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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知識點模板(10篇)

時間:2024-03-12 16:21:0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企業所得稅法知識點,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企業所得稅法知識點

篇1

一、2008年CPA《稅法》教材的主要變化

2008年《稅法》教材在結構上變化比較大,刪除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兩章的內容,增加了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內容,教材由原來的18章調整為17章。教材的內容也有所變動,各章變化程度如下:

第2章《增值稅法》

1.27頁第12行增加“按債轉股企業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簽訂的債轉股協議,債轉股企業將貨物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債轉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稅”;

2.32頁最后一個自然段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及管理規定中新增“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查驗,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3.35頁低稅率的規定中新增“鹽、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自來水(不含自來水生產廠)”;

4.46頁17行海關完稅憑證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限定中新增“納稅人丟失海關完稅憑證,可憑海關出具的相關證

第4章《營業稅法》

1.127頁修改了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時確定營業稅扣繳義務人的規定;

2.132頁明確對港口設施經營人收取的港口設施保安費以及單位和個人受托種植植物、飼養動物的行為,應按照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3.149頁新增公司從事金融資產處置業務時的相關規定。

第7章《資源稅法》

1.190頁新增“ 從2007年1月l日起,對地面抽采煤層氣暫不征收資源稅”;

2.刪除了鐵礦石、有色金屬礦的減免稅規定。

第9章《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217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中增加“利用林場土地興建度假村等休閑娛樂場所的,其經營、辦公和生活用地,應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核電站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免”內容。

第10章《房產稅法》

224頁增加“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繳納房產稅”的規定。

第11章《車船稅法》

屬于變化較大的一章,根據《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重新進行了編寫,增加了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和滯納金的計算內容。

第12章《印花稅法》

242頁調整“股權轉讓書據適用3‰稅率,包括A股和B股”。

第14章《企業所得稅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內容,重新編寫了教材。

第15章《個人所得稅法》

1.自2008年3月1日起,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租承包經營所得的必要費用的扣除標準由原來的按月扣除1 600元調整為2 000元;

2.316頁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中“適用稅率,2007年8月15日前為20%,8月15日起為5%;”

3.330頁增加了員工取得股票期權的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

4.334頁增加了有關企業向個人支付不競爭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和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征免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

第17章《稅務行政法》

刪除了“稅務行政賠償”一節。

二、命題規律總結

《稅法》考試近幾年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題型穩、題量大

考試題型和分值分布基本穩定,其中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三種題型共50題,主觀題包括計算題和綜合題7或8道題,主客觀題的分值各為50分。題量比較大,以2007年考試題為例,客觀題50個問題,7道主觀題共67個問題目,其中計算題28問,綜合題39問,也就是說考生要在150分鐘做117道題目,可以說是時間緊任務重,要求考生對知識點非常熟悉,并有較強的計算能力。

2.全面考核、重點突出

稅法考題的特點是每章均有考題,重點章節考點又比較突出,重點章節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等幾章,分值為總分的80%左右。

3.跨章節考核、跨學科考核

計算題和綜合題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復雜性,一個題目的考核會涉及多個稅種、或是多個主體,同時有些考題還需要一定的會計知識,這反映了稅法考試側重實務性和操作性的特點。

三、各備考階段的復習要求

1.教材通讀階段

根據考試的命題規律和各章節的重要程度,合理分配復習時間,根據大綱的要求緊密聯系教材的內容,理解各個知識點,進行系統的復習,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基礎。

2.教材提升階段

根據考試主客題目的特點,提煉知識點,打亂教材的章節結構,使知識點系統化,全面提高對考點整體把控能力。

3.習題強化階段

精選符合考試命題規律的習題,仔細分析習題的考點,強化知識點、提升解題能力。

4.考前沖刺階段

依據大綱,緊扣教材,突出重點、難點的復習,剖析歷年考題,提升應試能力。

5.模擬考試階段

查缺補漏,精選模擬試題,模擬考場環境,全面提升臨場發揮能力。

四、2008年命題趨勢預測

近三年稅法考試的通過率呈下降的趨勢:2005年通過率為18.19%, 2006年通過率為17.34%,2007年通過率為11.08%。特別是2007年,稅法考試通過率是CPA考試五個科目中最低的,同時由于前述教材內容的變化,教材總篇幅縮水120頁左右,所得稅的考核難度與前幾年比會有所下降。基于以上兩點,筆者預計2008年稅法考試通過率會有所提高,因此在此建議已報名準備參加稅法科目考試的考生一定要借助這個利好消息抓緊復習,順利通過該科目考試。

但作為CPA考試來說,由于稅法政策變化而造成通過率大幅度提高的可能性也不會很大,所以建議考生也不要掉以輕心,特別是所得稅內容調整后其在總分值中的考核比例會從原來的25%下降一半左右,這些分值會轉移到其他稅種的考核中,這會對考題題型、分值分布等產生一定的影響。客觀題的考核依然會體現全面考核的特點,各章的分值分布情況會有所變化,但題型預計不會改變。但主觀題的考核內容和題型會有一定的變化,筆者結合多年的輔導經驗建議考生注意以下幾類題型:

篇2

一、全書重點節次和核心考點

《稅法》教材總計17章的內容,每章都有重點節次。掌握重點節,就會大大壓縮復習范圍,突出考試重點。這并非要求考生只看重點,而是要求考生在已經全面復習的基礎上,主要精力放在重點節次和核心考點上。下頁表1列出各章重點節次與核心考點,濃縮了《稅法》教材考試內容的精華。考生在了解了每章的重點節次后,還要明確每章核心考點,熟練掌握。并輔之以適量的練習,才能事半功倍。

二、學習方法及解題思路點撥

要學好《稅法》這門課,簡單地說就是要“三從”、“四得”。“兩稅”合并給《稅法》考試帶來一些懸念,在各章分值分布、考試內容、主客觀題的比例上存在著不確定性。廣大考生要“三從”,即“從難、從熟、從快”要求自己,掌握好每一章的知識點,以不變應萬變;做到“四得”,即:得聽好課、得掌握重點、得做一定習題、得分析歷年考題。

首先,應當通讀教材。通讀教材應按照主講教師的要求去做,有主有次。比如,通讀增值稅時,幾種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出口退稅的適用范圍就可以一帶而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小規模納稅人的計算、出口退稅的計算、發票的管理等則應仔細閱讀。對消費而言,重點閱讀征稅對象、計稅依據、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粗讀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地點等內容。營業稅應當重點閱讀納稅義務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征稅范圍,了解幾種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于城市維護建設稅、關稅、資源稅者三個稅種,重點看計稅依據的規定,了解其稅收優惠政策;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可以結合起來掌握,重點研讀納稅義務人、稅收優惠政策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上述方面三稅具有共性,了解納稅人、征稅對象;將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結合在一起掌握,均屬于同一經濟業務鏈,重點閱讀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和稅收優惠政策,納稅地點,了解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于個人所得稅,則針對個人綜合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承租承包經營者應納個人所得稅和個人獨資企業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學習相關政策。其中,個人綜合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可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結合出計算題;承租承包經營者應納個人所得稅可以和流轉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征管法結合出綜合題。外籍來華人員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通常以單選性的計算題出現。.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選擇題或與計算題相結合。

其次,精讀重點章節和重點內容。《稅法》課程中,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第一個層次的稅種,約占50%的分值;土地增值稅、消費稅、印花稅和稅收征管法是第二個層次的稅種,約占20%左右的分值;針對這八章必須認真研讀,反復推敲,認真領會稅法的政策精神。

稅法的學習應當注意掌握生產經營知識和生產過程,及資金周轉的過程。學員認為稅法難學,死背的東西多。這是一種誤解,實質上是對某項經濟業務不了解,進而對稅法不理解,認為難學。解決的方法是:一方面上課認真聽講;另一方面可上網查詢該業務過程的做法。

如“打包債權”的政策規定。考生應當先了解“打包債權”,然后再學習稅法對“打包債權”的政策規定,才能真正學進去,理解好,自然就不存在死記硬背的情況。“打包債權”,是指將若干個債權,合成一個拍賣標的。盡管這些資產或債權變現效果不好,但是因為目前國家對處理不良資產方面沒有任何限制性政策,雖然有風險存在,可投資的機會也很大。所以不少有實力的大公司或個人愿意以低價購入這些變現價值不靈活的資產或債權,然后再通過經營、轉讓該資產或起訴其債權項目的上級主管部門來取得一定的財產轉讓收益。

【例1】王某在一次不良資產拍賣會上以800萬元取得“打包”債權,包括:某國有銀行公司對某市屬a公司的債權1400萬元,對房地產公司的債權800萬元,并支付相關手續費8萬元。王某取得這些不良資產后,起訴煤氣公司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其上級部門代為償還本金:1200萬元及利息350萬元,后來經雙方協商,煤氣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除償還現金300萬元后,還從其下屬公司中分離出部分優質資產(某幢座落于縣內的四層辦公樓,評估價值約1250萬元)償還給a,共發生相關訴訟費5萬元、審計評估費用7萬元、契稅37.5萬元(當地契稅稅率3%);將房地產公司的債權800萬元以500萬元現金轉讓給某公司。

“打包債權”共支付相關債權成本支出800萬元,相關手續費、稅金等支出共計57.5萬元(8+5+7+37.5);通過司法程序起訴或轉讓所取得的收入為現金800萬元,非貨幣性資產1250萬元。王某應納個人所得稅238.5萬元(2050-800-57.5)×20%1。

《稅法》教材一般只明確政策法規,不加解釋,這樣不利于自學;因此,考生課前要預習,課上要認真聽講,課后要抓緊復習重點內容,并及時作一些練習題加以鞏固是必須的。《稅法》還與涉稅會計有所結合,這也考生感到困難的問題;因此,對考試涉稅會計處理要擇其重要知識點掌握。如“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清理”、“待處理財產損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等。

轉貼于

【例2】某企業接受捐贈固定資產一臺,價值100萬元,由受贈企業支付運費1萬元,則應當期納稅。

(1)接受捐贈

借:固定資產 1010000

貸:待轉資產價值——非貨幣資產捐贈 1000000

銀行存款 10000

固定資產的運費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金。

(2)當期納稅

借:待轉資產價值——非貨幣資產捐贈 1000000

貸:營業外收入 750000

應交稅費——所得稅 250000

(3)當年提折舊時,假設年折舊率5%

借:制造費用 50500

貸:累計折1日 50500

接受捐贈是所得稅的重要考點,給出會計處理可以使考生從另一個角度看清接受捐贈問題的三個考點。

篇3

(一)流轉稅就學習內容來說,這幾個稅種一是要點多,二是有難度,就考試來說分值高,基本都在10分以上,計算與知識點較復雜,考點多并且有相互的內容結合,命題多為綜合題與計算題。流轉稅的學習可以結合關稅進行,要求吃透教材。其原理并不復雜,雖然稅目和稅率比較多樣化,不過基本方法比較簡單,理解上也不難。涉及到進出口環節是個難點,無論是出口退稅還是進口環節關稅、增值稅、消費稅計算都比較麻煩,尤其是涉及到消費稅計算問題。所以進出口環節需要特別注意,多理解計算原理和方法,尤其是出口退稅,了解為什么會有退稅。比如進項抵扣不充分;還比如三大流轉稅比較近似的環節,類似進項的抵扣問題,以及是同銷售問題,都要能夠區分清楚,了解實質最重要,必要要利用簡單的方法,比如增值稅視同銷售難以記憶,記住外購的用于投資、分配、無償贈與他人屬于視同銷售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難。其難點內容包括:增值稅法中的特殊征稅范圍、出口貨物退(免)稅、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及管理等;消費稅法中的計稅依據與增值稅計稅依據的關系;營業稅法中的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及與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劃分;關稅法中的關稅完稅價格的確定及適用稅率的確定。

(二)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是重點,相比之下個人所得稅計算比較復雜,企業所得稅項目比較多,各有特點。個人所得稅各種小規定很多,但是考生平常接觸的項目比較少,也不太熟悉,而企業所得稅一直都是很熟悉的項目,計算上不是難點,掌握好經常考察的納稅調整項目就可以了,命題多為綜合題,分值較大。但個人所得稅則需要重點對待,各種稅目的計算要掌握好,個人所得稅由于優惠政策和補充文件比較多,同時教材的作者過于追求教材體例上的統一,沒有考慮個人所得稅分項征稅的特殊性,使得該章顯得凌亂,部分難點又沒有例題說明,初學者會明顯感覺理解有難度。命題趨勢突出計算題和部分計算型客觀題。其難點內容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中的按次征收的所得其次的確定、一些特殊所得的應納稅額計算、無住所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來源地判定及其應納稅額的計算(由于2011年對個稅工資薪金征稅有所修改,故該考點內容可能有所回避)、企業所得稅法中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資產的稅務處理等。

(三)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等其他小稅種每章一般篇幅不大,內容特點是難度小,但是項目多,優惠點也比較多,需要特別記憶,計算也比較簡單和直接,靈活性不是很強,其中的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還是有一些計算問題需要大家重點掌握。就命題趨勢來說,考慮到主觀題中越來越涉及到小稅種內容,注意對主觀題的適當處理。總之這部分內容屬于戰術性重要層次的內容,雖然不影響大局,但是在局部會造成比較惡劣的影響,尤其是考試中的客觀題部分,影響有的時候比較舉足輕重。一般這個層次各個章分值在2、3分,最多不超過5分。大都為計算型客觀題,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增值稅經常出現計算題。其難點內容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稅法中的扣除項目及速算扣除系數的運用以及印花稅法中的稅目與稅率。

(四)稅務行政法制與稅務 這幾章的特點是難點較少,比較容易掌握,但是知識點較多,題目可大可小,可易可難,可清晰可隱蔽,可主觀可客觀。就考試來說,這一層次的各章得分在2~3分之間,一般為客觀題。重點要注意稅收征收管理法中的法律責任和稅務行政復議的內容,考點很多。

二、講究復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一)全面復習,吃透教材緊緊圍繞考試大綱,全面吃透教材,不可押試題,在復習時一定要以教材為主,并借一本上年度的教材作為參考。一般而言,每年新增的內容是考試的重點。考生在看書時要對教材逐章節仔細研讀,力爭對所有內容都理解和掌握,要將自己圈定的、難點和疑點問題加以記錄。在看書過程中切忌急躁、急于求成。通過認真看書,在理解各知識點內容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對各知識點之間內在聯系的認識。一定要把知識系統化、形成網絡化、立體化知識體系,要做到這一點并不容易,其前提是牢固地掌握基礎知識,在此基礎上,對知識進行橫向比較,找出各稅種的差異和共同點,這樣才能事半功倍,做到心中有數,在考試時方可游刃有余。

(二)做好自我測試,提高解題能力正常情況下,閱讀、理解教材的時間應占總復習時間的70%~80%,做練習的時間應占總復習時間的20%~30%。在熟悉教材的基礎上,通過做配套練習來驗證自己對教材理解的正確程度以及對法規的具體運用能力,首先在不看答案的前提下,做一下習題,然后對照答案及教材,找出答錯的題目,更主要的是找出錯誤的原因。搞清是記憶上的錯誤,還是理解上的錯誤,或是計算上的錯誤,這樣才能記憶深刻。其次將近兩年的考試題做一遍,這樣既可以了解每年考試的題型、出題思路、考試重點,又可以使自己對題量、時間做到心中有數,從而在答題時做到抓緊時間,先易后難,以免時間到了,會做的題還沒有來得及做,以致數月心血付諸東流。考生一定要潛心研究各年試題,各年試題都具有代表性,既能反映考試重點,也能體現各個稅種的難點。通過研究各年試題,可以從中找出考試規律,提高解題能力。

(三)勞逸結合,合理用時復習時間是至關重要的,對于考生來說,工作繁忙,有時不可能獲得較長時間段的集中學習。因此,合理安排時間尤為重要。首先要根據自身情況,比如工作忙的考生只選報部分科目進行應試,集中力量逐科突破。加大緊迫感,教材拿到手后距考試所剩時間不多,應馬上進入狀態,自我加壓,設置階段復習目標。其次,要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時間,合理安排,并根據自己的學習進度和時間條件隨時予以調整。可以抓住零星的時間看法律法規,周末的時間集中做稅法的計算題、綜合分析題。充分利用時間不等于把一切時間都用在學習上,要勞逸結合、松緊有度,保持良好的狀態方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重在理解靈活運用,不能死記硬背 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是一種能力考試,而不是簡單的水平測試。因此,考生在復習考試時,不能簡單地死記硬背,而應注意對稅收法規的理解和運用,重點掌握如何將各個稅種的法律、規定用于解決實際問題。其次,考生應加強綜合能力訓練。某條規定在教材中是獨立的。但在運用時既綜合又交叉。綜合有兩種基本形式:一是多個稅種在一個題目中同時涉及,如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能涉及到流轉稅、財產行為稅的計算;二是一個納稅人同時涉及諸多業務內容,如某納稅人有自營業務、聯營業務、對外投資等,計算其應納稅額時要考慮到各方面規定。

所以,建議考生學習《稅法》可分兩步走。首先,應掌握每個稅種的計算公式。計算公式不僅明確了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同時也指明了復習和掌握主要內容的基本思路。其次,考生應掌握各稅種的特點,這樣就可以把繁雜的內容簡化,使復習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注重考試技巧,通關不再遙遠

(一)做好考前準備,避免低級錯誤考前將各項準備工作做到位,文具要帶齊,鉛筆事先削好,鉛筆水筆最好帶兩支以上,避免出現小意外造成大事故;客觀題在涂卡時注意方法,不要錯行或填涂不合標準。

篇4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

一、會計本科稅法課程教學現狀

稅法課程是在我國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開考后開設的,近二十年來,稅法教學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直接影響稅法課程教學效果。

(一)現有教材缺乏時效性,無法滿足教學要求。稅法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和時效性,國家為了實現特定的目的,會不斷出臺新的稅收法規,而教材往往跟不上稅法的這種變化,造成教材中經常存在一些已經失效或無用的內容。注冊會計師稅法教材更新快、權威性強,許多高校將它作為教材用書。但是考試用書有個最大的缺點,就是知識點的介紹不夠系統全面。

(二)教學方法比較單一,沒能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稅法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然而“填鴨式”教學仍然是目前大多數高校稅法教學采用的主要方法。在學時有限的情況下,授課教師為完成教材內容不得不用大量時間來講解稅收政策法規,而沒有足夠的時間給學生安排豐富的案例,也無法采用啟發式教學、情景教學等費時較多的教學方法,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論更加枯燥。

(三)實踐性教學匱乏,不利于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實踐性教學環節是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但目前多數本科院校稅法教學恰恰缺少這一環節。對于絕大多數學生來說,稅法與自己的生活經驗基本上沒有什么關聯,也就無法通過已往的經驗來形成或加深對稅法知識的經驗結構。如果能在傳統講授知識的過程中增添實踐性教學的內容,就可以將直觀的經驗直接傳遞給學生,并使學生通過實踐與理論的結合,不斷地對特定的知識經驗進行調整和修正,從而能夠更好地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

二、會計本科稅法課程教學改革思路

(一)注意稅改動態,更新教學內容。稅法涉及社會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與國家的整體利益及企業、單位、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政府不斷頒布新的稅收法律、法規,從而使稅法這門課程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和時效性。為此,在稅法教學中,要求教師密切關注經濟發展的趨勢和稅收政策的動態,通過訂閱權威性雜志、登陸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等方法,隨時收集時事稅收政策信息。通過了解稅收改革的動向,時刻保持對經濟、稅收、高新技術方面政策變動的敏感性,不斷更新教學內容,使課堂教學與稅務實踐保持高度一致。

(二)教學方法的改革。稅法的理論性和實務性都比較強,如果采用傳統的教學方法,就極易造成內容空洞、枯燥,激發不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更調動不起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因此,在傳統教學法的基礎上,我們可注入啟發式教學法、情景教學法、對比教學法以及案例教學法等多種現代化的教學方法,以豐富稅法教學課堂,提高其教學效果。

1、啟發式教學法。啟發式教學法就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根據教學任務和學習的客觀規律,采用多種方式,以啟發學生的思維為核心,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促使他們生動活潑地學習的一種教學方法。啟發式教學的實質在于正確處理教與學的相互關系,它反映了教學的客觀規律。

在稅法教學中,教師應注重結合現實啟發學生挖掘稅收法律、法規更深層次的含義,引導他們理解稅法的立法精神。如為什么要取消農業稅?為什么要將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為什么要將企業所得稅法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兩稅合一”?為什么近年來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一再上調?為什么應稅消費稅的稅目由原來的11種發展成為目前的14種?另外,可結合生活經驗和有關常識啟發學生理解性地記憶消費稅的相關稅目。例如,過度消費會危害人體健康的煙和酒,過度使用會破壞生態環境的成品油、鞭炮以及焰火,非生活必需品的化妝品、小汽車,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等奢侈品,浪費資源的汽車輪胎、木制一次性筷子等,這些都屬于消費稅的稅目。通過啟發式教學,學生很容易從根本上將消費稅的稅目記得非常清楚。

2、情景教學法。情景教學法是指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盡量為學生提供與專業相關的學習環境與氛圍的一種教學活動形式。與傳統教學法相比,情景教學方法仍以現行教材為基本研究內容,但以學生周圍世界和生活實際為參照對象,為學生提供與課堂教學內容相關的教學背景,使學生產生身臨其境的感覺,從而使稅法教學中的各個瑣碎的知識點融會到該情景中,使學生身體力行,從而使他們牢牢掌握稅法各知識點的內容。例如,在講授《增值稅法》內容時,通過提供真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來講解增值稅的開具和價外稅特征;在講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時結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來講解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方法和程序,從而使抽象而枯燥的內容變得具體而生動。又如,在講授《個人所得稅法》內容時,可將聽課的學生現場分成若干組,每組設定金額相同但發放方式不同的獎金,以此來解釋在同樣的收入條件下,不同發放方式對于稅收負擔的影響,從而有助于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激發他們研究《稅法》的熱情,使課堂教學充滿勃勃生機,也使學生在輕松的環境中掌握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及應納稅額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點。

3、對比教學法。所謂對比教學法,是指將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或兩個不同事物對立面進行比較的一種教學方法。稅法中各項法律規定內容多,知識點瑣碎,極易混淆。如果不能準確掌握這些知識點,就可能導致稅款計算繳納錯誤。如果通過把稅法中兩個對立的知識點進行比較,兩者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就自然會比較明顯地反映出來,從而有利于學生理解和準確掌握相關知識點。如增值稅法和營業稅法的征稅范圍具有一定的對立性,因此在講授這部分內容時,可以采用對比的方法。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是在我國境內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增值稅銷售的是貨物,而營業稅銷售的是不動產;增值稅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勞務,而營業稅提供的是修理修配勞務以外的勞務,二者征稅范圍無交叉,相互補充。

4、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法,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主要扮演著設計者和激勵者的角色而非傳授知識者角色,學生則是案例教學的主體。在這種教學方法里,學生可以自由討論,提出不同的觀點,教師最后綜合不同的觀點進行點評。

由于稅法課程知識點多,而且政策變化特別快,每年都有新的稅法條款出現,很多條款都是經濟生活中的“熱點”問題,因此特別適合選用案例教學的方法。通過案例教學,讓學生討論稅法課程內容中目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并進一步誘導學生充分感知教材中的稅法理論,使獲得的概念更加清楚、結論更加準確、記憶更加深刻。需要注意的是,在實施案例教學時,為了達到預期的效果,教師應該在正式開始集中討論前一周左右將案例材料發給學生,讓學生提前閱讀案例材料,查閱相關資料,搜集有關信息,并積極地思考,初步形成案例問題的解決方案,為小組集中討論做好必要的準備。在小組集中討論完成之后,教師應該留出一定的時間讓學生自行思考和總結,這樣學生對案例以及案例所反映出來的各種問題就會有一個更加深刻的認識。

(三)實踐教學的改革

1、積極創造實習機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對稅務會計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但與此同時,許多用人單位反映畢業生缺乏實際操作能力,不熟悉稅務工作的基本流程。由此可見,高校教育中學生實習的力度還應進一步增加。

對于多數高校而言,一般要求學生在大四的后半年進行實習。與龐大的會計專業學生數量相比,會計部門和崗位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很多會計專業的學生在實習時找不到對口的財務部門,很多學生被安排在其他部門進行實習,使很重要的實習機會基本流于形式。為此,各院系及專業課老師應當積極主動地聯系企業、稅務機關及其他事業單位,與相關單位進行協調,與他們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保證學生在畢業前都有到財務部實習的機會。另外,由于學生數量多,學生實習沒必要都安排在大四后半年。多數會計本科學生大三上學期就學習了稅法課程,大二學習了財務會計,因此實習可以從大三的下半學期就開始安排,實習的時間也可以靈活些,比如利用沒課的時間或是寒暑假。通過分批實習的方式,大大提高會計專業學生實習的機會。

2、建立稅務模擬實驗室。稅務會計作為一門融稅收法律和會計核算為一體的特殊會計,它不僅要求會計人員具備良好的稅法理論知識,還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強的實務操作能力,以及綜合應用稅法和會計知識的能力。因此,為了滿足稅務會計的素質要求,教師在教學中應當培養學生掌握各個稅種的計算、熟悉納稅申報的基本流程和各個稅種納稅申報表的填列。

基于以上考慮,建立稅務模擬實驗室是提高高校稅法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在模擬的過程中,學生可自由組合或由教師分配為若干小組,每個小組各成員再按崗位分別扮演稅務人員、稅務會計,由他們來輪流演示稅務登記、納稅鑒定、發票領購、發票認證、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具體的涉稅業務。

三、結語

總之,會計本科稅法課程教學應適應經濟環境及社會實踐的需求,進行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實踐等系列環節的改革,提高稅法課程的教學質量,使培養的學生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較強的實務操作能力,成為能夠真正滿足社會需求的高素質綜合型人才。

(作者單位:河南科技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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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稅法內容龐雜和教學時間有限之間的矛盾

    高職的稅法課程一般是一學期60課時左右完成,筆者所在的學校安排64課時(4課時/周×16周)。我國有17個稅種和1個教育費附加,一共18個稅費,加上稅法的概述和稅收管理的流程,要在60課時左右完成是不可能的,雖然在教學大綱中包含所有章節,但在制訂授課計劃時,一般都挑選占國家稅收總額比例較高的重點稅種進行講解,比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其他小稅種合計用三四個課時作概括性的介紹。學生學完小稅種后只能說略有耳聞,如果要求其進行稅種分析和計算,一般都無法完成。

    2.理論教學的固有模式和工作實踐的復雜多變之間的矛盾

    稅法也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科目,高職院校培養的是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學習稅法重在應用,而主要不是對稅法制定的原理進行探究或是對稅法適用性進行反思,那就要求稅法教學要密切聯系經濟活動和稅收征管實踐。稅法教材中的例題都與真實的經濟活動相關,編排的位置一般都是在一兩個理論知識點后出現,并緊扣這一兩個知識點,比較直觀,解題難度不大,學生普遍反映容易理解,但章節結束后或者考試中的題目一般都比較綜合,題目條件也較多,條件之間更是關聯性很強,學生的完成效果就比較差。

    針對這種情況,筆者聽取學生反饋后總結了幾種類型。第一類學生看到眾多的條件時就懵了,無從下手,第二類學生平時學習刻苦,答題時,“下筆如有神”,看似胸有成竹,表面上看很清晰,但批改時就發現大方向沒有錯,公式運用也正確,可是總有部分重要條件被忽略,留下些許缺憾,甚至完全錯誤,特別是在考試時,浪費了大量時間卻是做了很多無用功,改卷時讓筆者唏噓不已,學生看到成績感覺出乎意料,待筆者將關鍵條件點出時迅速恍然大悟。

    例如,商場銷售煙花爆竹不含稅價格10萬元,求解應納的流轉稅。學生很容易就用10萬元乘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增值稅,10萬元乘以適用的消費稅稅率計算消費稅,還會總結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的不含稅價格是一致的,但他恰恰忽略了一個影響解題結果的重要的稅法要素~納稅環節。每個稅種都有其特點的納稅環節,有的納稅環節單一,有的則需要在多個環節納稅。因此分為“一次課征制”“兩次課征制”和 “多次課征制”。本題涉及了兩個稅種,增值稅和消費稅,它們雖然都是主要以銷售貨物為征稅對象,但卻有一項重要的區別納稅環節。增值稅實行“多次課征制”,只要沒有流轉到最終消費者手中,之前的所有銷售或視同銷售環節都應該納稅,但消費稅卻是實行“一次課征制”的典型稅種(卷煙除外,它在生產和批發環節兩個環節征稅),只在生產并銷售的環節一次性征收,之后繼續流轉也不再征收了。本題中的商場從主營業務角度考慮,銷售的商品一般都是采購完再銷售,而不是自行生產的,煙花爆竹屬于應交增值稅和消費稅的貨物范圍,但它應繳的消費稅在生產并銷售給商場的環節已經由生產廠商繳納過了,商場再次銷售時不需要再繳納一次消費稅,學生就忽略了這一關鍵要素,又重復計算了一遍消費稅,畫蛇添足了。

    因此可以看出,理論教學沿著講解單一知識點、布置相關習題這一循環不斷的往復進行,章節后的習題也是圍繞本章的知識點進行編寫的,幾乎沒有看到有教材在分稅種講解完編排一章稅法綜合運用,而稅法實踐往往是綜合運用,經濟活動的復雜多變讓稅種間的組合應用充滿無窮的變數。理論教學的現狀無法適應稅法實踐的要求。

    有文章提出應采用項目教學法或案例教學法,設置真實的情境讓學生進行實踐,或者通過校企合作,讓學生接觸真實的經濟業務,體驗真實的納稅流程,這肯定能促進學生實踐能力的提升。但我們也要看到學生學習時間的有限和理論教學的規律決定了教學中能夠實施項目一定是有限的,學生未來走向各行各業,面對各類經濟活動時,能模仿的當年學習時接觸的項目是有限的,這時需要的是知識能力的遷移。

    3.矛盾的解析

    為解決上述兩個矛盾,筆者認為事物的發展是有其特定規律的,當我們面對稅法的不斷改革眼花繚亂、疲于應付的同時,更應該去尋找變化中的規律,讓教師自身的學習有跡可循,更重要的是在有限的教學時間和教學容量內培養學生掌握學習的規律,在完成大學學業,走上工作崗位后能自學成才。這個規律就是理論。

    我們常說理論聯系實際,關注點經常集中于理論服務實踐,忽視了理論也是來源于實際,實際在變化,需要不斷總結出理論,發現規律才能繼續指導和推動更有效的實踐。

    筆者經過幾年的稅法教學實踐,認為掌握并靈活運用稅法要素是教好、學好稅法的鑰匙,能幫助教師和學生共同“循規蹈矩”的打開稅法之門。只要比較稅法教材,教師學生都會發現,高職財經類稅法教材無論是傳統的,采用章節式體例的編寫模式,還是近幾年比較流行的,采用學習情境體例的,項目導向、任務驅動式的編寫模式,第一章或學習情境一都會介紹稅法要素,或稱稅制構成要素、稅收要素。稅法要素包括總則、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又稱稅種,稅種的具體化稱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稅收減免及加征、違章處理、附則等,其中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是最基本的三項要素。理解并綜合應用好稅法要素將幫助學習者以不變應萬變。

    二 稅法要素的應用

    1.面面俱到地應用稅法要素分析和處理經濟活動

    稅法要素可以分成兩類(總則和附則除外),一類是與稅收實體法相關的,與計算應納稅額相關,包括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納稅環節、稅收減免及加征;另一類與稅收程序相關,包括納稅期限、納稅地點、違章處理,要準確、完整地完成納稅工作,兩類要素都需要嚴格執行。稅法要素相當于列出了一張藥方,只要納稅人認識藥名,看得懂天平,一定能準確、完整地抓出一服藥。在納稅登記時,稅務局為了讓納稅人能夠及時準確履行納稅義務,也將稅法要素都羅列于稅務登記信息中,可見稅法要素的運用對稅收征管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學生解答稅法題目或今后從事稅法工作更是應該緊抓稅法要素不放,特別是與計算有關的要素。以解題為例,題目無論條件有多少,先通讀完,基本理解業務流程后,就根據稅法要素去尋找題目中的條件,一個個要素逐一分析,那就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考慮不周的情況,能全面地把握住解題的要點。

    2.井然有序地應用稅法要素分析和處理經濟活動

    稅法要素織就了解讀各類稅種計算、繳納的網絡,把所有需要考慮的因素一網打盡,避免了理解時思維的凌亂,形成了一定的條理。但計算應納稅額時僅僅孤立分析稅法要素不足以解決問題。稅法要素之間的關聯性不是平行的,是有先后順序的。征稅對象決定納稅人類型、納稅期限、納稅環節,征稅對象和納稅人類型決定稅率、納稅地點、稅收減免及加征。因此在計算應納稅額和納稅申報時不僅要根據每個稅法要素來分析經濟業務,而且要按照一定的要素順序來分析。現以最主要的三項稅法要素: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率為例來進行具體的分析。

    征稅對象決定納稅人類型。在增值稅法中,納稅人類型有兩種: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企業所得稅法中,納稅人類型有兩種: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在個人所得稅法中,納稅人類型有兩種: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其他稅種則沒有對納稅人類型進行區分。

    征稅對象和納稅人類型決定稅率。在增值稅法中,不同納稅人適用的稅率不同,一般納稅人根據銷售的貨物不同分別適用17%、13%、6%的稅率,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適用17%的稅率,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無論銷售什么貨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和營改增后的行業都適用3%的稅率。在進口貨物時,無論哪一種類型的納稅人,都根據貨物的不同分別適用17%、13%稅率。

    容易混淆的關系。如上所述,三項稅法要素之間的關系十分清晰,但教學中發現一個問題,學生在學習發票使用,特別是增值稅發票時提出了如下疑問:增值稅發票與納稅人類型和稅率之間是什么關系?納稅人類型會影響發票的選擇嗎?發票類型不同是否影響稅率的使用?

    首先,要明確的是發票并不是稅法要素,它是在我國稅收征管中采用的法定憑據,以票控稅是稅收征管的手段,征稅對象、納稅人類型、稅率之間的關系并不受發票類型的影響。以貨物銷售為例,一般納稅人根據銷售的貨物不同分別適用17%、13%和其他征收稅率,小規模納稅人無論銷售什么貨物都適用3%的稅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都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稅率與發票類型無關。小規模納稅人即使使用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仍是3%,這是學生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篇6

(一)重要知識點提示一是計稅銷售額的確認,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計稅銷售額不包括: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同時符合兩個條件的代墊運費;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特別注意: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的銷售額的確認;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物品的銷售額的確認;以舊換新銷售,還本銷售,以物易物等特殊銷售方式銷售額的確認。其中重中之重為視同銷售的確認,注意代銷的稅務處理,注意與所得稅視同銷售的區別聯系,與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的區別聯系,特別注意增值稅視同銷售和進項稅額轉出業務的區別。不可混淆,融資租賃業務注意與營業稅業務的區別。混合銷售中,注意施工企業提供建筑勞務同時銷售資產貨物的相關規定,兼營業務中注意原則上依據納稅人的核算情況判定:分別核算,各自交稅;未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銷售額,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銷售額確定后,銷項稅額的計算應無問題,但考生要熟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特別是跨期提供應稅勞務的規定。

二是稅率,記憶適用13%低稅率的列舉貨物;記憶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和4%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業務及貨物。

三是進項稅額抵扣。法定抵扣憑證主要有: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海關取得的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收購發票;運費結算憑證。掌握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注意抵扣憑證認證與抵扣的時限規定。

四是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這一直是考生難以理解的一個節點,特別是存在進料和來料加工的情況下,注意兩種加工方式的區別,進料加工業務和一般貿易出口業務同時存在時,注意兩個抵減額的計算,來料加工不適用“免、抵、退”稅處理。

五是稅收優惠,記憶免稅項目內容,記憶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的相關規定。

六是專用發票管理,掌握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相關內容與程序。

(二)計算運用提示一是銷項稅額計算。銷項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稅率。如果是價稅合計收取的,要將含稅價折算成不含稅價,以下幾種情況大多屬于含稅收入:價外費用、零售收人向普通消費者銷售商品、開具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一般是含稅價,這時需要折算成不含稅價。不含稅收入=含稅收入/(1+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價外費用中注意逾期付款利息,違約金等的處理,價外費用是含稅銷售額,還原成不含稅銷售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銷售,是差額計稅的,增值稅和消費稅計稅價格一致。

二是進項稅額計算。包括: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海關取得的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收購發票的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支付運輸費用按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這里的抵扣基數是運費結算憑證一的運費和建設基金;切記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三是進項稅額的扣減(轉出)。包括:發生進貨退出或者折讓:發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相關事項時,包括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

應沖減進項稅金的計算公式調整為: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應納稅額計算,當期的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這時,尚未抵扣完的進項稅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五是小規模納稅人稅款計算。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銷售額比照一般納稅人規定確定。小規模納稅人如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六是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計算。(1)退稅計算中的

+關鍵點:熟悉fob價和cif價:成本(可視同fob)+保險費+運費(指從國內起運港口運輸到購買方港口的保險和運費)+傭金。出口貨物退稅率不一定等于貨物購買時的稅率,大多貨物的退稅率要低于購買時的稅率,故存在征退稅率差的問題,這個稅率差的處理是免、抵、退計算測試中的重點。免、抵、退稅的計算分四步走:①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計算:計算征、退稅率差,公式1;a.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一出口貨物退稅率)一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b.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一出口貨物退稅率)。也可以簡化為: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fob×外匯牌價×征退稅率差一免稅購入原材料價格x征退稅率差,這里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海關實征消費稅。②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2: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一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一上期留抵稅額。③免抵退稅額的計算。公式: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一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抵退稅額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也可簡化為:免抵退稅額=fob×外匯牌價×退稅率一免稅購進原材料×退稅率,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海關實征消費稅,本公式計算的免抵退稅額與期末留抵數哪個小,按小的數據申請辦理出口退稅。④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就低不就高),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一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0。

二、營業稅

重點內容有:納稅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稅目與征稅范圍;稅率;稅額計算;免稅項目;混和銷售與兼營行為的稅務處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納稅地點地點。

(一)重要知識點提示一是營業額的確定。包括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 性收費,相關的條件可參閱增值稅中的規定。注意各個稅目中余額計稅的情況,如交通運輸業中:a.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其載運的旅客或貨物該有其他運輸業承運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b.運輸企業從事聯運業務的營業額為其實際取得的營業額,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給以后的承運者的運費、裝卸費、換裝費等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有關差額計稅的規定。金融商品轉讓,買人價中不含交易過程中支付的費用和稅金;賣出價中,不扣除賣出過程中支付的費用和稅金。還要注意保險企業儲金業務計稅營業額的計算。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納稅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納營業稅,但納稅人將自建房屋對外銷售,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筑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按規定扣除有關項目,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該項目金額不得扣除。必須掌握什么是合法有效的票據。

二是混合銷售行為處理。(1)集郵商品的生產征收增值稅。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應當征收營業稅,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征收增值稅;(2)郵政部門發行報刊,征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征收增值稅;(3)電信單位自己銷售無線尋呼機、移動電話,并為客戶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的,征收營業稅;對單純銷售無線尋呼機、移動電話等不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的,征收增值稅。

三是轉讓無形資產的處理。征稅范圍是采用列舉法的,要注意。特殊規定:電影發行單位以出租電影拷貝形式,將電影拷貝播映權在一定限期內轉讓給電影放映單位的行為按“轉讓無形資產”稅自征收營業稅。土地租賃,不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屬于“服務業一一租賃業”征稅范圍。對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為,不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而應視為一般性的技術服務。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在投資后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征收營業稅。單位和個人轉讓在建項目的有關規定需要熟悉。

四是銷售不動產的處理。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視為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建住房銷售給本單位職工,屬于銷售不動產行為,應照章征收營業稅。個人銷售住房的有關營業稅政策要熟悉。

五是稅收優惠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要求能記憶。

(二)計算運用提示一是一般業務營業稅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因為營業稅是價內稅,故價外費用計算營業稅時,不需要價稅分離,直接以價外費用乘以適用稅率即可。

二是融資租賃營業稅計算。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以直線法折算出本期的營業額。計算方法為:本期營業額=(應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一實際成本)×(本期天數÷總天數),實際成本=貨物購入原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支付給境外的外匯借款利息支出,注意:(1)殘值收益也是價外費用,要一并計稅;(2)按本期天數占總天數的比例計算本期應稅收入。

三是儲金業務營業稅計算。“儲金業務”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在納稅期內的儲金平均余額乘以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儲金平均余額為納稅期期初儲金余額與期末余額之和乘以50%。注意: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儲金要簡均,即月初加月未之和再乘50%。

四是核定征收的計算。對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據以下原則確定營業額:(1)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一營業稅稅率),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4)應納稅額=計稅價格x營業稅稅率。

三、消費稅

重點內容有:征稅范圍中的14個稅目;應納稅額計算;自產自用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抵扣消費稅的稅務處理;出口退稅。

(一)重要知識點提示一是計稅方法,從價定率:應稅銷售額×適用稅率;從量定額:應稅銷售數量×單位稅額(“單位稅額”要記);復合計稅:從價+從量;主要涉及: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

二是銷售額的確定。與增值稅規定基本一致,注意視同銷售計稅價格中,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投資人股、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為依據計算消費稅;但在計算增值稅時,一般按加權平均價格作為計稅基數,這一點是比較特殊的。在消費稅產品委托加工中,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和增值稅是有區別的。注意有關文件中關于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標準的規定。

三是課稅數量的確定。(1)自設的,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銷售自產消費品,按門市部對外銷售數量為準;(2)自產自用的,移送數量;(3)委托加工的,以收回的數量為準;(4)進口的,海關核定的數量為準。

四是用外購已稅消費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抵扣問題。(i)可以抵扣的稅款是以“生產領用”數量為準的,而不是直接以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消費品含有的消費稅;(2)消費稅的抵扣,除了石腦油外,其他的都是一對一的,一般是在同一稅目中相抵,例如煙絲對卷煙,化妝品對化妝品。(3)尤其要記憶,消費稅征稅稅目中,酒及酒精;高檔手表;游艇;小汽車這四個大稅目不存在抵扣問題。(4)對于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含鑲嵌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已納消費稅不得扣除。(5)對從境內商業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符合抵扣條件的,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

五是掌握各個稅目內應稅貨物與免稅貨物的種類,不可混淆。

(二)計算運用提示一是用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抵扣的計算;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期初買價一期末買價+當期購進買價。

二是視同銷售業務消費稅的計算。(1)按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2)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一比例稅率);注意適用最高計稅價格的幾種情況。

三是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消費稅計算。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時,應按受托方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售價計算納稅;沒有同類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組價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一比例稅率)

四是出口應稅消費稅退免稅的計算。注意生產企業自營出口免稅不退稅,因為銷售環節免稅,就不存在退稅了。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出口應稅消費品的應退消費稅稅款,分兩種情況處理:(1)屬于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應依照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貨物時征收消費稅的價格計算,其公式為:應退消費稅稅額=出口貨物工廠銷售額×稅率,注意這里應該是出廠價,而不是出口銷售價。(2)屬于從量定額征收的應稅消費品,應依照貨物購進和報關出口的數量計算,其公式為:應退消費稅稅額=出口數量×單位稅額,注意這里是購入數量或者報送出口數量。

五是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計算。(1)從價定率辦法計稅:計稅依據為組成計稅價格,組價中應包含進口消費稅稅額。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2)進口卷煙(計算思路相對特殊),計算公式:從量稅:進口應稅消費品數量×單位稅額,從價稅: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定額稅)÷(1-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應納稅額=從量稅+從價稅,注意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確定,其計算比較特殊。

四、企業所得稅

重點內容有:稅率;資產的稅務處理;扣除項目與稅收優惠;企業境外分回利潤已納稅款的限額扣除和抵免限額的;房地產開發的所得稅處理;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財稅差異調整。

(一)重要知識,占提示一是納稅人。注意居民納稅人的兩個判斷標準,特別是對所得來源地的判斷,以及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法。

二是稅率。(1)注意小型微利企業的判斷標準,從三個方面同時進行,年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要求同時滿足。(涉及20%優惠稅率)。(2)預提所得稅稅率的適用范圍,是非居民企業,來源中國境內所得,在境內無機構場所或有機構場所但與所得無聯系(符合條件的10%稅率)。

三是收入的確認,稅法強調權責發生制原則(涉及納稅調整)。(1)區分不征稅收入與免稅收入,目前不征稅收入的種類,免稅收入中關注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的前提條件。(2)視同銷售收入的確認和流轉稅的有區別,如將本企業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不視同銷售,所得稅是以產權轉移為銷售確認標志的。(3)收入確認時間,最好學習國稅函[2008]87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人若干問題的通知。關注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四是扣除項目的學習,絕對是要求掌握,稅前扣除,一定要求實際發生,稅法在這里強調謹慎性原則,會計處理與稅法抵觸的,絕對按照稅法調整,會計準則和制度法律層次沒有稅法高。(涉及納稅調整)。(1)掌握“合理工資薪金”的判斷標準。其他三項費用首先是實際發生,后是按照計稅工資比例計算扣除限額,就低扣除,注意工會經費扣除的憑證,福利費的和職工教育經費的開支范圍;對補充保險,可以學習財稅[2009]27號:《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注意商業保險的扣除規定。(2)借款費用的扣除,除了教材內容外,學習國稅函[2009]31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圄稅函[2009]77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還有有關資本弱化的關聯企業之間利息扣除的規定。學習財稅[2008]1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3)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依據是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但不包括營業外收入。兩個計算結果就低扣除;傭金和手續費的扣除,學習財稅[2009]2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學習財稅[2009]7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行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4)公益性捐贈扣除,計算扣除限額的依據是年度會計利潤,注意納稅人向受贈人的直接捐贈不能在稅前扣除;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并合理分攤的,準予扣除。居民企業,集團企業總部向其子公司分攤收取的管理費,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母子公司:作為勞務費用處理。(5)資產損失,把握一定是實際發生的損失,稅前允許扣除的是凈損失,學習財稅[2009]57號《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和《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注意分為企業可以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和須經稅務機關審批后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

五是不得扣除的項目(涉及納稅調整)。關注常考的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還有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注意:違約金、罰息、訴訟賠償可以在稅前扣除。

六是資產的稅務處理問題(涉及納稅調整)。切記稅法中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是可以使用的最短年限,加速折舊法的使用范圍,加速折舊法中包括縮短折舊年限;記憶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的規定;把握長期待攤費

用的稅務處理。

七是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學習(財稅[2009]59號《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關注普通重組和特殊重組的區別,主要涉及稅務處理的不同。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辦法分為普通重組和特殊重組兩種。普通重組是在企業并購交易發生時,就要確認資產、股權轉讓所得和損失,按照交易價格重新確定計稅基礎,并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重組。普通重組沒有特定條件要求。特殊重組在過去的規定中稱為免稅重組,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重組,在重組交易發生時,對股權支付部分,以企業資產、股權的原有成本為計稅基礎,暫時不確認資產、股權轉讓所得和損失,也就暫時不用納稅,將納稅義務遞延到以后履行。特殊重組須符合特定條件,就是所謂合理商業目的的把握,即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被收購、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規定的比例;企業重組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符合規定比例;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等。

八是房地產開發的所得稅處理。學習國稅發[2009]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關注特定事項的稅務處理。該辦法適用于中國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企業,內外資企業不再有區別。且不得事先確定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核定征收,代收的各種基金、費用和附加等是否確認為銷售收入視具體情況而定,把握確認銷售收入的條件及方法,把握視同銷售的情形及收入確認時間、方法,把握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和成本的計量與核算方法以及主要成本費用的分配方法,把握非貨幣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成本以及可以預提費用的幾種情況。特定事項的稅務處理包括:(1)企業以本企業為主體聯合其他企業、單位、個人合作或合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且該項目未成立獨立法人公司的稅務處理;(2)企業以換取開發產品為目的,將土地使用權投資其他企業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稅務處理;(3)注意企業應在首次取得開發產品時,將其分解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和購入開發產品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應從該項目取得的開發產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應取得的)的市場公允價值計算確認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或損失。

九是稅收優惠(涉及納稅調整)。(1)加計扣除,現在用于研究開發費用和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注意研究開發費用開支范圍。(2)稅額抵免,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3)免征、減征,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等。(4)高薪技術企業優惠,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注意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設立高薪技術企業過渡性稅收優惠。(5)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20%的稅率和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注意計算方法)。(6)減計收入,資源綜合利用減按90%計人收入總額。(7)民族自治地方的優惠和非居民企業優惠,注意適用的條件和內容。

十是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減免稅額一抵免稅額;抵免稅額分為投資抵免和境外所得稅收抵免,境外所得抵免稅額問題把握“多不退、少要補”;“分國不分項”,掌握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計算。

十一是核定征收,學習國稅發[2008]3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適用居民納稅人);國稅發[2010]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適用非居民納稅人)。

(二)計算運用提示應圍繞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主表以及附表項目展開復習,重點是納稅調整的正確性,關注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準備金調整項目、股權投資調整項目(權益法與成本法)、公允價值變動調整項目、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的計算等,還應關注稅收優惠附表的項目計算。

五、個人所得稅

重點內容有:稅目;稅率;不同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應納稅額計算;減免稅優惠;境外所得稅稅額扣除、納稅辦法;自行申報納稅。

(一)重要知識點提示一是納稅人身份的判定標準。居民納稅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非居民納稅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重點在于非居民納稅人納稅的相關規定。

二是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個人所得稅應分項計算各項目應稅所得額,以某項應稅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該項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為該項所得稅計稅依據。注意個人所得稅適用的應稅項目,尤其是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關注財產租賃的扣除費用。

三是收入確定中有關“次”的規定,涉及多個稅目。

四是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規定,適用特殊算法。

五是稅收優惠要記憶。關注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稅務處理。企業為股東購買車輛并將車輛所有權辦到股東個人名下,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計算運用提示一是計算程序。明確稅收優惠,有無減免稅所得;明確適用的應稅項目;根據所得額確定應納稅所得額,一定要注意扣除的問題;如為累進稅率,根據應納稅所得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比例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聽得額×適用稅率;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如有稅收優惠,注意減免稅額。

二是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人員工資薪金征稅計算,比較重要。(1)對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不超過90日,或者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183目的個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2)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超過90日,或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日但不滿1年的個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擔任中國境內企業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取得的由中國境內企業支付的董事費或工資、薪金,不論個人是否在中國境外履行職務,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3)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滿1年而未超過5年的個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1-當月境外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x當月境外工作天數÷當月天數。注意:a.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是指個人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滿5年,即在連續5年中的每一個納稅年度內均居住滿1年。b.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居民納稅人不適用上述規定。

三是個人所得稅特殊算法。(1)先將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

速算扣除數。(2)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3)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四是單位負擔個人所得稅的計算。(1)將不含稅收入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一費用扣除標準一速算扣除數)÷(1一稅率);(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五是關注勞務報酬的加成征收的計算,特別存在公益性捐贈的情況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注意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六是個人出租房產,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從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費用:(1)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印花稅);(2)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繼續扣除,直到扣完為止):f3)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800元或20%),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一準予扣除項目一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超過4000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一準予扣除項目一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

七是境外所得已納稅款的扣除,分國分項確定抵免限額。

八是關于股票期權所得性質的確認及其具體征稅計算。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赫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一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x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上款公式中的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于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上款公式中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除以規定月份數后的商數,對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所附稅率表確定。

九是核定征稅(難度較低)。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六、土地增值稅

重點內容有:征稅范圍的判定;應稅收入的種類;扣除項目的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惠。

一是征稅范圍的界定。(1)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的“產權”必須發生轉讓。房地產的出租、抵押,不繳納土地增值稅。(2)轉讓房地產過程中,轉讓方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承受方交契稅、印花稅。

二是扣除項目金額的確定。(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括地價款,有關費用和稅金。納稅人分期、分批開發、分塊轉讓的: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的總金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面積或建筑面積÷受讓土地使用權的總面積)。(2)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3)房地產開發費用不是按照納稅人實際發生額進行扣除,注意:超過利息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許扣除;對于超過貸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罰的利息不允許扣除。注意罰息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利息支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5%;利息支出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10%。(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適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20%扣除。

三是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一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重點掌握計算思路,分五步走:確定收入;確定扣除額;確定增值額;確定增值率(以確定土地增值稅的適用稅率);計算稅款。注意稅收優惠: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其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予以免稅;超過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四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非房地產開發企業扣除項目的差異。(1)日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是按重置成本法并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的評估舊房及建筑物價格;(2)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除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外,還包括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印花稅。

七、印花稅

重難點問題有:納稅人;稅目;稅率;稅額計算;稅收優惠與處罰;納稅方法。

一是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和鑒定人。

二是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不征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其尾數按四舍五入方法計算貼花。

三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則應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四是貨物運輸合同,計稅金額中不包括裝卸費。

五是購銷合同,以貨易貨行為,應按合同記載的購貨與銷貨金額合計貼花;以電子形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也要按規定計繳印花稅。

六是財產租賃合同,計稅基數是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稅額超過1角,不足 1元的按照1元貼花。

七是技術合同:含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1)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不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適用產權轉移書據);(2)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不征印花稅;

八是已稅合同修訂后增加金額的,應補貼印花。

九是對于簽訂時無法確定金額的應稅憑證,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在最終結算實際金額后,應按規定補貼印花。

十是記憶處罰規定(印花稅屬于輕稅重罰)

八、房產稅

一是自用房產計稅。從價計征:應納稅額:房產計稅余值×稅率(1.2%)。(1)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2)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3)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關注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計稅規定。

二是出租房產計稅。從租計征: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2008年3月1日起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回顧營業稅)。

三是計算方法。如表1所示

四是稅收優惠。注意征免界限的劃分,如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劃分,分別征收或免征房產稅。五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注意次月和之月的規定。如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他都是次月起。

九、復習方法與技巧

稅法考試有相當的難度,考生應慎重對待,制定合理的學習計劃,進行全面、系統、深入的學習。

(一)精讀教材,揣摩考點教材應在泛讀的基礎上,結合最新財稅法規政策再行精讀,力求全面把握,突出重點。把學習的重心放在實體法中流轉稅和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幾個主要的稅種上,通常這幾個稅種在考試中占分值較多。另外,考生應對新增內容給予重視。教材中出現的新內容,某種程度上也就等于增加了新考點。一般來說,新增內容或多或少必然會出現在當年試題中,但出現的概率和所占分數取決于新增內容的重要程度。對教學大綱的能力等級要求和列示要關注,從而揣摩考點。能力等級l的一般是屬于簡單記憶的內容;能力等級2的往往屬于理解性記憶的內容;能力等級3的一般帶有運用性理解的內容。能力等級越高的知識點難度越大。但是對于自己實在無法理解而難度太大的東西可以放棄,把剩下的有限時間放在對其他知識點的掌握上。

篇7

一、教學現狀分析

 

1.生源分析

 

目前,我國中等職業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義務教育階段畢業的初中畢業生、肄業生。隨著近幾年來普通髙中招生規模的擴大、分數的下降,中職學校的生源質量越來越差。

 

2.教材分析

 

出于考證的目的,大部分學校都采用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經濟法基礎》作為教材。教材一共分為七章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前三章)屬于經濟法范疇,第二部分(后四章)屬于稅法范疇。七章分別是:總論、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其他稅收法律制度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這七章從內容上看各成體系,互不相連,而且從頭到尾都是條條框框的法律規范,也沒有課后習題。

 

3.教學方法分析

 

教學方法是教學質量中至關重要的環節。但從目前來看,經濟法基礎的教學方式仍然是以傳統的教師講授為主,學生接受知識比較被動,教學方法的多元化還不夠,而且師生之間的互動和交流也比較缺乏。這種教學方法在教學內容上重視理論傳授,重視對法律條文的解釋和闡述,忽視知識在實踐中的應用。在這種傳統的教學模式下,學生感到這門課既難學又枯燥無味。

 

二、教學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難

 

1.面對基礎參差不齊的學生,大班教學使得課堂教學更難

 

由于大班教學,教師無法做到面面俱到,照顧到每位學生。面對不同層次的學生,教學活動無法適應所有學生,教學進度和難度更是難以把握。部分學生自制力差,教師教學的同時還要花力氣維持教學秩序,這樣干擾了教師的授課情緒,影響了教學效果。

 

2.教學活動難以開展,教師積極性受挫

 

由于學生學習效果差,教師也非常苦惱。很多教師處于講新課還是補舊課的兩難中,教師為了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學校下達的教學任務,只好按照原先的教學計劃授課,久而久之,學困生越來越多,教師教學積極性嚴重受挫。

 

3.學生被動學習導致教學更難

 

由于大部分學生基礎差、學習積極性不高,對教師布置的作業極少能按質按量完成,作業抄襲現象非常嚴重。面對一班不愿聽課的學生,很多教師頗感無奈,和風細雨的勸說不聽,聲色倶厲還是不聽,只好聽之任之,教師只管自己講,不問學生會不會。

 

三、教學對策研究

 

1.善于運用激勵教學法,幫助學困生實現角色轉換

 

激勵就是激發和鼓勵。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每個人都有得到信任與尊重的需要,這一點在中職學生身上表現得尤為明顯。因為在初中時代,這些學生在老師心目往往是“低能兒”的角色,這種角色地位深深影響著他們的自尊與自信,使他們對課堂教學更加反感、敵對。所以中職教師讓學生在課堂上重拾自尊非常重要。自尊給人以自信,自信給人以希望。

 

2.運用案例教學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突出經濟法基礎的理論性、實踐性特征,創設情境,進行案例教學。把生活實例引入課堂,增加師生間的互動,再現法規,增加可信度。案例教學法可以避免刻板、空洞的說教,給學生營造“實戰”氛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3.走出課堂,實地教學

 

俗話說得好,“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走出課堂、實地教學的形式,可以有針對性地把經濟法基礎以理論講授為主、比較抽象的教學,變得更加生動、更加直觀,有助于學生對理論的理解。例如,在學習支付結算法律制度這一章時,教師可以讓學生自己去銀行辦一張銀行卡,讓其在實踐中認識到自己所辦的那張銀行卡就是一張借記卡,就是一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再讓其到超市刷卡消費,讓其認識到轉賬是怎么一回事。又如講到個人所得稅一節,教師可以讓學生回去幫父母算算每個月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是屬于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屬于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或是轉讓財產所得,讓學生真正感受到學習的有用性。

 

四、小結

 

總而言之,教學有法,卻無定法。基于經濟法基礎課程本身的特點,上好這一門課對教師是一大挑戰,要完全掌握這門課程對學生也是一大難題。因此,在教學工作中,教師應致力于教學方法的研究,努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務求使學生“好學”、教師“好教”,實現優良的課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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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2)15-0133-02

隨著會計工作在經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地位不斷凸顯以及職場競爭的不斷加劇,我國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職稱考試”)的報名人數逐年攀升。與巨大的報名熱情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每年的缺考比例也大得驚人。結合財政部每年公布的實考相關數據及筆者的觀察,缺考率在60%左右。要想順利通過考試,不只需要堅定的毅力,更需要掌握一套適合自身的、科學、高效的學習方法。筆者已通過考試,以下是在復習備考方面總結的一些體會和經驗。

1 定目標、排時間

中級職稱考試包括三門課程:《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2010年度各們課程的考試大綱和教材都有比較大的變化。2011年度沿用上年度的考試大綱和教材。新的大綱和教材對很多章節進行了調整,并增加了很多新的知識點,不論是“質”還是“量”都是一次升級,并且考試題量大、時間緊,大有朝CPA考試看齊的趨勢。比如《中級會計實務》新增了一章“股份支付”,第五章長期股權投資增加了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轉換、共同控制資產和共同控制經營等內容。《財務管理》新增了一章“稅務管理”。考試內容的增加和難度的提升給老考生帶來了不小的挑戰,而新考生面對磚頭厚的教材、習題冊也不免產生畏難情緒。

中級職稱考試要求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這三門課程,但“長痛不如短痛”,最好全力以赴,一次全部通過。從報名到考試有七個月的時間,看似很長,但去掉休息、工作等時間,能真正用來復習備考的時間少之又少。復習要早做準備,盡量不要等到已經報名了,才開始復習,要早些從心理、時間、考試資訊等方面做準備,協調好工作、家庭與復習備考的關系。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報名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大都具備若干年的會計工作經驗,已具備了一定的知識基礎,要給自己設定必過、一次性過三門等目標。但能做到始終朝著目標努力,不輕易放棄并不容易。復習備考貫穿于繁忙的工作、家庭生活中,專門的復習時間不多,只能利用有限的業余時間,壓力很大。很多人都是由于考試太難、懶于復習等原因半途而廢,甚至缺考。因此,當學習過程中遇到困難時,不要隨便放棄,而是要積極通過網絡答疑、向周圍人請教等渠道攻克重難點知識。

如何合理安排三門課程復習時間的長短因人而異。不熟悉的課程應適當多安排些時間。一般而言,根據難度,安排時間最多的應當是《中級會計實務》,其次是《財務管理》,最少的應當是《經濟法》。復習過程中千萬不要隨心所欲、顧此失彼:簡單的內容愿意學,復雜的內容連碰也不愿碰。中級職稱考試是標準化考試,試題對知識點的涵蓋非常廣泛,越難的內容越容易出大題。

2 析內容、確難點

每年的教材直到1月份左右才出版,此時才著手復習,有些為時過晚。盡管有可能趕上考試大綱做調整,但總體框架變化不大。應盡早下手,分析考試內容,明確重難點,從而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復習效率。

大多數會計人員從事的是會計實踐工作,用到的是會計的基礎知識,側重核算,對會計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外幣折算、合并財務報表等較抽象、較難的內容接觸的不多,而且《中級會計實務》的知識容量是最大的。《財務管理》很多觀點都是來自歐美會計學者的專著、論文,用到了數列、極限、概率分布等數學方法。預算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等是重難點,也是分數聚集點。對《經濟法》的復習是最輕松的,既不需要會計核算,又不需要數學模型進行計算,大多是需記憶的內容。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企業所得稅法等內容無論是對考生的實際工作,還是對復習備考,都是重難點。

3 建模式、巧方法

3.1 建立適合自己的學習模式并努力堅持

受報名條件所限,報考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大多為在職人員,工作、生活的壓力很大,復習時間非常寶貴,況且還需面對三門課程。建議可采用“零碎時間+大塊時間”的學習模式。由于《經濟法》各章之間沒有太大聯系,知識點較零碎,所以可充分利用零碎時間進行理解和記憶。遺忘是正常的,對于數字較多的內容,如公司法律制度中有關股東大會的召開條件等,要多重復背誦,不要混淆。《中級會計實務》和《財務管理》適合利用晚上、雙休日、小長假等大塊時間進行學習。這兩門的知識是塊狀的,并且各章之間的聯系較緊密。不論采用何種模式進行復習,貴在堅持,高得驚人的缺考率即印證了這一點。

3.2 使用高效的學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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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學方式傳統單一。《經濟法》課程知識涵蓋面廣,以我校會計專業為例,針對會計專業學生需要通過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選擇了考試專用教材《經濟法基礎》,該教材涉及民法、經濟法、勞動法、社會法、訴訟法等多個法律部門,其中,增值稅等稅收法律制度占了該教材一半內容,對于初次接觸經濟法課程的會計專業學生,難度系數大,加上教學內容多,課時緊張,“以教師為中心”的傳統教學模式仍然是經濟法課程教學模式的主流,以理論講授為主,輔助少量的案例分析,為了順利完成教學任務,教師將大量的信息傳輸到學生的腦海中。教學效果顯著較差。

2.學生不愛聽,老師不愿講。高職學生來源結構復雜,多數學生在高中階段缺乏學習自律性和積極性,對未來的職業安排缺乏規劃,失去了學習的動力。上課玩手機,下課刷劇打游戲,如此的學習狀態導致老師講課的積極性不高,老師以完成教學任務為目標,形成“我講我的,你玩你的”“和諧“局面,師生之間缺乏互動交流,課堂教學的有效性可想而知。

二、提升課堂學習有效性的基本思路

1.堅持“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

1952年,美國心理學家卡爾·羅杰斯首次提出“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觀念,199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召開“世界高等教育大會”,并通過了大會宣言,指出:在當今日新月異的世界,高等教育顯然需要“以學生為中心”的新視角和新模式。此后,這一教育理念成為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識。“以學生為中心”,強調了學生在學校里的主體地位,學校的一切教育活動都應該從學生的需要出發。因此,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要改變過去那種“填鴨式”課堂教學模式,課程設計以學生為中心,資源建設以學生為中心,課堂教學以學生為中心,教師的作用不再是課堂的“管理者”,而是“引領著”,激發和引導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把學生的學習權利交給學生。

2.堅持“信息化”教學手段

目前,“互聯網+教育”顛覆了傳統的教育、教學模式,線上線下的混合學習模式已然稱為教育界的主流,手機、平板也已然成為學生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大量教學輔助APP也出現在形形的手機中,比如:學習通、藍墨云班課、雨課堂、職教云等等。教學輔助APP的出現,實際上就是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因此,要提升《經濟法》課堂學習的有效性,必然要以“信息化”為教學手段。

三、《經濟法》課程形成有效學習課堂的措施

1.課程內容“活”起來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編著的《經濟法基礎》,共包含了八章教學內容,分別是:總論;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八章知識代表著八個不同的方面,學習教材中任何一章都不受其他章節影響,在學生眼里,這些內容是多么的無趣,加之經濟法課程法律條款多,理解難度大,《經濟法》課程對學生越發沒有吸引力。因此,經濟法教師要認真研讀教學內容,對教學內容細致劃分、歸納,通過一條主線,將這八個方面的教學內容整合、重組,猶如一個完整的“人”,使整個內容都活起來,學生的學習探究不再是一個個互不相連的“軀干”,而是一個“活人”。整個課程內容有了生機,學生所看到的每一章節就不再是一個個零碎的知識點,學生就能將所有的知識點串聯起來,形成一個整體,幫助學生理解,并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

2.教學資源“富”起來

我校會計專業開設的《經濟法》課程,以順利通過學生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為目標,更是以規范學生今后日常工作行為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為目標。要滿足學生初級會計師考試的需要,教師不僅要提供教學視頻、配套輔助教材,更要建立大容量題庫,易錯易混知識點、思維導圖、模擬題等與提高考試成績有關的學習資源供學生選擇。要滿足學生今后工作的需要,教師要收集整理工作案例,案例要貼近市場、貼近學生的需求,案例越真實,越能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投入度。教學資源豐富起來以后,就能實現線上線下混合學習,課前提供學習資源供學生自主學習,通過教學輔助APP平臺,了解學生的學習動態,課中就能避免教師“填鴨式”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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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本論文是河北省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一般課題“職業技術教育中財會人才培養定位與課程設置研究”課題編號:10030137的研究成果。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充分體現出我國職業教育在人才發展中的重要意義。財會專業是職業技術院校中最普遍的專業之一,無論中職還是高職都開設了財會專業,不同層次的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及對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應當合理有效對接,充分節約教育資源,提高效率。

一、中、高職財會專業培養目標及對接

(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財會專業培養目標

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是實施高中階段學歷教育的基礎教育環節,教育部規定:中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是面向生產、服務、技術和企業一線,培養具有全面素質和綜合職業能力的中、初等應用型人才和勞動者。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財會專業培養定位是面向基礎,為社會培養掌握應知應會的會計原理和基礎知識,熟悉計算機基本知識,掌握電算化基本流程與基礎核算模塊賬務處理等基本操作,掌握金融、稅收、政府會計基本概念,遵守《會計法》,恪守會計職業道德的企事業單位會計員、統計員、金融機構的儲蓄員、商業機構收銀員、中介機構工作人員等工作人員。

(二)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財會專業培養目標

《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1]12號)中提出:“高等職業教育必須準確把握定位和發展方向,自覺承擔起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的時代責任,主動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培養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在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方面以及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顯然,高職高專的人才培養目標已經由過去的“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調整為“培養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

二、中、高職財會專業課程設置及對接

在確定中、高職財會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前提下,科學規劃課程設置。

(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財會專業課程設置及核算技能

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必須突出職業特征,培養學生動手能力。財會專業在中職階段,核心技能應放會計信息記錄層面,輔以初步的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以財政部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依據,訓練學生填制會計憑證、設置登記賬簿的規范操作習慣,熟練掌握會計核算的專門方法,并在操作訓練的過程中使學生認知核算方法與會計崗位之間的聯系。以《小些企業會計準則》為依據,初步學習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標準,訓練電算化軟件操作能力,為進一步具備會計信息確認、計量、報告的能力奠定堅實基礎。

(二)高職、高專財會專業課程設置及核心技能

根據高職高專人才培養目標,財會專業應當設置《會計實務》、《稅法》、《經濟法》、《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等專業課程,培養學生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為經濟建設培養中級人才。

會計實務課程應當以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為依據,并要突出行業會計比較;《稅法》、《經濟法》課程要基本涵蓋與企業經營有關的所有稅收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以此為平臺,設置《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等提升業務水平的專業課程。培養學生正確解讀企業會計準則,并根據準則規定,對具體企業會計要素進行確認、計量、報告的專業能力。較為系統地掌握會計實務原理和專業知識并能正確執行有關會計等財經法律制度,掌握最新的會計準則制度,熟悉財務管理理論和方法,培養對財務事項的職業判斷能力。

高職、高專的核心技能應體現在根據會計標準對具體業務的確認、計量與報告層面。并且在此基礎上,加強職業判斷能力訓練,結合企業經營目標,選擇最恰當的會計政策與會計處理方法,提供客觀公允的會計信息。

(三)中、高職財會專業課程對接

中、高職財會專業課程設置中,基礎入門課程應放在中職階段開設。如《會計基礎》、《統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等。高職原則上不再重復設置。考慮到高職、高專會有部分普通高中生源,對這部分學生,可以設置《初級會計實務》課程,將會計基礎及小企業會計實務的內容整合起來,在入學時第一學期開設。《財務管理》、《稅法》、《審計》等一些較高層次的專業內容,只在高職開設,中職不設置。這樣就避免了課程的交叉重復造成資源浪費。

《會計實務》內容應涵蓋一般企業基本經濟業務。對于特定行業的特殊業務,可以根據不同專業有選擇開設;《財務管理》考試科目除注重企業自身財務管理的要求之外,還要涉及預算、籌資、投資、營運資金、收益分配、稅務、財務分析與評價等多個方面,要能形成貼近公司財務的財務管理知識體系。《稅法》、《經濟法》的內容應在《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基礎上,涵蓋與財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如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等。

三、中、高職財會專業教學模式思考

中、高職院校承擔著為社會培養應用人才的任務,應用人才的培養側重在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財會專業教學應當樹立課堂即崗位理念,將真實的財務工作引進課堂,使學生在作中學,無論是中職還是高職,都應該是財會專業教學模式的核心要求。

(一)校企合作開發課程

與行業、企業聯合開發專業課程,將行業企業適時的工作崗位、經濟業務作為教學內容的主要依據,根據會計崗位任職要求,結合會計資格考試確定教學內容。

(二)虛擬企業作為課程載體

將行業企業真實業務資料加工成為虛擬企業,形成會計崗位典型經濟業務,作為課程教學的載體,根據實際會計核算程序安排教學順序,創新教學內容組織方式。

(三)按核算崗位構建學習情境,分層實現課程目標

根據虛擬企業情況,按照真實工作崗位構建學習情境,通過不同情境業務處理,使學生先具備單項核算技能、進一步具備綜合核算能力、最終練就能夠解決一切核算問題的本領,形成職業素養。

(四)任務驅動、實踐理論一體化教學模式

對學習情境中每一個知識點設計具體的工作任務,引導學生完成任務的同時,掌握知識理論。學生對業務的處理過程就是學習知識理論的過程,知識理論寓于實際任務完成的過程中,真正實現實踐與知識理論一體化,學生在作中學。與此同時,教會學生學習方法,學生只有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才能從容應對不斷變化的環境。

(五)工學交替編排教學進程

教學工作一方面在校內進行,利用多媒體教室、會計模擬室、電算化機房、創業者沙盤實訓室等場所學習。另一方面,根據課程進度,有計劃安排學生到行業、企業等校外實訓基地現場觀摩與實踐,促進知識轉化為應用能力。

總之,財會專業中、高職不同層次培養目標、課程設置以及對接標準的明確,才能使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更具有針對性,從而更加充分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為地方經濟建設培養適用的專業人才,擴大就業,提升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會計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09]6號

[2]劉玉庭.《建全和完善會計人員知識結構體系,全面推進我國會計人才隊伍建設》http://.cn/Pages/News/P_NewsViw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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