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大法學雜志是由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主管,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主辦的一本省級期刊。
貿大法學雜志創刊于2016,發行周期為年刊,雜志類別為政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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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大法學》創刊以來,本刊堅持“傳播新理念,交流新經驗,于2016年創辦,面向全國發行的.政法類學術期刊。《貿大法學》雜志以其豐富的內容,融學術性與技術性為一體的特點,獲得了廣大學者的喜愛。這本雜志每年出版一卷,至今已出版多卷。其主要內容和欄目包括特稿、專題/主題研討、各科專論、實務論壇、爭鳴、優秀學位論文、學術書評、案例研究、學術動態/會議綜述等。該雜志旨在提供一個交流思想、分享成果的平臺,推動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并鼓勵海內外學者、實務界人士和廣大學子投稿,共同推動法學研究的發展。
該雜志的內容涉及政法學科方面的有創見的學術論文,介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討有新意的學術觀點,提供交流平臺,擴大國內外同行學術交流。該雜志已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NKI)全文收錄,積極推動法學研究成果的轉化和應用,為法學實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辦刊理念上,《貿大法學》堅持原創、學術、實踐、國際化的原則,不斷尋求創新與發展,為法學界貢獻更多高質量的學術成果。雜志強調原創性學術研究的重要性,同時注重加強與國際學術界的交流與合作,推動國內法學研究的國際化進程。此外,雜志還特別關注法學研究的實踐應用,鼓勵學者和專家進行實證研究和實踐探索,以解決法律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
欄目設置: 《民法典》實施研究 人工智能法律問題研究 案例研究 法學專業課程思政專題 貿大法學院學生法律沙龍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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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刊物特點,編輯者有權對來稿酌情修改,若不同意修改請注明,否則視為同意本約定。
{2}文后應有與專業領域相關的參考文獻,將參考文獻的編著者、標題、出處( 媒體名稱、出版年月) 以及頁碼等信息標注清楚,并要求參考文獻在文章中做順序引用。
{3}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單位應標明全稱,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4}論文所引文獻的注釋必須規范,準確標明作者、文獻名稱、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或發表的時間、頁碼等。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方式,注釋序號使用1、2、3……標示,每頁單獨排序。
{5}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6}圖、表應遵循“先見文,后見圖或表”的原則,且順序編號,圖題、表題應準確、完整。表應順序編號(表1、表2等),并寫明表題,且居中位于表的上方;若有表注,應寫在表底線下左側。
{7}一級標題用“……”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來標識,三級標題用“”來標識,四級標題用“、”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8}稿件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實用性,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邏輯嚴謹、文字通順。論文投到本刊編輯部后,作者順序、作者工作單位不得更改。
{9}每篇稿件須有不超過200字的摘要,客觀陳述全文的中心內容,不進行評論。摘要中避免出現“本文”、“作者”等字樣。
{10}文章中如出現附錄(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內容,統一放在參考文獻之后,它們之間保持適當的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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