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4-09 14:44:43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移動支付的益處,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前言:近年來,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傳統支付方式不同,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具有便捷、靈活等特點,但是,事物具有兩面性,其中的安全性也不容忽視,移動支付是建立在計算機、網絡基礎之上的一種新型支付形式,同樣會受到病毒、黑客等因素的不良影響。因此,加強對移動支付協議安全性的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一、移動支付概述
移動支付業務主要是指由移動運營商、服務提供商及金融機構共同推出,建立在移動運營支撐系統基礎之上的一種移動數據增值業務。在移動支付業務形式下,企業與用戶能夠有效突破時間與空間限制,進行商品交易,有效提高了買賣雙方的靈活性。然而,我國移動支付發展狀況并不好,由于移動支付起步較晚,尚處于發展階段,缺少豐富的經驗,安全性、技術平臺等不夠成熟,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移動支付的可持續發展[1]。
現階段,移動支付遭遇的安全威脅主要表現在交易者身份被冒用、個人信息泄露及交易者否認交易等方面。相關規定針對移動支付已經提出了安全要求,如交易雙方身份的認證、資料信息保密等,而移動支付協議作為連接交易雙方的重要橋梁,仍存在一些不足,其安全與否直接影響支付安全性,加強對協議安全性研究顯得尤為必要。
二、基于SET協議,移動支付協議安全性設計分析
(一)SET協議概念及構成
SET協議是針對B2C,并建立在信用卡支付模式基礎上設計的一種電子支付模型,以此來確保在開放網絡環境下信用卡購物安全。其具有交易數據完整性、不可抵觸性等特點,在解決用戶、商家及銀行之間的矛盾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SET協議在移動支付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網絡環境方面,網路構架是由WAP網關、移動終端及WAP源服務器三部分構成。網絡將WTLS協議作為傳輸層安全協議,確保網關與移動終端有效連接,并在有線環境中選擇SSL協議,確保網關與服務器之間的連接。隨著技術不斷發展,WAP移動終端內存逐漸增加、且處理能力也得到了顯著提升,SET協議對傳統電子錢包進行優化和調整,將主要功能劃分為兩條主線,一是電子錢包服務器,另一個是電子錢包客戶端,客戶端與移動終端整合到一起,能夠承擔對大部分交易的有效處理,促使改進后的SET協議能夠滿足實際需求。
其次,模型的構建,將電子錢包安裝于WAP終端,買方通過終端服務器與賣家進行協議,實現二者有效溝通和交流,并達成協議。
最后,移動支付交易流程,買方選擇商品點擊支付――賣方自動生成訂單信息,與錢包服務器連接――服務器向錢包客戶端發出指令,驗證并發送交易信息――賣方收到購買請求,向支付網關授權――支付網關反饋信息給賣方――賣方發送貨物――買賣雙方建立連接渠道,通過支付客戶端支付成功[2]。
(二)SET協議局限性
在具體應用中,雖然,該協議能夠解決終端與服務器之間安全連接等問題,但是,該協議自身流程存在很多不足之處,具有一定局限性,例如:業務信息方面,當終端用戶發出支付敏感信息時,極有可能出現未經用戶同意被篡改情況;不可否認性,買賣雙方否認發出或者接收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糾紛責任判斷;除此之外,傳統協議難以確保賣方是否會發貨,更無法判斷賣方發送貨物是賣方所購買的商品。綜上所述,針對協議存在的問題,需要對該協議進行相應調整和優化。
(三)改進方案
為了促使SET協議發揮積極作用,可以從商品質量與殘留數據兩方面入手: 針對前者來看,將商品質量檢測引入到協議當中,能夠將買方購買的商品交到相關機構,對商品質量進行有效檢測,檢測通過后,將商品提供給消費者,通過這種方式,不僅能夠有效解決責任糾紛問題,還能夠保證買賣雙方利益,減少雙方之間的矛盾,提高移動支付質量和效率。針對后者而言,由于引入商品質量檢測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交易復雜性,為此,需要對該協議消息報文進行相應調整,將質量檢測信息以報告形式傳送至數據庫當中,并合理確定報告內容:雙方交易信息、商品名稱、保質期及生存周期等。
(四)改進方案安全性分析
通過對改進后的方案安全性進行分析和研究,不難發現,該協議安全性得到了顯著提升。首先,協議信息傳輸過程中,支付終端能夠對敏感信息(如支付賬號、密碼等)進行加密處理,確保開放網絡環境下,敏感信息機密性;其次,改進協議所采取的Hash算法能夠進行數字摘要,有效保障了數據完整性;最后,信息傳輸后,買賣雙方需要在數字證書進行驗證,賣方需要對訂單、款項等進行核對,并通過錢包服務器發送指令,代替賣方簽字確認[3]。
結論:根據上文是所述,協議作為移動支付的核心,其安全與否直接影響電子商務未來發展。因此,要明確認識到SET協議的重要性,將其引入到移動支付中,建立和諧買賣關系,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SET協議將會迎來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參考文獻
[1]邢育紅,卜凡金,李大興.基于串空間模型的電子商務協議的形式化分析[J].計算機工程與應用,2010,18(03):259-261.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19條再次強調“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這里的“應當”即“必須”,可以看出合法勞動關系排除了以口頭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及建立所謂事實勞動關系的情況。合法的“法”指《勞動法》。從立法上看,勞動關系的確立,必須存在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要件,用工雙方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既是依法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為勞動爭議的處理提供了直接依據。用工就要簽訂勞動合同是我國勞動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勞動制度的必然要求。
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處在確立時期,受社會環境、法律意識、用人單位、勞動者情況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勞動用工、勞動合同制度呈現出繁雜的狀萬言書,司法實踐大量存在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由此引發的事實勞動爭議糾紛,缺乏明確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調整依據,致使用工雙方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事實勞動關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但客觀上實際履行了勞動權利和義務的情形。或許它的合理的因素,但它是相對于合法勞動關系而言的,存在明顯缺點,即隨意性大、用工雙方權利義務不均衡和用工單位的規避法律,因此是非法勞動關系。它的存在,影響我國勞動合同制的全面推行,也潛伏著大量的勞動爭議隱患,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實踐中應當盡量避免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
二、勞動關系解除情形及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法律規定
(一)勞動關系的解除情形
合法勞動關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變,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況一樣,勞動合同在出現無法維持情形時也要解除。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用工雙方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用工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系。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滿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關系,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則不再履行。按照《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必要分清是誰的責任導致。
2、過失性辭退和非過失辭退導致勞動關系的解除。過失性辭退即勞動者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予以辭退而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消滅。即《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非過失性辭退是指非因職工原因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而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非過失性辭退情況):(一)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損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富余職工辭職導致勞動關系解除。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或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被裁員人員即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7條對此類勞動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確規定。企業富余人員辭職按國務院有關規定是允許的,同樣也導致勞動關系的解除。
4、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系的解除。《勞動法》第32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種情況:(一)在試用期內;(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勞動合同終止導致勞動關系的自然解除
《勞動法》第23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即“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又稱生活補償費)的問題。《勞動法》第28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部的《經濟補償辦法》(該辦法與《勞動法》同時生效)及解釋性規定,對經濟補償金在何種情況下應當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給予了進一步說明,現從勞動關系解除的五種情形做一分析:
(1)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依據《經濟補償辦法》第5條規定:“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進行補償,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另外,《勞動法》第2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因合意解除勞動關系符合《勞動法》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即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過失性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并未規定用人單位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非過失性辭退的,依據《勞動法》第2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關于非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應依照《經濟補償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規定執行。
(3)用工單位經濟性裁員時,被裁減的人員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獲得經濟補償金,因為經濟性裁員非被裁減人員的過失,《經濟補償辦法》第9條規定,即“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企業富余人員辭職的經濟補償金問題,國務院的《國有企業富余職工安置規定》第13條規定:“職工可以申請
辭職,經企業批準辭職的職工,在辦理辭職手續時,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一次性生活費”,這里的一次性生活費就是經濟補償金,但《勞動法》和《經濟補償辦法》則未規定對富余職工辭職的經濟補償做出明確的規定。 (4)《勞動法》中未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進行經濟補償金。但《經濟補償辦法》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及少付工資情況時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分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即該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第二種情形即該辦法第4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勞動法意見》第40條對于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32條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范圍作了解釋:“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從解釋的另一方面看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2、3項則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解釋》)均明確,用人單位在五種情況下,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5)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應否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問題,《勞動法》及《經濟補償辦法》都沒有規定,《勞動法意見》第38條對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是否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做出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可以從其規定。”這里的國家規定如《全民所有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該規定第17條規定:“農民工因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執行,或者屬于第13條第3、4項和第15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應該按照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12個月的標準工資。”由此,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也有例外。
1 人民幣持續升值帶來的風險
至05年7月份以來,人民幣匯率一路攀升。同匯改前的8.2765的匯率相比,目前人民幣匯率已經提高了8.4%。人民幣的持續升值對于紡織服裝這樣出口比重大、平均利潤率低的行業來說具有很大壓力。據測算,人民幣每升值1%,棉紡織、毛紡織、服裝行業的利潤率就分別下降2.26%、1.57%和4.58%,紡織服裝行業利潤將減少72億元左右,而這個損失大部分是由出口企業來承擔的。而且,隨著升值幅度的加大,短期內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價格優勢和行業議價能力會逐步減弱,升值對行業盈利的影響可能進一步增加。
2 出口退稅率的下調的影響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國政府區別不同產品調整退稅率:對國家鼓勵出口的產品退稅率不降或少降,對一般性出口產品退稅率適當降低,對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和一些資源性產品多降或取消退稅。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分為17%、13%、11%、8%、5%五檔。其中,服裝出口退稅的稅率由17%降為13%。自2006年9月15日起,與服裝有關的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由13%降至11%。根據新出臺的調整出口退稅政策,自2007年7月1日起,服裝出口退稅的稅率由13%降至11%。
紡織服裝企業的利潤空間原本就比較狹窄,出口退稅率的連續下調將導致其處境更加艱難。例如目前無錫市紡織行業平均利潤不足3.7%,而出口退稅率每降低1%,企業利潤也將下降約1%,此次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下調2個百分點,行業平均利潤將下降至不足1.178%,紡織服裝企業的利潤空間將再次被壓縮。
3 生產要素價格上漲的影響
隨著經濟的發展,東南沿海地區紡織行業的生產原料、勞動力成本、能源成本逐漸上升,而市場競爭的加劇使得企業無法通過產品價格轉嫁成本,致使銷售成本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行業盈利能力逐漸削弱。另一方面,資源環境約束對行業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許多紡織服裝企業來說,完成“十一五”節能、節水、降耗、減排四項約束性指標,任務極為艱巨。
4 國內企業間的惡性競爭
國內企業之間激烈的競爭是除了產品低附加值以外,造成中國紡織服裝產品提價能力差的另一個重要原因。中國的紡織服裝產量比其它國家超出許多,因此企業主要的競爭對手是國內的同行。而這些同行又相對集中于生產檔次較低、產品同質化程度較高的產品。嚴俊的外部環境使得價格競爭成為眾多企業的無奈之舉。更糟糕的是,由于紡織服裝業尤其是服裝制造業進入門檻較低,近年來涌現出了大量小型紡織服裝生產企業(尤其是在東南沿海地區),這些企業生產的紡織服裝技術含量和檔次較低,產品同質化嚴重。眾多的小紡織服裝生產企業,用工不夠規范、財務不健全,偷逃稅費時有發生,小企業的實際成本比大企業要低得多,造成眾多的小企業無序競爭,惡意壓價,損害了整個紡織服裝行業的健康發展。
5 周邊國家的崛起
在我國勞動力成本快速上升、比較優勢削弱的情況下,近年來周邊國家如印度、泰國、巴基斯坦、越南等國家正憑借其豐厚的勞動力和原料資源以及政府強有力的扶持措施,大力發展紡織服裝行業,逐漸成為與我國企業爭奪國際市場的主要競爭對手。這些國家的勞動力價格優勢是比較明顯的,例如江蘇省紡織服裝業平均工資0.67美元每小時,而其主要競爭對手中的越南、巴基斯坦等新興紡織服裝業平均工資均不到0.4美元每小時,孟加拉國為0.4美元每小時,印尼0.2美元每小時。這些國家具備較強的紡織業的生產能力,正虎視眈眈地瞄準中低檔紡織服裝的國際市場。
此外,技術創新薄弱和缺乏國際知名品牌也是國內紡織服裝產業長期以來盈利能力較低的一個重要因素。
上述問題,對我國紡織服裝行業的影響已經或開始顯現。這一點從我國外貿出口額漲速的變化即可窺見一斑。由于我國紡織服裝的出口依存度非常高,出口額的多少直接影響我國紡織服裝業的發展。去年我國外貿出口增長30%,紡織服裝出口增長25%。而到今年3月份,紡織服裝的出口增長14%,4月份只有15%。這些數據顯示,紡織服裝行業負重前行、效益雖然繼續增長,但盈利能力卻持續小幅下滑,從2007年開始該行業已經由前期的快速發展進入平穩增長階段,這一趨勢還有延續的可能。
二、東南沿海紡織服裝出口企業的出路
1 壓縮成本、推進科技創新、改善出口商品結構
對于許多紡織服裝企業來說,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壓縮成本,也許是要考慮的首要問題,但是單單依靠壓縮成本并不能從根本上突破目前企業成長的瓶頸。推進產品質量創新、產品開發創新、向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產品傾斜,對出口商品結構進行適當調整是紡織服裝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正如福建省服裝服飾行業協會會長周少雄所說:“品牌就是品+牌。品作基礎,牌做推廣,品做基礎非常關鍵。”以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為例,該企業每年新產品產量約占全年總產量的40%,企業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6.45%。依靠先進技術、創新能力,該企業產品以品種新、質量好、檔次高享譽國內外市場。企業06年利潤率達到94%。
推進科技創新也要重視設備投入。購買新設備和對舊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可以保持產品的領先地位,提高勞動生產率,解決熟練接工緊缺問題,降低生產中人為因素產生的質量問題,從而節約成本,提高利潤。
實行科技創新的方式,可以通過自主創新、引進先進技術,也可以通過產學研聯盟得以實現。通過國內紡織服裝科研院所和高校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的聯合,可以彌補企業研發力量的不足,以相對于引進國外技術更低的費用,實現企業的技術創新。
而在技術創新的過程中,應加強系統的團隊設計力量,即不僅僅依靠單個設計師的靈感,而是依靠一個由設計、工藝、市場等不同層次及知識結構的人員組成的設計開發小組共同的智慧。把脈目標市場的信息,及時作出反映,提高產品中標的幾率,使出口紡織服裝的整體價格得以提高。
2 明確定位產品的戰略
產品具有可識別性是商家實現利
潤的有效武器,作為同文化密不可分的紡織服裝產品來說,用豐富的風格定位概念來凸顯產品可識別性,有利于紡織服裝企業快速占領市場。例如服裝業的“男人的櫥柜”、“茄克專家”、“中華立領”、“商務男裝”等眾多定位概念的提出都曾為凸顯產品的可識別性立下了汗馬功勞。因此,紡織服裝企業要崛起,第一步就是必須有一個獨特定位。正如安博思資深戰略顧問博吾樂博士所說,“未來中國服裝企業要對知識和理念進行大量投資。”定位概念能夠實現產品差異化,從而細分了競爭,壓縮了其他品牌的優勢空間。有助于企業集中有限資源,重點突圍。這個戰略對于弱小品牌、新創品牌的崛起是非常有效的。
3 加大品牌創新力度
紡織服裝企業要擺脫目前困境,最好的辦法就是走“品牌化”之路。但自主品牌的成長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企業加強學習、廣泛地借鑒是起步階段不可或缺的程序。對于一些實力還不夠的中小企業來說,短期內還是要做好貼牌加工,培育自主品牌。從事貼牌加工風險較小,能夠讓企業在設計和時尚潮流方面得到借鑒、積累經驗,并能為企業發展自主品牌提供穩定的經濟條件。另外,國際品牌在品質方面的苛刻要求能夠督促企業發現自身不足,不斷進步。目前,對于此類企業來說,重要的是如何提高做貼牌的利潤。
但是紡織服裝行業內80%以上的利潤都是由知名品牌的進口商、分銷商及終端商分享的,生產企業獲取的利潤有限。在做貼牌完成資本和經驗積累后,創建、培養和主營自我品牌是生產商的下個目標。目前對于這類企業來說,最大的問題是產品開發的困難、缺乏營銷和宣傳意識。可以說從貼牌到創牌決不是一步之遙,它所涉及的產品開發與設計、市場營銷、管理、效率、人才等問題需要企業下足功夫。
4 尋求多元化市場,用內銷和出口兩條腿走路
東南沿海紡織服裝業的出口依存度非常高,企業規避不利因素的有效辦法是拉動內需開拓國內市場。而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城鄉居民消費結構的不斷升級,為各種類型的紡織服裝企業提供了龐大的、多層次的內需市場和成長空間。
另一方面,目前很多東南沿海紡織服裝外貿企業是從原來的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中發展起來的,今天這些企業的市場仍然主要集中在原來委托加工國。這種出口市場的構成容易使企業過度依賴個別國家,如果這些國家市場發生變化,企業面臨的風險就很大。因此企業要積極尋求開拓多元化的國內外市場。
5 加快產業梯度轉移
企業走出國門,可以規避貿易摩擦,分散經營風險,了解異地文化,獲得海外設計的創新思路;企業將產業鏈向中西部轉移,在享有當地政策、資金、稅收優惠的同時,更進一步地提升它們的品牌知名度與競爭力。
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被告人楊先立先后竊取了王成榮、盧瑞雄、符含通的移動電話(號碼分別為9059199、9059386、9059660)的電子串號,拿到海口市西門外1號海口順發維修店,要店主林云龍、員工吳東升(均已作不起訴處理)復制副機。吳東升持楊先立提供的電子串號和移動電話空機兩部,并從別處又幫楊先立購買移動電話空機一部,到海口市公安局宿舍找到陳再統(已作不起訴處理)復制出三部副機。楊先立付給海口順發維修店配機費、代買空機費共計2800元,后將三部復制的副機分別賣給秦子斌、朱深杰、鄭瑤通使用,得款共計11800元。案發后,復制的副機已全部追回,并繳獲贓款900元和包括一部移動電話副機在內的一些作案工具。
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海南省移動電話的入網費為每部3000元,三部共計9000元。
「審判
海南省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于1997年8月19日以被告人楊先立犯盜竊罪向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先立秘密竊取他人移動電話的電子串號,非法復制移動電話三部出售,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三部移動電話入網費為9000元,盜竊數額巨大,應依法懲處。該院依照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六十條的規定,于1997年9月23日作出刑事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楊先立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二、隨案移送的贓款人民幣九百元、贓物移動電話副機四部、BP機三部、BP機和手機號碼機三部、查碼機一部、萬用電表一部、插座一個、插頭五個、晶振元件二十六個、充電器十個、電池二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宣判后,楊先立不服,以原判事實不清為理由提出上訴。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后認為,上訴人楊先立以牟利為目的,非法復制他人移動電話碼號,盜竊人民幣9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原審法院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定性準確,但適用法律和量刑不當,應予改判。上訴人楊先立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該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于1997年11月27日作出刑事判決如下:
一、維持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刑事判決中第一項的定罪部分(即上訴人楊先立犯盜竊罪)和第二項。
二、撤銷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刑事判決中第一項的量刑部分,即撤銷判決上訴人楊先立有期徒刑五年的刑罰。
三、判處上訴人楊先立有期徒刑三年。
[關鍵詞] 早期活動;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術;康復;影響
[中圖分類號] R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742(2017)03(c)-0141-03
Effect of Early Activity on the Recovery of Patients after the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ZHANG Ai-li, LU Xiao-lin
Second Ward, Stomatological Hospital Affiliated to Medical College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Province, 210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effect of early activity on the recovery of patients after the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Methods The clinical data of 80 cases of patients in our hospital from June 2013 to June 2016 were retrospectively analyzed and all patients were treated with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and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with 40 cases in each, the control group were given the routine nursing, while the research group were given the routine nursing and early actively intervention, and the incidence rate of lumbodorsal pains, incidence rate of pressure cores, success rate of one-time urinary catheter removal, time for detained catheter and incidence rate of blood circulation crisis were compared between the two groups. Results There were no obvious differences in the success rate of one-time catheter removal and incidence rate of blood circulation crisis between the research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without the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100%,2.5% vs 92.5%,5%)(P>0.05), and the differences in the incidence rate of lumbodorsal pains, incidence rate of pressure cores and time for detained catheter between the research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5%,0%,(40.15±6.31)d vs 32.5%,17.5%,(52.82±5.47)d](P
[Key words] Early activity; Oral cancer;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Recovery; Effect
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術后,患者口腔頜面部組織可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缺損狀況,導致面部畸形、功能障礙等不良狀況發生,對患者的身心健康、生活質量有嚴重影響[1-2]。通過皮瓣移植修復可以有效減少術后功能障礙,還可以降低并發癥發生率,促進創口Ⅰ期愈合[3]。該文主要通過方便選取該院2013年6月―2016年6月期間收治的80例口腔癌患者的臨床資料,分析早期活動對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術后患者康復的影響,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回顧性分析該院2013年6月―2016年6月期間收治的80例口腔癌患者的臨床資料,所有患者均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術治療;根據雙盲法將其分為研究組(40例)與對照組(40例)。研究組40例口腔癌患者中,26例男性患者,14例女性患者,平均年齡為(58.51±10.76)歲;疾病類型:2例口咽癌,8例頰黏膜癌,16牙齦癌,6例口底癌,6例舌體癌,2例舌根癌。對照組40例口腔癌患者中,27例男性患者,13例女性患者,平均年齡為(58.45±10.82)歲;疾病類型:1例口咽癌,7例頰黏膜癌,18牙齦癌,5例口底癌,7例舌體癌,2例舌根癌。兩組口腔癌患者的一般資料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對照組 對照組40例口腔癌患者給予常規護理,即:手術之后,護理人員應給予患者平臥位,平臥時間控制在2~3 d范圍內,將軟枕墊于頭部,頭頸部予以合理制動,以此加速無張力下吻合血管的愈合。3 d之后,給予低半坐臥位,將床頭抬高30°左右,促進靜脈回流,緩解頭面部水腫狀況。同時,頭部不能過度后仰及過偏向健側或者患側,防止過度牽拉對皮瓣存活造成影響,手術1周后,指導與協助患者下床活動。
1.2.2 研究組 研究組40例口腔癌患者基于常規護理給予早期活動干預,即:⑴護理人員應當對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術后早期活動計劃予以制定,主要選取表格式,包含19項內容,即:①上肢運動(1~4項)。主要包括:旋肩、抬臂、曲肘、握拳。②胸部運動(5~7項)。主要包括:有效咳嗽、擴胸運動、深呼吸。③下肢運動(8~11項)。主要包括:足踝腳趾運動、髖關節外展、抬腿、膝關節曲伸。④床上全身運動(12~13項)。主要包括:床上翻身、雙手支撐床上坐立。⑤床旁活動(14項)。雙腿著地,雙手支撐坐于床沿。⑥下床活動(15~19項)。主要包括:室外自由行走、室內自由行走、扶床行走、床邊站立、坐于椅上。⑵早期活動干預實行。手術前1~3 d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護理人員應當向患者及其家屬說明與傳授術后早期活動方式,并對其掌握情況予以考核。手術當日,麻醉清醒6 h之后,護理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早期活動計劃”指導與協助患者進行每日活動鍛煉,即:做足踝腳趾運動、膝關節曲伸運動、有效咳嗽、深呼吸、抬臂、曲肘以及握拳等,每日活動鍛煉次數控制在2~3次范圍內。術后7 d內,護理人員可以指導與協助患者進行1~13項活動;7 d之后,根據不同患者的個體差異,對于體力、精神狀態良好的患者,護理人員可以根據患者的實際狀況指導與協助其進行14~19項活動。相反,對于精神狀態、體力欠佳者,可以適當延后。運動鍛煉時間選擇患者的精神狀態良好且對檢查治療工作不會產生影響的時間段開展。根據個體差異對活動量予以設定,然后根據患者的恢復狀況對活動量予以適當增加。
1.3 觀察指標
觀察兩組口腔癌患者手術之后第6天的腰背痛發生率、壓瘡發生率、一次拔尿管成功率、留尿管時間以及血循環危象發生率[4]。
1.4 統計方法
選取SPSS 19.0統計學軟件綜合處理信息數據,χ2檢驗計數資料,通過[n(%)]對計數資料予以表示,t檢驗計量資料,通過(x±s)對計量資料予以表示,P
2 結果
2.1 一次拔尿管成功率、血循環危象發生率對比
如表1所示,兩組口腔癌患者的一次拔尿管成功率、血循環危象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2.2 腰背痛發生率、壓瘡發生率以及留尿管時間對比
研究組40例口腔癌患者的留尿管時間為(40.15±6.31)d,對照組為(52.82±5.47)d,兩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6.785 2,P=0.000 0)。如表2所示,與對照組相比較而言,研究組40例口腔癌患者的腰背痛發生率、壓瘡發生率明顯更優,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中圖分類號】 G43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458x(2013)09—0088—05
一、引言
移動學習是一種新的學習模式,被定義為使用移動設備和無線通信技術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獲取知識和技能[1]。移動學習的優點包括:彈性的學習方式、改進交流與協作能力、對不同地理位置的人提供同等的學習機會、鼓勵主動學習、加強學習效果的反饋、學習過程更具情境性等[2]。移動學習的缺點主要是由移動設備的技術特性引起的,例如:小屏幕、內存小、網速慢、交互不便、電池待機時間短等[3]。隨著通信技術和移動技術的快速發展,除了小屏幕和交互方式外,其他的技術問題已經逐步解決。一些研究者指出了移動設備的技術特性對學習者造成的不利影響,例如:學習者在手機上閱讀文本要比在紙上閱讀困難得多;受屏幕尺寸限制難以顯示復雜的圖像;由于缺乏鍵盤或鼠標這樣的交互設備,交互操作比較困難等[4-6]。
總的來看,移動設備的小屏幕和交互方式會讓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產生較高的認知負荷,這是對學習者造成不利影響和限制移動學習被廣泛使用的主要原因,也是移動學習資源設計者們必須面對的問題。從技術發展趨勢看,移動設備的小屏幕和現有的交互方式在短時期內還不會有根本性的改變,要想降低這些不利影響,保證移動學習的效果,學習資源的設計至關重要。本文以認知負荷理論為依據,詳細分析了移動學習過程中由移動設備技術特性所引發的認知負荷來源,并以降低認知負荷為目的,給出了一些移動學習資源設計的方法和策略,供移動學習領域的研究者使用參考。
二、認知負荷理論
澳大利亞認知心理學家約翰·斯威勒(John Sweller)在1988年提出了認知負荷理論,經過20多年的發展,認知負荷理論已經成為繼建構主義理論之后又一個對教學設計起重要指導作用的心理學理論[7]。認知負荷指的是人們在信息加工過程中需要投入的認知資源總量。認知負荷理論的主要基礎是資源有限理論和圖式理論[8]。資源有限理論認為,人的認知資源(主要表現在工作記憶容量上)是有限的(一次只能存儲大約7±2條基本信息或信息塊),而任何學習和問題解決活動都要消耗認知資源。當加工某種信息需要的認知資源總量超過了人本身所具有的認知資源總量時,就會造成認知超負荷,影響學習的效果和效率。圖式理論認為,知識是以圖式的形式存儲于長時記憶中的,在個體學習新知識的時候,長時記憶中的圖式可以根據所面臨的情景進行快速而正確的歸類,這種歸類是一種自動化的加工過程,它不需要有意識控制和資源消耗,因而可以降低個體的認知負荷。
認知負荷按來源分為三類:內部認知負荷、外部認知負荷和相關認知負荷[9]。內部認知負荷依賴信息材料的內在難度、有多少組成成分和它們之間是如何影響的。當信息材料的組成成分很多,且相互作用很復雜時,學習者的內部認知負荷會非常高[10]。外部認知負荷依賴信息的設計方式、材料組織方式和呈現方式。當信息的設計與呈現方式不夠友好時,學習者必須從事與信息無關的認知加工,外部認知負荷會增高[11]。相關認知負荷是與學習者主觀領域相關的信息,指學習者在圖式建構和自動化過程中意欲投入的認知資源的數量,它與學習者的認知努力有關,提高學習者的相關認知負荷,可以引導學習者利用剩余認知資源進行深層次的圖式建構,是圖式建構和自動化的工具[12]。這三類認知負荷是疊加的,外部認知負荷與知識建構無關,應盡量減少,內部和相關認知負荷與知識建構相關,應作為認知資源使用的主體。為保證學習效果,學習過程中三類認知負荷的總量不能超過學習者個體所能承受的認知負荷。
三、移動學習過程中的認知負荷來源分析
在學習者使用移動設備(智能手機、PDA、平板電腦等)進行移動學習的過程中,移動設備的屏幕尺寸、交互方式、使用環境都有可能增加學習者的認知負荷。
移動設備的屏幕尺寸較小(智能手機和PDA3-5英寸、平板電腦5-10英寸),提供了便攜性的同時,也給學習者的信息檢索和知識傳遞帶來了一些不利的影響。在紙質學習材料(A4幅面)或計算機(20英寸以上)上顯示為一個頁面的學習內容,在移動設備不得不被拆分為多頁顯示,原有的材料組織方式和呈現方式可能會被破壞。例如:關聯性很強的語詞和畫面被分離顯示、結構性被破壞甚至消失(原本具備過程性或并列關系的段落被分割在不同頁面)、較大的圖片被縮小顯示(丟失細節信息)等。為恢復被破壞的信息結構,學習者不得不通過工作記憶去整合被拆分的信息,并進行一些額外的交互操作,這顯然增加了學習者的外部認知負荷。鑒于屏幕尺寸帶來的問題,一些研究者提出了信息壓縮的方法,將學習資源中的核心部分歸納總結后顯示在小屏幕上,并且不丟失原意[13];但另一些研究者認為很難在壓縮信息和保留原意這兩點之間找到一個平衡[14],這可能會使學習者花費更多的精力去重構信息[15],反而增加了認知負荷。
移動設備的交互方式也會影響學習者的認知負荷,特別是當學習者使用的學習資源在交互設計上不規范時。移動設備多采用觸控式交互,和鍵盤鼠標相比,這種交互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文本信息輸入方面,軟鍵盤輸入速度比鍵盤慢很多,且輸入的同時屏幕會被部分遮擋;在精確定位上,用手指定位的精確度遠低于鼠標(人的手指只有點擊超過0.6cm的按鈕時才能保證精確度),容易產生誤操作;在頁面導航方面,還無法提供鼠標滾輪或鍵盤Home和End鍵那樣的精確導航功能;在快捷交互方面,無法提供快捷鍵或組合鍵,相當一部分操作只能通過多次交互完成。總的來看,當學習者通過移動設備訪問學習資源時,移動設備的交互方式使學習者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完成交互操作,并投入更多的認知資源,產生更高的外部認知負荷。另外,移動學習的泛在特性使學習者更容易受到環境因素的干擾(如網絡信號差或嘈雜的外界環境等),分散注意力。
四、移動學習資源的設計策略
從認知負荷的角度看,為保證移動學習的效果,認知負荷的總量不能超過學習者個體所能承受的認知負荷。因此,在學習資源的設計上,一方面應該選擇合適的學習內容,設計結構良好的學習對象,降低內部認知負荷;另一方面應該根據移動學習和移動設備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界面設計和交互設計,降低外部認知負荷。
(一)學習內容的選擇
什么樣的學習內容適用于移動學習,這個問題并沒有標準化的答案。從認知負荷的角度看,移動學習的特點是外部認知負荷較高。因此,學習資源的建設根據學習者的群體特性,選擇那些內部認知負荷較低(結構簡單,難度較低)的學習內容,這樣才能保證較好的學習效果。也就是說學習者的群體特性是影響認知負荷的一個重要因素,以閱讀為例,閱讀的難易程度除了閱讀材料自身以外,還取決于讀者的背景知識,讀者對閱讀內容的背景知識了解得越多,閱讀難度就越低[16]。
移動教育應用的市場現狀似乎可以證明這一點(數據來源于《Ambient Insight’s 2012 Learning Technology Research Taxonomy》):美國銷量最高的移動學習產品是為兒童設計的教育游戲和為老齡人口設計的腦力游戲;德國是英語和西班牙語學習應用;韓國是英語學習測驗;印度的法語和漢語學習應用排在前列;臺灣地區排在前三位的移動應用是托業測驗、傳統漢語學習和日語學習;印度尼西亞用戶喜歡購買語言學習類產品,如中文、越南語、英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土耳其的消費者購買希臘語、英語、日語的語言學習產品,以及少兒教育類產品;在尼日利亞,消費者更喜歡西班牙語和漢語學習產品;俄羅斯銷量最高的是語言學習和天文產品[17]。從蘋果公司最新的App Store教育軟件銷售排名看,國內的用戶更喜歡少兒教育類產品和語言類產品,如圖1所示。綜合來看,整個移動學習領域應用最廣泛的還是語言學習類和少兒教育類產品。這些產品共同的特點是目標用戶群體大、內部認知負荷低(學習內容比較簡單,學習單元長度較短)。
圖1 iTunes App Store 上的教育類軟件排名(采集于2012-12-28)
(二)學習對象設計
確定了學習內容之后,下一步的工作應該是根據學習內容設計學習對象。學習對象是模塊化的、自包含的、“具有教育單元意義”的數字化學習資源,具有可重用、可定制化的特點[18]。在設計移動學習資源的學習對象時,應盡量使用小粒度(單個學習對象的大小)的設計策略。這種設計一方面使學習對象中知識內容的組成成分和相互作用關系減少,內部認知負荷較低;另一方面,單次學習的時間較短,學習者無論能力高低,都能比較容易地控制學習進度和分配認知資源,也能減少外界環境對學習造成干擾的可能性。建設小粒度學習對象的方法有兩大類:一類是顧小清等提出的微型學習資源方法,以較小的學習單元或時間較短的學習活動為資源建設的目標[19],這也是筆者推薦使用的方法;另一類方法類似于早期小屏幕設備上Web頁面的轉換方法,將學習對象中大段的知識內容通過歸納總結的方法轉換為較少的內容,并且要保證不丟失主體性信息[20],但這種方法實施起來有一定難度,也有一些研究質疑這種方法的有效 性[21],需要謹慎使用。學習對象的小粒度設計策略也存在健康方面的考慮,較短的學時可以避免長時間注視小屏幕對學習者視力造成的不良影響。
學習對象作為一個獨立封裝的學習資源,除了主體的知識內容外,還可以包含學習目標、練習、測評、反饋等輔內容。從圖式理論角度看,在展示學習對象的知識內容之前,可以考慮提前給予學習者一些相關的提示性信息(中心思想、組織結構等),這些提示信息將會成為學習者的先存知識,能讓學習者在后續學習過程中更準確、更有目的性地分配認知資源進行圖式構建,應該可以降低認知負荷。常用的信息提示方法包括:提前展示學習目標或課前想一想等提示性文字[22]、閱讀前指導和概念圖等。閱讀前指導指的是在學習者開始閱讀之前先給予他們一些指導性信息(例如給出一些有針對性的問題或要求他們帶有某種目的去閱讀),讓他們把注意力集中在文本中某些特定的部分,或者幫助他們避開某些不重要的部分,從而改善他們對特定內容的記憶效果,教育心理學領域的大量研究證明了這種方法的有效性[23-25]。概念圖是以知識表述和組織的一種圖形表示方法,主要用來表示概念間的相互關系,由節點、連接和說明文字等組成[26]。概念圖是一種有效的可視化認知工具,除了能用于提前展示概念間關系外,也能作為一種內容導航工具,用于網絡學習和移動學習。
(三)界面設計和交互設計
界面設計和交互設計要遵循人機交互的基本原理和多媒體學習資源設計的基本原則。界面設計的主要工作是根據學習資源的特點,選擇合適的信息呈現方法。交互設計的主要工作是為學習者和學習資源之間的交互提供一套簡捷高效的操作方法。這兩種設計實際上是相輔相成的,一般需要通盤考慮。針對移動學習的特點,筆者給出以下幾條設計建議:
1. 分頁顯示
文本信息應盡量使用分頁顯示(給出頁碼),避免使用滾動條(Scrollbar)或上下滑動的顯示方式。以學習為目的的信息獲取和一般意義的信息獲取在導航方式上差別較大,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為了實現對學習內容的分類、歸納、關聯、識記,常常會對一些特定文本的空間位置創建心理表征,并通過這些空間位置在不同文本片段之間進行導航[27],這種導航方式往往是跳躍的、非線性的。相對于使用滾動條或滑動的顯示方式,信息分頁顯示時,學習者對某個特定文本的空間位置(具體頁碼)和相對位置(某一頁中具置)更加敏感,并且翻頁操作是一種可預知的精確操作,這些都有利于學習者快速地完成導航操作。
2. 彈出式菜單和手勢定義
小屏幕設備的可視區域越大,用戶在信息檢索時的性能和滿意度就越高[28]。界面設計上應該為學習內容提供盡可能大的可視空間,顯示盡可能少的可視控件(例如按鈕)。筆者建議結合使用彈出式菜單(隱藏式菜單)和手勢定義(輕敲、雙擊、拖動、滑動、捏、展開、按、旋轉等),常用的功能操作(前后翻頁、回目錄等)用手勢定義,不常用的操作選項保存在彈出式菜單中。
3. 多層顯示技術
理查德.E.邁耶(Richard E. Maye)在其著作《多媒體學習》中提出了多媒體學習資源的空間接近原則:“當書頁或屏幕上對應的語詞與畫面彼此接近時,學習者就不必使用認知資源在書頁或屏幕上搜尋,并且更有可能將它們同時保持在短時記憶中。而當書頁或屏幕上對應的語詞與畫面彼此遠離時,學習者必須使用認知資源在書頁或屏幕上搜尋。這樣,學習者就不太可能將兩者同時納入短時記憶”[29]。語詞與畫面同時出現也符合邁耶的雙通道假設理論,文字模型與視覺模型的整合在大多數情況下能起到更好的學習效果。在移動學習資源的建設過程中,由于屏幕尺寸較小,一些關聯密切的語詞與畫面很有可能無法顯示在同一頁面,這違背了空間接近原則,產生額外的認知負擔,也無法應用雙通道信息傳遞方式。
筆者建議使用多層信息顯示技術改善這一問題,降低由于信息分離所導致的認知負荷。多層顯示技術能讓學習者通過交互的方式訪問多層信息,同時又不丟失當前關注焦點的上下文信息,能部分地降低學習者的認知負荷。可以實現多層顯示的技術包括Overview+Detail技術、焦點與上下文技術、半透明技術、彈出式窗口技術。
Overview+Detail技術提供一個能訪問全部信息空間的整體性視圖(Overview)和部分信息的細節性視圖(Detail),用戶通過Overview視圖在信息空間內導航(如圖2所示)。當整個信息空間遠大于屏幕尺寸,且信息空間不能被分離顯示時,Overview+Detail技術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圖2 Overview+Detail技術示例圖
焦點與上下文技術將用戶關注的焦點放大,將上下文信息按比例縮小。它的特點是展示焦點細節的同時,不丟失焦點的上下文信息。焦點放大的方式包括物理放大和語義放大,物理放大能展示焦點更清晰的細節(例如放大顯示圖片的某一部分),語義放大則顯示焦點的更豐富的語義信息,如圖3所示(可以是圖片或文字)。
圖3 焦點與上下文技術示例圖
半透明技術和彈出式窗口技術的方法比較相似,當用戶點擊屏幕上的焦點時,使用半透明信息層或彈出式窗口顯示焦點所對應的相關信息,如圖4所示。需要注意的是,在顯示多層信息時,半透明技術的前景層(半透明層)和背景層之間會相互干擾,而彈出式窗口的前景層則會完全遮擋背景層,這兩種技術都有可能影響學習者的信息獲取,使用時要盡量避免遮擋用戶關注焦點的上下文信息。
圖4 半透明技術示例圖
4.簡單交互
學習者與學習資源的交互應該盡量使用簡單的交互操作,減少學習者為交互操作投入的認知資源。學習者與正在使用的學習對象之間應盡量使用一步交互(一次手勢操作)。學習者在學習資源的不同部分間導航時,使用兩步交互(進入導航頁面,選擇導航目標)。當需要學習者輸入信息時,盡量減少使用軟鍵盤,下拉列表或自動完成都是比較好的選擇。
五、結語
學習資源的研究一直是教育技術研究的重點。移動設備在提供便攜性和泛在特性的同時,也讓學習者產生了更高的認知負荷,對設計優質的學習資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從認知負荷的角度,介紹了移動學習資源設計的一些策略和方法,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為移動學習的理論研究和資源建設提供一種新的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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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農民合同制工人身份界定問題。
(一)根據《勞動法》和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自《勞動法》實施后,用人單位招用職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此,農民合同制工人是指用人單位招用的各種合同期限的農村勞動者。
(二)《勞動法》實施前招用的,應根據市政府1986年127號文件的規定,從確定其農民合同制工人身份之日起計算。
“我們知道消費者通過他們的聯網設備,希望不僅獲得高質量的音頻、快速的下載和在線播放,而且能夠在他們的設備上存儲更多的媒體內容。無線音樂基地一直致力于尋找新的方式,以滿足消費者對娛樂享受不斷增長的需求。”中國移動無線音樂基地總經理陳健驥表示。“通過與娛樂技術領域最受信賴的品牌之一杜比合作,使用杜比媒體生成器將音樂編碼成杜比睿波格式,中國移動無線音樂基地將能夠滿足消費者對音樂在身臨其境的高品質和方便性兩個方面日益增長的需求。”
杜比媒體生成器是一種軟件解決方案,可以為固定網絡和移動網絡的多種設備與平臺制作和傳輸數字節目內容。它還可以順暢地與現有的內容管理流程和系統相集成,并在內容提供商、集成商和發行商推出新的服務和添加新入網設備時,為其提供所需的靈活性、可擴展性和運營效率。杜比媒體生成器能夠以非常高效的杜比睿波格式對音頻內容進行編碼,在48 kbps的低碼率下,甚至是在低至24 kbps的碼率下,都能夠作為一個單獨的音頻格式為在線和移動應用提供很好的音質。
一、互聯網金融概述
在互聯網技術和電子商務迅猛發展的新形勢下,互聯網金融開始走入我們視線,互聯網金融的產生對金融市場帶來了較大的影響。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全新的金融形式,有效的結合了傳統金融業務與互聯網精神,其以互聯網為依托,借助于互聯網低價及快捷的交易通道,并根據對方資信來對交易者提供交易。當前互聯網金融以P2P小額信貸、第三方支付、眾籌融資網站、新型電子貨幣以及其他網絡金融服務平臺為主要模式。互聯網金融交易互聯網化,辦事效率快,而且信息具有較高的透明度,交易成本低,產品十分豐富,金融服務更具多樣化,與傳統的金融媒介相比,互聯網金融具有較強的優勢。
二、微信紅包促進移動支付的普及
微信紅包于2014年1月上線,上線后搶紅包就開始迅速流行。微信派發紅包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普通等額紅包,即將固定等額的紅包對一或是一對多進行發送;另一種是拼手氣拼紅包,即用戶先設定好總金額及紅包個數,由系統隨機生成不同金額的紅包。用戶想使用微信紅包的發紅包和搶紅包功能時需要與銀行卡綁定,同時開通微信支付,這樣才能順利提現。這樣隨著微信紅包的興起,微信紅包業用戶不斷增長,從而產生了數量十分龐大的移動支付新客戶。大量的移動支付新客戶的產生,有效的推動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互聯網移動金融模式規模不斷擴大,不僅給人們工作生活帶來更多便捷性,而且對經濟社會的發展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只要有互聯網的地方,互聯網金融用戶就能夠方便進行各種金融交易,充分的體現了社會普惠的意義。微信對移動支付起到了催生的作用,而且在微信紅包對移動支付的帶動作用下,更多的互聯網金融產品開始出現,以此進一步激發移動支付新用戶普惠大眾。
在當前微信支付中,微信用戶需要在微信中關聯一張銀行卡,同時完成身體認證,這樣裝有微信的手機即成為一個全能錢包,可以購買合作商戶的商品和服務。支付時用戶只需要在手機上微信內輸入支付密碼即可完成支付,不需要其他的刷卡步驟,十分簡捷和便利,微信支付場景中支付產品也具備多樣化的特點。
微信紅包作為當今互聯網金融創新的一個縮影,但在這種百家爭鳴的發展階段,微信紅包業務必然會給個人用戶和社會帶來一定的風險。微信紅包就將社交與移動支付巧妙的進行結合,受到人們的青睞,但也導致諸多風險事故發生。從微信紅包引發的各類風險事故中我們可以發現其中存在的共性風險,如心理風險、道德風險、資金風險及法律風險等,這也只是微信紅包背景隱藏的風險的冰山一解,因此需要用戶做好相關的防范,以便于更好地促進互聯網金融創新業務的發展。
微信支付利用線上線下金融支付手段,使接入微信支付的商家完成線上購物和線下購物的閉環,微信成為較為完整的商業新模式,支付方式更加便利。而且微信支付的開放,有效的對微信公眾平臺的生態系統進行完善,激活了現有的產業鏈,催生了一些新興產業和新興服務模式,并形成新的商業規則。同時,在微信支付開放過程中,微信與社交賬號體系實現了有效的整合,不僅能夠面對海量客戶,而且實現了精準管理,促進了微信支會付O2O模式的完善。目前,各傳統行業已相繼推出微信支付平臺,利用上線公眾號內支付和線下掃碼支付兩種支付方式,微信用戶直接利用微信支付掃碼即可完成各種付款結算。
一直以來,我國金融市場都處于被幾家國有銀行長期壟斷的情況,微信支付出現后,微信支付接口的開放,不僅有效的帶動了相關方共同構建一個十分龐大的產業生態,而且為被壟斷的金融市場注入了新的競爭因素,有效的改善了金融市場壟斷的情況,而且為大量商家和消費者帶來更多的益處。
三、移動支付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的促進作用
微信紅包的產生,帶來了越來越多的移動支付新客戶。目前的移動支付以移動通信設備為載體,主要依靠手機,電子貨幣是移動支付存在的基礎,移動支付借助無線通信技術,是貨幣形態的一種表現形式。
支付體系為金融系統提供核心的基礎設施,移動支付可謂互聯網金融的血管,從根本上塑造著互聯網金融的形態。當前各相關行業都開始涉及支付業。各類機構之所以對支付牌照如此青睞,源于移動支付在互聯網金融中的基礎性地位,如果沒有了支付,金融其他業務將無從談起。
移動支付在未來可能會憑借其交易成本低、方便快捷等優勢成為主要的支付方式,逐漸取代現金與銀行卡。移動支付的發展,提供了新的貨幣需求形式。同時,移動支付涉及到的私人貨幣問題,使得貨幣供給主體呈現出多樣化。互聯網金融本身作為一個追求高效便捷的金融產物,只有輔助以同樣高效便捷的支付方式才能積極發展,而移動支付恰恰就是能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最佳輔助。
四、結束語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取得了較快的發展,特別是互聯網金融新產品不斷在市場上涌現,這對人們工作生活帶來了更多便利,而且有效的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這與當前我國倡導的普惠金融概念相吻合。其實,從長遠發展眼光來看,微信紅包只是互聯網金融產品創新的新起點,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還有許多一直存的需求,當其與移動互聯網有效的結合后,就會展現出全新的生命力,更好地推動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作為新興的電子支付方式,移動支付擁有隨時隨地和方便、快捷、安全等諸多特點,消費者只要擁有一部手機,就可以完成理財或交易,享受移動支付帶來的便利。應用領域一般包括充值、繳費、小商品購買、銀證業務、商場購物和網上服務等。
移動支付市場開啟
近兩年來移動支付市場發展比較緩慢,不盡如人意,除了為數不多的幾個成功案例如日本的FeliCa、菲律賓的G-Cash和SmartMoney之外,可以說沒有什么更多的亮點。尤其是2005年,移動運營商發起的Simpay陣營由于沒有如期在歐洲完成統一的移動支付框架而宣告失敗,更使市場雪上加霜。另外從2002年到2004年期間,Vodafone的mPay、T-Mobile的MobileWallet、Mobilkom的Paybox和西班牙的MobiPay在移動支付領域也均沒有對市場產生應有的影響。
在同一時期由中國移動、中國銀聯,聯合各大國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共同推出的“手機錢包”,則允許用戶可通過營業廳、短信、USSD、語音電話、網絡銀行等多種方式定制手機錢包,把自己銀聯聯網的銀行卡與手機號碼綁定,但是市場的普及率和滲透率也差強人意。
但是從2006年開始,幾個重要事件的發生,可以說在移動支付領域重新開始了新紀元。首先,年初在歐洲和美國進行了幾個規模很大的近距離通信(NFC)手機支付商用試驗,發動了整個產業鏈的上下游,又重新使得移動運營商、銀行、手機制造商、NFC芯片提供商和商家走到了一起。
2006年6月,諾基亞攜手中國移動廈門公司、易通卡公司和飛利浦公司共同在廈門啟動中國首個近距離通信手機支付商用試驗。此項目持續了3個月左右。據稱類似的測試將在中國各大城市推廣,明年爭取形成大面積商用的格局。此外,中國移動已成立研究小組負責對NFC商用的準備工作,預計在未來幾個月將在國內進行地鐵與銀行領域的試點。中國聯通也正在積極研究包括NFC在內的各種非接觸支付技術,并可能在年底之前出臺移動支付標準。
今年3月28日,日本最大的移動電信運營商NTT DoCoMo表示,將投入7690萬美元購買該國第二大便利連鎖商店2%的股份,以推動其具有支付功能的新手機的使用。 該交易將使得DoCoMo的用戶可以在連鎖商店Lawson的100個商店內使用DoCoMo新推出的信用卡支付服務“Osaifu-Keitai”,即使用“錢夾手機”支付貨款。 預計到2007年3月,該服務將全面推向Lawson在日本的8300個商店。DoCoMo希望借助這個新服務發掘新的收入渠道,以便在電話費率不斷下滑、市場日益激烈的競爭的環境中求發展。
另外除了移動運營商之外,在今年第二季度由PayPal、LUUP和Obopay三個獨立的第三方移動支付服務提供商相繼推出了新的移動支付業務。這預示著移動支付已經超出了移動運營商的控制范圍,將對現有的移動支付系統起到補充的作用,也使得這些獨立服務提供商能夠在移動支付市場分得一杯羹。
Visa、Corner銀行和Telekurs在今年6月底聯合推出了一項叫做“Visa校驗”的安全解決方案,這個覆蓋整個歐洲的方案允許Visa信用卡的持有者能夠通過手機進行安全的交易。憑借著在電子商務方面的優勢和此項新業務的開展,Corner銀行成為了歐洲第一個為用戶提供安全支付的信用卡提供商。“Visa校驗”是由Visa公司為支持在Internet網上進行交易而開發的安全支付標準,隨著它在移動電子商務中的應用,移動用戶從此也能從中得到益處,另外這個開放的安全標準也得到了其他公司的青睞。
產業鏈與運作模式形成
移動支付業務的產業鏈由標準的制定者、設備制造商、銀行、移動運營商、移動支付服務提供商(或移動支付平臺運營商)、商業機構、用戶等多個環節組成。標準的制定者是指國家獨立機構、國際組織和政府,它們負責標準的制定和統一,以協調各個環節的利益。
由于移動設備廠商在向運營商提供移動通信系統設備的同時,還推出了包括移動支付業務在內的數據業務平臺和業務解決方案,這為運營商提供移動支付業務奠定了基礎。從終端的角度來看,支持各種移動數據業務的手機不斷推向市場,這為移動支付業務的不斷發展創造了條件。
移動運營商的主要任務是搭建移動支付平臺,為移動支付提供安全的通信渠道,它們是連接用戶、金融機構和服務提供商的重要橋梁,在推動移動支付業務的發展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目前,移動運營商能提供語音、SMS、WAP等多種通信手段,并能為不同級別的支付業務提供不同等級的安全服務。
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為移動支付平臺建立一套完整、靈活的安全體系,從而保證用戶支付過程的安全通暢。顯然,與移動運營商相比,銀行不僅擁有以現金、信用卡及支票為基礎的支付系統,還擁有個人用戶、商家資源。
作為銀行和運營商之間的銜接環節,第三方移動支付服務提供商(或移動支付平臺運營商)在移動支付業務的發展進程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獨立的第三方移動支付服務提供商具有整合移動運營商和銀行等各方面資源并協調各方面關系的能力,能為手機用戶提供豐富的移動支付業務,吸引用戶為應用支付各種費用。
對于商家而言,在商場和零售店部署移動支付系統,在一定程度上能減少支付的中間環節,降低經營、服務和管理成本,提高支付的效率,獲得更高的用戶滿意度。
移動支付的運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三類:以移動運營商為運營主體的移動支付業務、以銀行為運營主體的移動支付業務和以獨立的第三方為運營主體的移動支付業務。這三類模式各有優缺點,在移動支付業務產業價值鏈中,移動運營商、銀行、第三方服務提供商擁有各自不同的資源優勢,只有彼此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建立科學合理的移動支付業務的運作模式,才能推動移動支付業務的健康發展,實現各個環節之間的共贏。
支撐技術
從移動通信體系結構來看,支撐移動支付的技術分為四個層面:
傳輸層:GSM、CDMA、TDMA、GPRS、藍牙、紅外、非接觸芯片、RFID;
交互層:語音、WAP、短信、USSD、i-Mode;
支撐層:WPKI/WIM、SIM、操作系統;
平臺層:STK、J2ME、BREW、瀏覽器。
1.短信
短消息服務是移動支付中經常用到的,用于觸發交易支付、進行身份認證和支付確認的移動技術。在移動支付中,按照信息流的流向可以分為上行和下行兩種方式。用戶使用短信的上行通道,發送特定信息(此信息格式由移動支付運營商提供,一般包括購買商品的編號、數量等)到指定的特服號進行支付。另外,也可以通過下行通道向客戶推送一些商品或服務,如提醒充值用戶進行充值,如果用戶確認充值,則完成了此次的移動支付。同時下行通道也是進行用戶消費確認的渠道,來保證支付的安全,避免支付中的欺詐行為。
2.紅外線技術
2002年由紅外線數據協會制定了一個用于移動支付的全球無線非接觸支付標準:IrFM(Infared Financial Messaging,紅外線金融通信)。2003年4月由VISA國際、OMC card、日本ShinPan、AEON credit和日本NTT DoCoMo等公司將其引入進行移動支付服務的試驗,通過紅外線通信把信用卡信息下載并存儲在手機里,在支付時通過紅外線通信將用戶的信用卡信息傳輸到指定設備,以完成支付認證。
3.自動語音服務
自動語音服務(IVR)技術與短信類似,用戶可以通過撥打某個特服號碼進行移動支付。在用戶支付確認和購買商品確認流程中也使用到IVR技術,如在用戶支付前,用戶收到一個由移動支付平臺外撥的自動語音電話,用戶根據電話提示進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商戶也收到一個由支付平臺外撥的語音電話,通知商戶支付成功,可以提供商品或服務。
4.GPRS/UMTS
GPRS/UMTS均支持IP協議的數據通信,在此網絡上可以開發類似于Internet網的支付。
5.RFID/Bluetooth
射頻識辨技術(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和藍牙技術(Bluetooth)都是基于射頻技術(RF)的兩種通信標準,可以將RF技術引入非接觸式移動支付服務。一般情況下在手機中內置一個非接觸式芯片和射頻電路,用戶賬戶支付信息通過某種特殊格式的編碼,存放在此芯片中,以適應銀行或信用卡商的認證規則。用戶在支付時,只需將手機在POS的讀卡器前一晃,用戶的賬戶信息就會通過RF傳輸到此終端,幾秒鐘后就可以完成支付認證和此次交易。
6.非接觸式芯片技術
非接觸式芯片技術是使用IC智能芯片技術與近距離無線通信技術(藍牙技術、紅外線技術等)相結合的一種新型技術,將用戶信息存儲在智能芯片中,通過近距離無線通信技術與其他接受處理設備進行通信,將信息按照某種格式進行加密傳輸。
在這些通信技術中,射頻識辨(RFID)和紅外線技術(Infared Red)與非接觸芯片的結合將是未來手機作為移動支付設備的技術發展主流。另外,幾乎所有的現場支付解決方案中,手機技術的支持都是重要的環節,目前有如下幾種有關手機的解決方案:多功能芯片卡、雙卡手機、外接無線識別模塊讀卡器、雙插槽手機和內置的手機支付軟件。
7.J2ME
隨著Java的移動版本J2ME在移動領域越來越廣泛地采用,使得移動支付平臺也可以引入Java作為支付平臺。利用J2ME建立支付平臺主要有以下優勢:
可移植性:由于Java是開放平臺,眾多的運營商、終端廠家以及業務平臺提供商都支持這一技術。因此移動支付用戶端應用程序能很容易地被移植到其他遵循 J2ME 或 MIDP 并且符合 CLDC 規范的設備上。
更低的網絡資源消耗與服務器負載:J2ME與WAP和SMS等方式的不同在于,J2ME 用戶端應用程序是從移動網絡上直接下載到移動終端,在斷開連接模式下工作并保持數據的同步。
改善用戶體驗:J2ME API 在圖形表現、用戶界面和事件處理上更為豐富。這可以從移動電話及移動設備上的各種游戲和多媒體消息傳遞服務看出來,這無疑能夠大大改善用戶體驗,而這一點對于移動支付業務的發展來說至關重要。
保密性高:J2ME 本身提供了面向 J2ME 的安全性和信任服務 API(Security and Trust Services API for J2ME),因此能對整個移動支付事務進行加密。不僅如此,在 WAP 和 WTLS 的支持下,入口會話就能像在 SSL3.0 中所進行的那樣被保護。
幾大解決方案
目前移動支付有四種比較典型的運營模式:移動運營商獨立或聯合運營、由銀行獨立運營、移動電信運營商與卡類組織聯合運營、第三方運營商獨立運營。
1.PayPal
PayPal是eBay旗下一家領先的Internet支付業務提供商,它在全球55個市場中擁有1億多用戶,交易額達275億美元,占全球電子商務收入的5%。PayPal的移動支付解決方案基于短信和IVR技術,它從今年開始先后在美國、加拿大和英國推出了移動支付業務,其他的市場將在隨后推出。
目前PayPal移動支付有三種產品:P2P支付、“Text2Buy”和“Text2Give”。PayPal移動業務的主要用戶群是現有Internet的用戶,并提供新的功能來幫助用戶使用手機來訪問PayPal,因此可以說移動業務是現有業務的一種拓展,并且重用現有的后端支付系統和賬戶信息。
2.PayBox
PayBox是瑞典一家獨立的第三方移動支付應用平臺提供商,公司推出的移動支付解決方案在德國、瑞典、奧地利、西班牙和英國等幾個國家成功實施。PayBox無線支付以手機為工具,取代了傳統的信用卡。使用該服務的用戶,只要到服務商那里進行注冊取得賬號,在購買商品或需要支付某項服務費時,直接向商家提供你的手機號碼即可。
PayBox推出的移動支付解決方案是基于SMS/MMS和電話語音技術的,使用移動網絡通道進行支付的認證、數據的傳輸以及支付確認。PayBox支付平臺主要用在移動商務(mCommerce)中,為消費者、商戶以及合作客戶提供移動支付服務。如在2003年Mobilkom購買了PayBox在奧地利的分公司,面向B2C和B2B方式推出了移動票務、移動購物、移動博采等多種移動電子商務的應用。
3.LUUP
LUUP是由Contopronto公司開發的移動支付業務,這家公司的總部位于挪威的首都奧斯陸,它的員工人數只有30多人,但是在歐洲卻擁有電子錢幣的專利。LUUP在今年5月在德國和英國商用,在挪威這項業務也可用,但大多用于測試目的。LUUP的主要業務方向是P2P支付和移動內容的購買,例如在英國它推出了購買國際電話卡的業務,在德國為所有的移動運營商(Vodafone、T-Mobile、O2和E-Plus)提供預付費的充值業務。
LUUP是基于儲值賬戶的移動支付業務,用戶需要創建自己的賬戶,并且要從銀行或信用卡把錢存儲在這個賬戶中。絕大多數的交易是通過短信或Web來進行的,也將推出基于WAP的業務。LUUP的目標是到今年底在英國和德國達到10萬用戶。
4.Enros
Enros于2001年由eONE全球公司創建,eONE的主要擁有者是世界上最大的支付處理公司――First Data Corp。Euros是一家提供移動支付服務的公司,它的產品和服務主要是通過安全、易用的互操作支付平臺,連接商戶和移動運營商,為客戶提供更加便捷和非現金的支付選擇。目前Enros的客戶主要是Orange、Vodafone、T-mobile和Telefonica四家歐洲移動電信運營商,為Simpay提供移動支付中心服務解決方案。
5.Simpay
Simpay是Orange、Vodafone、T-mobile和Telefonica四家歐洲最大的移動電信運營商在2003年共同建立的一個移動支付的方案和品牌,此方案和品牌由獨立于四家創始方的合資公司――Simpay公司運營。Simpay旨在提供一種跨越國界的開發移動支付的廣泛標準,并邀請其他運營商參與,如Tata InfoTech(一家全球化系統、服務集成商與供應商)、Integri NV(電子交易系統的測試、模擬解決方案提供商)。由于沒有金融機構的管理介入,Simpay的支付賬戶由運營商提供,主要進行支付10歐元以下的支付交易。此系統平臺的方案是選擇Enros公司提供全面的移動支付解決方案。
Simpay的特點是:開放通用的國際化的解決方案,同時支持現場支付和非現場支付,同時支持話單賬單形式和信用卡/借記卡形式,無國界的支付方式。但是Simpay 卻不如Simple,支付的步驟太多太復雜。例如在便利店、加油站等使用移動支付的地方,商戶和用戶很難接受通過短信進行上述復雜的操作步驟后,然后確認完成交易支付。
6.MobiPay
MobiPay是一家由西班牙的兩家最大的銀行和三家最大的移動運營商共同成立的合資企業,采用共同的技術標準,提供具備了非常優秀的可靠性和可擴展性的移動支付系統。MobiPay 選擇的是來自于 ACI的mPayment Infrastructure 解決方案。MobiPay是以前的兩個項目 Movilpago 和 Pagomvil 結合的產物,其目標是為本國的處于萌芽狀態的移動電話市場建立一種支付服務。
MobiPay在多個出租車公司、快餐店、影劇院以及書店中推出,并于2004年年底在西班牙推出移動支付購買車票服務,用戶可以使用手持設備(手機)購買有軌電車、地鐵和巴士的車票,車票以確認信息的形式顯示在手機上,用戶憑此信息驗票上車。MobiPay的思想是銀行和移動運營商合作,為移動用戶提供移動支付服務,銀行是移動支付的主體,移動運營商是通道提供者;銀行在現有的支付基礎設施的基礎上增加了交易通道的數量,而通信的費用為移動運營商們帶來了新的利潤。
7.捷銀
捷銀是國內一家移動支付解決方案的供應商,主要業務為移動支付相關技術的咨詢、各種支付應用的開發、市場營銷的策劃以及客戶關系管理等方面的服務。在上海,曾與銀行、公眾收費企業合作推出了代交費業務;為廣州移動提供過移動支付技術平臺和解決方案。捷銀曾獲得與江蘇聯通合作運營移動支付業務的機會,為江蘇聯通提供移動支付業務的技術平臺,后參與支付平臺的運營。捷銀的移動支付平臺主要基于移動短信服務通道,利用短信的上、下行完成移動小額支付。
移動支付平臺的開發商還有像Nokia、Motorola、Sony等手機廠商,他們與移動運營商合作也成功推出了一些移動支付應用平臺,如SmartCard、Felica等。國內提供整體移動支付應用的很少,大多都提供局部的、非現場支付的移動支付解決方案,如華為、東軟、聯動優勢等;目前最先進和最便捷的移動支付應用應該是日本和韓國基于非接觸式智能芯片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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