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12 20:03:56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監理工程師培訓總結,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監理工程師工作應以有關工程建設和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為準繩,以合同為依據。因而,監理人員上崗前,監理企業應組織監理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國家、行業、企業所頒發的有關工程建設和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管理制度,熟悉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有關合同法規和監理企業的質量體系文件,主要應學習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旁站監理》等以及監理企業有關管理制度,這是做好監理工作的首要條件。
監理企業應組織監理工程師參加有關合同方面知識的培訓學習,使每位監理工程師對合同都能有所了解;特別是項目監理部應組織全體監理人員認真學習和熟悉監理合同和有關工程建設方面的合同,明確而清醒地認識合同中所賦予自身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在監理工作中既要全面履行合同賦予自身的責任和義務,又要正確行使監理委托合同中賦予自身的權利,以合同為依據處理問題。監理人員也只有熟悉了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明確了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義務和權利,才能合理地運用自身掌握的專業技能,謹慎、勤勉地為業主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服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利益。
2、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業主服務,為工程服務這是一個監理工程師自身素質的重要方面,同時也是全社會對監理工程師監理工作的必然要求。監理企業應加強對監理工程師這方面素質的教育與培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熱愛監理事業,自覺維護監理企業的榮譽和形象;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等。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分別從對社會和職業的責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對他人的公正這5個問題計14個方面,規定了監理工程師的道德行為準則,可供我國的監理工程師學習參考。
3、對監理工作要具有前瞻性
監理工作是監理工程師依靠自己的專業監管工程建設的實施,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服務。這種服務工作應具有前瞻性,以預防為主,重在事前、事中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應明確并熟悉監理工作的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有關質量檢驗與控制的技術法規文件等。
(2)、工程開工前應審查承包商的管理體系文件,使之能滿足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并具有可操作性,有保證體系良好運行的具體措施。
(3)、認真閱圖,參加本專業的設計交底,組織施工圖會審,了解本專業工程特點和設計意圖,工程關鍵部位的施工方法、質量要求,以督促承包商按圖施工;同時對發現圖紙中存在的設計錯誤或漏設,應通過業主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將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消滅在萌芽中。
(4)、開工前應對承包商的資源配置及施工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確認,嚴把開工關;對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五個重要因素,即對施工有關人員因素,材料(包括半成品、構配件)因素,機械設備(生產設備及施工設備)因素,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藝)因素,以及環境因素等進行全面的控制。
(5)、根據己批準的監理規劃、本專業或本子項目有關圖紙資料以及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專業或本子項目具體詳細的監理實施細則,明確監理工作的流程、控制要點、目標值以及具體方法和措施,用于指導本專業或本子項目具體監理業務,確保各項工作按規范程序進行,使各項工作都處于受控狀態。
(6)、開工前應根據審批的施工組織總體設計,督促承包商專業工程師提前編寫本專業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以及有關工序施工的作業指導書和調試程序文件,并對其正確性、可操作性、先進性、針對性進行必要的審查。
(7)、根據有關驗評標準,審查承包商編制的工程項目四級驗收劃分表,并提出監理意見;要重點強調承包商三級驗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確規定W、H、S點;對于重要的項目或者隱蔽項目應進行旁站監理并編寫旁站監理實施細則,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8)、工程開工前承包商應根據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要求,列出質量控制明細表,表中詳細地列出各質量控制點的名稱或控制內容、檢驗標準及方法等,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后,在此基礎上實行質量預控。
(9)、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對工程建設在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采購等方面在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預測并提出相應對策,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預先控制;及時提醒各承包商應注意的事項,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
(10)、分包商的施工質量,是保證施工質量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查承包商報送的分包商資格報審表及有關資質資料,進行嚴格控制,做好總監的參謀。
(11)、定期召開各承包商參加的專業專題會,就本專業或本子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的交流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12)、每周和每月定期及時向監理部提交有關工作匯報,并應就如何保證本專業或本子項目工作的順利實施提出合理化建議。
(13)、監理工程師應提前編制一份要求承包商提交的資料清單,以便隨時核對。其內容包括資料名稱、合同依據、時間要求、格式,以及監理工程師處理所需時間等。
4、監理工程師工作的具體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
監理工程師通過對承包商以及本工程項目的充分了解,在監理細則中應明確本專業或本子項目監理工作的具體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所謂方式方法是見證、旁站監督、巡視、平行檢驗等;手段是指令性文件、審核文件報告報表、現場監督檢查、規定監控程序、支付手段、咨詢、建議等;具體措施是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而制定有關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等。
監理工作是建立在熟悉圖紙、規范、標準,了解工程進度計劃的基礎上進行的,這樣在現場的巡視、旁站監督與檢查中才有較強的目的性和針對性,在檢查驗收中才有依據。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施工活動進行日常性現場巡視檢查是監理工程師監理工作的基礎,其目的是監督承包商在現場的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合同進行;在巡視中應善于預見、發現和處理問題。重點應檢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正常運作;技術力量、人員素質是否得到了保證;施工機械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實;施工實際進度與計劃比較是否存在偏差;是否按圖紙、規范、規程、標準及作業程序施工;設備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等等,對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進行糾正和嚴格控制。
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及評定是按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的。檢驗批的質量是分項工程乃至整個工程質量檢驗的基礎,監理工程師必須給予高度重視。為了保證整個工程的質量,監理工程師必須對施工過程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控制與檢查,即對事前、事中、事后均要進行控制;監理工程師的工作重點應放在對工序過程的質量監控上,堅持本道工序不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承包商不得進人下道工序進行作業。工程質量是在承包商按合格質量標準自檢評定的基礎上,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進行檢查確認驗收。同時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平行檢驗,這是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一種手段,是監理工程師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做出自己獨立判斷的重要依據。這體現了“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幫推帶監相結合,以監為主”是監理工程師在現場進行監理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這也是筆者在監理工作過程中的經驗總結和一大特點,取得了比較好的成效。
5、要有精湛的專業水平和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
監理服務是一種高智能的服務,是監理人員利用自己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信息以及必要的試驗和檢測手段,為業主提供的管理服務。因而,業主對監理專業人員的要求也往往高于承包商,這就決定了監理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有一定的專業知識、較強的專業能力以及工程實踐經驗,才能提供基于自身專業技能的監督、管理、技術、咨詢、協調服務。監理企業在選聘監理人員時,對其業務水平應進行全面的考核,一定要選用曾經全面主持過本專業工作的人員并且有一定的實踐經驗,能獨當一面,具有一定的權威性。這是監理工程師工作能力的主要基礎和必備條件。監理工程師不能滿足于現狀,要不斷學習,總結經驗,進行技術、管理、知識的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只有這樣才能夠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實現項目目標。
6、要講究交流溝通的技巧
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過程中,必須會與業主、承包商、政府監管部門以及監理部內部進行交流溝通。同樣一個問題,交流溝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結果肯定不一樣。監理工程師在交流溝通中,應本著實事求是,尊重事實的原則;要以理服人;說話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辭,掌握分寸;要根據場合、對象的不同,調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氣和地進行交流溝通;決不能以趾高氣揚、目中無人的態度交流。這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激化矛盾傷和氣。由于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即將工程項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溝通中采取適當的方式是能夠達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決問題的目的。監理工程師應不斷加強這方面修養,努力提高交流溝通的技巧,將監理工作做得更好。
7、要有組織協調的能力
組織協調就是聯結、聯合、調和所有的活動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適當,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協同一致,以實現鎖定的目標。組織協調工作將貫穿于整個建設工程實施及其管理的全過程。組織協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面的關系,使參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發揮,是監理工程師能力的體現。監理工程師作為合同雙方的紐帶和橋梁,應做好協調、緩沖工作,為各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合作氛圍。組織協調不僅是方法、技術問題,更多地是語言藝術、感情問題。高超的組織協調能力則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監理工程師在組織協調過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處理問題;既堅持原則,又善于傾聽和理解各方意見、工作方法靈活。只有這樣才能使各方都心悅誠服,對協調結果滿意;也才能建立和維護監理工程師的威信,得到各方的尊重,得到各方的理解、支持并主動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才能保持各方良好合作關系。監理工程師除了參加每周項目監理部組織的工程協調會外,還應根據本專業工程的進展情況,確定本專業各承包商、部門間工作協調程序,為組織一體化積極開展工作,及時組織協調和處理本專業管理范圍內業主及各承包商之間的配合,實現各方良好合作,有力推動本專業工程順利進展。
8、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是一個監理工程師素質的重要方面,否則是搞不好監理工作的。有些監理工程師由于在這方面欠佳,往往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后果。具體來說,就是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和積極主動協作的精神管理好工程項目,為業主提供良好的服務;監理工作往往是由多個監理工程師協同完成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心和協作精神就顯得尤為重要,困為每位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成果都與其他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有密切聯系,任何一個環節的錯誤都會給整個監理項目帶來嚴重后果,因而每位監理工程師都必須確保自身監理工作質量,并對自己的工作成果負責,才能確保整個監理項目的成果。
9、要認識書面聯系的必要性
監理工程師與業主、承包商、監理部內部間的信息交流溝通方式主要有口頭、會議紀要、電話、電子郵件以及書面聯系等,書面聯系是其最主要的一種溝通方式。監理工程師對于工程監理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或重大問題指令、命令和確認,必須采用書面形式,這不僅可以使問題得到及時解決,而且是重要的監理原始資料。在起草文件、下達指令、答復請示、作出決定時,應注意其正確性、完整性和嚴密性。有時有些監理工程師由于怕麻煩等種種原因,不愿意發書面聯系單,造成事后要承擔責任的被動局面,這是極其不可取的。為了發揮監理的作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聯系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監理工作規范化管理的需要。
10、要有善于學習、勇于開拓進取的精神
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服務,其性質決定了監理工程師必須要有善于學習、勇于開拓進取的精神。現代科學技術日新月異,新思維、新理論、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等層出不窮,這些都對監理工程師提出了新的挑戰。監理工程師不能一勞永逸地停留在原有知識水平上,而要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知識,擴大其知識面,熟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經濟、法律、組織管理等方面的理論知識,學習了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使自己成為一個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持續保持較高的知識水準。只有這樣才能使自己掌握現代化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手段,用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業主提供優質的監理服務。
11、填寫好監理日志是做好監理工作的必要條件
監理日志是監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資料之一,是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信息監控過程的真實記錄,是履行監理合同、考核監理工程師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監理工作具有可追溯性的最基本資料。因而現場的每位監理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每天如實填寫監理日志。主要內容包括:對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工程情況及監理意見或建議;本專業當天發生的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問題,監理工程師對發現的問題所采取的措施和處理意見;專業配合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結果;本專業所審簽或檢查的文件名稱及主要內容;對外發出的文件函電名稱及主要內容以及當天的氣候情況;其它監理范圍內的事項等等。
12、監理工程師應重視工作總結
每個監理項目完成后,項目監理部應要求每位監理人員提交本項目監理工作的總結,這也是考核監理工程師工作績效的依據之一。各監理人員應認真進行總結,重點是在監理工作中的具體做法、好的建議、心得體會等。監理工作的經驗可以是采用某種監理技術、方法的經驗,也可以是采用某種經濟措施、組織措施的經驗,以及監理合同執行方面的經驗,如何處理好與業主、承包商關系的經驗,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建議等等。只有通過監理工程師間的不斷交流、學習和總結,才能提高監理工程師的水平,促進監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培訓工作統一部署,教學考核與培訓管理分離。
(二)培訓規范,內容切合實際,注重實效。
二、培訓目標
拓展監理工程師的知識結構,更新監理工程師的專業知識,提高監理工程師從業技能,今年重點開展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監理知識培訓。培訓工作分兩個階段組織:
(一)*為試點培訓期,組織對部分甲乙級監理單位中已辦理崗位登記且從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工作的監理工程師進行培訓;
(二)*-2009年為全面推行期,組織對全部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中已辦理崗位登記的監理工程師進行輪流培訓。
三、培訓對象
(一)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中分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二)項目總監(代表)、高級駐地工程師;
(三)受聘于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并經崗位登記,現場從事安全、環保監理工作的監理工程師;
(四)其他自愿參加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教材、內容與學時
(一)培訓教材。
1.《公路施工環境保護監理》(人民交通出版社,*.3);
2.《水運施工環境保護監理》(人民交通出版社,*.8);
3.《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監理》(人民交通出版社,*.4)。
(二)培訓內容。
1.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相關技術知識;
3.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的基本概念、業務范圍和法律職責;
4.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工作的實施要點。
(三)培訓學時。
1.安全生產監理:3天;
2.環境保護監理:3天。
五、培訓組織分工
(一)部質監總站負責制定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培訓總體方案,指導協調有關工作;
(二)各省質監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的培訓組織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具體組織培訓的各項工作;為保證培訓效果,每個培訓班不得多于100人,每期不宜多于3個班;培訓收費按培訓管理實際成本核算,不得以贏利為目的。
(三)監理協會具體負責教學安排與培訓考試工作。協助部完成培訓大綱、試題庫的編制;統籌組派授課教師;具體負責命題與閱卷及學員學籍管理等,并定期向部報告情況;所需費用商省質監機構從培訓費中提取。
六、培訓考試
培訓結束按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兩個科目分別組織隨堂考試,試卷結構以單選、多選、判斷等客觀題為主,占70%,以改錯、簡答、分析題為輔,占30%,每科考試卷面總分為100分,60分合格。考試監考工作由各地參照監理執業資格考試模式組織,答卷由各省質監機構密封后交監理協會。部將適時抽查各地培訓考試情況。
七、培訓成績認可
對安全生產和(或)環境保護監理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監理協會頒發安全生產和(或)環境保護監理培訓考試合格證明(附成績單),在監理協會網站上公布。
部質監總站將根據監理企業的申請,對成績合格者,適時在其個人監理執業資格證書上背書“已接受安全生產和(或)環境保護監理培訓并考試合格”等字樣,對其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予以確認。
八、*年培訓工作的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年4月)。
1.4月上旬,部質監總站《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培訓工作的總體方案》。
2.4月中旬,監理協會編制培訓教學大綱,測算培訓學時,初步建立試題庫框架。4月下旬,部質監總站組織對教學大綱、試題庫框架和試卷格式的審定工作。
3.5月中旬前,監理協會籌備師資力量,建立教師資源庫報部質監總站備案;制定案,組織師資培訓。
4.5月中旬前,各省質監機構調查培訓需求,制定今年本地區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培訓計劃并送監理協會。
(二)啟動試點階段(5月-12月)。
1.5月下旬,監理協會*年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培訓總體安排;同時調配培訓教師,做好教學準備工作。
2.5月下旬,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培訓及考試試點工作。
3.6月下旬,監理協會完成試題庫的建設任務,部組織審定。
4.7月-12月期間,根據培訓總體安排,完成培訓任務。
(三)年度總結階段(*年1月)。
1.監理協會完成教學評估總結工作并報部質監總站;
2.各省質監機構組織培訓效果測評,完成培訓管理總結工作,將年度報告和*年培訓計劃報部質監總站。
3.監理協會進一步完善試題庫。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突出重點。
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理培訓工作是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及時匯總分析、研究解決有關情況和問題,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前言
工程建設監理是建設監理單位接受業主的委托和授權,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所進行的旨在實現項目投資目的的微觀監督管理活動。大規模的建設監理單位是專業化、社會化的中介服務機構,受業主的委托,以自身的專業技術、管理技術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設項目的進度、質量、投資,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設項目的總目標得以最優實現。
時至今日,我國建筑市場已基本形成了業主、承包商和監理三大平等獨立的工程建設主體。工程建設監理在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證工程項目質量和安全、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等方面顯現出了它的巨大作用。但也要清醒的認識到,我國建筑工程監理仍然處在初級階段,還有不少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探索解決。
一、建筑工程監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區域性保護和監理制度建立的局限性
行業的發展應該遵守市場規律,而市場的開放性是市場規律中重要的特征。當前的監理行業存在市場開放不夠,造成有些地區的區域性壟斷保護、限制外來企業、封鎖市場等,如有些地方利用監理企業需要到當地注冊的政策規定,刻意刁難外來監理氽業以保護當地監理企業等。這無疑限制了監理行業的良性發展。因我國在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時過分強調監理的作用,造成我國工程監理企業業務職能過于單一的局面,其大部分工作范圍僅限于施工質量管理,對項目決策策劃、設計階段、投資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項目運營涉及很少,沒有進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過程、全方位控制工作。這無疑限制了監理行業的全面發展。
2監理資質管理問題
我國對建設監理的資質管理采取的是人員資質和企業資質的雙重管理,要求專業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要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根據不同條件監理企業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可以說對資質的雙重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列為人員和企業資質審查和年檢的重要內容,對于保證我國建設工程監理隊伍的基本素質,規范監理市場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當前由于地方保護、部門分割的問題還很嚴重,加之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還不足,致使有些不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和個人還在市場中。
3監理工作不到位
3.1人員不到位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國基礎建設項目的迅猛增長,使得現有工程監理人員的素質水平和數量不能滿足工程發展的實際需要。各業主單位在招標時要求的人員資質都偏高,有的監理企業為了中標不得不在多個項目上報同一批人員。因此一旦中標,換人以及很多項目的總監只掛帥不出征和空掛監理人員的現象屢見不鮮。
3.2管理不到位
受利益驅動以及為了企業生存的需要。有的監理企業把承攬的項目承包給個人或轉包到某個較低資質的企業,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這樣勢必會造成企業對項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同時,也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風險。
3.3監理權力不到位
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內容是。三控、兩管、一協調。而實際上賦予監理工程師的權利僅局限在質量控制上,如果沒有其它的權利作保障(特別足計量支付權、設計變更審查權),承包人不會接受或不聽監理工作指令。監理工程師對質量的控制也會大打折扣。
4監理人員的自身較低的素質狀況阻礙了全過程監理的實施
在許多的建設單位當中從事監理工作的監理師以前多是有關于工程設計、施工管理以及施工技術人員。經過短期的不成熟的業務訓練或者是未經過短期培訓就直接上崗進行工程監理工作的一些離退休的技術人員。這些業務不精的技術人員片面的把建筑工程監理理解為單純的質量監督,在思想上錯誤的認識了這項責任重大的工作,他們對現行的規范標準不了解。他們當中許多人員只懂得技術方面的知識,對于經濟、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識都不了解。而這些卻是建筑工程監理師必備的不可缺少的素質。
二、監理工程師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監理工作
1法律法規制度的完善
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規定國家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從而使建設工程監理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作為監理既要重視“質量、進度、投資”三大控制,又要進行合同和信息管理,還要協調好業主與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以確保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不過僅僅依靠這些現有的法律法規明顯還不足以解決已存在的諸多問題。各監理協會、監理企業應關注建筑法修改的機遇信息,廣泛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和思考。我們迫切需要行業代言人,將監理行業的呼聲傳達到立法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園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討論階段,建筑法的修改勢必引起一系列建設法規、標準和規范的修改調整。如《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應對企業資質等級的劃分,資質等級標準(如注冊監理工程師的人數和其它注冊造價師、咨詢工程師的要求等)重新界定。又如《監理工程師考試和資格管理辦法》,應放寬考試資格要求(目前監理工程師報考資格中取得工程師三年的條件是所有工程建設體系資格考試中條件最苛刻的),而應加強后續教育。再如招投標法和《工程建設項日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要求監理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時必須進行招標等規定。
2工程監理企業機制自身的健全
工程監理企業機制自身的機制尚不健全,主要表現在監理企業結構不合理、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等等。監理單位由此承擔了在建項目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服務活動。但是針對自身機制的健全,監理企業應該加強自身隊伍的建設,合理的調節監理企業的結構,有重心把握重點的進行各類建筑工程的監理工作。除了企業內部的結構方面,也要加強監理工程師的考核激勵機制,加強他們的培訓項目以及培訓費用,重點在于灌輸監理工作的本質和精髓,絕不僅僅關于建筑工程質量的檢驗監督,而也在于經濟、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識的領悟滲透,使建筑監理工程師的素養有質的
提高。
3加強監理工程師素質的培養
1. 當前公路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1 工序交驗程序不規范,通知監理工程師檢驗時間不充裕。比如鋼筋混凝土工程,按照規范要求,承包人鋼筋綁扎工序完成自檢后,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并約定檢查時間。但很多承包人都會在混凝土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全部準備就緒,即將開始混凝土澆筑時才通知監理檢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監理工程師拒絕立即到場檢驗,那么,有些承包人可能會把“監理不在場,刁難施工單位的罪名”嫁禍給監理單位,使監理在業主面前留下不好印象;加上,很多監理人員也不愿意因此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只能在無充分準備的情況下到場檢驗。由于檢驗匆忙,有些質量問題不易被發現,有些不是十分嚴重的問題即使被發現了,由于上述原因,一般也會給予默認。
1.2 通過改變水泥混凝土配合比,以達到節省水泥或調整碎石比重,從而降低材料成本投入,以達到“減料”的目的。在水泥混凝土所用的材料中,水泥的成本投入最大,尤其是泵送混凝土,既要滿足強度要求,又要有較大坍落度以滿足泵送需要。那么,就需要在保證水灰比不變的情況下增加水泥用量或摻入減水劑。為降低材料成本投入,承包人總會想方設法在混凝土配合比上動手腳。實際使用的配合比與符合要求的設計配比發生出入,水泥、添加劑、規格石等數量上做手腳,從而降低材料成本,從中牟利。
1.3 業主授予監理工程師權利不充分,地位不高。FIDIC條款規定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內容是“三控制”,即進度、質量、費用的控制。目前我們實施的監理制度主要側重于質量監理,業主在項目管理中往往會對監理工程師的權利進行限制,特別是進度和費用控制,監理工程師在這兩方面的權利十分小,甚至沒有,這大大削弱了監理工程師的職能和積極性,同時也增加了業主本身管理難度,造成業主管理人員龐大,項目管理工作繁重。當然,在當前公路大發展,而一些施工隊伍素質較低的情況之下強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三控、三管、一協調各項工作是相輔相成的整體措施,只強調或完全偏重質量控制,必然削弱質量控制的本身,達不到預期效果。
1.4 業主違規允許施工單位開工,監理程序混亂。業主受項目經濟利益驅動,片面追求工程進度,或因其他原因,開工報告尚未批復就匆忙決定施工。施工單位和監理人員也為自身利益考慮,或出于無奈,未阻止業主違規行為。有的雖進行了抵制但制止不力,有的甚至默認開工。監理人員怕承擔責任,故意推遲或延誤正常的監理工作,對施工階段材料、工序報審檢驗不及時見證、簽認,造成監理資料失真,施工質量失控。
2. 針對問題監理工程師采取的手段及應對措施
針對當前監理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作者以從事監理工作多年的實際經驗和對專業知識的不斷學習中,總結出一些解決辦法,并希望各位業內人士多指正,大家共同努力來提高監理行業的整體水平。
2.1 工序交驗程序不規范,通知監理工程師檢驗時間不充裕。監理對策:
(1)嚴格按程序執行監理細則中制定的監理檢驗程序。
(2)監理工程師從一開始就應采取有效措施,打消承包人想通過這樣的手段以達到工序交驗蒙混過關的目的。首先,要熟悉施工設計圖及質量控制標準,隨時巡視施工現場,對施工質量和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隨時做好到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驗的準備;其次,對于承包人申請檢驗的工程,必須嚴格按質量檢驗標準,每個環節都要檢驗到位,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評價和處理,該修補的一定要修補,達到返工條件的要徹底返工。
(3)對長期采用此方法對付監理的承包人,在有業主參加的監理例會或專題會議上,對工序自檢和報驗程序要遵照規范加以闡述和強調,使業主充分了解真實情況,之后,即使承包人想“嫁禍”監理也不容易得逞。
2.2 施工單位的偷工減料問題。監理對策:
(1)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增加和安排符合要求的試驗檢測監理人員。
(2)施工過程中隨時巡視施工現場,對施工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并對關鍵部位現場旁站人員,加強崗前針對性的培訓和學習。
(3)項目及監理機構與施工單位平行進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試驗。
(4)監理試驗檢測人員在施工單位進行澆筑混凝土時,隨機抽取混凝土試塊,并安排專職人員將試塊送至監理中心實驗室,單獨養生并取得一手試驗數據。從而杜絕施工單位從中作假。
2.3 業主授予監理工程師權利不充分,地位不高。監理對策:
(1)監理機構的權利是業主所賦予的,且通過監理委托合同予以確定。監理在履行自身職責的過程中,應獨立公正地工作。其行為受合同保護,就不應受業主的干擾和影響。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業主習慣于把監理工程師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專家或顧問,而自己往往以上級領導的身份出現,對監理工作或施工單位的工作習慣于發號施令,進行行政干預。一旦發現此類問題,監理工程師應冷靜地分析對待。如業主行為得當,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可以執行,監理工程師可按業主的意見執行;如業主干預是錯誤的,甚至干預工作或影響計劃的順利實現,作為監理工程師有權指出其錯誤,同時向施工單位發出按原計劃執行的指令。
(2)正確維護監理工程師的付款簽認權。在我國監理工作職責是“三控”(質量、投資、進度控制)“三管”(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協調。在監理工作中業主有時不通過監理工程師,直接給施工單位撥付工程款;因而與監理工程師發生矛盾。無論何種原因,施工方從業主處撥付工程合同款不經過監理工程師都是違反原則的。削弱了監理工程師的付款控制權,因為工程款的撥付是監理工程師控制施工單位履行合同的一個重要手段。對于此類情況我們應分別對待。若施工單位謊報監理已同意,則用文字向業主澄清,要求業主收回撥付資金,并通報批評施工單位。第二種情況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報報表給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審核補辦手續。第三種情況只要業主不要求監理工程師補辦手續,不進入工程款,監理工程師視為施工單位向業主借款不予理會,如要監理補辦手續,監理工程師應拒絕。
(3)做好現場監理記錄避免事后糾紛,重大問題必須作書面報告要求業主予以確認。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或施工單位作過口頭指示,但事后否認,而與監理工程師發生矛盾。這類事情發生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或施工單位一起視察工地時,根據工地情況發出指令指揮監理工程師或施工單位執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領導不同意或執行后又認為投資太大,害怕承擔責任。對于此類事,一般采取作好當天的監理日記,如有施工單位的同志參加,應共同做好記錄,雙方簽字備案。監理工程師認為較重大的問題依據合同必須請示業主。請示一定要用書面報告,并且要業主簽字確認留存。其目的是使業主重視,更重要的是作為此后備查。處理監理工程師與業主的關系,解決監理工程師與業主間的矛盾是監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不容忽視。
2.4 業主違規允許施工單位開工,監理程序混亂。監理對策:
(1)無審批的開工報告,總監理工程師不能簽發開工令。在此種情況下,作者認為也不宜簽發停工令,因為監理工程師尚未同意開工,何來停工?同時,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明確告訴業主,未取得開工報告擅自施工的,應承擔法律責任。監理人員對上述違規行為如不采取監控措施,應承擔連帶責任。
(2)嚴格執行合同:這是防范監理行為風險的基礎, 監理工程師必須樹立牢固的合同意識,對自身的責任和義務要有清醒的認識,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責任和義務,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隨時隨地以合同為處理問題的依據,在業主委托的范圍內,正確地行使監理委托合同中賦予自身的權力。
(3)提高專業技能:專業技能是提供監理服務的必要條件,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是監理工程師所從事的職業對自身提出的客觀要求, 監理工程師絕不能滿足現狀,必須不斷學習,總結經驗,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術功底,鍛煉自身的組織協調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給自身帶來的風險。
(4)提高管理水平:監理單位和監理機構內部的管理機制是否健全,運作是否有效,是發揮監理工程師主觀能動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風險的重要保證。 因此,監理單位必須結合實際,明確質量方針,制定行之有效的內部約束機制,尤其是在監理責任的承擔方面,更需要有一個明確的界定。 監理單位的監理義務最終需落實到監理工程師身上,損失實際上是由具體的監理工程師造成的,但是由監理單位對業主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因而在監理單位內部,總監與監理機構其他成員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同樣應該制定明確,這對于提高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責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3. 結束語
監理人員作為從事技術服務的資深工程師,憑自已的技術、經驗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實現施工監理規范化是我們追求的目標,偏離準則的不規范行為是監理工作的大忌。而通過學習,不斷提高監理人員自身素質,則是糾正不規范行為的重要途徑。學習內容應該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及其配套的專業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監理人員還應該結合實踐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能適應這些情況變化的監控措施,使施工監理工作納入規范化的軌道。
第二條在我國境內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實施建設監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也應逐步實施建設監理。本規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防洪除澇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水力發電工程、鄉鎮供水工程、給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水利工程、水利系統的地方電力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屬工程,以及外資、中外合資興建的水利工程。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工程建設合同以及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對工程建設實行的管理。
第四條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是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和質量,并協調有關各方的工作關系。
第五條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建設監理的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實行統一審批、分級管理。
第七條水利部主管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其辦事機構為建設司。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法規,并監督實施;
二、審批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
三、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審批和注冊管理工作;
四、指導、監督、協調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部直屬大中型水利工程實施建設監理,并協調建設各方關系;
六、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培訓管理工作。
水利部設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和監理工程師資格審批工作。
第八條各流域機構協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其辦事機構為建設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部有關建設監理的法規;
二、負責本流域機構所屬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初審;
三、負責組織本流域機構所屬單位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資格初審和注冊工作;
四、對在本流域機構直屬水利工程中從事建設監理業務的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進行管理;
五、指導、監督本流域機構直屬水利工程實施建設監理,并協調建設各方關系;
六、負責組織本流域機構所屬單位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培訓管理工作。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電)廳(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其辦事機構一般為建設處。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部有關建設監理的法規,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初審;
三、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資格初審和注冊工作;
四、對在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水利工程中從事建設監理業務的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進行管理;
五、指導、監督地方水利工程實施建設監理,并協調建設各方關系;
六、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培訓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申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等級,須報請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格評審委員會審查,水利部批準。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等級和核準的經營范圍,承接工程建設監理業務。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與項目法人之間是被委托與委托的合同關系;與施工單位(承包商)是監理與被監理關系。
監理單位應依據合同,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維護項目法人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監理單位應根據所承擔的監理任務,組建項目監理組織,該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組成。項目監理組織必須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分包監理業務。
第十四條項目監理組織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五條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因自身過失造成工程重大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六條監理工程師實行注冊管理制度。
監理工程師不得出賣、出借、轉讓、涂改《水利工程建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第十七條監理工程師不得在所監理工程的項目法人單位或施工、設備制造、材料供應等單位任職,不得是施工、設備制造和材料、構配件供應單位的合伙經營者。
第十八條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是項目監理組織履行監理合同的總負責人,行使合同賦予監理單位的全部職責,全面負責項目監理工作。總監理工程師變更時,必須經項目法人同意,并通知設計、施工等單位。
第十九條總監理工程師在授權范圍內有關指令,簽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有關款項的支付憑證,項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總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總監理工程師有權建議撤換不合格的工程建設分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須按合同規定公正地協調項目法人與施工單位的爭議。
第四章建設監理合同和監理程序
第二十條項目法人一般通過招標方式擇優選定監理單位。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應與項目法人簽訂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其主要內容應包括:監理工程項目名稱;監理的范圍和內容;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工作條件(如交通、辦公場所等);保密內容及措施;監理費的計取與支付;違約責任;獎勵和賠償;合同生效、變更和中止;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監理費在工程概算中作為一級項目費用單獨列支。
第二十三條實施監理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二、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三、按照建設監理細則實施建設監理;
四、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總結報告和檔案資料。
第二十四條項目法人必須在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將其實施工程監理的管理辦法,書面通知施工單位。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與項目法人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規定接受監理。
第二十六條項目法人與施工單位在執行工程承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須提交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協調解決,總監理工程師接到調解要求后,應進行充分調查研究,盡快作出公正處理,并書面通知雙方。
第五章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
第二十七條國外公司、社團組織在中國境內獨立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需要委托國外監理單位承擔建設監理業務時,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接受中國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中外合資興建的水利工程項目,應當委托中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國外貸款和贈款的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應由中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負責建設監理。
第二十八條外資、中外合資興建的水利工程項目的監理費用計取標準及付款方式,參照國際慣例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章處罰
第二十九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規定,由項目主管部門給予警告。
第三十條監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監理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取消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收繳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證書》。
一、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二、聘用無《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人員從事監理工程師業務;
三、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四、轉讓或分包監理業務;
五、承包所監理工程的施工或經營與所監理工程有關的建院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六、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或被監理方的利益;
七、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第三十一條監理工程師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監理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取消其監理工程師資格,收繳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一、未經注冊,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從事監理業務;
二、一人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申請注冊;
三、以監理工程師個人名義承接監理業務;
四、出賣、出借、轉讓、涂改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五、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第三十二條瀆職,與承包商勾結瞞報、虛報、偷工減料,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監理工程師的名詞解釋
工程監理工作崗位與一般工程技術工作崗位不同,它不僅要監理與解決工程設計與施工中的技術問題,而且要組織工程建設的協作、管理工程合同、調解爭議、控制工程進度和投資等。按照崗位性質和崗位上的人的稱謂相統一的這一習慣,我們把在監理工作責任崗位上的并經考試合格和政府注冊的人,稱為監理工程師。當然,如果監理工程師轉入其它種工作崗位,則不應再稱為監理工程師。外國把從事監理業務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稱為咨詢工程師或顧問工程師。
我國政府對監理工程師不分等級,在最低素質要求以上者可予以注冊確認。其擔任的職務由所在監理單位視其情況自行任命。
監理工程師一經政府注冊確認,即意味著具有相應于崗位責任的簽字權(監理單位任命的工程師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對外簽字權)。從事監理工作的其他人員,或稱“監理員”,或沿用一般稱謂,如助理工程師、技術員、質量檢驗員、工程計量員等。他們均是監理工程師工作的從屬,對監理工程師負責。
二、監理工程師的各項要求
為適應監理工作責任崗位的需要,監理工程師應比一般工程師具有更好的素質,在國際上被視為高智能人才。其素質由下列要素構成:
1、要有較高的學歷和廣泛的理論知識。現代工程建設,投資規模巨大,要求多功能兼備,應用科技門類復雜,組織千萬人協作的工作十分繁浩,如果沒有深厚的現代科技理論知識、經濟管理理論知識和法律知識作基礎,是不可能勝任監理崗位工作的。我國監理工程師要求具備大專學校畢業以上的學歷,包括由其他工作崗位轉入監理工作責任崗位的工程師、建筑師和經濟師。這是保障監理工程師隊伍素質的重要基礎,也是向國際水平靠近所必需的。
有些非科技專業人士認為,只要有豐富的施工與管理經驗就可以充任監理工程師。事實上現代工程建設都是建立在現代力學、材料科學和現代結構科學等近20門主干學科基礎之上的。其中每門學科都是千百年來許多科學家理論探索、科學試驗和生產實驗的成果。如要不學習掌握前人的理論成果,單靠個人短短的實踐經驗,是不可能達到如此理論高度的,也不可能正確指導現代工程建設的實踐。監理工程師除了要學習與掌握一門學科和技術專業的理論知識外,還必須學習與掌握經濟、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理論知識,才能勝任建設監理工作。當然,這并不是否定工程實踐經驗對搞好建設監理工作的重要性。
2、要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工程實踐經驗也就是理論知識在工程建設上應用的經驗。一般來說,應用的時間越長、次數越多,經驗也就愈豐富。反之,則是經驗不足。不少人研究指出,一些工程建設中的失誤,往往與實踐者的經驗不足有關。所以世界各國也很重視工程建設的實踐經驗。我國在監理工程師注冊制度中作出類似的規定也是必要的。當然,考查監理工程師的實踐經驗除看他的實踐時間長短外,還應看他實踐的成果。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成果更為重要,因為雖有較長時間的工程實踐,如果不善于總結與運用理論知識應用的經驗,仍然達不到搞好工程建設的目的。
3、要有健康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這是由監理工作現場性強、流動性大、工作條件差,任務繁忙所決定的。一般講,年齡在65歲以上,雖然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但往往精力不夠,難以深入現場和承擔崗位責任。因此,在監理工程師注冊和組建工程項目監理班子時,應當適當地考慮到這一因素。
4、要有良好的品質。它包括:(1)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和熱愛建設事業之人,有潛力鉆研、努力進取和搞好工程建設的精神;(2)具有科學態度和分析綜合能力。在處理任何問題時,都能從實際出發,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從復雜的現象中抓住事物的本質和主要矛盾,而不是憑“想當然”和“差不多”草率從事,使問題能得到迅速而正確的解決。(3)具有廉潔奉公、為人正直和辦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對自己,不謀私利。對上級和業主,既能貫徹其真正意圖,又能堅持正確的原則。對設計、施工單位,既能嚴格監理又能熱情服務。對各種爭議的處理,能做到合情合理,使各方的正當的權益得以維護。(4)具有良好的性格。對與己不同的意見,能耐心說服而不暴躁行事,不輕易行使自己的否決權,善于同各方面合作共事。
三、監理工程師的教育與成長
目前,要建立與我國建設規模相適應的監理工程師隊伍,主要的是要靠大量地吸收工程設計、施工、科研和建設管理部門的工程技術與管理人員。然而他們大多數雖有技術專業知識基礎,但由于歷史的社會環境,他們都缺乏經濟、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識,管理工程合同、控制投資和工程進度等都有困難,不能很快地適應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需要。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國建設主管部門決定在一些高等院校設置監理工程師培訓班,重點對已參加和擬參加工程監理工作的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師、建筑師和經濟師開展輪訓,其目的就是為給他們補上經濟、管理和法律方面知識,以及監理業務知識,使其具備監理工程師的基本條件。
當然目前這種培訓只是一種應急措施。除此之外,還需有一種長遠的規范化的培養制度。一些專家認為,應當借鑒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走雙學位的培養道路。其做法是讓與工程建設有關的一些技術專業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以及具有深厚技術專業知識的在職的工程師、建筑師,在實際承擔4-5年工程設計和施工后,再進入高等院校二年制的建設監理專修科,或者建設監理研究生,研修經濟、管理、法律、監理業務和外語方面的課程,爾后再進入監理工程師崗位。這個建議值得大家探討。
四、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
實行考試制度已是國際慣例。實行這項制度的意義在于:(1)它可以保障監理工程師隊伍的素質和監理工作水平。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促進廣大監理工作人員努力鉆研監理業務,向監理工程師的素質要求奮進。(2)它是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加強監理工程師隊伍管理的需要,也便于業主選聘工程項目監理班子。(3)它可以與國際慣例銜接起來,發展監理業務經驗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逐步向國際監理水平靠近。(4)它有利于開拓國際工程建設監理市場。
參加考試的條件是:(1)參加考試者必須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師、建筑師和經濟師。(2)取得中級職稱后具有一定的施工工作經驗,或工程設計工作經驗,或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驗。考試的內容,主要是監理業務知識,經濟、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識。技術專業知識不列入考試內容,因為參加考試必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這就意味著他的專業知識已經達到監理工程師的素質的要求。
五、監理工程師的管理
監理工程師注冊是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監理工程師監理崗位的確認。因此只有那些在監理單位工作并取得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才能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注冊。注冊也是對監理工程師監理崗位責任能力的一次考查。這也就是說,少數崗位責任能力不強,雖然取得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注冊機關可以不予以注冊。同時,注冊機關為了控制監理工程師隊伍規模和建立合理的專業結構,對多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者,也可以不予以注冊。至于一些不在監理單位工作的,雖然取得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注冊機關一概不受理其注冊申請。
前言:
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工作是非常具有委托性、技術性、彈性、集體性和責任性的一項工作,同時也存在一定的責任風險、技術風險以及社會風險等,會引起社會群眾對于監理工程師的偏見;對此加強監理工程師的法律意識、職業道德、責任投保意識等是非常有必要的,這也與監理單位完善管理制度是離不開的,從而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性質
1.1具有委托性
業主會根據工程的進度、質量標準等方面的情況,委托監理進行全方位的監督,使其工程管理更加的全面;而雖然國家對于的監理的工作進行的強制性的管理,但是具體工作的實施,以及委托哪家的監理單位,都是不確定性的,是由業主通過實際的情況和建筑市場進行決定的。并且通過建筑行業的相關規定,企業在委托監理時,應當完善合同方面的簽訂標準,然后完全按照合同簽訂的條件進行工作的展開。
1.2具有技術性
監理工程師具有一定的技術性,工作的范圍是對于建筑工程的實際情況,利用自身已有的專業技術,進行全方位的管理以及技術指導或是咨詢服務等工作;而工作的質量以及成果,與監理工程師的專業技術程度有直接的關系。
1.3具有一定的彈性
目前大部分的監理工程師的工作,都有一定的彈性,因為監理工程師的職業素養、工作精神以及給你工作效率,與監理工程師的自身勞動意識有關,是非常不易用工作標準進行衡量的。
1.4具有集體性
監理工作的實施開展是一項復雜且繁瑣的過程,是需要多種專業技術,通過默契的配合,集體共同完成工作,所以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具有一定的集體性。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提出總監負責制度,但是監理工程師實際的工作能力,是由建筑工程監理機構的整體運行,從而將其和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質量進行體現。
1.5具有責任性
因為監理工作的復雜性,直接體現出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和義務,不僅責任重大,同時也承受著相當大的心理壓力;而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責任主要體現在管理對象、管理內容、建筑資金、安全事故等,同時也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的質量、進度、造價以及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2、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風險類型研究
2.1責任風險
業主委托監理工程師是經過合同簽訂的,一旦是監理工程師沒有按照合同規定,并工作范圍超出了合同內容,給建筑工程項目造成一系列的影響;或是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服務不到位,出現失職的行為;再就是監理工程師,單方面的憑借自身工作經驗行為隨意,而造成了工程損失,都屬于行為責任風險。
2.2技術風險
因為監理工程師的工作,主要依據的是自身的專業技術,對此存在一定的技術風險;并且雖然監理工程師,完全按照合同規范進行工作,并且避免了技術風險,但是由于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技能有限,所以工作的效果不一定能夠達到標準。
2.3資源風險
資源風險照比其他風險,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所以雖然監理工程師沒有承擔一定的責任風險或是其他的風險,但是很有可能承擔資源風險;因為建筑工程項目自身具有一定隱含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不盡相同,利用現有的檢測技術并不能檢查明確,因為受到多方面資源的干擾因素;同時建筑工程隱含的質量問題,暴漏還需要一斷過程,所以監理工程師,很有可能承擔這一過程的資源風險。
2.4管理風險
監理工作的工作性質,是對于建筑工程的全方位管理,對此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管理規劃、建立強大的監理機構以及落實工作人員的責任和分工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一但管理制度不明確,就會導致監理組織機構缺乏監理單位的實施管理;或是總監并沒有充分的發揮應有的工作義務,以及監督單位對監督總監的工作沒有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從而使其監理工組織機構的人員責任義務分配不合理,從而易承擔管理風險。
2.5職業風險
監理工程師由于承擔的責任重擔,所以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工作態度,具有一定的責任承擔意識,當工程利益與社會利益出現沖突時,應當具有正確處理的意義,社會利益為主;當工程利益與監理自身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以建筑工程利益為主。若是監理工程師沒有合理的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并將自身的利益為主為主,從而使工程利益出現損失,就會很容易承擔一系列的職業風險。
2.6社會風險
隨著建筑行業的不斷發展,監理工程師也逐漸受到了社會群眾的廣泛關注和支持,從而不斷的促進國家監理事業和建筑行業的發展。但隨著多種風險糾紛的發生,使其社會對于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性質,出現了偏見,使其大部分的社會群眾,認為監理工程師是對工程質量的管理,出現質量的問題,就應當承擔質量風險;但實際上,對于工程質量問題,應當由承包商進行管理和承擔;既然承包工程項目,就應當在工程竣工并交接時,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所以監理工程師,知識輔助承包商,保證工程的質量,對此不應當承受一定的質量風險,對此也需要承擔一系列的社會風險。
3、責任風險的合理規避
3.1具有強烈的合同意識
既然監理單位與業主是簽訂合同的,所以單位就要完全的按照合同規范操作,從而更好的避免風險。對此不但的培養監理工程師的合同意識、責任意識以及工作范圍是非常有必要的。
3.2豐富自身的專業技術
專業技術是建立工程師,進行技術服務的基礎和主要條件,所以監理工程師,應當不斷的學習和知識積累,提高自身專業技術,從而增加工作經驗,及時的規避技術風險。
3.3增加管理經驗
要想提高監理工程師的管理經驗,首先監理單位和監理機構之間的相關制度應當完善,從而更好的規范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意識;對此監理單位除了要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還要讓總監和監理人員,明確之身的工作范圍和管理責任,從而更好的避免管理風險。
3.4提高職業道德
首先監理工程師,應當明確自身的職業性質,并完全遵循相關職業道德規定;同時監理單位應當增加實踐性,加大對于監理工程師的培訓工作,同時監理行業協會應當加大對監理工程師的監督工作,從而更好的避免職業風險以及社會風險。為了更好的避免職業責任,避免由于自身的工作疏忽,及時的進行職業責任投保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總結:
綜上所述,通過對于監理工程師責任風險合理規避的分析,可以發現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工作是一項復雜且繁瑣的過程,因為監理工作的范圍和內容不僅廣泛,同時一但工作疏忽,就會有損社會利益、工程利益以及自身利益,對此加強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培訓是非常有必要的,從而更好的規避責任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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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工程監理行業在國內的發展現狀來說,應從不完善的市場機制與規則入手,立足實踐,對以往的經驗加以總結;可對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措施及公認做法加以借鑒,對行業中的空白之處加以充實,使與國內建設工程監理相關的法律體系得到逐步完善,保障國內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
(2)促進監理市場的規范化策略
在國內工程監理市場的發展過程中,缺乏有效、統一的行業規則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應對監理方與業主之間的關系予以明確。監理方與業主應以委托監理合同條款的相關約定為依據嚴格行使相對應的權利并履行相關義務。對于監理技術人員正在開展的日常工作,業主不得橫加干涉,以免造成不良影響和不可預知的結果;在監理工作人員的相關活動與監理合同中的條款規定相符合的情況下,業主無權要求監理合同的解除以及監理技術人員的撤換;業主將工程監督與管理授權于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高度對工程項目負責、對業主負責。
(3)監理工作內容的定位策略
針對監理工作定位不合理問題,應從根本上加以解決。首先應對監理行業普遍存在的掛名問題加以解決,對于兼職監理工程師來說,不僅應對其實際承接責任予以明確,還應對部分工程項目中出現的“自我監理”以及“同體監理”現象加以嚴格限制,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嚴格落實監理工程師責任制,在監理工程師中標后,對其實施壓證制度,確保監理工程師實現真正的定崗定位。
(4)工程監理取費的應對策略
當前我國市場經濟迅猛發展,取得了豐碩的經濟建設成果,監理價格的適度提高,能夠提高監理單位和監理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服務水平,有利于遵循市場法則,低價質差、優質優價,在此基礎上推動建設工程監理事業改革不斷深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2.企業內部問題的改善策略
(1)全面發展監理業務
為與不斷發展的工程建設需求相適應,工程監理工作必須不斷改進和完善。監理單位應將企業目標定位在經濟效益上,在此基礎上力爭全面發展監理業務,促使監理業務覆蓋建設工程的前期咨詢、勘測設計、工程招投標以及采購設備等諸多環節,并構建長期的行業人才培養戰略與相應的儲備體系。
(2)監理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策略
企業之間的競爭歸根結底為人才競爭。工程監理涵蓋了方方面面的知識,如經濟、工程技術、管理等。工程監理單位應充分關注企業內部監理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職業素養的提升,不斷提升監理團隊的整體水平,滿足企業發展需求。
中圖分類號:U4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2(b)-0232-01
為了促進國家信息產業更加有序、健康地發展,簽約雙方的利益在通信工程中得到保障,更加充分的利用我國的信息資源,規范化、有組織的進行通信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就顯得更加重要。所以,必須有效排除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到規范化管理,使監理工作達到信息管理、安全控制、投資控制、質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1.當前通信工程監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素質偏低的監理隊伍
一定的管理知識和專業施工技術是監理工程師應該具備的,對質量驗收、施工工藝、工程管理等都要懂,需要十分全面的技能。而在我國監理隊伍素質普遍偏低,在實踐經驗、專業技能、文化水平方面都有表現,執業資格不具備是常見的現象,甚至有的是臨時工。在監理活動中“人”是主要的角色,素質偏低的監理隊伍很難保證監理活動的規范化。
(2)對監理工程師過分依賴
目前包括其他建筑工程在內的很多通信工程,第三方監理機構被聘請來進行整個施工過程的成本、進度和質量方面的監理,投資方和建設單位認為不會有問題出現,但是如果出問題的話,首當其沖就是監理,使監理工程師感覺過大的壓力。對施工過程中的問題很多監理工程師也是視而不見,怕給自己找麻煩,造成實際監理效果大大縮水。
(3)監理缺乏公正性
在建設大部分通信工程項目的時候,建設單位在很大程度上對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范圍進行了限制,導致監理的實效性很難發揮。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在建設單位的允許下很多問題才能得到解決,主要考慮到是對建設的投資是建設單位負責的,所有在遇到問題的時候,監理工程師對建設單位過分依賴,很難獨立做出合理決策。監理工程師在質量監管控制實施的過程中,通常建設單位會橫加阻擾和干預。監理的公正性原則受到了嚴重的破壞。
2.通信工程監理的必要性
為了促進國家信息產業更加有序、健康地發展,簽約雙方的利益在通信工程中得到保障,更加充分的利用我國的信息資源,規范化、有組織的進行通信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就顯得更加重要。通信工程是提高特定業務的效率過程中應用信息技術建設通信系統。把通信工程項目作為對象進行的專門監理活動被稱為通信工程監理,和其他行業的監理活動完全不同。通常對承建方和甲方需要監理工程師直接去面對,系統的工作關系在雙方之間形成。在法律上雖然上游供應商和監理方的關系是間接的,在一些情況下需要直接面對,建立一部分工作關系。
3.通信工程監理過程的控制措施
3.1保證工程監理質量,加強建設監理隊伍
目前很多不規范的行為和現象出現監理行業,一定程度上與施工人員和監理工程師的個人行為有關系,所以要加強培訓教育施工人員和監理工程師。其中職業道德的教育放在首位,堅持“先執征后從業,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另外,加強在施工質量管理方面對施工人員的教育培訓,打造成質量管理被全員重視的理念。
3.2對職業健康、環境、質量的安全管理體系一定要嚴格貫徹
在以人為本的基礎上進行通信工程監理管理,嚴格遵循ISO9000管理要求。內審員的作用要充分發揮,體系運行得到保證的參謀和監督員是內審員,內審員還是質量體系貫徹實施的帶頭人;內部的管理評審和質量審核要加強,質量體系建立之后,自我完善的機制也必須建立,對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的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不斷深化和完善質量體系;其他各項管理工作在嚴格的ISO9000管理帶動下進行,質量體系要堅持文件化。
3.3做好具體的監理工作
具體的監理工作要做好,必須對通信工程的特點有很好的掌握。專業性越來越強的通信工程,并且發展日新月異的通信技術,另外地域范圍廣’工程線長點多、涉及全程全網,要求極強的安全性。
所以要對監理工作有針對性的做好,專業化服務要真正發揮好,實現最大化投資效益。所以,監理工作必須達到的要求是組織協議、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在監理任務被監理工程師承按以后,按照項目的工作量、專業、規模、投資等特點做好監理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1)組織召開工程交底會,這個會議必須有設備采購、施工單位、設備提供商、建設單位等共同參加,對各單位的責任要分清、明確。具體的施工步驟和實施方案由施工單位提出。并且由監理公司和建設單位來進行審核。建立會議紀要并在工程文檔中進行存放。
(2)與設備使用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前取得聯系,對開工條件是否具備進行了解,防止盲目調動施工隊伍。
(3)進行建立機構組建,對其中的監理規劃做具體的制定,并且由有關部門對監理計劃進行審閱,這樣可以得到相關部的認可和支持。
(4)進入工程實施階段的時候,對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要積極進行聯系。針對監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與這些單位進行溝通、交流。為了在施工中使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建議業主召開部門溝通會。
(5)對工程項目的設計會審要積極參與。在會審中對設備供應商、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等與工程相關的工作人員逐步熟悉,在按下來的工作中便于聯系。另外,對建設單位的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意圖做初步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數對監理的工程的工作質量、規模、投資等這個情況。
(6)在現場施工中監理工程師應做到的工作如下。
①開箱驗貨,邀請設備提供商、設備采購部門、業主的代表等進行現場驗貨,從內部清點到外部檢查在器材中逐箱進行,如實記錄其中發現的問題,并且各方要簽字。
②施工前按照監理細則和設計文件進行環境檢查,檢查對正常進行工作產生影響的因素是否存在,防火墻措施是否有等。問題一經發現,要及時解決,防止工期受到影響。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監理規范 學習與體會
Key words: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tandard overseeing standard studies and realizes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1)(簡稱《規范》)做為國內第一部關于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國家標準已由建設部,并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規程》“全面總結15年來建筑企業借鑒國際先進管理方法,推行施工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經驗,進一步規范全國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基本做法,促進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與國際接軌,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一、對同一個施工項目,一方面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部按照《規范》的有關規定有效地對工程施工進行控制與管理;另一方面監理企業項目監理部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簡稱《監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對施工項目進行監督與管理。雙方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希望施工項目能夠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目標,按期、保質、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造價完成工程建設任務。雙方采取的程序、措施、手段、步驟也有可以互相溝通或補充之處。為了積極地配合監理工作,項目經理及其它項目管理人員應該熟知《監理規范》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及其它監理工程師為了更好地配合項目經理部的管理工作,也應該熟知《規范》的基礎上,增強監理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動態控制,有利于監理任務的高質量完成。
監理工程師對“項目管理實施規劃”要進行以下工作:
1、審核“項目管理實施規劃”。過去監理工程師習慣于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應如何審核“項目管理實施規劃”重點、要點是什么?還需要探索。
2、經過審核批準的“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將做為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的依據,如項目管理人員不依照“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從事管理工作,監理工程師有權予以糾正。
二、《監理規范》規定:1、監理企業實行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對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均規定了各自的職責。2、總監理工程師應對項目經理及其它項目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如根據有關法令的規定是否通過培訓后持證上崗,擔任本崗位職務的年限是否符合要求等。3、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與項目經理部的專業或職務對應人員建立緊密的業務聯系,溝通信息,互相支持與幫助。 4、經過考察后,對不稱職的項目管理人員,總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
三、《監理規范》中對工程質量控制的內容與要求與《規范》極為近似。
1、主動對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實施控制,并以預控(預防)為主。
2、對工程的“人、機、料、法、環”諸因素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并監督項目經理部的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到位,正常發揮作用。
3、嚴格要求項目管理人員執行各項試驗、檢驗制度及各項完工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四、項目安全控制
(一)1、安全工作是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工作,項目安全控制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安全管理體系與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保證項目安全目標的實現。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總負責人。
2、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通過對它們的實施實現施工過程中人的安全、物的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安全,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缺陷。
3、對項目管理層及勞務作業層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者不得上崗作業。
(二)工程的施工安全工作雖在《監理規范》中沒有規定,在有關的法令、法規中也沒有監理人員應承擔施工安全責任的規定,但是從全面實現工程目標和從道德觀念出發,施工安全工作仍是項目監理人員十分關注的問題。項目監理部應從以下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1、把督促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列入項目監理部的工作范圍。
2、審核項目經理部報送的“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或施工組織設計)時,注意審核有關施工安全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