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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傳作用模板(10篇)

時間:2024-03-29 14:49:1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普法宣傳作用,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普法宣傳作用

篇1

“六五”普法規劃理論與實踐研究征文: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環節是法治的宣傳教育,法治的宣傳教育與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是否存在著一個關聯關系呢?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對經濟社會的發展會產生一個什么樣的作用呢?找出它們之間的關系,找出它們之間的影響,對我們科學地制定“六五”普法規劃具有積極的作用,所以我們有必要對之進行研究,這一點正是本文的指導思想。

首先,我們知道一個社會的法律制度是該社會的上層建筑,是其經濟等的集中反映,并為其服務;那么該社會的經濟等是其經濟基礎,是決定該社會上層建筑的基礎;這是經典作家的經典理論,根據這一經典理論,社會的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是一對矛盾的對立統一體。法治的宣傳教育是為法律制度服務的,所以這種行為也是社會的上層建筑的范圍;社會的經濟發展,社會本身的發展都是社會的實體內容,是經濟基礎的范圍;所以我們可以根據經典作家的理論知道,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關系。但是在我們國家,由于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作為上層建筑的法律制度和產生它的經濟基礎雖是矛盾的對立統一體,作為它們的主體都是人民,所以兩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兩者的價值取向是同構同向的。那么基于此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對社會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本身的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反過來也一樣,我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越是發展的好對我們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礎性保障;當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礎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傳教育也就會更有物質基礎,也就會做得更好;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存在著一種矛盾統一關系,它們之間具有相互促進的作用。所以我們應當明白做好法制的宣傳教育雖然相對于經濟發展來說是一種務虛性的工作,但它同樣重要,也是對社會的經濟發展的一種促進;同樣道理,做好社會的經濟發展是我們的現實需要,對不斷地完善社會的上層建筑是一種物質前提,兩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們認為,法制的宣傳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實執行的觀念實現途徑。也就是說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內容,只有向全社會廣泛地宣傳和教育,才會在全社會中產生對該法的了解,知曉,才會在人們的觀念中樹立起該法的觀念,才會在人們的意識中以之為規范,從而去自覺自為的規范自己的行為。這個過程我們看到它其實就是法的執行和落實的一個觀念上的實現過程。當然法律一旦經過合法程序產生,并不以社會某些成員是否了解其內容為其生效的前提條件;也不以某些成員不了解該法的內容而對該成員不產生拘束力;但是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我們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來維護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涂地受到制裁。我們的法律不是以事后的懲罰為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觀念實現顯得尤為重要,這就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我們的法律以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觀念上實現為最高境界。法律在觀念上的實現,是在社會成員中形成自覺自為地守法,以良好的社會秩序規范成員的行為。所以法制的宣傳教育是實現法制觀念實現的有效途徑和手段;社會更多成員自覺自為的守法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內在積極因素;社會更多成員的自覺自為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保障性條件;所以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構成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一種環境動力,具有積極的意義。比如,我們的行政執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種被動性的執法,也就是當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產生以后才去給與懲罰的,但是這種懲罰(來源:文秘站 )并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同類違法現象,為什么呢?就是這些行政相對人并不是人人都從觀念上形成了一種自覺自為的守法意識,從而沒有內在的拘束力,當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對人根本就不知道相關法律的內容,當然也就不知道他們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所以被動執法的結果是:同樣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執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顯。我們的行政執法體系,對象多,領域廣,具有源頭性,如果在這里使我們的對象能夠自覺自為的去守法,那么社會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本身的發展都會大有改觀的。

法制的宣傳教育是強化社會法制環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國不僅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執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法制環境;因為不管是執法,還是司法,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后性,也從而使之具有被動性;但是全社會形成一種濃厚的法制環境后,這種環境本身就是一種力量,對社會成員具有矯正力。我們做好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不僅使社會成員樹立起法制意識,還會在這種宣傳教育的過程中進一步強化人們的法制意識,就會在全社會形成一種濃厚的法制環境,在這個環境中人們的言行就會受到環境的制約,同時這種環境的強化還會推動社會的法治進程,這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來說無疑是一種推動力量。我們知道,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沒有一個很好的法制環境,沒有一個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場經濟高效有序地運行就是一種不可能,所以我們做好法制宣傳教育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篇2

今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啟動之年,今年12月4日又是全國法制宣傳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對于增強全民法制觀念、加快法治建設、推進經濟轉型跨越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第十一個全國法制宣傳日到來之際,我們要圍繞“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的主題,以推進“六五”普法為重點,加大宣傳力度,創新教育形式,強化工作舉措,不斷開創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前提是認識,關鍵在責任,根本看效果。因此,一是要突出重點。就是要重點抓好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的普法宣傳教育,其中領導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同時也要兼顧做好其他人群的普法宣傳教育,努力實現全民法制素質的共同提高。二是要注重創新。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宣傳載體上創新,在教育形式上創新,在法律服務上創新,尤其要用身邊故事、典型案件、文藝表演的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做到以案說法,以情普法,切實增強普法宣傳教育的吸引力、親和力和感召力。三是要拓展領域。要引深開展普法宣傳教育進機關、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商店“六進”活動,積極開展“民主法治村”、“誠信守法企業”、“依法治校示范單位”等創建活動,推動普法宣傳教育聯系實際,取得實效。四是要齊抓共管。就是要加大思想引導和工作協調力度,充分發揮司法、民政、勞動、教育等相關部門和骨干企業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積極作用,為普法宣傳提供人才、資金等方面的服務和保障,形成各級各部門共同關注、共同參與的法制宣傳教育新格局。五是要加強領導。要把普法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長期抓,經常抓,重點抓,反復抓。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各學校的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親自安排,帶頭學習,帶頭接受教育;分管領導要認真制定普法宣傳教育方案,認真落實普法宣傳教育措施,確保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同志們,朋友們,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關系到的長遠發展,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全縣廣大干部群眾一定要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學法,自覺守法,積極用法,弘揚法制精神,樹立法治理念,增強法治意識,推動“六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為加快轉型跨越、建設實力綠色和諧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篇3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34-0096-03

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1]高等學校在大學生中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利于幫助大學生明確自身的權利與義務,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有利于幫助大學生解決生活中所面臨的法律問題,維護自身權益;有利于化解學生之間、學生與學校之間的矛盾,推動和諧校園建設。

一、“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的內涵

山東工商學院在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中,始終堅持以學生為本,經過幾年的探索與實踐,逐步構建起了以“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理念為指導的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三位一體”即“以法律關系教育學生”,“用法律知識服務學生”,“借普法活動培養學生”。“以法律關系教育學生”,是指通過對與大學生“公民”與“受教育者”的身份相關的法律關系知識的宣傳,使大學生明確自己作為“公民”和“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2]“用法律知識服務學生”,是指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宣傳,幫助大學生解答學習、生活與就業等方面的法律問題與困惑,滿足大學生解決法律問題的需要。“借普法活動培養學生”,有兩層含義:一是在進行面向校園和社會進行的各種普法宣傳活動中,以大學生為主體,依靠大學生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二是精心設計普法宣傳活動,將普法宣傳作為大學生素質培養的有機組成部分,使大學生在普法活動中獲得鍛煉與成長。“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體系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三個方面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統一服務于普法宣傳教育的目的。“以法律關系教育學生”,旨在使學生明確自己在“公民”與“受教育者”的法律關系中的權利與義務,這有助于大學生作為權利與義務主體角色意識的形成與扮演。“用法律知識服務學生”則是幫助大學生解決現實的困惑與問題,感受法律的力量,從而激發大學生學法用法的意識與行為。“借普法活動培養學生”既是前兩者的實現途徑,又是普法宣傳與大學生素質培養相結合的具體體現。

二、“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運作狀況

在“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理念的指導下,山東工商學院本著“教育學生”、“服務學生”、“培養學生”的原則,經過幾年的摸索與積累,逐步構建起多樣化、常規化的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將學生教育、學生服務和學生培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與品牌。

(一)“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的運作方式

“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是在學校黨委宣傳部的統一領導協調下,采取“依托型普法宣傳模式”開展活動。學校黨委宣傳部依據國家普法宣傳的要求,確定學校普法宣傳的指導思想與意見,由政法學院、大學生法律咨詢與援助中心等校內法學教育與研究部門依據普法宣傳的目的與任務,設計普法宣傳的具體策略與途徑。各教學院部根據普法宣傳的具體活動設計與安排,通過黨團總支、學生會、大學生法律社團或普法志愿者等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根據“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理念,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主要可以分為三類,即教育類普法宣傳活動、服務類普法宣傳活動和人才培養類普法宣傳活動。教育類普法宣傳活動貫穿大學生活始終,新生入學時要開展入學普法宣傳教育,通過講座、知識競賽、演講、征文、漫畫、小品等形式,使大學生明確作為大學生的權利與義務,深化對作為“公民”和“受教育者”的權利與義務的認識。畢業時則傾向于對就業領域的法律宣傳教育,使大學生明確作為畢業生在就業中的權利與義務,以及作為“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服務類普法宣傳活動關注學生在學習、生活與就業等領域中的法律需求,隨時解答大學生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人才培養類普法宣傳活動則以大學生的培養與成長為目標,堅持發動學生、依靠學生、培養學生的原則,使學生在參與組織普法宣傳活動、制作法律宣傳材料、設計與組織模擬法庭、現場法律咨詢等活動的過程中,增長法律知識,提升法律意識,提高分析與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二)“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的特色品牌

在長期的普法宣傳實踐中,山東工商學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普法宣傳品牌活動,并有機貫穿于大學生培養的全過程,很好地融入了學校人才培養的結構中,成為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平臺。

1.校園說法大賽。山東工商學院校園說法大賽始于2006年,每年舉辦一屆,至今已舉辦過五屆,比賽內容主要涉及與大學生學習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教育、交通、食品安全、消費、知識產權、婚姻、財產以及其他領域中涉及刑法與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校園說法大賽分為初賽和決賽兩個階段。初賽采取書面知識競賽的形式,全校各專業各年級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依據成績高低取成績最優秀者組成各院部參賽隊伍,三人一隊,代表本院部參加校園說法大賽決賽。校園說法大賽決賽包括知識問答、情景分析、案例評說等形式,全面展示參賽選手法律知識、法律思維、法律情感,以及法律表達的能力。2008年始,邀請煙臺大學法學院和魯東大學法學院派代表隊參加校園說法大賽,影響范圍進一步擴大。五年來,參加校園說法大賽的人數超過1500人。活動開闊了學生的法律視野,提高了大學生法律思維能力和知識應用能力。

2.全國青少年網上普法知識大賽分賽。全國青少年網上普法知識大賽由和司法部聯合主辦,分為業余組和專業組兩個大組,有個人和團體兩種參賽方式,分月賽和年度總決賽。山東工商學院在2004年第一屆全國青少年網上普法知識大賽舉辦時申請設立了山東工商學院分賽,至今已舉辦七屆,累計參賽人數超過2300人,先后獲得過“全國總分第一名”、“全國優秀組織獎”、“全國優秀普法宣傳隊”等榮譽,許尚俊、丁東紅等百余名同學在專業組、業余組月度和年度總決賽中獲得過一等獎、二等獎等多項榮譽。至今,在本項賽事的影響和引領下,在廣大在校生中已經形成了熱情參與的良好氛圍與傳承。央視網、中國網、人民網、新浪網等媒體對我們的活動做過多次報道。

3.普法宣傳教育月與12.4法制宣傳日。為更廣泛、更深入地開展各項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活動的影響力與實際效果,自2006年始,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月活動,通過知名律師進校園、校園說法大賽、法制征文比賽、法制漫畫展、法制DV展播、法制小品大賽、法制演講比賽、模擬庭審等形式,開展系列活動,在廣大學生中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其中,在每年的12月4日,學校都要集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在校內開展現場法律咨詢、制作法制宣傳欄、發放專題法律宣傳單與宣傳手冊等活動。與此同時,通過積極聯系煙臺市普法辦等政府部門,師生一起走進百姓大眾,與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工作人員一起深入廣場和社區集中進行法制宣傳與法律咨詢。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月活動幾年來,學校參與活動的人數超過3萬人次。

4.“普法使者”與“普法志愿者”。為滿足更多大學生的法律需求,使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深入大學生群體,我們在全校各教學院部范圍內選拔“普法使者”,招募“普法志愿者”。對參與選拔的大學生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與培訓之后,使之掌握一定的普法知識與技能,擇優頒發“普法使者”證書與“普法志愿者”證書。至今已培訓四屆,“普法使者”和“普法志愿者”總數達到百余名。在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中,通過并依靠“普法使者”和“普法志愿者”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這一措施有效地擴大了普法宣傳教育的影響,為更多的大學生提供了法律服務。

5.模擬法庭。模擬法庭活動是法學專業學生學習與提高專業能力的重要途徑,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則可以成為普法宣傳教育的重要途徑。學校以政法學院為依托,在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以高年級學生為主體,組織開展系列模擬法庭活動,按照法院庭審的完整程序,定期、公開向全校大學生展示模擬庭審實況。這樣的活動一方面使得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常規化,另一方面也鍛煉提升了法學專業學生的專業能力。至今,該項活動已持續十年,公開進行模擬庭審活動五十余次。

6.法律咨詢。法律咨詢屬于學生服務類的普法活動。在本項活動中,我們始終堅持從大學生的需要出發,多種形式地開展法律咨詢活動。目前,我們已經設置了法律咨詢室、法律咨詢信箱、法律咨詢網站,主要通過現場法律咨詢、學生來訪來電、法律咨詢信箱與郵箱、網上解答等方式開展法律咨詢工作。法律咨詢的問題解答主要由法律知識協會負責,解答內容不僅涉及學生學習與生活相關的法律問題,還包括大學生社會生活與其家庭所面對的一些法律問題。對其中一些難度較大的復雜法律問題,則由法律知識協會向指導教師與專家顧問團隊匯報并尋求幫助。開展法律咨詢幾年來,我們始終為在校生、畢業生以及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幫助解決了大量的法律糾紛與問題。

上述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在大學生中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傳教育效果,也為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區貢獻了力量。

三、“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的特點

“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體系三個方面的目的與任務決定了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組織與設計的特點。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點。

1.普法內容的針對性。“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體系目的的三個方面規定了普法內容的主要范圍。普法宣傳教育既要根據大學生角色類型的特點,宣傳與其“公民”、“受教育者”角色密切相關的法律關系知識,使大學生明確自身不同角色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激發法律意識,又要以大學生學習與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為導向,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還要根據人才培養的需要,開展多種多樣的法律實踐活動。

2.普法形式的靈活多樣性。形式要為內容服務,應根據不同類型的普法宣傳教育內容,靈活選擇普法宣傳教育的形式。對于普及法律知識、明確法律關系類的普法宣傳教育,適合采取講座、知識競賽等形式;對于問題解答類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則適合采取現場咨詢、法律熱線或法律信箱的形式。

3.普法主體的多元性。普法主體是指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者,在“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體系中,普法主體不僅僅包括宣傳部門的教師,更包括法學院(系)、學生組織等相關部門的教師與學生。宣傳部門作為主辦部門,負責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整體任務的設置等,所依托的法學院等部門根據普法宣傳教育任務的需要,設計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活動實施過程中,法學專業為主體的大學生、法律社團組織、法學專業教師與專家等都是重要的參與主體,在普法宣傳教育中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

4.普法活動的可持續性。大學生是年復一年流動的,而普法宣傳教育則要面向每屆大學生系統開展,因此,普法宣傳教育應從體制機制上保證其可持續性。這樣的體制機制要求組織實施者在不斷發現并研究解決新問題的過程中,貫徹普法理念與思路,也要通過設計與完善相關的制度來保證落實。在近幾年的普法實踐中,我們健全了普法團隊建設制度、普法檔案與資料管理制度,保證了普法參與主體的可持續性和普法宣傳教育材料的傳承。通過聯系全國普法辦、煙臺市司法與普法辦等部門,創新了校園說法大賽、全國青少年網上普法知識大賽分賽等活動,并保持了模擬庭審、法律進社區、法律咨詢與“12.4法律宣傳日”等傳統活動。

5.集中普法與日常法律服務相結合。根據全國普法辦的總體指導和學校普法工作的整體安排,系統設計每年的普法宣傳教育計劃,除了堅持在“3.15”、“12.4”等重要法律日和新生入學初集中開展專項普法活動外,每年在12月份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普法宣傳教育月系列活動。日常法律服務則貫穿于每個學生的大學生活始終,主要表現為通過法律信箱與郵箱、現場咨詢、電話咨詢等形式。

6.面向校園與服務社會相結合。高校不僅要面向大學生普及法律知識,解決法律困惑,還應將視野置于社會系統之中,積極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廣大市民百姓服務,為地方普法宣傳、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我們積極參與煙臺市普法辦組織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堅持走進社區開展專項普法工作,長期保持與檢察院、法院、婦聯、街道辦等單位在法律服務上的合作。

四、“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展望

“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有效地將普法宣傳工作與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有機的結合起來,有效發揮了普法宣傳教育的教育、服務和培養功能。實踐證明,“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很好地落實了國家普法宣傳政策,有效提升了大學生的法律素質,也為和諧社會建設貢獻了力量。“三位一體”普法宣傳教育實踐體系對于高等學校普法宣傳工作具有較高的推廣價值。同時,在推廣實施中也應該注意建設中的幾個關鍵問題,如貫徹好普法宣傳的方針,堅持好黨委的領導,做好常態化、規范化的建設,以及“依托式普法宣傳模式”具體化等。

參考文獻:

篇4

20xx年以來,XX司法所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縣司法局的指導下,全面開展“七五”普法工作,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理實踐,取得了較好成效,為XX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法治氛圍。現按照上級工作安排部署,就相關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強基固本,結合鎮域實際開展普法工作

一是健全組織領導體系。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相關所站負責人為成員的“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具體工作,為全鎮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利的組織保障。

二是健全普法責任機制。我鎮結合工作實際,詳細制定《XX鎮“七五”普法工作規劃》、《XX鎮七五普法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普法對象、普法要求和工作步驟,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落實普法責任。

三是成立法治宣傳服務培訓學校。由鎮黨委書記牽頭擔任校長,相關負責人為講師,充分發揮鎮機關領導干部先鋒模范作用,帶頭學法普法,充分發揮法治宣傳培訓學校宣傳堡壘作用,有效保障普法宣傳隊伍的業務水平。

二、統籌推進,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并舉

為提高全鎮黨員干部、群眾百姓業務素質和法治意識,適應新形勢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進一步增強XX鎮全社會法治觀念,我鎮采取系統內普法和社會普法并進的方式,開展“七五”普法宣傳工作。

(一)送法進機關、進企業。一方面,建立健全法治培訓會常態化機制。牢牢把握每月矛盾糾紛排查調度會契機,“七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確保每月X次,組織機關干部、村干部集中學習以《憲法》為重點的法律知識,真正做到常學常新,知行合一。建立XX鎮“七五”普法考勤臺賬,將考勤結果納入年度考核指標,確保法治培訓會取得實效。

另一方面,積極協調企業和駐XX鎮機關單位開展“七五”普法工作。把“七五”普法工作與企業法治實踐相結合,切實增強企業防范法律風險能力,不斷提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經營、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近年來,累計到企業開展普法工作X次。

(二)送法進學校。積極開展“法律進學校”宣傳月系列活動,抓住鎮域內關鍵少數群體,激發學生發揮“小手拉大手”、“一人帶一家”積極作用,充分放大學生群體在“七五”普法工作中的優勢。利用學校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和宣傳展板,張貼標語橫幅,在校園內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進一步增強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不斷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法律進學校”宣傳月系列活動中累計發放法律宣傳冊XXX冊,懸掛條幅X條,覆蓋青少年學生XXX人次。

(三)送法進農村。農村居民是我鎮“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對象,因此,將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擺在普法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是鎮機關干部結合常規工作,送法下鄉。形成下鄉入戶“兩問一宣”工作法,“兩問”即一問當前工作,二問脫貧幫扶,“一宣”即普法宣傳。鎮機關干部在做好常規工作的同時,還要向農戶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農戶法治思維,增強維權意識。

二是利用集貿市場宣傳,送法下鄉。農村集貿市場人流量較大,宣傳效果較為明顯。XX司法所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做好常規工作,組織開展了“3·8”婦女節、“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15”國家安全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專題法律知識宣傳活動。“七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全鎮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X多場(次),受教育人數XXX人(次)。

三是建設一支農村普法宣傳志愿者隊伍,送法下鄉。截至目前,我鎮共有普法宣傳志愿者X名,實現XX鎮所轄鄉村全覆蓋,為鄉村法治宣傳教育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過組織鎮機關黨員干部集中學習法律知識、法律培訓會、走訪入戶、大喇叭廣播、懸掛宣傳條幅、發放明白紙、開展“法律宣傳月”系列活動等方式方法,實現了普法工作從內到外、由鎮到村,深入基層,不留普法死角的良好局面。切實有效提高全鎮居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治素質。

三、以點及面,充分發揮網格員末梢神經作用

(一)完善網格員制度機制建設。鄉村是普法宣傳的最后一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強國的重要組成部分。XX司法所根據鄉村農戶居住分散的實際情況,依托居民小組制定完善《XX鎮普法宣傳網格化管理一覽表》,深入推進“七五”普法宣傳工作。以農村居民小組為載體,按照居民住宅分布劃片為單位,確定各村普法宣傳網格員,通過普法宣傳網,放大普法網格員普法工作“末梢神經”作用,真正將法律常識送到百姓家中。

(二)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網格員隊伍建設是深入推進“七五”普法工作必然需求,是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需求。為此,XX司法所高度重視網格員隊伍建設,積極加強組織領導,著力提高思想認識,有序推進網格員隊伍建設。

二是明確職責任務。要求信息采集做到村不落戶、戶不落人,黨員、退伍軍人等重點人群務必做到全覆蓋、無遺漏,鼓勵引導黨員、居民小組長和退伍軍人帶頭學法、知法、懂法、用法;涉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要及時上報,真正將矛盾糾紛隱患遏制在萌芽階段。

三是加強學習培訓。對網格員進行政策法規、社會熱點等方面進行培訓,通過組織集中學習、發放法律法規手冊、“微”普法等方式,提高網格員專業水平,為開展網格化服務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篇5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

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

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

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1]劉建發.“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法治教育[J].世紀橋,2007,(1).

[2]陳萬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至關重要[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5).

[3]馬建新.論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路徑[J].大連干部學刊,2007,(1).

篇6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1]劉建發.“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法治教育[J].世紀橋,2007,(1).

[2]陳萬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至關重要[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5).

[3]馬建新.論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路徑[J].大連干部學刊,2007,(1).

篇7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1]劉建發.“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法治教育[J].世紀橋,2007,(1).

    [2]陳萬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法制宣傳教育至關重要[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5).

    [3]馬建新.論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路徑[J].大連干部學刊,2007,(1).

    [4]秦暉.農民中國:歷史反思與現實選擇[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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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陣地普法與上門普法相結合。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契機,將法治文化與文明、道德、廉政文化相互融合,打造法治文化廣場**余處、法治文化一條街**余條、法治格言櫥窗**余個,讓群眾休閑漫步之余處處學法。聯合律師事務所開通法律便民服務直通車,通過趕大集、進社區、進村居等形式進行流動性普法**余場次,對群眾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耐心講解,切實打通普法宣傳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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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住“關鍵少數”,開展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憲法學習活動。一是舉行富陽區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學習專題講座,邀請了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呂鑫講授憲法的基本理念和實施制度,闡述了憲法的主要內容及憲法對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作用,來自全區62家機關單位的180余名國家工作人員聆聽了講座。二是結合當前黨代會代表選舉,深入會場,通過向黨代表發放《憲法》宣傳讀本和宣傳折頁等資料,開展面對面的憲法宣傳,進一步提高黨員代表的憲法意識,發揮率先垂范作用。活動共發放宣傳資料1200余份。

篇10

“四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已完畢檢查,“五五”普法又即將展開,為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我們在“四五”普法檢查時進社區、訪農戶、聽匯報、看資料的一個多月里,時時感受的是一縷縷法制陽光;在參與機關管理、企業決策和村民自治的座談中,迎面吹拂的是一陣陣民主春風。但是,我們在調研、檢查中同時發現,基層的普法工作離公民的要求有差距,也明顯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普法工作抓得不實。不少單位反映,城、鄉新華書店難以買到適合本系統、本部門適用的普法讀本,上級普法主管部門對基層普法工作缺少指導。相當一部門基層單位的普法工作處于放羊式狀態,有的單位普法工作只是講在嘴上、寫在文上、掛在墻上,普法工作缺少近、遠期計劃,有些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想起來重要,講起來必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普法工作為其他工作讓路現象屢見不鮮。

二是普法宣傳缺少親和力。有的地方普法經費不到位,致使正常的普法工作缺少經費保障,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人員積極性不高,加之他們平時學習少、投入少、研究少,在普法宣傳中難以將法律講得深入淺出,貼近實際,不少人僅會照本宣科,讓聽者感到枯燥乏味。

三是普法宣傳缺少完整性。不少地方將專業宣傳任務交給了相關的執法部門,從印發的宣傳材料看,普遍存在斷章取義、為我所用的問題,摘錄的盡是一些兇巴巴的禁止性法律條款,讓人看后只見義務、責任,卻不見權利保護的相關規定;有的單位甚至別出心裁地將“罰款”、“清家”、“坐牢”等詞編入普法標語,借機嚇唬老百姓;有的執法人員只講法律賦予的權力,卻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時常以言代法、以罰代法,把極為嚴肅的執法和嚴格法律規定的處罰隨意化,把既保護公民權利又限制執法者違法行為的法律執行走樣,致使有的公民感受不到法律的公正,甚至對法律產生恐懼心理。

普法宣傳工作是一項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影響深遠,任務艱巨。那么,怎樣才能使普法工作取得預想的效果呢?筆者建議:一要制定分層次普法措施。吳邦國委員長指出:“法制宣傳教育必須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應當講層次,對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筆者認為,吳委員長的這段話對做好當前乃至今后的普法工作具有極強的指導性,各地應因地制宜制定具體的普法規劃,對每年普法做出具體安排,及早編制不同類型的普法教材,為城鄉居民、鄉村干部、公職人員、執法者、司法人員、領導干部提供各自需要的法律讀本;地方政府應對普法宣傳教育提出具體要求,為求普法工作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同步進行;二要突出向領導干部普法這一重點。“四五”普法規劃明確將各級領導干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列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張福森部長強調“要把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普法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筆者認為,各級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是各項事業的組織者、管理者,向他們普法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對他們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才能幫助他們樹立法治觀念,強化法律素質;只有他們帶頭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才能實現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只有他們帶頭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才能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的法制水平,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三要找準普法工作的突破口。普法教育是整個社會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每一個公民,在普法宣傳中,學校不應成為法律的盲點,而應成為普法主渠道,普法部門、教育行動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大學的普法工作的研究,制定長遠的、科學的規劃,將普法宣傳教育與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早日實現普法教育進教學大綱、進教材、進課堂;各地應及早采取應對措施,有計劃地對中小學、大學的班主任、政治課教師分期分批進行教育、培訓,使之成為學校普法工作的骨干;努力實現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既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又是學法、懂法、守法、護法的現代公民。四要提升普法宣傳的實效。普法工作應堅持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的特征,顯示時代的氣息,普法應根據不同教育對象來選擇不同載體,不斷創新普法形式,時時想普法對象之所想,急普法對象之所急,努力實現由單向灌輸向雙向互動轉變,由被動講授向主動服務轉變,實打實地把法律服務一項項送到每一公民的手里,把法律信仰一天天樹立在每一公民的心中,讓普法工作在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推進政治文明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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