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抗日戰爭 對蘇易貨 富華貿易公司 復興商業公司
摘要: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后,中國政府為堅持抗戰,急需從國外進口大量武器裝備。1938年3月至1939年6月,中蘇簽訂了三次易貨借款協定,中國以農礦產品作價抵償,用易貨方式,從蘇聯進口軍火器材。其中農產品部分包括生絲、茶葉、豬鬃、牛皮、羔皮、羊皮、駝毛、桐油等,由行政院對外易貨委員會分別飭令富華貿易公司、復興商業公司等籌辦。本組史料選自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所藏經濟部檔案,反映了這兩家公司在抗戰中期承辦易貨所需要之農產品過程中,克服種種困難竭力完成任務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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