法律規定,所以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對此過程應重點監控)。三是應當及時對監督檢查進行評價,總結合同管理比較好的經驗,通報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通過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不斷推動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結束語
建筑總承包項目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張廣韜.施工總承包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2013.
【 abstract 】 this paper firs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inciples of simply analysis, and then introduced the current contract of the specific management mode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s under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tc., based o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n the purpose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discussion, to believe tha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practice.
【 key words 】 general contract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當代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房地產企業的數量不斷地擴大,工程的施工面積也呈現出越來越大的趨勢,當然,對電氣和管線系統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高層建筑群等規模較大的建筑等在城市里不斷涌現,這些工程呈現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施工面積大、工期短。在具體的施工中,一項工程往往會被分包給多個施工單位分別進行施工,交叉作業,總承包管理便是由此而產生的。大型施工企業利用自身健全的管理體系等優勢,對大型工程實行總承包,然后成立總承包管理部,對分包的工程進行管理。因此,提高總承包方的管理能力成為了現代企業所面臨并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一、簡析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原則
在總承包管理中,施工總承包商對工程中出現的所有問題負責。無論是對分包商的選擇,還是對材料的選擇,都是由總承包商做出選擇的。在選擇中要以工程和業主的利益為重,不論是自己選定的還是業主指定的分包商都要公正的對待,在施工過程中,要以確保整個工程能夠順利完成為中心,避輕就重。在總承包管理中一如既往的堅持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的原則對待每個工程。由于總承包管理涉及眾多環節,很多工作很難直接達到預期的效果。所以,對此要保持嚴謹的態度,用先進、科學的手段進行協調管理,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達到預期的效果,并體現出管理的水平和質量。科學的管理方法可以合理的避開不足的方面,并調配好優勢力量,才能充分有力的發揮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就工程的施工全過程而言,分包商應該被納入一個統一的管理體系,只有通過總承包商的統一管理,才能夠互相協調,更好的運作。為安全、高效的完成工程奠定基礎。在對工程的協調管理中,總承包商將發揮權威性。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以及質量安全等方面進行有效的控制[1]。另外總承包商還需要配備比較專業的監督協調工程施工的工程師,對分包商進行日常監督;及時深入現場,結合合同內容,對施工過程進行控制,最終達到確保合同條款得到履行。
二、總承包的具體管理模式
首先,總承包商需要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目標,這個目標不是空穴來風,而是要經過分包商確認可以最終實現的目標。在管理學的目標管理中,對目標的確定性與可完成性進行強調,并通過簽署合同的方式最終確定,對各方予以約束。在總承包商對項目進行目標管理的過程中,應該采取跟蹤管理的方法,以此作為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可以滿足相關要求。總承包商一定要在分包商進行施工的過程中對進度、質量、安全等各個方面進行多方的跟蹤檢查,問題一經發現,立馬通知分包商進行整改,如此之外,也要對一發現問題進行復檢。對工程中所碰到的問題要建立完整的資料。作為工程施工總承包的管理方,如果全部行使管理權,將會出現力不能及的現象,只有將管理權部分進行分撥,才能夠更好地行使管理的職能。近年來,從大量國內外的總承包實踐中,我們在授權管理運作方面積累了大量而豐富的經驗。我們要根據具體的工程項目情況和要求進行授權,并通過合理科學的權限界定,對工程進行分包。因此,充分調動各個部門及分包單位的積極性能動性,提高員工的工作激情,最終確保總承包項目各項管理目標實現。
三、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在施工總承包的模式下,合同管理主要由工程變更、計量支付等方面構成。總包和監理工程師依據這些特點對工作制定詳細成程序和細則。盡量使合同可以實現規范化和程序化,降低由合同而引起爭端的可能,加快對此類問題的解決速率。
(一)、工程變更的管理
工程的變更可以分為:變更單價、變更管理程序。具體為:
1、如何確定單價的變更
(1)總承包商要以最終結算的工程費為準,根據《施工總承包補充協議》的有關規定作為執行依據,在施工中進行的支付要以暫定清單上所列單價為準,如果暫定清單中沒有相同或類似項目單價,便可以套用變更工程單價,具體價格由總包商、監理、和業務三方通過協商共同敲定。
(2)總承包對承包人的變更單價則要根據招標文件中的有關條款加以確定。變更估計的原則具體為:如果在中標工程量清單中可以找到相同或類似的項目單價,可以套用此單價;如果在清單中不存在相同或類似項目單價,或者雖能找到卻無法套用,則需要由承包商制定單價列表,由其同總包商、監理三方共同商議決定。如不能達成一致,則采用暫定單價,其最終要依據合同條款確定。
2、變更管理的程序
(1)、當變更出現時,需要由承包人或者總包商提出變更申請,在通過實地調查后提出變更方案,最終由業主和監理工程師考察現場后確定,監理工程師此時要下達變更令[3]。
(2)、由業主或監理提出的變更,則不需要申請,由監理直接下達變更通知。
(二)、計量支付的管理
在總承包的管理模式中,對計量支付的管理辦法需要進行分階段實施,具體可分為兩個階段:
1、承包人以經建立簽認后的質量檢驗單為依據來簽訂“工程中聞計量單”,再向總包商申請計量,總包商派員對申請計量進行通過諸如圖紙、原始憑證等核查,最終根據承包人提供的信息確定工程的質量和數量情況。
2、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對月進度進行編制報表,經簡歷前人后,送總包方進行匯總審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總包商依據已經批復的月支付憑證對承包人進行付款。
四、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目的
隨著建筑在工程上的逐漸完善,建筑工程施工也正在細化發展,建筑方通常將復雜的工程交給一個總包商,與之簽訂總包協議,再由總包商確定分包商并合其簽署合同。工程總包商再此處于一種相對特殊的地位,起到協調業主和分包商關系的作用。由此可見,總包商的制度是否嚴密關系到一項工程是否可以順利完成。各方應該充分認識到承包商在合同中的關系及權利義務。由分包商行為而導致后果都由總包商負責。總包商在對分包商進行選擇時,一般都樂于選擇和自己存在長期合作關系的伙伴。
五、總結
總而言之,對施工實行總承包管理及合同管理是為了安全、及時完成工程的需要,也是未來建筑業發展的趨勢。在建筑中結合實際不斷地對總承包管理接合同管理提出創新,才能更好地適應建筑業的發展。在此過程中也要深化設計,加強培訓和教育的力度。
【參考文獻】
[1]淺談大型住宅小區施工總承包管理-中國科技信息-2009(19).
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不僅有越來越多的工程被建立,而在建筑面積上也在不斷地擴大。為了工程可以保質保量的被完成,會進行多個施工單位帶來的交叉作業,就出現了承包管理。所謂的總承包單位,就是在目前我國社會經濟下可以自主經營、自主發展、自負盈虧的境內及實體。對工程的技術、質量、計劃要進行多方位的管理,在這些過程中,要與合作伙伴和承包人進行多個合同的簽署。所以,將合同進行嚴格的管理是至關重要的。
一、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一般的工程施工中,總承包模式中的合同管理都會有計劃控制與進度、計量支付、工程的變更以及延期索賠等幾個方面。要圍繞這幾個部分的需要,總承包與監理工程師在設計工作程序與細則時應該按照項目的特點進行制定,將合同的管理工作盡可能的程序化與規范化,讓合同管理中的爭端降到最低,處理合通問題的速度加快,也能讓工程的進度得到保證。
1.1對于計量支付的管理
1.1.1關于計量支付的方法和原則
第一,在計量和支付方面必須要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實行;第二,要對工程置清單里的各支付項目里所有的工作內容進行了解。如果工程量清單里沒有的支付項目被當成包含在與其相鄰的項目中,不需要單獨計量;第三,在計量中,必須是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和公開檢驗合格后的工程才能被記錄;第四,對變更的管理要進行加強,將工程的變更程序進行完善的制定;第五,要對計量支付建立相對健全的臺賬,來防止漏計和重計。
1.1.2在計量支付中的程序
在進行總承包的管理模式時,要對兩個階段的計量支付管理方法進行嚴格實施:第一,承包人可根據監理完成簽認的間質量檢驗單填對“工程中間計量單”進行填寫,給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提出申請計量,然后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就會對分包人申請計量的項目開始檢查,其中所包含的內容有各種記錄、圖紙查閱、實地調查以及原始憑證的調查。對于承包人,將提供相關資料來對申請計量的項目情況(質量和數量)進行情況證明;第二,承包人要按照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所簽認的工程計量單以及中間檢驗單,按規定進行月進度支付報表的編制,在經過駐地監理的簽認審查后再把項目報給總承包項目部進行審核與匯總。第三,總承包要把所有匯總的月支付報表和所有的原始資料送到業主與監理處審查,監理進行支付證書的簽發,最后業主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總承包人進行付款;第四,總承包也要按照被批復的月支付證書來對承包人的支付證書進行編制,也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承包人進行付款;第五,計量的支付臺賬。總承包人和承包人應該將計算機的計量支付進行數據庫建立,以便對計量進行管理,來防止漏計和重計的情況發生。
1.2對工程變更的處理原則
在工程的變更中,應該把優化設計、對原設計的使用要求不予降低、對工程成本盡量降低作為基本原則。在變更工程中主要是工程數量增減、新增工程項目以及結構尺寸改變等等。
1.3對管理程序的變更
1.3.1應由總承包或者承包人對變更提出申請,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應該在調查現場之后對變更方案進行提出,業主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考察然后確立方案,最后監理工程師按照審查后的工程數量,再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3.2應由監理或者業主提出變更要求,再由監理對變更通知進行下發,要附帶變更工程設計圖。然后,承包人再按照設計圖進行施工,將現場復稠計算的工程數量上交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后,按照權限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4對計劃進度的管理
在工程中,工程進度是其三大目標之一。總承包人要對計劃進度進行兩個方面的控制:對常保人工程計劃進行審查和落實與監督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1.4.1對施工計劃進行審查批復
要考慮對施工進度的審查:工期時間安排是否合理、在動員階段施工準備方面是否可靠、施工能力和計劃目標能否相適應。再詳細具體的對調整過程、備種計劃上報時間以及編制辦法進行安排,給工程提供一個有計劃、有組織的保障。
1.4.2對工程進度進行有計劃的管理
第一,要對進度控制人員進行落實,任命專人負責,再對任務進行具體細化,明確責任,對工程的進度進行隨時的了解;第二,對進度協調組織進行建立,其中要包括業主、總承包人、監理、承包人以及當地政府的代表,將施工的協調工作做好;第三,設立明確的獎懲措施。
1.4.3對延期索賠的處理
在處理延期索賠的這件事情上,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在處理延期索賠的事件出現后,應該對現場進行及時的調查,將事件的發生原因做詳細的了解,對事件性質定性后,再進行風險的歸屬;第二,在事件發生時,要和關各方積極協調配合,對引起理延期索賠的原因進行解決,將損失降到最低;第三,事件發生過程中,要對承包人對細節的記錄進行監督,再由駐地工程師進行簽認;第四,要按照合同上的有關規定進行索賠,積極的和業主、監理進行溝通協商,最終達成一致的意見。
二、在總承包模式的管理下的合同風險
在程總承包管理模式中,合同風險包括:施工風險、設計風險、物價風險、意外風險以及工程變更等。
2.1施工的風險。
建筑的施工過程中,基礎工程和軟基處理都是對于投資突破來說的主要項目;如果實際的地形和設計不符,就會造成樁基的變化、軟基處理上設計的厚度與范圍不能被滿足等情況發生,這些問題即使是很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一定料到的。
2.2設計風險。
在設計風險中包括的的內容有很多,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重大變更允許與總價調整之外,在設計文件上的錯漏、設計不周與失誤都要又總承包單位進行負責,其中設計和施工的年限差距以及設計單位資質信譽都是設計風險的主要因素。
2.3物價風險。
為保證施工的質量,業主要向總承包人與承包人提供組要的材料。比如,水泥、瀝青、鋼筋等,這時物價的不確定上漲因素就會出現,不過早我國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下,此類情況越來越少。
2.4工程的而變更。
在地方遠期的發展要求上看,地方政府會積極的對新增工程項目進行引進,或者對單項工程標準進行提高,這方面的增加費用就要根據合同上的約定分別給予承擔。在施工的總承包模式中,合同文件就是處理問題的基本準則,對于合同中的規范性必須要進行規范;如果發生事故,一定要注意以事實與依據為主,調查之后進行及時解決;總承包也要經常與各個方面進行溝通,保證工程順利的進行。
總結:
綜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中對總承包管理進行利用就是為了能夠讓工程可以更快、更安全的進行,來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的需求。所以,總承包管理制度也是未來建筑行業的一大發展趨勢。在實行總承包模式的同時,也要結合建筑工程,不斷地對合同管理進行總結和探究,提出新的創新模式適應建筑行業為的現代化發展,也為建筑行業的發展帶來一些新鮮的血液。
參考文獻:
[1]文良.施工方總承包模式合同管理方式分析[J].山東交通科技,2013(3):87-88
關鍵詞:
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總承包合同管理應當具有全過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總體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作者:賴煒圣 單位:中交(廈門)投資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0引言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施工的模式與項目承包管理方式得到進一步發展。由于承包合同管理是整個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關工作人員應及時做好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從而提高工程項目的建設水平。文章將結合實際情況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作進一步分析并提出有效意見,以期為后續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可靠依據。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企業通過書面方式對施工過程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對總承包合同進行管理的主要目的,這其中包括簽訂履行、解除變更、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因此,相關的工程管理人員應根據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與條款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相關負責人的工作與行為進行全面監測和審查,同時對項目建設中的具體細節進行控制,使得工程建設可以穩定進行。對總承包合同進行管理時應做到全過程、系統、動態管理,同時相關的工作人員也應該重視合同生效后各個階段的管理并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相關負責人的工作進行調查,充分了解并掌握總承包合同中各個階段的發展狀況,以避免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違反合同規定對工程建設造成嚴重影響的不良后果。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在我國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的實際管理過程中,依然存在著嚴重影響承包合同管理目標實現的問題與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問題,隨著工程招標設計、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有序進行,工程建設設計方案不斷優化完善,而在這個過程中極其容易產生一系列變更事項,一旦變更管理無法跟上工程建設的變化,就會使工程建設設計方案處于無人監管的狀態,對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直接造成嚴重影響,甚至會增加投資的風險性。第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缺乏科學合理的分包管理。在執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過程中,相關條例及其他書面文字的錯漏可直接影響后期施工質量,使得施工過程缺乏可靠依據,導致施工現場出現工程糾紛或其他危險事件等現象,同時也對接下來開展相關工作產生消極影響。第三,甲乙雙方對總承包合同內規定的雙方職責執行較差,使得雙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極其容易出現事故糾紛。第四,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體制上存在漏洞。各方負責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的過程中過于注重對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了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基于這種現象,施工方在進行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受業主方影響導致承包工期延誤或增加成本,從而增加了工程建設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需要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來保證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順利展開,從而保證工程各方在有關合同中規定職能的執行方面受到一定約束和控制,以實現總承包合同中的建設目標。相關工作人員在健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時應主要注意以下幾點內容:第一,項目的相關負責人員應在總承包簽訂生效后積極履行己方職能,項目經理、管理層的工作人員、班組成員等有關人員應充分了解、掌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對合同中的內容以及將要達成的目標做全面分析。項目經理應在相關會議上同企業內部各個部門負責人進行交底工作,對合同的主要內容以及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詳細說明,同時各部門負責人也要對本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合交底工作,建立目標管理機制,使管理人員對承包合同的相關內容、管理程序做進一步分析,充分了解己方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中所要履行的各方面責任以及工程建設的范圍。此外,項目部門的各方管理人員及員工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與條例開展施工工作,盡可能減少合同執行過程中的誤差。第二,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程序進行規范。實施總承包合同涉及大量管理任務,相關工作人員應對雙方關系進行協調,在實現合同實施程序化、規范化的同時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制,從而保證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可以順利展開并完成指定目標。這樣既可以將協調制度應用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還可以針對合同中所要執行的日常事務制定相關的規范化工作程序,以保證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人員在執行各項任務時有據可依。第三,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開展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相關工作時,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監理方以及分包商在內的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項目建設的溝通交流,以符合工程管理的實際需求。報告行文應涵蓋工程中各個階段的書面報告,如工程環境變化、工程質量定期報告、工程地質條件等內容。在相關報告完成后要及時交給業主方、監理方負責人進行簽字復核工作,這些書面報告將作為各方在執行工程合同時所有協商意見的工作依據,以避免各方因口頭達成協定而未履行相應職能產生的各種糾紛。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執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過程中,需要相關工作人員對工程目標進行嚴格管理,同時應對合同實施過程中各個階段的跟蹤監督工作,充分落實承包總合同中的各項有關條例。在對合同實施過程進行控制時主要應注意以下兩點內容:第一,管理人員應及時對工程實施進行跟蹤與監測。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會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使得合同的執行情況與預期規劃出現偏差。為有效解決以上問題,管理人員應加強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監管控制力度,及時發現產生偏差的原因并適當調整合同實施的過程,尤其是采購合同及分包合同。在跟蹤合同執行動態時應注意及時將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整理并如實反映給上級部門,以保證合同實施有效進行。第二,對工程目標進行有效管理。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會直接反映出工程建設的總體目標及方向,通過層層分解最終落實到各個分包商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分包商對目標的執行情況會直接影響到總承包合同的執行,因此合同控制的內容不僅包括總承包商與業主之間的合同及其他與項目相關的合同,還包括對這些合同之間的協調控制工作。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在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執行會受到各種客觀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進行現場索賠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各方負責人應及時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變更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得以體現。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看,總承包商不僅需要依據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變化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施工過程中遭受的損失,還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相關條例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對于由于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出現重大經濟損失、質量問題等事件,應及時進行反索賠[1]。
4結語
綜上所述,承包合同在整個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時也是項目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在保證項目施工順利進行的同時,還可以為工程總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履行各自職能提供有力保障,有效避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雙方出現利益糾紛及業務矛盾,從而促進工程建設的順利完成。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erformance, alteration or termination of planning and control on the process.
【key words】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的重要內容之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對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進行籌劃和控制的過程。其主要內容有:根據項目特點和要求確定施工承發包模式和合同結構、選擇合同文本、確定合同計價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與反索賠等。
1. 施工承發包模式的選擇
1.1平行承發包
1.1.1含義。平行承發包又稱分別承發包,是指發包方根據建設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項目的進展情況和控制目標和要求等因素,將建設工程項目按一定的原則分解,將其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單位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發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圖設計完成——施工招投標——施工——完工驗收。一般情況下,發包人在選擇施工承包單位時通常根據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招標,即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每個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實行總價合同。
1.1.3平行承發包的合同管理
(1)業主要負責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
(2)業主要負責對多個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工作量較大。
1.2施工總承包
1.2.1含義。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施工總承包單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務。當然,經發包人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業主只需要進行一次招標,與一個施工總承包單位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減少,對業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實踐中,業主為了早日開工,在未完成施工圖設計的情況下就進行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采用所謂的“費率招標”,實際上是開工合同,對業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資管制不利。
1.3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義。業主與某個具有豐富經驗的單位或者由多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或合作體簽訂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不參與具體工程的施工,而具體工程的施工需要再進行分包單位的招標與發包。
1.3.2合同關系。施工總承包的合同關系有兩種,即業主與分包單位直接簽訂合同或者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1.3.3合同價格。施工總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確定總承包管理費,而不需要事先確定建安工程總造價,這是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標可以不依賴于設計圖紙出齊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價,由于是在該部分施工圖出齊后再進行分包的招標,因此采用實價,即單價或總價合同。
1.3.4合同管理 一般情況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工作由業主負責,業主方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對分包單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為總價承包管理單位支付和業主直接支付兩種形式。前者對于加大總承包管理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 合同類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體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發包的責任與義務。
2.1.2進度控制的主要條款與內容。有合同工期的約定;進度計劃;工程師對進度計劃的檢查和監督;暫停施工
(1)工程師要求暫停施工。
(2)因發包人違約導致承包人主動暫停施工。
(3)意外事件導致的暫停施工;竣工驗收。
2.1.3質量控制。施工過程中,承包人要隨時接受工程師對材料、設備、中間部件、隱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質量檢查,驗收和監督。
2.1.4費用控制。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變更價款的確定、竣工結算,質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資采購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
2.2.1建材采購。
(1)標的;
(2)數量;
(3)包裝;
(4)交付及運輸方式;
(5)驗收;
(6)交貨期限;
(7)價格
(8)結算;
(9)違約責任。
2.2.2設備采購:
(1)設備價格與支付;
(2)設備數量;
(3)技術標準;
(4)現場服務;
(5)驗收和保修。
2.3施工單價合同、總價合同與成本加酬金合同。單價合同特點:單價優先,可分為固定單價和變動單價合同兩種;總價合同特點:總價優先,最終按總價結算。可分為固定總價和變動總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
(3)成本加獎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3. 施工合同執行過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方和承包方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和標準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都有應盡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簽訂以后,當事人必須認真分析合同條款,向參與項目實施的有關責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跟蹤和控制,并加強合同的變更管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4. 施工合同的索賠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業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賠,承包商也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即合同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時,被索賠方應采取適當的反駁應對和防范措施,這稱為反索賠。
索賠過程中必須要注意:
(1)索賠成立的依據;
(2)證據;
(3)條件。
反索賠包括兩個方面內容:
(1)防止對方提出索賠;
(2)反擊或反駁對方的索賠要求。
5. 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還是薄弱環節
5.1.1不少項目簽訂的合同十分簡單,不符合標準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簽訂合同,仍是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
5.1.2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5.1.3合同產生糾紛時,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決,而大多數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上述種種情況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難的原因,為了加強合同管理,我建議:
中圖分類號: F5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雙方確立相互之間關系的直接依據,工程建設的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和合同進行。總承包項目部作為總承包項目承發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應將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工作的重點。應根據項目承發包特點及合同標的實際,緊抓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規范、有理、有據,才能通過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總承包的概念及特點
在工程建設中所謂EPC工程總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業主的委托,然后對工程承包合同中關于工程的設計。所需材料采購以及施工全過程的承包。它是一種以向業主交付最終產品和服務為目的,對整個工程項目實行整體構思、全面安排、協調運行、前后銜接緊密的承包體系。與傳統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設計、設備采購、項目施工和開車等環節的相互脫節現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質量、工期、投資。
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參與方涉及到業主、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們均以合同關系為紐帶相互協作,使得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點:
1、合同管理任務的雙重性
總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強與項目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發包人的身份,加強對分包項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這使得工程總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雙重性。
2、合同參與方多,管理的風險大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受資質與能力的限制,總承商需將自身資質與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來實施,這就增加了項目的參與方,過多的參與方增加了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可控性,使項目的管理風險也明顯提高。
3、合同的管理過程復雜
從總包項目合同的談判簽約到合同的履行結束,要經歷許多過程。除需加強對總包合同的管理外,還需要進行設計、采購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簽訂、實施與管理。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及建議
1、合理確定合同范圍
在鐵路工程建設招投標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標范圍,而拆遷工程列入工程總承包范圍,這給總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難。征地與拆遷都具有工作周期長、不確定性因素多等特點,它們并無本質上的區別。再加上工程項目申報立項、審批,設計調查深度不夠等原因,造成項目開工時間未定,工程數量和拆改方案無法明確確定,到真正開展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時,實際拆遷工程數量和方案與初步設計階段相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應將征地、拆遷工程都不列入招標范圍,其工作由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負責實施。此外對于初步設計階段不能確定的工程量,比如巖溶處理等,也可以采用調價總價合同,分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對于非包干部分按實際工程量計價,有效減少成本風險。
2、工程節點劃分及節點驗工計價
工程總承包采用總價下的節點計價方式,計價節點一般依據工程類別和工點進行設置,節點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到工程的進度計劃,劃分清楚、節點大小適中。如某項目橋涵工程節點設置為:基礎、承臺、墩身、托盤頂帽、墊石支座、架梁、橋面系及附屬工程等;軌道工程設置為:底砟、面砟、道床、鋪軌、道岔、附屬工程等;基礎房屋工程設置為基礎、主體、裝飾3個節點。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將合同總價分配到各節點,按照節點驗工計價和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項。根據鐵路投資項目管理現狀及工程總承包的特點,采用節點驗工計價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驗工計價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業主與總承包商都非常有利,節點計價直觀有效,既保證了業主對工程款的嚴格管理,又減輕了管理協調工作量,對于總承包商來說解決了施工圖設計與初步設計階段的量差計價問題。
3、加強資金管理
在EPC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單位承擔了很大的資金壓力,面臨業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賠雙重壓力,所以加強資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對一項EPC工程來說,項目運行過程中資金狀態應保持現金流始終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時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影響。為了達到資金管理的目標,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據承包合同規定,結合施工組織安排,編制詳細的資金利用計劃,并根據施工進度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動態調整。(2)督促業主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辦法執行,制定合理的審核辦法,縮短審核周期。(3)根據工程節點進度和承包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計價結算工程款,做到不影響總承包單位的信譽和違反合同約定。
4、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是保證項目工期、造價和質量的重要基礎。EPC工程為了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建設周期,通常在招投標簽訂總承包合同時只完成了初步設計,并沒有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待開展施工時,工程范圍和技術標準可能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承包方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因此鐵路總承包企業在簽訂總承包合同時,應盡可能明確界定工程范圍、職責范圍,并且應注重積累鐵路總承包合同條款經驗,制定有利于鐵路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合同范本,減小風險。同時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適當對總承包商承擔的風險進行合理轉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條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總價合同,總價包死,將二、三類設計變更納入到風險包干費中,通過合同條款對分包商構成約束,有效控制成本風險。合同簽訂后,要對施工中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識別、分析,總結自身的經驗教訓,完善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應對方法,針對不同的風險等級,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和措施,消除風險,保證建設目標的順利實施,并且最終形成適合鐵路EPC項目的風險管理體系。
5、加強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在工程建設往往建設時間比較長、施工過程比較復雜,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發生違約現象,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合同簽訂時一定要做好關于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的問題。總包單位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收集相關證據,證據要以書面或圖片等形式為主,并盡量留有業主或在于監理簽審的關于合同違約事實的相關意見。然后對其違約證據包括違約的時間、數量、費用等進行詳細的記錄,以此來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索賠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要其時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兩個方面,即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包括文檔的收集、分類、整理、儲存、使用和移交等環節。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檔案管理和項目驗收備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規范和文檔管理規范的要求。在總承包項目結束時,要按有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指合同執行完畢后對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以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項目部全員參與的活動,應重點對合同的分包方式、簽訂、相關方的責任劃分及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對合同的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評審,并將評審中總結出的改進經驗運用到下一個項目的管理工作中。
結束語
工程EPC總承包的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工程承包企業面臨著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巨大的挑戰,作為EPC總承包商,需要認真分析EPC總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自身的實力,才能在工程領域站穩腳跟,實現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一、概述
(一)EPC工程總承包概念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即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組合)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種。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是一份嚴密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可以有效優化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特點有:
第一,合同周期長,節點多。EPC項目包含了設計、采購和施工工作,周期更長,節點更多,對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在整個項目周期持續不間斷地進行。
第二,工程價值大,合同價格高,合同管理是否有效對項目經濟效益會產生較大影響。
第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條款及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多,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工程參與單位和協作單位多,合同實施環節多,資金來源渠道多,需要在管理過程中必須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
(三)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進行處理,以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履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作為甲乙雙方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最重要的基礎和依據,項目各參與方均是通過EPC工程總承包合同來完成項目實施與管理的,全面有效的全過程合同管理對項目的造價、經濟效益、設計優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第一,合同作為項目實施重要契約,是體現承發包雙方責任和義務,實現經濟效益的法律依據,合同各方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
第二,強化合同管理,對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梳理并解決,能有效提高履約率。
第三,合同管理能有效協調合同各方在質量、經濟上的利益沖突。
第四,合同管理能對項目推進起到積極作用,避免各方相互推諉指責,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解決爭執。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但由于EPC模式還處于推進階段,各項管理制度還并不完備,市場也尚未形成公認一致的市場規范,加之我國并不完善的建設市場,造成合同管理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簽訂后,不論是項目建設方或項目承接方均一味地追求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而忽視合同管理工作,導致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大量違約情形,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二,合同管理工作嚴重滯后。很多承包企業在中標后才啟動合同管理工作,導致在招標階段中能夠解決的一些合約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很多承包企業均是由于這個原因損失掉了爭取有利合同條件的最有利時機。
第三,合同文本不規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我國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大力加強我國工程合同管理勢在必行。
第四,承發包雙方不重視合同也是現在工程管理領域較為突出的問題。在項目籌備和實施過程中,承發包雙方對合同違約、質量管理、工程周期分布等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大量糾紛現象。
第五,合同各方缺乏有效溝通。承包方在承接項目的時候通常只關注和經濟相關的條款,其他條款并與發包方未進行充分的溝通,也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大量的違約情形,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
第六,違背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甚至違背合同進行項目建設的也不在少數,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第七,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因工程建設項目簽約過程中建設方更為主導,而承包方更為弱勢,故在合同中會出現大量不平等的合同條件,給承包方索賠也造成很多阻礙和干擾。
第八,掛靠現象嚴重。承包人違法冒用其他工程企業名義承攬業務并簽訂合同,給工程質量帶來嚴重的隱患,也嚴重地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第九,專業人才的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強、知識面寬、法律法規意識要求高、需要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工作,但目前很多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多數是非專業出身,業務能力參差不齊。
三、如何完善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工期長、節點多、管理復雜繁瑣,全過程的合同管理有利于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第一,前期介入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工作在招標階段就應就合同中存在的風險提出預警,以及對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質疑,為合同的簽訂爭取有利條件。
第二,明確的合同范圍及內容,做好合約規劃。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明確合同各方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節點、工作深度、費用劃分等都須明確清楚,避免現場協調困難,遺漏工作內容。
第三,明確進度控制要求。由于EPC 項目設計施工的交叉較多,故除了明確施工總工期外,還應對設計工期、采購節點、施工節點工期等重要節點的時間進行約定,這樣更有利于各方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把握工作進度,避免因工期延誤而相互推諉,在界定違約責任時更為明晰,也更有利于建設方對工程進度的把控。
第四,明確合同金額及價格調整范圍。合同中應明確約定采購、設計、施工各方的合同金額以及合同總金額,甚至暫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費等能夠明確的金額都應盡量在合同中注明,除此之外,還應對該合同范圍內可調價格范圍、價格調整方式、價格調整的計價依據以及變更范圍、變更方式等明確約定,規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的造價風險。
第五,細化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盡量細化違約責任及其處理方式,避免只求大的方向,違約責任約定的越細,執行時越容易。
第六,簽訂合同時應盡量提高其可操作性。合約簽訂時進一步對各項工作內容明確清楚,并應注意用詞的嚴謹,以免用語模糊給各方造成實施上的困難,以便于今后合同能夠得到很好的執行。
第七,合同交底應盡量詳細。對于在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中未能解決的問題,如不利的履約條件、含糊的承包范圍、嚴苛的違約條款等,必須向合同執行團隊做好交底工作,且合同各執行方應盡量完善各遺留問題的解決方案及規避風險的方案。
第八,做好資料收集及歸檔,以便真實地反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且有利于合同款支付、竣工驗收、結算、索賠等。
第九,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
通常來講,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中最重要組成部分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必須對整個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項目的所有工程活動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沒有合同意識,則工程項目整體目標不明;沒有合同管理,則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喪失殆盡。沒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則不可能有有效的工程項目管理,當然就不可能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加強合同管理使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當今市場競爭激烈,投資結構多元化,使工程建設合同利潤逐漸減少,合同風險增大,合同條件日趨苛刻。由于長期的計劃經濟的慣性,真正體現市場尚未有效形成。如何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做好合同管理,本人從以下四個方面談談體會: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也是企業為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有序地進行,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一)做好合同交底,注意分解合同責任,實行有效的目標管理。企業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具體項目的實施是項目部人員。項目部從項目經理到項目成員,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該掌握合同各條款,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向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存在的風險作出解釋和說明,“合同交底”是實行目標管理的有效手段,大家只有在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要求、管理程序的同時,才能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以及法律責任。在傳統的工程項目管理中,要克服人們注重“圖紙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的問題。合同交底工作做好了,通過“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少出差錯。
(二)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企業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通常較多。如何協調好個方面關系,真正使得總承包合同實施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按預期計劃和質量保證體系完成任務。一方面建立并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制度,另一方面,對于一些經常性的工作按程序化正常開展工作,只要有章可循,管理人員也就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督促。
(三)文檔管理系統非常重要。每一項目都要設立合同管理專門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不要怕繁瑣,怕花費時間和精力。一個項目中工程的原始資料都是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產生的,通常是由業主、分包商及項目的管理人員提供。建立文檔并有效管理對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著極其重要意義。
(四)建立健全報告和行文制度。工程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成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內容包括:定期工程實施報告,工作量報表;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及其處理的書面文件,如工程環境的突然變化、不可預測的地質條件以及其他情況等等,這些都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及總承包方的簽署和認可。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有依有據。
二、合同實施過程必須嚴格控制
對工程項目的有效管理真正最好的手段就是合同管理,而合同實施控制是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合同實行控制的重要環節。
(一) 實施工程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費用控制。對工程目標進行強有力的控制,整個工程建設的總目標在總承包合同中已經定義,實施合同就是將這個目標經分解后落實到各個環節,并形成目標體系。分解后的目標是圍繞總目標進行的,分解后的目標實現與否及其落實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總目標的實現與否及其質量,這就是它們的辯證關系。控制這些目標就是為了保證工程實施按預定的計劃進行,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
對一個合同的控制要根據其本質特性,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這就需要及時發現,并加以調整。合同如果本身發生了變化,總承包商的合同控制,在總承包模式不盡完善的情況下,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包括與總承包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在合同控制中更須加強各種關系的溝通和協調。
(二) 實施合同跟蹤監管。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如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發生偏離時,必須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不斷找出偏差,加強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調整與控制。
總承包商對分包合同以及采購合同的實施更須有效的控制,對其進行跟蹤和監督,以確保總承包合同的實施。總承包商還有責任對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以保證總目標的實現。
(三)合同實施過程信息動態管理。隨著工程項目規模擴大與分散,施工難度與質量要求不斷提高,而利潤空間縮小,工程管理難度也越來越大。加之工程項目信息量不斷擴大,信息及時有效交流難度增加,工程管理對信息動態管理的要求提高。信息化管理是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對信息的處理還基于紙介質進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要充分利用通信和互聯網等先進的信息傳遞方式與工具。對總承包商來說,一是由于項目自身的管理水準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響。
因此,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動態管理,必須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明確信息流通的路徑;二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傳播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三是加強對業主、監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對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有對方的簽字,對對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時處理。
三、重視合同變更管理
通常來說合同內容的頻繁變更是工程合同控制管理的弊端。在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變更中,分包合同的變更比總承包合同變更加頻繁。這是因為總承包合同往往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分包合同采用的形式多樣,有單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等等。如裝飾裝修工程建設中,總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合同絕對不僅僅是數以十計。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變更都可以作為合同變更的。如我項目部承建的某政府投資工程的合同中明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國家規定的動態造價指數上漲……則對項目的投資總額進行調整”;“對于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響,甲方和乙方將協商確定對工程價款和合同工期的調整”;對合同范圍的變更,更是有專門的章節描述,對范圍變更的定義、范圍變更程序、價格的支付等等問題都有明確的條款。
合同頻繁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所占的工程索賠份額也較大。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四、加強合同實施的索賠與反索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