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1 23: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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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疾煲庖?/p>
三、學校章程
四、法人代表(舉辦者)登記表
附:舉辦者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附學歷報告)、政治思想表現等
五、校長登記表(不能聘請在職人員)
六、董事會成員登記表(附個人簡歷)
七、教師基本情況登記表(匯總表)
附:身份證、學歷證(附學歷報告)、教師資格證(附原件、專職教師不低于5人)
八、財務人員登記表
九、固定資產登記表
十、學校各項制度(管理制度、用人制度、考核制度、安全制度、財務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xx-2020年)>的實施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工作部署,認真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大力倡導尊重教育、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勝利召開。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的具體實施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xxxxxxxx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許若平同志兼任,負責具體工作。
三、評選條件及范圍
(一)評選條件
1、堅持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講政治,講大局,有開拓創新、團結實干精神。
2、遵紀守法,有師德修養,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3、班子團結,創新務實,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4、重視教育,尊重老師,尊重人才,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有突出貢獻。
(二)評選范圍
1、“十佳校長”評選范圍:我市各學校(含幼兒園、民辦學校)現任校長(園長)。
2、“十佳班主任”評選范圍:我市各學校年度內在任的班主任。
3、“優秀教師”評選范圍:各學校的在崗教師。
4、“先進教育工作者”評選范圍:從事教育、教學或教研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務人員(包括教育局各科室的工作人員)。
5、“教育系統先進集體”評選范圍:我市教育系統各學校、各單位(含幼兒園、民辦學校、教育局各科室)。
6、“尊師重教先進個人”評選范圍:我市各鎮、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干部職工及社會各界有關人士。
7、“尊師重教先進單位”評選范圍:為xxx教育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鄉鎮、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四、評選獎項和名額
1、xxx市“十佳校長”10名。
2、xxx市“十佳班主任”10名。
3、xxx市“優秀教師”50名。
4、xxx市“先進教育工作者”10名。
5、xxx市“教育系統先進集體”10個。
(以上獎項,各單位每個獎項推薦一個名額參加評選)
6、xxx市“尊師重教先進個人”5名。
7、xxx市“尊師重教先進單位”5名。
(第6、7獎項只限于鄉鎮、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社會人士,且每個單位每項推薦一個名額參加評選)
五、表彰方式
在教師節期間,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慶祝教師節表彰大會,對獲得表彰的先進個人和集體頒發榮譽證書,并獎勵一定的獎金。
(一)市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及職責分工
1.幼兒園登記注冊和變更(職能科室:學前辦);
2.中等及以下民辦學校的設立及分立、合并、變更、解散;中等及以下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準;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職能科室:職成教辦);
3.公辦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開辦、變更、合并、撤銷;學籍管理(職能科室:基礎教育科);
4.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職能科室:人事科);
5.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批;國家三級體育裁判員的審批及注冊(職能科室:體育科);
相關職能科室要明確各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承辦人(即責任人),具體負責該項行政許可服務工作。
(二)相關科室的工作職責
1.職能科室:負責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審查、考察論證、審批、在規定時限內批復等;協助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做好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受理、頒發許可證等工作;做好審批后歸口管理、建檔與工作督查。
2.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負責教育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受理、許可證的頒發、備案、咨詢及網絡運行督查等工作;完成市行政許可中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好市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協調服務和處結工作。
3.政策法規辦公室:負責市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辦理流程、時限的督查,及時糾正違規違法行為。
二、規范、優化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高服務效能
(一)市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審批工作流程
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受理申請。所有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原則上由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在市行政許可服務大廳統一受理、登記,并及時將申請材料轉至相應職能科室辦理。對不便于在市行政許可服務大廳統一受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和相關職能科室協商后,可委托相關科室負責受理,受理情況要在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登記備案并將結果公示。受理較為復雜的事項時,職能科室要積極協助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做好有關受理工作,并及時告知申請人受理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2.審核。職能科室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對受理的事項進行審查。對于受理材料不完整的,要及時告知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通知申請人補交申報材料。
3.初審。職能科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受理的事項進行實地考察論證,形成論證報告,并提出初審意見。
4.審批。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學籍管理等一般性事項由相關職能科室按規定即時辦理,承辦人受理此類事項后,要按照上級及市局的有關政策規定審核辦理。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經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核準(簽字、蓋章)并經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負責人同意后,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登記備案,相關職能科室及時將辦理情況報局分管領導審閱。學校、幼兒園登記注冊、變更及資格認定等重要行政許可事項,職能科室須將考察論證報告及初審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查同意,重大事項須提交局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形成行政許可審批決定。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每月初要將上月許可事項辦理情況匯總后,分別報市局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閱。
5.辦結。經分管領導或局辦公會研究同意核準的事項,職能科室要及時將審批材料及審批意見移交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由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在規定時限內向申請人頒發許可證書。對不予審批的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由職能科室向申請人做出規范、細致的解釋說明,并將審批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備案。
(二)嚴格行政許可服務審批簽章制度
啟用“市教育體育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由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凡有關行政許可服務事項需蓋行政審批專用章的,由承辦人持準予許可的依據材料,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到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蓋章。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要做好審批材料的審查、復核工作,審查無誤并經市局行政許可服務室負責人同意后,再加蓋公章,同時做好登記和審批材料歸檔備案等相關工作。即時辦理的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嚴格執行即時辦理有關規定,其他行政許可事項未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或未經市局辦公會研究通過的,一律不予辦理。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市區內面向社會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包括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所列職業和國家新頒布的職業)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
第三條設置職業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職業培訓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職業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技能培訓質量,培養合格技能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設置條件
第五條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或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申請辦學。
(二)學校應當設立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權力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組成,其中1/3以上的成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會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任何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
(三)有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應有一定規模的培訓能力,所開設的培訓項目在2個以上,場所、設施、設備的設置應能滿足不低于(200人/年)的辦學規模。
2、辦學場所須在市區內,房屋產權清楚。租用的培訓場所租賃期不少于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有辦公用房,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學面積不少于校舍建筑總面積80%);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臺和黑板設施齊全;培訓機構的實踐教學設備權屬應為自有;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4、應具有與培訓專業(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自編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專家論證,并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
5、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的評估應以舉辦者自有培訓場所的房產、培訓設施設備等與辦學有關的資產)。
(五)有與所申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年齡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不得在校外兼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工作和法律法規。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4、配備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于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
(六)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培訓機構不得舉辦軍事、警察、宗教、政治等類培訓。
第三章設置申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由申辦者向審批機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簡況、擬辦學校名稱、擬任法人代表、校長、辦學校址、擬設專業、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辦學形式等;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社會組織舉辦的,應提供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國家事業單位投資辦學,還應提交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其辦學的證明文件;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資參股企業投資辦學,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證明文件);個人舉辦的,應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對公民個人和外地市社會組織申請辦學的,還需由本市有經濟能力的社會組織或公民提供經濟擔保。擔保協議應符合《擔保法》有關規定,并經本地公證部門公證。(擔保資產額不能小于申請民辦培訓機構的注冊資金,并簽訂擔保協議和出具擔保人的相關證明材料);聯合出資舉辦的,提供聯合辦學協議,協議中要明確辦學宗旨、培養目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調解解決方式,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三)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董(理)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董(理)事會成員花名冊、身份證和簡歷;舉辦者與其他成員的聘用協議書。
(四)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以及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等項制度)。
(五)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租賃總面積、租賃期限和租賃用途)。消防部門出具合格的證明,教學場所必須要有兩個保持暢通的疏散通道(場所分配使用說明書)。
(六)擬設置專業相對應的教學設備、設施清單(注明詳細名稱、型號、數量和權屬),以及教學設備的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
(七)每個專業的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授課時數、教學安排、使用教材書目、考核方式。
(八)辦學資金證明應提交法定資產評估和驗資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九)擬任校長的資格證明及《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校長核準表》。資格證明包括簡歷表、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記錄和不良行為的證明材料。
(十)專職教學管理人員的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其中財會人員應另提供從事財會資格證書;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人員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證書。)
(十一)所設專業的專兼職教師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書、相對應專業的技術職稱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十二)使用規范名稱,即“市+字號+(專業領域)+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且中外文名稱應一致;并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填寫《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審批表》。
以上所提交材料中的各類證照、文件,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對不宜留作檔案的原件,可在審批機關核對后予以退還。所有復印件均應由原件所有者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用途。
第八條培訓機構聘任教師、職員,應當簽訂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第四章評估審批
第九條審批機關受理舉辦者的辦學申請后,組織專家對舉辦者提供的辦學申請材料以及實際辦學條件和辦學能力進行實地評估認定,并根據本市職業培訓發展規劃、結構布局和需求等進行審批。
第十條經批準的民辦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發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規范。名稱一般應為“市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不得稱做“XX學院”。
第五章變更與終止
第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變更有關內容,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變更舉辦者。須按辦學章程規定的議事規則,并在進行學校財務審計清算后,由決策機構董(理)事會等作出變更決議,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出變更申請。經審批機關核準、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后,新舉辦者方可開展辦學活動。
申請變更舉辦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決策機構同意變更舉辦者的決議;
3.會計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清算報告》;
4.資產變更驗資報告;
5.舉辦者變更的有關協議書;
6.新舉辦者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7.新決策機構成員名單;
8.變更后的新辦學章程;
9.變更登記表。
(二)變更法定代表人。須進行離任財務審計,經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核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擬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原法定代表人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決策機構同意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
5.變更登記表。
(三)變更機構名稱、辦學范圍(辦學層次、辦學專業)。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變更登記表。
3.擬變更的新名稱需先經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預核。若擴大辦學范圍,需提供師資、設備、教學大綱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四)變更校長(負責人)。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校長的報告;
2.擬任新校長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變更登記表。
如果校長同時是民辦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即按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求辦理。
(五)變更辦學地址。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審批機關組織專家實地考察。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報告;
2.辦學場地證明材料;
3.變更登記表。
以上五項變更事項不可同時進行。如民辦培訓機構在一年內連續變更(一)、(二)、(三)項內容的任何二項,都應按新的辦學機構審批。
第十三條凡有變更項目的民辦培訓機構,應向審批機關提供原辦學許可證(正、副本)換領新證或由審批機關在副本上填寫變更記錄。涉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內容,應及時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終止辦學。
(一)因故無法開展正常的培訓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校董(理)事會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第十五條民辦培訓機構終止時,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后,需辦理法人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進行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七條民辦培訓機構必須依據《辦學許可證》規定的職業(工種)、層次及辦學地點開展培訓。
第十八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設立董(理)事會,作為培訓機構權力(決策)機構。培訓機構實行董(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民辦培訓機構應按審批機關核準的學校章程規范辦學行為和內部管理。
第十九條民辦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須同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二十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真實、準確。招生簡章應當載明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培訓項目、辦學地、培訓時間、收費標準、證書發放等事項。
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在前向原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與報備案的材料一致。民辦培訓機構未經備案或虛假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由審批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未能履行招生簡章和廣告的有關承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退費辦法向學生進行公示,并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建立辦學有關檔案。主要建檔資料包括: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學籍卡片和學員結業成績檔案;批準設立和登記的文件資料、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設置的專業、實施性的培訓教學計劃、選用的教材;教學管理制度;相關部門的年檢(審)資料;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決定、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財務狀況等。
第二十三條接受職業培訓的學員,經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考核合格,發給由審批機關審核批準的《職業培訓結業證書》;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學員,由審批機關頒發給相應等級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突發事件與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民辦培訓機構凡發生突發事件或學員發生安全事故須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審批機關。對于瞞報、不報的民辦培訓機構將根據已發生情況的程度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或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者將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審批機關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
第二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審批機關獨立或聯合其他管理部門依法處理:責令期限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培訓機構的;
(二)擅自改變民辦培訓機構名稱、層次、類別、校址、舉辦者、法定代表人的;
(三)非法頒發或偽造培訓結業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四)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的;
(七)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
(八)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挪用辦學經費的;
(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培訓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
(十)辦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學校管理混亂,未主動采取措施改進的;
(十一)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十二)未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的;
(十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檢查的;
(十四)存在其他嚴重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中圖分類號:G648文獻標識碼:A
從2000年至今,湖北省獨立學院已走過十年的發展路程。目前,湖北省共有獨立學院31所,數量居全國之首;獨立學院在校生達到26.8萬人,占全省普通本專科在校生總數的21.2%。①2008年,湖北省表示將支持一批具有“五獨立”條件(即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獨立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文憑)的獨立學院3到5年內轉設為民辦高校。目前,湖北省尚無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但按照這一政策,湖北省獨立學院正處于走向獨立的關鍵時期。湖北省給獨立學院規劃的四條未來發展路徑分別是:繼續舉辦獨立學院并準備驗收;繼續舉辦獨立學院待充實辦學條件后再驗收;轉設為民辦高校;終止、合并或并入其他學校。②省教育部門要求各獨立學院于2010年3月12日前上報“過渡期”的工作安排,并于2010年4月底至5月底對各獨立學院進行了本科專業教學評估。目前,還有部分獨立學院由于面臨種種困難,尚未上報“過渡期”的工作安排;有的獨立學院經母體高校與投資方的謹慎選擇,準備繼續作為獨立學院存在;也有多所獨立學院已經順利通過本科專業教學評估,并提交了轉設為民辦高校的申請,但在走向獨立的道路上仍然面臨阻力。在當前的形勢下,分析湖北省獨立學院的“獨立”困境并提出破解之策,具有重要意義。
1 面臨的“獨立”困境
1.1 “獨立”政策欠完善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在2010年的工作要點中提出,開展獨立學院本科專業教學合格評估檢查;建立健全獨立學院學士學位授權審批、重點學科建設、學位授權點審核與評估、三級學位授予質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③但對于獨立學院的“轉設”工作,工作要點中并沒有提及。相比之下,陜西、江蘇等省的教育行政部門都已明確表示,對具備相應條件、要求轉設為民辦高校的獨立學院,可以轉設為民辦高校。目前,湖北省已有包括中南民族大學工商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在內的多所獨立學院正式申請轉設為民辦高校。按照相關規定,要成功轉設為民辦高校,仍需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考察和評議,并形成申報材料上報教育部,再由教育部安排專家組進行考察和安排評委組進行審議,最后由教育部批復。筆者走訪了部分湖北省的獨立學院,一些具備“五獨立”條件的獨立學院的負責人表示,省教育部門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尚不明朗,由于缺乏政策指導,使得“轉設”工作比較被動;另一些獨立學院則認為,省教育行政部門應出臺相應的支持和幫扶政策,從而使它們能盡快達到轉設為民辦高校所需的條件。
1.2 相關關系難理順
首先,獨立學院與母體高校的關系難理順。一方面,各獨立學院每年以實際學費收入的20%左右向母體高校交納的管理費,成為母體高校加強建設和改善教職工福利待遇的重要來源之一。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后將無需再交納管理費,這就意味著母體高校每年減少幾千萬的收入。因此,母體高校的教職工擔心影響自己的福利待遇,不同意獨立學院走向獨立;一些母體高校的負責人擔心“收入減少”和“沒法給教職工交代”,也不愿表態同意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另一方面,一些辦學條件尚不完善的獨立學院,由于在師資和教學資源上對母體高校有較強的依賴性,也不愿意脫離母體高校。尤其一些不具備獨立校園的獨立學院更不愿意提及獨立,因為獨立意味著被母體高校收回或者停辦。④
其次,舉辦高校與投資方的關系難理順。獨立學院由母體高校和投資方共同舉辦,有的獨立學院有一個投資方,如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由武漢軍威集團投資;有的獨立學院有兩個投資方,如武漢大學珞珈學院由武漢當代科技產業集團和北京巨天匯投資公司聯合投資;有的投資方投資了多所獨立學院,如武漢美聯集團在武漢投資創辦了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和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在決定“是否轉設”、“何時轉設”等有關獨立學院的發展路徑問題時,需要母體高校與投資方進行協商,共同決定。
1.3 自身條件不成熟
湖北省各獨立學院的發展狀況不同,一部分獨立學院已達到了轉設的相關標準和條件,轉設為民辦高校的時機已經成熟;而其它一些獨立學院的辦學條件和狀況離轉設的標準仍存在一定的差距。(1)師資問題。由于自創辦以來缺乏對教師隊伍建設的長期規劃,過度依賴母體高校師資,致使許多獨立學院兼職教師比例偏高,專任教師隊伍又存在職稱結構不合理、學歷結構不合理、年齡結構不合理等諸多問題。師資隊伍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了獨立學院教學質量的提高,制約了獨立學院的發展。(2)人才培養問題。許多獨立學院在專業設置上完全照搬母體高校,在人才培養模式上缺乏合理定位,導致專業設置出現嚴重的趨同現象,培養的人才缺乏自身特色,難以滿足市場需求,從而面臨畢業生就業率低、生源緊張等問題,這些都給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形成了阻力。(3)不具備轉設的一些基本要求。部分獨立學院在土地、建筑面積、儀器設備、圖書、實習實訓場所等方面尚不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和基本辦學條件,部分獨立學院目前還沒有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完成資產過戶,甚至有的獨立學院仍以“校中校”的形式在辦學,不具備獨立校園。
2 “獨立”困境的破解之策
要破解目前湖北省獨立學院面臨的重重困境,需要省教育行政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引導,需要母體高校和投資方的密切協調與配合,需要各獨立學院加強內涵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水平,努力達到轉設為民辦高校的各項指標和要求。
2.1 實施分類指導
根據湖北省各獨立學院的發展狀況,省教育行政部門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思維和模式,而應深入地調查和了解各獨立學院辦學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問題、母體高校與投資方的態度、規范辦學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難等問題,對各獨立學院做到區別對待,并按照規劃的未來發展路徑實施分類指導。(1)對具備相應條件,符合優化高等教育布局需要,并已提出轉設為民辦高校申請的獨立學院,應形成申報材料上報教育部,報請轉設為民辦高校,并支持和協助其做好接受教育部考察驗收的準備工作;(2)對具備基本辦學條件,能夠獨立組織教學和管理,但尚未完成土地和房產過戶的獨立學院,一方面,省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主動與財政、稅務、國土等部門溝通,爭取相關部門對獨立學院資產過戶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對于確實存在困難,暫時無法完成資產過戶的獨立學院,應認真督促舉辦方采取簽訂長期租憑協議等措施,確保獨立學院的規范辦學、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3)對目前辦學條件不能滿足《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的獨立學院,省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和支持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努力達到轉設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尤其對于學科專業與湖北省產業發展人才需求契合度較高、且符合優化高等教育布局要求的獨立學院,要給予重點扶持,要鼓勵其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合理利用國外優質資源,不斷拓展辦學空間和提高辦學水平。
2.2 理順多方關系
首先,要理順母體高校與獨立學院之間的關系。一方面,要做好母體高校負責人和教職員工的思想工作,讓其認識到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是省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政策,是實現高等教育強省目標的重要措施,獨立學院實現獨立之后才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更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從長遠著想,以大局為重,支持獨立學院走向獨立。另一方面,要讓獨立學院認識到,轉設為民辦高校是大勢所趨,獨立學院必須逐步減少對母體高校的依賴,通過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充實辦學條件、創新管理機制,逐步做到獨立開展教學和管理工作,這樣才能真正走向獨立,實現可持續發展。其次,要理順母體高校與投資方之間的關系。在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的過程中,省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相關政策和措施,既確保不造成母體高校無形資產投資的損失和不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又確保投資方的投資安全與合理回報。
2.3 加強內涵建設
無論獨立學院選擇走向獨立,還是選擇保持現狀,加強內涵建設,提升教學質量,培育合格人才,始終是獨立學院辦學的根本。一是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規模適度的師資隊伍,是獨立學院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的根本保證。獨立學院要制定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建立有利于中青年教師成長的環境,優化專任教師隊伍結構,實現專任、兼職教師的協調發展。二是要創新人才的培養機制。各獨立學院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湖北省產業結構和區域經濟發展狀況,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機制,著力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為生產一線培養緊缺應用型人才。特別要充分利用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爭取有利條件,加強獨立學院重點培育本科專業的建設工作,如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武漢工業學院工商學院的機械設計制作及自動化專業等。⑤三是要充實辦學條件。獨立學院“轉設”成功與否的關鍵在于獨立學院的基本辦學條件,尤其是基礎設施方面。因此,投資方應加大投資力度,母體高校應給予大力支持,幫助獨立學院加強校舍建筑、儀器設備、圖書、實訓基地等方面的建設,使相關指標達到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和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建設高素質班主任隊伍為目標,構建班主任成長平臺,形成優秀班主任快速成長的良好環境,建成一支具有現代教育理念和創新精神,適應建立現代學校制度需要和我市教育改革與發展需要的優秀班主任管理隊伍,以促進我市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
自2014年,首批建設10個左右“班主任工作室”。到2017年擬在全市建設30個“班主任工作室”,發揮班主任的示范帶動作用,努力打造市中小學班主任品牌和特色,形成整體推進,共同提升的班主任專業成長的良性發展機制。
三、班主任工作室的組成人員
“班主任工作室”由兩部分人員組成:一是掛牌班主任,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主持人和責任人,“班主任工作室”以主持人的字命。每個班主任工作室由一主持人、5至7左右研修人員組成。主持人和研修人員聘期期限為3年,屆滿后根據實際情況,可續聘。
各縣區市級班主任工作室研修成員由各縣、區教育局和工作室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研定;市直屬學校市級班主任工作室研修成員由市直學校和市教育局德育科、教科所等部門研究確定(具體辦法另行文通知)。
四、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的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的班主任可申報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認真履行班主任職責,教書育人,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因材施教,促進全體學生身心全面協調發展;勇挑重擔,敬業奉獻,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深受學生愛戴,班主任工作在全市能起到示范引領作用。
2、德育工作經驗豐富、有特色,在建班育人過程中,能有效處理班級和個別教育中的常規問題、偶發(突發)問題,對教育行為能理性思考,并有突出的德育工作事跡或典型成功的教育案例2—3個,在全市教育系統有一定的知度和影響力。
3、育人理念先進,班級管理經驗或德育相關研究論文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或獲省級二等獎以上,或獲市級一等獎2次以上,或主持市級德育課題研究1次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
4、熱愛班主任工作,從事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且在評選為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之后至少還需要三年班主任任期。在培養優秀班集體、學生思想教育、關心全體學生的成長等方面成績顯著。任班主任工作以來,所帶班級獲市級以上先進班集體(或先進團支部)1次以上,或本人獲市級優秀班主任、中小學師德工作先進個人等市級以上表彰。
5、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凡在師德師風方面存在問題的教師一律不能作為推薦對象,已掛牌的發現師德師風方面問題將取消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稱號。
五、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評選程序
評選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要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按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縣區審核、市局審批的程序進行:
1、個人申報。學校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班主任積極申報。
2、學校推薦。學校對申報人員進行全面考核,特別要嚴把師德關。要充分聽取教師、家長和學生的意見,并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上報人選。
3、縣區審核??h、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公示,按照本縣區分配的申報推薦額填寫《市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申報表》統一上報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民辦學校經學校審核后確定本校推薦單(限報一人),填寫申報表(同上)直接上報到市教育局。
4、市局審批。市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和直屬學校、民辦學校推薦上報的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人選進行評審、公示,最后確定班主任工作室及工作室主持人,并授予證書和牌匾。
六、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主要職責
1、師德垂范引領。掛牌班主任要在師德方面率先垂范,通過言傳身教帶動成員提升道德修養和學識水平,增強擔任班主任的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
2、承擔市級骨干班主任的培訓和指導工作,并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參與本地區班主任培訓工作和校本培訓工作,成為骨干班主任成長的搖籃。
3、負責指導研修人員制定班主任專業成長計劃,通過班主任工作研討、班會課備課與觀摩研討、教育案例研討、課題研究及巡回講座等形式,引導研修人員的專業提升。
4、開展班主任工作課題研究。在一定的周期內,完成班主任省市級及以上相關課題研究,有較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專業論文或專業著作。同時根據當地中小學教育實際開展班主任工作專題研究,為當地基礎教育提供服務。
5、發揮班主任的示范和輻射作用,承擔市級示范性班會課、專題講座、經驗交流觀摩活動、班主任工作論壇等,促進全市班主任隊伍的專業成長。
6、建設網頁。精心制作并維護工作室網頁,不斷充實和更新內容,使其成為對外溝通交流和展示研究成果的窗口。
七、班主任工作室研修人員主要職責:
1、聽取主持人指導,接受主持人檢查評估,向主持人匯報工作,做出書面總結;
2、積極參與“班主任工作室”的各項工作,認真開展班主任工作等德育實踐和研究,出經驗,出成果;
3、努力提高班主任工作業務水平,在工作周期內有較大的發展和提高。
八、管理考核
“班主任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統一建設,統籌管理,市教育局德育科和市教科所共同實施,基教、人事、計財、電教、裝備等科室和單位在資金、技術、設備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主持人所在縣、區和單位給予必要的配合。
1、管辦分離。管理單位為市教育局德育科,負責進行項目論證、政策制定。承辦單位為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制定日常管理細則,進行過程性指導、考核評估。
2、導師負責?!鞍嘀魅喂ぷ魇摇钡闹鞒秩思仁枪ぷ魇业呢撠熑耍彩枪ぷ魇页蓡T的導師,負責制訂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員培養方案,包括培養目標、培養內容、培養形式、研究專題、培養考核等;工作室成員應在工作周期內,完成規定任務,達到培養目標。
3、局校共建?!鞍嘀魅喂ぷ魇摇苯ㄔ谥鞒秩怂趩挝唬趩挝粎f助管理班主任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并提供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工作設備,確保班主任工作室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4、經費保障。班主任工作室經費管理使用將依據市教育局計財科制定統一的三(師、園長、班主任)工作室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5、目標考核。工作室項目一經批準實施,目標任務原則上不做更改,市教育局和工作室簽訂目標責任狀,主持人和成員簽訂協議書。
市教育局將圍繞工作室自身建設與發展、培養指導作用發揮、教育科研成績等方面,按三年一個建設周期,對照目標責任書進行年度考核與周期考核。
對取得優異成績的班主任工作室和所在單位、主持人和成員予以表彰獎勵,在同等條件下作為評選市級先進集體和個人的重要依據之一,先進個人將優先提供參加學習考察和學術研討等活動的機會,優先推薦評先晉級。
對未完成規定目標任務或者在過程中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主持人,實行一票否決,不得參加各種先進、榮譽稱號的評選,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九、幾點要求:
1、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班主任工作室”評選工作的意義與作用,積極宣傳,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班主任申報。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國務院部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鼓勵發展外資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直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3、由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300—500萬元人民幣。
2、對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100萬元人民幣。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鼓勵培育?。ㄊ校┘壯邪l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1、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2、對新落戶本區的國內?。ㄊ校┘壯邪l機構,參照本市技術中心補貼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相應扶持。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積極扶持區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區科委、區經委等部門按相關認定標準每年12月份組織的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區科委、區經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鼓勵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一)申請條件
申報的課題(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含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創新基金等)項目以及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計劃(含市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科技攻關、科技小巨人工程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創新資金、農業成果轉化等)項目立項或資助的。
(二)扶持標準
1、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上級部門立項資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據上級財政實際到帳金額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同步匹配。
2、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3、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市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合同書(或證書)、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六、鼓勵加強技術研發
(一)申請條件
1、項目單位有承擔項目的資金、技術力量及設施設備;
2、項目單位應有專利、版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項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二)扶持標準
1、重大項目:符合區主導產業(含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專業領域)的自主創新項目。項目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80萬元的資助;對項目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80—100萬元資助;超過以上標準的特別重大項目,需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2、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區以企業為主體、對提高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能力、促進我區產業領域技術創新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研發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對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20萬元;對專家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8-12萬元。
3、科學研究項目: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事業進步開展的研究課題,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研究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4、決策咨詢項目(軟課題):根據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情況,結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際大都市新城建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問題,開展調研與咨詢研究的重大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項目計劃任務書、有關項目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項目資助資金分兩次撥付,在下達項目時先撥付80%,項目到期時,企業提交驗收申請,區科委組織專家驗收合格后,撥付其余資金;如項目成果被認定為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免于驗收。上年度應完成而未完成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下一年度申報不予受理。
七、鼓勵共享儀器設施設備
(一)申請條件
1、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屬于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
2、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是企業開展該項技術創新的必要設施,購置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企業確實未購置。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研發和測試等發生費用總額的50%,每個項目最多可資助1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區內企業與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簽訂的使用儀器設備的協議書或合同、儀器設備原值證明,以及發生相關費用的憑證復印件;如使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的儀器設備,還需提供成員單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和該儀器設備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編號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八、資助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請條件
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該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標準
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工作站建設進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設中期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業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建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復印件。
2、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中期
(1)企業博士后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相關證明復印件。
九、資助進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請條件
1、博士后進入本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經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進入實踐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立項。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科研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部門立項的相關證明(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登記手續的博士后出具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項目立項書)復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員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十、鼓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
(一)申請條件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2、經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和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按市相關要求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對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區兩級科技小巨人企業評定相關證明和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一、資助專利申請的費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對每項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8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400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市專利機構開具的費發票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二、資助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或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
(二)扶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受理后資助1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受理后資助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000元。
3、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組織的申請。
(三)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專利機構出具的國外或港澳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結算賬單和發票復印件;
2、國外專利部門申請受理或授權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譯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三、獎勵發明專利授權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每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授權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四、資助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申請條件
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50%的匹配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五、資助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區內企業。
(二)扶持標準
獲得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萬、8萬、6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六、資助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戰略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企業專利戰略制定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市財政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100%匹配。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七、鼓勵制定國家技術標準
(一)申請條件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含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經批準并。
(二)扶持標準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后,區財政專項資金對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經批準并的國家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登記
(一)申請條件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被認定為軟件企業或產品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二)扶持標準
1、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1萬元。
2、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九、鼓勵加快自主品牌建設
(一)申請條件
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
(二)扶持標準
1、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30~60萬元。
2、對獲得“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3、同年獲得同一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補貼;同年獲得兩個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其中一項減半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品牌獲獎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獎勵發明專利轉讓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必須是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業;
2、授權的發明專利已轉讓。
(二)扶持標準
1、對在區外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在區內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5-3%。其中,轉讓金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3%的資助;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項目給予2-3%的資助;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1.5-2%的資助;此項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簿副本、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轉讓合同及該項納稅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十一、獎勵發明專利實施
(一)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必須是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施產業化企業。
(二)扶持標準
1、企業實施經轉讓的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企業已支付轉讓金的1.5-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企業實施自有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當年年費發票、專利證書復印件;
2、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經稅務部門認可的新產品銷售清單、納稅核定單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二、鼓勵高端制造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經認定,屬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顯示等高端制造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且企業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較大貢獻,或者列入市、區重點推進的重大產業新建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企業新建產業投資項目,根據項目前期建設投資情況,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特別重大的新建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項目投資100%的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
4、以上貼息均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簡介和實際發生額相關證明復印件。
二十三、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2008)》(滬府辦發〔2008〕41號)前十類;
2、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實際貢獻。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自主申報扶持項目(交通補貼、房租補貼、人才補貼),經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后,確定年度扶持的企業(項目)數量,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每個項目20—50萬元的。超過50萬元的項目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的書面介紹及相關項目發生費用證明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載體建設
(一)申請條件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和創意產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2、列入區“三點一線”發展架構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點);
3、區政府同意設立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
(二)扶持標準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生產業功能區稱號的園區,根據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請條件的功能區(集聚區、園區),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規劃制作費用最高不超過總額的50%、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請配套資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撥付集聚區(功能區)引導資金相關證明復印件;
2、申請集聚區(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規劃制作、咨詢論證、平臺建設扶持的,需提供有關集聚區設立的證明以及相關經費投入的證明復印件。
二十五、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一)
(一)申請條件
1、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地區總部;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市對外資總部扶持標準(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務委等八部門關于<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若干實施意見的通知》),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市本級財政扶持資金100%的匹配。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外資地區總部的相關證明及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六、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二)
(一)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是指在本區設立的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多個區域內的企業、機構行使管理、采購、營銷、結算、投資決策和研發服務職能。其中地區總部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5個。
2、內資企業總部總資產達到20億或凈資產達到6億元;地區總部注冊資金5000萬元以上且資助期內年均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對外資地區總部扶持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資助。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企業書面材料(公司概況、業務范圍、銷售收入及納稅等情況介紹);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申報企業近期(1年以內)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復印件;
4、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驗資報告,主要投資者委托申報企業進行授權管理的委托書復印件。
二十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一)
(一)申請條件
1、年綜合能耗在5000-10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部分年綜合能耗在2000-5000噸標準煤的能耗超標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必需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在審計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八、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二)
(一)申請條件
1、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200噸(含2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改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1、根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所取得的實際節能量(年節約每噸標準煤獎勵300元),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得市主管部門節能技改獎勵的項目,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根據市有關要求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九、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三)
(一)申請條件
1、企業年耗能在500噸標準煤以上;
2、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備一定的節能管理或工程經驗。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訓費用標準補貼給企業。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培訓節能工程師發生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鼓勵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發展優勢產業
(一)申請條件
1、列入年度市重點推進的簽約項目;
2、列入年度區推進的簽約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于列入市重點推進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市核撥的專項扶持資金給予1:1匹配;
2、區推進項目參照當年度市專項扶持資金標準給予專項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調整方案;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區統計局蓋章)復印件;
4、列入區推進項目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一)申請條件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一)申請條件
1、成功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的企業;
2、已列入區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備選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準備階段,并已支付有關發行費用。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所承擔的擔保費、評級費、審計費予以50%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相關證明復印件;
2、區有關部門出具債券融資備選企業相關證明復印件;
3、企業與中介機構簽署的有關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三、鼓勵企業上市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區中小企業上市培育企業,進入上市階段的;
2、引進成功上市或借殼上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且已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0萬元;對已通過證監局輔導驗收,且申報材料經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再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2、對擬上市企業因上市原因而籌措的銀行貸款的擬上市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實行借“殼”上市并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至本區內的公司,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輔導備案公告復印件;
3、證監會正式受理、證券交易所上市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創新創業(一)
(一)申請條件
1、以從事高新技術的開發、生產與經營為主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為35周歲以下的創業青年。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YBC—紫竹專項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項目給予相應支持(由YBC—紫竹專項基金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和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證復印件;
2、“YBC”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十五、支持留學生創新創業(二)
(一)申請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未滿5年,且在本區注冊興辦研發型、實體型企業未滿3年,從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開發;
2、申報主體是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所資助款項用于企業科研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執照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留學人員身份、戶籍、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三十六、鼓勵引進創業風險投資
(一)申請條件
創業投資企業對注冊納稅在本區企業或企業自主創新項目進行風險投資,資金實際到位。
(二)扶持標準
1、對成功引進世界著名投資公司風險投資的項目,引導基金可按其實際到位資金跟進投資;
2、引導基金還可以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3、對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本區企業的,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實際到位資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數給予補貼,其中對區內投資公司投資給予100%的貼息,對區外投資公司投資給予50%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1、創業投資機構與區內企業簽訂風險投資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風險投資機構實際到位資金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七、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一)
(一)申請條件
科技中介機構為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科技項目開展技術擴散(如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市場等)、成果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實有效的專業化服務。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20%的獎勵;
2、對注冊納稅在區外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10%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科技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區內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中介服務項目合同書、中介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八、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科技中介機構為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包括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決策與管理咨詢等)的業務收入占其年度業務總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標準
科技中介機構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自用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區財政專項資金當年度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核算。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為本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的項目合同書以及相關服務費用憑證復印件;
3、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九、加強孵化器建設(一)
(一)申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間,并配備通訊、網絡與辦公等方面的共享設施;
2、管理規范,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務;
3、在該機構提供的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對孵化器建立專業技術實驗室、技術測試等共性技術平臺、為入孵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專項技術服務等,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項目總費用10%—30%的支持,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孵化器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務發生的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20%的相應補貼,同一項目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及其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四十、加強孵化器建設(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營業時間不滿3年。
(二)扶持標準
企業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當年度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50%的房租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當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四十一、獎勵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一)申請條件
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上級獎勵金額給予100%的匹配獎勵。
2、對經營地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對地方的貢獻情況給予50%的匹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獎勵金額分別給予10%的匹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獲獎批文或獲獎證書、上級資金撥款憑證復印件。
四十二、獎勵區科技成果獎
(一)申請條件
項目經區科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按有關要求評定為區科技成果獎一、二和三等獎。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二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三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1萬元。
(三)申報材料
區科學技術成果獎獲獎憑證復印件。
四十三、資助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購房
(一)申請條件
在本區企業簽約服務兩年以上。
(二)扶持標準
院士在本區購買自住商品房,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房款總額的20%,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院士與本區企業簽訂的工作協議復印件;
2、院士的專家證明復印件;
3、院士購房合同(房產證)與購房發票復印件。
四十四、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就讀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監護人為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
2、監護人持本市戶口(含藍印戶口,下同)或市居住證。
3、符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
(二)相關標準
1、受惠對象享有本區同齡戶籍學生同等優惠待遇。
2、選擇本區民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解決。
3、選擇本區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或根據家長要求,提供適當的公辦學校給予選擇。
4、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在校期間的評優、獎勵等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報材料
1、入讀小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預防接種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入讀中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畢業生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小學畢業證書)、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3、轉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學籍檔案(轉學證明、學籍卡、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四十五、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醫療衛生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一年以上。
(二)服務方式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服務咨詢和特定項目的體檢,提供常備、常用藥物的使用指導及個性化的就醫指導及疾病的預防和管理。
2、區域醫療中心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提供專家級的“健康衛士”服務,區內二級甲等醫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與研發機構高級人才結對,根據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及其直系家屬的需要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指導和服務。
3、研發機構的高級人才直系家屬到醫院就診,醫院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化驗、優先收費、優先配藥、優先住院的“六優先”服務。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六、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家屬就業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受聘于本區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在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
(二)服務方式
1、對有市場就業能力的優先積極推薦實現就業。
2、對就業條件差難以通過市場就業,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接受就業援助的本市戶籍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3、對需要了解各項勞動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安排專人進行職業指導。
4、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提供指導并對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職業培訓帳戶卡。
5、個人想創業的提供專家咨詢、輔導。
6、其它就業服務方面的按有關規定提供幫助。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七、加強政府采購支持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國家政府采購目錄;
2、已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名牌產品”稱號;
3、列入《市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名單;
4、已被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重點新產品;
5、企業已實施的被市有關部門確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主要產品;
6、已被國家或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采購使用的企業產品。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計劃,加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區招管辦通過組織產品推介、優先采購、合同優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產品被市有關方面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八、附則
(一)申報對象
本操作辦法適用于注冊和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區
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報對象在區政府網站()或區科技網下載表格,按本操作辦法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區科委在區證照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統一接收各項申請材料;
3、區科委根據各項目操作辦法的主管部門分工情況,分別送達主管部門在區證照辦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門同時做好受理登記。未在區證照辦理中心設窗口的主管單位,需指定人員到區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記;
3、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把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標準函送區財政局;
4、區財政局按相關要求做好資金劃撥,每月將《區科技政策扶持獎勵申請表》及對應的專項資金撥款單反饋給區證照辦理中心的區科委服務窗口。
(三)受理時間
經調查,指揮打人的中年男子,竟是這所學校的負責人——校長顧長春,而被打男子正是這個學校的前員工朱某。朱某曾是這所學校的職工,因顧長春拖欠其工資一直沒有說法,8月2日上午他來到學校,在聯系不上顧長春的情況下,為了逼顧長春現身,朱某找來鎖,將學校的前后大門鎖了起來。
校長顧長春聞訊后,立即打電話報警,并跟隨一名警察來到學校。顧長春與朱某見面后,沒談幾句,就吵了起來,氣急敗壞的顧長春,當著警察的面大叫道:“今天我不把你辦掉,我就不姓顧!我現在就找人來辦你!”然后,顧長春拿起電話,當著民警的面叫人來學校毆打朱某,民警和在場的保安趕緊上前勸解,雙方才漸漸平靜下來。民警見事態平息,就離開了。
但是民警剛走沒幾分鐘,一輛轎車就來到學校門口。從車里下來三個彪形大漢,隨即,顧長春走上前去,和幾個彪形大漢說了幾句,幾個人立即朝著朱某所在的會議室氣勢洶洶地奔了過來。朱某見狀,趕緊從里面鎖上大門,并立即打電話報警。話沒說完,顧長春一腳踢開會議室的們,指著朱某說“給我打!把他打趴掉了!”幾個青年一擁而上,對著朱某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朱某當即血流滿面。
打了一陣子后,幾名青年走出會議室,朱某立即沖出去,死死抓住其中一名青年,顧長春見狀,手指著朱某說:“給我再打,往死里打!”幾名青年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打完之后,顧長春還惡狠狠地說“這個打的不算,今天晚上到你家去……”就在這時,警車趕到,顧長春趕緊上車逃離現場。
令警方沒想到的是,這起故意傷害案后面又牽出了另一個案子……
暴力門牽出詐騙大案
朱某在敘述完自己被打經歷后,向警方舉報,自2006年開始,顧長春所負責的春庚技校在無真實勞動力培訓的情況下,偽造培訓資料,上報至扶貧辦和勞動局,騙取國家村勞動力轉移配需補助經費數萬元。而朱某自己,就曾在顧長春的授意下,參與過編造假材料、搞假培訓的活動。
這個舉報,立即引起警方的重視,經初步偵查,2010年11月5日,警方對顧長春涉嫌詐騙一案正式立案偵查。11月16日,顧長春被抓獲歸案。同日,警方對其辦公室進行搜查時,發現大量勞動力轉移培訓資料,并在其文件柜中搜查出偽造的上海等地公司的印章11枚。經區扶貧辦及其他相關部門調取資料發現,自2006年至案發時,顧長春先后領取的國家專項補助資金已高達近100萬元。
被覬覦的國家培訓專項資金
1970出生的顧長春,曾在江蘇省盱眙縣某機關上班。1995年,不愿安于現狀的顧長春,籌建了淮安市淮海職業技術學校,該校系個人獨資的民辦學校。2004年,顧長春來到淮安市人口最多的淮安區(原楚州區),注資50萬元,成立了楚州區春庚職業技術學校,自任校長。為了便于開展工作,打通各方關節,顧長春聘請了該區離任的兩位老干部擔任學校副校長。
盡管顧長春開辦了學校,卻沒有招生資格。于是顧長春就將學生學籍先后掛靠有招生資格的三所職業學校,并開始向社會招收學制二至三年的職業高中、中技學生,主要從事職業技能培訓,包括電子、機械、服裝、電腦、車工、鉗工等方面的培訓。
2006年年初,顧長春聽說,為了提高農民收入,推動農村勞動力向非農業產業和城鎮轉移,國家專門劃撥資金設立了陽光工程和扶貧工程,即由政府公共財政支持,通過對農村貧困戶和剩余勞動力進行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和就業技能。扶貧工程的培訓對象是農村的貧困戶,而陽光工程的培訓對象是農村社會勞動力。符合條件的職業技術學校,在獲得相關部門認可后,即可開展此類培訓,并按規定領取國家補助。顧長春覺得這是賺錢的好機會,便通過多方努力,終于在2006年7月,春庚技校被確定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定點培訓機構。
根據相關部門要求,培訓機構培訓的學員達到規定的課時,并保證安排就業率達到90%以上的,培訓機構在向陽光辦或扶貧辦提供開班錄像、結業錄像、學員實習錄像及開班課時數證明等材料后,相關部門對培訓班提供的學員信息進行電話抽查,一切符合要求的,即可按人頭領取國家補助資金。每培訓一人,可領取400元的專項補助資金。但顧長春經“研究”發現,按照江蘇省文件的規定,國家勞動力轉移培訓最低要求達30天,扶貧培訓最低要達15天,如果搞真的培訓,除去場地費、教師費及招生所需費用,自己能得到的利益非常有限。于是,他動起了歪腦筋,并開始實施他的“宏偉”計劃。
先結業后開班,培訓就是搞忽悠
2007年11月份,顧長春請朋友介紹結識了某繡品廠廠長,顧長春告訴廠長,要在其廠里掛個牌子設培訓點,需借用廠里的場地和工人搞個培訓。廠長問怎么培訓,顧長春明確告訴廠長,培訓只是走形式,事后,每個工人給廠長50元好處費,廠長一聽,當即答應。
第二天上午,顧長春早早來到廠里,在廠門口掛上了事先做好的培訓點招牌,然后從一所學校拖了幾十張桌子和椅子,擺放在一個閑置的廠房里,又將寫有培訓班開班儀式字樣的橫幅掛了起來。工人上班后,顧長春立即讓廠長安排幾十名工人來到“教室”落座。因為工作都是計件工作制,工人來了后,有點坐不住,為了節省時間,在領導來之前,顧長春先安排工作人員將橫幅上的“開業”二字換成“結業”,隨后開始拍照。剛拍完,兩名專門負責勞務培訓的檢查人員來了,顧長春趕緊安排人員將橫幅上的“結業”換成“開業”,在檢查人員到了教室后,“培訓”開業儀式正式隨即開始。
檢查人員見培訓班像模像樣,看了一會兒就走了。隨后,在顧長春的授意下,廠長對在場的工人“培訓”道:“今天培訓雖然很短,但如果有人打電話問你們有沒有培訓,一定要說培訓的,而且連續培訓了一個月?!闭f完,廠長就將工人們全部解散了。顧長春拿走了廠長提供的50多名工人的名字、電話號碼、住址等信息后就離開了。
不久,顧長春打電話通知廠長去領錢,并將廠里公章帶著。廠長到了顧長春的技校后,顧長春拿出一張寫好的用工證明,上面寫有該廠是顧長春技校的培訓點、已經接收了該校培訓后的工人人數等內容。廠長一一照辦后,顧長春取出2500元好處費給廠長。而后不久,顧長春憑借這些資料,按每人400元的標準從有關部門騙取了培訓補助2萬元。
2009年,國家對扶貧工程對象進行了嚴格限定,規定扶貧工程的培訓對象,必須是登記在冊的扶貧建檔立卡戶,這為顧長春搞虛假培訓增加了操作難度。于是,為了能應付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將“培訓”工作順利推進,聰明的顧長春費盡心思,先后聘請了多名曾擔任過教育和政界領導的離退休人員,利用他們的人脈關系幫自己尋找符合條件的學員。2009年初,曾在不同鄉鎮擔任領導職務的王某和劉某等人先后被顧長春招致麾下。
2009年4月,顧長春將從扶貧辦調來的貧困戶名單給王某,讓其到自己曾工作的鄉鎮去“搞培訓”。按照顧長春的交代,王某找到貧困戶比較集中的兩個村的負責人,讓負責人去找貧困戶收集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絡電話。隨后,村里負責人將這些貧困戶一一召集起來,在村小學里開辦培訓班。在村干部的大力配合下,當天就來了五十多人。
人員到齊后,王某開始培訓,培訓的內容是:為什么要進行培訓?培訓的內容是什么?培訓時間多少天?是哪個學校培訓的?如果有人打電話問這次培訓的時間和內容,應該怎么回答?如此這般講完后,將學員集中起來拍照,先拍開辦儀式,隨即拍結業儀式。培訓就結束了。隨后,每位來“培訓”的村民,都高高興興地領到了肥皂、洗衣粉、牙膏、雨傘等紀念品。為了讓培訓的學員記住培訓學校的名字,不至于在被抽查時忘了,顧長春還煞費苦心地在所發的雨傘上面,寫上了春庚職業技術學校的名字,便于學員隨時“復習”。同時,為了確保抽查時能順利過關,顧長春還安排手下的工作人員,定期對被召集的村民進行電話模擬“抽查”,遇到回答不對的,立即在電話里進行糾正。就是靠這樣的手段,顧長春提供的培訓人員資料一次次蒙混過關了。
重復使用學員信息,偽造企業公章瘋狂行騙
多次搞假培訓都能蒙混過關,讓顧長春嘗到了甜頭。顧長春興奮地意識到,簡單搞一下開課儀式,偽造一下證明材料,就可以有好幾萬元的收入,這比辛辛苦苦辦學校來錢可快多了。此后,自認為找到發財捷徑的顧長春,又多次用類似手法成功騙得補助款。
然后,連這種走形式的培訓,顧長春漸漸也覺得有點“繁瑣”了。
顧長春思量,到廠里找人培訓走過場,既要四處找人找場地,還要給人家好處費,不太劃算,于是,他決定對行騙手段加以“升級”。顧長春開始思量:學員培訓后進廠的材料很好辦,私刻一下一些企業的公章即可,但學員的個人信息卻是不能隨意偽造的,因為有關部門在審核時要進行電話抽查。最后,他靈機一動,“個人信息不能偽造,卻可以重復利用啊。”于是,顧長春玩起了移花接木的把戲。他把一些扶貧技能培訓的人員身份信息,重復用于陽光工程培訓,同樣,再把陽光工程培訓的學員材料用為扶貧培訓,同時,還將往年的學員信息多次重復再用。而在報材料時,顧長春通過與相關核查人員吃吃喝喝,使得這些部門人員也對顧長春提供的材料一路綠燈。就這樣,一個個連走形式都免掉的“培訓班”就這樣產生了。
2008年7月,顧長春讓下屬從某工具廠收集了十幾名工人的信息,但是,這個人數達不到開班標準,也賺不了多少錢。于是,他將以前用過的有關企業的工人信息與這些工人信息編在一起,隨后偽造了一系列資料。據警方從有關部門獲得的資料顯示:顧長春在該工具廠對60名無業人員進行了培訓,并全部安排進了該廠就業。但是當警方將相關資料出示給企業負責人時才得知,顧長春根本就從沒在這個廠搞過什么培訓,上面60名工人的名單里,只有12人是廠里的工人,且都是多年的熟練工,廠里用工證明的公章也是假的,廠長連顧長春是誰都從沒聽說過!
警方經比對發現,2008年扶貧工程車工(1)班51人和陽光工程車工(3)班51人全部重復,2008年扶貧工程鉗工(1)班61人和陽光工程車工(1)班61人完全重復,這樣的完全照搬還有很多,經比對,有180余人重復出現在2006年至2009年的“陽光工程”“扶貧工程”培訓中,有的甚至出現了三四次。
為了掩蓋自己弄虛作假的犯罪事實,顧長春也是煞費苦心。在編制申報材料整個操作過程中,他都安排專門人員編造培訓資料,但這些人員在不停更換,新接手的人員,就按照老的資料內容照搬過來。而到有關部門開會、領取和報送資料、領取補助費用這些“核心機密”的事,顧長春則全部交給其一名親屬去做,從不讓外人插手。
但是,處處謹慎的顧長春,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會因為耍一時之橫,激怒了曾參與其材料造假的朱某,并將其行為向警方做了舉報。因時間較長,加之諸多學員無法聯系,顧長春涉嫌詐騙的諸多金額無法查證。僅就目前查證的證據來看,在不到三年的時間里,顧長春利用虛假培訓、偽造企業公章、重復利用學員信息等手段,先后11次騙取國家專項補助金共計21萬余元,卻沒有將一個農村勞動力通過培訓輸送進非農業行業。警方在對顧長春辦公室進行搜查時,當場繳獲了上海、蘇州及淮安本地的多家企業公章11枚。
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顧長春采取欺騙手段虛構培訓事實,偽造培訓材料匯編,騙取國家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顧長春授意、指使社會人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據此,2013年7月,淮安區法院以詐騙罪、故意傷害罪判處顧長春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并責令其退還所有涉案贓款……
檢察官說法
作者簡介:俞建偉(1976―),男,漢族,寧波大學高教研究室主任,助理研究員;韋瑋,女,重慶市人,寧波大學教務處助理研究員,碩士,研究方向為高等教育學、教育管理。
中圖分類號:G71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1-7518(2008)15-0011-04
從本世紀初開始,我國出現了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發展趨勢。我國有部分省市,如浙江省、江蘇省、河南省、山東省、河北省、江西省等,正在有目的、有計劃地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加強校企合作和校際合作,促進資源共享,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推動職業學校和企業共同發展,推動職業教育向規模化、集團化、連鎖化方向發展。職業教育集團的興起成為我國教育界關注的重要現象,也成為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一個趨勢。
目前對于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問題,從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看,還沒有形成共識。教育理論界對于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問題的研究,主要是對組建模式的探討,而且觀點之間有較大的差異。本文對于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問題的探討,主要從組建模式、組建原則與組建條件等方面分析,并對組建過程中的程序問題也進行了關注。
一、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模式
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模式是指在集團組建過程中,各成員單位以何種方式組成的標準模式。通過分析各種組建模式的特點、條件及優缺點等,可以為將來要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院校、企事業單位提供一種指導,以選擇最適合自己而且可行的組建模式。關于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模式,現有研究已有一些探討。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郭蘇華根據職業教育集團的不同類型來探討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模式。他將職業教育集團分為四個類型,分別對應四種組建模式:校際間資源重組的結構型職教集團;建立新型校企關系的專業性職教集團;立足地區經濟的區域性職業教育集團;各方廣泛參與的混合型職教集團。{1}以上組建模式的分類非常詳細,而且對其特點的描述也非常詳盡,但失之過細。而且以上分類缺少標準,不同類別之間界限不清楚。雖然這不能作為我們分類的依據,但無疑具有參考意義。至少可以作為個案進行分析。
湖南農業大學楊柳等人也對職教集團組建模式進行分類,分別按照五種不同的分類標準進行劃分。1.根據聯結紐帶劃分,分為資產聯結型、契約聯結型、資產―契約混合型;2.根據擴展方式劃分,分為內部裂變式、外部擴張式、內外混合擴張式;3.根據業務活動的范圍劃分,分為橫向聯合式和縱向聯合式;4.根據主導關系劃分,分為企業主導型、政府主導型、股東主導型、學校主導型;5.根據組成的成分劃分,分為校際聯合型與校企聯合型。而且說明“事實上一個職教集團不只是屬于一種類型,也可以同時屬于多種類型”。{2}上述“根據擴展方式劃分”,實際上是教育集團的發展模式;所謂“根據業務活動的范圍劃分”是運行方式;其余三種可以作為組建方式的劃分。
湖南師范大學陳牛則提出,根據各成員單位實現集團化辦學時的結合關系,將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主要歸納為三種組建模式:一是校校聯合,名校立團;二是教企一體,以教立團;三是合并重組,整體相融。{3}
作者認為:職業教育集團既然是不同主體之間的聯合,所以分類以主體之間結合關系來劃分更加有實際意義??梢越梃b民法領域中的聯營關系來探討結合關系。聯營分為三種層次:緊密型聯營(又稱法人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又稱非法人型聯營)與松散型聯營(又稱合同型聯營)。
根據各成員單位實現集團化辦學時的結合關系,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三種組建模式:
1.緊密型的組建模式。是一種實質性合并或兼并的形式,并入單位一般是學校,通常采取人、財、物整體劃入集團龍頭學校的做法,成為集團龍頭學校的一部分或受其支配,實質性并入的成員學校不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而企業或其他實體一般以聯合辦學的形式加入集團,繼續保留法人資格。這種做法,實際上是各并入學校人、財、物與龍頭學校融為一體,可以擴大龍頭學校的辦學規模,增強整體實力。但是,由于各成員學校原隸屬關系往往各不相同,若采取整體并入方式加入教育集團,必然要帶來大量的產權變更、人動等實際問題,這些問題都不是在短時間內能夠解決的,所以集團的整合難度會比較大。集團組建后,也往往會因為人員太多,規模過于龐大,有可能使龍頭學校包袱加重,管理難度加大,反而不利于龍頭學校的發展。
2.松散型的組建模式。是一種以某一龍頭學校為核心,聯合其他學校、企業及實體組建起來的集團化辦學形式。它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聯合辦學,相互之間聯系更為緊密一些,并且有統一的協調與統籌組織。具體做法是,有關學校、企業或其他組織以聯合辦學的形式加入集團,其人、財、物及原法人資格仍保持獨立不變,其主管部門的隸屬關系也不變。這種組建形式,可以通過集團的調控,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資源的共享與互補,也容易操作。但是由于集團成員之間的關系過于松散,在人、財、物等方面很難實現相互融合,因此不利于形成集團龍頭學校及其他成員單位的發展優勢。這是目前職業教育集團組建中最常見的模式。
3.緊密型與松散型相結合的組建模式(或稱半緊密型的組建模式)。這種組建模式比較靈活,既有緊密型整體并入集團龍頭學校的形式,也有松散型以聯合辦學形式加入集團的形式。在組建過程中,只要有利于集團和集團龍頭學校的發展,就可以迎合多種辦學需求,接納各種性質、不同隸屬關系的單位,以不同的形式加入集團。這種做法,因為有緊密型的整體并入單位,從而可以充實龍頭學校的辦學實力,形成集團的核心力量,形成集團的職業教育品牌;因為有松散型的聯合辦學單位的加入,從而可以根據各自優勢及集團分工,調動集團成員單位的積極性,把某一方面的教育資源配置做大做強,使之達到區域內領先水平,有利于提升整個集團教育資源的檔次和標準,并形成多方面的競爭優勢。這種緊密型與松散型相結合的組建形式,既避免了緊密型組建模式中的整合難度,又避免了松散型組建模式中難以融合的弊端,是職業教育集團組建中比較理想的一種模式,值得推廣與借鑒。
二、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原則
明確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原則,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門明確自己在集團組建過程中的定位,有利于成員單位明確自己在集團中的相互關系,有利于龍頭單位明確自身定位及更好地發揮作用,還有利于確立今后集團運行過程中的基本準則。
從各省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文件的規定來看,目前還沒有對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原則形成共識。浙江省在《關于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試行意見》中雖然沒有明確寫明組建原則,但從相關規定中可見兩條基本原則:自愿參加原則與校企雙贏原則。山東省教育廳提出組建職教集團的三個基本原則:自愿參加原則、優勢互補原則、骨干帶動原則。河北省教育廳的文件顯然是在參考山東省教育廳文件基礎上制訂的,也提出相同的三條基本原則,并進行詳細說明:1.自愿參加。職教集團根據互利互惠的原則自愿參加,職教集團以《集團章程》為其共同行為規范,成員學校仍然有著充分的辦學自;2.優勢互補。職教集團成員單位之間以互惠互利為前提,實行設備、師資、技術、信息、教學、實習、生產基地、技能鑒定、畢業生就業等方面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形成集團經營優勢,達到職業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最大限度地發揮辦學與經營的效益;3.骨干帶動。龍頭職業院校要在專業現代化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以及內部管理等方面走在集團發展的前列,并且通過示范輻射帶動成員學校在教育教學、教學管理、教學研究等方面不斷上新水平。{4}
職業教育集團是在參照企業集團模式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新型教育組織形式,所以可以借鑒我國已有對企業集團的部分做法來規范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行為。在1987年12月頒布的《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關于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中提出組建企業集團的四個原則:自愿互利,積極引導;鼓勵競爭,防止壟斷;優化組合,結構合理;依靠科技,增強后勁。有學者提出我國企業集團組織與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促進規模效益原則、保護競爭原則、集團成員法律人格獨立原則、整體利益原則、權責均衡原則。{5}
在參考企業集團的組建原則基礎上,除了以上“自愿參加、優勢互補、骨干帶動”等三原則以外,本文認為還應該明確以下三條組建原則:
1.促進規模效益的原則。作為教育集團而言,首要特征是規模較大,規模是在市場競爭獲得優勢地位的重要因素。在職業教育集團中,可以將原來不同層次的學校,如高職院校與中職學校結合在一起;可以打破地區限制,使不同地區的學校組成教育集團;還甚至可以將不同辦學主體的學校結合在一起,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在同一教育集團中存在。組建教育集團的首要目的是促進資源共享、優化資源配置,通過規模來提高辦學效益,降低生均辦學成本。所以,職業教育集團規模不能太小,主要體現在成員單位數量、成員學校的在校生人數、成員企業的生產規模及經濟實力。
2.校企雙贏的原則。如果在一個教育集團中,純粹是一些學校組成的聯合體,也不是以資本作為主要聯結紐帶,往往之間的關系是非常松散。職業教育集團應當有企業參與,這樣有利于實現校企結合、產學合作。作為學校而言,與企業合作可以多渠道地得到辦學經費支持,而且可以通過為企業服務得到其他實質性支持。作為企業而言,與學校合作不僅可以優先獲得學校的科研成果或雙方合作開發新產品,而且可以參與人才培養過程,優先獲得學校的優秀畢業生。校企之間應該是“雙贏”關系,這一條原則對于學校而言,尤其需要重視。
3.集團成員法律人格獨立的原則。一般實行“四個不變”,即集團成員原有的單位性質和隸屬關系不變、管理體制不變、經濟獨立核算不變、人事關系和教職工身份不變。教育集團未經成員的授權,不能干涉學校依法擁有的辦學自。以教育集團名義對外進行的一些民事活動,如簽訂協議,一般應取得集團多數以上成員同意,成員在其授權或受益范圍內承擔責任。
在組建職業教育集團中,特別要強調“自愿互利”原則,防止行政干預過多。在我國的企業集團組建過程中,已經出現了政府過分干預,實際上通過行政手段促使企業集團組建,這些貌似強大的企業集團,由于成員間在利益上存在這樣或那樣的沖突,缺乏應有的凝聚力,在行政權力削弱時很容易解體或者有形無實。這是我國企業集團發展不快、實力不強的主要原因。為了避免可能出現的“拉郎配”現象,所以特別要強調教育行政部門在職業教育集團組建過程中正確定位,教育行政部門可以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但不能起主導作用或過多干涉,要強調組建集團過程中成員單位自愿參與、以利益作為導向。
三、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條件
職業教育集團雖然已成為職業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但并不是所有職業學校都想要參加職業教育集團,也不是所有想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院校都可以牽頭組建起職業教育集團。如果不規定一定的組建條件,可能會出現職業教育集團一哄而上的現象,以后將會導致一哄而散的結果。所以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必須要具備一定的主客觀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在審核過程中要加以把關,這是促使職業教育集團能健康發展的前提。
對于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條件,目前一些省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文件已作出相應規定。浙江省教育廳制定的《關于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試行意見》中對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條件規定如下:新組建的職教集團必須以高職院?;蚴∫患壷攸c職校為龍頭,吸納開設相同專業的學校和相關企事業單位參與。職業教育集團的管理職能由龍頭學校承擔。龍頭學校應具備領導班子勇于開拓、專業特色明顯、師資力量較強等條件。必須有與該集團主體專業群教學和實習要求相適應的生產、經營企業或其他實體參與。集團成員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總數不少于4個,其中龍頭學校以參資、參股、接受托管等形式合作的成員學校不少于1個。{6}
山東省教育廳制定的《關于組建省級職業教育集團的意見》中對組建職教集團的條件要求規定如下:職教集團要以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或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企事業單位為龍頭。龍頭院校要具備領導班子勇于開拓、專業特色和優勢明顯、內部設施配套、師資力量較強等條件。職教集團以專業為聯結點,至少吸納10個以上開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職業院校、相關行業協會支持和3個以上相關企事業單位參加。{7}
從以上文件規定可見,各省教育行政部門對于省級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條件要求的一些共同點:要以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或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企事業單位為龍頭;龍頭學校應具備一定的條件;要有一定數量的職業院校和企事業單位參加。以上各省規定的條件雖然比較具體,但表述并不符合法律規范。
再參考一下對于企業集團組建條件的要求。在1998年4月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8}這主要是從工商登記管理的需要來進行規定。目前,一些教育集團符合以上資本條件,以企業集團名義注冊,工商管理部門實際上將教育集團視為企業集團的一種特殊類型。各省、市及經濟特區出臺的一些關于企業集團組建和管理的規定,雖然表述有所不同,但一般規定了以下共同條件:1.必須有一個實力較強、具備投資中心功能的核心企業(母公司),應當是從事生產經營和資產經營的企業,或者是專門從事資產經營的公司,其規模必須達到大型企業標準,或注冊資本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2.企業集團具有多層次結構,必須有核心企業(即母公司)和緊密層企業(即子公司),一般應有參股公司和協作成員;3.母公司至少應擁有五個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子企業;4.具有企業集團成員共同遵守的章程。
結合對企業集團的規定,充分考慮到職業教育集團的特點和發展初期的階段性,本文認為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條件應包括以下方面:
1.以一所實力較強的學校為龍頭學校,省級職業教育集團必須以高職院?;蚴∫患壱陨系闹攸c職校為龍頭學校。
2.職業教育集團應具有多層次的組織結構,至少應該有核心層和緊密層,一般應有相關的企業、其他實體及協作學校參與。
3.集團成員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總數至少在5個以上。
4.具有職業教育集團成員共同制定或認可的章程。
需要說明的一些問題:有必要規定集團必須具有核心層和緊密層,否則很難成為聯系緊密的聯合體,失去組建教育集團的意義;而且有必要規定教育集團成員單位數在5個以上;集團章程是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的共同協議,從集團登記、核準角度考慮,也應該具備。
四、職業教育集團組建過程中的問題探討
在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過程中,除了實質性的組建條件規定外,還應該有程序性的規定。下面就職業教育集團組建過程中一些問題進行分析。
首先,職業教育集團采取何種核準方式及審批權限。在我國,組建企業集團還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雖然這種做法在實踐中有很多弊端,也受到學者的批評。國外一般實行準則主義,即只要組建條件與行為符合法律要求,在集團形成時,將有關事項向商業登記機關呈報登記即可。但從經濟體制改革的現實性來看,我國暫時還不可能取消審批制。作為還處于起步階段的職業教育集團,一開始就采取準則主義更不現實,所以目前只能采取審批制。目前,浙江省的做法是采取嚴格的審批制,在審批權限上分級審批。浙江省《關于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試行意見》中規定:“組建省級職業教育集團由龍頭學校舉辦者簽署意見后,按申請要求,報省教育廳審批,可以冠以‘浙江’名稱命名。在地級市范圍內組建的職教集團,由地級市教育局進行審批,可以冠以所在市名稱命名?!眥9}其他各省也有類似規定,這種做法是目前比較可行的,但對于可能出現的跨省區的大型教育集團如何審批需要進一步理順關系,作者認為可以采取核心企業或龍頭學校所在地的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成員單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做法。
其次,職業教育集團組建過程中的政策導向。在企業集團組建中,政府一般會有一些導向性的政策要求,如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發展戰略的目標要求。對于職業教育集團而言,教育行政部門的導向政策可以有:符合本地產業結構升級與職業教育發展的要求;有利于推動職業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和資源共享;可以滿足本地人民群眾對于職業教育的需求,并與本地教育發展水平相適應。浙江省《關于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試行意見》中規定:“省級職業教育集團以職業技術學院為龍頭,在全省范圍內聯合組建,以專業性集團為主,與我省服裝紡織、機械電子、醫藥化工、商業貿易、旅游等支柱產業發展相適應。職業教育集團必須以使所有成員學校達到在全省同類學校的最高水平作為目標,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教學質量,辦出職教特色,并優先為加入集團的企事業單位輸送優秀畢業生,培訓在職職工?!眥10}從中可以看出明確的產業導向和辦學目標導向。
第三,對職業教育集團登記事項及申報材料的要求。參考企業集團的相關登記管理規定,作者認為:因為職業教育集團不是企業法人也不是事業法人,所以不應到工商局或民政局進行登記,而應該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教育集團名稱;龍頭學校的名稱、負責人及住所;成員單位的名稱、負責人及住所;集團管理機構的組成及所在地。另外,要需要進行集團章程的備案。
第四,對于集團章程的要求。集團章程是集團成員之間的共同協議,在集團管理與運行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山東省教育廳制訂的《關于組建省級職業教育集團的意見》專門規定:“職教集團理事會要制定《集團章程》,章程要規定職教集團的性質、宗旨、目標,集團的組織機構與管理辦法,成員校的權利與義務等等?!眥11}作者認為,教育集團章程至少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教育集團名稱;(二)龍頭學校的名稱、住所;(三)教育集團的性質、宗旨;(四)集團成員之間的聯結紐帶、合作方式;(五)集團決策機構的組織、任期和職權;(六)集團成員的主要權利與義務;(七)集團成員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八)集團的終止;(九)章程修改程序;(十)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集團章程應當由全體成員簽署或者書面認可。集團理事會可以根據需要定期修改《集團章程》。
注釋:
{1}郭蘇華.職教集團幾種組建模式評析[J].職教論壇,2005(5).
{2}楊柳,易玉屏,夏金星.職教集團組建模式的分類與特點分析[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07(20).
{3}陳牛則.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發展構想[J].職業技術教育,2004(16).
{4}河北省教育廳.關于組建省級職業教育集團的若干意見(試行)[Z].2007-6.
{5}曾玉珊.企業集團法律問題研究[J].河北法學,1999(6).
{6}{9}{10}浙江省教育廳.關于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試行意見[Z].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