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用地管控 用地查處 土地出讓 出讓約束 用地考核
摘要:本文分析了中央政府管控地方政府土地出讓以及地方政府的行為反應。基于中國土地市場網微觀數據和城市數據,使用雙重差分法和工具變量法的研究表明,反腐查處推動強制競價出讓改革,增強了單位租金水平對土地出讓的反向影響;而2009年后單位用地投資規模考核則通過省內城市用地錦標競爭和投資生稅示范效應,對本地土地出讓產生正向激勵。單位用地投資規模考核遏制了單純擴大投資總規模和工業企業數量的沖動,促使地方政府“騰籠”和“培育”[JP2]齊進行,最終提高了轄內戶均工業企業投資規模,這既能符合考核目標又能提高工業財政收益。研究表明,縱向垂直控制(包括反腐治理和中央政府管控地方政府建設用地)與橫向錦標賽體制相結合已對地方政府行為產生影響,其成因包括政治激勵和財政收益,而最終結果則高度依賴于“任務規則”及相應機制變量設計,這為理解央地之間用地治理結構,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及績效提供了有益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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