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免费,男生下面伸进女人下面的视频,美女跪下吃男人的j8视频,一本色道在线久88在线观看片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模板(10篇)

時間:2022-09-08 01:54:5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企業應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要求填報。

本表內的所有財務數據須出自專項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或納稅申報表。

1. 企業應如實填報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簡潔,數據準確、詳實。

2. 各欄目不得空缺,無內容填寫“0”;數據有小數時,保留小數點后2位。

3. 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4. “基礎研究投入費用總額”是指: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新知識等基礎研究活動支出的費用總額。

5. 銷售收入 = 主營業務收入 + 其他業務收入

企業總收入 = 收入總額 - 不征稅收入

凈資產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6. “近三年”、“近一年”和“申請認定前一年內”:詳見《工作指引》三(一)“年限”中的說明,“近三年”即“年限”中的“近三個會計年度”。

篇2

毋庸置疑,高新技術企業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尤其在國家出臺諸多政策之后,高新技術企業更是得到了創新發展。然而,諸多“偽高新”企業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我國稅款減少,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繼2008年聯合頒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后,2016年對上述兩個文件做了重新修訂,明確申報資料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必須由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分別于2008年、2017年制定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規則(試行)》,對專項審計(鑒證)做出了明確規定。

一、影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質量的因素

(一)審計環境的制約

眾所周知,審計環境是審計發展的重要保障,關系到審計職能能否實現,對審計質量的影響重大。現階段,影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質量的環境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根據現在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由申報企業在申請時提供,即申報企業既是被審計對象,又是審計業務的委托人,是中介機構的“衣食父母”。這種情況下,從業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審計范圍受限、無法實施應有的審計程序等尷尬局面,難以做到客觀公正。與申報企業意見分歧時,堅持原則、不遷就客戶的后果很可能就是解約,尤其是中小規模的事務所,之前因商事制度改革已失去很多法定業務,如果再失去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這個市場,生存空間就更小了。中介機構要先解決生存問題,才能談發展和質量。

第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相關政策推出后,計劃申報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中有很大一部分對政策不熟悉,紛紛通過尋求專業機構的輔導和服務來提高申報通過率,這樣就催生了一批為認定提供“專業服務”的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中,有些就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提到的“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如果同一家中介機構同時為申報企業提供審計業務與咨詢業務,即使人員分開,在形式上建立了內部的“防火墻”,也不符合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性要求。

第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申報企業提供的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報告,除了專項審計(鑒證)報告外,還有申報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對會計師事務所來講,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年都出具,審計收費比較固定,而專項審計(鑒證)報告則是在申報年度(即每三年)出具一次。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會出現為避免常年客戶的流失而“被迫”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情形。

第四,目前我國審計市場存在著供過于求的局面,價格競爭激烈,由于審計收費過低,出于成本效益原則,很多事務所無法投入充足的審計資源和實施足夠的審計程序,無論是審計時間還是審計流程均予以簡化,從而影響審計質量。

第五,有些地方政府將高新技術企業的保有量及每年新增數量作為政府業績的考核指標,近幾年受經濟放緩的影響,很多企業成長性指標分值普遍較低,擬申報企業總量減少,這種情況下,中介機構就可能淪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鏈條上的一個受雇者,審計變成走過場、流于形式,不可能發揮監督的職能。

(二)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執業能力

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會直接影響到審計質量的高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專業性強,而從業人員中懂一般財務審計的多,熟悉技術創新過程、掌握一定科技知識的人才較少,傳統財務觀念比較濃,習慣于單純的會計思維,綜合分析能力較差。受此限制,執業過程中只看表面不見實質,一般僅局限在財務核算資料的審計鑒證,很少關注其是否符合研究開發活動的規律,即合理性。另外,有的中介機構人員流動頻繁,從業人員良莠不齊、缺乏執業經驗;有的中介機構對員工缺乏足夠的后續教育,專業勝任能力不足,這些因素直接影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的質量。

二、新時期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的改善對策

正如上文所言,在當前的發展趨勢下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存在諸多問題,這對其質量有所影響,面對這一發展趨勢,筆者試從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專項審計的整體現狀出發,提出改善對策。

(一)建立科學的申報流程

科學制度的建設能有效降低風險,促進行業發展。現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中,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由申報企業在申請時提供,明確上述報告必須由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并在專家評審環節增設財務專家。這種安排表面上看是設置了雙重監督,即中介機構和財務專家,但從實際執行的效果來看,存在不少問題,筆者認為其中最主要的是出具專項報告的中介機構在整個流程中的位置安排不合理,無法發揮其獨立性和監督作用。設想將申報流程改為:申報企業自評認定機構初評委托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報告組織專家評審公示審計部門抽查,將中介機構的審計(鑒證)由企I自評階段改為初評之后,委托方(同時也是審計費用的支付方)由申報企業改為認定機構。這種流程的優點首先表現在中介機構與申報企業之間無經濟利益,從制度上保證中介機構及執業人員的獨立性和誠信品質;其次通過招標程序優選中介機構,能有效抑制低價競爭引起的質量低下。

當然還需要制定配套細則,如明確專項審計業務與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咨詢業務應由不同的中介機構承接,由于申報企業提供的資料中還包括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前者明確需由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后者沒做規定,一般是企業自主申報,但可以通過與稅務申報系統中的歷史數據比對一致以證實真實性,相當于專項報告、年度財務報告、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由不同單位(中介機構或稅局)背書,并互相制約,如果多份報告的數據存在很大的差異,應要求申報企業提供說明,由財務專家認定是否合理。再如建立獎懲制度,對嚴重違規的中介機構設置行業禁入,增加中介機構的違規成本,以嚴格的懲罰措施倒逼中介機構提高風險意識。

(二)專項審計需要引入技術專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專業性較強,中介機構應優化審計人員業務操作,有針對性地強化業務培訓,引導從業人員嚴格按行業協會制定的審計指引和業務規則執業。由于申報企業涉及不同行業,從業人員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對判斷申報企業領用的材料是否真正用于研究開發項目以及高新產品的認定難度很大,使得申報企業將非研發材料成本計入研發直接投入以及人為擴大高新產品范圍的操作空間很大,如何利用好專家的工作對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職業判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結語

總之,高新技術企業正日益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在高新技術企業的有序發展中,部分“偽高新”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對經濟的有效性產生影響。針對現狀,設計通過改進申報流程,用制度來制衡、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并借助技術專家的力量提高專項審計質量,如此才能保障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有序開展,才能讓國家的各類優惠政策真正惠及相關企業。

參考文獻:

[1]高強,張旭麗,孫志梅.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質量探究[J].財會通訊,2015,(25):106-107.

[2]倪冠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若干問題探討[J].中國注冊會計師,2011,(5):63-65.

[3]許愛平.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若干問題研究[J].現代商業,2014,(4):257-258.

[4]鄧枚芳.淺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J].商業經濟,2014,(10):105-106+114.

篇3

關鍵詞:

高新技術企業;會計核算;研發經費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24016501

1研發經費單獨建賬問題

1.1研發經費的會計處理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對研發費用的會計處理的規定是明晰的。即《企業會計準則》把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區分為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研究階段的支出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先在“研發支出”科目中歸集,項目研發完成時對照條件符合資本化的,確認為無形資產,否則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會計制度》則規定:研究與開發費用應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在“管理費用——研究與開發費”科目中核算,企業內部自行開發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入賬價值或其成本僅限于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費用。

但是,《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對研究和開發費的核算規定又是不完整和粗放的。一方面,不少企業在對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等項目的研發過程中,在消耗料、工、費的同時,也可能會產出一些東西,如樣品或衍生的廢料,它們有的可對外銷售,而對于這些產出的樣品及廢料銷售收入如何進行核算,是列入銷售收入還是沖減研發費用?《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對外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取得的知識產權及其攤銷,盡管性質上與研究和開發費沒有區別,但會計核算上也并不全部直接列入研究和開發費。同時,會計核算上的研究與開發費用,除高新技術領域內項目的研發支出,還包括其他為提高企業投入產出效益而開展的所有研發活動的支出。另外就是高新企業認定時委托外部機構研發的費用,只確認其80%。

此外,有些完全根據訂單生產“非標”產品的企業,由于每一批次規格標準都不一樣,技術部門都要重新計算設計,存在一定的風險,但相對于一般意義上的新產品研發來說要小得多,并且通常來說這種“非標”產品的研發與生產過程是合二為一的,產生樣品也即成品的可能性往往比較大,與此相適應的會計核算與一般的生產企業類似通過“生產成本”科目歸集。假如這樣的產品能被認定為高新產品,它所對應的研發支出顯然是有其特殊性的。也就是說,《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既于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它單一的“管理費用——研發費用”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其《指引》中規范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內涵是有區別的,不應混為一談。

1.2高新企業評審對會計核算的要求

2008年,科技部、財政都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國科發火(2008)36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申請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應對包括直接研究開發活動和可以計入的間接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企業應“設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用研發費用輔助核算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進行核算”。對輔助核算賬目的格式和各項費用科目的歸集范圍也作出了規定,但沒有規定與企業正常會計核算項目的直接對應關系。

2010 年,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10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認辦[2010] 1 號)第一部分第三條第 2 點規定:申請認定企業必須按研發項目單獨核算。中介機構必須在企業研發項目已單獨核算的基礎上,根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進行專項審計。

此外,財政部(2007)194號、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8)116號、浙江省科技廳浙科發計(2008)241號、浙江省科技廳浙高企認辦(2012)5號等也都對企業研發費用的核算歸集提出了總體要求,就是“單獨核算,準確歸集”。

然而,“單獨核算”是指統一在一個會計科目單獨核算所有的研發費用,還是在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框架下,對原先在各個不同科日中涉及與研發相關的成本費用單列子目反映,各文件中均無明確解釋。本人理解,《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與上述文件規范的目標不同,不存在誰服從誰的問題,而應該是相互兼容的,因此,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適當歸類的情況下,不管在那一科目核算,只要在該科目之下設置相應的“研發費用”項目并準確歸集核算,即為符合了上面文件中要求的“單獨核算,準確歸集”。否則,文件中“設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用研發費用輔助核算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進行核算”就成為多余的廢話,因為你直接利用“管理費用——研發費用”明細賬就可以了,何必要什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用研發費用用輔助核算賬目”。

但是,現實中,各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機構,特別是市 (地)省一級機構,卻有將“單獨核算”往統一在一個會計科目核算所有的研發費用的導向,從對企業提出單獨核算進而不斷地要求必須單獨建賬,到逐步要求經中介機構審計的的年度財務報表

附注中必須有“管理費用——研發費用”的披露并與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中確認的數額相近以至必須相等,就說明了這一點。

1.3片面理解“單獨核算”對會計工作的影響

由于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比較實在,凡產

品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的,在各級高新

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機構的引導下,企業會計都會有意無意的逐步偏離準則 (制度)導向渠道,增加財務報表附注披露內容,按照其要求統一在一個會計科目,即“管理費用——研發費用”中核算所有的研發費用,這種不符合經濟業務實質的核算方法,加上高新技術產品定性和研發費用統計定量上的模糊性,很可能使企業產生大量的賬外資產,或者使企業的管理費用水平和銷售毛利率同時虛高,.喪失會計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體會與建議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主要以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為導向。我們認同研發投入與形成高新技術產品有一定的正相關系,為鼓勵企業研發投入,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已經體現了這種支持,但在結果相同的情況下,我們更應該鼓勵企業少化錢多辦事、辦實事,提高投入產出率,而不是相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激勵的最終目標肯定是促使企業不斷推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研發支出的持續投入只是為了服務于這一目標,而不是其本身,只有當高新技術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不能確定時,對研發投入的分析評價可以對二者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提供一個借鑒。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取消對研發支出標準的強制規定,將有利于企業集中精力研發產品,而不必分心去把握支出是否達標;

(2)準確把握企業會計目標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所要求“單獨核算,準確歸集”的體現形式,理清二者的邊界和互相借鑒補充的方式。企業會計、中介機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機構應互相尊重,把“研發費用用輔助核算賬目”作為連接企業會計核算、專項審計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核工作的橋梁,而不要期冀對方的工作能完全適合自己的需要。在基本原則框架無誤的情況下,多運用說)、補充報告,不要輕易提請對已生效財務報告、文件的修改,既有失嚴謹,也不切實際,特別是以最新的規定、理解去規范以前年度相對規范的提法,更是如此。

(3)充分調研各種類形研發活動在投入產出方面的特點,提出高新技術產品定性、向外部研發機構、人員支付費用程序、方法和研發費用在統計定量上的指導意見,彌補政策缺失帶來理解和操作上不一致。

參考文獻

篇4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始于1991年。1991年出臺國發【1991】12號文,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開始對國家高新區內的企業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1996年出臺《關于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執行規定的通知》(國科發火字【1996】018號),有關部門開始在更大范圍推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2000年出臺《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2000】324號),對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與辦法等進行了修訂。2008年出臺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字【2008】172號)和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字【2008】362號),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辦法與管理細則等進行了再次修訂。自此認定管理工作依照2008版認定管理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并步入正軌。

但2008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實施多年后,政策弊端逐漸凸顯,如認定門檻過高、技術領域范圍相對滯后、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足等。以中部科技大省湖北省為例,2015年年末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15894家,而2015年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僅3300余家。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2008~2015年累計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僅1063家。

2016年,為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型科技企業的政策扶持,加大對新興產業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動“雙創”,培育創造新技術、新業態和提供新供給的生力軍,促進國家經濟升級發展,2016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先后出臺,對施行了8年的2008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與完善。

2 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必要性

2.1 政府層面

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把中央、地方政府制定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到實處,即通過鼓勵創新和新稅制優化產業結構等政策導向,進一步增強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以自主研發為核心的綜合創新能力,特別是對核心技術的掌握,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

政府培植高新技術企業的配套措施,包括稅收減免、股權激勵、科技計劃、項目用地和金融保險出口信貸等。

2.2 企業層面

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獲得國家和地方政府多項配套政策扶持,主要包括:(1)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可以在通過研發費用確認后,享受所得稅加計扣除;(3)獲政府項目資金優先支持。

此外,近年來“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已成為企業投標、在資本市場上融資上市以及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介入等的重要籌碼。

3 對認定管理新規的解讀

2016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較之2008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政策,在組織實施、認定程序、認定條件、監督管理等方面都進行了相應的完善與修訂,本文僅就與認定條件的相關問題對新規進行重點解析。

3.1 高新技術領域

較之2008版認定管理政策,高新技術領域變化較大,既有增加,也有刪減。

在電子信息領域,增加了大數據處理技術、云計算技術、物聯網技術等;生物與新醫藥領域,增加了質量控制技術、食品安全檢查技術等;在新材料領域,增加了納米材料、特種材料制造技術等;在高技術服務領域,新增了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智慧城市等服務業支撐技術;在資源與環境領域,增加了生活垃圾處理與資源化、非常規污染檢驗檢測技術等。此外,將2008版《認定辦法》中“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調整為“先進制造與自動化”,并增加了新能源汽車試驗測試及基礎設施、高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設計等。

此外,2016版新規為新興產業在諸多技術領域中設定了技術方向,如文化創意產業在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的字體設計與生成技術,在新材料領域的文化載體和介質制造技術,在高技術服務領域的數字電影生產制作技術等。

新規剔除了如環保用高性能多空陶瓷材料制造技術、農產品深加工與現代儲運等落后或業已成熟的技術領域。

3.2 知識產權

新規調整了2008版認定條件中對知識產權的要求,包括:取消了原有“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年限限制;取消了以獨占許可獲取知識產權方式;將外觀專利納入知識產權計數;將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檢測方法等作為知識產權成果,拓寬了知識產權評價范疇。

新規明確要求,“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該條款厘清了企業主要產品與其自有知識產權的“關聯性”。

新規還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了類別劃分: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此類條款體現了對知識產權“先進性”的認可。

3.3 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

新規部分調整了“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指標,即年銷售收入5千萬以下的企業,研發費用占比,由6%調降至5%。中小企業顯然可以從新規中獲益。

3.4 科技人員

新規取消了科研人員的學歷要求,降低了“科技人員占比”指標,由過去的30%降至10%。此條款的修訂降低了科研人員在人數、學歷等方面硬性條件的門檻。

3.5 研發費用

新規提高了研發費用中“其他費用”占比,限額比例提高到20%,同時要求企業申報高企認定時需增設研發費用輔助賬。

3.6 主要產品(服務)占比

新規規定,主要產品(服務)收入占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超過50%。此為新規新增加的要求,此條款明晰了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概念及其與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關聯性。

3.7 研發管理水平

新規對研發管理水平,不論在制度層面還是在實施層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在企業對人才培養、人才引進與激勵,對產學研合作創新平臺建設等方面要求更加細化、更加明晰。

3.8 企業成長性

新規由對企業原總資產增長率指標考核改為對凈資產率增長率指標考核,條件更加嚴苛。

4 相關建議

對照新規,企業申請認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下面僅就以下三個重難點工作提出建議:

4.1 高新技術領域歸屬

2016版《認定辦法》明確規定,“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即不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技術領域的企業將無法通過高企認定。

科技部統計數據顯示,至2015年底,全國高新技術企業共7.9萬余家。按2008版《認定辦法》進行技術領域歸類,其中:電子信息28.79%,新材料15.37%,生物與新醫藥10.15%,航空航天0.65%,高技術服務5.2%,新能源與節能5.79%,資源與環境5.33%,先進制造與自動化28.39%,其他0.33%。

上述經驗數據表明,即使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技術領域的企業,不同的技術領域,認定通過率也可能有較大差距。所以分析企業現有產業基礎,把控企業科研投入方向和強度,對企業技術領域進行合理歸類既是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也是企業申請認定工作的方向性任務。

4.2 知識產權管理

新規要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須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當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這些條款要求企業必須明了知識產權的時效性,同時也必須明晰其權屬性。

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工作,也是企業申請認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較之2008版認定政策,新規更注重知識產權的“先進性”以及企業產品(服務)與知識產權的“關聯性”。這些政策變化需要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知識產權儲備與管理,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或龍頭企業可以在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方面做一些工作。

篇5

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是高新技術企業自身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是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的需要,是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的需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不僅反映我區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水平,也體現我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整體水平。對于培育高新技術產業,促進企業誠信建設,提高稅收執法服務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建立健全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的制度

(一)建立高新技術企業預申報制度。每年年初,擬申報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填寫《區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預報表》(見附件1),經當地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后,報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收到企業的預報表后,及時牽頭相關職能部門,研究確認當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具體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列入名單的企業,需在省科技廳規定的申報截止時間前60天,將書面申報材料分別報區科技局、財政局、地稅分局、國稅局進行初審。

(二)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聯審制度。在收到企業上報的書面申報材料30天內,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區科技局、財政局、地稅分局、國稅局成立聯審工作組,對申報的企業實行點對點的審核,技術方面的審核以科技部門為主,財務方面的審核以財政和稅務部門為主。經區相關部門聯審后,提出初審意見,加蓋部門公章確認。對初審合格的企業,報經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領導小組同意后,推薦申報到市相關部門再審;對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企業,一律不予推薦上報。

(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年審制度。為做好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三年一復審工作,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3月份左右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研發投入、高新技術產品及技術性收入比重、科技人員比例、產學研合作、科技創新情況等重要指標,按復審要求進行年度審查。年審采取現場考核、材料考核和財務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或委托中介機構,通過第三方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績效評估。

(四)建立企業研發費用稅前扣除協作制度。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到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申請后,應按分工協作的原則,由稅務部門負責企業研發費認定的申請受理、審核及稅前扣除,科技部門負責協助主管稅務機關做好研究開發項目所屬技術領域與加計抵扣政策的相符性和研究開發項目在本省相關行業技術先進性的鑒定,以規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稅前扣除及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

三、全面落實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的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政府辦、科技局、財政局、地稅分局、國稅局等部門組成的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和管理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初審管理工作,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有關舉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負責具體日常管理工作。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認定管理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管理工作,對發現問題指導整改。

第七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議;

(二)指導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處理建議;

(三)負責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備案管理,公布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核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

(四)建設并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五)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每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負責將認定后的高新技術企業按要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通過備案的企業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三)負責挑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并加強監督管理;

(四)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并處理復核申請及有關舉報等事項,落實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議;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條: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收稅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三章 認定條件與程序

第十一條: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工商注冊滿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第十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如下: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證明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 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建立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機制,加強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認定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并前期改正,問題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暫停其認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對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期間暫停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由主管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第十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企業更名的,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第十八條: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第十九條: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有嚴重偷、騙稅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四)未按期報告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第二十條: 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有關工作負有誠信、合規、保密義務。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本辦法制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字[20xx]172號)同時廢止。

基本優勢

1、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高新技術企業圖片2、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說明負責人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說明企業是國家重點支持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3、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

4、提高企業市場價值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5、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優勢分析

成本領先分析

根據波特的理論,成本優勢是企業可能獲得的競爭優勢之一,基于此,許多企業將成本管理提高到了戰略的地位,制定了成本領先的目標,加強了企業的成本控制和規劃。盡管影響企業成本的因素很多,但從戰略的角度來看,主要有規模經濟和學習曲線效應。

一項價值活動的成本常常受制于規模經濟。規模經濟產生于以不同的方式和更高的效率來進行更大范圍活動的能力;產生于更大的銷量中分攤無形成本和研發費用的能力;也產生于隨著一項活動的擴大,支持該項活動所需基礎設施和間接費用的增長低于其擴大的比例。規模經濟的關鍵是需求要有價格彈性,然而,高新技術產品的創新程度很高,具有較強的壟斷性,沒有完全替代品,因而其需求的價格彈性較小,價格和銷量之間缺少必然的聯系。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產品的供求雙方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顧客無從得知什么樣的價格才是合理的,所以降價并不一定能帶來銷量的增長,規模經濟效應也就無從發揮。

篇7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是扶持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強認定組織推薦工作和申報材料初審工作,有利于把這項工作長期有效地推進,有利于認定工作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的提高,優化并更好的促進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環境的建設。為了規范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組織推薦和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我提出幾點意見:

一、 高度重視認定的組織推薦和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對于任何企業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企業是認定工作的主體,企業家們要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確定專人,按照要求,一一對照,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差多少補多少的要求,加強基礎和前期工作,認真負責地做好申報工作。希望通過企業自身的努力,市科技局等多部門的優質服務,推動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由“點”到“面”快速發展。

二、切實抓住優惠政策扶持的有利契機,加快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發展。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及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有利于幫助企業應對當前日趨復雜的經濟形勢,緩解企業面臨的生產經營和科研上的具體困難。希望各企業家抓住這一有利契機加大科研投入,研究開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把企業做大做強。

篇8

(一)賬戶設置不符合高新企業的認定要求。高新技術企業會計核算涉及的會計科目主要有“研發支出”,“管理費用”,“產品銷售收入”和“產品銷售成本”等會計科目。

會計準則規定,對企業的研發支出,股份制企業應單獨設立“研發支出”總賬科目,總賬科目下按成本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其他企業在“管理費用”總賬科目下設置“研發支出”二級賬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產品銷售收入”和“產品銷售成本”按產品名稱對應設置二級賬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但是在資格認定初審工作中,我們發現企業會計科目的設置很不規范,尤其是二級賬戶的設置很難滿足高新企業資格認定的要求。

首先,對于研發費用,一是有的企業既不設置“研發支出”總賬科目,也不在“管理費用”總賬科目下設置二級賬戶核算,而是將發生的研發支出分別在企業的“管理費用”,“制造費用”和“原材料”等賬戶中核算,二是“研發支出”明細核算中的成本項目設置混亂,和高新企業要求設置的成本項目不符。

其次,對于“產品銷售收入”,一些企業沒有區分高新產品銷售和一般產品銷售,使我們很難從相關賬表資料中分辨出那些是高新產品銷售那些是非高新產品銷售,在計算高新產品銷售收入占比時無法得到真實、準確和可靠的數據,增加了認定初審工作的難度和風險。

最后,“產品銷售成本”的明細核算也比較隨意和混亂,明細科目的設置既不符合政策要求,也無法滿足對高新產品的成本管理要求,給我們的初審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二)研發費用的歸集不符合政策規定。在具體會計核算中,企業沒有領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關于研發費用的概念,例如企業對車間領用材料和科研領用材料沒有進行正確的區分;對科研人員的工資薪酬也不加區別地一并計入研發支出或生產成本,對于折舊的難銷,有些企業沒有科研專用設備,在研究和開發階段使用生產經營設備,但是并沒有將一般產品和研發活動的折舊費進行合理劃分;另外企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差旅費、水電費、會議費等也很難在生產和科研之間進行正確的區分。

(三)高新產品收入核算不清晰。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是指:企業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企業在核算高新產品收入時,沒有按規定將高新產品收入與一般產品收入分開獨立核算,因此我們在資格初審認定工作中,只能就會計核算檢查“產成品”、“主營業務成本”、“原材料”等相關賬戶,依據數據間的邏輯關系來推算高新產品收入,使初審認定工作的準確性大打折扣,增加了資格初審認定工作的風險。

(四)財務報表相關數據的真實性不足。在初審工作中,我們發現企業財務報表內部和表間的數據邏輯關系時常出現問題。如有些企業利潤表中有盈利而資產負債表所有權益數額并不增加或數額沒有對應關系;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的收入成本數據與利潤表中的數據不相符的問題。

(五)研發項目的財務管理有待規范。企業研發項目的財務管理,就企業申報的材料來看不規范、不科學、不統一,很多企業沒有建立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在研發活動的業務流程方面,有些企業雖有研發立項報告,但沒有建立相應的可行性研究和審核審批機制;在產學研合作方面,形式的東西居多,實質性的東西很少;在機構設置和設備方面,有的企業沒有建立獨立的研發機構或為應付檢查僅僅掛一個牌子下發一個文件,一些企業缺少相應的科研設施設備;在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和獎懲方面,存在著激勵機制不建全,考核指標不具體不科學甚至沒有考核的問題。

二、對高新技術企業會計核算的建議

(一)設置“研發支出”總賬科目。第一,區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支出,將研究階段支出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將開發階段支出在滿足資本化條件時確認為無形資產;第二,按《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的要求,在研發支出科目下設置“人員人工、直接投入、折舊與長期待攤費用、設計費用、設備調試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費用”等成本項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第三,在研發機構中按研發項目工作組和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第四,強化會計部門和研發部門間的會計賬目核對工作,確保研發支出會計核算的正確無誤。

篇9

中圖分類號:F276.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9416(2012)07-0138-03

1、引言

目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是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4月聯合頒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來開展的。企業通過提交包含企業基本信息,財務信息,人員信息等反映企業狀況的資料進行申請,由于所提交信息需經有專業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鑒證,所以信息具有極強的真實性。因此,為輔助主管部門全面及時地了解高新技術企業的信息,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良性發展,提升企業競爭力,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建立一個基于高新技術企業數據的統計分析系統很有必要,也迫在眉睫。

2、背景

近年來,國際科技競爭日益激烈,自主創新能力已成為一個國家的核心競爭力。發達國家憑借強大的技術優勢和市場優勢,在國際競爭中長期處于壟斷地位,我國由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起步較晚,受到外部關鍵技術封鎖和自身創新能力不足的雙重制約,企業普遍面臨著低端鎖定困局。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市場體制的推進,我國已進入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新時期。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已成為新時期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方針。

為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國家出臺了各種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扶持。通過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可以享受財稅優惠,政策傾斜等各種扶持政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屬于企業無形資產,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也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廣東省所轄的珠三角高新產業帶是由科技部批準的三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帶之一,是一個依托交通干線融合、集散人口、產業、城鎮、物流、能流、信息流的線狀空間地域綜合體,這種獨特的空間地域綜合體帶動著區域經濟系統的迅速發展。同時,珠三角高新產業帶也是我們目前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最大、發展速度最快、產品出口額所占比重最高的高新技術產業帶。

3、目的與意義

通過對高新技術企業數據進行分析,建設一個基于高新技術企業數據的統計分析及應用系統,對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相關產業進行深入研究是本系統的主要目的,主要功能包括數據導入、數據錄入、數據分析、信息查詢檢索等。本系統可以使主管部門全面掌握高新技術產業宏觀狀況,為其戰略決策,政策規劃等提供數據支持;同時系統也可以在屏蔽敏感數據之后為各產業研究科研院所提供數據支持,并且可以為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服務,通過本系統使其了解當前廣東省高新技術產業狀況,了解自己所處位置,為企業的發展指明方向。

當前,廣東省正在實施“雙提升”,“雙轉移”戰略,系統的建成將對提高廣東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完善創新創業環境,推進核心技術的創新與轉化提供數據分析支持,在促進可持續發展過程中貢獻力量,發揮作用。

高新區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集散地,也是廣東省實施“雙提升”戰略的突破口,系統的建成將對高新區的資金、人才、科技、國際化等方面的規劃起到強有力的支持作用。

4、系統主要內容

系統主要是通過對經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數據進行研究分析,創建一個基于高新技術企業數據的統計分析及應用系統。其主要功能包括數據導入、數據錄入、數據分析、信息查詢等等;系統全面支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使省科技廳能夠及時掌握高新技術產業宏觀狀況,為領導決策做出數據支持。具體說來,該系統由以下幾大部分構成:

(1)與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以下簡稱“認定網”)進行數據對接,以實現企業基礎性數據的導入;

(2)提供企業以附件形式呈現的數據錄入接口;

(3)建立廣東高新技術企業數據倉庫,對企業申報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查詢功能;

(4)為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提供決策支持,包括:服務跟蹤功能,與國家、廣東省產業生態地理信息系統數據接口進行數據交換。

系統主要由數據采集,企業數據統計分析,企業數據導入等幾個功能模塊組成。

系統功能模塊圖如圖1。

篇10

 

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好申報工作。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的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通知》新要求。今年我省的高企認定工作有幾個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二是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并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三是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對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四是加強指導、幫扶、推薦。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五是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

二、盡快開展培育企業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名單(含重新申請認定企業名單),督促指導做好培育入庫工作。挖掘新的培育對象,組織申報企業參加我市組織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培訓。指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

三、認真組織今年高企認定申報輔導工作。科技、稅務行政管理部門指導服務企業分別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申請材料,并確保在確定時間內完成申請材料的提交。

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初審工作。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聯合組織專家對縣區推薦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評審。預評審時間:第一批為6月12日至6月14日,第二批為9月18日至9月20日。評審后將相關意見反饋至各縣(區)、開發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請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申報企業按照初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通過復審的企業推薦給省高企辦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南昌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申報復審工作另行安排)

五、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科創券。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南昌市科技創新平臺(ncskj.cn)申請科創券,用于高企認定的技術資詢和專項審計工作。其中,技術咨詢可申請2萬元,專項審計可申請1萬元。具體申請事項可查看《南昌市2021年度“洪城科創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工作指引》(洪科字〔2021〕54號)。

六、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管理。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雙提升”行動方案》(洪府廳發〔2019〕71號)文件的相關支持政策,同時必須履行如下監督管理要求:

1.填報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年報: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5月31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管理網(innocom.gov.cn/)完成發展年報的填報工作。

2.填報火炬計劃統計報表: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3月31日前登錄科技部火炬計劃信息系統(tj.ctp.gov.cn/)完成火炬計劃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3.填報企業年度研況報表:規模以上企業可登錄“統計聯網直報平臺”(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填寫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對不履行上述監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做出如下處理:

1.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累計兩年未按照規定時限報送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南昌市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公室,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

七、企業嚴格按照申報程序提交認定申請。申請認定企業提交認定申請的程序為:備案登記(企業提交備案材料至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企業自我評價——網上注冊——準備并提交申請認定材料——提交申報材料——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復審——推薦上報省高企認定辦。

八、申報受理部門及聯系電話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南昌市稅務局所得稅科

聯 系 人:王榮獻             聯 系 人:王宇欣

聯系電話:0791-83884249      聯系電話:0791-88533891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務中心   聯 系 人:程文輝

聯系電話:0791-88607671  

郵    箱:2646147757@qq.com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府路118號市政府大樓6115室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科學技術局          國家稅務總局南昌市稅務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贛江新區創新發展局、財政金融局、稅務局, 各國家級高新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等文件規定,我省今年將開展2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江西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條件

嚴格執行《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相關規定,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同時滿足高企認定八個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按《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準備申請材料。

(二)“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fuwu.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網”),進行注冊登記,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原“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三)“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jxgqrd.com/)”注冊登記(以下簡稱“省網”)。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臺”注冊填報后,需在省網注冊并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四)企業填寫、提交申請材料。企業必須在“國網”和“省網”分別填寫申請材料并提交,務必確保“國網”和“省網”所填資料數據一致。在省網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前,請企業按實際情況準確選擇初審推薦單位、所在縣(區)、所在開發區、主管稅務部門等必填信息,不在開發區內企業可不選。

(五)初審推薦。

1.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附件2)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2.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贛江新區、國家級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并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科技、稅務部門要在初審推薦截止日期前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至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

(六)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七)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八)公示、推薦報備和備案。在省科技廳官網上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國家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推薦報備。國家認定辦審核后,確定通過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三、有關注意事項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認定工作中,各相關單位、各申報企業要明確以下事項:

(一)加強指導、幫扶、推薦。請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

(二)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3)。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中介機構須按要求如實出具審核(鑒證)報告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4)。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除將按《工作指引》要求,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以外,還將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加強核查力度。各地科技、稅務部門要對照推薦要點,明確職責分工、核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省高企認定辦將加大對申報材料中知識產權、財務等內容真實性的審查力度,發現造假、一票否決。

(四)我省高企認定管理機構從未指定或委托相關中介機構開展高企認定咨詢和服務,任何中介機構不得以省高企認定辦指定機構的名義開展中介服務。

(五)申請材料相關要求:

1.企業須對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四級目錄(例:一、電子信息/(一)軟件/1.基礎軟件/通用及專用數據庫管理系統)填報技術領域。

2.由于系統存儲原因,企業須在“省網”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在“國網”只須掃描上傳主要附件材料。

(六)省高企認定辦不收取書面申請材料。

(七)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其他

(一)省高企認定辦地址和聯系人

省科技廳高新處813室

省科技廳聯系人:熊劍波 張緒波 

聯系電話:0791-86265355/86253496

(二)省稅務局聯系人

聯系人:企業所得稅處 李麗萍

聯系電話:0791-86221915

(三)“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平臺”技術支持

單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金俊峰  劉聰

聯系電話:0791-88302858

 

附件:1.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2.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3.企業信用承諾書

4.中介機構聲明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序號

企業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技術領域

企業

注冊地

所在開發區名稱

是否重新認定

主管科技部門

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備注

1. 不在開發區內的,所在開發區名稱一欄不填;

2. 推薦蓋章分為3類:1.設區市或贛江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2.省直管縣(市)科技部門會同所在縣(市)稅務局、所在縣(市)稅務局推薦并蓋章;3.國家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區內稅務部門、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

 

 

附件2

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序號

審核要點

工作分工

1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科技部門

2

企業是否為居民企業

稅務部門

3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科技部門

4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科技部門

5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部門

6

企業填報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信息

稅務部門

7

企業申報材料中(包括提交的三個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營業收入、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數據是否與金稅三期征管系統最新數據一致

稅務部門

8

企業是否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歸集研發費用,設置專用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進行核算。企業申報表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相關數據

稅務部門

9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科技部門

附件3

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了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相關規定和要求,現作出承諾如下:

    1.本企業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

    2.本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以及本企業留存的高新技術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業愿為上述承諾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申報企業(公章):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中介機構聲明

 

    本機構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提供給企業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資質證明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本機構愿為此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主站蜘蛛池模板: 屯门区| 玛曲县| 富源县| 马鞍山市| 桃园县| 曲周县| 台中县| 黄梅县| 祁门县| 博乐市| 庆元县| 新巴尔虎右旗| 临湘市| 五常市| 柘城县| 华亭县| 鄂尔多斯市| 中方县| 扎囊县| 五峰| 新沂市| 柳州市| 南康市| 汨罗市| 临桂县| 福清市| 汾西县| 阜城县| 日土县| 沁水县| 镇巴县| 九龙坡区| 从江县| 项城市| 迁西县| 石景山区| 宁德市| 忻城县| 竹溪县| 乐安县| 尚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