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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贈與公證書,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ХХ省ХХ市公證處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一、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二、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三、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么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后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推薦如下:
1、《咨詢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是通過考試后取得的資格證書,咨詢工程師具備熟練的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廣泛的社會聯系和良好的社會信譽,能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為業主、承包商等各方提供各種形式和內容的咨詢服務;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
3、《中級經濟師資格證書》:屬于經濟師類別,要取得“
(來源:文章屋網 )
一、關于加強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問題
(一)關于加強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營業稅稅收管理問題
1.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包括繼承、遺產處分及其他無償贈與不動產等三種情況,在辦理營業稅免稅申請手續時,納稅人應區分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屬于繼承不動產的,繼承人應當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見附件);
(2)屬于遺囑人處分不動產的,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須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以及《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3)屬于其它情況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與“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上述證明材料必須提交原件。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上述材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規范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退提交人,將有關公證證書復印件留存,同時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
2.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發票或者代為開具發票。
(二)關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契稅、印花稅稅收管理問題
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在繳納契稅和印花稅時,納稅人須提交經稅務機關審核并簽字蓋章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稅務機關(或其他征收機關)應在納稅人的契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在《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中簽字并將該表格留存。稅務機關應積極與房管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房管部門對持有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契稅完稅憑證的個人,辦理贈與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對未持有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契稅完稅憑證的個人,不予辦理贈與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關于加強個人將受贈不動產對外銷售稅收管理問題
(一)關于加強個人將受贈不動產對外銷售營業稅稅收管理問題
個人將通過無償受贈方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征收營業稅時,對通過繼承、遺囑、離婚、贍養關系、直系親屬贈與方式取得的住房,該住房的購房時間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中第四條有關購房時間的規定執行;對通過其他無償贈與方式取得的住房,該住房的購房時間按照發生受贈行為后新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確定,不再執行國稅發[2005]172號中第四條有關購房時間的規定。
(二)關于加強個人將受贈不動產對外銷售個人所得稅稅收管理問題
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附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計征個人受贈不動產個人所得稅時,不得核定征收,必須嚴格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征收。
三、關于加強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后續管理的問題
(一)稅務機關應對無償贈與不動產的納稅人分戶歸檔管理,定期將留存的公證證書復印件有關信息與公證機關核對,保證公證證書的真實、合法性。
(二)稅務機關應加強與房管部門的合作,定期將《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中的有關信息與房管部門的贈與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信息進行核對,強化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后續管理。
公證執業區域這個概念是在《公證程序規則》中首次提出的,其在《公證暫行條例》里稱之為公證管轄或公證處轄區。管轄區域是從行政職權劃分的角度提出,是基于當時公證機構系帶有行政機關性質的國家公證機關。隨著公證改革的發展,公證機構的行政色彩逐漸弱化,特別是在《公證法》將公證機構定性為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后,需要對公證轄區這一概念重新定義。本次《公證程序規則》修訂時,依據《公證法》設立了公證執業區域制度,該制度是對原規則公證管轄制度的取代。根據規定,公證機構的公證執業區域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核定,公證機構只能在核定的區域內受理公證業務,以避免公證機構跨區域受理公證業務,進而產生不正當的競爭問題。
公證執業區域在具體法條規定中主要是參考了原規則關于公證管轄的規定,稍微作了修改,增加了“經常居住地”規定。對于涉及不動產的公證,還是沿用了原規則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原則。
一、公證執業區域準則適用困惑
(一)行為地與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適用困惑
法學理論認為,法律事實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可以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兩種。法律行為可以作為法律事實而存在,能夠引起法律關系形成、變更和消滅。公證執業區域準則在文字表述上存在著重疊的現象,容易造成行為地與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在受理公證案件時產生困惑。
(二)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適用困惑
由于不動產對人們生活影響重大,且具有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隱匿性和不可移動性等特點,故許多國家法律對其均有特殊規定。在民事實體法上,不動產權利的變化,如以不動產為買賣或設立抵押權的標的物時,必須經一定登記的公示手續,否則不發生效力;在民事程序法上,因不動產所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就有類似的法律規定;在《公證法》第二十五條和《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四條也有類似規定,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事項,委托人、聲明人、贈與人、立遺囑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以及委托書、聲明書、贈與書、遺囑中涉及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均可受理。委托人、聲明人、贈與人、立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可任意向其中的一地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事項。而涉及不動產的委托合同、贈與合同的當事人只能向委托合同、贈與合同中涉及的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普通百姓已經或準備擁有的房產可能不止一處,在異地置產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不可單方撤銷性的委托合同公證得到越來越多人的認可與親睞;同樣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可隨意撤銷的,使得涉及不動產的贈與合同公證的受歡迎程度已遠遠超過了單方行為的贈與書公證。《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涉及不動產公證的執業區域的規定,與公證立法所倡導的便民原則相違背,也與市場規律相違背,容易造成公證機構在受理此類公證案件時存在一定的困惑。
(三)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適用困惑
原規則規定,涉及不動產轉讓的公證事項,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但遺囑、委托、聲明中涉及不動產轉讓的除外;而《公證法》規定,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公證程序規則》也是如此。二者的區別在于,后者刪除了“轉讓”一詞,而增加了“贈與”一詞,相比較,《公證暫行條例》施行的是“相對嚴格”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準則,而《公證法》施行的是“絕對嚴格”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準則。前者是涉及不動產轉讓的公證事項,才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后者是所有涉及不動產的公證事項,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排除了其它公證機構受理的情形。而《公證法》相對于《公證暫行條例》又增加了“經常居住地”公證機構受理規定和“贈與”地公證機構受理除外規定,體現著公證立法的便民原則和以人為本的精神。《公證法》同時確立“絕對嚴格”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準則,容易造成公證機構及公證員在受理此類公證事項時帶來一定的困惑。
1.帶有人身性質的涉及不動產(有多處并分布在不同地方)的離婚協議、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協議的公證事項,涉及動產和不動產的贈與協議、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協議、繼承等公證事項,是必須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還是也可以由當事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的公證機構受理呢,還是建議當事人將上述公證事項進行拆解,然后向各有受理權限的公證機構分別提出申請呢。
2.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房產作抵押物的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了向債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或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擔保文件的公證事項,是必須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還是可以由債權人的住所地(債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地)、行為地公證機構受理呢。
3.涉及水電站等構筑物的抵押登記事項,是向水電站等構筑物的所在地公證處還是向抵押人、抵押權人的住所地公證處還是抵押合同的簽訂地、履行地公證處申請辦理呢。
二、違反公證執業區域規則存在的法律風險
在公證業務實踐上,公證處經常存在著因違反公證執業區域準則而被當事人投訴甚至訴諸法院。除了是個別公證員工作上疏忽或業務水平低下造成的,大部分還是由于公證員在適用公證執業區域準則存在著困惑所引起的。
(一)沒出問題的公證書
公證書中有一大部分是“單方性”的,除了使用部門,不會涉及任何第三方的,這種公證書即便違反了公證執業區域受理準則,使用部門也未必能識別的出來,而且采用了,發揮出了公證書應有的效益。當然也有一些“雙向性”或“多向性”的公證書,由于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某種妥協與交易,使用部門也很難看出有什么不妥之處,或將就順水推舟做個人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采用了,也發揮出了公證書應有的效益。后一種現象可能還不在少數。這些公證書問題的暴露大多數是通過公證質量檢查才得以發現的,雖然目前沒出問題,但不能保證永遠不出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二)出小問題的公證書
案例一,2005年某縣當事人甲、乙系夫妻,與兒子丙共同簽署贈與合同,由甲、乙將自己的房改房贈給兒子丙。他們共同到戶籍地和房產所在地之外的另一地的公證處辦理了贈與合同公證。贈與人在其他子女的唆使下,以受贈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為由,向公證處提出當時辦證時,受贈人欺騙了自己,且贈與合同上的簽名(未按指印)也不是自己的(經司法鑒定系贈與人簽名)等,要求撤銷公證書。因贈與人是以贈與合同上的簽名也不是自己為由要求撤銷公證書,而未被采納。假如贈與人是以違反管轄(程序)規定要求撤銷該公證,我們的公證處又該如何處理呢。
案例二,飛樂影視制品有限公司訴音像制品經營店系列案。原告為了證實被告有銷售其享有專有發行權的侵權復制品的侵權行為,對其向被告的購買行為申請保全證據公證。原告即不向原告住所地的公證處,也不向被告住所地的公證處,也不向侵權行為事實地和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而是其委托的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以自己的名義向律師事務所的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被告由此對整個公證書的法律效力提出異議,認為既然原告沒有按照《公證程序規則》規定的程序操作,超出地域管轄的相關規定,應認定該公證書無效,不能以此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原告欲證明被告有侵權行為,需要另行舉證。法院并沒有采信被告的抗辯理由,相反,法院結合其他證據綜合認定,采信了這些公證書的證明效力。
案例三,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過一件網絡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原告即不向原告住所地的公證處,也不向被告住所地的公證處,也不向侵權行為事實地和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而是其委托的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以自己的名義向律師事務所的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在被告所在地辦理保全網頁的證據保全公證,被告方提出相同的異議,同時向其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辦理網頁保全公證,得出是相反的證據。但最終法院還是采納了原告方的公證書的證據,理由是原告提供公證書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響公證書效力。
從上面兩件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可以看出,法院基本上還是會采納了違反公證執業區域準則的公證書保全的證據。雖然我國不是判例法國家,但法院的類似生效判決對以后的類似案例有著一定的參考作用。或許我們也會這樣認為,公證執業區域準則竟然也如此不堪一擊,可以如此變通應用著。非但保全證據公證事項,其它任何公證事項,都可以變通地應用公證執業區域準則進行受理,如此下去,公證執業區域準則將形同虛設。因為只要能經得起法院的最終審查,為了部門或個人的利益,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即使受到主管的行政司法機關或行業協會的小小處罰,也還是有帳可算。
(三)會出問題的公證書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證機構違反《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跨執業區域受理公證業務的,由所在地或者設區的市司法行政機關予以制止,并責令改正。司法行政機關該怎么制止,怎么責令改正,可能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預示著違反公證執業區域準則的情況已不再無法可依,違反公證執業區域準則作出的公證書也將可能出大問題。
三、完善公證執業區域制度的建議
(一)借鑒和順應世界各國的做法與趨勢
世界各國大多沒有規定公證管轄,從實踐來看,當事人選擇公證機構無非是從經濟性、便利性與公信性的角度出發,信譽度高的公證機構或公證員出具的公證文書易為人們所接受,當事人選擇公證機構或者公證員屬于一種市場行為,這是符合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的。
(二)考慮我國現階段公證體制的現狀
為適應我國的國情,我國的公證受理準則是結合公證處的設置,按下列原則劃分的:一是便于當事人就近申請公證。我國的公證機構是按地域設置的,一般的公證事項,當事人均可向其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二是便于公證處受理公證事項。我國的公證受理采取以地域受理為主的原則,公證人員可以根據當事人的住所和申請事項,及時作出判斷,決定是否應該受理。三是有利于避免管轄糾紛。
(三)放寬優先受理原則
目前公證的受理是一種屬地受理,主要是為方便公證員在辦理公證中取證、調查方便,對公證的發展確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果限制受理,公證行業之間的競爭即喪失了基礎。即使目前確立公證處先受理的原則,但這只是局限在非不動產除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外的公證事項,因而放寬優先受理原則,將有利于不斷提高公證行業自身素質。
(四)科學完善公證機構設置
中圖分類號:G258.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1588(2014)08-0031-02
文化部開展全國縣以上公共圖書館第五次評估定級標準第212項指標具體要求:財政撥款年增長與當地財政收入增長比率值(以下簡稱比率值)至少要達到70及以上才可以取得相應分值,設置該項指標的現實意義是促使當地政府不斷增加對公共圖書館投入,推動基層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征求意見稿)第四條(政府規劃及經費保障)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共圖書館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并將公共圖書館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這就從法律制度層面要求當地政府采取積極財政措施推動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在第五次評估定級指標體系中,比率值對應得分值最高為10分,僅占整個評估分值的1%,該項目得分與否也未必影響評估定級結果,但作為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標準,應該考慮到其設置的現實可操作性。
1比率值計算分析
該項目的增長比率計算方法為:財政撥款年增長率與當地財政收入增長率的比率(%)=(財政撥款年增長率/當地財政收入增長率)×100,要求該比率值超過70才可以計4分(最高分值為10分),該項目計算就包含到兩個指標值:一是財政撥款年增長率;二是財政收入年增長率。實際計算比率值時只考慮兩個因素:第一,年均財政撥款大幅度增長,而年財政增長穩定,比率值就可以達到甚至超過70,體現設置該項目意義,實現以評促建的目的;第二,年均財政撥款保持穩定水平,而財政收入降低,比率值也會達到甚至超過70,按照目前的經濟穩步增長趨勢不會出現地方財政收入下降可能。按照指標項計算公式,只有第一個因素是可操作的,那么就有必要重新審視該項目設置的合理性。以橫縣財政收入為例,財政收入年均增長率為10%,要求縣政府給縣公共圖書館撥款年均增幅是其7倍,才能保證比率值能取到分值,但其可能性幾乎為零。在具體評估定級實際操作過程中,公共圖書館可以忽略該指標分值,但是該項目設置就失去存在意義。
2設置和計算比率值的可行性分析
2.1基建項目實施
為適應城市化迅猛擴張,各地公共圖書館需要搬遷或新建館舍,地方財政投入大筆資金建設新館,是可以大幅度提高比率值。2009年,橫縣圖書館二期工程建設,財政投入250萬完成該項工程,2008年財政撥款90多萬,比率值顯然超過70。但是按照建筑使用年限和城市建設規劃推算,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期,縣公共圖書館基本滿足當地讀者的閱讀需求,財政投入公共圖書館基建項目可能性就非常低。
2.2增加正式員工
公共圖書館是財政全額撥款公益性事業單位,大幅增加公共圖書館在編在職人員,工資支付總額相應增加,比率值也會大幅提高。2005年橫縣圖書館增加六名工作人員,2012年增加四名工作人員,這都導致比率值提高。目前,政府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已經成為趨勢,公共圖書館已經無法增加工作人員。
2.3專項撥款投入
獲得每年的文化體育與傳媒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配,可以大幅度提高比率值,比如橫縣圖書館于2008年獲得文化體育與傳媒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配經費85萬,免費開放經費20萬/年,2013年文化體育與傳媒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配60萬,都會提高比率值。文化體育與傳媒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配決定權在公共圖書館主管部門,能夠分配到公共圖書館使用才可以帶動財政撥款增長,提高當年的比率值,但不容易連年獲得該項資金分配。縣級公共圖書館當前獲得的免費開放專項經費定額為20萬元,該項經費落實到位也是提高當年財政撥款增長率而已,同樣無法實現增長率持續性增加。
2.4增加績效工資
2010年起,公共圖書館執行績效獎勵性工資,支付公共圖書館員工績效工資也是提高當年財政撥款增長率,也無法實現持續拉高增長率指標值。各地政府實施2020年實現城鎮職工收入倍增計劃,從2013年起就實現職工工資收入年均增長13%,但與財政撥款年增長率70%差距甚大。
在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體系中設置財政撥款年增長率和財政收入增長率比值項目,其目的就是要求地方政府重視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不斷增加財政投入,推動公共圖書館發展,讓其發揮相應職能作用。
3公共圖書館財政撥款增長策略
3.1法律制度是首要保障
全國公共圖書館“十二五”規劃已經明確提出,積極推動《公共圖書館法》的頒布和實施,以法律的形式對公共圖書館運行發展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予以調整規范,保障公共圖書館履行職能,從制度上確保我國基層公共圖書館事業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全國公共圖書館建設標準》和《全國公共圖書館服務規范》的頒布,使公共圖書館制度建設一大進步。每四年一次的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全國文明縣城評比和全國文化先進縣評比等等,已經引起政府對公共圖書館發展的高度重視。公共圖書館的發展離不開法律保障,制度的剛性促使財政撥款持續性增加,有必要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來保證財政對公共圖書館撥款的常態化。
王遇璐:關于公共圖書館財政投入增長比率的思考王遇璐:關于公共圖書館財政投入增長比率的思考3.2資金投入要多元化
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公共圖書館服務輻射范圍應該跟上城市擴張的步伐,服務范圍擴大導致圖書館的各項經費開支增加,政府和公共圖書館應積極主動尋求更多的館內外合作來緩解讀者服務經費緊張難題。政府應該發揮主導作用,引導公司企業或愛心人士參與到公共圖書館事業,最好是引導他們直接對公共圖書館投入資金。橫縣圖書館新館建設獲得雷宇先生100多萬資金投入,之后平均每年捐贈價值近10萬元的設備來改善圖書館服務環境。2009年,由縣委、縣政府牽頭,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司企業發起“文化致富捐贈工程”倡議,共接受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公司企業捐贈3萬冊圖書,購書專用金額近10萬元,其他配套設施設備30套,價值25萬元。2012年得到商務印書館南寧分公司捐贈價值5萬元書架,2013年得到廣西鵬潤建設有限公司捐贈價值10萬元書架。各類社會資金的投入,促進橫縣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
3.3以效用吸引投入
公共圖書館在社會發展中發揮其隱性感化作用,公共圖書館應該提高并宣傳自身顯性效用來轉變人們對公共圖書館認識上的誤差。如“端書講壇”就是橫縣精神文明委員會與橫縣圖書館合作項目,其主要面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橫縣精神文明委員會每年安排專項資金5萬元,到邊遠山區中小學舉辦講壇,已經成功舉辦50場次,直接受益聽眾達20萬人次。各級新聞媒體多次跟蹤報道講壇舉辦盛況,“端書講壇”使橫縣圖書館顯性效用獲得社會廣泛的認可,該講壇已經成為南寧市公共文化服務品牌“一館一品”創建項目。2013年,橫縣“道德講堂”總堂落戶橫縣圖書館,提高了橫縣圖書館在廣大干部職工中的認知度。據調查統計,參加“道德講堂”的聽眾大部分走進圖書館、利用圖書館,縣委宣傳部為此還以“道德講堂”總堂名義每年資助橫縣圖書館一筆經費。橫縣圖書館2012年全年財政總投入為120.2萬,服務讀者總量為30萬人次,服務成本4元/人次,不到全國縣級圖書館平均水平14.1元/人次的三分之一,這也是橫縣圖書館創新讀者服務,提高社會顯性效用的結果。通過提高公共圖書館顯性效用,既能夠提高公眾對它的認知度,又能引起領導的重視,而且很有可能帶動額外資金投入。
3.4提高績效獎勵額度
根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標準中設定薪級工資每年調整額度,無法提高比率值。2012年實行崗位聘用后,受崗位名額限制,將出現高職低聘,難以保證崗位工資變動來增加財政支出。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分類,公共圖書館作為事業公益一類單位,是可以根據財政收入來提高績效獎勵性工資。自2010年起,橫縣圖書館績效工資開始實施,據統計,績效工資人均額度為平均工資額度的80%,只要執行政府工資倍增政策,就會提高比率值。
4結語
在政府大幅度財政投入的推動下,公共圖書館建設已經取得長足進步,但公共圖書館最重要的存在價值是讀者服務,是不斷滿足讀者多元化需求,是全社會均等化服務,基層公共圖書館在這方面承擔更多的責任。雖然基層公共圖書館未必能夠在評估定級中順利通過更高級別評估,但基層公共圖書館不斷開展豐富多彩的讀者服務,必將給公共圖書館事業增添光彩。
參考文獻:
[1]橫縣圖書館.橫縣圖書館自評材料目錄與評分表[Z].2013.
1、通過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本人前往公證處進行查詢。2、如果你是該房屋的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然后向法院申請進行調取。3、相關職能部門(如房管所、國土局)通過正式公文進行調取。關于查閱房產公證書的問題:一般到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去查找。而不是你戶籍或住所地,但是贈與這個事情的管轄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嘗試。
公證處是否給你查閱的問題:如果你不是該公證書的當事人,假如確實存在這么一份公證書的話,公證處不會給你查閱的。但是如果你能證明并使公證處確信你是該公證書的利害關系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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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有買賣房屋和房屋贈與兩種方法:
1、買賣房屋。假設房屋產權人劉某某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那么他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賣給其父母。劉某某和其父母可以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市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增加劉某某的父母為房屋共有人。如資料齊全,市國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個工作日內核發房地產權證。
2、房屋贈與。在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可以把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給父母即可。首先,在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贈與公證,在財稅部門辦理完稅(或免稅)手續,吃測繪附圖、身份證、公證書、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房產證、贈與公證書、身份證明,到房管局申請贈與,這樣就可以添加父母作為房屋的共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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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樹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