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數據共享 數據開放 數據確權 金融監管
摘要:大數據技術在金融監管中的應用,客觀上反映了國家政治經濟場域中數據共享的必要性,也使金融數據被賦予了規制工具維度含義。但金融監管向大數據規制范式轉換存在制約因素,集中體現為數據確權的制度困境以及數據共享的市場失靈問題。本文通過觀察與檢視我國金融數據共享規制框架的缺漏,認為在數據確權問題尚未厘清的現狀下,可參考歐盟金融數據共享規制經驗,構建與市場結構相關的規制體系。該種規制體系的關鍵在于建立涵蓋多元主體的標準化基礎設施體系,引入更廣泛的利益相關者參與決策評估、審計機制,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責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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