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4 1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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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X
副組長:羅海燕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定現場指揮緊急搶救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2.組織對傷員的搶救。
3.組織事故區域內的師生進行疏散和轉移。
4.組織處理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封閉伙房保存一切食物物品的完好。
6.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二、應急救援程序和救援隊伍
(一)、應急救援程序
1.迅速報警。
2.立即組織搶救。
3.消除一般安全隱患。
4.做好善后工作。
(二)、應急救援隊伍和分工
1.重特大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統一協調應急救援的有關事宜。
2.具體分工
通訊組:負責對外報警、上報信息。
搶救組:負責聯系醫院,并對傷者進行初步搶救。
保衛組:負責控制事故態勢,消除一般隱患事故,同時迅速疏散師生,離開事故現場。
后勤組:負責救援工作的車輛調動,物資、人員經費的投入。
每組安排后勤3-5名救援人員
三、值班、報告制度
(一)辦公室設在園辦室,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值班電話X。
(二)明確事故搶救電話
醫療急救中心 120
火災事故
119
爆炸事故
110
交通事故
122
(三)安全信息上報制度
1.發生任何事故,要按上級規定(2小時以內)向園辦室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違者必糾。
2.園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通知園領導,并迅速通知有關處室人員,同時,按有關規定向區文教局等上級主管部門上報。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幼兒園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園長(110、120、119)—教育局防疫站疾控中心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
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四、應急救援的物資保證
確保必要的物資準備,并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性。
五、救援演練
為建立健全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減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體預案》、《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體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行政區域內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組、鄉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組成。
2.2應急領導機構
2.2.1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縣人民政府成立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縣衛生局局長、縣農委主任、縣畜牧獸醫中心主任、縣質監局局長、縣工商局局長、縣食藥局局長擔任。
縣公安、監察、經信、新聞、發改、農委、衛生、質監、工商、食藥、財政、教育、住建、環保、水利、畜牧、糧食、鹽業等單位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為縣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統一領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審議批準縣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決定啟動應急響應;或者授權事故信息。
2.2.2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衛生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為:
(1)承擔縣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落實縣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建立事故應急處置發文、會商、信息和專家組管理、工作督查等工作制度。
(2)檢查督促相關鄉鎮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3)收集匯總分析各相關部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
(4)組織協調全縣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相關宣傳培訓和演練。
(5)在上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縣政府的領導下,參與和組織調查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組織修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組織建立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
(8)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及縣政府“三定”方案賦予的職責,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預防預警工作。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根據下面職責分工分別承擔相應的工作任務。
縣新聞部門:負責開展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儲備與調撥工作。
縣經信局:按照現行醫藥儲備體系負責醫藥用品的調撥供應。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狀態下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供應情況的監測,協調組織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參與畜禽屠宰加工環節以及流通領域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酒類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做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縣公安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工作及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鑒定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縣衛生局:負責縣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引發的食源性疾病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負責及時收集信息、分析動態。
縣農委:負責對農產品生產環節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木鑒定等工作。
縣畜牧獸醫中心:負責對畜禽產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質監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對食品流通環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食藥局:負責對餐飲服務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助縣食藥局等有關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指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指導事發地快速妥善處置環境污染,對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縣水利局:負責對水產品養殖生產環節造成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糧食中心:負責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運輸等環節原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鹽業公司:負責由鹽及鹽產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工作組
縣指揮部設事故調查組、危害控制組、醫療救治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1)事故調查組
牽頭單位:縣衛生局
成員單位: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農委、縣畜牧獸醫中心、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食藥局、縣經信局、縣水利局等部門。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開展流病學調查工作,查明致病原因,做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縣公安局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由縣監察局負責。根據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危害控制組
牽頭單位: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部門負責
成員單位:縣農委、縣畜牧獸醫中心、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食藥局、縣經信局、縣水利局、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糧食局、縣鹽業公司。
職責: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縣衛生局
成員單位:縣經信局、縣食藥局。
職責:負責組派醫療衛生救援專家與應急隊伍,調集救治藥品、醫械,開展食物中毒人員醫療救治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
(4)應急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縣經信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
職責:提供應急救援資金及交通工具,負責協調組織調運應急救援設施,對中毒人員進行安撫,對受影響人群進行相應安置處理,保障應急現場安全和救援秩序,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5)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新聞部門
成員單位:縣衛生局、縣農委、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食藥局、縣經信局、縣水利局。
職責: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及應急處置信息宣傳報道的組織工作,負責新聞和記者接待,加強輿情收集分析,正確引導輿論,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工作。
2.4專家組
縣指揮部聘請有關科研機構和部門專家組成,主要涉及應急管理、衛生、農業、畜牧獸醫、質監、工商、食藥、商務、環境保護、水利等部門,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縣指揮部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5應急指揮部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單位和職責比照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確定。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預防工作
(1)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衛生部門會同農業、畜牧獸醫、質監、工商、食藥、商務等有關部門對初級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環節及其他領域食品安全進行風險監測,加強關注和防范,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2)衛生部門開展對食物中毒信息的監測、報告和分析工作;
(3)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經信、水利、農業、工商、質監、食藥等有關部門加強對食品安全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熱點問題的監管,做好節假日、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制訂完善本鄉鎮、本部門、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預案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5)縣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綜合利用和資源共享,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波及的范圍、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識,一級為最高級別。根據事態的發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升級、降級。省人民政府統一對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預警及預警公告,市人民政府根據省政府要求積極做好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相關工作。市人民政府負責對較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預警,向全市或事發地預警公告。
縣人民政府負責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密切監測食品安全狀況,及時預警。對跨縣級行政區劃的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須經市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批準。
3.2.2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狀態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采取以下措施:
(1)指令各應急工作組進入應急狀態,綜合協調組要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2)針對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疑食品,采取控制、封存、追回、銷毀等措施,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根據事態發展,及時調集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人員、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事件信息,公布咨詢電話。
(5)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隱患已經排除的,警報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狀態,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2.3預警支持系統
(1)建立食品安全預警系統。衛生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工作。農業、畜牧獸醫、商務、工商、質監、食藥等部門分別在各自監管領域內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部門間和部門上下的信息溝通和協調聯動。
(2)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數據庫。衛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監測信息數據庫。
4應急響應
4.1事件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發展趨勢,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4.1.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設區市,造成或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發生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并有擴散趨勢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1.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縣(市、區),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損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4.2分級響應
4.2.1I級、Ⅱ級、Ⅲ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指揮部啟動I級、Ⅱ級應急響應后,縣政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縣指揮部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縣指揮部辦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加強與事故所在縣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進展情況,指導督促當地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立即向縣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情況,成員單位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根據職責部署本部門開展協同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召開專家咨詢會,分析情況、提出處置建議,派遣相關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按規定向省、市人民政府、省、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政府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情況。
必要時請求市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支援。
4.2.2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程序可比照Ⅲ級響應程序。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立即組織先期處置,當發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時,啟動Ⅳ級響應進行處置。必要時市人民政府或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4.2.3響應級別的升降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1)級別提升。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縣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4.3信息報送與處理
4.3.1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地區和上級有關部門通報的信息。
4.3.2報告主體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向所在地縣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3.3報告時限和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對于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食品安全事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在獲知事故發生信息1小時內直接向縣政府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
4.3.4報告內容與方式
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事故發生后l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口頭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中毒和死亡人數、主要癥狀、初步原因、受污染或可疑食品和其他人員受影響程度等情況。
續報采用書面報告形式,主要內容包括: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及對初報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以及事故發生的原因、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防治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直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置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鑒定報告等詳細情況。
4.4應急處置
4.4.1現場應急處置原則
(l)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實施先期處置,優先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2)盡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科學有效的救治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4.4.2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責任單位要進行先期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指揮和派遣相關部門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防治食品安全事故擴大和蔓延。
4.4.3應急行動
應急行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
危害:
(1)緊急調用、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員、藥品、醫械、物資、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形式,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應設施、資金等,立即對食物中毒人員進行救治,確保應急所需及時到位、救治及時有效。
(2)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波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專家制訂科學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3)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收集事故現場的第一手資料,進行現場調查、咨詢,對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做出恰當的研判。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4)農委、畜牧、質監、工商、食藥、商務、水利、糧食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5)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委、畜牧、質監、工商、食藥、水利、糧食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6)核實現場情況,收集、整理現場信息,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與暢通,及時向事發地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向社會通報應急處置情況。
4.5信息
需要縣指揮部的,由縣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事故的發生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利于維護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對于較為復雜的事故,可分階段,先簡要基本事實。當發生跨省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及時通報應急處置信息,并按權限。
4.6應急響應終止
4.6.1應急響應終止的條件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1)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2)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4.6.2應急響應終止的程序
(1)應急響應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解除應急狀態。
(2)應急響應結束后,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轉入常態管理為止。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縣人民政府應按照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善后處理意見和相關要求,認真執行落實,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縣指揮部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相關部門及事發地人民政府執行落實,做好善后工作。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做好恢復生產經營秩序、妥善安置受影響人員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2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鄉鎮指揮部要在一周內做出客觀、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應急預案實施效果評估情況;
(5)經驗、教訓和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必要的附件。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鄉鎮食品安全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暢通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保障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應急處置通訊設施系統,確保事故發生時通信暢通。
6.2隊伍保障
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防治與醫療救援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專業培訓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3技術保障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負責現場處置的監管部門要立即進行采樣,并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技術鑒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4經費保障
縣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需要,提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經費預算,報縣財政局或縣發展改革委審批后執行。
縣指揮部辦公室針對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交通工具和應急指揮平臺等裝備建設和培訓、演練需求,提出經費預算報縣財政局或縣發展改革委審批后執行。
鄉鎮人民政府要在年度經費預算中安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經費,確保經費及時撥付到位。事發地人民政府應急處置經費不足,根據事發地實際情況和請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縣財政予以支持。
6.5物資保障
發展改革部門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撥。
6.6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6.7宣教培訓
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6.8演習演練
建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公司及項目經理部應編制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設備,應急救援人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要定期組織演練。使企業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提供更好地安全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
(2)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應保護好現場,及時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根據狀態發展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根據狀態發展要求,充分使用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3)發生安全傷亡事故應及時如實上報公司, 24 小時內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工會,必要時應向檢查、公安部門報告,現場施工人員在組織搶救的同時,應及時召集現場目擊者或當事人詢問情況,做好記錄,并將初步調查情況寫成報告。
(4)發生死亡、重傷事故應及時處理結案,填報《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制度使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環節,堅持傷亡事故報告制度,有利于上級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定改進措施,有效地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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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道里區教育局的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幼兒園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幼兒園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幼兒園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幼兒園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幼兒園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溫淑榮,總負責全園安全工作。
副組長:張世東 主抓具體工作
組 員:各班教師 負責各自班級安全工作及隱患上報工作
各部門成員 負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幼兒園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園長——中心校(110、120、119)——鎮政府、教育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四、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上級教育部門和鎮政府。
(2)采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幼兒園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并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采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后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幼兒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解決好師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當地衛生部門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幼兒園保健醫要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園幼兒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園外,幼兒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非典、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園上課、上班。
(3)在園內發現傳染病的幼兒或教職工,幼兒園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幼兒園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并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幼兒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幼兒園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幼兒園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幼兒、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并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政府和教育部門,決定是否實行全園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幼兒進行隨訪,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上級部門和防雷主管部門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鑒定。
(4)檢查設備或建筑物損壞情況,并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搶救。若交警在場,積極協助交警開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場,則由保健醫和相關人員對受傷師生立即采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扎傷口,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幼兒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六)樓梯間擁擠*踏事故應急預案
(1)幼兒園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幼兒園醫護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七)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幼兒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幼兒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幼兒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幼兒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幼兒園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幼兒園醫務室處理或送幼兒園附近的醫院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首先與保健醫聯系,對傷員做及時診斷處理,同時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大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做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并保護現場,采集有關證據,以利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突發自然災害(汛臺、地震、氣象、雪災、臺風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幼兒園廣播(或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幼兒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幼兒園衛生室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后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并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幼兒園和社會的穩定。
(九)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幼兒園對幼兒造成傷害時,幼兒要及時向老師或幼兒園報告,其他幼兒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
(2)老師和幼兒園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并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中心校或教育主管部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五、善后處理:
幼兒園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幼兒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幼兒園穩定。
對傷亡幼兒的賠償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調查與結案:
幼兒園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幼兒園安全應急預案二
一、活動目的: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使全校師生人人有安全意識,人人學會自救自護。
二、演練時間、地點、內容
演練時間:
地 點;營里鎮幼兒園
內 容:安全防火演練
三、活動準備:
1、教師對學生傳授消防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學會自救自護要領。
2、汽油、木塊、滅火器、濕毛巾、手電筒。
四、具體活動程序:
1、召開全體教職員工的動員大會,提高認識,增強安全意識。使學生了解防火常識,逃生辦法,自救自護的竅門
2、布置演練的具體分工要求責任人,各負其責。
3、下午演練時間鈴聲響起,疏散演練開始,全校師生在老師的疏散引導下快速撤離火場,向安全地帶疏散,要求學生在撤離時彎下腰,伏下身體,用濕毛巾捂住嘴,并在撤離時關緊教室的門、窗,用手電筒代替應急燈從教室門口在最短的時間內安全撤離。
5、撤離現場后,校長講解消防知識、消防法規、火災案例等。
一、基本情況
,我市各有關部門嚴格遵循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地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應急工作方針,切實加強部門配合,扎實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預防等基礎工作,全年未發生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
二、應對工作評估總結
(一)加強應急組織領導。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長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我局,辦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長擔任。藥品安全應急管理也專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應急管理工作。加強部門聯動,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建立健全處置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運行機制和救助體系,加大物資、資金保障力度,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事件危害。
(二)健全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原則、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方面,陸續制定出臺了《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從制度上落實監管責任,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在應對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方面,制定了《問題藥品應急處置工作程序》,不斷完善預警發現處置機制,及時控制和有效處置在安全性方面存在問題的各類藥品和醫療器械;強化與公安、衛生等其他行政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建立包括藥品監督、衛生防疫、臨床治療等專家組成的預后處置組,研究對使用過問題藥品人群的補救方法措施;建立完善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建立統一的藥品安全事故監測、聯絡體系。
(三)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我們切實采取措施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強化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一是強化生產環節監管。對14家藥品生產企業開展了47次飛行檢查和跟蹤檢查,共發現各類管理缺陷74項次,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開展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高風險醫療器械等監督檢查,建立醫療器械監管責任體系,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生產行為。二是強化經營環節監管。開展藥品經營企業gsp復認證工作,已有3家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179家零售藥店順利通過了gsp復認證現場檢查。并對認證滿兩年的18家批發企業、5家零售連鎖企業進行gsp跟蹤檢查。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聯合開展含可待因復方口服制劑專項整治工作,加大特殊藥品監管力度。將醫療器械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注冊核查、體系考核相結合,努力提高醫療器械監管水平。三是強化使用環節監管。啟動國家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積極推行城市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聯合衛生部門對23家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執行《江蘇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情況進行檢查,提高規范藥房、合格藥房創建水平。首次舉辦全市adr報告質量評比活動,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我市參與在線呈報單位數862家,居全省第一;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病例報告3884份,居全省第三。四是嚴格監管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開展基本藥物配送情況專題調研,實行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報備制度,對全市6家定點配送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基本藥物抽樣檢驗任務,基本藥物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證。
(四)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問題乳粉清查、“地溝油”專項治理、學校食堂餐飲安全檢查等專項整頓,切實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在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方面,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藥制劑等為重點品種,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行為;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檢查,查處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領域的違法行為;開展藥品冷鏈管理專項檢查,加強生物制品監管;開展藥品生產、制劑配制專項檢查,確保不發生源頭性藥害事件。,全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21016次,檢查涉藥單位7513家,立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558起,其中查獲的“9?16”特大假冒人血白蛋白案被列入國家藥監局公布的十大典型假藥案之一。
(五)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分別成立食品和藥品專家庫,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開展咨詢、技術指導并參與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組成由監管人員、專家等組成的應急處置隊伍,通過應急演練和崗位練兵等形式,培養和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回應能力。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大食品藥品培訓宣傳力度,全系統新畢業食品安全工程碩士研究生35名,積極開展“315”、“124”宣傳咨詢活動,配合市電視臺舉辦“315”電視晚會;組織市區300個家庭參觀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全國巡展,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組織基層藥監人員自編自演法制小品節目,參加全市“五五”普法專場文藝演出,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和飲食用藥安全知識,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工作建議
(一)夯實應急工作基礎。強化應急管理組織建設,加大應急經費的投入,保證應急物資儲備齊全。加強應急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學習培訓、應急演練等方式,建設一支“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高素質應急管理隊伍。
(二)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預案,不斷健全預警發現處置機制,為防范和處置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強藥品日常監管。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切實保證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四)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應急處置能力,不斷增強群眾增強綜合防控和自我防控意識。
四、趨勢分析
(一)發生趨勢。
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集體性食物中毒。二是污染源引起的原發性食物中毒。三是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食品污染引起暴發性食物中毒。
藥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醫藥產業結構不合理、產能過剩。二是突發群體性藥械危害、嚴重藥械不良反應。三是部分藥品生產經營者缺乏社會責任、無序競爭、偏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四是農村藥品安全存在隱患。
一、應急預案的編制、執行、落實及演練情況
今年1---6月份,xx區xx局按照區安監局要求對過去編制的xx區xx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xx區xx局食物中毒突發應急預案、xx區xx局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xx區xx局防汛搶險應急預案、xx區xx局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xx區xx局消防事故應急預案、xx區xx局機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了分析、評估和修改完善。
為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區xx局制定了突發總體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局屬各單位也相繼制定了各類應急救援預案0個。進行防汛、消防、防爆、逃生、水面救援等預案演練0次。預案演練各種預案的制定和頒布,對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保障社會政治穩定,將有巨大的保障作用。xx區xx局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在7月4日的暴雨引發的樹木倒伏事故中得到了檢驗和完善。
二、應急機制、體制建設情況
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不同情況,各類應急救援預案中都建立了不同的救援組織體系。區xx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保障隊伍、以及各基層單位組成。
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領導機構;局保衛科是全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指揮機構,下設6個基層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組織。
三、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及人員編制情況,工作經費來源及隊伍、物資保障系統建設情況
應急管理由局保衛科負責,共有2名工作人員。救援隊伍全部為干部、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兼職,其中指揮員6人、組長10人、救護人員1人、防汛搶險130人、水面救援4人。物資保障方面采取專項救援物質與生產用物資相結合的辦法,救護設備設施落后。
沒有專項應急管理經費,靠各單位自籌。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見》精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4、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1、經常性地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唐國盛
副總指揮:陳世祥
協助人員:聶洪祥、付茂全、羅天友、袁勇、李婭、王永國、邱業新及班主任
(若總指揮不在,由副總指揮指揮搶險救助;若都不在,有值班行政指揮。)
2、安全事故應急隊伍
(1)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陳世祥
成員:付茂全、羅天友、李婭、王永國、班主任
(2)安全突發事件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聶洪祥
成員:邱業新、袁勇及學校后勤處其他人員
五、值班制度:
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和工作人員值班制度,學校嚴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
六、安全教育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廣泛影響的特點。安全工作重在預防,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學校對全體師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應列為學校、班級常規工作之一并須作好記載。
(一)學校利用業務學習、周例會,班主任利用班會時間,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知識,對全體師生開展常規安全教育。
(二)利用板報、廣播開展安全知識宣傳。
(三)班主任要有針對性地舉行安全教育主題班會,突出交通安全、防盜安全、網絡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關內容。
(四)不定期聘請交通管理、消防、醫療保健等相關機構人員給師生舉行安全知識講座。
(五)加強相關安全隱患尤其是以下幾方面的安全隱患防范教育,組織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每年進行2次以上。
七、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學校發生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損失時,第一目擊者以及后續人員要立即報告校長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第一,保護現場。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班主任、輔導員是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級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學生具體負責。當日值班領導負責指導、幫助班主任處理。
(一)校園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在校園如發生學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受傷者到醫院診治。
2、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確定責任人,并做好有關記錄。
3、通知受傷害者的家長。
4、妥善處理事故。
(二)樓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課間操期間,各班上課教師要在各自樓梯口組織學生有序上下樓。
2、當發生學生摔倒時,其他學生應立即停止上下樓,迅速將摔倒學生扶起,必要時立即送醫院救治。
3、如出現學生踩踏事件,應立即疏散其他學生,對被踩踏學生立即進行有效救治,必要時撥打120,送醫院搶救,并及時向教管中心和區教育委員會報告。
4、通知受傷害學生家長。
5、迅速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
(三)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和傳染性疾病時,應迅速隔離并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注意食品留樣)
4、迅速排查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和傳染性疾病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并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五)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校長及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助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6、若是起火初期,學校師生可自行實施用小型滅火器滅火(學校須派專人負責每期對教師進行火災事故演練和使用滅火器的培訓)
(六)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遇到路人及時求援。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做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七)校產被盜應急預案
1、學校發生財產被盜,須在第一時間向110報警,同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學校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數量,并做好登記。
3、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案件偵破提供條件。
(八)防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1、成立以校長唐國盛為組長,主管校長陳世祥為副組長,學校及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制定嚴密的防范措施。
2、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突發事件進行制止和處理。
預防措施:
1、制定嚴格的安全保衛制度。護校人員每天對全校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一旦發現可疑人員,立即進行盤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2、加強門衛管理制度和會客制度。學校師生出入校門一律出示相關證件,外單位來客一律在校門口進行登記,杜絕外來人員進校發生事端的可能。
3、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情況每天進行自查,學校每周進行抽查,每月進行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時整改。
預案實施的組織機構: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1、撲救行動組:
組長:羅天友
成員:劉祥健、平、程必田
2、通訊聯絡組:
組長:唐國盛
成員:聶洪祥、李婭
3、疏散引導組:
組長:陳世祥
成員:程必田、袁勇
4、安全防護救治組:
組長:付茂全
成員:王永國、劉家元
5、善后處理組:
組長:邱業新
成員:劉家元、龔由德、周勇
預案的實施:
1、各部門的通訊聯絡員一旦發現情況應立即向保衛處報告。
2、保衛處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和所有護校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采取各種方式向學校領導進行匯報。必要時要撥打“110”進行報警。
3、趕赴現場后,首先要對作案人立即進行阻止和控制。視現場情況,必要時采取武力進行控制。要本著對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不受損失為首要目標。
4、每個班級要明確疏散通道并進行演練,如遇突發事件需疏散時,各部門的工作人員要立即將現場的學生及無關人員疏散到指定地方,并做好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防止對無關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5、如果現場有受傷人員,安全防護救治組立即進行救護,必要時撥打“120”進行救護。
6、事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善后處理事宜。
對撲救行動組的要求:
如果發現犯罪分子進行破壞或行兇,要敢于同犯罪分子做斗爭,要視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利益大于一切,在緊急關頭英勇頑強,不怕犧牲,努力將犯罪行為進行制止和控制。
八、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2、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指導幫助。
3、請求駐地公安部門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
5、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6、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請家長單位領導幫助工作。
7、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九、應急預案的實施
1、應急預案啟動后,有在現場的安全小組成員協商處置,并由學校確定專人命令,組織自救或互救。
為進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實加強對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學校把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教師都具有很強的安全意識。我們還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形勢,把涉及師生安全的各塊內容進行認真分解落實到個人,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有對應的專管人員,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諉。從而形成了學校校長直接抓,分管人員具體抓,各班主任具體分工負責組織實施,全校教師齊心協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制度保證,實施到位。
1、強化安全工作措施,把學校安全工作抓實抓牢。不斷完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建立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認真做好外訪登記,嚴防閑散人員進入校園。做好上課期間師生外出登記工作,以免有人員在上課期間走失或出意外。確保校園治安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2、值日教師提前半小時到崗,進行課前、課間、午間巡視,及時把偶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上學、放學時間由學校男老師輪流堅持在校門口協助學校保安維持秩序。
3、課課點名制度:每堂課的任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的出席點名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家長聯系。
4、簽訂責任書、告家長書制度:學校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學校在學期初與學生家長明確學生安全責任意識,明確了家長應做的工作和應負的責任。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每次節假日前都發放相關安全教育致家家長書。
5、加強檢查,及時整改。定期對校園設施安全進行排查,對存在的隱患及時反映,及時整改。
6、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和管理。嚴禁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上路,校內無學生騎車現象。
7、嚴禁教師個人私自帶學生外出,學校所開展的各種活動嚴格堅持大型活動上報審批制度。
8、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等各項制度建設,重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積極配合衛生、工商、藥監局等部門加強管理,力爭把食品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學校的食品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9、加強學校衛生管理工作。培養學生的自理能力和衛生習慣,做好室內的清掃和保潔工作。班主任、各科任老師密切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實行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堅持每日晨午檢制度。
10、建立學校安全意外事故處理預案制度:結合學校本身的實際,制定校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地震應急疏散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預防與控制傳染病應急預案,做到人員職責明確,信息渠道暢通,程序科學,實施便捷。
三、加強教育,增強意識。
1、利用早會、國旗下講話、班隊會等途徑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交通安全、用電安全、防火、防溺水、預防食物中毒、反對、各種傳染病的預防、家庭生活、戶外活動安全活動等,大力加強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克服麻痹思想。長假前校長利用早會對學生進行專題安全教育。
2、學期初,學校組織部分教師對周邊水域進行排查,在一些不安全的地方設置了警示牌或警示語,提醒學生注意,通過這些措施的采取,有效地杜絕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加強學校安全穩定教育,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緊密結合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在教師會議上及時部署落實。有計劃地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師生法制觀念,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4、經常開展安全工作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重視安全投入,不斷完善安全防范水平。
5、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利用班會活動、學科滲透等途徑,通過講解、培訓等方式對學生開展安全預防教育,使學生接受比較系統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病、防體育運動傷害、防火、防盜、防震、防騙、防煤氣中毒、防暴恐事件等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還利用黑板報、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宣傳工具及舉行主題班會、講座、手抄報、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通過教育提高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6、抓好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基礎。我們以“安全教育日、月”活動為重點,經常性地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系列活動,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做好相關應急演練活動,組織消防演練、防暴恐演練等,使學生基本掌握突發事件時的逃身方法和一些基本的自救方法。
8、進一步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通過健康教育課、班隊活動、廣播、宣傳欄等多種教育教學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買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9、在學校宣傳欄中設立“安全知識宣傳專欄”,加強對全校師生日常的安全知識宣傳和普法教育,做到人人知曉學校組織的安全、法制教育。通過專題講座,提高學校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健全預警機制,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
1、進一步建立學校的安全預警機制,通過發動師生“尋找身邊的不安全隱患”等活動,培養全員安全意識,營造一個安全工作人人都重視、發生問題個個能處理的良好局面。
2、建立學校安全意外事故處置預案制度。學校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制定了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對可能發生的事故處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及應對措施。
我鄉已建有鄉應急總體預案(即鄉應急管理制度),同時建立了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鄉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鄉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等專項應急預案,鄉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鄉重大食品安全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鄉水上應急救援預案、鄉處置應急預案、鄉重大疫病防治應急預案、鄉森林防火安全應急預案、建立了鄉防災救災水上應急演練預案、鄉孝德文化旅游節安全處置應急預案等重大活動應急預案;在08年的時候還因特殊突發事件建立了飛船著陸應急救援預案、唐家山堰塞湖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等14個預案。
學校也根據鄉政府和教育局的應急預案總案制訂了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被盜案件應急預案、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傳染病預防與控制應急預案、防洪抗汛搶險應急預案、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食物中毒應急預案、飲食、飲水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學校緊急事態預案、學生急性傷病處置預案、實驗傷害事故的防范及處置預案、外來人員安全管理預案、校園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教學樓緊急疏散預案、用電、用水安全預案、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體育課意外運動傷害應急預案等19個預案。
菜刀廠根據鄉政府的應急預案總案制訂了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被盜案件應急預案、防洪抗汛搶險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外來人員安全管理預案、用電、用水安全預案、工傷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等7個預案。
頁巖磚廠根據鄉政府的應急預案總案制訂了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被盜案件應急預案、防洪抗汛搶險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放炮作業安全應急預案、用電、用水安全預案、工傷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等7個預案。
社區建立了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防洪抗汛搶險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食品安全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處置應急預案、鐵水火龍表演安全應急預案等7個預案
我鄉從2005年至今根據縣府應急總案,結合我鄉實際基本建立起了應急預賽建設的體系,主要是采取政府牽頭,分級負責的原則,逐步建立起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并在近幾年通過各種活動逐步對各項預案進行了完善和修訂。特別是通過孝德文化旅游節,全國內河水上救援應急演練等大型活動,對我鄉建立的應急預案進了驗證和修訂。
二、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1、預案編制缺乏專業性
由于我們鄉人員少,專業人才特別缺乏,而各種預案的制訂都需要有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所以編制的預賽的專業性不夠,很多預案的編制都僅停留在安全性的考慮上,而應急防控,應急救援等專業性要求相對較強的環節就顯得不夠細。
2、預案編制驗證和修訂困難
由于很多預案都是根據縣級總案和上級部門預案編制,如地質災害,自然災害,重大食品安全、重大疫病防控等,這些預案本身是針對特定的條件的,不發生就沒辦法驗證其是否科學合理,而無法驗證就更談不上修訂。而一旦發生,預案的執行也就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性。
3、預案物質的準備和儲備困難
由于預案的執行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物質準備和儲備,這就需要一定的經費支持,而鄉級財政資金困難是普遍現象,這就導致很多預案的物質準備和儲備不足,如果預案發生,而物質準備不足,就會給預案執行帶來影響。
4、預案經費的解決困難
沒有專項的預案經費解決渠道,預案的經費只能通過擠占其他資金的方式來解決,這就導致預案經費總是處于緊張狀態,也會影響預案的執行。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制定*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云政發〔*〕113號)《云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云政辦發〔*〕215號)、《昭通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昭政發〔*〕72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3.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涉及云南和毗鄰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云南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事故上報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1.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昭通市和毗鄰州、市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上報省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昭通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工作原則
按照縣政府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縣應急處理指揮部
2.1.1成立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主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衛生局、廣電局、教育局、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農業局、經貿局、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環保局、發改局、民宗局等有關單位主要領導,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增加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相關部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日常工作。
2.1.2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的重要信息;
(4)審議批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2.1.3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要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參與生產加工、流通環節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經貿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供應,組織對屠宰加工環節以及參與流通領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經營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監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助縣衛生局等部門對校園范圍的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因污染環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協調、指導地方人民政府的污染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現場的保護及秩序維護、涉嫌犯罪案件的偵破鑒定工作。
縣委宣傳部(縣廣電局、記者站)負責制定信息方案及對外口徑,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及善后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并積極爭取上級相關部門的支持。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協同相關部門進行事故搶險,組織后勤保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受害群眾及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指揮部其它成員單位及其它相關部門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完成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有關工作。
2.1.4辦公室
(1)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縣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的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部辦公室人員: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等指揮部成員部門工作人員、指揮部臨時抽調人員和事故發生地的工作人員組成。
(2)辦公室職責:
①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②檢查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③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④向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⑤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⑥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1.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及職責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
(1)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可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及案件查辦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主管部門為主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收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查處。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現場流行病學和致病原因調查,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現場衛生防疫及行政控制等工作。
(4)后勤保障組
由縣政府辦、民政局、經貿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等問題及其它善后工作。
(5)信息聯絡及新聞報道組
由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縣廣電局、記者站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
(6)專家咨詢組
縣應急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專家咨詢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7)現場檢測與評估組
應急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應急辦公室和有關部門。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機構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相關問題;負責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3專家咨詢委員會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具體職責是:
(1)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
(2)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制定、修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
(4)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系統
全縣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縣農業局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縣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個部門聯合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全縣統一的舉報電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測工作,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
縣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農業局、經貿局、環保局、教育局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
(1)通報范圍
①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②30人及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③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①縣級有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
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縣政府及與事故有關鄉鎮和縣級有關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③縣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農業局、經貿局、環保局、教育局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信息報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險情,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上報縣政府及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2.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縣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對有關部門以及各鄉(鎮)報告的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部門意見,研究防控措施。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根據事態發展程度及時上報縣政府,向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機構通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對特別嚴重的食品安全預警信息應當報請縣市政府同意后或解除。
3.3報告制度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系統,信息報告和通報系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系統等。
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等食品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報告。
3.3.2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級向上級報告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等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縣政府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3.3.4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等有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
3.3.5責任報告人
(1)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3.6報告時限要求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3.3.7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3.3.8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3.9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由縣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4.1.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I級)。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4.1.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部或上級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全縣范圍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救援工作。
(1)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
(2)向指揮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啟動縣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3)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及案件查辦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信息聯絡及新聞報道組、專家咨詢組、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等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組織新聞工作,并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開通與事故發生現場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
(5)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6)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救援。
(7)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召集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相關機構集中統一協調指揮。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發生后,縣人民政府根據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1.5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市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上報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指揮協調
進入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鄉(鎮)人民政府有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相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和主要職責部門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4.2.1縣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決定啟動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4.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單位、當地人民政府、主要職責監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責任部門、職能主管部門、民政部門、環保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并抄報縣政府及抄送縣級有關部門。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的信息,要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經縣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
6.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檢測機構受縣應急指揮部或者辦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物資保障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民政府財政預算。
6.6演習演練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縣性和區域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部門應組織所屬企事業單位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部門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6.7宣教培訓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身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制定,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部門(鄉鎮)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