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2 19:31:4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車間調查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二、調查內容
(一)對成品車間5號庫的進庫作業
進庫是倉儲管理的重點部位,也是寶鋼承平車間5號庫每天需要做的內容。在進庫前,須有??(職位人員)到鐵路庫的運管機去查進庫計劃,(鐵路庫偶爾會主動通知,但是大部分時間是由(職位)打電話去詢問的。)拿到后回來進行配單及單個單據跟封面上的數據一一核對。在進庫時因為是人工手工抄寫進庫的,所以車子來了后要把貨物進行行車吊運,(若存在超過15T的貨物,應該馬上停止作業,并將此貨物退回生產廠家,取消此貨物的入庫作業。)然后收發進行把貨物核對工作,并將庫位記錄到對應的收貨單上即可,(5號庫一共分為4大區、16排共58柱位。)
(二)對成品車間5號庫的出庫作業
在出庫前,應由(職位)到鐵路庫的運管機去查出庫計劃,(鐵路庫偶爾會主動打電話通知,但是大部分時間是由(職位)打電話去詢問的。)拿到后回來進行配單及復核,并且要拿出庫單據到出庫現場一一跟實物核對,之后要等成品碼頭或者綜合碼頭的電話通知,得到出庫允許后,再進行出庫作業,通過車輛將貨物運到碼頭上去。
(三)對成品車間5號庫的在庫作業
成品車間5號庫主要用做碼頭的中轉站,導致品種規格較為繁多,從而對儲藏技術的要求較高,如冷卷、熱卷、線材等的要求是在下面鋪墊5公分的橡皮墊,而鍍錫板則要求是直接放在油布上面,因此經常由于倉儲量大形成混亂存放現象,倉庫調整頻繁。另外因為這些貨物都是出口貨物,所以對存儲條件的要求特別高,嚴格控制庫內溫濕度,并且需要具備相對完善的通風系統等。5號庫建于1995年,大部分設施都已趨于老化,特別是4架行車,經常會因為季節性差異發生故障。
(四)存在的問題。
一、鋼材數量多,品種、品質不一,帶來儲藏技術相對復雜的問題。因區域經濟建設與城市化進程加快,冷卷、鋼材、鍍錫板的需求量日益增長,外購數量遂年增加。目前,每年向外調進口鋼材、約500萬噸左右,其中國有收儲公司采購150萬噸,鋼材來源主要是香港、日本、加拿大等產區。給安全儲存帶來較多困難。
二、進庫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在裝車過來后可能會出現貨物因為出現外包裝有破損等情況,有時候收發工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的話,就會退不回生產廠家進行重新包裝,那么在出庫的時候會造成碼頭上不收貨的現象。
三、鋼材品種增加,保管設施陳舊,管理難度相對增大。為適應人們較高的消費需求,鋼材狀況由原來單一的品種調整為冷卷、線材、板坯等多品種結構。特別是鍍錫板儲藏,從倉儲設施上講,除少數新建庫房條件較好外,多數缺乏必要的通風、降溫設施,少數還存在不同程度的雨水滲漏現象,給鋼材安全保管帶來較大隱患。
四、出庫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因為出庫完要打碼單,但是有時候收發工因為想早點下班,就會把還沒有出完的一票計劃把碼單打掉,這樣就造成了有時候因為船的容積的問題,有些計劃中可能取消幾個卷,但是因為碼單已經打掉了,就出現差錯了。
另外,還有熱卷儲藏受輪換周期影響,日常倉儲量不均,且全部為冷卷,影響應急效果,倉儲員工年齡老化,文化水平不高,管理素質相對偏低的問題存在。
三、調查結果
1、行車工、收發工、掛鉤工在進庫時要對商品做到“一停、二看、三停頓”要做到對每件商品逐一進行核對,并注意外包裝,一旦發現問題馬上退回去,減少差錯的發生。同時應注意具體操作時的規范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貨物包裝的人為損壞,嚴禁庫內損壞事故發生。因此需加強企業倉儲人員規范流程相關教育,制定規范操作標準,明確獎懲措施。
2、健全倉儲管理,強化責任落實。要修訂完善倉儲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到倉、責任到崗、考核到人,建立健全培訓機制,集中學習相關制度,并組織培訓,及時通過考核促進人員相關規定的掌握。重點需要完善健全四方面制度:“一符四無”糧庫檢查、鑒定與信息報送制度;儲備糧定期檢測檢驗制度;超期儲存糧食的檢驗與跟單制度;陳化糧食的出庫管理制度。
3、完善員工管理體制,提高應急水平。在堅持公司以鋼鐵企業為主存儲的前提下,探索民營企業參與儲備的途徑,采取“兩條腿走路”的辦法,實現國有、民營優勢互補,力爭鋼材儲藏安全與儲藏效益雙保障。要重視發掘民營鋼材企業的機制優勢,利用民營鋼材加工、流通企業的鋼材吞吐能力,將一部分儲藏時間短、輪換壓力大的應急周轉鋼材,特別是應急倉庫讓其代儲。這樣,對構筑鋼材安全保障體系具有較好的促進作用。完善獎懲機制,根據制度對員工實施獎懲。同時,應注意員工積極性的調動,將員工意識轉化到“以企為家”的層次上來,從實際踐行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深刻內涵。
4、在出庫的問題上,成品車間5號庫已經把運管機系統連接到倉庫里,以后進出庫計劃都可以在倉庫里自行打出,不用再去鐵路庫去打碼單,這樣即可以節省收發工的時間,也可以避免因為碼單提早打出而造成不必要的差錯。
二、活動目標
通過對三水區公共自行車使用情況的調查,熟悉城市公共自行車的運營模式及流程,分析其分布格局的合理性;了解三水區公共自行車的使用率及其對改善城市交通的作用,市民對公共自行車的態度以及針對不足提出改善意見和建議;培養和提高獲取、加工地理信息的能力及綜合分析能力。
三、活動步驟
討論分工―收集資料,制作問卷―實地調查公共自行車站點―發放問卷,隨機調查―初步分析調查資料―第二次實地調查―匯總分析調查資料―撰寫調查報告。每個環節均利用雙休日進行,活動持續一個多月。
四、調查過程
1.問卷發放
共制定問卷80份,發放問卷76份,回收問卷76份,有效問卷74份。問卷發放地點:西南影劇院、西南公園東門、廣海大道中、園林路、三達路南。問卷發放地點選取原則:挑選接近商業街和購物廣場的借車點,因為這些都是人流量多且交通便利的地方。
2.調查問卷內容(略)
3.數據統計及具體分析
主要問題分析
(1)您是否擁有自行車?
A.是 B.否
過半數受訪者表示自己擁有自行車。
(2)設置公共自行車后,您會選擇租賃公共自行車出行嗎?
A.是 B.否
盡管很多人擁有自行車,但是接近80%的受訪者表示會租用自行車,這大概也是公共自行車之所以熱門的原因。
(3)您為什么使用公共自行車?(多選,見圖1)
A.上下班 B.購物 C.出游 D.鍛煉 E.交通路況差 F.乘坐公交車不方便 G.保護環境 H.其它
從調查結果來看,多數人出于“鍛煉”需要租用公共自行車,其次是“交通路況差”和“上下班”。據了解,由于需要自行車代步的上班族一般有自己的自行車,而且目前而言,租用公共自行車的站點無法覆蓋所有工作地點,所以實際將公共自行車用于上下班的人數并沒有想象中的多。而綠道等設施的建設,使利用自行車鍛煉這種運動方式的實現成為可能。
(4)您在使用公共自行車后遇到哪些問題?(多選,見圖2)
A.找不到站點租車 B.找不到站點還車 C.借到有損壞的車 D.系統故障 E.車已全部借出 F.還車時車位已滿 G.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
“找不到站點租車”和“找不到站點還車”人數還是占小部分,說明公共自行車的站點宣傳比較到位。最多的問題是“系統故障”。經調查核實,還借系統在運行初期故障頻出,而市民的操作技術也比較生疏,但隨著雙方技術的成熟,現已基本沒有這種情況出現。而在一些熱門的站點,如郵政局、電信局以及廣場、學校等人口流動較有規律的站點,用車高峰期和休息期出現“車已全部借出”和“還車時車位已滿”的情況較多。
(5)您在使用公共自行車的過程中遇到哪些問題?(多選,見圖3)
A.座椅損壞 B.車胎漏氣 C.爆胎 D.車鏈脫落 E.腳踏板損壞 F.其它損壞
“座椅損壞”的情況比較普遍,而實際上,在深入調查中發現,由于座椅的位置能手動調整,而大部分市民對正確調整座位的方法其實并不了解。很多人把自行車還回站點后卻沒有調整好座椅,所以下一個租用自行車的人常誤認為座椅損壞。腳踏板是自行車受力部位,由于反復被蹬踏,因此比較容易損壞。目前,各站點的自行車均為軸傳動,不存在掉鏈的情況。而車胎漏氣和爆胎的情況,目前為止沒有發生。
其余問題分析
(1)您屬于哪個年齡層次?
調查顯示,85%的人是50歲以下,51歲以上的人數較少,說明使用者多為年輕力壯的市民,中老年人多數使用公交車。
(2)您從事什么職業?
調查顯示,51%左右是學生和職員,其次是退休人員,公務員和商人較少,以后應多號召其他人群加入到公共自行車的使用中。
(3)您平常外出通常使用哪些出行方式?(多選)
調查顯示,43.1%的人使用公交車,29%的人選擇使用自行車,使用私家車的較少,一方面說明,辦理了公共自行車卡的市民就會相應降低私家車的使用頻率;另一發面也表明,自行車系統仍未完善。
(4)您是否了解當前租借手續以及服務點?
數據顯示,有20%的人選擇“十分了解”,70%左右的人選擇“了解一點”,而“完全不知道”的人較少,這表明政府還需加大對公共自行車租借手續、服務點等相關信息的宣傳力度,如在使用者辦卡時就告以相關信息等。
(5)您使用公共自行車的頻率有多高?
數據顯示,大部分的人選擇“每個月5~8次”,其次是“每天1次”和“每個月5次以下”,少數人選擇“每天2次”,這說明多數使用者的使用頻率處于中下水平,使用者并非完全依賴于公共自行車。
(6)您認為還需要在哪里增設站點?(多選)
調查顯示,使用者普遍認為應在大型超市旁、院校內或旁邊及旅游景點處設置站點。這也說明,公共自行車的影響力在逐漸變大,在一些人流密集的地方,希望以公共自行車為交通工具的人在增多。
(7)您能承受的自行車租賃費用是多少?
這一道題被調查者的答案不一,多數人是每月5~20元的范圍,這表明,自行車租賃費用不宜過高,應盡量降低。
(8)您覺得租車和還車是否方便?
數據表明,超過一半的使用者選擇“是”,調查者詢問選擇“否”的使用者,他們的回答多集中在還取車過程中,如由于自行車卡的信息未能及時更新,導致無法取車;也有使用者反映,在還車過程中有時會比較困難將車放進卡位。這說明,政府還要完善公共自行車還取工作,確保使用者能順利使用公共自行車。
(9)您認為辦卡和充值是否方便?
調查顯示,有60%左右的人選擇“是”,其他人選擇“否”。詢問發現,原因大多在于辦卡、充值點較少,對住得比較遠的使用者頗為不便。政府應增設辦卡、充值點,盡量做到辦卡與充值智能化、簡單化。
五、活動總結
1.現狀分析
擁有自行車的市民較多,但多數受訪者仍表示會租用自行車,而且其中多數是年輕力壯的市民,多數人租用自行車的目的在于鍛煉和上下班。使用公共自行車時,找不到站點租車或還車的人數較少,初期還借系統所出現的故障現已基本解決,但是用車高峰期和休息期出現車子全部被借出和還車時車位已滿的情況較多。政府仍需加大對公共自行車租借手續、服務點等相關信息的宣傳力度,完善公共自行車還取工作,確保使用者能順利使用公共自行車。
2.不足之處
使用群體過于單一,多為學生、退休人員;自行車還借系統在運行初期故障頻出,市民的操作技術較生疏;相關部門對使用自行車的注意事項、使用問題未宣傳到位,辦卡、充值點較少。
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標準管理,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增強功能、提升品位、打造精品、塑造特色,加快現代化海上生態城市建設,充分彰顯海島城市的個性和魅力,為建設富裕**、魅力**、和諧**創造優異的環境條件。
一是突出兩個重點,提升城市承載能力。
二是抓住三個環節,完善保障服務機能。
(一)《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率的提高。
《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經過廣泛的宣傳培訓工作,我區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性積極性大增。據調查,至今年3月底,我區在崗職工60844人,簽訂勞動合同的30422人,勞動合同簽訂率59%,與去年上半年相比增長了10個百分點。其中農民工23001人,簽訂勞動合同1人,簽訂率50%,比去年同期增長10個百分點。
(二)《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向長期化方向發展。
《勞動合同法》強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鼓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際是從法律層面促使用人單位改變用工短期行為,考慮用工長期化。《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我區各類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從之前的一年期限為主轉變為三至五年期限為主,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均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促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勞動關系更為穩固。
(三)《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用人單位用工管理行為的不斷規范。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要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內容,要求勞動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從根本上促使用人單位規范內部管理行為和外部經營行為,從而有利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我區各類企業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時進行了清理修改,使日常管理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用工主要方面得到了較好的遵守執行。企業用工逐步規范,勞動關系日漸穩定。
(四)《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部分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認識存在片面性。
目前還存在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部分勞動密集小型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持觀望態度,維持原有的用工方式,還未完全根據新法進行調整。還有部分規模較小、用工環境差,管理較差的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持消極態度,不遵守法律規定,嚴重違規用工。對于一些季節性增加用工和臨時性用工,企業不愿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也認為沒有必要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依然存在。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據我區企業反映,企業要求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部分員工不愿簽訂勞動合同。這部分員工有的是因為誤解簽訂勞動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動;有的是因為不愿繳交社會保險費;有的是誤以為不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后一年內可以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在勞動密集型尤其是加工企業這個問題更為突出,有些企業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比例甚至達到50%以上。
3、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意愿不強。
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愿參加社會保險,主要原因有:一是個別私營企業誤導勞動者,使勞動者誤認為參加社保會減少收入,造成勞動者參保意愿不強;二是當前社會保險制度還不夠完善,未能在全國范圍內甚至全省范圍內自由轉移和接續,一些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認為不能在當地連續參保至享受養老待遇的最低15年參保年限,回原籍后社保關系又不能順利轉移,不愿參保;三是一些外來務工人員現實中離職后選擇退保,覺得退保手續麻煩,而單位繳交的社保統籌金不能退還也不能遷走,主觀上排斥參保。
4、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法》個別條款的理解有異。
我區不少企業反映《勞動合同法》有些條款不容易理解,操作性不強。主要包括計件工人、季節性用工加班工資的計算和計發加班工資的基數確定、勞動合同范本條款過細不利于用人單位實際生產操作及管理、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程度界定、流動性較大的員工重返用人單位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不當可能導致企業用工僵化以及勞務派遣適用的崗位和具體操作程序等問題。
(五)完善《勞動合同法》配套法規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執法部門難以操作、用人單位難以理解掌握的問題,因此急需出臺實施細則和辦法,提供指導性意見。建議有關部門及時完善配套法規政策,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逐步解決社保轉移接續問題。必須盡快健全社會保險制度,建議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銜接問題。
2、明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具體操作辦法。主要是細化條例,明確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簽訂,經濟補償應如何計算;對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辭而別的,應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用工約束權等。
3、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加班工資待遇。年休假計算是否按員工的累計工齡,或是在現企業的工作時間;對于主動要求加班的,是否允許,應如何計算加班工資等。
4、對于特殊性行業、季節性行業的用工進一步明確。對特殊行業,如建筑業、餐飲業、服務業等,研究制定有別于生產性行業,適應自身行業特點的規定;對于淡旺季周期生產、臨時性增加用工情況,也制定適用的法律實施細則。
5、規范勞務派遣的具體內容。對于臨時性用工,季節性用工,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應如何規范操作。研究制訂關于勞務派遣
公司的監管細則。 6、明確細化勞動者的責任。對于勞動者自身主觀原因沒能及時簽訂合同,勞動者主動要求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如何界定等,應制訂明確細化的操作程序指導用人單位具體操作。
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
(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
1、發揮區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工會監督和檢查企事業單位行政執行勞動法,是工會的重要權利和責任之一。工會組織成員分布在各地區、各領域、各層次,直至基層車間、班組,與勞動者關系最密切,因此對違反勞動法的現象和行為最敏感,反映最及時,這種監督有更高的效率。工會通過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有關問題的調查,對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行使職代會權利,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為受侵害職工承擔法律支持來發揮其監督作用。近三年來我區各級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作了大量工作,及時調解和處理職工來信來訪、各種勞動爭議案件2300余起,使勞動爭議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促進企業和社會的穩定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發揮各鄉、鎮、街道經發辦勞動法律監督的作用。鄉、鎮、街經發辦是企事業領導部門,既有權利和責任領導企事業單位的生產或業務工作,也有權利和責任監督和檢查各所屬單位貫徹執行勞動法。如果發現所屬單位違反勞動法,有權和責任加以制止和糾正。
3、發揮區級勞動行政機關和其他有監察權機關的監督作用。如勞動保障局、紀委這種監督具有很大的強制性和權威性。各鄉、鎮、街勞保所和紀委是國家機關中的職能部門,不僅要嚴格貫徹執行勞動法,同時還有權力和責任監督和檢查各企事業單位切實貫徹執行勞動法。
4、發揮職工群眾的監督作用。不斷提高職工群眾法律意識,增強自我維護能力,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行使勞動法律權利,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監督。職工群眾的監督往往以勞動爭議的形式出現,所以處理好日常的勞動爭議,既起到了監督勞動法律的作用,又是落實勞動法律實施的具體體現,不僅解決了勞動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問題,還進一步做到了勞動法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存在問題
1、企業行政認識不足,支持不夠。企業行政認為工會組織就包括勞動法律監督、勞動爭議調解等等維權工作,沒必要再成立諸如勞動法律監督、勞動爭議調解之類組織,出現此類問題就由工會組織出面即可,沒必要建立那么多組織機構。
2、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權威性不夠,缺乏一定的執法力度。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群眾組織,沒有執法資格,只能是對執法進行監督,而監督中發現問題只能提出意見和建議,能否得到采納還是未知數,因而在職工群眾中信任度不高。
3、監督組織建設不健全,監督作用發揮不好。雖然工會法律監督組織都有機構、有牌子、有人員,但是監督作用發揮不好,監督員履行職責不夠,當然也存在監督員素質不高的問題,特別是企業工會法律監督員不能針對企業行政制定的規章制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對策建議
1、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健全監督機制。當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工會法》和1995年全總制定的《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試行辦法》。由于《勞動法》、《工會法》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規定比較原則,加之基層工會不敢對本單位行政勞動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致使監督成本較高。因此,盡快制定和出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法》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用法律保障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各項權力的實施,將使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得以落實。這些權力應包括:對用人單位勞動違法案件和行為的調查權,請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或司法協助權,參與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監察權、參與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權,受理勞動者的投訴權,責成政府及相關部門、司法機關處理勞動違法案件權等。同時,對地方工會、用人單位工會在勞動法律監督中的權利與義務、組織和人員設置、監督程序、監督時效、辦公經費等都應作出明確規定,從而使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有法可依和具有可操作性。
2、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完善監督程序。一是堅持事前監督,運用協商協調機制穩定企業勞動關系,通過企業勞動合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規范企業勞動關系,從制度上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二是堅持決策監督,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由職代會行使審議權,這實質上是對企業內部管理從源頭上進行監督;三是堅持高層監督,運用工會與企業行政聯席會議、高層協商參與機制保證勞動法律監督及早發揮作用;四是堅持全過程監督,運用企業職代會、廠務公開、集體合同、民主測評、職工董事與職工監事等民主管理有效機制全過程參與進行監督,通過全過程的有效監督,最終保證源頭監督的實施。
3、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設監督隊伍。建設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隊伍,為開展勞動法律法規監督創造良好條件。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是工會工作的一個新的領域。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是工會履行勞動法律監督職責的具體執行者。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素質,關系著工會代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職能的實現;關系著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把工作責任心強,具有一定勞動法律法規知識、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辦事公道,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部門人員,吸收到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中。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人員培訓,在培訓的內容、方式和對象上注重理論與實踐、定期與不定期、集中研討與業務自學三個結合,提高監督隊伍素質。
第三條 本規程所稱職工因工傷亡事故(以下簡稱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傷亡,急性中毒,包括:
(一)從事生產或工作時發生的傷亡事故;
(二)在生產時間、生產區域內,雖未從事生產或工作,但由于企業的設備、設施、勞動條件、工作環境不良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三)在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礦區、貨場、建筑工地等),因車輛傷害造成的傷亡事故。
(四)其它傷亡事故。
第四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必須在十二小時內將事故概況報告企業主管部門、當地勞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工會組織,急性中毒事故還要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第五條 對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重傷三人以上的事故,縣(區)勞動部門在接到企業的報告后,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地(市)勞動部門,地(市)勞動部門轉報省勞動部門。
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地(市)勞動部門必須在事故發生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省勞動部門,省勞動部門立即上報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勞動部。
第六條 事故發生后,企業應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組織搶救需變動現場時,必須事先做好標記、拍照或者繪制事故現場圖。事故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勘查完畢后方可清理。
第七條 事故發生后,應按第九條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立即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情況,提出《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以下簡稱(《調查報告書》)。
《調查報告書》的基本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經過、傷亡情況、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原因、事故性質的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整改措施等第八條 發生事故單位的有關人員,應積極支持調查組的工作,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證據,不得隱瞞真情,不得提供假情況。
第九條 事故發生后,按照下列權限和程序處理。
(一)一次輕傷一至二人的事故,由車間提出處理意見,本企業審批結案;一次輕傷三人以上的事故,由企業提出處理意見,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批結案;
(二)一次死亡一人或重傷一至二人的事故,由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組織調查組,縣(區)勞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工會組織派員參加,《調查報告書》應在十五天內提出,由縣(區)勞動部門代縣(區)人民政府審批結案;
(三)一次死亡二至九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組織調查組,地(市)和當地勞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工會組織派員參加,《調查報告書》應在一個月內提出,由地(市)勞動部門代地(市)行政公署(人民政府)審批結案;
(四)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組織調查組,省、地(市)和當地勞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工會組織派員參加,《調查報告書》應在兩個月內提出,由省勞動部門代省政府審批結案。
第十條 各級勞動部門在接到企業或者企業主管部門報來的《調查報告書》后,應在一個月內批復結案,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勞動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在事故調查中,有關部門、單位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由勞動部門提出結論性意見,交企業或者企業主管部門辦理。如果仍有不同意見,可提交上一級勞動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 在事故調查中,上一級勞動部門認為有必要,可參加下級勞動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對下級勞動部門已結案的傷亡事故,上級勞動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組織有關部門復查。
第十三條 對事故單位和責任者給予經濟處罰的,按照《陜西省對違反勞動安全條例者經濟處罰實施辦法》中有關規定辦理;對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的,按干部、工人管理權限,由有權處理的部門進行處理;對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事故責任者,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四條 事故結案后,由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市)勞動部門按規定辦理并發給重傷者《職工因工重傷證》和死亡者家屬《職工因工死亡證》,傷亡證必須蓋有省勞動廳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專用章,方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勞保福利等有關待遇。
第十五條 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應設專(兼)職人員負責事故統計工作,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報送當地勞動,統計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企業應建立完整的事故檔案。
第十六條 各級勞動部門負責本地區事故的綜合統計工作,并逐級上報。縣(市、區)勞動部門當月報表,要在下月五日前報地(市)勞動部門:地(市)勞動部門在十日前匯總上報省勞動部門;省勞動部門在二十日前匯總上報國家勞動部。
各級勞動部門在逐級上報的同時,應抄送同級政府及統計部門、檢察機關、工會組織。
第十七條 企業及主管部門必須對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及統計的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第十八條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需要組織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事故分析或進行技術檢測、鑒定時,所需經費按規定的標準開支,由事故單位承擔。
第十九條 本規程所稱企業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合同工、臨時工、計劃外用工。
企業 主體責任缺失
《調查報告》指出,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寶源豐公司主廠房一車間女更衣室西面和毗連的二車間配電室的上部電氣線路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當火勢蔓延到氨設備和氨管道區域時,燃燒產生的高溫導致這一區域發生物理爆炸,致使大量氨氣泄漏,介入了燃燒。
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是寶源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本不落實。
企業出資人,即法定代表人,沒有“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意識,嚴重違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重生產、重產值、重利益,要錢不要安全,為了企業和自己的利益無視員工生命。
在建設企業廠房的過程中,為了達到少花錢的目的,企業主未按照原設計施工,違規將保溫材料由不燃的巖棉,換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導致起火后火勢迅速蔓延,并產生大量有毒氣體,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企業從未組織開展過安全宣傳教育,從未對員工進行過安全知識培訓,企業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缺乏消防安全常識和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雖然制定了事故應急預案,但從未組織開展過應急演練;違規將南部主通道西側的安全出口,以及二車間西側外墻設置的安全出口鎖閉,致使火災發生后大量人員無法逃生。
企業沒有建立健全、更沒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雖然制定了一些內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但主要是為了應付檢查和檔案建設需要,沒有公布、執行和落實;總經理、廠長、車間班組長不知道有規章制度,更談不上執行;投產以來沒有組織開展過全廠性的安全檢查。
企業沒有逐級簽訂包括消防在內的安全責任書,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綜合辦公室主任,以及車間、班組負責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職責和責任。
企業違規安裝布設電氣設備及線路,主廠房內電纜明敷,二車間的電線未使用橋架、槽盒,也未穿安全防護管,車間吊頂內的空間大部分連通,埋下重大事故隱患。
企業未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未對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2010年發生多起火災事故后,沒有認真吸取教訓,也沒有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和徹底整改存在的事故隱患。
監管部門 監管責任缺失
根據《調查報告》披露的情況,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還包括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缺失。
公安消防部門
事故企業所屬的米沙子鎮派出所,未能認真履行全鎮消防安全監管工作的職責,發現寶源豐公司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后,未將其作為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向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隊上報,且未進行盯防和監控。對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監督檢查不力,未對該公司進行實地檢查,未及時發現其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并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尤其是對2010年寶源豐公司多次發生的火災事故,沒有會同德惠市消防大隊進行認真查處,致使該企業沒有吸取事故教訓,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事故發生后,米沙子鎮派出所還與企業有關人員共同對消防檢查記錄進行作假。
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隊違規將寶源豐公司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作為備案抽查項目,在沒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前提下,違法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未發現和督促糾正建設單位擅自更換不符合防火標準的建筑材料的問題;未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將寶源豐公司列為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重點監控;未指導米沙子鎮派出所對寶源豐公司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2010年寶源豐公司多次發生的火災事故沒有認真查處。
德惠市公安局督促指導開展轄區內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工作不力;對米沙子鎮派出所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疏于監管。
長春市公安消防支隊未能發現和糾正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隊違規將寶源豐公司建設項目,作為備案抽查項目、違法辦理消防驗收手續等問題;監督指導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隊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全覆蓋安全監督檢查不力;對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隊失職問題失察。
長春市公安局督促指導德惠市開展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工作不到位;對德惠市公安局及其消防大隊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疏于監督檢查。
吉林省公安消防總隊宣傳貫徹《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法規不到位;對長春市公安消防支隊及其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隊存在的問題失察;在業務培訓、隊伍建設、督促干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吉林省公安廳對全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檢查督促不到位,對長春市公安及其消防機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失察。
建設部門
米沙子鎮建設分局監管人員沒有執法資格證件,責任心不強、監管水平低;工作嚴重失職,放松安全質量監管甚至根本不監管;對寶源豐公司項目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資格審查不嚴,未能發現和解決該公司項目設計、施工、監理掛靠或借用資質等問題;在工程建設中,未能發現并查處寶源豐公司擅自更改建筑設計、更換阻燃材料等問題。
德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寶源豐公司工程建設監管工作嚴重失職。該站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對寶源豐公司項目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資格進行審查,未能發現和糾正寶源豐公司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掛靠或借用資質等問題;對寶源豐公司進行項目檢查時,未發現和查處工程監理人員沒有資質、監理日志和月報等工程資料不全、建設施工方擅改建筑設計更換建筑材料等問題;在寶源豐公司項目工程建設資料不全、工程各方質量行為不清的情況下,違規辦理竣工驗收手續,致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筑投入使用;對轄區內工程建設的日常監管不扎實、不落實,現場質量檢查不認真、不深入、不全面,站負責人工作極不盡責,參與現場檢查的次數少,對所負責項目的監管內容和進度不清楚且工作缺乏計劃、隨意性大。
德惠市住建局對寶源豐公司項目工程建設招投標及工程驗收等重點環節監督把關不嚴,導致該項目出現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人員掛靠或借用資質的問題;對下屬的德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指導、監督、督促、檢查不力;對寶源豐公司項目建設的安全質量問題嚴重失察。
安全監管部門
米沙子鎮安監站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不清,日常監管隨意,檢查記錄殘缺不全;對寶源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流于形式,未對公司特殊崗位操作人員資質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未認真督促企業和消防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督促鎮有關部門落實吉林省、長春市開展防火專項行動工作不力,且發現寶源豐公司沒有開展安全生產培訓的問題后,未認真督促整改。
德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發現寶源豐公司使用存儲液氨后,未對該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和查處;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監管不力;督促指導轄區企業和消防部門落實吉林省、長春市開展防火專項行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不扎實;監督指導市屬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工作不到位。
地方政府 監管職責不落實
《調查報告》指出,這起事故還暴露出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落實不力。
米沙子鎮人民政府重經濟增速、重財政收入、重招商引資,對寶源豐公司建設片面強調“特事特辦、多開綠燈”,要“政績”而忽視安全生產。委任的鎮安監站站長和工作人員,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監管知識,不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對鎮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以及屬地監督管理職責的指導和監督檢查不力;未按要求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工作,甚至自身違法違規行政,致使寶源豐公司存在大量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不認真落實吉林省、長春市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專項整治的部署和要求,部署工作針對性不強,監督檢查措施不得力,沒有發現和監控該鎮存在的多處重大危險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不嚴肅、不徹底,檢查安排隨意,沒有計劃、沒有記錄,發現隱患后沒有跟蹤整改和回訪,使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有效消除和解決。
德惠市人民政府片面地追求GDP增長,片面地強調為招商引資項目“多開綠燈、特事特辦”,忽視安全生產。未能很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在督促企業、基層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工作不得力。2012年以來,在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冬春防火百日會戰,以及安全隱患大排查治理工作中,市政府只是作了安排部署,沒有對層層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改存在盲區死角,未能發現和解決寶源豐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問題;開展“打非治違”工作不力,導致寶源豐公司出現嚴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以及基層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工程建設審批權下放給米沙子鎮人民政府和米沙子工業集中區后,未能督促指導其開展相應的安全和建筑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導致基層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不落實,企業的重大事故隱患得不到及時發現和整改消除。
報告介紹說,廣東省珠海美星是臺資企業信星集團的下屬公司,位于珠海市香洲翠珠工業區,主要為Skechers(司凱捷), Clarks(克拉克)生產鞋制品,共有員工14000人。珠海市美星制鞋有限公司數千名工人于7月4日、5日舉行罷工,抗議工廠無故降低工人工資。幾百名工人走上街頭,要求他們不公平的待遇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
據這家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勞動觀察在2005年6月的美星鞋廠調查報告,該廠違反勞動法規、侵害工人權益的事實有:每周高達81個小時的工作時間,遠遠超過中國勞動法規定的每周平均44個小時的法定工作時間;加班工資低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明顯違反勞動法中關于加班工資不低于正常工資1.5 倍的規定;工人沒有帶薪節假日和產假,沒有醫療保險;使用有毒化學制劑,給工人的健康帶來嚴重威脅;對于懷孕女工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無論工人在不在工廠食堂就餐,工廠都收取伙食費;對工人進行非法搜身,對工人進行威脅、辱罵甚至毆打。
由于工資低,該廠的工人分別于2004年4月和2005年5月舉行過罷工,但是廠方都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該廠的勞動條件至今沒有得到任何改善。中國勞工觀察曾致信Clarks 和Skechers公司,希望他們能夠給信星集團施加壓力,促使該廠改善工人的勞動條件,但是這兩家公司沒有做出任何反應。中國勞工觀察呼吁公眾寫信給這兩家公司,要求他們敦促其供應廠商遵守中國的勞動法規,尊重工人的合法權益。
我們國內為什么沒有這樣的報告?
看完報告給我的第一個感嘆便是:為什么我國媒體上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勞動狀況的調查報告?我們的社會整天關注的都是些什么問題?為什么國內沒有象“中國勞動觀察”這樣的機構為中國的普通勞動者做些調查和呼吁?我國工人農民的勞動和生活狀況為什么難以映入社會的眼簾?為什么我們國內的事情總要國外人士來呼吁?
通過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出國內對工人階級的關心程度多么薄弱。這些年間,大家都在不遺余力地追求GDP,追求外商投資,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中國工人階級的利益,忽視了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勞動階級。
剖析“中國工人喜歡加班加點”現象
就在我昨天參加的那個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上,一位來自國家政府機構的學者居然說出這樣的話:“一些工人喜歡加班加點,這樣他們可以多掙點錢,如果沒有加班加點,有的工人就跳槽走了。”這位學者以這樣的理由來證明工廠加班加點的合理性,但如果工人們在正常的8小時工作時間里掙夠了他們所需要的錢,還有必要再延長時間去掙另外的錢嗎?
實際上真正的事實是:所謂工人渴望加班加點這種現象,是因為給工人規定工時內的工資標準定的太低。廣東的最低工資標準僅700多元,福建省僅600元。以如此低點來支付工資,怎能不迫使工人們延長工作時間來增加收入呢?因此,低工資標準是使當前我國工人大量加班加點的真正原因。而低工資標準正是跨國資本賺取剩余利潤的最佳手段。
然而,即使工人們加班加點,仍然擺脫不了被剝奪的事實。以珠海美星廠為例,工人們通常一星期要工作多達81個小時,遠超過法定的44個小時的工作時間。該廠正常的工資標準是3.375 元/小時,但是加班工資卻只有2.5元/小時,明顯違反了勞動法中關于加班工資不低于正常工資1.5 倍的規定。
請這些可愛的養尊處優的先生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吧,一天13個多小時的工作,其勞動強度有多大!中國工人們的付出是多少?你們為什么不幫弱勢的勞動群體說說話,反而事事處處為外商資本考慮得那么多?我們的立場感情都到哪里了?
這么年來,各地發生了大量的勞資矛盾,可從來得不到反映。無論是廣東東莞的工人罷工和與資方發生的暴力沖突,還是廣州、深圳等地發生的工人抗議事件。
中國的媒體要為勞動大眾服務。只有在媒體和輿論支持的配合下,中國勞動階級才會由弱勢變為強勢,中國的社會發展才會均衡與和諧。
中國的勞動階級為什么處于弱勢?
從我國從未發現哪個機構做出工人階級調查報告這一現象可以看出,中國的勞動階級是一個非常弱勢的社會群體。有人曾指出,當前越是人數眾多的群體,越是力量薄弱的群體。
據說美星廠的主管經常辱罵甚至毆打工人,工人本來就很低的工資還經常被任意克扣。由于成型車間里使用有毒腐蝕性化學制劑,工人即使戴口罩也經常會暈倒。假如這個企業中的工會組織發生作用,會允許這種現象發生嗎?
不管怎么說,現在是讓中國社會了解中國工人階級狀況的時候了,再以追求效率、忽視工人權利為內容的改革不能持續下去了!下面是中國勞工觀察發表的《珠海美星廠調查報告》,請大家認真關注。
二、 珠海美星鞋廠調查報告
中國勞工觀察
本報告包括以下內容:工廠簡介、工作時間、工資、住宿條件、伙食情況、工作強度和勞動價格、罰款與扣除、假日和福利、招工政策、工傷和職業病、監督和檢查。
I. 工廠簡介。
信星集團是一家臺資企業,主要生產嬰兒鞋、時裝鞋、休閑鞋等。該集團在中國和越南共有35條生產線,約有2萬名工人。該集團2003年的總投資超過6000萬美元。其主要客戶包括國際知名鞋業公司如Skechers, Clarks, Stride Rite 和Wolverine。
本報告調查的對象是新興集團在中國廣東珠海市的美星鞋廠。美星鞋廠位于廣東省珠海市香洲翠珠工業區,共有員工14000人。此次主要調查的是該廠的一分廠,約有員工7000人。美星鞋廠主要為Skechers(司凱捷), Clarks(克拉克)生產鞋制品。本報告旨在記錄該廠侵犯工人合法權利的一些事實,并號召該廠采取措施來改善工廠的勞動條件。
II. 工作時間。
美星鞋廠的工作時間為早上7點半至晚上9點,其中上午11點40至12點40為午飯時間,下午4點40 至6點為晚飯時間。但是該廠下班時間錯開三個輪次,中午分別為11點40,12點,和12點20,所有的工人都在12點40回車間上班;下午下班時間分別為4點40,5點,5點20,所有的工人都在6點回車間上班。
這樣不同的車間總的工作時間就不同。并且工廠規定每天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小時,其余上班時間就只算白天8個小時的正常工作時間,也就是說除此之外的工作時間工人都是拿不到工資的。但有時候訂單多的時候,工人會被要求加班至凌晨1點甚至2點。這種情況下,工人一天的工作時間可以高達18.5個小時。
除了上班時間外,工廠還要求工人每天早上7點到7點半到車間開會或者打掃衛生,這半個小時的時間是沒有工資的。另外,星期六加班的時候工廠要求工人不打卡,以應付檢查,雖然廠方會支付工人的工資。該廠只有星期天是休息時間。但是訂單不多的時候工人星期六也休息。工廠規定工人中午休息的時候不能離開工廠,工人只能在廠里休息。
III. 工資。
該廠實行計時和計件工資。倉庫、樣品室等部門實行計時工資,生產部門實行計件工資。即使標準工資為8小時27元人民幣,即每小時3.375元。然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2.5元,比正常工資還要低。另外,該廠不管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不管平時還是節假日,工資標準都是一樣的。這明顯違反了勞動法中關于加班工資的規定,即平時加班應按不低于正常工資的1.5倍支付,休息日應按不低于正常工資的2倍支付,法定節假日不低于正常工資的3倍支付。由于計時工資收入比較穩定,工人更喜歡計時工資,但是生產部門里只有與部門主管關系好的工人才能拿計時工資。
工人反映他們的工資越來越低。2004年4月在一些管理人員的組織下,改產工人進行了三天的罷工,但結果只是管理人員的工資提高了。今年5月2號裁斷部門的工人因工資低而罷工,但是廠方的態度是如果對工資不滿意,工人可以到別的工廠去。
工人的工資在每月月底發放。根據工廠的規定,當月工資要到下個月的月底才能拿到,也就是說他們的工資被拖欠一個月。如果工人要辭工,必須提前15天通知廠方并且要經過班長,組長,科長,主任,廠長的全部同意才行,只要一個沒答應,工人就辭不了工。因此,該廠很多工人放棄最后一個月的工資而離廠。
通過對同一名工人五個月工資情況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美星鞋廠工人的工資變化幅度非常大。下面是該工人在五個月里的工資情況:2004年11月:1152元,2004年12月:900元,2005年1月:754元,2005年2月: 278元,2005年3月;853元。
下面的照片是該名工人2004年11月和12月的工資單。從工資單上我們可以看到,該名工人本薪為510元,實發工資為900元。工資單中間一欄顯示該工人12月的實發件薪為975元,計件津貼515元,其他補貼和或是津貼分別為30元和20元。工資單的右邊一欄顯示總的扣除金額為125元,其中包括伙食費80元,清潔費1元,養老保險44元。
從工資單上我們可以看出,這名工人11月的實發工資為1152元,12月為900元。雖然兩個月的本薪都為510元,但是件薪不同,說明這名工人在11月的計件總量比12月高。
這名工人的工資總數為本薪加計件,說明他的工資計件工資而不是計時工資。也就是說,不管這名工人工作多長時間,他的工資都是按他實際生產的產品件數來計算的(于此相反的是,計時工資的工人是按他們工作的小時數計算,不管他生產多少件產品)。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在通常實行計件工資的部門里,如果工人與部門主管關系好,也可以按照計時工資算。
IV. 住宿條件。
該廠有兩棟宿舍樓。每棟樓7層,每層有20多個房間。每個房間有5張床,10個鋪位,兩臺風扇,每個人還配有一個衣柜。每層樓只有兩個公共衛生間和浴室,即200多名工人共同使用。每名工人每月要交70元住宿費(以前是46元)。宿舍管理非常嚴格,如果工人的被子、鞋子或者衣服放置不整齊就會被扔到垃圾箱里。工人反映宿舍里不安全,他們的個人用品經常被偷。因此,很多工人選擇在廠外住,但是由于他們租不起條件好的房子,他們的住宿情況也不盡人意。
V. 伙食情況
工廠的食堂在工人宿舍一樓。以前工廠每個月向工人收取80元伙食費,從今年5月份起,每個月要收180元,而且不管工人在不在廠里食堂吃都得扣這筆錢。工廠提供的伙食為三菜一湯,工人說菜里的油還可以,但是味道不好,而且發生過載飯菜里吃出死老鼠的事。因此,很多工人選擇在外面吃或者自己做。如果加班超過晚上12點,工廠會提供夜宵,但是都是白天剩下的飯菜。以前葷菜里只見肉皮,肉都供應給管理人員。但是從伙食費提高后,這種情況有所改善。由于飯菜質量不好,量也不多,工人反映他們根本吃不飽。
VI. 工作強度和勞動價格。
該廠目前主要生產克拉克的11319、11313等型號。不同部門的計件單價不同。裁斷車間一個工人8小時能做13000多雙,每雙0.0025元,成型車間一條線能生產2000多雙,每雙為1.2元至1.8元,針車部一雙鞋能拿2元左右。這樣生產一雙在國外市場上能賣幾十甚至上百美元的鞋子,這三道工序的工人的工資加起來只有5.2至5.8元人民幣。生產線上有很多孕婦,但是工廠對她們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她們和其他工人工作同樣的時間。另外,工廠管理人員經常辱罵員工,罵她們是豬或罵她們的父母,有時甚至打工人。
VII. 罰款與扣除。
“小過”罰款30元,“大過”罰款90元,主管可以任意決定。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丟失廠牌扣30元。工人必須自己購買廠服:冬裝28元一件,夏裝15元一件。非法搜身:如果廠里鞋子數量少了,保安就會對工人進行搜身,如果沒找到他們也不道歉。
VIII. 假日和福利
“五一”和“十一”放假沒有工資,沒有帶薪產假、婚假和喪假,每月有30元全勤獎,前提是不遲到、不請假、不曠工,工作1-3年的工人有100元的年終獎,3-5年的150元,5年以上的200元,自從工廠給工人購買養老保險后,原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醫療補助都被取消。
IX. 招工政策。
該廠工人大多來自湖南、四川、江西,其中女工最少占有90%。男工如果想進廠,必須交1000元介紹費。工廠會統一組織新入廠的工人去體檢,每人交體檢費50元和5元車費,但實際上如果工人自己去體檢的話,總共只需35元。工廠對新員工不提供任何培訓。工廠每年9月份左右跟員工簽訂一次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只有一份,由廠方保管。工人反映合同的內容與現實存在很大區別,并且簽訂合同時工人只需簽名就可以,對于內容沒有商量的余地。
X. 工傷和職業病。
該廠經常發生工傷。但是發生工傷后,除了保險公司的賠償外,廠方不提供任何醫療補助。成型車間里使用一種腐蝕性有毒化學藥品。由于氣味難聞,工人帶著口罩也經常會暈倒。
1、公司對職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車間(部門)領導應立即組織送往醫院救治,并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2、事故部門領導應及時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填寫工傷事故認定表,并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同時幫助工傷者處理醫療事項。
3、公司(企業管理部)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根據工傷認定資料,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和工傷保險待遇申報。
4、工傷職工的治療費用和工傷津貼,由公司先墊付。醫療終結后,由企業向社保機構統一結算。
5、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內,領取工傷津貼,企業停發工資。
6、工傷造成傷殘或死亡的,其有關待遇依據杭州市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7、公司財務會計部會同企業管理部負責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的繳納(認購)工作。負責工傷發生的費用墊付和向社會保險機構統一結算的工作。
8、對于因主觀原因致使工傷的發生,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賠償后),主要責任部門和領導以及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①對因違章指揮(操作)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與工傷事故負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20%。
②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領導,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③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④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班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⑤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作業小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注:不設班組和作業小組的車間(部門)由車間(部門)承擔班組和作業小組的經濟責任。因不可預見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責任由公司承擔。
當時看到該產品的瓶型和酒水還不錯,并且在招商時提出了很多給予經銷商的支持和優厚政策。于是王經理在糖酒會后和企業的招商人員經過幾次簡單的接觸后,就了該產品。剛開始合作時,結合自己多年來積累的分銷商和終端網絡加上企業的支持,鋪市活動開展得比較順利。但是等到產品鋪下去后卻遲遲不動銷,等到王經理和企業溝通如何解決產品動銷問題時,企業卻顯得不怎么熱心,原來的承諾遲遲不能兌現,隨著矛盾不斷升級,最終王經理和該企業不歡而散。
但是王經理白酒的初衷始終沒有改變,2013年春季王經理又來到糖酒會上,有了上次的經驗教訓,王經理這次比較謹慎。通過在糖酒會上兩天的觀察和了解,最終對一個外省二線名酒B企業的中低檔產品和山東本省的A企業的產品比較感興趣,希望會后能對企業多做了解。糖酒會后不長時間,兩家企業的銷售人員分別找到了王經理洽談合作事宜。
B企業的招商洽談過程
B企業作為全國二線名酒品牌,2013年新研發的中低端白酒產品開始在山東市場招商。B企業的招商人員是一個在企業工作多年的老銷售員,他在渠道拓展和市場招商上有著固定的思維,靠過硬的強勢思路來開發新品客戶和拓展市場。
B企業的銷售人員在談話過程中要求王經理,如果做該產品的經銷商,首款必須20萬元,5個單品必須全品項運作,同時派出3個業務員和2輛送貨車輛專人專車運作他們的產品。因為B企業的老產品在山東市場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該銷售人員希望開發“大戶”壓貨,高回款。企圖前期造成良好的開端,為后期市場回款做好鋪墊。
在實際談判過程中,王經理考慮到雖然該企業的老產品在當地市場有一定的影響力,但新產品市場反應仍是個未知數。雖說B產品,企業前期有很大的支持力度和后期完成任務有不菲的年終獎勵,但售后服務很難保證,加上目前當地市場競爭激烈,新品進店困難,品牌更新較快,資金運作緊張等因素,雖然看起來很美,但最終結果如何還存有疑慮。
于是王經理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為了降低經營風險,希望企業降低首款發貨量并且把年終獎勵變成過程獎勵,若產品鋪市后動銷好,下次再多進貨文章來源華夏酒報。但是該企業的銷售人員為了樹立自己的威信和品牌影響力,一口回絕了,于是王經理沒有果斷決策,只是告訴該銷售人員再考慮考慮。 A企業的招商談判過程 A企業的銷售人員糖酒會后沒有直接去拜訪王經理,而是派出3名銷售人員對王經理所在市場進行了一周的調查,然后銷售人員帶著市場調查報告去拜訪王經理。見面后,銷售人員并沒有吹噓自己的企業和產品怎么好,而是把當地的市場調查報告提交給王經理一份。市場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當地市場的宏觀環境分析:人口分析:包括人口數量分析、人口結構分析和人口分布分析等;經濟分析:包括人均收入、消費、產業結構、經濟增長率、貨幣供應量、政府支出等因素;文化分析:包括社會結構、風俗習慣、信仰和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生活方式、消費習慣、文化傳統、人口規模與地理分布等等。 當地市場的微觀環境分析: 競品價格分析:包括主要競品的經銷商價格、分銷商價格、終端價格以及渠道成員的利潤率分析等; 競品包裝分析:包括競品的規格、容量、度數、包材顏色、包材材質等; 競品的推廣方式分析:包括競品上市初期應采取哪些鋪市方式和方法,拿出多大的力度。在產品成長期采取了哪些促銷增加渠道推力,以及采取了哪些形 式和方法拉動產品動銷等;
競品的傳播方式分析:競品都采取的哪些傳播方式,如:電視廣告、公交車體、戶外高炮、報紙硬廣和軟文店招和其它終端生動化等;
競品的渠道結構分析:包括當地有多少分銷商、名煙名酒店、AB類酒店、CD類酒店、商超以及競品在這些渠道的表現;
企業環境的SWOT分析:結合當地市場的宏觀和微觀環境,結合企業的現狀分析自身的優勢與劣勢,以及面臨的機遇與存在的問題。
王經理認真看完A企業銷售人員做的市場調查報告后,對該企業和銷售人員有了好感,接下來的溝通變得非常順利。企業銷售人員又和王經理講解了企業的規模、實力、企業文化、運作模式等,以及企業樣板市場的運作情況等,并誠懇地邀請王經理去企業以及樣板市場參觀考察。
一周后,王經理再次接到A企業銷售人員打來的電話,邀請王經理去樣板市場和企業參觀考察。在企業的樣板市場,王經理聽取了和企業合作2年的同行李經理講述了和A企業合作過程中的點點滴滴,包括李經理和企業合作的經歷和經營業績,用具體的數字說明產品給自己帶來的利益,以及企業派駐的協銷人員的工作作風等等。為了謹慎起見,王經理還自己開車到李經理所在市場的終端店進行了現場實地驗證,通過市場走訪更加使得王經理對A企業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接下來,又對A企業的窖池、酒庫、灌裝車間等進行了參觀,在參觀過程中,給王經理印象最深的是企業員工的素質和工作作風以及嚴格的管理模式。參觀完企業,在企業的會議室銷售人員又遞交給王經理一份他所在市場的當年市場運作計劃書。計劃書的內容主要包括:
1、產品及價格策略:結合市場調查報告,詳細闡述了王經理所在市場應該經銷的幾款產品,每款產品的價格體系、經銷商的利潤空間、產品的調換貨等;
2、渠道運作策略:針對不同的產品應該怎么分渠道運作,每個渠道的具體運作策略以及針對不同的渠道運作過程中企業提供哪些支持等;
3、傳播與推廣策略:詳細闡述了市場運作的不同階段企業采取哪些宣傳形式、宣傳物料以及公關活動對品牌進行傳播,另外針對渠道成員和消費采取哪些促銷品和禮品進行推廣;
4、協銷策略:企業派駐市場的銷售人員具體要協助經銷商做哪些工作,企業如何管理這些協銷人員等。
二、實施會計實踐教學體系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校內實驗室建設近年來,學院在已有的會計手工實驗室、會計電算化實驗室、財務管理實驗室的基礎上,又先后建設了ERP沙盤實驗室、審計實驗室和會計開放實驗室,先后配備了用友、金蝶、網中網等財務教學軟件。在會計開放實驗室的建設過程中,受現有實驗資料的限制,學院成立專門團隊收集不同行業的全真會計資料(包括工業企業、商品流通企業、外貿企業、房地產企業、小企業等),形成了一整套多行業可供學生自主選擇的全真會計實驗資料,有效保障了輪崗開放實驗的順利進行。
(二)加強校外實訓基地建設與此同時,學院加大了校外實訓基地的建設力度,先后與20多家企業、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機構等單位簽署了合作協議,為學生校外實訓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此外,學院還成立了專業建設校外專家委員會,聘請知名企業財務總監、事業單位會計主管、金融機構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專家前來參與,共同探討社會各界對會計應用型人才能力需求的變化,探索有利于會計專業校企深度合作的方式和方法。
(三)優化師資隊伍一方面,學院通過積極選送教師參加財政部門的有關培訓、鼓勵教師到企業進行掛職鍛煉、鼓勵教師聯合企業和科研單位進行橫向的項目開發與課題研究、鼓勵教師考取相關的執業資證書等方式來提升教師的實踐能力;另一方面,學院積極聘請來自校外的財務總監、會計主管、財務經理、注冊會計師等實踐經驗豐富且業務素質高的專業財會人員擔任實踐教學的兼職教師,除擔任具體校外實踐課程的教學工作外,還積極邀請兼職教師參與實踐教學案例開發、實踐教學資料收集、實踐教材編寫等工作,為我院的實踐教學提供了非常有益的補充。
(四)強調“多證書”培養“多證書培養”是指學院積極引導和鼓勵學生在校期間考取各種能力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具體如計算機、英語、普通話等能力等級證書以及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職稱證、理財規劃師證等職業資格證書。近年來,我院畢業生會計從業資格證的獲取率接近100%,會計職稱證書、理財規劃師證等職業資格證書的獲取率接近20%。
(五)積極開展并參與各類技能競賽多年來,學院高度重視各類技能競賽對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積極作用,學院每年組織的“會計技能大賽”“、沙盤模擬經營大賽”和“創業設計大賽”等比賽,為學生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鍛煉與提高提供了廣闊的平臺,也激發了學生對專業技能的學習熱情。此外,學院還鼓勵學生參與國家級和省級的各項技能競賽,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2011-2014年,我院學生多次榮獲“用友杯”全國大學生企業沙盤模擬大賽遼寧賽區團體第一名和全國總決賽二、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